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变化带来业绩可持续增长率 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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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通:建立管理层利益共同体 保证业绩可持续增长
  证券时报网()07月03日讯 事件:  (,)实际控制人之一樊梅花(原百圆裤业董事长杨建新的妻子)拟将其持有的 7200 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约占公司已发行股本 5.03%)按 18 元作价协议转让给邓少炜(跨境通控股子公司深圳前海帕拓逊的创始人、经营管理者), 交易总对价为 12.96 亿元;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邓少炜先生将持有公司 5.6%的股份。  点评:  实际控制人转让股份绑定并激励优秀经营人才。 前海帕拓逊为公司重要子公司,邓少炜带领深圳前海帕拓逊的经营团队持续创造佳绩, 2016年贡献收入 12.89 亿元(占比 15%),同比 177%,贡献净利 1.14 亿元(占比 27%),同比 157%,预计前海收入 17H1 保持 100%以上增长。彰显经营人才对公司发展和增长信心。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的价格 18 元处于股价历史高位,彰显前海帕拓逊经营者邓少炜对公司未来发展和业绩的信心。 1)环球易购服装出口扭转下滑局面,电子出口维持高增长。服装主站的整顿调整完成,预计服装业务收入 17 年恢复正增长;电子主站 gearbest 依托有效流量增长保证环球易购电子出口业务高增长,预计环球易购电子业务收入 17 年维持100%左右高速增长;前海帕拓逊出口电子产品评价好、线上店铺经营稳定,预计其收入 17 年保持 100%左右增长。 2) 6 月 22 日公司拿到收购优壹电商过会批文,优壹电商 17-19 年承诺净利润 1.34 亿、 1.67 亿、2.08 亿,预计今年并表 4~5 千万净利润;优壹电商有望通过协同效应提高公司&五洲会& 进口 O2O 业务盈利能力。  投资建议: 我们持续看好公司未来精细化管理模式下跨境出口业务内生高增长,以及规模效应带来的经营成本下降,预计公司 17/18/19 年 EPS分别为 0.49 元、 0.85 元、 1.19 元,对应 PE 为 43/25/18 倍,维持&买入&评级。  风险提示: 自营网站流量增长放缓;国外各国进口政策变化。
(责任编辑: 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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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可持续发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年度报告
财通可持续发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年度报告
(原“财通可持续发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日
1重要提示及目录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日起至12月31日止。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类型自日起由股票型变更为混合型,其基金名称变更为"财通可持续发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对应基金简称变更为"财通可持续混合"。1.2目录1.2目录1重要提示及目录......2
1.1重要提示......2
1.2目录......32基金简介......5
2.1基金基本情况......5
2.2基金产品说明......5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6
2.4信息披露方式......6
2.5其他相关资料......7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7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7
3.2基金净值表现......8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104管理人报告......10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11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12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12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21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22
4.6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22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23
4.8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235托管人报告......24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24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24
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246审计报告......24
6.1审计报告基本信息......24
6.2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247年度财务报表......26
7.1资产负债表......26
7.2利润表......27
7.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29
7.4报表附注......308投资组合报告......55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55
8.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56
8.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57
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57
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58
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68
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68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68
8.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68
8.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68
8.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68
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68
8.1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69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70
9.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70
9.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7010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7111重大事件揭示......71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71
1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71
11.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71
11.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71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71
11.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72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72
11.8其他重大事件......7412备查文件目录......81
12.1备查文件目录......81
12.2存放地点......82
12.3查阅方式......82
2基金简介2.1基金基本情况
财通可持续发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财通基金名称
可持续发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
财通可持续混合(原“财通可持续股票”)场内简称
-基金主代码
000017交易代码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日
日基金管理人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0,803,189.23份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2.2基金产品说明
本基金在可持续发展的投资理念下,通过系统化评估
方法精选出可持续发展特征突出的上市公司进入投资投资目标
视野,并选择具有估值优势的股票进行实际投资,在
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投资者创造超越业绩
比较基准的回报。
本基金采用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对货
币、债券和股票市场的整体估值状况比较分析,进行
资产配置及组合的构建;行业配置策略上,根据宏观
经济周期、行业生命周期、行业结构升级、宏观和产
业政策等的变化情况,投资时钟理论,货币和财政政投资策略
策的变化对行业的影响,结合行业自身估值水平,借
助数量化方法筛选出预期能够获得超额收益的行业。
本基金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特征评估为股票选择的基
础,以企业的综合性成长评估为股票选择的增强因素,
精选具有估值优势的个股;在保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
上,债券投资采取利率预期策略、信用风险管理和时
机策略相结合的积极性投资方法;权证投资以价值分
析为基础,采用数量化模型分析其合理定价,结合权
证的溢价率、隐含波动率、到期日等指标,选择买入
和卖出时机;在股指期货投资中根据风险管理原则,
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参与投资。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
本基金是一只主动型混合基金,属于具有较高预期风
险和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预期风险与预期
收益均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原为“主风险收益特征
动型股票基金,属于具有较高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
证券投资基金品种,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均高于混合
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注: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类型自日起由股票型变更为混合型,其基金名称变更为"财通可持续发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对应基金简称变更为"财通可持续混合"。具体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洪渊信息披露负责
.cn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9888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注册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办公地址
融中心41楼
55号邮政编码
100140法定代表人
姜建清2.4信息披露方式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露报纸名称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办公地址点2.5其他相关资料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
上海市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会计师事务所
殊普通合伙)
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注册登记机构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基金合同生3.1.1期间数据和指标
效日)-2013年
12月31日本期已实现收益
209,852,916.26
64,629,103.54
19,336,914.14本期利润
219,849,129.52
74,997,461.21
22,359,521.60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334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12.93%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6.20%3.1.2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3年末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83,855,243.58
205,858,475.65
6,882,711.80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622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84,058,354.57
493,472,415.56
49,311,145.19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623.1.3累计期末指标
2013年末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16.20%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4)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日,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三年,因此比较期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只列示从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日的数据。3.2基金净值表现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④过去三个月
0.72%过去六个月
0.28%过去一年
0.51%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2013年03月
0.30%27日-日)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2)本基金选择沪深300指数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基准,选择上证国债指数作为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基准,复合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财通可持续发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业业业业业业业
业业业业业业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日;(2)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60%-95%;投资于债券、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现金、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的比例占基金资产:5%-40%,其中,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3%,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5%。本基金的建仓期为日至日,报告期末,本基金持有的宝硕股份(股票代码"600155")停牌,又因报告期内证券市场急剧波动引发了大量赎回,导致基金规模持续缩减,致使本基金持有的宝硕股份市值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截至报告日,本基金管理人已于该股票复牌后10个交易日内将比例调整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除上述事项外,截至建仓期末和本报告期末,基金的资产配置符合基金契约的相关要求。(3)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类型自日起由股票型变更为混合型,其基金名称变更为"财通可持续发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对应基金简称变更为"财通可持续混合"。具体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3.2.3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业业业业业业业
业业业业业业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日,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2)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60%-95%;投资于债券、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现金、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的比例占基金资产:5%-40%,其中,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3%,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5%。本基金的建仓期为日至日,报告期末,本基金持有的宝硕股份(股票代码"600155")停牌,又因报告期内证券市场急剧波动引发了大量赎回,导致基金规模持续缩减,致使本基金持有的宝硕股份市值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截至报告日,本基金管理人已于该股票复牌后10个交易日内将比例调整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除上述事项外,截至建仓期末和本报告期末,基金的资产配置符合基金契约的相关要求。(3)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类型自日起由股票型变更为混合型,其基金名称变更为"财通可持续发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对应基金简称变更为"财通可持续混合"。具体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每10份基金
现金形式发放
再投资形式发
年度利润分配
份额分红数
44,759,007.39
39,798,231.83
84,557,239.22
1,004,005.34
806,407.71
1,810,413.05
45,763,012.73
40,604,639.54
86,367,652.27
4管理人报告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由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出资比例40%。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上海,经营范围为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财通基金始终秉承"持有人利益至上"的核心价值观,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的资产管理服务。在公募业务方面,公司坚持以客户利益为出发点设计产品,逐步建立起覆盖各种投资标的、各种风险收益特征的产品线,获得一定市场口碑;公司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作为重要发展战略之一,形成玉泉系列、富春系列、永安系列等多个子品牌,产品具有追求绝对收益、标的丰富、方案灵活等特点,为机构客户、高端个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理财选择。
公司现有员工138人,管理人员和主要业务骨干的证券、基金从业平均年限在10年以上。通过提供多维度、人性化的客户服务,财通基金始终与持有人保持信息透明;通过建立完备的风险控制体系,财通基金最大限度地保证客户的利益。公司将以专业的投资能力、规范的公司治理、诚信至上的服务、力求创新的精神为广大投资者创造价值。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
上海交通大学金融学硕士。
曾任中海基金研究发展部
煤炭电力、有色、钢铁、
建筑建材研究员、基金经
2015年7月 赵艰申
理助理、投资品小组组长,
2011年1月至2013年3月任
中海基金投资经理。
2013年3月加入财通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交通大学工学硕士。
2015年7月 金梓才
历任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投资经理助理,信诚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TMT行
业高级研究员。2014年
8月加入财通基金管理有
上海交通大学会计学硕士。
历任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
究所高级研究员、
UBS(瑞银)董事、平安资
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策略
研究经理,2015年9月加
入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1)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其"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解聘日期;(2)非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通过证券交易系统累计持有宝硕股份(股票代码"600155",下称"该股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共计2,133,159股,期间宝硕股份由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自日起停牌,于该股票停牌首日本基金持有宝硕股份的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5.30%,现因报告期内证券市场急剧波动引发了大量赎回,导致基金规模持续缩减,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持有该股票的市值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于该股票可交易十日内将该比例调整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以价值投资为理念,致力于建设合理的组织架构和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营造公平交易的执行环境。公司通过严格的内控制度和授权体系,确保投资、研究、交易等各个环节的独立性。公司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实行集中交易,并建立了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在场内、场外各类交易中,各投资组合都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同时,公司逐步建立健全公司各投资组合均可参考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在此平台上共享研究成果,并对各组合提供无倾向性支持;在公用备选库的基础上,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关联交易限制等,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进而根据投资授权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在确保投资组合间信息隔离、权限明晰的基础上,形成信息公开、资源共享的公平投资管理环境。
公司建立了专门的公平交易制度,并在交易系统中适当启用公平交易模块,保证公平交易的严格执行。对异常交易的监控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等环节,特殊情况会经过严格的报告和审批程序,会定期针对旗下所有组合的交易记录进行了交易时机和价差的专项统计分析,以排查异常交易。
本公司现行公平交易制度主要内容附录如下: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关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业务管理,保证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管理制度制订。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投资组合包括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社保组合、企业年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
第四条公司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严禁直接或者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第五条本制度以保证公司旗下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之间不存在利益输送并得到公平对待,以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基本原则而制订。
第六条本制度规范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第七条公司应合理设置各类资产管理业务之间以及各类资产管理业务内部的组织结构,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第八条公司应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应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第九条公司研究员负责各行业上市公司的调研及研究报告的撰写,采用客观的研究方法,任何投资分析和建议均应有充分的事实和数据支持,避免主观臆断,严禁利用内幕信息作为投资依据。
公司内部建立信息公开、资源共享的公平投资管理环境。内部研究报告由行业研究员上传公司研究平台,各投资组合经理可以在同一时间接收到同样的研究信息及个股评估,对自身管理的组合做出适当的投资决定,不存在个别组合获得信息落后或不全面的情况。
第十条公司建立健全公司适用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制定明确的备选库建立、维护程序。在全公司适用股票、债券备选库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关联交易限制等,按需要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投资组合经理在此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
第十一条公司执行健全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
第十二条公司建立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应相互隔离。
第十三条公司建立系统的交易方法,即投资组合经理应根据投资组合的投资风格和投资策略,制定客观、完整的交易决策规则,并按照这些规则进行交易决策,以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
第十四条公司要求投资组合经理承诺并落实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特定资产管理合同及公司有关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审慎勤勉,充分发挥专业判断能力,不受他人干预,在授权范围内独立行使投资决策权,维护公平的投资管理环境,维护所管理投资组合的合法利益,并按照规则进行交易决策,以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坚持投资者利益优先的原则。
第十五条集中交易部与投资、研究部门严格实行物理隔离,以充分保障集中交易部的独立性与保密性,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同时建立和完善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第十六条投资交易系统支持公平交易功能,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买卖同一证券的交易分配原则为"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
第十七条严格控制同一投资组合或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交易行为。确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原因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相关投资组合经理需要事先提供决策依据,填写《特殊交易需求申请审批表》,并存档备查。但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投资组合可以不受此规定的限制。
第十八条所有投资对象的投资指令必须经由集中交易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审核分配至交易员执行。进行投资指令分配的人员必须保证投资指令得到公平对待,应保证不同投资组合在同一时点就同一投资对象下达的相同方向的投资指令分配给同一交易员完成。
第十九条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公司在投资交易系统设置强制公平交易模式,系统遇到该类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投资组合发出同向买卖指令情形时,会自动提示交易员进入公平交易模式。该模式下,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组合的指令有效价格范围内,系统能最大限度保证参加公平交易的各投资组合所买入或卖出投资对象的价格接近。各投资组合参加公平交易委托数量按照各投资组合中尚未执行指令部分的委托数量占公平交易委托总量的比例进行分配。各投资组合指令在无交易员人为干预的情况下,各自在交易所完成交易指令。
第二十条公司要求同一投资组合经理对其名下管理的各投资组合进行绝对公平交易执行。即同一投资组合经理如需下达同一只投资对象的买卖交易指令时,其所管理投资组合的所有有关指令必须在15分钟内批量下达,且指令价格必须相同,但数量可以按投资组合的规模而有所不同。确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需要而无法进行绝对公平交易执行的,相关投资组合经理需要事先提供决策依据,填写《特殊交易需求申请审批表》,并存档备查。第二十一条公司要求不同投资组合经理对其名下管理的各投资组合进行相对公平交易执行。即不同的投资组合经理基于平等的信息知晓权和所管理投资组合的个别情况,分别独立做出对某一投资对象的投资决策,故下达指令的时间、限价都会有所不同。但由于是共同享有同一信息来源,不同投资组合经理在同一天就同一投资对象下达的买卖交易指令应为同向交易,限价范围比较接近但可以不同,指令的数量也可按组合的规模而有所不同。
第二十二条投资组合经理不得为了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在交易日14:50-15:00间下达交易所投资指令,如因为申购、赎回或合规控制的要求需在交易日14:50-15:00间下达交易所投资指令,投资经理必须使用录音电话通知集中交易部相关情况,并于当日收盘后及时提交书面情况说明,由集中交易部、监察稽核部和投资相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应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公司在获配额度确定后,严格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进行分配,申购价格相同的投资组合则根据投资指令的数量按比例进行分配。集中交易部必须严格独立接收各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在申购结果产生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泄露各投资指令的内容,包括指令价格与数量等要素。
第二十四条对于各投资组合以独立账户名义进行申购的交易,申购获配的证券数量由投资交易系统接收各类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发送的数据进行分配。
第二十五条对于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参与公平交易程序的交易指令,按照公司已建立的相应控制制度和流程执行。
第二十六条为确保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获得公平对待,确保投资管理和交易管理业务的合法合规和公平诚信,公司建立异常交易的监控和报告制度。
第二十七条根据监管机关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主要的异常交易类型包括:涉嫌内幕交易的投资交易行为、涉嫌市场操纵的投资交易行为、涉嫌利益输送的投资交易行为等。
(一)涉嫌内幕交易的投资交易行为是指根据能够影响股价和投资者投资行为的重大非公开信息进行投资的行为;
(二)涉嫌市场操纵的投资交易行为是指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致使证券交易价格发生异常或形成虚拟的价格水平,或者致使证券交易量发生异常或形成虚拟的交易量水平。其主要的类型包括:
1、连续交易操纵。即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进行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证券交易量的行为;
2、约定交易操纵。即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相互串通,或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证券交易量的行为;
3、虚假申报操纵。即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进行不以成交为目的的频繁申报和撤销申报,误导其他投资者,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交易量的行为;
4、特定时间价格操纵。即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在计算相关证券的参考价格或结算价格或参考价值的特定时间,通过拉抬、打压或锁定手段,操纵相关证券的参考价格或结算价格或参考价值的行为;
5、尾市交易操纵。即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在即将收市时,通过拉抬、打压或锁定手段,操纵证券收市价格的行为。
(三)涉嫌利益输送的投资交易行为是指公司管理的同一投资组合的同向与反向交易、不同投资组合的同向与反向交易等存在利益输送和不符合公平交易原则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涉嫌内幕交易的投资交易行为的界定标准主要为:
(一)投资组合经理或者研究人员获得的是涉及上市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证券的市场价格和投资者行为有重大影响的而又尚未公开的信息;
(二)投资组合经理的投资行为主要依据该信息,无其他充足、深入的研究支持。
第二十九条连续交易操纵的界定标准主要为:
(一)公司管理的单个投资组合或多个投资组合在同一个交易日内就同一证券大笔下单、连续下单或者密集下单(如多个组合同时下单),造成证券交易价格波动达到一定幅度;
(二)公司管理的单个投资组合或多个投资组合进行巨额交易量的申报,且申报价格明显偏离申报时的成交价格达到一定幅度;
(三)公司管理的单个投资组合或多个投资组合在一段时期内进行大量且连续的交易,造成证券交易价格发生明显波动达到一定幅度;
(四)公司管理的单个投资组合或多个投资组合在可进行T+0交易的市场中在同一价位或者相近价位大量或者频繁进行回转交易;
(五)公司管理的单个投资组合或多个投资组合在大宗交易中进行涉嫌虚假申报或其他扰乱市场秩序的申报;
(六)公司管理的单个投资组合或多个投资组合在银行间债券交易等议价交易中的成交价格明显偏离同期市场平均成交价格。
第三十条约定交易操纵的界定标准主要为: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之间互为对手方。
第三十一条虚假申报操纵的界定标准主要为: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在一个交易日内频繁申报或撤销申报,以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其他投资者的投资行为。
频繁申报和撤销申报,是指某投资组合在同一交易日内,在同一证券的有效竞价范围内,按照同一买卖方向,连续、交替进行三次以上的申报和撤销申报。
第三十二条特定时间价格操纵和尾市价格操纵的界定标准主要为:在计算相关证券的参考价格或结算价格或参考价值的特定时间,如证券交易所收市前的十分钟时间,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以高于市价的价格发出买入申报致使证券交易价格发生异常上涨,或者以低于市价的价格发出卖出申报致使证券交易价格发生异常下跌,或者通过发出买入或者卖出申报致使证券交易价格发生异常波动。
第三十三条涉嫌利益输送的投资交易行为的界定标准主要为:
(一)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存在以对方为交易对手的交易,或者在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等议价市场上通过第三方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二)公司同一投资组合经理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同一交易日内存在就同一证券的无合理理由的反向交易行为。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界定的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异常交易行为具体包括:
(一)各交易所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公司可能参与的异常交易行为:
1、可能对证券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披露前,大量买入或者卖出相关证券;
2、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之间大量或者频繁进行互为对手方的交易;
3、两个或两个以上固定的或涉嫌关联的证券账户之间大量或者频繁进行互为对手方的交易;
4、大笔申报、连续申报或者密集申报,以影响证券交易价格;
5、频繁申报或频繁撤销申报,以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其他投资者的投资行为;
6、在同一价位或者相近价位大量或者频繁进行回转交易;
7、大量或者频繁进行高买低卖交易;
8、进行与自身公开发布的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相背离的证券交易;
9、在大宗交易中进行虚假或其他扰乱市场秩序的申报;
10、其他经交易所或托管银行电话、书面提示的交易异常行为。
(二)银行间询价交易包括的异常交易行为:
1、交易对手异常:指交易对手超出交易对手库范围、与信用级别较低的交易对手进行大额交易、与丙类账户进行交易;
2、交易价格异常:指回购利率异常和现券交易价格异常。回购利率异常指回购利率偏离同期公允回购利率(可参考中债登网站提供的回购利率数据)30bp
以上,现券交易价格异常指根据交易价格推算出的收益率偏离同期公允收益率(根据影子定价标准确定)30bp以上(一年期以上债券为50bp);
3、同日反向交易:指当天买卖同一债券品种且价格相同(或造成亏损)的交易、当天进行利率相同(或造成亏损)的正逆回购交易等。
(三)其他涉嫌进行利益输送的交易行为:
1、关联交易行为;
2、投资于禁止或者限制的投资对象;
3、与受限或禁止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
4、采用可能显着影响市价的交易方式;
5、可能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交易;
6、与投资组合的投资风格或公司内部的投资分析明显不符的交易行为。
(四)公司规定的其他异常交易行为。
第三十五条异常交易监控体系包括事前监控、事中监控、事后监控三个环节。
第三十六条事前监控是指在投资交易系统中进行风险监控参数设置及风险监控参数调整,此项工作由风险管理部负责。
第三十七条在新投资组合成立并开始运作前,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资产管理合同、公司规章制度及公司相关决定,风险管理部应及时编制《风险控制参数设置表》,经督察长批准后进行设置。
第三十八条《风险控制参数设置表》应包括政策性指标、契约性指标、内部监控指标三个方面。政策性指标、契约性指标必须与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和各类资产管理合同的相关规定严格一致。非因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和资产管理合同发生调整和变化,风险管理部部不得接受任何关于取消、放宽政策性指标、契约性指标的要求。对于内部监控指标,公司规章制度已明确规定放开监控、放宽监控程序的,风险管理部应在严格审核程序完整性、有效性的前提下执行放开、放宽监控的操作。
第三十九条风险管理部应对日常交易中系统自动触发的限制性投资交易行为予以监控和报告。
第四十条事中监控是指投资交易过程中对异常交易的实时监控,包括指令时间、价格、数量等方面。集中交易部负有对系统无法识别和限制的异常交易进行监控和报告的职责。
第四十一条事后监控包括公平交易分析、交易情况稽核两项内容,分别由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负责。
第四十二条集中交易部在收到下述情形之一的投资指令时启动异常交易识别流程和报告制度。启动异常交易识别流程后,涉及异常交易的投资指令暂停执行:
(一)交易所投资指令当日累计数量已达到所投资股票当日成交量的50%的;
(二)交易所投资指令下达时间距离收市10分钟以内的;
(三)短时间内针对同一证券频繁下达指令或者频繁撤销指令的;
(四)同一投资组合经理投资某一证券,对其管理的投资风格相似的各投资组合下达投资指令时,存在不合理时间或价格差异;
(五)议价交易的交易对手方为公司股东、投资组合托管人或其重大利益关联方、议价交易对手库以外的交易对象;
(六)参与开盘集合竞价时,投资指令价格偏离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格5%(含)以上的;
(七)其他可能影响到公平交易或可能发生利益输送的。
第四十三条涉及异常交易的投资指令,由集中交易部要求指令下达人填写《特殊交易需求申请审批表》,指令下达人做出合理性解释,经由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并报集中交易部、风险管理部备案。审核流程中任一人员认为有必要的,应当要求其他相关人员提供意见。
第四十四条风险管理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的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保证分配结果符合公平交易原则的要求。
第四十五条风险管理部应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对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应对交易价格异常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
第四十六条风险管理部对不同投资组合,尤其是同一位投资组合经理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监控,同时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应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
第四十七条风险管理部应对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对于异常交易发生前后不同投资组合买卖该异常交易证券的情况进行分析。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应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
第四十八条公司建立有效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制度,并健全相关业务记录,确保投资交易公平性的可稽核性。
第四十九条投资交易行为稽核工作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投资交易系统风险控制参数的健全性、完整性、有效性;
(二)投资指令、指令分配、交易执行的合法合规性;
(三)公平交易分析工作及相关专项报告的合法合规性。
第五十条监察稽核部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稽核工作应反映在季度监察稽核项目表中以及相关专项稽核报告中。
第五十一条督察长负责对整个投资交易业务领域事前、事中、事后的监控情况实施检查和监督。
第五十二条在监控过程中集中交易部、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一旦发现异常交易,应立即向公司督察长、分管副总经理及总经理报告,并及时采取相关的控制和改进措施。
第五十三条经报告的异常交易行为,由监察稽核部负责进行专项稽核。监察稽核部应查明该事项的发生过程、发生原因、责任人、处理建议,形成报告后报送督察长、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
第五十四条风险管理部负责交易价差分析。交易价差是指不同投资组合在相同的时间段内同买或者同卖一只股票时两者买卖均价存在差异。
第五十五条交易价差分析应遵循如下原则:
(一)分别计算各个投资组合同期、同方向交易的某只股票的交易均价,然后比较各自均价差异,再将发生的所有差异进行汇总分析;
(二)模拟计算各投资组合之间溢价金额大小,分析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第五十六条风险管理部建立分析交易价差的信息系统,应对不同投资组合和不同类别投资组合之间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尤其是对于那些与其他投资组合收益率存在明显差异的投资组合重点进行交易价差分析。
第五十七条风险管理部应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内(如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由投资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妥善保存分析报告备查。如果在上述分析期间内,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出现异常情况,应重新核查公司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针对潜在问题完善公平交易制度,并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监察稽核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对此做专项说明。
第五十八条在各投资组合的定期报告中,至少应披露以下事项: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对异常交易行为做专项说明,其中,如果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应说明该类交易的次数及原因。
在投资组合的年度报告中,还应披露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并在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中,对当年度同向交易价差做专项分析。
第五十九条公司应参考交易所和托管银行的提示进行信息披露。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未发现组合间存在违背公平交易原则的行为或异常交易行为。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原则上禁止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投资组合及短期国债回购交易除外)或同一投资组合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交易。如果因应对大额赎回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反向交易的,则需经公司领导严格审批并留痕备查。
本投资组合为主动型开放式基金。本报告期内,本投资组合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主动型投资组合未发生过同日反向交易(短期国债回购交易除外)的情况,也未发生影响市场价格的临近日同向或反向交易。
经过事前制度约束、事中严密监控,以及事后的统计排查,本报告期内各笔交易的市场成交比例、成交均价等交易结果数据表明,本期基金运作未对市场产生有违公允性的影响,亦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5年市场出现了大幅波动,上半年在互联网以及成长股深入人心的时候,本基金适当参与了成长股的行情,并且优选了具有竞争力的龙头公司,获得了较好业绩;下半年,去杠杆打破估值泡沫,从而带来市场的巨幅下跌,本基金也受到了一定影响,本基金主要通过仓位控制以及优选好公司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和减少了风险,但由于最低仓位等限制,整体回撤也并不小。
通过对行业及公司基本面的深入分析和合理的价值评估,我们报告期内主要超配了基本面良好、成长新高的优秀个股。我们相信在创新、改革大潮下,未来在成长类公司中将涌现一批能够不断长大的公司。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5年度,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45.99%,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6.98%,跑赢业绩比较基准39.01%。本基金一贯坚持价值投资的风格,整体上取得了较好的累计收益。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6年,我们认为中国经济仍将处于转型阶段。从经济来看,一方面,经济下行压力和通货紧缩压力仍将持续,另一方面,内需主要依靠基建投资和地产企稳支撑,在政策的刺激下,虽然未来可能逐渐见底,但回升的力度有限;而全球经济都相对疲弱的情况下,出口改善的可能性不大,以“稳增长、增效益”为核心的财政政策以及“供给侧改革”两只手将逐渐解决产能过剩压力,在此期间,经济周期波动趋于平缓。从流动性来看,美元加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球流动性宽松的空间,但国内流动性总体保持相对宽松,预计边际改善将有所转弱。而资本市场在经历股灾之后,在政策的限制下,杠杆的运用显着下降,居民资产向权益类转移的逻辑长期仍在,同样在短期内对市场的影响渐弱。从资产收益率的角度来看,资产荒的现象确实在某些领域存在,权益类产品确实存在一定吸引力。我们预计未来市场整体波动空间将比2015年减小,有望重回结构性行情状态,存量博弈的概率较大。
作为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本届政府更加重视供给侧改革,这将使得有色、煤炭等传统产能加快出清,而传媒、大数据等战略新兴产业将是新增长点的方向,我们认为未来可通过改革、创新和转型三条主线挖掘机会,重点布局高成长,持续性强,有竞争优势的成长型公司。
此外,我们将继续坚持价值投资,规避基本面与其高估值不能匹配的板块和个股。通过回避用较高的风险博取短期收益,最终争取为持有人实现良好的长期回报。4.6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全面深入推进监察稽核各项工作。公司监察稽核部门在权限范围内,对公司各部门执行公司内控制度及各项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与相关制度等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进行监督稽核、评价、报告和建议。通过各项合规管理措施以及实时监控、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等方法,对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销售、基金运营、客户服务和信息披露等进行了重点监控与稽核,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同时定期向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出具监察稽核报告。公司重视对员工的合规培训,开展了多次培训活动,加强对员工行为的管理,增强员工合规意识。公司还通过网站、邮件等多种形式进行了投资者教育工作。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有效保障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并制定估值委员会制度。
估值委员会成员由总经理、督察长、基金投资部、专户投资部、固定收益部、研究部、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基金清算部等部门负责人、基金清算部相关业务人员、涉及的相关基金经理或投资经理或实际履行前述部门相当职责的部门负责人或人员组成。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有会计核算经验、行业分析经验、金融工具应用等丰富的证券投资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和专业能力,且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基金经理如果认为某证券有更能准确反应其公允价值的估值方法,可以向估值委员会申请对其进行专项评估。新的证券价格需经估值委员会和托管行同意后才能采纳,否则不改变用来进行证券估值的初始价格。
估值委员会职责:根据相关估值原则研究相关估值政策和估值模型,拟定公司的估值政策、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确保公司各基金产品净值计算的公允性,以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基金管理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签订了《基金估值核算业务外包协议》,截至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未对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估值业务实行外包。4.8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最少1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5%,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要求,结合本基金运作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共分红1次,每份合计分红0.280元人民币。4.9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有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况出现。
5托管人报告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财通可持续发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财通可持续发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内,财通可持续发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财通可持续发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财通可持续发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财通可持续发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财通可持续发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财通可持续发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对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1次利润分配,分配金额为84,557,239.22元。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财通可持续发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财通可持续发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审计报告6.1审计报告基本信息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编号
安永华明(2016)审字第号6.2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审计报告标题
财通可持续发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名:审计报告收件人
财通可持续发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
基金份额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财通可持续发展主题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财务报表,包括日的资引言段
产负债表和2015年度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基金管理人财通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
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
的重大错报。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
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
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
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
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
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
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
工作还包括评价基金管理人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
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
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
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财通可持续
发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名:财通可持审计意见段
续发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
变动情况。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郭杭翔、蒋燕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上海市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楼审计报告日期
7年度财务报表7.1资产负债表会计主体:财通可持续发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截止日:日
单位:人民币元
日资产:银行存款
12,995,289.34
96,364,290.42结算备付金
1,487,087.18
14,015,303.53存出保证金
270,424.14
723,160.86交易性金融资产
172,173,560.31
451,975,524.83其中:股票投资
172,173,560.31
451,975,524.8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贵金属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收证券清算款
6,418,045.64应收利息
13,685.24应收股利
-应收申购款
543,458.41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资产
-资产总计
186,963,397.31
570,053,468.9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日负债: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证券清算款
1,546,304.23
63,641,872.16应付赎回款
241,797.65
5,053,174.35应付管理人报酬
236,112.92
708,148.64应付托管费
118,024.77应付销售服务费
-应付交易费用
520,994.31
6,830,789.12应交税费
-应付利息
-应付利润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负债
320,481.47
229,044.33负债合计
2,905,042.74
76,581,053.37所有者权益:实收基金
80,803,189.23
278,799,418.07未分配利润
103,255,165.34
214,672,997.49所有者权益合计
184,058,354.57
493,472,415.56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86,963,397.31
570,053,468.93注:(1)后附会计报表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2)报告截止日日,基金份额净值2.278元,基金份额总额80,803,189.23份。7.2利润表会计主体:财通可持续发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日至日
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可比期间
日一、收入
238,377,187.70
91,714,312.711.利息收入
411,813.47
493,485.37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401,102.35
193,387.92
债券利息收入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
300,097.45入
其他利息收入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25,838,204.30
80,051,179.55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224,787,373.10
79,734,162.44
基金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
贵金属投资收益
衍生工具收益
1,050,831.20
317,017.11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9,996,213.26
10,368,357.67以“-”号填列)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
2,130,956.67
801,290.12列)减:二、费用
18,528,058.18
16,716,851.501.管理人报酬
5,698,403.66
2,737,461.972.托管费
949,734.01
456,243.673.销售服务费
-4.交易费用
11,601,308.37
13,303,272.615.利息支出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
-出6.其他费用
278,612.14
219,873.25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219,849,129.52
74,997,461.21“-”号填列)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219,849,129.52
74,997,461.21填列)注:后附会计报表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7.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会计主体:财通可持续发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日至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278,799,418.07
214,672,997.49
493,472,415.56值)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
219,849,129.52
219,849,129.52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
-444,705,951.29
197,996,228.84
246,709,722.45少以“-”号填列)其中:1.基金申购款
564,551,657.49
714,262,429.08
1,278,814,086.57
2.基金赎回款
-1,723,520,037.86
762,547,886.33
960,972,151.53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
-84,557,239.22
-84,557,239.22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80,803,189.23
103,255,165.34
184,058,354.57(基金净值)
上年度可比期间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42,428,433.39
6,882,711.80
49,311,145.19值)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
74,997,461.21
74,997,461.21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
236,370,984.68
134,603,237.53
370,974,222.21少以“-”号填列)其中:1.基金申购款
630,111,299.00
388,270,962.33
1,018,382,261.33
2.基金赎回款
-647,408,039.12
393,740,314.32
253,667,724.80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
-1,810,413.05
-1,810,413.05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278,799,418.07
214,672,997.49
493,472,415.56(基金净值)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刘未
许志雄—————————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7.4报表附注7.4.1基金基本情况
财通可持续发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财通可持续发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文《关于核准财通可持续发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日至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3)验字第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314,691,268.38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活期存款利息为人民币66,718.36元,以上实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314,757,986.74元,折合314,757,986.74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未来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60%~95%;投资于债券、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现金、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权证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7.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7.4.4.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7.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系权证投资)。
(2)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7.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债券等,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基金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卖出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2)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后入账;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卖出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4)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5)回购协议
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7.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估值方法如下: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7.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7.4.4.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7.4.4.8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7.4.4.9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6)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7)衍生工具收益/(损失)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8)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0)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7.4.4.10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4)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7.4.4.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最少1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5%,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7.4.4.1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报告期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的通知》(中基协发〔2014〕24号)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自日起对本基金持有的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估值数据进行估值。于日,相关调整对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不超过0.50%。7.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7.4.6税项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7.4.7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7.4.7.1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末项目
日活期存款
12,995,289.34
96,364,290.42定期存款
-其中:存款期限1-3个月
-其他存款
12,995,289.34
96,364,290.42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于定期存款。7.4.7.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公允价值变动股票
148,786,381.92
172,173,560.31
23,387,178.39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
交易所市场
银行间市场
-资产支持证券
148,786,381.92
172,173,560.31
23,387,178.39
上年度末日
公允价值变动股票
438,584,559.70
451,975,524.83
13,390,965.13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
交易所市场
银行间市场
-资产支持证券
438,584,559.70
451,975,524.83
13,390,965.137.4.7.3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或负债。7.4.7.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4.7.4.1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4.7.4.2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7.4.7.5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日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7,052.94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6,306.90应收债券利息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应收申购款利息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13,685.247.4.7.6其他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其他资产。7.4.7.7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日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520,994.31
6,830,789.12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520,994.31
6,830,789.127.4.7.8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日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应付赎回费
19,044.33预提费用
320,000.00
210,000.00
320,481.47
229,044.337.4.7.9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日至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上年度末
278,799,418.07
278,799,418.07本期申购
564,551,657.49
564,551,657.49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762,547,886.33
-762,547,886.33本期末
80,803,189.23
80,803,189.23注:本期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本期赎回含转换出份额。7.4.7.10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上年度末
205,858,475.65
8,814,521.84
214,672,997.49本期利润
209,852,916.26
9,996,213.26
219,849,129.52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247,298,909.11
589,186.66
-246,709,722.45生的变动数其中:基金申购款
584,907,701.53
129,354,727.55
714,262,429.08
基金赎回款
-832,206,610.64
-128,765,540.89
-960,972,151.53本期已分配利润
-84,557,239.22
-84,557,239.22本期末
83,855,243.58
19,399,921.76
103,255,165.347.4.7.11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可比期间
日至2015年
日至2014年
12月31日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305,213.87
128,137.97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58,047.75其他
401,102.35
193,387.927.4.7.12股票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可比期间
日至2015年
日至2014年
12月31日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4,380,705,923.65
4,652,552,030.93减:卖出股票成本总额
4,155,918,550.55
4,572,817,868.49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224,787,373.10
79,734,162.447.4.7.13债券投资收益7.4.7.13.1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投资债券,债券投资收益为零。7.4.7.13.2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有买卖债券差价收入。7.4.7.13.3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有债券赎回差价收入。7.4.7.13.4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有债券申购差价收入。7.4.7.13.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收益为零。7.4.7.14衍生工具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投资衍生工具,衍生工具收益为零。7.4.7.15股利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可比期间
日至2015年
日至2014年
12月31日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1,050,831.20
317,017.11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1,050,831.20
317,017.117.4.7.1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可比期间
日至2015年
日至2014年
12月31日1.交易性金融资产
9,996,213.26
10,368,357.67——股票投资
9,996,213.26
10,368,357.67——债券投资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基金投资
-——贵金属投资
-——其他
-2.衍生工具
-——权证投资
9,996,213.26
10,368,357.677.4.7.17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可比期间
日至2015年
日至2014年
12月31日基金赎回费收入
2,090,294.70
785,443.08转换费收入
2,130,956.67
801,290.12注:(1)本基金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资产;(2)本基金的转换费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构成,其中赎回费部分的25%归入基金资产;7.4.7.18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可比期间
日至2015年
日至2014年
12月31日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
11,601,308.37
13,303,272.61银行间市场交易费用
11,601,308.37
13,303,272.617.4.7.19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可比期间
日至2015年
日至2014年
12月31日审计费用
40,000.00信息披露费
200,000.00
160,000.00帐户维护费
18,400.00汇划手续费
573.25其他费用
278,612.14
219,873.257.4.8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7.4.8.1或有事项
截至日止,本基金未发生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7.4.8.2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基金管理人拟定将日作为收益分配基准日对本基金实施分红,具体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7.4.9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构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银行") 上海财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7.4.10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7.4.10.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7.4.10.1.1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名称
占当期股票成
占当期股票成
交总额的比例
交总额的比例 财通证券
356,372,780.10
942,737,896.95
9.81%7.4.10.1.2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进行债券交易。7.4.10.1.3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名称
占当期债券回
占当期债券回
购成交总额的
购成交总额的
比例财通证券
206,700,000.00
9.24%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进行债券回购交易。7.4.10.1.4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7.4.10.1.5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占当期佣金
期末应付佣金
占期末应付佣
总量的比例
金总额的比例
320,157.98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名称
占当期佣金
期末应付佣金
占期末应付佣
总量的比例
金总额的比例财通证券
840,526.34
504,647.41
7.39%注:(1)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证管费、经手费和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2)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7.4.10.2关联方报酬7.4.10.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可比期间
日至2015年12月
日至2014年12月
31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
5,698,403.66
2,737,461.97付的管理费其中:支付销售机构
2,529,671.17
1,328,043.26的客户维护费注:(1)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2)基金管理人报酬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当年天数。(3)客户维护费是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约定的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该费用从基金管理人收取的基金管理费中列支,不属于从基金资产中列支的费用项目。7.4.10.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可比期间
日至2015年12月
日至2014年12月
31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
949,734.01
456,243.67付的托管费注:(1)支付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2)基金托管费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当年天数。7.4.10.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7.4.10.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7.4.10.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7.4.10.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7.4.10.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名称
当期利息收入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工商银行
12,995,289.34
305,213.87
96,364,290.42
128,137.97
活期存款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7.4.10.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直接购入关联方承销的证券。7.4.10.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7.4.11利润分配情况7.4.11.1利润分配情况——非货币市场基金
单位:人民币元
每10份基金
再投资形式
利润分序号
份额分红数
39,798,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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