化工企业由于气化炉停车事故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经济损失失为多少

建筑施工工地遭洪水泥石流袭击等事故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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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级安全教育&&&&&&&&1&&&&&&&&&&&&目&&&&前言第一节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第二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第三节从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录&&&&&&&&&&&&第四节安全生产管理与企业生产概况第五节化工安全生产禁令第六节劳动防护用品第七节电气安全基础知识第八节防火防爆知识第九节危险化学品安全基本知识第十节安全色与安全标志&&&&&&&&2&&&&&&&&&&&&前&&&&&&&&言&&&&&&&&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我们国家很早就制定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这一方针在2002年写入《安全生产法》,作为一项法律条文,具有了法律效力。今年在安全生产方针中加上了一项“综合治理”的内容。安全教育就是贯彻这个方针非常重要的基础性的工作。全国安全生产虽然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发展态势,形势依然严峻。&&&&一是事故总量仍然过大。1-8月份,全国共发生各类事故342073起、死亡62918人。二是一些行业和地区重特大事故尚未有效遏制。1-8月份发生了4起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4月16日,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王庄煤矿瓦斯爆炸,31人遇难。4月18日,辽宁省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公司发生钢水包倾覆事故,32人死亡。5月5日,山西省临汾地区蒲县蒲邓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28人死亡,2人下落不明。8月13日,湖南省凤凰县堤溪大桥垮塌,64人死亡。还发生了一些非法违法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重大事故:如山东省魏桥集团铝母线铸造分厂“8.19”铝水外溢事故,20人死亡;重庆市北碚区“4.23”一辆中巴客车翻至桥下,26人死亡。三是一些行业较大、重大事故增加。四是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的事故灾难多发。7月中旬到8月下旬,从全国发生了多起因暴雨飓风等严重自然灾害引发的煤矿淹井、矿山坍塌冒顶、建筑施工工地遭洪水泥石流袭击等事故灾难。特别是8月17日山东省新泰市华源矿业公司因柴汶河河岸决口,引发溃水淹井,172人遇难,另一相邻矿9人遇难,造成惨重损失,教训十分深刻。&&&&&&&&1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是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是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国家将安全教育上升到法律法规的层面,可见它的重要性。2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需求。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需求。企业生存发展是我们每一位员工的愿望,因为只有企业不断的发&&&&3&&&&&&&&&&&&展壮大,我们每个人的工作、生活质量才能不断提高。企业要生存发展,安全教育是一项重要的、也是必要的资金投入。如果我们的安全教育及其管理不到位,就会出现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及技能不足,导致事故、造成企业损失的可能性就会很大。这部分的损失就会用企业的利润积累来填补。3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是员工自我保护的需要。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是员工自我保护的需要。生命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对于我们的亲人来说都是非常宝贵的。珍惜生命,更好地保护自己、保护他人不受伤害,是我们每一位员工最为重要的工作职责。我们每一个员工到了自己的岗位上,所学习的岗位职责、岗位操作规程、技术等,其中都融汇了许多安全方面的知识和技术。安全和操作是息息相关,密不可分的。只有每个人真正树立起高度的安全责任意识、懂得和掌握了必须的安全技术,在工作中养成良好的安全作业习惯。才能真正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做到保护他人不被伤害。&&&&&&&&4&&&&&&&&&&&&第一节&&&&一概念&&&&&&&&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安全:安全:安全是人们可以接受的风险程度。安全生产的定义:是为了使生产过程在符合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安全生产的定义:行的,防止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的总称。事故:事故:在生产过程中,事故是造成人员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泛指生产系统中可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二化工生产安全的重要性化工生产安全的重要性化工生产为什么特别强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化工生产本身客观地存在许多潜在的不安全因素,第一化工生产本身客观地存在许多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化工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是由化工生产的特点所决定。产的不安全因素,是由化工生产的特点所决定。1.易燃、易爆和有毒、有腐蚀性的物质多.易燃、易爆和有毒、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化学物品的生产迅猛发展,种类越来越多。据统计,目前我国经常生产和使用的化工物品(包括产品、原料和中间产物)大约有两万多种。这些化学物品有70%以上具有易燃、易爆、有毒和有腐蚀性。如甲醇、二甲醚生产中的氢、氨、一氧化碳、二硫化碳及氮氧化物等,都属于易燃、易爆、有毒和有腐蚀性的化学危险物品。这些化学危险物品如果管理不当,&&&&5&&&&&&&&&&&&或生产过程中出现失误,就会发生火灾、爆炸、中毒或烧伤等事故,造成巨大损失和人员伤亡。例如:1984年,印度博帕尔农药厂发生的大量的甲基异氰酸脂毒气外泄事件和墨西哥城国家石油公司仓库爆炸事件。就是震惊世界的典型例子。1984年印度博帕尔农药厂甲基异氰酸脂毒气外泄事故死亡二千余人,二十余万人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并造成该地区大批食物、水源污染,生态环境严重破坏。墨西哥液化气爆炸事件:1984年11月,墨西哥城郊石油公司液化气站54座气储罐几乎全部爆炸起火,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危害,死亡上千人,50万居民逃难。2..高温高压设备多&&&&&&&&目前许多化工生产工艺几乎都离不开高温、高压等设备。例如我公司甲醇生产工艺中气化炉温高达1400℃,压力在6.5MPa;合成气压缩机出口压力达8MPa;锅炉压力达9.8MPa,温度540℃;均属高温高压设备。由于化工生产工艺中采用了高温、高压等参数,大大提高了设备的单机生产效率、产品产量、质量,降低了能耗,使化工生产获得更佳的经济效益,。但是,高温高压设备能量集中,如果设计或制造不符合标准要求,或由于腐蚀没有得到及时检修更新,就容易导致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例如:1992年通辽市油脂化工厂6.27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4人重伤,事故原因就是由于设备设计时对内壁腐蚀性考虑不够,检修时又没有认真检查所导致。3..工艺复杂,操作要求严格。工艺复杂,操作要求严格。&&&&&&&&化工生产过程往往包括许多化工单元操作(如甲醇生产中的气&&&&6&&&&&&&&&&&&化、变换、精馏、空分等)和许多特殊要求的设备、仪表。车间之间及车间内管道纵横,各种阀门、仪表星罗棋布。工艺复杂,这就对生产操作及各种指标控制要求非常严格。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允许有微小的失误,否则将会导致事故的发生。例如,1997年北京东方化工厂6.27特大火灾爆炸事故导致9人死亡、3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1.17亿元,事故的原因就是因为在卸装柴油时,操作人员错开石脑油阀门,导致石脑油大量冒顶溢出,并挥发成可燃气体,遇明火引起爆炸。4.低温操作.本公司的生产工艺中还存在着一些低温操作:如净化工段低温甲醇洗工艺就是利用低温下,硫化氢、二氧化碳等酸性气体在甲醇中的溶解度增大及再生解吸顺序不同来达到脱除这些气体的目的。低温甲醇洗工艺控制温度为-40℃左右。制冷工艺采用氨压缩制冷,为低温甲醇洗工段提供冷量。温度由-20℃至-40℃左右。5.三废多,污染严重.三废多,化工企业生产排放出的废气、废水及废渣等如果不规范管理,都会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例如甲醇生产中所排废气主要污染物为CO、NH3、H2S和CO2等,如果不经处理,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危害就会很大。现代化工企业发展都非常重视环境保护问题,国家也将环境保护作为企业从立项、设计开始就必须建立起来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有专门的机构对环境设施从设计到施工进行专门评价、验收等等。同时我国制定了多部法律法规来规范、监督废弃物品的管理,《环境保护法》、&&&&7&&&&&&&&&&&&《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等,例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五条产生固体废第十五条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第十六条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综上所述,化工生产潜在着很多的不安全因素,就使得安全技术及安全管理在化工生产中尤为重要。这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共同的努力。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参与安全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全球十大环境污染事件&&&&1、马斯河谷烟雾事件1930年比利时马斯河谷工业区。在这个狭窄的河谷里有炼油厂、金属厂、玻璃厂等许多工厂。12月1日到5日的几天里,河谷上空出现了很强的逆温层,致使13个大烟囱排出的烟尘无法扩散,大量有害气体积累在近地大气层,对人体造成严重伤害。一周内有60多人丧生,其中心脏病、肺病患者死亡率最高,许多牲畜死亡。这是本世纪最早记录的公害事件。2、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1943年夏季,美国西海岸的洛杉矶市。该市250万辆汽车每天燃烧掉1100吨汽油。汽油燃烧后产生的碳氢化合物等在太阳紫外光线照射下引起化学反应,形成浅蓝色烟雾,使该市大多市民患了眼红、头疼病。后来人们称这种污染为光化学烟雾。1955年和1970年洛杉矶又两度发生光化学烟雾事件,前者有400多人因五官中毒、呼吸衰竭而死,后者使全市四分之三的人患病。3、多诺拉烟雾事件1948年美国的宾夕法尼亚州多诺拉城有许多大型炼铁厂、炼锌厂和硫酸厂。日清晨,大雾弥漫,受反气旋和逆温控制,工厂排出的有害气体扩散不出去,全城14000人中有6000人眼痛、喉咙痛、头痛胸闷、呕吐、腹泻。17人死亡。4、伦敦烟雾事件1952年自1952年以来,伦敦发生过12次大的烟雾事件,祸首是燃煤排放的粉尘和二氧化硫。烟雾逼迫所有飞机停飞,汽车白天开灯行驶,行人走路都困难,烟雾事件使呼吸疾病患者猛增。1952年12月那一次,5天内有4000多人死亡,两个月内又有8000多人死去。5、水俣病事件年日本熊本县水俣镇一家氮肥公司排放的废水中含有汞,这些废水排入海湾后经过某些生物的转化,形成甲基汞。这些汞在海水、底泥和鱼类中富集,又经过食物链使人中毒。&&&&&&&&8&&&&&&&&&&&&当时,最先发病的是爱吃鱼的猫。中毒后的猫发疯痉挛,纷纷跳海自杀。没有几年,水俣地区连猫的踪影都不见了。1956年,出现了与猫的症状相似的病人。因为开始病因不清,所以用当地地名命名。1991年,日本环境厅公布的中毒病人仍有2248人,其中1004人死亡。6、骨痛病事件年镉是人体不需要的元素。日本富山县的一些铅锌矿在采矿和冶炼中排放废水,废水在河流中积累了重金属“镉”。人长期饮用这样的河水,食用浇灌含镉河水生产的稻谷,就会得“骨痛病”。病人骨骼严重畸形、剧痛,身长缩短,骨脆易折。7、日本米糠油事件1968年先是几十万只鸡吃了有毒饲料后死亡。人们没深究毒的来源,继而在北九州一带有13000多人受害。这些鸡和人都是吃了含有多氯联苯的米糠油而遭难的。病人开始眼皮发肿,手掌出汗,全身起红疙瘩,接着肝功能下降,全身肌肉疼痛,咳嗽不止。这次事件曾使整个西日本陷入恐慌中。8、印度博帕尔事件日,美国联合碳化公司在印度博帕尔市的农药厂因管理混乱,操作不当,致使地下储罐内剧毒的甲基异氰酸脂因压力升高而爆炸外泄。45吨毒气形成一股浓密的烟雾,以每小时5000米的速度袭击了博帕尔市区。死亡近两万人,受害20多万人,5万人失明,孕妇流产或产下死婴,受害面积40平方公里,数千头牲畜被毒死。9、切尔诺贝利核泄漏事件日,位于乌克兰基辅市郊的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由于管理不善和操作失误,4号反应堆爆炸起火,致使大量放射性物质泄漏。西欧各国及世界大部分地区都测到了核电站泄漏出的放射性物质。31人死亡,237人受到严重放射性伤害。而且在20年内,还将有3万人可能因此患上癌症。基辅市和基辅州的中小学生全被疏散到海滨,核电站周围的庄稼全被掩埋,少收2000万吨粮食,距电站7公里内的树木全部死亡,此后半个世纪内,10公里内不能耕作放牧,100公里内不能生产牛奶……这次核污染飘尘给邻国也带来严重灾难。这是世界上最严重的一次核污染。10、剧毒物污染莱茵河事件日,瑞士巴塞尔市桑多兹化工厂仓库失火,近30吨剧毒的硫化物、磷化物与含有水银的化工产品随灭火剂和水流入莱茵河。顺流而下150公里内,60多万条鱼被毒死,500公里以内河岸两侧的井水不能饮用,靠近河边的自来水厂关闭,啤酒厂停产。有毒物沉积在河底,将使莱茵河因此而“死亡”20年。&&&&&&&&安全生产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第二安全生产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安全生产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党和国家的形象,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重要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首先要实现安全发展,以人为本首先要以人的生命为本,构建&&&&9&&&&&&&&&&&&和谐社会首先要构建安全社会。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工作是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安全工作搞不好,就容易发生各类事故,造成伤亡及经济损失。员工的生产积极性及创造性也会受到严重挫伤。极大地妨碍生产的进行与发展。“事故是最大的浪费,安全是最大的节约”例如日深圳市清水河化学危险品仓库。因化学危险品混装这一严重违章行为导致爆炸事故造成15人死亡,200多人受伤,其中重伤25人,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5亿元。1975年美国安特普工厂因一反应釜填料泄漏,过热爆炸产生连锁反应,整个工厂被摧毁。因此,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是必须遵循的客观规律。第三实现安全生产是保障职工个人健康和家庭幸福的需要每位来到新奥的员工,都希望能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下顺利地开展工作,包括我们的开车准备、试车及以后的生产等工作。麻痹大意、盲目蛮干很容易发生事故,不仅使公司财产遭受损失,而且违章行为往往首先受伤害的是我们自己。给家人、家庭带来极大的不幸。所以说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家家有关。安全生产是保障员工个人和家庭幸福的需要,我们必须重视安全,在生产工作中时刻将安全放在首位,认真履行职责,让隐患得到消除、事故得到控制、安全得到保障。&&&&&&&&10&&&&&&&&&&&&第二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一.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概念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是指我国全部现行的、不同的安全生产法律规范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这个体系具有3个特点。1.法律规范的调整对象和阶级意志具有统一性。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经济发展,是党和国家各级人民政府的根本宗旨。国家所有的安全生产立法,体现了工人阶级领导下的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的最根本利益,都要围绕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围绕着执政为民这一根本宗旨,围绕着基本人权的保护这个基本点而制定。2.法律规范的内容和形式具有多样性安全生产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个行业、领域,各种社会关系非常复杂。这就需要针对不同生产经营单位的不同特点,针对各种突出的安全生产问题,制定各种内容不同、形式不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调整各级人民政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公民相互之间在安全生产领域中产生的社会关系。这个特点就决定了安全生产立法的内容和形式又是各不相同的,它们所反映和解决的问题是不同的。3.法律规范的相互关系具有系统性&&&&&&&&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是由母系统与若干个子系统共同组成。从具体规范来说,它是单个的;从法律体系上来看,各个法律规范又是母体系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他们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衔接、&&&&11&&&&&&&&&&&&相互协调的辩证统一关系。二.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按照法的不同层级划分,可分为上位法和下位法。法的层级不同,其法律地位和效力也不同。不同的安全生产立法对同一类或同一个安全生产行为作出不同法律规定的,以上位法的规定为准,上位法没有做出规定的,可以适用下位法。1法律(上位法)法律专门法律:《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矿山、、、安全法》《海上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会法》《铁路法》、、、、《煤炭法》《工会法》等。、2法规:分为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法规3规章规章:安全生产行政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4.法定安全生产标准法定安全生产标准: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我国安全生产立法的重要趋法定安全生产标准势。将安全生产标准纳入安全生产法律体系范畴来认识,有助于构建完善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此外,我们还可以将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按照同一层级的效力划分为普通法与特殊法。也可以从法的内容上分为综合性法与单行法。安全生产法》三.《安全生产法》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日审议并于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在党中央领导下制定的一部“生命法”。它的颁布,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12&&&&&&&&&&&&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安全生产法》一共是7章97条,作为任何一部法律都要确立它特有的法律制度,《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是通过它所确立的7项法律制度加以体现的。7项法律制度简要地介绍如这下: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主要确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它的安全监管部门、有关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法律地位、基本任务及法定职责,它的义务及监管手段、执行行政处罚的一些规定。其中关于安全生产的一个创新就是引入了社会监督的机制,社会监督作为政府监管的一个很重要的补充对立法及实践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这是对我们企业直接有关的一项安全保障制度。全章是28条。是条文最多的一章。这一章立法最重要的思想就是把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主体,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管理行为做出了比较全面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法定安全生产条件;安全投入;机构和人员设置;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现场管理;交叉生产经营;承包租赁的安全管理及工伤社会保险。3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企业的一把手在安全生产法中就是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他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为了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在企业生产经营中有哪些安全责任,《安全生产法》专门就企业负责人的法定责任规定了6项职责,6项职责都是从实践中总结和概括出来的。这主要目的就是要提高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感、使命感。同时要保证&&&&13&&&&&&&&&&&&企业负责人与任职资格相应的安全知识、管理经验以及组织指挥的能力。这一点在安全生产法中也有相应的规定,虽然条文不多,但分量很重。如果主要负责人不履行这6项法律条文,就会受到法律的追究,承担法律责任。4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从业人员是生产中第一线的作业者,往往是各类生产生产安全事故的第一当事人、第一受害者。必须把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因此《安全生产法》第四章专章规定了从业人员在工作中的法定权利和义务。5安全中介服务制度;6事故应急和处理制度;7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一)《安全生产法》的立法背景及目的安全生产法》的立法背景及目的&&&&&&&&法律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决定了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安全生产法》的制定是由我国现阶段的生产力《安全生产法》的制定是由我国现阶段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安全生产水平决定的。发展水平和安全生产水平决定的。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地方党委、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我国的安全生产状况逐渐好转。但近几年来,安全生产状况很不稳定,重大、特大事故连续发生。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事故,减少人民生命安全和财产损失,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国家先后采取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特别是加强法制等一系列重大举措,为实现安全生产的稳定好转奠定了外部条件。在党中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之后,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上,&&&&14&&&&&&&&&&&&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进程不断加快。《安全生产法》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制定的。的立法目的:、1、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2、、&&&&&&&&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3、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4、促进经济发展。安全生产法》的基本原则:(二)《安全生产法》的基本原则:1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则。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则。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已经载入我国宪法。安全生产最根本最重要的就是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障他们的生命权不受侵犯。安全生产法》在第一条就将保障《安全生产法》人民群众生民财产安全作为立法宗旨,人民群众生民财产安全作为立法宗旨而且在第三章专门对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人身安全方面所享有的权利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围绕着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这个核心抓好安全管理工作。2预防为主的原则;预防为主的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是安全生产基本方针,也是《安全生产法》的灵魂。《安全生产法》的基本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始终突出了这一方针,安全生产,重在预防。《安全生产法》关于预防为主的规定,主要体现为“六先”安全意识在先:重视和实现安全生产,必须有高度的安全意安全意识在先识。《安全生产法》把宣传、普及安全意识作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的重要任务。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15&&&&&&&&&&&&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安全投入在先:安全投入是生产经营单位的“救命钱”《安。安全投入在先全生产法》把安全投入作为必备的安全保障条件之一,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安全责任在先:安全责任在先《安全生产法》在明确赋予政府、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各自的职权、权利的同时设定其安全责任,是实现预防为主的必要措施。建章立制在先隐患预防在先:预防为主主要是为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隐患预防在先故。无数案例证明,绝大多数的生产安全事故是人为原因造成的,属于责任事故。在生产活动中,如果安全防范措施周密,从业人员尽职尽责,管理到位,都能够使隐患得到及时消除,避免或减少事故。所以,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发生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监督执法在先3权责一致的原则;权责一致的原则;《安全生产法》强化了各级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16&&&&&&&&&&&&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的相关职权和手段,同时也对其违法行政所应负的法律责任及约束监督机制做出了明确规定。权力越大,责任越重。4社会监督、综合治理的原则;社会监督、综合治理的原则;形成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社会氛围和机制。5依法从重处罚的原则。依法从重处罚的原则。安全生产形势严峻、重大责任事故时有发生的另一个原因,是现行相关立法的处罚力度过轻,不足以震慑和惩治各种安全生产和造成重大事故的违法犯罪分子。《安全生产法》规定了安全生产违法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设定了11种行政处罚,有11条规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形式全面,处罚种类多,处罚之严厉是前所未有的。(三)《安全生产法》的适用范围:安全生产法》的适用范围:《安全生产法》是对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普遍使用的基本法律。&&&&&&&&四安全生产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安全生产法》关于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有11条,如果违反了其中任何一条规定而构成犯罪的,都要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构成犯罪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1..重大责任事故罪&&&&&&&&《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17&&&&&&&&&&&&或者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略的,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3..4..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公民、法行政处罚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实施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行政处罚是对犯有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分者实施的行政制裁。目的行政处罚是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保障国家的安全和公民的权利。(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是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自日起施行。《劳动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劳动者的权利:《劳动法》第三条在劳动卫生方面赋予劳动者享有7劳动者的权利:项权利,分别是1.2.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18&&&&&&&&&&&&3.4.5.6.7.&&&&&&&&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劳动者的义务:劳动者的义务:1.2.3.4.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劳动者应当提高职业技能。劳动者应当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必须建立、用人单位的义务《劳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女工保护:女工保护:1.禁止用人单位安排女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2.禁止用人单位安排女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3.禁止用人单位安排女工早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员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19&&&&&&&&&&&&4.&&&&&&&&禁止用人单位安排女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第三级体力劳动就是在8小时工作日内,人体的平均能量耗注:费为1764大卡,净劳动时间为350分钟,相当于重强度劳动相当于重强度劳动。第相当于重强度劳动四级体力劳动就是在8小时工作日内,人体的平均能量耗费为2700大卡,净劳动时间为370分钟,相当于很重强度劳动相当于“很重强度劳动。例如,煤相当于很重”强度劳动厂的煤仓装煤工等。未成年工保护: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未成年工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1.禁止用人单位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2.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未成年工不得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性大的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是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自日起施行。《职业病防治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及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职业病防治法》所称的职业病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职业病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职责和职业病的前期预防措施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保障;职业病防治监督检&&&&20&&&&&&&&&&&&查及职业病防治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等方面,极大的保护了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五安全生产行政法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是日国务院发布,自日起施行。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性,对人员、危险化学品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非常广泛,覆盖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凡是在我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以及进口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等活动,必须遵守这部行政法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运输、使用单位及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安全职责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安全职责:第四条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的安全职责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21&&&&&&&&&&&&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自日起施行,其立法目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是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及大型游乐设施。《条例》规定了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检验检测及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并规定了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工伤保险条例》是自日起施行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工伤保险条例》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商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商风险。是法定的强制性社会保险。工伤保险补偿实行“无责任补偿”即无过错补偿的原则。这是基于职业风险理论确立的。认为职业伤害不可避免,职工无法抗拒,不能以受害人是否负有责任来决定是否补偿,只要因工受到伤害就应补偿。不强调造成工伤的原因、过错及责任。六安全生产部门规章是《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日国家安全生产监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督管理总局第1号令公布,自日起施行。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和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22&&&&&&&&&&&&第三节&&&&&&&&从业人员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日通过,自日起施行。其中“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这一章包括了第44条到第52条共8条规定。从业人员人身保障权利一.获得安全保障、工伤保险和民事赔偿的权利。获得安全保障、工伤保险和民事赔偿的权利。第四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第四十八条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1.工伤社会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负伤致残,造成本人及家庭工资收入中断或减少或增加了开支,而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社会保险大致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雇主责任保险,另一种是劳工补偿保险。劳工补偿保险则要求企事业主必须向保险机构交纳工伤保险费,在&&&&23&&&&&&&&&&&&发生工伤事故时,由保险机构给付伤残抚恤金或工伤补助金。我国实行的是劳工补偿保险。2.保险费全部由企业缴纳,劳动者(职工)概不负缴费义务,这是我国工伤保险的一个基本原则。也就是工伤保险费的唯一来源是生产经营单位,而不允许向职工筹措,这和无偿责任一样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也是我国例来的做法。这是因为职业伤害是在劳动过程中产生的,劳动力是创造生产经营单位财富的关键因素。工人为本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付出了血和汗的代价,所以应该由生产经营单位负担全部的工伤保险费用,这种负担是合理的,相当于“劳动能力的修复费用”(马克思)。其次,就生产经营单位而言,生产经营单位缴纳了全部的工伤保险费,首先可以提高本单位职工的劳动积极性。职工有好的工伤保障,工伤事故发生后,可以通过医务治疗和职业康复,恢复暂时失去的劳动动力,为生产经营单位创造更多的物质价值。有了工伤保险,职工的后顾之忧解决了,心理上得到了平衡,更能激发生产和创造能力。再次,生产经营单位有良好的福利制度,有助于保持职工与生产经营单位之间的和谐关系,和谐的劳资关系和内部凝聚力是生产经营单位发展不可缺少的因素。生产经营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也为自身减轻了工伤保障的负担,有利于集中精力发展生产。3.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遵循以下原则:第一,要将全部真实情况告知劳动者,具体内容包括: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的防护措施和待遇等。要使劳&&&&24&&&&&&&&&&&&动者在完全了解情况的前提下,签订劳动合同;第二,劳动合同中应当写明涉及职业危害的有关条款,不能有含糊不清的内容;第三,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整个过程中,应当体现真实、确切的原则,不能有任何隐瞒或者欺骗行为。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主要包括:第一,载明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条件。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劳动安全条件是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所提供的劳动安全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劳动安全条件概括地讲包括安全技术设施。工业卫生设施以及辅助设施,是为劳动者进行劳动所提供的基本安全保障条件。4.我国劳动法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管以何种方式,强制的还是非强制的,只要在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协议中订立有“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条款,或者单独签订“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合同,都属于合同内容违法。因此,只要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此类生死合同,不管从业人员是自愿的还是非自愿,该劳动合同都为无效合同,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伤亡,生产经营单位仍需承担责任。第44条做这一禁止性规定,就是为了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自己的义务。&&&&&&&&25&&&&&&&&&&&&5.依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有权享受工伤社会保险,依法获得工伤医疗和医药治疗、手术费用、工伤生活待遇及长期生活费补助、工伤残疾补助金、丧葬补贴、遗嘱抚恤金,以及工伤康复和转业培训费用,任何人不得阻碍从业人员依法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从业人员依法享受的工伤社会保险金,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必须按时发放,并且必须按法定的数额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得克扣、延迟支付或不支付、挪用从业人员依法应当获得的工伤社会保险金。对于违反本规定的有关责任人员,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据我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二.得知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得知危险因素、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本条是关于从业人员知情权、建议权的规定。1.国家一方面通过法律赋予劳动者应当享有的对职业危害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的知情权,另一方面依靠法律的强制力规定了企业主应负有向劳动者进行告知的法定义务,从而确定劳动者对职业危害、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的知情权的实现,保障劳动者&&&&&&&&26&&&&&&&&&&&&的生命安全健康权不受侵犯。劳动者知情权实现的前提是生产经营单位合同告知义务的履行。2.从业人员根据技能和专业的不同,分布在生产经营单位的各个岗位上,最了解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从法律上赋予从业人员有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的权力,有助于调动从业人员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的积极性,从而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实际的工作中,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监督管理制度,使从业人员能够大胆、放心地提出建议,没有后顾之忧。对于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应当采纳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对于所提的建议不合理的,可以不采纳。对于任何提建议者,不能想方设法给小鞋穿。生产经营单位只有营造一种民主的氛围,才能使从业人员乐于提意见,敢于提意见,才能使每一位员工都来关心安全生产工作,真正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利。三.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利。第四十六条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规定这些权利,有利于从业人员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有利于即时对单位主管人员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理,维护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障安全生产,防止生产安全事故。&&&&27&&&&&&&&&&&&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四.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主要是指生产经营主管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违反规章制度,不顾安全,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是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是对从业人员的极大威胁。从业人员发现这种情况,有权加以拒绝,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安全生产法作出这一规定,是为了从法律上保证从业人员行使批评、检举、控告、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的权利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的权利。五.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的权利。第四十七条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每一个人都有维护自己生命和健康的权利。从业人员是生产经营单位中的一员,有责任服从领导的正确指挥,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做好本职工作。然而,在生产经营中存在许多不安全因素,这些不安全因素在条件成熟时往往会直接危及到人身安全,这时作为一名从业人员,是坚守岗位奋战到最后一刻还是采取保存自己生命的措施,如果法律没有作出规定,从业人员就会处于两难境地。因此法律应该做出规定,以明确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是《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之一,它充分地体现了人本主义精神。本条的规定正是这一立法目的的体现。&&&&&&&&28&&&&&&&&&&&&对本条的理解应注意:第一,并不是在所有不安全情况下,从业人员都有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的权利。只有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从业人员才可以拥有这一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项权利。在一般的不安全情况下,从业人员不仅不能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还负有排除危险的责任,以保障安全生产。例如,当只危及到财产的安全时,从业人员应当尽力保护。第二,拥有本法规定的权利的人只限于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对于负有救助责任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则不拥有这项权利。例如,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消防部门、人民政府等。当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出现时,这些部门及负有救助责任的人员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危险。第三,本条规定的从业人员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拥有的权利仅限于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从业人员的安全义务遵章守纪,服从管理的义务。一.遵章守纪,服从管理的义务。第四十九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针对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而制定的,是经验和教训的总结,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二.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能够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29&&&&&&&&&&&&保障自身生命和财产安全。劳动防护用品一般包括安全帽、安全带、防护鞋、防护靴、防护服装、防尘口罩、防护手套、防护具、护听器、眼护具、防寒服等。三.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第五十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是生产经营单位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内容,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通过安全生产和培训工作,不仅能提高从业人员的对“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认识,提高安全责任感,提高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和规章制度的自觉性,而且能使从业人员掌握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提高安全生产的操作技能,为确保安全生产创造条件。不懂安全知识、不熟悉安全操作规范,不会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这是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常发生的原因之一。从业人员应当接受以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1.安全意识教育,它从业人员应当接受以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是安全教育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是用人单位搞好安全生产的关键。它包括思想教育和法制、它包括思想教育和法制、劳动纪律教育思想教育就是使用人单位领劳动纪律教育。思想教育就思想教育导、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树立正确的生产安全观,自觉地去组织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法制、劳动纪律教育就是对用人单位领导侧重安全法制、法制劳动纪律教育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教育;对劳动者侧重事故危害性教育和有关安全法规教育,以及自主保安教育。安全意识教育具有统一人们的安全行为,提高用人单位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条件,减少工伤事故发生的&&&&30&&&&&&&&&&&&作用。2.安全科学技术知识教育,主要是安全技能教育,它是巩固劳动者安全知识的一种必要途径。其内容包括:设备的性能作用和一般结构原理,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及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修理等。安3.全知识教育,它包括: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卫生知识。安全技术知识的内容有:用人单位基本生产状况;生产过程、操作方法和工艺流程;用人单位内特别危险的设备和区域;设备性能及产品结构;安全保护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知识;有关预防经常发生事故的基本的方法;各人防护用品的构造、性能和正确使用的常识等。安全卫生知识的内容有:用人单位职业性危害的产生、发散的特点,职业性危害对人体的影响,紧急情况的急救措施及平时良好的卫生习惯等。四.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的义务。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的义务。应当立即向第五十一条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的管理,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本条规定了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的报告义务。从业人员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往往能够首先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如能及时报告,可以为消除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赢得时间。&&&&&&&&31&&&&&&&&&&&&安全生产管理第四节安全生产管理&&&&一.安全生产管理的概念安全生产管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是企业管理的组成部分,是安全科学的一个分支。企业所谓安全生产管理就是针对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安全生产管理就是针对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安全生产管理就是针对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运用有效的资源,发挥人们的智慧,通过人们的努力,进行有关决策、计划、的资源,发挥人们的智慧,通过人们的努力,进行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活动,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与机器设备、物料、组织和控制等活动,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与机器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减少和控制危害,尽量避免生产过程中由于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以及其他损失。安全生产管理包括安全生产法制管理、行政管理、监督检查、工安全生产管理包括艺技术管理、设备设施管理、作业环境和条件管理等。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策划、教育及档案等。《安全生产法》在总结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规定为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目前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加了一句“综合治理”。安全第一就是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在处理保证安全与生产经营活动的关系上,要始终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优先考虑从业人员和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实行“安全优先”的原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实现生产的其他目标。&&&&&&&&32&&&&&&&&&&&&预防为主就是按照系统化、科学化的管理思想,按照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千方百计预防事故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二安全生产制度的重要性1..安全生产制度由国家立法规定、安全生产制度由国家立法规定、各级政府立法规定及企业立法规定组成。规定组成。2..安全生产制度是经验教训的总结。安全生产制度是经验教训的总结。安全生产制度是来自于科学实验和生产实践的。安全制度中的许多内容都是劳动者用鲜血或生命的代价换来的,它反映了客观规律的要求。所以,自觉执行安全制度,就是珍惜血的教训,尊重科学,按照客观规律办事。3..安全生产制度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措施。安全生产制度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措施。&&&&&&&&安全制度具有指导和推动安全工作开展的重要作用,使企业组织安全生产活动的重要手段,也是每位员工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安全管理方面的制度:三安全管理方面的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生产实际,将各级领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责任制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该做的事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作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作用:1明确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各有关部门和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负的责任。&&&&&&&&33&&&&&&&&&&&&2在各部门及员工间,建立一种分工明确、运行有效、责任落实的制度,有利于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3安全工作层层有人负责。贯彻执行安全制度是每位员工的职责。制度是管理的支撑,但有章不循与无章可循的后果是一致的,就是说再好的规章制度,不去认真、自觉地执行,也不能保证安全生产。(四)员工安全生产职责的主要内容1.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2.遵守有关设备维修保养制度的规定;3.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正确佩戴防护用品;4.关心安全生产情况,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5.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组长或有关部门汇报;6.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报告领导,并协助调查工作;7.努力学习和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本工种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8.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护意识;9.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个人安全生产负责。&&&&&&&&企业生产概况&&&&&&&&34&&&&&&&&&&&&生产工艺:以煤为原料,水煤浆加压气化技术为主的大型甲醇生产装生产工艺:以煤为原料,置。工艺装置:德士古水煤浆气化、变换及热回收、低温甲醇洗、工艺装置:德士古水煤浆气化、变换及热回收、低温甲醇洗、CO深压缩、甲醇压缩及合成、甲醇精馏、甲醇罐区、硫回收、冷分离及CO压缩、甲醇压缩及合成、甲醇精馏、甲醇罐区、硫回收、氢回收、空分、氢回收、空分、制冷。年操作日:年操作日:300天生产规模:年产60万吨甲醇生产规模:主要职业危害概述:主要职业危害概述:本工程以煤为原料制煤气生产甲醇,生产过程中主要有害、有毒物质为CO、H2、CH4、H2S、NH3、甲醇等。在气化、净化、压缩、甲醇合成、甲醇精馏、甲醇罐区、冷冻站等工序,这些有毒、有害气体逸散是主要问题。一旦大量泄漏,会引起中毒或燃烧爆炸事故。煤储运系统的煤粉也是影响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的因素。水煤浆加压气化,在6.5MPa,~1400℃下操作,反应中使用纯氧参与燃烧气化。因此,生产中必须严格控制入炉氧煤比。甲醇合成塔为高温、高压设备,具有一定危险性。合成压缩机、氮气压缩机、冰机、蒸汽轮机、循环流化床锅炉、高压泵等设备都为振动、噪音来源。主要污染源和主要污染物生产性粉尘:一生产性粉尘:公司生产性粉尘来源于原料煤的破碎、筛分、磨煤等工段。属于无机性粉尘。&&&&&&&&35&&&&&&&&&&&&治理工程技术措施:通过生产过程的机械化、密闭化、自动化,从而消除和降低粉尘危害;湿式作业防尘已为大多数工矿企业广泛应用;对不能采用湿式作业防尘的场所可采用密闭、抽风、除尘的办法;个人防护和个人卫生。二生产性毒物来源:在生产过程中,生产性毒物主要来源于气化、净化、甲醇合成、甲醇精馏、甲醇罐区、制冷等工艺过程。毒物及形态1废气污染源本工程大气污染源有原料煤贮运、破碎过程粉尘气体,气化炉开停车排放气、闪蒸单元酸性气、低温甲醇洗尾气、硫回收尾气、甲醇合成弛放气、甲醇膨胀气、热电站锅炉烟气等,其主要污染物是颗粒物、CO、CH4、H2S、COS、SO2、甲醇、NOx等。2废水污染源生产废水主要来自气化装置,最大排放量100m/h,&&&&&&&&其主要污染物为NH3-N、CIˉ,甲酸盐、氰化物、固体悬浮物等。生活污水3-5m/h,总废水量95-141m/h(不含清净下水)。清净下水(含循环水排污)170-206m/h。3废渣污染源主要废渣为气化炉灰渣42.36吨/小时(最大量&&&&&&&&46.62吨/小时),年排放量30多万吨。其次锅炉灰渣年排放量11万多吨。非催化剂中含有重金属,可返回催化剂制造厂回收利用。噪声:生产性噪声一般声级较高,有的作业地点可高达120三噪声-130dB。我国生产场所的噪声声级超过90dB者占32%-42%,中高频&&&&&&&&36&&&&&&&&&&&&噪声占比例最大。公司生产主要噪声源磨煤机、风机和泵类。序号运转破碎机振动筛磨煤机煤浆泵高压灰水泵闪压机合成压缩机风机泵类火炬备用0噪声源设备台数&&&&&&&&主要为火炬、气体压缩机、&&&&&&&&声压级dB排放(A)方式&&&&&&&&备注&&&&&&&&连续连续连续连续连续连续连续连续连续连续衬橡胶至85&&&&&&&&100-120&&&&&&&&治理:气化球磨机衬橡胶后噪声可降至85dB(A)。其它高噪声设备集中在隔声厂房内,部分设备加隔声垫和消声器。空分装置压缩机厂房内设备采取加隔音罩措施后,噪声可降至85-90分贝(A)。压缩机采取包扎隔音措施后降低10-20分贝(A)传至室外可降至60dBA),(。对火炬投加消声器,以减少其噪音。四高温作业:指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其工作地点平均WBGT指数等于或大于25℃的作业。&&&&&&&&37&&&&&&&&&&&&WBGT指数是指湿球黑球温度(℃),是表示人体接触生产环境热强度的一个经验指数。接触高温作业时间:是指作业人员在一个工作日内(8h),实际接触高温作业的累计时间(min)。防护:改进作业方式;隔热;通风降温;保健措施;个体防护;注意职业禁忌者。&&&&&&&&38&&&&&&&&&&&&化工安全生产禁令第五节化工安全生产禁令&&&&化工安全生产禁令:由原化工部于日颁布并实化工安全生产禁令:是施的一些基本的、具体的;有针对性的法令。总结了一些重复事故不断发生的教训和容易被人们忽视的问题,每一条禁令都是用鲜血和生命的代价换来的。具有强制性。生产区十四个不准(带教材讲,结合案例)一.生产区十四个不准(带教材讲,结合案例)&&&&1.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2、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4、在班前、上班时不准喝酒。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11、未办高处作业证,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12、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13、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14、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职工,未经取证,不准作业。&&&&&&&&二操作工的六严格&&&&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2、严格进行巡回检查。3、严格控制工艺指标。4、严格执行操作法(票)。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6、严格执行安全规定。&&&&&&&&三动火作业六大禁令&&&&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3、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4、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39&&&&&&&&&&&&5、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6、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四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进入容器、&&&&1、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2、必须进行安全隔绝。3、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4、必须进行置换、通风。5、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6、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7、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坚守岗位。8、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五机动车辆七大禁令&&&&1、严禁无证、无令开车。2、严禁酒后开车。3、严禁超速行车和空档溜车。4、严禁带病行车。5、严禁人货混载行车。6、严禁超标装载行车。7、严禁无阻火器车辆进入禁火区。&&&&&&&&40&&&&&&&&&&&&第六节&&&&&&&&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使用劳动防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护用品,是保障从业人员人身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措施,也是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基础。个体防护用品不能降低作业场所中有害化学品的浓度,它仅仅是一道阻止有害物进入人体的屏障。防护用品本身的失效就意味着保护屏障的消失,因此,个体防护只能作为一种辅助性的措施来控制危害。防护用品主要有头部防护器具、呼吸防护器具、眼防护器具、躯干防护用具、手足防护用品等。头部防护用品:一头部防护用品:为防御头部不受外来物品打击和其他因素危害配备的个人防护装备。安全帽主要是为了保护头部不受到伤害。它可以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保护人的头&&&&部不受伤害或降低头部伤害的程度。(2)当作业人员从2m及以上的高处坠(1)飞来或坠落下来的物体击向头部时;落下来时;(3)当头部有可能触电时;(4)在低矮的部位行走或作业,头部有可能碰撞到尖锐、坚硬的物体时。安全帽的佩戴要符合标准,使用要符合规定。如果佩戴和使用不正确,就起不到充分的防护作用。一般应注意下列事项:(1)戴安全帽前应将帽后调整带按自己头型调整到适合的位置,然后将帽内弹性带系牢。缓冲衬垫的松紧由带子调节,人的头顶和帽体内顶部的空间垂直距离一般在25~50mm之间,至少不要小于32mm为好。这样才能保证当遭受到冲击时,帽体有足够的空间可供缓冲,平时也有利于头和帽体间的通风。(2)不要把安全帽歪戴,也不要把帽沿戴在脑后方。否则,会降低安全帽对于冲击的防护作用。(3)安全帽的下领带必须扣在颌下,并系牢,松紧要适度。这样不致于被大风吹掉,或者是被其他障碍物碰掉,或者由于头的前后摆动,使安全帽脱落。(4)安全帽体顶部除了在帽体内部安装了帽衬外,有的还开了小孔通风。但在使用时不要为了透气而随便再行开孔。因为这样作将会便帽体的强度降低。(5)由于安全帽在使用过程中,会逐渐损坏。所以要定期检查,检查有没有龟裂、下凹、裂痕和磨损等情况,发现异常现象要立即更换,不准再继续使用。任何受过重击、有裂痕的安全帽,不论有无损(6)严禁使用只有下颌带与帽壳连接的安全帽,也就是帽坏现象,均应报废。&&&&41&&&&&&&&&&&&内无缓冲层的安全帽。(7)施工人员在现场作业中,不得将安全帽脱下,搁置一旁,或当坐垫使用。(8)由于安全帽大部分是使用高密度低压聚乙烯塑料制成,具有硬化和变蜕的性质。所以不易长时间地在阳光下曝晒。(9)新领的安全帽,首先检查是否有劳动部门允许生产的证明及产品合格证,再看是否破损、薄厚不均,缓冲层及调整带和弹性带是否齐全有效。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立即调换。(10)在现场室内作业也要戴安全帽,特别是在室内带电作业时,更要认真戴好安全帽,因为安全帽不但可以防碰撞,而且还能起到绝缘作用。(11)平时使用安全帽时应保持整洁,不能接触火源,不要任意涂刷油漆,不准当凳子坐,防止丢失。如果丢失或损坏,必须立即补发或更换。无安全帽一律不准进入作业现场。&&&&&&&&呼吸器官防护用品:二呼吸器官防护用品:为防御有害气体、蒸气、粉尘、烟、雾由呼吸道吸入,或直接向使用者供氧或清净空气,保证尘、毒污染或缺氧环境中作业人员正常呼吸的防护用具。(一)自吸过滤式呼吸器自吸过滤式呼吸器选用:过滤式防毒面具根据所防护毒气种类,按下表选择不同型号的滤毒罐。型号2型3型罐体颜色橘红褐防护范围包括CO在内的各种气体及蒸气各种有机气体及蒸气(如苯、丙酮、醇类、二硫化碳、四氯化碳、氯仿等)及氯气等4型5型7型灰白黄氨、硫化氢一氧化碳各种酸性气体(如二氧化硫、硫化氢、氮氧化物、氯气等)存放:分类定点存放。&&&&&&&&42&&&&&&&&&&&&使用条件:使用条件:空气中氧的体积浓度不低于18%;使用直接式防毒面具;(全面罩、小型滤毒罐)空气中毒气的浓度不高于0.5%。(提示:全面罩、小型滤毒罐)。提示:这是必须清楚的常识性知识,必须熟练掌握)这是必须清楚的常识性知识,必须熟练掌握)一般不能用于槽、罐等密闭容器和密闭场合的工作环境,禁止在带有毒气堵盲板时使用。严禁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代替隔离式防毒面具,严禁使用防尘口罩代替过滤式防毒面具。面具使用:戴面具前,首先打开滤毒罐底塞,严禁先戴面具后打底塞。做到一开(打开底塞)、二看(查看并确认滤毒罐上下口通畅;堵住罐底做深呼吸,进行气密试验,发现漏气严禁佩戴。),三戴。1使用前应检查部件和结合部的气密性,若发生漏气应查明原因。例如,面罩选择不合适或佩戴不正确;橡胶主体有破损;滤毒罐(盒)破裂;面罩的部件连接松动等等。面具保持良好的气密状态才能使用。2正确选用面罩的规格。在使用时,应使罩体边缘与脸部紧贴,眼窗中心位置应选在眼睛正前方下1cm左右。3应根据劳动强度和作业环境空气中有害物浓度选用不同类型的&&&&&&&&防毒面具。如低浓度的作业环境可选用小型滤毒罐的防毒面具。4应严格遵守滤毒罐的有效时间。在使用过程必须记录滤毒罐使用过的时间、毒物性质、浓度等。若记录卡片上累计使用时间达到滤毒罐规定的时间,应立即停止使用。5在使用过程中严禁随意拧开滤毒罐(盒)的盖子,并防止水或其它液体进入罐(盒)中。&&&&43&&&&&&&&&&&&6防毒呼吸面具的眼窗镜片,应防划痕磨擦,保持视物清晰。7防毒呼吸用品应专人使用和保管,使用后应清洗,消毒。在清洗和消毒时,应注意温度,不可使橡胶等部件因受温度影响而发生质变受损。8使用中如闻到毒物气味,感到呼吸困难,不舒服,恶心,应立即离开毒区,在毒区内,禁止将面罩取下。9每次使用后应将滤毒罐上、下盖盖严,防止毒气侵入或受潮失效,保持可靠密封。10防毒面罩、滤毒罐应经常检查,如有损坏或失效应及时更换(二)氧呼吸器:是一种与外界隔离自供再生式呼吸器。适用于缺氧氧呼吸器及任何种类,任何浓度的有毒气体环境或成分不明的环境中使用,但禁止在油类、高温、明火作业中使用。常用的AHG-2型二小时呼吸器,当氧气瓶压力为20MPa时,清净罐中装有氢氧化钙清净剂1100g时,该呼吸器可供使用二小时。使用:1使用前应将悬挂皮带挂在右肩,在用紧身皮带把呼吸器固定在左腰际。2使用前应先检查。面罩是否老化、漏气、损坏,视镜是否完整、干净,皮带和内部的主要部件是否完好;检查联络哨子是否好用,并确定联络信号。3打开氧气阀门,检查压力是否在8MPa以上,检查呼气阀、吸气阀、自动补给、自动排气阀是否灵敏好用。&&&&44&&&&&&&&&&&&确认上述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1戴面具前应做到一开(打开氧气阀);二看(查看确认压力在8MPa以上);三戴(确认无问题)方可戴面具。2戴氧呼吸器工作,必须两人一组,彼此以信号互相联系、查看氧气瓶压力下降情况,当压力下降到3MPa应立即退出毒区,禁止单独一人使用呼吸器进入毒区。3使用中如感到恶心、不适、呼吸困难、疲倦无力、口感酸味,应立即退出毒区。4在有毒区域禁止取下面罩。5禁止用带油脂的手套开关氧气阀门。保持呼吸器清洁。三耳塞、耳罩耳塞、耳塞、耳罩的作用:耳塞、1.防止机械噪声的危害。由机械的撞击、摩擦、固体的振动和转动而产生的噪声。2.防止空气动力噪声的危害。如通风机、空气压缩机等产生的噪声。3.防止电磁噪声的危害。如发电机、变压器发出的声音。耳塞、耳罩的使用和注意事项耳塞、1.各种耳塞在佩戴时.要先将耳廓向上提拉,使耳甲腔呈平直状态,然后手持耳塞柄,将耳塞帽体部分轻轻推向外耳道内,并尽可能地使耳塞体与耳甲腔相贴合。但不要用劲过猛过急或插得太深,以自我感觉适度为宜。&&&&&&&&45&&&&&&&&&&&&2.戴后感到隔声不良时,可将耳塞稍事缓慢转动,调整到效果最佳位置为止。如果经反复调整仍然效果不佳时,应考虑改用其他型号规格的耳塞反复试用,以选择最佳者定型使用。3.佩戴泡沫塑料耳塞时,应将圆柱体援成锥形体后再塞入耳道,让塞体自行回弹,充满耳道。4.佩戴硅橡胶自行成型的耳塞,应分清左右塞,不能弄错;插入耳道时,要稍事转动放正位置,使之紧贴耳甲腔内。5.使用耳罩时,应先检查罩壳有无裂纹和漏气现象,佩戴时应注意罩壳的方法,顺着耳廓的形状戴好。6.将连接弓架放在头顶适当位置,尽量使耳罩软垫圈与周围皮肤相互密合。如不合适时,应稍事移动耳罩或弓架,使调整到合适位置。7.无论戴用耳罩还是耳塞,均应在进入有噪声车间前戴好,工作中不得随意摘下,以免伤害鼓膜。如确需摘下,最好在休息时或离开车间以后,到安静处所再摘掉耳罩或耳塞。8.耳塞或耳罩软垫用后需用肥皂、清水清洗干净,凉干后再收藏备用。橡胶制品应防热变形,同时撒上滑石粉贮存。四眼部防护用品:预防烟雾、尘粒、金属火花和飞屑、热、电磁辐眼部防护用品射、激光、化学飞溅等伤害眼睛和面部的个人防护用品。防护眼镜和面罩使用注意事项:防护眼镜和面罩使用注意事项:1.选用的护目镜要选用经产品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2.护目镜的宽窄和大小要适合使用者的脸型;3.镜片磨损粗糙、镜架损坏,会影响操作人员的视力,应及时调换;&&&&46&&&&&&&&&&&&4.护目镜要专人使用,防止传染眼病;5.焊接护目镜的滤光片和保护片要按规定作业需要选用和更换;6.防止重摔重压,防止坚硬的物体磨擦镜片和面罩。手部防护用品:保护手和手臂,供作业者作业时使用的手套。五手部防护用品:保护手和手臂,供作业者作业时使用的手套。防止火与高温、低温的伤害;防止电磁与电离辐射的伤害;防止电、化学物质的伤害;防止撞击、切割、擦伤、微生物侵害以及感染。绝缘手套:要根据电压选择适当的手套,检查表面有无裂痕、发粘、发脆等缺陷,如有异常禁止使用。足部防护用品:六足部防护用品:防止生产过程中有害物质和能量损伤劳动者足部的护具。的护具。防护鞋的作用:防护鞋的作用:1.防止物体砸伤或剌割伤害。如高处坠落物品及铁钉、锐利的物品散落在地面,这样就可能引起砸伤或刺伤。2.防止高低温伤害。在冶金等行业,不仅环境气温高,而且有强辐射热,灼烤足部,灼热的物料喷溅到足面或掉入鞋内引起烧伤。另一方面,冬季在室外施工作业,可能发生冻伤。3.防止酸碱性化学品伤害。在作业过程中接触到酸碱性化学品,可能发生足部被酸碱灼伤的事故。4.防止触电伤害。在作业过程中接触到带电体造成触电伤害。5.防止静电伤害。静电对人体的伤害主要是引起心理障碍,产生恐惧心理,引起从高处坠落等二次事故。绝缘鞋(靴)的使用及注意事项:绝缘鞋(&&&&47&&&&&&&&&&&&1.应根据作业场所电压高低正确选用绝缘鞋,低压绝缘鞋禁止在高压电气设备上作为安全辅助用具使用,高压绝缘鞋(靴)可以作为高压和低压电气设备上辅助安全用具使用。但不论是穿低压或高压绝缘鞋(靴),均不得直接用手接触电气设备。2.布面绝缘鞋只能在干燥环境下使用,避免布面潮湿。3.穿用绝缘靴时,应将裤管套入靴简内。穿用绝缘鞋时,裤管不宜长及鞋底外沿条高度,更不能长及地面,保持布帮干燥。4.非耐酸碱油的橡胶底,不可与酸碱油类物物质接触,并应防止尖锐物刺伤。低压绝缘鞋若底花纹磨光,露出内部颜色时则不能作为绝缘鞋使用。5.在购买绝缘鞋(靴)时,应查验鞋上是否有绝缘永久标记,如红色闪电符号,鞋底有耐电压多少优,等表示;鞋内有否合格证,安全鉴定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对绝缘鞋的要求有:()必须在规定的电压范围内使用;(;(2)对绝缘鞋的要求有:(1)必须在规定的电压范围内使用;():(绝缘鞋(绝缘鞋(靴)胶料部分无破损,且每半年作一次预防性试验;()胶料部分无破损,且每半年作一次预防性试验;(3);(在浸水、在浸水、油、酸、碱等条件上不得作为辅助安全用具使用。碱等条件上不得作为辅助安全用具使用。耐酸碱鞋(靴)的使用和注意事项:耐酸碱鞋(1.耐酸碱皮鞋只能使用于一般浓度较低的酸碱作业场所,不能浸泡在酸碱液中进行较长时间作业,以防酸碱溶液渗入皮鞋内腐蚀足造成伤害。2.耐酸碱塑料靴和胶靴,应避免接触高温、锐器损伤靴面或靴底引起渗漏、影响防护功能。&&&&48&&&&&&&&&&&&3.耐酸碱塑料靴和胶靴穿用后,应用清水冲洗靴上的酸碱液体然后凉干,避免日光直接照射,以防塑料和橡胶老化脆变,影响使用寿命。七安全带为了防止作业者在某个高度和位置上可能出现的坠落,作业者在登高和高处作业时,必须系挂好安全带。安全带的使用和维安全带的使用和维护有以下几点要求:护有以下几点要求(1)思想上必须重视安&&&&全带的作用。无数事例证明,安全带是救命带。可是有少数人觉得系安全带麻烦,上下行走不方便,特别是一些小活、临时活,认为“有扎安全带的时间活都干完了”。殊不知,事故发生就在一瞬间,所以高处作业必须按规定要求系好安全带。(2)安全带使用前应检查绳带有无变质、卡环是否有裂纹,卡簧弹跳性是否良好。(3)高处作业如安全带无固定挂处,应采用适当强度的钢丝绳或采取其他方法。禁止把安全带挂在移动或带尖税梭角或不牢固的物件上。(4)高挂低用。将安全带挂在高处,人在下面工作就叫高挂低用。这是一种比较安全合理的科学系挂方法。它可以使有坠落发生时的实际冲击距离减小。与之相反的是低挂高用。就是安全带拴挂在低处,而人在上面作业。这是一种很不安全的系挂方法,因为当坠落发生时,实际冲击的距离会加大,人和绳都要受到较大的冲击负荷。所以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杜绝低挂高用。(5)安全带要拴挂在牢固的构件或物体上,要防止摆动或碰撞,绳子不能打结使用,钩子要挂在连接环上。&&&&49&&&&&&&&&&&&(6)安全带绳保护套要保持完好,以防绳被磨损。若发现保护套损坏或脱落,必须加上新套后再使用。(7)安全带严禁擅自接长使用。如果使用3m及以上的长绳时必须要加缓冲器,各部件不得任意拆除。(8)要经常检查安全带缝制部分和挂钩部分,必须详细检查捻线是否发生裂断和残损等。(9)安全带不使用时要妥善保管,不可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强碱或尖锐物体,不要存放在潮湿的仓库中保管。(10)安全带在使用两年后应抽验一次,频繁使用应经常进行外观检查,发现异常必须立即更换。定期或抽样试验用过的安全带,不准再继续使用。&&&&&&&&50&&&&&&&&&&&&第七节电气安全基本知识&&&&一电气危害种类按照电能的形态,电气危害可分为触电、雷击、静电、电磁辐射和电气装置危害。1触电事故:触电事故:是由电流及其转换成的其他形式的能量造成的事故。是由电流及其转换成的其他形式的能量造成的事故。电流及其转换成的其他形式的能量造成的事故触电事故分电击、电伤和电磁场生理伤害。触电事故分电击、电伤和电磁场生理伤害。和电磁场生理伤害电击是电流直接作用于人体所造成的伤害;电击电伤是电流转换为热电伤能、机械能等其他形式的能量作用于人体造成的伤害。通常所说的触电就是指电击。由于电流对呼吸、心脏及神经系统的伤害,使人出现痉挛、呼吸窒息、心颤、心跳骤停等症状,严重时会造成死亡。电击分为直接接触电击和间接接触电击。电击分为直接接触电击和间接接触电击。为直接接触电击和间接接触电击直接接触电击是触及正常状态下带电的带电体是发生的电击,直接接触电击也称为正常状态下的电击。间接接触电击:间接接触电击触及故障状态下意外带电的带电体时发生的电击,也称故障状态下的电击。。电伤分为电弧烧伤、电流灼伤、皮肤金属化、电烙印、电伤分为电弧烧伤、电流灼伤、皮肤金属化、电烙印、机械性损伤、电光眼等伤害。电弧烧伤是由弧光放电造成的烧伤,是最危险的电光眼等伤害。电弧烧伤是由弧光放电造成的烧伤,电伤。电伤。电弧温度高达8000度,可造成大面积、大深度的烧伤,甚至烧焦、烧毁四肢及其他部位。电磁场生理伤害是指在高频磁场的作用下,人会出现头晕、乏力、电磁场生理伤害是指记忆力减退、失眠、多梦等神经系统的症状。二电流对人体的作用电流对人体的作用&&&&51&&&&&&&&&&&&电流通过人体内部,能使肌肉产生收缩效应,产生针刺感、压迫感、打击感、痉挛、疼痛、血压升高、昏迷、心律不起、心室颤动等症状。数十毫安的电流通过人体可使呼吸停止,数十微安的电流直接流过心脏会导致致命的心室纤维性颤动。电流对人体损伤的程度与电流的大小、电流持续时间、电流种类、电流途径、人体的健康状况等因素有关。感知电流是引起人有感觉的最小电流。人的工频感知电流0.5~1mA。感知电流摆脱电流是人触电后能自行摆脱带电体的最大电流。人的工频摆脱电摆脱电流流为5~10mA。如果长时间不能摆脱带电体,摆脱电流能导致严重后果。室颤电流是通过人体引起心室发生纤维性颤动的最小电流。当电流持室颤电流续时间超过心脏跳动周期时,室颤电流约为50mA。心室发生纤维性颤动后,如得不到及时抢救,数分钟甚至数秒即可导致生物性死亡。三触电事故预防技术(一)触电事故的规律:根据对触电事故的分析,一般可以找到如下触电事故的规律:规律。1低压触电多于高压触电:有关资料及实践均显示,低压触电事故远多于高压触电事故。主要因为,低压设备、电网多,与人接触机会多;低压操作对操作人员来讲思想容易麻痹大意。2触电事故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夏秋两季天气潮湿、多雨,降低了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夏天天气炎热,人体多汗,皮肤电阻下降;衣着单薄,身体暴露部位较多,增加了触电的危险性。&&&&52&&&&&&&&&&&&3非电工多于电工:据资料统计,非电工触电死亡约占四分之三。主要原因是缺乏安全用电知识。(二)预防技术1绝缘绝缘:使用绝缘物把带电体封闭起来。电气设备的绝缘应符合相应的电压等级、环境条件和使用条件。电气设备的绝缘不得受潮,表面不得有粉尘、纤维或其它污物,不得有裂纹或放电痕迹,表面光泽不得减退,不得又脆裂、破损、弹性不得消失,运行时不得有异味。绝缘电器指标主要是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低于每伏工作电压1000Ω,并符合专业标准的规定。屏护:采用遮拦、护罩、护盖、箱闸等将带电体同外界隔绝开来。2屏护屏护装置应有足够的尺寸。应与带电体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遮栏与低压裸导体的距离不应小于0.8m;网眼遮栏与裸导体之间的距离,低压设备不应小于0.15m,10kV设备不应小于0.35m。屏护装置应安装牢固。金属材料制成的屏护装置应可靠接地(或接零),遮栏、栅栏应根据需要挂标示牌。遮栏出入口的门上应根据需要安装信号装置和联锁装置。间距:间距是将可触及的带电体置于可能触及的范围之外。带电体3间距与地面之间、带电体与树木之间、带电体与其他设施和设备之间、带电体与带电体之间均须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安全距离的大小决定与电压高低、设备类型、环境条件和安装方式等因素。架空线路的间距需考虑气温、风力、覆冰和环境条件等条件的影响。&&&&53&&&&&&&&&&&&在低压操作中,人体及其所携带工具与带电体的距离不应小于0.1m。在高压作业中,人体及其所携带工具与带电体的距离应满足下表所列各项最小距离的要求。电压等级/KV类别10无遮栏作业,人体及其所携带工具与带电体之间最小距离(不足间距0.7时应设临时遮栏)无遮栏作业,人体及其所携带工具与带电体之间最小距离(用绝缘杆0.4操作)线路作业,人体及其所携带工具与带电体之间最小距离(不足间距是1.0邻近线路应停电)带电水冲洗,小型喷嘴与带电体之间最小距离喷灯或气焊火焰与带电体之间最小距离(火焰不应喷向带电体)4.接地和接零0.41.50.63.02.50.61.035&&&&&&&&接地:指与大地的直接连接,电气装置或电气线路带电部分的某点&&&&与大地连接、电气装置或其它装置正常时不带电部分某点与大地的人为连接都叫接地。&&&&&&&&保护接地:为了防止电气设备外露的不带电导体意外带电造成危&&&&险,将该电气设备经保护接地线与深埋在地下的接地体紧密连接起来的做法叫保护接地。由于绝缘破坏或其它原因而可能呈现危险电压的金属部分,都应采取保护接地措施。如电机、变压器、开关设备、照明器具及其&&&&54&&&&&&&&&&&&它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都应予以接地。一般低压系统中,保护接电电阻值应小于4欧姆。&&&&&&&&保护接零:就是把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部分与&&&&电网的零线紧密地连接起来。应当注意的是,在三相四线制的电力系统中,通常是把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同时接地、接零,这就是所谓的重复接地保护措施,但还应该注意,零线回路中不允许装设熔断器和开关。1.IT系统(保护接地系统)2.TT系统3.TN系统(保护接零系统)5.漏电保护(剩余电流保护):漏电保护(剩余电流保护)漏电保护装置主要是用于防止间接&&&&&&&&接触电击和直接接触电击,也用于防止漏电火灾和监测一相接地故障。6.安全电压(特低电压):是在一定的条件下、一定时间内不危安全电压(特低电压)&&&&&&&&及生命安全的电压。根据欧姆定律,电压越大,电流也就越大。因此,可以把可能加在人身上的电压限制在某一范围内,使得在这种电压下,通过人体的电流不超过允许范围。安全电压限值是指在任何情况下,任意两导体之间都不得超过的电压值。我国标准规定工频安全电压有效值的限值为50V。我国规定工频有效值的特低电压额定值有42V、36V、24V、12V、6V。特别危险环境使用的携带式电动工具应采用42V安全电压;有电击危险环境使用的手持照明灯和局部照明灯应采用36V或24V安全电压;&&&&55&&&&&&&&&&&&金属容器内、隧道内、水井内以及周围有大面积接地导体等工作地点狭窄、行动不便的环境应采用12V安全电压;水上作业等特殊场所应采用6V安全电压。通常采用安全隔离变压器作为安全电压的电源。安全隔离变压器的一次与二次之间有良好的绝缘。安全电压回路的带电部分必须与较高电压的回路保持电气隔离,并不得与大地、保护接零(地)线或其它电气回路连接。安全电压的插销座不得与其他电压的插销座有插错的可能。7.双重绝缘和加强绝缘:双重绝缘指工作绝缘(基本绝缘)和保护双重绝缘和加强绝缘:双重绝缘和加强绝缘绝缘(附加绝缘)。前者是带电体与不可触及的导体之间的绝缘,是保证设备正常工作和防止电击的基本绝缘;后者是不可触及的导体与可触及的导体之间的绝缘,是当工作绝缘损坏后用于防止电击的绝缘。加强绝缘是具有与上述双重绝缘相同水平的单一绝缘。具有双重绝缘的电气设备属于Ⅱ类设备。Ⅱ类设备的电源连接线应按加强绝缘设计。Ⅱ类设备的铭牌上应有“回”形标志。8.电气隔离:指工作回路与其他回路实现电气上的隔离。电气隔离是通过采用一次边、二次边电压相等的隔离变压器来实现的。(三)注意事项1、不得随便乱动或私自修理车间内的电气设备。不得随便乱动或私自修理车间内的电气设备。2、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闸刀开关、按扭开头、插座、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闸刀开关、按扭开头、插座、插销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不得有破损或将带电部分裸露。插销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不得有破损或将带电部分裸露。&&&&&&&&56&&&&&&&&&&&&3、不得用铜丝等代替保险丝,并保持闸刀开关、磁力开关等盖面完不得用铜丝等代替保险丝,并保持闸刀开关、磁力开关等盖面完整,以防短路时发生电弧或保险丝熔断飞溅伤人。以防短路时发生电弧或保险丝熔断飞溅伤人。4、经常检查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接零装置,保证连接牢固。经常检查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接零装置,保证连接牢固。5、在移动电风扇、照明灯、电焊机等电气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在移动电风扇、照明灯、电焊机等电气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并保护好导线,以免磨损或拉断。并保护好导线,以免磨损或拉断。6、在使用手电钻、电砂轮等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在使用手电钻、电砂轮等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工具外壳要进行防护性接地或接零,工具外壳要进行防护性接地或接零,并要防止移动工具时,并要防止移动工具时,导线被拉断,操作时应戴好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板上。操作时应戴好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板上。7、在雷雨天,不要走进高压电杆、铁塔、避雷针的接地导线周围20在雷雨天,不要走进高压电杆、铁塔、米内。当遇到高压线断落时,米之内,止人员进入;米内。当遇到高压线断落时,周围10米之内,禁止人员进入;若已米范围之内,应单足或并足跳出危险区。经在10米范围之内,应单足或并足跳出危险区。8、对设备进行维修时,一定要切断电源,并在明显处放置“禁止合对设备进行维修时,一定要切断电源,并在明显处放置“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四触电急救触电急救的要点是动作迅速,救护得法。人触电以后,会出现神经麻痹、呼吸中断、心脏停止跳动等症状,应迅速而持久地实施救援。有触电经四小时甚至更长时间的紧急抢救而的旧的记录。统计资料表明,触电后一分钟之内开始施救者,其救活的可能性为90%;触电后六分钟开始救治者,其救活的可能性为10%;触电后十二分钟开始救治者,其救活的可能性很小。人触电以后,可能由于痉挛或失去知觉等原因而紧抓带电体,不能自行摆脱电源,这时,应使用适当的方法使触电者尽快脱离电源。&&&&57&&&&&&&&&&&&对于低压触电事故,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的方法是:1立即断开电源;2用绝缘物挑开电线或拉开触电者。对于高压触电事故,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停电,然后再采取措施施救。实施救援应注意以下几点:实施救援应注意以下几点:1救护人不可直接用手或其他金属、潮湿的物品作为救护工具。必须使用适当的绝缘工具。2不事先切断电源,决不能碰触触电者的身体。3当触电者在高处时,要防止触电者在脱离电源后可能的摔伤。4在夜间应解决临时照明,以利抢救。5当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对症救护。现场救护方法主要有口对口人工呼吸法和胸外心脏挤压法。&&&&&&&&五雷电事故预防技术雷击事故:是由自然界中相对静止的正、负电荷形式的能量造成的事雷击事故:是由自然界中相对静止的正、故。(一)雷电种类及危害1.种类:直击雷。是带电积云接近地面至一定程度时,以地面目标直击雷。直击雷之间的强烈放电。直击雷的每次放电包括先导放电、主放电、余光三个阶段。一次直击雷的全部放电时间不超过500ms。感应雷。感应雷。也称雷电感应,分为静电感应雷和电磁感应雷。静电感应雷是由于带电积云在架空线路导线或其它高大导体上感应出大&&&&58&&&&&&&&&&&&量电荷,在带电积云与其他客体放电后,感应电荷失去束缚,以大电流、高电压冲击波的形式,沿线路导线或导体传播。电磁感应雷是由于雷电放电时,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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