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一医院盈利模式,一天盈利,除了本,一天盈利有没有五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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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宝宝现在五个月了,今天想来说说我那曲折的生产经历&&&&& & & && & & 我的备孕之路异常艰辛,结婚后三年一直没有怀上,在妇保看过生殖名医陆医生,做了几项检查都没有查出问题,可是一直都木有怀上。去年八月回到老家,在老家的医院调理之后,终于怀孕了,当时心里那个高兴啊,和老公都笑哭了,真的,可能怀孕很容易的麻麻不能体会到这样的心情,这几年和老公在杭州打拼,房子车子事业都有了,只有孩子迟迟未来,家里人都催的着急,我们自己也很心急,好不容易终于怀上了,简直和中了五百万一样的心情!!& && & & &怀孕之后就在家里歇着了,很注意保胎,我身体一向很好,前三月也没有什么出血啊,肚痛之类的异常反应,到建小卡也是平平安安的,很顺利,连呕吐都很少(现在回想起来,人家说妊娠反应大的宝宝可能生命力更加顽强,也许是有道理的)。唯一觉得有点不对的是,和我差不多时间怀上的闺蜜肚子一直比我大很多,我的肚子一直到三四个月都好像还看不出来怀孕了似得,那时也没有放在心上,因为网上也说肚子有显怀有不显怀的。& & & & 到了24周要建大卡的时候,我还是义无反顾的挑选了杭州最好的F保医院做产检,虽然人山人海的,但还是对那里的医生最有信心。从此我和老公就开始了每次产检长途跋涉的过程,从我家到妇保开车要两个多小时,等到了再挂产科的号根本就挂不到,网上的号也几乎都是秒杀了,完全抢不到!简直和春运的火车差不多啊啊啊。于是就选择了F报的一个&一体化&门诊,那边全是名医坐诊,而且检查不用排队,非常方便,但是挂号费特别贵,一次要六百大洋!!为了孩子,拼了,后来的产检就一直在那里检查了(具体哪个医生我不想说,反正是个主任级别的大咖吧,我无意责怪谁,也许一切都是我自己的问题),去了之后主任每次都会自己亲自摸肚子啊,每次几乎都有BC检查,主任一直都跟我说宝宝大小很好,一切正常,因为我之前听说F报的名医估重是很准的,所以到后期我一直有问主任宝宝大概多重了,他摸了都说很正常的,好的,肚子小也没有问题的。在F保做过检查的麻麻可能都知道,那里的BC是不写腹围的,可是网上自己估重的计算公式,都是需要腹围数据的,一直都不知道具体腹围,我也从来没有去估计过宝贝的重量。& &&& & & & 就这样一直到了35周左右,那是我最后一次去F保检查了,那次有点小出血,就去看了,做BC的时候,医生一直念叨,胎盘怎么这么老化了,已经将近三级了,出去结果给主任看,主任说没有问题,不要紧的,35周生了也没事,就给开了点安胎口服液回去吃。那周没有再出血了,于是就放松了警惕。。。& & & & &36+4那天,我永远记得,妈妈陪我散完步,回到家,[font=;#C00000;large]我想去上厕所,突然感觉下面热流喷涌而出,完全不受控制的流,很多很多,我以为是羊水破了,赶紧叫妈妈,她一看吓呆了,因为我流的全部是鲜血,卫生间马桶上,地上,客厅走道上全部都是血,妈妈吓的腿都软了。还好我自己之前在网上看过很多,自己躺到沙发上,用枕头垫高PP,才感觉水(血)没有再留了,然后我自己打了120,妈妈通知老公。等待的半小时简直比一年还要漫长&&120的人来以后,告诉我不能去F保,他们只能送到最近的西*医院,当时心里有一万只草泥马的狂奔啊&~我那每次600的挂号费啊,我要去F保生啊。。。可是为了宝宝的安全,我还是同意了去最近的西*医院。& & &&到了西*医院,已经是晚上了,急诊把我送到了妇产科,一个很年轻的女医生接待了我们,询问了以往的产检情况,就在过道里给我做了内检,说没有开指,不是要生了。然后奇葩的是她无法确定我是否破水了,因为裤子上全部是血。让我去做BC,做BC的医生说羊水量已经很低了(但还在正常范围内),胎盘老化3级,胎儿目前心跳,胎动还是正常。回到妇产科,医生来找我谈话,说现在36+4还属于早产,而且我是第一胎,建议我等宝宝自己发动,然后就是一堆文件拿来让我签字,表明是我自己同意要等顺产的,那时我的,已经如俎上鱼肉了,什么都只能听医生的了。& &&虽然我自己不是医生,但是怀孕后一直都很关注各种生产信息,我知道孕后期大量出血是异常现象,很有可能是胎盘出了问题。可是我问我的主管医生,她一直含糊的说不出到底是什么原因出血,我问她我的羊水是不是破了,她也给不出明确的答案,每天就是让我躺着做胎心监护。一直到四天以后,他们的主管医生查房,让她给我化验下分泌物,她才想起来给我拿去化验是否是羊水破了。妈蛋到了那天下午,我老公去问她检验结果,她居然回答&我们医院检验不了这个,拿去别的地方不给我们检验,因为我们医院不给钱&!!!!人命关天啊白衣天使们,我的宝宝现在在肚子里情况不明,你们居然连这么简单的一个检验都做不了!& & &&因为检验做不了,所以我的主管医生最后归结出我没有什么问题,就让我下床走动了,让我自己等着发动。那几天,我躺在床上彻夜难眠,我觉得自己和宝宝的距离越远,为什么别人可以轻易得到的幸福,我却得不到&&&&37+4天的时候,肚子隐隐作痛,到晚上,医生一检查,已经开了三指,说今晚就要生了,我又兴奋又紧张,想到自己快要和宝宝见面了,我变的无比勇敢,别人开指都疼的直哼哼,我一直忍着不叫,不想浪费体力。晚上12点时进了产房,助产士一直说我宫缩太弱,生到天亮也生不出,那一副嫌弃的样子,就感觉好像是我故意要害的她晚下班似得。后来嫌我慢,给我直接人工破水,破水后,助产士和医生两人懵了,羊水已经不能用浑浊来形容了,直接是血色的,医生说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羊水,不知道怎么办。于是叫来了主任,给我挂上催产针,宫缩开始强烈,瞬间痛的那叫一个爽!趁着宫缩,我用力了几次,生不出来,宝宝心跳已经下降了,产房里顿时全部手忙脚乱起来,连主任都慌了,让我同意转剖腹产,需要半小时准备时间,并且让我忍住不要用力,不然卡在那里了,剖也剖不出来了。生过的人都知道,那个时候哪里能忍住啊,简直比死还难受啊。。。就在那个时候,我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和力气,我一直喊着宝宝的小名,告诉他你要加油,几乎是把一辈子的力气都用上了,最后一剪刀下去,终于听见了一阵微弱的哭声&&我的儿子降临人世了,他很小很小,瘦瘦的,护士说从来没有接生过这么小的宝宝,只有4斤多一点。& &&生完后,我看着旁边躺着的小小的他,问医生需不需要住温箱,医生说不用住的(实际上他们医院也没有温箱,连夜间儿科医生都没有!)第二天,医生护士来查房,简单的看了下宝宝的情况就走了,我请的月嫂阿姨很负责,一直跟医生说宝宝不吃奶(我们泡的奶粉),从早到晚100ml不到的奶量,并且宝宝的精神很不好,看着很不舒服的样子。那一天,我的月嫂起码去护士长反应了五六次,可是每次她们都是找个理由就糊弄过去了,根本没有来仔细看看宝宝。到了第三天,宝宝还是不吃奶,傍晚时月嫂又去护士站反应,并且拉了一个医生来看,那个医生是我在那个医院唯一感谢的医生,她是唯一一个肯仔细看看宝宝再做判断的医生,她弹了弹宝宝的脚底,说这孩子反应很差,建议转院。就在医生去填转院单的时候,我看到宝宝轻轻的眨了两下眼睛,然后闭上了,我以为他是想睡觉了,还在轻轻跟他说&宝宝加油哦&。这个时候月嫂刚好进来,看了一下大叫一声&哎呀不好,宝宝的脸全乌青了&,然后吓得赶紧把宝宝抱到护士站,开始抢救!!(写到这里,我真的想说我太感谢这个月嫂阿姨了,那时已经是晚上,病房的灯都关上了,如果不是她觉得不对劲坚持叫来医生,如果不是她仔细观察宝宝脸色的变化,我可能已经失去我的儿子了&&&&)抢救之后,宝宝恢复了呼吸,可是反应依然很差,这家医院这么漂亮的大楼,这么大的面积,居然在产科里面不备温箱,不备夜间值班的儿科医生!!!!医生告诉我宝宝只能转院到儿童医院治疗,而且让我们自己开车去!!我们都没有去过那个地方,车上也没有急救设备,这简直是在拿人名开玩笑,我的家人强烈要求医院帮忙用救护车送到医院,事实证明后来宝宝在救护车上又有几次呼吸暂停,脸色乌青,如果那时没有救护车上的氧气包,送到医院也没有救了,能救过来也会严重缺氧造成脑损。& &&那天晚上,是我人生中最无助,最慌乱的一个晚上,我刚刚当母亲,只和儿子相处了短短48小时,我也许就要失去他了。晚上,在儿童医院的老公给我发来短信,让我要坚强,让我做好心理准备,已经下了病重通知书了,我第一次听说&足月小样儿低血糖&这个词。那一晚,我没有合眼,我也不能大哭,因为我还要安慰我的爸爸,他有高血压60岁了,当天才刚刚从老家赶来看外孙,我担心他撑不过去。。。只能躲在被子里面偷偷的哭宝宝送到市儿童医院后,医生告诉我们很危险,得知生产过程后,那边的主任说像我这种情况应该在出血当天就剖腹产的,就是因为拖的时间太长,导致羊水浑浊,宝宝除了低血糖,还有败血症,非常严重!!那之后的一个星期,我已经忘了是怎么度过的了,回到家里,看着给宝宝铺好的床,给他买好的玩具,想着本来可爱的他应该躺在我的怀里,现在缺只能独自躺在温箱里面和病魔做斗争,我可能永远也见不到他了,眼泪根本就止不住。然后上网查足月小样儿的各种资料,心里更是害怕,怕他活不了,也怕他活着是一种更长久的痛苦。开始一两周,都是老公自己去重症监护室探望宝宝,每次带回来的都是坏消息,血糖一直稳不住,医生说很有可能脑损,还怀疑染色体有问题。。。让我们做好准备再生一个我那不堪回首的月子生活就这样继续着,虽然很悲观,可我还是做了个正确的决定就是把奶水保住,没有宝宝的吮吸,每天月嫂阿姨就帮我手工挤奶通乳,很痛可是总算保住了没有回奶。宝宝20天左右时,终于有了好消息,血糖稳住了,染色体检查正常,疾病筛查正常,脑部核磁正常,体重也快长到5斤了&&上帝好像在关闭了我所有的门以后,又终于帮我打开了窗户,那时我和老公商量,我们要把宝宝接回来好好养,不管他是傻子还是脑瘫,或者有什么不好,我们都要好好照顾他!宝宝回家后,我们才知道这是另一种磨练的开始,别的宝贝满月就能吃一百多毫升,他每次只能吃40ml,而且就这么一点还要一次吃一个小时!如果奶量跟不上,血糖稳不住就又会有生命危险,所以那几天大家都高度紧张。还好我家请的月嫂真的是非常有耐心,抱着宝宝,用奶瓶,用滴管,用勺子,各种方法都用上,几乎一天有一大半的时间在细心的喂宝宝,为了让我能好好休息,月嫂让我到隔壁房间睡,她自己几乎是整晚不睡(担心宝宝有异常)。好在后来宝宝一直都非常坚强,没有再生病,就是吃奶一直很慢,抬头和翻身到了4个月也才会了。不过我现在也想通了,只要宝宝健康平安,就算长的比别人瘦小一点,也没有关系了,我相信他以后一定是一个坚强的男子汉!以上是我自己的生产经历,写出来,我是想给准妈妈们一些经验和建议:1、孕后期注意保胎,关注胎盘情况,如果有严重老化,建议卧床休息,以免早剥2、如果对宝宝的体重有疑问的,建议让BC医生做下腹围测量,我的宝宝只到出生才知道是足月小样儿(指出生5斤以下的宝宝)可是网上看到很多小样儿的妈妈都是在出生前就知道了,如果我能提早知道,必定无论如何要到F报去生孩子,这样宝宝起码在出生后不会发生窒息那一幕。毕竟F保对高危儿的护理还是更加专业仔细,不会像西*医院这样不负责任!3、无论你看的是不是名医,只有你对自己的身体是最负责的,那些名医,每天看那么多病人,早已经麻木了,他说没关系,不代表就真的没有问题。如果你有疑问,可以坚持多做检查,多提问题。如果我当时在F保产检时坚持做腹围测量,提前知道宝宝偏小,即使不提前剖腹,也可以打营养针加强营养。宝宝不至于那么的瘦小。& & 最后,我非常感谢我的月嫂,这也是我写文章另外的一个目的:我很诚心的用我自己的亲身体会来推荐这个阿姨。如果不是她的仔细负责,我的宝宝可能早就没有了(在西*医院那天晚上我的家人当时都没有看出宝宝的异常,只觉得他不爱吃奶,只有月嫂阿姨坚持小孩如果完全抗拒奶瓶,肯定是有问题,谢谢她的坚持)。宝宝回家后,月嫂对他的照顾简直无微不至,喂他吃奶每次喂一小时,喂的满身是汗;一整晚不睡觉熬的双眼通红。为了让宝宝四肢更加灵活,每天洗两次澡做抚触。每天抱着他下楼五六次晒太阳,从早到晚根据温度细微变化,不厌其烦的给他增减衣服。宝宝打个喷嚏啥的,比我们还要紧张,我虽然是当妈妈的,虽然很爱宝宝但自问我对孩子真的做不到这样的细致。宝宝5个月了,没有一次红PP,脸上也没有长过疹子痱子,没有感冒受凉,体重增长也比同龄的足月小样儿要棒。我真的非常感谢这位老家来的月嫂阿姨!萍水相逢,大恩无以为报。我留她在我家做到宝宝满半岁,大概11月底的样子。如果19楼里有麻麻需要请月嫂的可以找她,私信我联系方式。不过前提是必须是11底以后的预产期,因为我家宝宝还需要她再带一段时间~~(阿姨姓田,联系方式:,如过有要联系的最好先发短信,因为宝宝有时在睡觉,如果没有睡觉的时候,阿姨看到短信可以给你回过去。& && & 补充一下,阿姨是湖北人,我老家的,人很好,说普通话,非常耐心仔细,有专业的高级月嫂证,会通乳。价格比杭州这边中介机构的价格要实惠。推荐她是因为想要报答她,与任何金钱利益没有一丁点关系。我只是觉得这样好的阿姨值得被推荐。&收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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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西*医院,已经是晚上了,急诊把我送到了妇产科,一个很年轻的女医生接待了我们,询问了以往的产检情况,就在过道里给我做了内检,说没有开指,不是要生了。然后奇葩的是她无法确定我是否破水了,因为裤子上全部是血。让我去做BC,做BC的医生说羊水量已经很低了(但还在正常范围内),胎盘老化3级,胎儿目前心跳,胎动还是正常。回到妇产科,医生来找我谈话,说现在36+4还属于早产,而且我是第一胎,建议我等宝宝自己发动,然后就是一堆文件拿来让我签字,表明是我自己同意要等顺产的,那时我的,已经如俎上鱼肉了,什么都只能听医生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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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自己不是医生,但是怀孕后一直都很关注各种生产信息,我知道孕后期大量出血是异常现象,很有可能是胎盘出了问题。可是我问我的主管医生,她一直含糊的说不出到底是什么原因出血,我问她我的羊水是不是破了,她也给不出明确的答案,每天就是让我躺着做胎心监护。一直到四天以后,他们的主管医生查房,让她给我化验下分泌物,她才想起来给我拿去化验是否是羊水破了。妈蛋到了那天下午,我老公去问她检验结果,她居然回答&我们医院检验不了这个,拿去别的地方不给我们检验,因为我们医院不给钱&!!!!人命关天啊白衣天使们,我的宝宝现在在肚子里情况不明,你们居然连这么简单的一个检验都做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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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检验做不了,所以我的主管医生最后归结出我没有什么问题,就让我下床走动了,让我自己等着发动。那几天,我躺在床上彻夜难眠,我觉得自己和宝宝的距离越远,为什么别人可以轻易得到的幸福,我却得不到&&&&
37+4天的时候,肚子隐隐作痛,到晚上,医生一检查,已经开了三指,说今晚就要生了,我又兴奋又紧张,想到自己快要和宝宝见面了,我变的无比勇敢,别人开指都疼的直哼哼,我一直忍着不叫,不想浪费体力。
晚上12点时进了产房,助产士一直说我宫缩太弱,生到天亮也生不出,那一副嫌弃的样子,就感觉好像是我故意要害的她晚下班似得。后来嫌我慢,给我直接人工破水,破水后,助产士和医生两人懵了,羊水已经不能用浑浊来形容了,直接是血色的,医生说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羊水,不知道怎么办。于是叫来了主任,给我挂上催产针,宫缩开始强烈,瞬间痛的那叫一个爽!趁着宫缩,我用力了几次,生不出来,宝宝心跳已经下降了,产房里顿时全部手忙脚乱起来,连主任都慌了,让我同意转剖腹产,需要半小时准备时间,并且让我忍住不要用力,不然卡在那里了,剖也剖不出来了。生过的人都知道,那个时候哪里能忍住啊,简直比死还难受啊。。。
就在那个时候,我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和力气,我一直喊着宝宝的小名,告诉他你要加油,几乎是把一辈子的力气都用上了,最后一剪刀下去,终于听见了一阵微弱的哭声&&我的儿子降临人世了,他很小很小,瘦瘦的,护士说从来没有接生过这么小的宝宝,只有4斤多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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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完后,我看着旁边躺着的小小的他,问医生需不需要住温箱,医生说不用住的(实际上他们医院也没有温箱,连夜间儿科医生都没有!)
第二天,医生护士来查房,简单的看了下宝宝的情况就走了,我请的月嫂阿姨很负责,一直跟医生说宝宝不吃奶(我们泡的奶粉),从早到晚100ml不到的奶量,并且宝宝的精神很不好,看着很不舒服的样子。那一天,我的月嫂起码去护士长反应了五六次,可是每次她们都是找个理由就糊弄过去了,根本没有来仔细看看宝宝。
到了第三天,宝宝还是不吃奶,傍晚时月嫂又去护士站反应,并且拉了一个医生来看,那个医生是我在那个医院唯一感谢的医生,她是唯一一个肯仔细看看宝宝再做判断的医生,她弹了弹宝宝的脚底,说这孩子反应很差,建议转院。
就在医生去填转院单的时候,我看到宝宝轻轻的眨了两下眼睛,然后闭上了,我以为他是想睡觉了,还在轻轻跟他说&宝宝加油哦&。这个时候月嫂刚好进来,看了一下大叫一声&哎呀不好,宝宝的脸全乌青了&,然后吓得赶紧把宝宝抱到护士站,开始抢救!!(写到这里,我真的想说我太感谢这个月嫂阿姨了,那时已经是晚上,病房的灯都关上了,如果不是她觉得不对劲坚持叫来医生,如果不是她仔细观察宝宝脸色的变化,我可能已经失去我的儿子了&&&&)
抢救之后,宝宝恢复了呼吸,可是反应依然很差,这家医院这么漂亮的大楼,这么大的面积,居然在产科里面不备温箱,不备夜间值班的儿科医生!!!!医生告诉我宝宝只能转院到儿童医院治疗,而且让我们自己开车去!!我们都没有去过那个地方,车上也没有急救设备,这简直是在拿人名开玩笑,我的家人强烈要求医院帮忙用救护车送到医院,事实证明后来宝宝在救护车上又有几次呼吸暂停,脸色乌青,如果那时没有救护车上的氧气包,送到医院也没有救了,能救过来也会严重缺氧造成脑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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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1宝妈 后来转去F保了么没有转,手续上不允许,因为我被救护车送到这个医院,他们说要转院只能自己开车去,而且我怕妇保么有床位了,就没有去妇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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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是我人生中最无助,最慌乱的一个晚上,我刚刚当母亲,只和儿子相处了短短48小时,我也许就要失去他了。晚上,在儿童医院的老公给我发来短信,让我要坚强,让我做好心理准备,已经下了病重通知书了,我第一次听说&足月小样儿低血糖&这个词。那一晚,我没有合眼,我也不能大哭,因为我还要安慰我的爸爸,他有高血压60岁了,当天才刚刚从老家赶来看外孙,我担心他撑不过去。。。只能躲在被子里面偷偷的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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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可怕了,今年生孩子的妈妈都不容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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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抱宝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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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有事要出门了,我是一个很坚强的妈妈,写出来是想给大家一点经验和教训,后来我会再总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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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强的妈妈拥抱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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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怎么这样啊有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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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养好身体,不要太伤心难过,心情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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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强的妈妈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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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我已经哭了,生孩子真的要坚强,宝妈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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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程真艰辛,不过宝宝和妈妈都很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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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看的好难受,宝宝和麻麻都受了好多罪,有时候医生真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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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的太难过了,宝妈加油继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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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宝妈的经历我就想起我生大宝也是36周胎盘老化,经过1星期保胎医生打催产素,打了三天没反应又人工破膜,结果宫口开到四指说是孩子窒息了,马上转剖腹,幸运的是生了一个7斤二两的小子,出来脸都是白的,立马就转新生儿科,也是各种折腾,现在已经11岁了,很健康聪明,宝妈你要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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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1未完待续!有事要出门了,我是一个很坚强的妈妈,写出来是想给大家一点经验和教训,后来我会再总结下内生长受限,IUGR
FGR ,孕30周后要密切检查,防止发生。
好险啊,胎盘老化加胎盘早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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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检查开始,我也觉得,至少妇保的医生给我感觉很没医德,普通医生只知道开楼下药店的保养品,专家倒是负责些,听朋友说名医完全很冷漠!B超医生好像欠他多少钱似的,不许人问问题!哎,生娃一点也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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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帮小组核心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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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是觉得第一晚一过就要立即联系妇保,自己开车去怎么了?家里没车亲戚朋友同事还没车?还是你24小时挂点滴怎么的?感觉你们一开始慌了心神,就没有冷静下来想想,真是不该就这么在不明不白的医院直到生孩子,生了也要马上转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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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妈你太不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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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百事通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
举报邮箱:& &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活摘人体器官谋取暴利!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本文抄告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以盗窃的方式活摘受害人左肋膈角旁边的器官。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X线检查报告单》(报告日期:&住院号:d0281374
X线号:113425姓名:管美玉 性别:女 年龄:42科别:移植科病床号4)中写:“心影不大,左肋膈角消失,呈外高内低弧形凹陷,右膈无殊。肋骨未见异常骨改变。”
“左肋膈角消失”能够证明:日至日之间,有人偷偷活摘了受害人左肋膈角旁边的一个或多个器官,因为《南昌县向塘中心医院放射科X光检查报告单》(X光号:4789,报告日期:)中写:“心脏形态大小未见异常。两膈光整,两肋膈角锐利。肺门形态,大小,位置未见异常。两肺纹理增多增粗模糊。影像诊断:支气管炎,请结合临床。”&
2008年12月31日都“两肋膈角锐利”,怎么过了4天就“左肋膈角消失”?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有人偷偷活摘了受害人左肋膈角旁边的一个或多个器官,否则为何会“左肋膈角消失”?
根据《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入院记录》,受害人从镇卫生院转入南大一附院器官移植科的时间为日11:19,即一入院就被偷偷活摘左肋膈角旁边的一个或多个器官。至此,所有的谜团都解开了,所有的诡异现象都能够得到合理的解释!:南昌县向塘镇中心卫生院、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江西华星医学检验中心四家诊疗机构或其部分工作人员自发的通过各自分工、同时合作的方式组成偷偷活摘、偷偷出售、偷偷移植的一条龙的犯罪团伙!&
二、反复穿刺,途中的很多器官都被刺烂了。
1、《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X线检查报告单》(报告日期:&住院号:d0281374
X线号:113425姓名:管美玉 性别:女 年龄:42科别:移植科病床号4)中写:“胸廓两侧对称,气管居中,两肺野清晰,未见实质性病灶。”此份报告证明,受害人根本没有任何肺部感染。
2、为了消除残窦综合征,日,“B超引导入腹腔穿刺”,手术失败,相关证据见《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临时医嘱记录单》第2页。
为了消除残窦综合征,日,器官移植科再次对受害人进行了“B超引导入腹腔穿刺”,相关证据见《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临时医嘱记录单》第2页,手术再次失败,原因是穿刺目标太远,穿刺针头很难准确定位找准目标,以上两次B超引导入腹腔穿刺,每次历时半小时,由于反复来来回回地穿刺,途中的很多器官都被刺烂了,左下肺也被刺烂了,以致检查日期为日、CT号为38995、有审核医师徐莹手写签名的《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多层螺旋CT检查报告单》中写:“两下肺纹理稍增多,左下肺膨胀不全改变。”
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八)款: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三、何为残窦综合征。
残窦综合征是指BillrochⅡ式手术时,胃窦切除不全,残留胃窦所致的吻合口溃疡症候群。本征的病因为残留胃窦的黏膜受到反流的碱性十二指肠液刺激而产生大量的胃泌素,经吸收进入血液,作用于胃底部黏膜,刺激残胃的壁细胞,促使胃液发泌过多,胃酸过高,发生术后吻合口溃疡。典型的症状是胃液分泌过多,和吻合口溃疡所致的一系列症状,如长期、周期性、饥饿性的上腹部疼痛、上腹部烧灼感、反酸、嗳气等。
四、指证“实际做的却是部分胃切除手术”的证据。
(1)、我哥说手术进行得很快很快,在他的印象中不到1个小时就完成了,绝对不会超过2小时,肚皮上就稀稀拉拉地缝了几针,针与针之间的间隔很大,一寸多才缝一针,难道就不怕腹中的脏器撑破肚皮并流出来?!
(2)、全胃切除术后,空肠与食管吻合,需加用金属吻合器,根据《南昌县向塘镇中心医院临时医嘱记录单》第6页上的记载,日8时,万先国才书写“胃肠吻合器1只”的医嘱,执行医嘱的一栏无护士签名,而所有的材料都证明,全胃切除手术是日10时45分至13时45分做的,手术完成3天后才开“胃肠吻合器1只”的医嘱,可见手术时一定没有安装金属吻合器,既然不需要安装吻合器,说明所做的不是全胃切除术,实际做的是部分胃切除手术。
(3)、CT号为38995的《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多层螺旋CT检查报告单》的影像表现一栏中写:“胃区结构紊乱,呈术后改变。”既然还有胃,而且胃的体积很大,称“胃区”,说明只切割了所谓的溃疡区,一小块!
(4)、根据《住院病人所有费用明细帐》,西咪替丁注射液,200MG/支,注射了6次,每次收费0.33元,,小计收费1.98元。西咪替丁注射液的药理作用:主要作用于壁细胞上H2受体,起竞争性抑制组胺作用,抑制基础胃酸分泌,也抑制由食物、纽胺胃泌素、咖啡因及胰岛素等刺激所刺激的胃酸分泌。注射300mg,4-5小时后.抑制基础胃酸分泌 可达80%,可抑制基础胃酸50%达4-5小时。
稍微具备医学常识的人都知道:西咪替丁注射液是抑制胃酸发泌过多的药剂,胃窦切除不全典型的症状就是胃液分泌过多,由此彻底证明做的就是部分胃切除手术!
(5)、根据《住院病人所有费用明细帐》,舒普深&,1MG/瓶,注射了26次,每次收费80.29元,&单独应用本品适用于治疗由敏感细菌所引起的腹膜炎、胆囊炎、胆管炎和其它腹腔内感染。
(6)、根据《住院病人所有费用明细帐》,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01GM&&2ML/支,注射了52次,每次收费13.50元,小计702元,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
五、本章节证明受害人其实根本没有任何肺部感染,没有高烧,根本没有转入南大一附院的任何理由,真正的企图就是为了将受害人骗进该院器官移植科进而盗取受害人管玉美的器官出售谋取暴利。
1、《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X线检查报告单》(报告日期:&住院号:d0281374
X线号:113425姓名:管美玉 性别:女 年龄:42科别:移植科病床号4)中写:“胸廓两侧对称,气管居中,两肺野清晰,未见实质性病灶。”此份报告证明,受害人根本没有任何肺部感染。
2、我核对了两院的体温单,受害人在镇医院期间,日至12日,体温均保持在36.5摄氏度,即体温正常,日下午至日,体温基本波动在37.5至38.5之间,属低烧和中烧,从未达到过39摄氏度,低烧和中烧对抵抗疾病和抵抗病毒是有益的,何必大惊小怪?!
3、:00,我上网观看了江苏卫视&、主持人为国粹的一档医学类栏目,主讲是中国武警总院病理科主任医师纪小龙教授,据纪小龙教授介绍,低烧、中烧和高烧均对人体抵抗病毒和疾病有好处,39度至41度为高烧,人体除脑袋全身均耐高烧,体温达41度脑细胞就成批死亡,41度就是上限,随时有生命危险。但是,我核对了受害人在向塘镇卫生院的温度单、一般患者护理记录和南大一附院的《入院记录》,该《入院记录》中写:“但患者自日起出现发热,体温波动在37-39度,”故既使中烧,根本没有必要转院,更不可能危及生命!没有必要转院而建议转院,其目的自然是为了将受害人骗进南大一附院器官移植科进行盗取其器官!!
4、南昌县向塘镇中心卫生院的《病历续页》第8页“-8Am”中写:体温36.2摄氏度,建议转上级医院进一步诊治。
没有肺部感染,没有高烧,为何要建议转上级医院进一步诊治?!
六、彭贵祖在本院的临时医嘱上居然签写“彭贵主”的假名。
南昌县向塘镇中心卫生院的多份病历材料上提到应邀主刀医师时均写彭贵祖(比如:《手术护理记录单》、《南昌县向塘中心医院住院病案首页》、南昌县向塘镇中心卫生院的《院外专家会诊申请书》,我哥黄爱平也说彭贵祖胸牌上写的是彭贵祖,但他在《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出院记录》和《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临时医嘱记录单》中的签名居然是彭贵主,他签假名提示:他无比得忧虑、担心和恐惧!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出院证明书》上加盖的公章为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器官移植科,但“器官移植科”&是我猜出来的,因为这五个字显然是有人用薄膜胶带贴住后加盖出的印痕,因为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十个字的轮廓可辩,而这五个字模糊得奇怪!由此提示:盖章人无比得忧虑、担心和恐惧!&
七、三种药液的医嘱用量均超出其说明书界定的最大用量,由此可证明经治医生单人锋草菅人命并故意伤害!:
《长期医嘱记录单》显示:左克(盐酸左氧氟沙星注射液)的医嘱、马斯平(注射用盐酸头孢吡肟)的医嘱、舒普深(注射用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的医嘱均出现与说明书严重不符的情况,这种危害是长期的、显而易见的。
(1)、左克(盐酸左氧氟沙星注射液)的医嘱写qd(一日一次),每次0.4g,稀释于100ml的氯化钠注射液中,而该药的说明书写:
成人每日0.4g,分2次静滴。重度感染患者及病原菌对本品敏感性较差者,(如绿脓杆菌),每日最大剂量可增至0.6g,分2次静滴。稀释于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250-500ml中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为每250ml不得少于2小时;500ml不得少于3小时。滴速过快易引起静脉刺激症状或中枢神经系统反应。
本应分2次静滴,却1次静滴,本应稀释于250-500ml氯化钠注射液中,却只稀释于100ml氯化钠注射液中,由此造成滴速是说明书核准的5倍至10倍。
(2)、马斯平(注射用盐酸头孢吡肟)的医嘱中写2克每次,每天两次(Bid),但该药的说明书中写:该药的规格为1.0g,每次1-2克,每12小时一次,即:每天只能输一次,医嘱却每天两次。
(3)、舒普深(注射用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的医嘱错误同上:每天只能输一次,医嘱却每天两次。
八、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1)、2015年1月我和我哥黄爱平(受害人管玉美的丈夫)要求复印病历材料时,南大一附院病案科专门提供复制病历资料的偏老女人称:因为不需要护理,所以没有护理记录,只有一个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和病程记录都是主观性的,不能提供给患方。但是,我后来发现:根据《住院病人所有费用明细帐》,护理19次,每次收费3元,小计57元,由此证明“不需要护理,所以没有护理记录”的说法不成立!
(2)、根据《住院病人所有费用明细帐》,院内会诊1次,收费10元,但南大一附院没有提供院内会诊申请书、院内会诊记录单给患方。
(3)、根据《住院病人所有费用明细帐》,数字化摄影(DR)(含胶片)的检查1次,收费68元,但该检查报告单和胶片都未提供给患方。
(4)、根据《住院病人所有费用明细帐》,临床操作的B超引导的穿刺置管输液的手术2次,每次半小时,每次收费40元,小计80元,但2次穿刺置管输液的手术的记录单均没有提供给患方。
(5)、根据《住院病人所有费用明细帐》,X线计算机体层(CT)平扫(单次多层)2次,每次多个部位,每次收费280元,小计560元,但只提供了CT号为38995的《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多层螺旋CT检查报告单》,而另一次CT检查报告单没有提供给患方。
(6)、根据《住院病人所有费用明细帐》:“B超常规检查(每增加一个部位)”、实际检查了“一个部位”、收费“20”元,但这次B超检查报告单没有提供给患方。
(7)、根据《住院病人所有费用明细帐》:“B超常规检查”、实际检查了“一个部位”、收费“28”元,但这次B超检查报告单没有提供给患方。
(8)、根据《住院病人所有费用明细帐》:“超声多幅照相”、每次收费10元,进行了2次,小计收费20元,但这两次影像图片及其报告单均没有提供给患方。
九、南大一附院的《出院记录》的“诊疗经过”栏目隐瞒了多个事情。
落款时间为日、经治医师签名为单人锋(手写)、上级医师签名为彭贵主(手写)的《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出院记录》中写:
诊疗经过(包括手术日期和手术名称):
入院后完善相关检查,血培养,B超,CT检查,给予抗炎支持治疗,体温基本正常。
明明至少做了2次穿刺手术、1次窃取左肋膈角附近的器官的手术,却隐秘不记,这就叫欲盖弥彰!
十、推定医院有过错。
南昌县向塘镇中心卫生院具有篡改病历资料的行为、许多违反诊疗规范的规定的行为、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的行为;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具有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的行为;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具有销毁病历资料的行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和第五十四条,可推定以上三个医院有过错并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我对我哥进行的调查记录。
2014年11月9日17时39分至21时17分,我哥与我三次手机通话,日我哥与我再次面谈五小时,日7时左右再次手机通话,讨论、核实了以下问题:
  问:有否便血、咯血(吐血)、恶臭(口臭)、疼痛、可触摸性肿块?
  答:都没有。&
  问:手术时间多久?&
  答:很快,只用了一个小时左右,绝对没超过二个小时!
  问:你真在手术知情同意书上签字了吗?你可知既使有胃溃疡也只需消炎、杀菌、留意调养就能修复溃疡面,因为胃的上皮细胞每四天就能生长、更新一遍?
  答:向塘镇中心医院院长助理万先国以防止胃恶变为由需求全胃切除,并且一定要安装吻合器,我问为什么一定要全胃切除,他说怕扩散。兼顾我们在绳金塔算命时,算命先生说我们不久会有破财之灾,这种宿命性的观念不断强化,提示我不要去抗争、抗命,一切都是命中必定。
  问:你为什么要给麻醉师、赵大祥父子各送两百元?
  答:谨遵岳母之命。
  问:从手术室推出来身上就插有四根吸管,是吗?详细插在哪个位置?
  答:是的,穿着衣服,不知详细插在哪个位置,流出的液体还是温热的。
  问:手术的刀口选在哪里?
  答:沿肚脐上下一条直线,有十几公分长。
  问:你到底还遭到了哪些胁迫?这些人分别是谁?
  答:没有。不可能有我还不敢说。
  问:你最大的意见是什么?
  答:1、手术时一附院外科彭贵祖主任医师到底来没来,为什么不当面介绍一下?彭贵祖为什么不来查看病人?彭贵祖对手术方案进行过检查并签字同意了吗?2、万先国说会请彭贵祖将吻合器带过来,吻合器的发票一直没出示给我看。3、手术后,黄豆至花生米大淋巴结10枚为什么不拿给我看?溃疡面为何不指给我看?眼见为实。
  日(星期日),我和我哥再次在南昌某网吧约会、面谈,核实了以下问题:
  问:《江西华星医学检验中心病理诊断报告书》中“胃周所找淋巴结癌转移(4/10)”,即4/10的含义您是如何知晓的?《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电子胃镜检查报告单》中“HP:阴性”的含义您是如何知晓的?
  答:我自己的判别,4/10代表癌细胞扩散至了4/10,HP:阴性代表没有癌变。&
八、我哥当面口述的事情经过。
(1)、日8时左右,我哥黄爱平到达南昌某网吧与我面谈了约六小时,我算是彻底弄分明了我嫂子管玉美被胃癌的全部细节,以下是我根据双方的对话编辑的记录(以我哥的口吻表述):
当时我正在上高县(或是高安县
) 江西省审计厅伍厅长老家装修,我管玉美给我打手机说肚子痛(隐隐作痛),做了胃镜,有胃溃疡,要做手术,我一听感觉不妙,赶紧回去,结果一到南昌县向塘镇中心卫生院,医生赵大祥拿胃镜片子给我看,有胃溃疡,周围发黑,有恶变的可能性,特请家属来磋商怎样办。
  其后,院长助理万先国主动找我说:“胃切除了还可以长出来,早一天切早一天好,一附院等大医院生意红火没有床位,手术就到我们院里做,我们请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最好的外科主任医师彭贵祖来我们向塘镇中心医院做手术,和在大医院做手术是一样的,而且在基层医院住院治疗农医保(指乡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也高:80%至90%,你们自己只需求出10%至20%,何乐而不为?离家也近,照顾也方便。我是剑霞村观前自然村万营喜的孙子,我们同是剑霞村的,见面三分亲,听我的,错不了,赶紧做手术,越快越好,等到真正恶变演化为癌症并癌细胞扩散,一切就都晚了,技术再好的医生也回天无力,所以晚做不如早做,时间不等人,分秒必争,分分秒秒都有病情恶化的风险!。”见我们犹疑不决,院长助理万先国便当场索要并记录了我和玉华(管玉美的胞妹)的手机号码。到了晚上,万先国打电话给我们,催我们赶快定下来,他好联络一附院的医生。
  日,同村黄勇标开了一辆昌河小汽车将我、管玉美、管玉华(管玉美的妹妹)载到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去检查,由于前一天万先国写了一张便条给我们,便条上注明要做胃镜和活检,便条上写了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吴庆的手机号码,万先国交待我们:“你们跟他说我的姓名,他就会帮助你们办理。”我们七时左右就到了,等了将近一个小时左右,经打电话催促,吴庆约我们在某某楼层骨科门口见面,吴庆的体貌特征我现在一点都回忆不起来了,八时为上班时间,但上班时间早过了,左等右等也不见他人影,经打电话催促,吴庆才开小车(私家车)来了,其后是吴庆本人还是其他门诊医生(比方张刚)开出处方并凭此处方做胃镜检查,我一点都记不起来了,一个小时左右我们就拿到了胃镜检查报告单,我们看到吴庆开小车(私家车)离开了。(备注:经我查实,吴庆为南大二附院骨一科的副主任医师),吴庆的手机号码是xx,万先国的手机号码是xx。期间,管玉美问过医生,医生说没癌病,在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没呆一个小时就回来了,第二天,管玉美还在耐克鞋厂(江西广宥鞋业有限公司)上了一天的班(由于请一天的假相当于要扣好几天的工资),第三天上午就做了手术(经我核对有关病历,实际是六天上午),万先国说胃溃疡恶变已经到了晚期,已经扩散了,早一天做切除手术,便早一份希望,万先国说只切除胃溃疡局部,后又说扩散了,需求多切除一些,需求切除整个胃,我当时被吓蒙了,极其弱智,几乎失去了思考和判别能力,兼顾我对胃溃疡和癌症学问的缺乏,兼顾管玉美娘家人坚决强逼我必须同意治疗,我没得选择,在所谓的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最好的外科医生彭主任连人影都没见的状况下,万先国急促地催促我在《院外专家会诊申请书》上签了字,字一签,马上就做手术,并有人交代我到病房里等,没有任何人介绍并告知我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最好的外科医生彭主任是否来了,人再被推回来时,参与做手术的人已经走得精光,无法知晓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最好的外科医生彭主任是否主刀参与了手术?!
过了好久,有一个女护士将一袋透明薄膜袋袋装的胃体送到管玉美的病房,对我说:“这就是她切下来的胃,请你拿到一楼门诊部大厅旁边的一间房间:最头上一间,江西华星医学检验中心会派车来接(受)去检验。”她将该袋被切除物放在床沿底下,袋内清晰可见树根一样的血管,有涎样液体,该袋胃扔在地上,看上去就像一个泄了气的皮球,体积与高度均与一个泄了气的皮球差不多,没看到有胃大弯、胃小弯,不知贴没贴标签,既使贴了,也被压住了,那么脏的东西我哪有心思细看!我用手反复、多次捏过,溜软,根本没有硬块或肿块,华星的病理报告中写“于胃周找见黄豆至花生米大淋巴结10枚”是不可能的事情!&(我备注:一定贴有标签,否则后来江西华星医学检验中心出具的病理诊断报告书怎样知道是谁的,哪个医院送检的。)我发现该指定房间内有医生在,我把该袋切除物交给了该医生,请他转交。
  (手术前 )万先国把我引进一个空房间,向我索要了四千五百元钱,他说其中一千五百元用于请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最好的外科医生彭主任及本院外科一切医生吃一顿饭,三千元用于购置一个术后食管、空肠之间的金属吻合器(重建消化道)。收下这四千五百元现金万先国没有出具任何票据给我,我也不敢问他要,后来外科医生赵大祥对我说自己才是管玉美的主治医生,最少也是主刀医生,怎样好处尽让万先国抢去了?!
  手术期间,有人交给我一把“丫”字形的医疗器械,尖头处附着有新鲜血液,该人说这种医疗器械就是我出现金三千元购置的一次性器械,请我拿去扔进垃圾桶,我留了一个心眼,没扔掉,藏在病床底下,出院时带回了家,你看看,就是这个东西,握住把手尖头处会往前伸,松开把手,尖头处会往回缩,就这么个东西,能起什么作用?!市面上的批发价应该不会超过千元,居然收了我三千元!
  术后,管玉美一直每日高烧不退。管美玉告诉我:手术时,绑在手术台上,把衣服都扒光了,好冷,从麻醉中冻醒了,当时正是隆冬,没开空调或暖气,我认为没有采取保暖措施与高烧、感冒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在向塘镇中心卫生院住院快一个月,烧热不见好转,副院长、赵大祥、张斌来查过房,却从未见万先国来过问一下,我寻到万先国问为何每日高烧不退,他竟然不快乐,发脾气,气得我要打他,他吓得赶紧开溜了。眼见管玉美每日高烧不退,我心急如焚,我提出要转院去治疗,向塘镇中心医院引荐转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治疗,于是有人(应该是副院长、赵大祥、张斌、万先国之中之一)给了我一张便条,让我去找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最好的外科医生彭贵祖主任,按理应该由内科治疗,外科医生彭贵祖主任却以内科没有床位为由将管玉美安置在外科治疗,并由自己主治,彭贵祖,男,很高,身高约1.71米左右,日9时入院,日出院,住院输药期间一直高烧不退,有一天因没有及时提前缴纳资金,该天绝大部分医嘱用药停输,体温反倒不高烧,临出院前几天,彭贵祖在我的责问下才请了两位内科女医生过来给管玉美诊疗,直到院方以要过年放假为由,给管玉美办理了出院手续(驱除出院),回到家没输药,体温反倒不高烧,此后一直不高烧。
(2)、现在回过头来分析以上这番话,其中有真有假,百分之百是别人编好了再教他说的:
&1&、“没看到有胃大弯、胃小弯”,他哪懂什么是胃大弯、胃小弯?
&2&、根据《南昌县向塘中心医院临时医嘱记录单》第4页上写:日10AM,张斌书写了“病检(大标本&300元)”的临时医嘱,即隔了一个下午加一个晚上再加半上午,护士送来的切除胃早就发紫发黑,不可能新鲜得“袋内清晰可见树根一样的血管”!
&3&、我核对了两院的体温单,受害人在镇医院期间,日至12日,体温均保持在36.5摄氏度,即体温正常,日下午至日,体温基本波动在37.5至38.5之间,属低烧和中烧,从未达到过39摄氏度,低烧和中烧对抵抗疾病和抵抗病毒是有益的,何必大惊小怪?!张斌在《病历续页》的最后一句写:“建议转上级医院进一步诊治。”我哥却说是他要求转院。
(3)、我通过发帖等途径公开揭露此案后,大概是2013年至2014年5月期间,有一次,我哥专门用其手机打我手机说:“我不会作证。”我说:“你不作证无所谓,我不是已经掌握了几份重要的证据吗?何况还有病历档案!”&事后我判断:我哥当时一定受到了某种致命的胁迫并命令他给我打电话,否则,顶在身后的几把尖刀就要见血。
(4)、日5时27分左右(尚未天亮),我哥黄爱平用其手机打我手机(应该是正遭到胁迫和授意)说:“肺炎是手术后产生的,是手术并发症。”
既使真有一点轻微的肺炎,用了那么多消炎药,早就好了,利巴韦林注射液就是用于治疗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的,况乎《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X线检查报告单》(报告日期:&住院号:d0281374
X线号:113425姓名:管美玉 性别:女 年龄:42科别:移植科病床号4)中写:“胸廓两侧对称,气管居中,两肺野清晰,未见实质性病灶。”此份报告证明,受害人根本没有任何肺部感染。
九、南大一附院拒绝调解。
南昌市医疗纠纷调解中心:
经我院核实,该纠纷发生时间为2009年,我院对管美玉的诊疗未违反医疗原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第136条和137条,该纠纷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公章为: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015年6月10日
十、如南大一附院看到本文仍然拒绝调解,我将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自诉。
1、根据《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三条,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医疗机构和所有侵权人。
2、别捂盖子。
对于丑恶现象,捂盖子只会养痈遗患,调查、惩处并公布真相,才能预防和制止同类恶行发生和效仿,才能彰显刑法的功效。只要有证据定罪,哪怕是零口供,照样可以判刑定罪。
3、可适用的法律条文一览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08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2〕21号)
第一条&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第二百六十条&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案件,如果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因年老、患病、盲、聋、哑等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告诉或者代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告诉或者代为告诉,应当提供与被害人关系的证明和被害人不能亲自告诉的原因的证明。
第一百四十三条&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
(一)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
(二)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三)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五)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亲友自愿代为赔偿的,应当准许。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仅对部分共同侵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可以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包括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共同侵害人,一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共同犯罪案件中同案犯在逃的除外。
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放弃对其他共同侵害人的诉讼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相应法律后果,并在裁判文书中说明其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
第一百五十条&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应当在五日内将附带民事起诉状副本送达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将口头起诉的内容及时通知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并制作笔录。
人民法院送达附带民事起诉状副本时,应当根据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确定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交附带民事答辩状的时间。
第一百五十五条
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第一百五十七条&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人民法院应当结合被告人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情况认定其悔罪表现,并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第一百五十八条
刑事被告人以外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附带民事部分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五十九条&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同一审判组织的成员确实不能继续参与审判的,可以更换。
第一百六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
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刑事司法解释已有规定的以外,适用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六十一条&提起自诉应当提交刑事自诉状;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
第二百六十三条&对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十五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
第二百六十五条&自诉人对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二百六十八条&自诉案件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得的证据,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应当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及时调取。
第二百六十九条&对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自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
第二百七十六条&对自诉案件,应当参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和本解释第二百四十一条的有关规定作出判决;对依法宣告无罪的案件,其附带民事部分应当依法进行调解或者一并作出判决。
根据以上刑诉法的司法解释的第163条,可适用的民事法律的条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四条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八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七条&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十八条&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单位,该单位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单位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侵权人已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第二十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二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二十五条&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不收诉状。
2017年3月1日9时40分左右,我到达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欲向法院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4号窗口顶上的屏幕显示牌提示“一审案件受理”,但唯独该窗口无人值班,5号窗口的同志说:“4号窗口的同志开会去了,你下午再来吧!”我说:“窗口怎么能离人呢?”于是,我拨通了该院纪检办公室的电话,接听人员答应会监督,但几十分钟过去了,4号窗口始终没有来人,之后,我又陆续拨通了“市委民声通道”和“省委民声通道”的手机,请他们监督,直到11时31分,我终于拨通了立案一庭陈(音)庭长的办公室电话,不久,一位年约25岁左右的年轻人来到了4号窗口,他首先问我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的法律依据,我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第(三)款和第二百六十条。”我把自诉状中陈列的这两条法条指给他看,我说:“这个案子的被告涉及南昌市的两家医院和南昌县的一家卫生院,个人被告有十五位之多,且整个案子的案情重大,故应由市法院受理并立案。”。然后,我又回答了他几个提问,他认真地阅读了我提交的题目为《南昌:医生队伍中走出的大恶人》、副标题为《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的自诉状的前几页,由于自诉状是打印的,有46页,附件(书证)有76份,此时有人关掉了大厅的电灯,旁边的人都纷纷下班了,我把两份打印好了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接收诉状收据》(每份6页)推到他面前,说:“为了怕你嫌麻烦,我将收据替你打印好了,你核对一下,你在签收人一栏签名、盖章并填写日期,我在提交人一栏签名并填写日期,然后,我们各执一份。”他掏出手机,拨通了庭长的电话,就听到他说:“他要求我在他打印好了的接收诉状收据上签名。”“是南昌县的。”“好的。”就这么寥寥几语,庭长应该知道我是谁,要来干什么,因为我写的多篇相关文章人民网百姓监督栏目、中国法院网法治论坛栏目等中央媒体早就公开发表了,包括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的全文也早就公开发表了。他把材料推回到我面前,说:“庭长不同意接收。我下班了。”我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第二条: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他说:“我知道,但庭长已经说了不收。”
下午16时19分,我再次到达4号窗口,他正在给一位年轻的律师办理多个案件的立案手续,因为我看到光诉讼费用发票他就粘贴了好几张,我足足等了半个多小时,期间,我多次拨打庭长办公室的电话,均无人接听。他说:“建议你转为提起民事诉讼,医生那会偷偷地活摘人体器官并继而故意杀人(杀人灭口)!”(我备注:我就算有心慈怀并让步,但按民事案件已经过了追诉期,根本立不了案。)我说:“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自诉是经过了反反复复地思考的,你们(法院)按程序走,你们可以接收诉状及其附件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人民法院对起诉、自诉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的,应当出具书面裁定或者决定,并载明理由。你心地太善良了,不是所有的医生都怀有医者父母心,医生之中也有蛇蝎心肠的恶人!一律接收诉状,一律是什么意思,您总该知道吧?”他说:“我当然知道,但庭长已经说了不收。”我说:“收与不收是你的工作职权,(你自己决定。)”他说:“你先回去吧,我再请示请示庭长。”我说:“那你现在就请示吧。”他说:“现在都下班了!”
十二、不收诉状属于违纪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三条:对立案工作中存在的不接收诉状、接收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诉状内容,以及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干扰立案、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或者决定等违法违纪情形,当事人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投诉。
&&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查明事实,并将情况反馈当事人。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两份文书完全公正、合法、有效!
受害人是我同父同母的哥哥黄爱平的妻子管玉美,血浓于水,我们算是一家人,不是外人,故我不惧两肋插刀、忍辱负重、不辞辛苦地为此案奔走呼告(维权),具有无可争议的正当性、合理性和合法性。日,我哥应我之邀来到我的住所,对我进行了全权授权委托,具体操作过程是这样的:在我居所的厨房,我拿出一份我草拟并书写的授权委托书的草稿和一份费用协议书草稿,请我哥认真审阅,如果同意,就请亲笔抄写三份(他执一份,我执二份),我哥认真地审阅了全文,然后开始抄写,在抄写过程中,他对“管玉美是我的明媒正娶的合法妻子”一句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我哥认为只要写“管玉美是我的合法妻子”就可以了,不要写得那么隆T谡龀垂讨校谇┟词钟〉墓讨校谀昧椒萸妆适樾吹摹妒谌ㄎ惺椤犯业墓讨校腋缬谐浞值氖奔洌型耆灾鞯囊庠福一颈3至思昴聊挥锞褪俏吮苊庥跋臁⒏扇潘乃伎己途龆ā&&&&&
在费用协议书中,大致的意思是:我投入的所有资源(上网费、打印费、差旅费、时间、精力)和所遭受到的所有风险(对手的反制措施:诸如谋杀、谋害、投毒、造谣、碰瓷、挑拨之类的报复)由我独自承担,如维权行动失败,我不得找我哥分担任何费用和损失,如维权行动成功,所获赔偿五五分成。我哥说:“你傻啊,这样的费用协议书怎能拿给别人?”我说:“不拿给别人,这是我们之间的协议。(我的意思是:亲兄弟,明算账,我的投入和风险是巨大的,我不能去白干这些事情,如果你对五五分成有意见,可以写成四六分成或三七分成,我们是同胞兄弟,肉烂在锅里,无所谓谁多谁少。)”在整个抄写过程中,在签名并按手印的过程中,在拿两份亲笔书写的《费用协议书》给我的过程中,我哥有充分的时间,有完全自主的意愿,我基本保持了缄默,沉默不语就是为了避免影响、干扰他的思考和决定。
出于我的预见和前瞻,在取得我哥的理解和认可后,他在以上两份文书中均写有如下文字:“为防止本人遭到胁迫而作出违心的改变,本人在此声明:本授权委托书(本协议书)永远有效,拥有不可撤销的效力。”
我认为,以上两份文书的签订过程,双方经过了充分的协商,完全是各自自主意愿的表达,不存在强制、胁迫、绑架的情节,我哥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上两份文书完全公正、合法、有效!
而且,日,在我弟黄保平的居所,我拿出我打印的一份内容有所不同的授权委托书,该文书我制作(复印)了十几份并一并拿给了我哥,在我弟黄保平在场的情况下,我哥黄爱平认真阅读后,在每一份授权委托书的末尾均亲笔签署了姓名及日期,并按了手印,在整个过程中,我均在与我弟黄保平交谈,我没说一句话左右或影响我哥。
以我哥的文化学识、人脉资源、人生积累和社会阅历,他根本无力维权和抗争,别人挖几个坑,他肯定掉进去,惹一身的麻烦,惹一身的臊,故我作为他的胞弟(非为外人)责无旁贷!
在我已经为此事作出了巨大的投入和牺牲,并承担了巨大的风险的情况下,我不会放弃我的合法追求。有人认为我是好事之徒,多管别人的闲事,我对此说法嗤之以鼻,并非常负责任地作出以上耐心地、详细地解释。
十四、本案是以纯盈利为目的的刑案。
我判断,本案是以纯盈利为目的的刑案,没有参杂政治因素,任何人不得胡乱想象、瞎扯、牵强附会。另外,我在网上看到有《南昌一特大组织出卖人体器官案宣判12名被告获刑》,可见,南昌可能一直有人在从事买卖人体器官的非法活动。但是,南昌市医疗及其监管领域存在黑暗和黑幕那是不争的事实,他们为非作歹并且活动能量极大,我国能否下决心惩处,拭目以待吧!
十五、三剑合一。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出具两份互相矛盾的检查报告!》、《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活摘人体器官谋取暴利!》、《南昌县向塘镇卫生院:对进院问诊者先麻晕再说!》,此三篇文章精确地刻画了本案的关键情节。
十六、请求事项。
请求第三被告按照《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提供上次没有提供的评估报告(或护理记录)、会诊申请书、会诊记录单、数字化摄影(DR)检查报告单和胶片、临床操作的B超引导的2次穿刺置管输液的记录单、2次B超检查报告、2次“超声多幅照相”的影像图片及其报告单、还有一次的多层螺旋CT检查报告单、手术及麻醉记录、医疗费用、住院病案首页、病程记录,以上病历资料经第三被告确认并加盖公章后提供给我。
2、请求第一、二被告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重新填写或打印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记录单,因为原医嘱记录单中出现了大量以自创字符组成的医嘱。重新制作的医嘱记录单的文字不得潦草,不得再次出现以自创字符组成的医嘱,重新制作的医嘱记录单经第三被告确认并加盖公章后提供给我。
十七、我对贵院涉案人员及贵院调解赔偿数额的划分:1、第一被告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器官移植科主任彭贵祖(彭贵主),赔偿20万元。2、第二被告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器官移植科医生单人锋(第一被告的助手),赔偿20万元。3、第三被告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法定代表人:时军,地址:南昌市永外正街17号,电话:,赔偿60万元。
黄剑平、手机、、日
后记1:人民日报是中共中央的机关报,其人民微博于日04:43发表了我以“2018依法博弈”为网名的《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活摘人体器官谋取暴利!》,至今阅读人数已超过17.4万个,转发2次,评论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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