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年龄到了2018年补缴社保新政策还没满15年怎办

到了退休年龄社保没交完15年怎么办?
  社保相信现在80%的人都有缴纳,大家都应该知道,只要缴纳满15年的社保,当你到了退休年龄后,就可以领取养老保险金,但是有些缴纳社保的时间比较晚,如果到了退休的年龄,个人社保还没有缴纳满15年的话应该怎么办呢?下面【社保驿站】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的资料,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如果你到了退休年龄还没有缴纳满15年社保的朋友,你可以参考以下几个方法,处理你的社保。
  方法一:个人继续缴纳社保,直到缴满15年为止。根据社保法的相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也就是职工个人可以一直缴纳满15年的社保年限,然后再按规定领取养老金。
  方法二:个人把社保关系转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如果个人职工到了退休年龄还没有缴纳满足15年的养老保险的个人,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方法三:终止个人职工社保,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到了退休年龄,职工还没有缴纳满15年的社保的话,个人可以书面申请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职工书面申请后,并一次性支付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储存额给职工本人。小编建议如果职工社保年限相差比较多的话,可以采用这种方法,如果 职工差一两年就满15年的话,小编建议还是,自己继续缴纳,直到满15年,再领取养老保险金。
  其实在日常工作中有很多朋友都有这种情况,但是很多朋友却不知道怎么处理,小编希望各位通过这篇文章,让大家多一点了解,关于社保方面的资讯。如果各位想了解更多关于社保缴纳方面的问题,可以上【社保驿站】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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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驿站官网shebaoyizhan.com在北京,如果已达到退休年龄,但社保还不够15年,怎么办
发布时间: 15:39&&&&& 来源方式:
&不足年限可补交达到退休年龄不愿延期可享受福利养老金。
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但是未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本市(北京)城镇参保人员可以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直到补足所欠年限,再享受社保待遇。
按照有关规定,参保人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达到规定退休年龄后,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而参保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的人员,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但是,由于工作变动或灵活就业者等自己缴费等原因,一些居民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养老金和医疗保险的缴费却还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年限。这部分人群将如何享受社保待遇?这一问题一直困扰着这些居民。根据相关文件,今年北京将针对这部分人群采取新的政策,允许这部分超龄人员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后可按月领取养老金或享受医保待遇。
养老险按个体户标准缴费
根据有关规定,参保人员按照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标准,继续按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至年满15年。如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仍不满足规定缴费年限的,本人自愿也可以按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当年缴费标准,一次性补缴不足15年差额年限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保费按月缴纳
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医保费男不满25年、女不满20年的,以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70%为基数,按7%的比例,继续按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而对于已经延期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并达到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参保人员但仍不满足基本医疗保险年限要求的,也可自愿申请一次性补缴差额年限的基本医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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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到退休年龄社保缴费不满15年怎么办?
养老险缴费不满15年怎么办?社保法给出两出路,达到退休年龄但社会缴费年限不满15年怎么办,养老缴费不满15年可续缴,个体工商户参保不满15年该咋办,已到退休年龄缴费不满15年怎么办?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今天下午做客中国政府网,就《社会法》的相关问题回答网友提问。养老缴费不满15年,养老待遇应如何?据胡晓义介绍,社保法第16条给了这些人两条路:一是&可以缴费至满15年&,然后按月领养老金;二是可以转入城镇居民社会养老或者农村居民社会养老,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有关养老待遇。
胡晓义解释说,所谓&缴费满15年&,是指职工在单位工作期间缴费满15年。如果工作不满15年或不再就业,这些职工可以将权益转到城镇居民养老或者农村居民养老中去,然后按照规定享受养老待遇,&这样就多给了出路,实际上是增进了老百姓的权益&。
张女士1992年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原单位已经为她缴了6年的养老费。此后,张女士受聘到一家私营企业工作,但工作期间该企业没有为张女士接续基本养老。4年后,张女士又辞职自己创业,创业之初她忙于打理业务,也没有为自己接续基本养老关系。2000年,张女士听说自由职业者可以参加养老,遂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参保,每隔半年缴纳一次基本养老费。2006年8月,张女士年满55岁,于是准备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当张女士把退休申请送交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查时,工作人员发现她的缴费年限累计只有12年零8个月,达不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条件,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只有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中个人缴纳的储存额本息,同时终结基本养老关系。张女士得知消息后十分着急,立即带着现金赶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要求一次性补缴2年零4个月的基本养老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1年发布的《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20号),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以及采取灵活就业方式就业的人员,其参加养老后,按照省级政府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一般应按月缴纳养老费,也可按季、半年、年度合并缴纳养老费,缴费时间可以累计折算。上述人员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结养老关系,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根据2010年刚刚通过的《社会法》的规定,如果该法在日实施后,类似张女士的问题有如下两种处理办法:一是可以缴费至满15年(一次性交足或续交至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二是不愿或不能缴费&至满15年&,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待遇。
退休前,个人缴费不满15年,只能退还个人缴费部分,并解除养老关系。
胡晓义说,社会法在制定中,考虑到交费不满15年的参保者有各种各样的情况,所以第十六条就多给了两条路径。一是可以交费至满15年,然后按月领养老金;二是可以转入城镇居民社会养老或者农村居民社会养老,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有关养老待遇。这多给的&出路&,实际上增进了老百姓的权益。
此外,社会定,基本养老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基金也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全国统筹虽尚无明确的时间表,但根据&十二五&规划建议,可以预期,未来五年这一目标能够实现。
一些参保人员有这样的经历:自己或亲属得了重病要住院,先得交几万元押金,有的因清贫一时交不起,但是因他参加了医疗,结算后还是要报销。
胡晓义说,社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基本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直接结算减轻了垫付的负担,也减轻了报销路途往返的麻烦。
失业人员过去得病只得很少医疗补助,通常是几十块钱。
胡晓义说,现在社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也要参加职工的基本医疗,且个人不交钱,而是由失业基金替他交,但是享受的是职工基本医疗待遇,这样就大大提高了失业人员的医保待遇,有利于他有病及时治、早治好、早重返岗位。
胡晓义表示,社会法中这样的规定很多,都会对老百姓享受社会待遇带来积极改进。
您好,我是仙游龙华人, 我在厦门一家外资企业上班, 6年前这家工资帮我交了社保医保等,今年我51岁,过几年我就到55岁退休年龄,而我社保等没有交满15年,我想在退休前把社保转到老家仙游自己继续交满15年,可以吗?这样也可以领到退休金吗?谢谢
你好,根据您的情况,如若您是龙华镇灯塔村(灯塔村是经省厅就业处,按公安部门划定的仙游县划入城镇人口范围的村),可以携您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办理窗口缴费,并缴至15年即可;如若您是龙华镇其他村的,就不能办理窗口缴费,须待您以后在仙游参保企业上班,以企业职工身份参保,续缴养老费。
最近,南宁市谭女士为母亲的养老问题心烦,母亲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却因缴纳社保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将面临终止基本养老关系。类似这类养老问题,自治区人民政府已有新规定:对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满l0年不满15年的参保人员,本人自愿申请,可以按个体工商户参保缴费办法继续参保缴费至满15年止,再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谭女士的母亲去年底满55周岁,由于母亲年轻时没有注意缴纳社保费,还差1年才满15年。为此,母亲一直没去办理手续,只盼着有关部门出台新政策能解决她的养老问题。无独有偶,有读者反映,自己缴社保费已有12年,但到退休时达不到缴费满15年的年限,有新政策规定可以一次性补缴养老金,但是要原来单位开证明,原来单位又不存在了,不知道该怎么办;也有读者反映,参加社保的时间太晚,直到临近退休年龄才好不容易缴纳了13年的社保费,却因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面临被终止其基本养老关系。据了解,自治区人民政府为了让更多的企业职工实现老有所养,已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发布了桂政发[2006]54号文件,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加以改革和完善。
按桂政发[2006]54号文件规定,日后,参保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不发给基础养老金,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终止其基本养老关系。同时,按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计发一次性养老补贴,为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个月本人退休时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不过,该文件同时规定:对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满l0年不满15年的参保人员,本人自愿申请,可以按个体工商户参保缴费办法继续参保缴费至满15年止再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但不得采取一次性补足缴费年限的办法。社会经办机构按继续参保缴费人员至缴费年限满15年时上年度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桂政发[2006]54号文件规定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算其基本养老金,从缴费年限满15年之下月起计发。
22日,国务院决定自日起,将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养老。昨日记者获悉,我市部分政策早已实施,未参保集体企业城镇户籍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缴费不足15年的,可向后顺延,直到交满15年为止,然后便可享受相关退休待遇。
据介绍,此次决定未参保集体企业日前已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城镇户籍人员,个人可一次性补缴15年的基本养老费,参加基本养老。据介绍,我市已从今年3月份开始,对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已退休(职)人员的基本养老待遇进行了新的调整,实行企业职工个人缴费后退休(职)的人员,即日之后退休(职)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补缴基本养老费后,按政策重新确定基本养老金。即:从实行企业职工个人缴费之月起,即从日起,按自由职业人员缴费办法补缴基本养老费至法定退休年龄当月。补缴后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点政策规定计算确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加上退休(职)后历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政策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在规定期间未提出书面申请补缴的,其原按月领取的养老生活费待遇不变。
此次还决定未参保集体企业日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城镇户籍人员,按规定正常参保缴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享受养老待遇。据介绍,此项政策我市也早已开始实施,城镇户籍人员,如果到退休年龄时,养老缴费仍未满15年的,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仍可以按个体自然人身份每年继续进行缴费,总计缴满15年后,就可以享受相关退休待遇。
据介绍,正常退休年龄是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个人缴费满15年,仅仅是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一个基本条件,只要职工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仍处于就业、有收入状态,就要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费。如果中断缴费,当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也可按规定享受养老待遇,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但中断缴费期间不计算为缴费年限,将会直接影响到个人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水平。
山东省青岛市耿敏慧咨询,我是个体工商户参保人员,可到退休年龄时养老缴费年限不满15年,如何享受基本养老。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解释,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的参保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申请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延长基本养老缴费时间至65周岁。1、按照基本养老政策参保缴费。2、具有本市户籍满十年。3、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十五年。缴费基数为当年使用的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延长缴费时间至65周岁,缴费年限仍不满十五年的,可一次性补足差额年限的费用。
对不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经本人申请,各区市社会经办机构审核,允许继续参保缴费至满15年后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待遇。
我现在到了退休年龄,但社保才交了8年,如果我办失业的话并且把少的这7年的社保一起交齐,想问一下,能领退休金和失业金吗?两者是否有冲突呀?
烟台社会劳动事业处回复:
1、你的情况不能一次性交齐,延长缴费5年后不足15年再一次性交齐。根据社保定,达到退休年龄时,缴费不满15年的职工,可以继续延长缴费至满15年,再办理退休。日前参加社保的,如果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满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2、退休金和失业金不能同时领取。
我是北京某企业的员工,单位1996年为职工办理了社会手续。2008年12月我将达到退休年龄,但我的养老费却只缴了12年,还差3年才满领取退休待遇的缴费年限。
我是北京某企业的员工,单位1996年为职工办理了社会手续。2008年12月我将达到退休年龄,但我的养老费却只缴了12年,还差3年才满领取退休待遇的缴费年限。请问,我可以补足15年缴费或者继续缴费满15年吗?陈建设陈建设同志:我国1995年开始实施养老社会统筹。
参保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如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15年,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本人自愿,可继续缴纳基本养老费。
(一)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应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前三十日,向所在的社会中介机构提出自愿继续缴费的书面申请,由社会中介机构以书面报告向养老经办机构申报,并填报《续缴养老费申请表》(一式二份),经养老经办机构征缴科科长和分管主任核准后从次月起继续缴纳基本养老费。《续缴养老费申请表》和书面报告由养老经办机构征缴岗位按档案归档,另一份《续缴养老费申请表》存入本人档案。
(二)企业或单位职工应于男年满60周岁、女岗位年满55周岁、女生产岗位年满50周岁前三十日,向用人单位提出自愿继续缴费的书面申请。如单位同意,由参保单位以书面报告向养老经办机构申报,并填报《续缴养老费申请表》(一式二份),经养老经办机构征缴科科长和分管主任核准后,可以继续参加企业基本养老。未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继续按企业职工的缴费办法缴费;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将申请人档案和基本养老关系一并转移至社会中介机构,由社会中介机构以书面报告向养老经办机构申报,并填报《续缴养老费申请表》(一式二份),经养老经办机构征缴科科长和分管主任核准后,由申请人从次月起按全省统一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办法和继续缴纳基本养老费。《续缴养老费申请表》和书面报告由养老经办机构征缴岗位按档案归档,另一份《续缴养老费申请表》存入本人档案。
(三)按续缴基本养老费的业务操作办法第(一)、(二)款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养老费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后,参保单位或社会中介机构负责办理停止缴费、退休审批和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并从次月起由企业养老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和调整均按本人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时的办法和参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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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已到,社保未交满15年怎么办
我有更好的答案
 1.《社会保险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根据此规定,劳动者可以选择续缴或者社保转移。2.《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2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第3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含依照第2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职工可有三种选择:  第一种选择:继续缴费,缴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第二种选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14]17号)第6条规定,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第三种选择:个人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  对参保时间比较长的职工来说,选择继续缴费比较有利。像本案中的刘某已缴费6年,系《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刘某55周岁)后,再一次性缴费4年则满15年,即可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这样一来,对刘某非常有利。因为,选择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或领取现金,只是转移或领取个人账户部分(个人按工资的8%缴纳),而社会统筹部分(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0%缴纳和政府补贴组成)则不能受益。
专业贷款|抵押、信用贷款
主营:抵押贷款,信用贷款,短期资金周转,贷款方案设计,财富资源配置
1.《社会保险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根据此规定,劳动者可以选择续缴或者社保转移。2.《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2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第3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含依照第2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职工可有三种选择:第一种选择:继续缴费,缴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第二种选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14]17号)第6条规定,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第三种选择:个人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对参保时间比较长的职工来说,选择继续缴费比较有利。像本案中的刘某已缴费6年,系《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刘某55周岁)后,再一次性缴费4年则满15年,即可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这样一来,对刘某非常有利。因为,选择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或领取现金,只是转移或领取个人账户部分(个人按工资的8%缴纳),而社会统筹部分(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0%缴纳和政府补贴组成)则不能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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