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公司 假如说公司一年客房成本占营业额比例100万 进货成本60万 一年公司员

成本太少怎么办?
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平时做电脑配件的买卖。年营业额约100万,利润有2-3万。
今年我扩大了营业范围,做了很多网络和软件的技术服务项目(开地税的技术服务发票,年营业额约有100万)。但这些项目的成本太少,其实也就是几个人的工资。这样我要交很多的企业所得税。
成本太少怎么办?
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平时做电脑配件的买卖。年营业额约100万,利润有2-3万。
今年我扩大了营业范围,做了很多网络和软件的技术服务项目(开地税的技术服务发票,年营业额约有100万)。但这些项目的成本太少,其实也就是几个人的工资。这样我要交很多的企业所得税。
可以给我讲一些合理避税的办法吗?要有可操作性的啊。
问题很好,只是不了解你公司的详细情况。在这里,针对你公司的规模较小、经营业务相对简单等特点,谈些比较一般的作法,希望能为你提供某种思路或提示。
所得税的筹划,特别是对小公司来讲,应主要注意准予扣除项目的筹划和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的筹划。
一、准予扣除项目的筹划
税法中规定了纳税人与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项目的准予扣除范围及标准,因此公司应首先对照税法,结合公司具体情况,认真分析,用好用足这些政策。
1、要根据税法等政策规定,对允许在成本费用中预提的项目费用,一定要按照标准进行足额计提,如资产折旧......
问题很好,只是不了解你公司的详细情况。在这里,针对你公司的规模较小、经营业务相对简单等特点,谈些比较一般的作法,希望能为你提供某种思路或提示。
所得税的筹划,特别是对小公司来讲,应主要注意准予扣除项目的筹划和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的筹划。
一、准予扣除项目的筹划
税法中规定了纳税人与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项目的准予扣除范围及标准,因此公司应首先对照税法,结合公司具体情况,认真分析,用好用足这些政策。
1、要根据税法等政策规定,对允许在成本费用中预提的项目费用,一定要按照标准进行足额计提,如资产折旧、职工福利费、相关信息经费等等。在这方面,某些小公司不太注意,往往回出现某些方面需要做纳税调整,但有些可以税前扣除的项目却没有充分利用的问题。
2、员工、福利方面。某些公司对员工执行高薪政策,不安排其他福利项目,但由于税法有计税工资的限制,人均工资超过标准部分需交纳企业所得税。这个时候,如果提足了上述所讲的福利费等,就可以通过这些项目解决职工部分津贴项目;还可以在成本费用中为职工承担部分上下班交通费、通讯费等;再者,地方政府一般要对企业为职工所交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缴费比例规定一个最低和最高标准,企业应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给员工缴足保险费用;而给职工提供进修培训机会,也是不错的选择。其他方面,如规定由员工自行配购买的工具、电脑等,可以由公司统一配置等等。通过上述措施,可以降低员工的名义工资,但员工的实际收入并没减少,考虑个人所得税等因素,反而是增加的,而企业则得到了企业所得税方面的好处。
3、要注意对会议费,及限额扣除项目,如业务费、广告宣传费等方面的合理安排。
二、税收优惠政策方面,需要你详细了解当地的有关政策,有些政策可以直接申请享受该优惠,而有些优惠政策则需要进行事前的经营筹划。
三、根据你所讲的情况,该增加的营业范围完全可以从公司中分离出来,成立新的技术服务公司,一方面可以进行税收优惠政策方面的筹划;另一方面,拓宽公司税收筹划运作空间,可以增加某些成本扣除项目;三是可以根据情况享受照顾性税率(18%和27%)。
一时就想起这些内容,供参考!
一、一般纳税人每月一般交哪几种税?每月要交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二、都是怎么计提的?1、增值税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2、城建税应交城建...
因为公司不想交税,是违法的。亏你想得出,一个月500万元却不纳税,我真是服了你了!我告诉你吧,现在税务机关内部有一个项目叫重点税源管理,你们一年收入6000万,...
笔记本电脑的利润是很不平均的
分型号 品牌 等因素改变我本人就是电脑公司的业务人员一台笔记本从生产线下来 需要经过 区域代理商
零售商 才能到个...
可以做代理的,有专门的配货人员的
我在电脑城做1年多了。据我了解二手电脑比较有名气的地方有以下几个你参考一下:天河区:海正电脑城,老颐高(也就是现在的金桥二期)(位置都处在海关大楼附近,也就是岗...
答: 东戴河佳兆业印象海景公寓(原海景日租)可以开发票吗?
答: 工行有个理财产品,月存.每年利息好几百。连存10年有分红,我算了一下很划算,比基金和单纯的存款都好,你去了解一下。
答: 工行有个理财产品,月存.每年利息好几百。连存10年有分红,我算了一下很划算,比基金和单纯的存款都好,你去了解一下。
答: 工行有个理财产品,月存.每年利息好几百。连存10年有分红,我算了一下很划算,比基金和单纯的存款都好,你去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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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公共微信请问个人独资企业在年*额超过80万后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如果不申请是不是要强行成为一般纳税人?_税务 - QQ志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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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个人独资企业在年*额超过80万后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如果不申请是不是要强行成为一般纳税人?
来源: |人气:846 ℃|时间: 14:46:28
为了解决用户可能碰到关于"请问个人独资企业在年*额超过80万后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如果不申请是不是要强行成为一般纳税人?"相关的问题,志乐园经过收集整理为用户提供相关的解决办法,请注意,解决办法仅供参考,不代表本网同意其意见,如有任何问题请与本网联系。"请问个人独资企业在年*额超过80万后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如果不申请是不是要强行成为一般纳税人?"相关的详细问题如下:
以前是180万,现在说是80万,哪就是如果不申请,就不会强制让你变为一般纳税人吗?我们有开增税的公司,就是每年这种小公司一超过核定******额就要强制成为一般纳税人,所以要控制开票额。现在重新注册了个个人独资型的就请问下超过规定额度不去申请不会强制吧! 以前我记得是那样,今天去买税控器时那边的人说不会强制,我就不知道了所以来问问,谢谢你们啊?谁说不会强制呀你每个月都要交税 由申报的数字税务局一调资料就知道 谁到没到80w了你自己要是不去申请 他们就是强制 并且让你不交税款 都要按17% 以后也17% 还不能抵扣进项税(这个是一种惩罚)所以你们控制一下 你们的******额吧80万好像不行不能申请,不会强制还不可以,因为一般纳税人要求企业年******额要在180万,还要加油哦!如果你不去申请的话,,没有人强行你成为一般纳税人的,一般纳税人是要经过审核的,一般大企业都是一般纳税人,如果想让自己的企业做大,就必须要申请,否则,不能和大企业做生意,因为大企业都索要增票,另一方面看,一般纳税人也是一个企业的身份象征。
||||点击排行转:企业纳税筹划案例分析(八)-(1)
第八讲:销售环节的纳税筹划
第一节:销售时间与销售额的确立(主要看产品所有权是否转移)
企业在产品销售过程中,税法规定不同的结算方式,收入的确认时间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销售时间的确立方式:
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都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
(例如)某公司在销售货物的时候,如果与购货方办理了货款结算手续,或者为对方开具了发票,无论对方是否提货,都要做销售。
什么是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就是说:公司销售货物时,如果购货方没有付款,而打了欠条。我公司就可以凭欠条来要回货款。这个欠条就是“索取销售额的凭据”
注意:1、欠条:税务局往往根据你的欠条来征税。(例如)很多企业在处理欠条问题时,一般是将欠条单独存放,发出的货物不做账。如果税务局发现了欠条,就是你交税的依据。
(北京匡达制药厂案例分析)
2、销货记录:很多企业销售的现金不做账,为了偷点税。自己想“现金税务局是不好查的”。但是,因为你天天将销货进行记录,如果你的销货记录被税务局查到时,销货记录就是交税的依据,他就按照销货记录收税。
(案例)有一超市,年申报销售额60万元。有一天,税务局的同志突然到了这家超市,超市的售货员正忙着登记销货记录,被税务局的同志碰个正照,当场被查处。根据销货记录记载,年销售额220多万元。
(案例)大修厂修车签字、饭店吃饭签字等都属于销售的实现,签的字就是索取销货款的凭据。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赊销与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发票怎样开据?
国税函[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期付款利息等问题增值税处理的批复》
关于赊销或分期收款与实际收款差异的税务处理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定,销售方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应当在合同约定付款日的当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销售方不论以何种原因,既已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则须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号)的规定,以增值税发票金额作为企业销售收入;购货方则可据此计算进项税额。如果发生合同未到期而提前支付货款或其它原因导致实际付款与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不一致的,若实际大于发票金额的,则应补开发票;否则,应按销售折让的发票开具办法处理。
——安徽华林公司开具发票分析。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注意:很多企业不会处理预收货款交税问题。
容易出现的问题:
1、有的在收到预收款时,货物还没发出时,将预收的货款做销售交税;
2、有的在货物发出时,只将预收的货款做销售。
正确的处理:收到预收款不交税,货物发出时,全额做销售、交税。(要有预收货款销售合同)如果没有合同,预收货款也要交税。
(案例)某加工厂,为市政加工一大型雕塑24万。双方签定合同规定:预收订金10万元,当货物安装使用后,将余额结算。
※房地产与建筑行业预收款销售时间的确立:
采取分期付款或预售款方式销售的,以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为销售收入的实现。——比如:一套房子50万,开发公司在房子没有完工之前就对外销售,预收20%的预收款10万元。并签定了销售合同:5个月后,房子完工后交付使用,并结清所剩余的款项。
※房地产行业采取一次性全额收取房款的,以房产使用权交付买方之日或开具发票之日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销售期房,虽然预收款要交税,但是不可做销售的实现,不能结转成本,要符合会计制度的匹配原则。
※建筑行业预收工程款怎样交税?
根据合同签定的结算方式来确立。
按月结算的,在月末做销售交税。
按年结算的,在年终结算是做销售交税。
按工程完工结算的,在完工后做销售交税。
(案例)沈阳一开发企业,一工程去年下半年开工,当年没有营业收入,但前期各项费用300多万,账务怎样处理?根据匹配原则,等工程完工后结转收入和成本。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清单的当天;
必须签定代销合同
所谓的“代销清单”是指受托方将货物销售后,开具的货物销售清单。
销售收入的确认,是在收到受托方开具的货物清单时。
如果:受托方开具的是委托方的发票,并向委托方收取代销手续费的,按手续费交纳5%的营业税。(产品所有权没有转移)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凭据的当天;
如果对方没有付款,税务机关凭“欠条”可作为收税的依据。
——修理厂签字的案例分析。
如果签定了“分期收款”合同,可按收款日期做销售。
(7)除委托代销货物以外的其他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比如:将自产的产品用于企业福利,送人,分配等。但是怎样在账务上进行处理呢?
用产品发放福利,借:福利费,贷:产成品、应交税金
用产品送人,借:营业外支出,贷:产成品、应交税金
用产品分配,借:利润分配,贷:产成品、应交税金
用产品投资,借:长期投资,贷:产成品、应交税金
用产品搞建筑,借:在建工程,贷:产成品、应交税金等。
但是:购进的原材料用于福利、送人、分配、投资、工程又怎样处理账务?怎样交税?
购进原材料发放福利:借:福利费,贷:原材料、进项税转出
购进原材料送人:借:营业外支出,贷:原材料、进项税转出等。
用产品和原材料的区别:(1)用产品要按销售价格,计算销项税。
(2)用原材料要做进项税转出。
(8)进口货物的,为货物报关进口的当天。(交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9)采取银行提供按揭贷款销售的,以银行将按揭贷款办理转账之日,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如:房地产开发商销售一套房子,价值100万,由银行提供按揭贷款。个人首付20万,开发商先按20万交税。银行提供10年期的按揭贷款。当银行将剩余的80万转给开发商时,开发商再按80万交税。
(10)“以物易物”方式销售,销售时间怎样确立?
工业、商业企业发生的以物易物,应做购销处理,在货物移送时做销售,交税。抵顶的货物要索取进项税发票。——用车顶货款案例
用土地使用权换取房屋,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时,交纳5%的无形资产的营业税。换取的房屋对方在交付使用时,交纳5%销售不动产营业税。
第二节:销售额的确立:
生产企业(商业)的确立:
产品的销售额=企业产品销售收入+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等。
施工企业营业额的确立:
建筑业的纳税人,无论工程款如何与对方结算,其应税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应税营业额均应包括在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
安装企业营业额的确立:
一种是建设单位提供机器设备,安装企业只负责安装,并取得安装费收入,营业额为安装费收入。
另一种是在安装企业承包的安装工程总额中包含了机器设备本身的价值在内。其营业额为安装费加上设备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额的确立:
销售不动产的营业额为,收取对方的所有价款和价外费用。
价款——不动产的价格。
价外费用——向客户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款、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等。无论会计制度怎样规定,都应合并营业额交纳5%的营业税。
5、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收取的费用是否交税?
财税[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细则》第十一条“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发生应税行为并向对方收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包括独立核算的单位和不独立核算的单位”中的“向对方收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是指发生应税行为的独立核算单位或者独立核算单位内部非独立核算单位向本独立核算单位以外单位和个人收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不包括独立核算单位内部非独立核算单位从本独立单位内部收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
二、本通知第一条所称独立核算单位是指:
(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
(二)具有法人资格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三、纳税人必须将为本独立核算单位内部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取得收入和为本独立核算单位以外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取得的收入分别记账,分别核算。凡未分别记账,未分别核算的,一律征收营业税。
四、本通知自日开始执行。
6、纳税人代中央、地方财政收取的各种价外收入是否征收增值税?
国税函发[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各种性质的价外收入都应当征收增值税的批复
对纳税人代中央、地方财政收取的各种价外收入都应并入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7、其他行业营业额确立的几种特殊类型
一、运输企业
二、旅游企业
三、建筑安装企业
代电信公司维修线路收入交纳增值税还是交纳营业税?
国税函[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线路维修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电信线路维护收入征税问题的请示》(闽国税流[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国税发[号)第四条有关“代维修通信线路应按‘邮电通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的规定,对代维修单位从电信单位取得的电信线路代维修收入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四、广告企业
五、邮政电信企业
国税函[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作经营电信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合作经营CSM通信业务如何缴纳营业税问题的请示》(深地税发[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关于广东省移动通信总公司与深圳市润迅网络通信服务有限公司、深圳润迅移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三方合作经营通信业务如何缴纳营业税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业务征收营业税通知》(国税函[号)的规定精神,对向用户收取电信费用的单位,应按其向用户所收电信费用减去分给合作单位的电信费用后的余额,按“邮电通信业”税目缴纳营业税;对其他合作经营单位从合作方分得的电信费用,亦按“邮电通信业”税目缴纳营业税。此前执行中与上述规定不一致的,应按上述规定作相应的调整。
六、物业公司
七、租赁公司
融资租赁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批准租赁业务的单位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除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以上称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包括:购入价、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运杂费、安装费、保险费、贷款利息。
八、金融行业
(1)金融企业(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股票、债券买卖业务,以股票、债券的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其中:买入价为购买股票的价格减去股票持有期间取得的红利后的余额。
(2)金融企业买卖金融商品(包括股票、债券、外汇及其他金融商品),可在同一会计年度末,将不同纳税期出现的正差和负差按同一会计年度汇总的方式计算并缴纳营业税,如果汇总计算应缴的营业税税额小于本年已缴纳的营业税税额,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但不得将一个会计年度内汇总后仍为负差的部分结转下年。
(3)金融企业从事受托收款业务,如代收电话费、水电煤气费、电信费、学杂费、寻呼费、社保统筹费、交通违章罚款、税款等,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委托方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房产与土地使用权出售的税收规定。
【案例分析】宁夏某企业99年出售土地案例分析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税[2003]16号文件执行时间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04-12-1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近来接到部分地区来电、来文询问,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的“通知自日起执行。凡在此之前的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此前因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而已征的税款不再退还,未征税款不再补征。”如何贯彻执行。经研究,现将这一问题明确如下:
财税[2003]16号文件自日起执行,日之前有关涉税事宜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营业额减除项目凭证的管理
在国内发生的业务,支付给境内企业的减项凭证必须凭发票或合法有效凭证。支付给境外企业的,必须凭外汇付款凭证、外方公司的签收单据或出具的公正证明。
第三节:销售方式的纳税筹划
为了增加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企业采取了多种多样的销售方式,如以物易物、返本销售、折扣销售等等。不同的销售方式对企业的纳税影响不同。企业在决定采取何种销售方式之前,必须明确税法对各种不同销售方式的规定,这样才达到节省税收的目的。
(1)折扣销售(商业折扣)
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对根据购货方购货数量的大小,而给予购货方不同价格优惠的一种销售方式。按照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可以按照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无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折扣销售仅限于货物价格的折扣,实物折扣应按税法“视同销售”中“赠送他人”计算征收增值税。
(2)销售折扣(现金折扣)
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后,为了鼓励购货方及早还货款而协议给购货方的一种价格优惠。由于销售折扣是发生在销售之后,是一种融资性的理财费用,因而不允许将其从销售额中减除。虽然,企业收回的货款比发票开具的少,但是要按发票交税。
(3)销售折让与退回
是指销售的货物,由于质量原因发生问题,给购货方的一种折让
如:由于质量问题,按8折结算货款。应按折让后的价格做销售,计算销项税。
销售退回是将购买的货物退回。
发票应怎样处理?
没有开发票时,按开具发票金额做销售,交税。
已经开具发票,对方没有抵扣进项税的,拿回发票联和抵扣联,作废后重新开发票。
已经开具发票,对方已经抵扣进项税的,让对方到税务局开退货与折让证明,按折让额开具红字发票,冲减销售。
(4)以物易物
是指购货双方不以货币为结算单位,而是用等量价格的货物相互交易,是一种比较特殊的购销活动。税法规定以物易物双方都应作为单独的购销核算。(以物易物:应做进销处理)
(案例)某公司销售一批产品20万,对方没有付款,而用它自产的棉布20万抵顶货款。
处理:销售货物做销售处理,计提销项税。收到的棉布做购进处理,进入原材料和进项税。——用车顶货款就是以物易物。
(5)返本销售
是指销售方将货物出售之后,按约定的时间一次或分次将购款全部或部分退还给购货方,退还的货款即为还本支出,纳税人采取还本销售货物的,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某洗衣机厂案例分析)
(6)以旧换新
是指纳税人在销售过程中,折价收回同类旧货物,并以折价部分冲减货物价款的一种销售方式。税法规定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金银首饰除外)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
(7)承包销售:
房产开发企业与包销商签订合同,将房产交给包销商根据市场情况自定价格进行销售。
包销有三个条件:
1、由房产开发企业向客户开具房产销售发票。
2、包销商收取价差或手续费,并开具发票给开发商。
3、在合同期满未售出的房产由包销商进行收购。
(8)代理销售
代理销售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房产委托给销售公司销售。
代理销售有三个条件:
1、由房产开发企业向客户开具房产销售发票。
2、代理商收取价差或手续费,并开具发票给开发商。
3、在合同期满未售出的房产代理商不进行收购的。
这时,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按销售不动产交纳5%的营业税,销售公司应按服务业及代理业交纳5%的营业税。
(9)按揭销售(用贷款购买房屋)
所谓按揭,是香港惯用的一种叫法。实际上就是购房者拿即将购入的房屋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以付购房款。
  按揭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收到款项全额做销售,按销售不动产交纳5%的营业税。
(10)赠送销售
赠送销售是目前最流行的促销方式之一,在销售商品的基础上,赠送消费者一些礼品或者其他物品等。
某商场打折销售与买一送一案例分析
房地产公司销售房屋送空调案例:
浙江纳爱丝的雕牌洗衣粉案例分析。
中国联通销售CDMA手机案例分析。
一元购买空调案例分析。
销售别墅送宝马车分析。
(11)追加销售:
在原有的销售基础上,附带其他商品的销售。
【案例分析】精装修房销售,精装修与房屋未分开的,应全额按销售不动产交纳5%的营业税。如果能够分开,房屋按销售不动产交纳5%的营业税,精装修按建筑安装交3%的营业税。
【案例分析】销售100万的房屋,为了达到营销的目的。房地产公司找装修公司对房屋进行装修后对外销售。就是我们称的“精装修房”。价格为120万。
【案例分析】北京国美商场销售空调,每台4000元。由另一家安装公司负责安装,每台安装费200元。但商场为了促销,称免费安装,这样支票开具4000元。安装公司开具200元的安装发票给商场。
商场按4000元计算17%计算销项税。销项税为680元。
安装公司按200元计算3%的营业税。营业税为6元。
问题:重复交税。商场虽然开具4000元的发票,实际得到3800元,付给安装公司200元。又要为200元的安装费交纳17%的增值税34元。
&[案例分析]某代理商采购手机,发票开具的筹划分析:
结构调整:
北京日化厂套装产品案例分析。
华林公司销售家具。
销售公司对企业税收的影响。销售公司是设立非独立核算还是独立核算?
目前很多公司设立销售公司或者有的将以前的销售科直接转换成销售公司,设销售公司的目前是为了增强企业的营销能力,将企业的产品全部由本公司的销售公司负责销售,有利于企业的发展。但是设立销售公司在税收上有什么影响?
(一)减少消费税:
(二)减少企业所得税:
选择销售公司地点,减少企业所得税。
------上海某食品加工厂改变注册地的案例分析。
目前全国各地,有很多的税收优惠政策。除了国家有政策、地方政府也出台了大量的税收优惠政策,这样以来,我们就可以将销售公司设立在税收优惠政策地区,销售公司可以享受当地的税收优惠政策。生产企业以低的价格将产品销售给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可按销售价对外销售,销售公司获得的利润,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达到减少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案例)上海食品加工厂,年销售额4000万,由于该企业属老企业,自身没有优惠政策,后来在普陀区设立了一销售公司。因为普陀区的优惠政策是:凡在普陀区注册的公司,两年内地方税收全部返还,第三年开始返还60%。这样,企业将产品以低价销售给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对外销售,即将增值额转到销售公司,增值税额享受25%的优惠,所得税也得到地方收入的免征。
企业是采取直接销售还是设立子公司销售?哪种最有利?下面举一例说明不同选择对纳税的不同影响。(化妆品厂消费税的筹划)
(三)减少增值税:
1、某上市公司教育系统开发案例分析
2、北京某眼睛公司设销售门市案例分析
3、某公司下角料的筹划案例分析
第四节:混合销售的纳税筹划
税法中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缴纳营业税的项目,为混合销售行为。如:某饮食业在为顾客提供餐饮服务的同时,又提供烟、酒、饮料等。再如:销售装饰材料的同时,又为顾客提供装修服务的,就属一项业务中,既有交纳增值税项目,又有交纳营业税项目的收入。
怎样来判断企业混合销售应交纳什么税呢?是交纳增值税?还是应该交纳营业税呢?
根据企业经营方式来判断:
以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其销售额占收入总额50%以上的,需要交纳增值税。
以建筑、安装、运输为主,其营业额占收入总额50%以上的,需要交纳营业税。
(案例1)某地板砖经销商,在销售地板砖时,为用户进行施工。因为是在销售地板砖同时发生的施工,因此,要交增值税。
(案例2)酒店在提供餐饮服务同时,又提供烟酒销售。因为餐饮而发生的烟酒销售,为混合销售,合并交纳营业税。
(案例3)安装企业在安装过程中,发生了销售设备。也作为混合销售行为,合并交纳3%营业税。如:某安装公司为某制药厂安装锅炉,工程总造价100万,其中锅炉成本80万,安装费20万。(1)如果安装公司购买锅炉为制药厂安装,安装公司要交100&3%=3万的营业税。(2)如果制药厂自己买锅炉由安装公司安装,安装公司要交20&3%=0.6万的营业税。
——筹划方法:将设备转由甲方购买,就避免混合销售,全额交纳营业税。
税法中也有特殊的规定:
运输单位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的,征收增值税。
邮政部门发行报刊,征营业税,其他单位征增值税。
电信单位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并为客户提供电信服务的,征营业税,不提供电信服务的征增值税。
生产、销售铝合金门窗,并负责安装的征增值税。
为用户安装自产产品,征收增值税。
(案例)某不锈钢加工厂,承揽市政绿化工程,为市政加工大型不锈钢雕塑。工程总造价120万,其中:设计费20万,材料费60万,加工费20万,安装费20万,合计:120万。
(分析)该企业虽然为市政加工产品,但应作为自己的自产的产品,所发生的各项收入都属一笔业务中,因此,属混合销售。根据税法的规定,为用户安装自产的产品,征收增值税。该企业所有收入项目应合并一起,征收增值税。
专门从事电梯保养的专业公司,则应就电梯保养维修收入交纳营业税。
饮食业既提供餐饮服务,又销售货物,征营业税。
——纳税人不仅要了解增值税,还要了解营业税。(风机厂案例分析)
※混合销售应注意的问题:1、筹划成本;&&&
2、关联企业;&&&
3、销售合同。
是否可以达到:既没有筹划成本,又可以分别交税的目的?
第五节:兼营行为的纳税筹划
兼营非应税劳务是指增值税纳税人在从事应税货物销售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同时,还从事非应税劳务,且从事的非应税劳务与某一项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并无直接的联系和从属关系。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对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按各自适用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对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即营业额)按适用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如果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销售额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
(筹划方法)怎样将混合销售转换成兼营行为,达到分别核算,分别交税?
兼营行为的不同方式:
税种相同,税率不同。——商场经销商品17%,粮食13%;
2、税种不同,税率不同。——商场卖地砖按增值税17%,又施工按营业税3%;如:商场在销售商品的同时,对外出租柜台。商品销售按17%交税,出租柜台按5%交纳营业税。
如:建筑企业,一方面搞建筑,另一方面对外销售建筑材料。这也不是因为搞建筑而发生的材料销售。它们之间没有关系。因此是兼营行为。建筑按3%交纳营业税,而销售材料按4%交纳增值税。
3、既有征税,又有免税。——同一企业生产既有征税,又有免税产品。
(案例)某铝合金门窗厂在上海承包工程。
工程造价800万,其中:安装费300万,产品销售500万。
注意:税务机关的认定:1、是否签定了销售合同?2、销售与服务对象是否是统一个单位?3、发票开具是否是统一个单位?4、是否是从统一个单位收取款项?5、账务是否分别核算?
※外商投资企业发生的兼营行为怎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非生产性的企业的兼营行为,不能享受优惠政策。
生产性的企业发生的兼营行为,按生产性的业务达到总业务的50%以上的年度,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注意问题:虽然税务机关可以认定,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就是一旦税务机关发现你公司利用其他企业进行转换,公司将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这属于避税行为,怎样解决这一问题?
利用税收政策进行筹划
2002年国税发[117]号文件《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增值税、营业税划分问题的通知》中规定:
纳税人以签定建筑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装修、修缮等工程总包或分包合同,下同)方式开展经营活动时,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提供建筑业劳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对销售自产货物和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征收增值税,提供建筑业劳务收入(不包括按规定应征收增值税的自产货物和增值税应税劳务收入)征收营业税。
具备的条件:
自产货物的范围:
纳税地点:在外地施工的,必须在所在地国税机关开具证明,持证明到经营地地税机关验证后。营业税在经营地交纳,销售货物在机构所在地交纳。
(案例)假如某铝合金生产企业,有安装资质,该企业承包800万工程,其中:安装费300万,产品销售500万。在签定合同时,注明:工程费300万,产品销售额500万。可以分别交税。300万交营业税。500万交纳增值税。
技术转让方式销售货物怎样征税?
国税函[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利技术转让过程中销售设备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第六节:租赁业务的纳税筹划
税法规定:交纳房产税的企业,(1)自己使用的房产,按房产原值减30%的费用后的余额,再按1.2%交纳房产税。(2)对外出租的房产,使用权转移后,按租金的12%交纳房产税。
根据税法的规定:出租房屋,收取租赁费,交5%的营业税,交12%的房产税等。
租赁设备,收取租金,出租方可以计提折旧,租金交5%的营业税。
但有的企业签定合同,收取的不是租金而是折旧费,自己不计提折旧。借:固定资产折旧&
贷:银行存款。这就是偷税。将租金变成折旧这是偷了5%的营业税。
1、另设项目筹划法:
北京汽车交易广场出租展厅案例:租赁业目前在我国很普遍,从国与国之间到人与人之间,几乎每个地方都存在着此项业务。特别近几年,随着房地产的升温,租赁业也蓬勃发展。
我国对出租房产的税收政策是除了要按租赁费交纳5%的营业税外,还要交纳12%的房产税。合计17%(还有其他小税种,在这里暂不提)。在税负高的情况下,怎样解决这一问题,有很多企业在账面上、发票上做文章,虚开发票,长期挂应付款等办法。结果都被税务部门查处,补税、罚款。有没有其他的办法解决高税负这一难题?
北京成立一家汽车交易广场,规模很大,主要业务是长期租赁展厅,每年租赁费收入预计500多万元。如按规定纳税:①应交营业税500&5%=25万元;②交纳房产税500&12%=60万元
。纳税合计85万元。
2、方式选择筹划法:
代销与经销的筹划(与租赁重复)
一小规模纳税人食品厂,将产品送给一商场代销,但是商场是一般纳税人,商场税率为17%,如果进货商场没有进项税,要全额交纳17%的增值税。但是,食品厂只有通过商场才能打开销路。怎样解决这一问题?
3、改变性质筹划法:(改变2个字,节省12%的税收)
河北有一个粮油公司的老财务科长,6月份听我讲课后,问我一个问题:我单位是国有企业,在单位干了一辈子,现在面临下岗。单位经营状况越来越不景气。现在只有5座仓库,准备对外出租,我们当地的运输公司想租用存放货物。请老师看看怎样交税最少?
(分析)如果将仓库出租,交5%的营业税,还要交12%的房产税。
4、改变方式筹划法:
(案例一)有50平方米网点房,年租金约5万元,要交5%营业税,12%的房产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负高。
5、税收政策筹划法:
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营业税。
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其应缴纳的营业税由5%暂减按3%的税率征收,房产税由12%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
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由20%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6、是雇车还是租车?
某生产企业销售产品,在销售过程中雇佣当地的个体运输车辆进行运输,此种方式给企业带来很多不便。
对方没有发票,要到税务局代开。
发生的运费企业得不到抵扣。
由于是雇佣的车,车辆费用不能税前扣除。
怎样解决这一问题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7、企业对外租赁应注意的问题:
目前很多企业将公司对外租赁经营,在租赁过程中税收对租赁有哪些影响?
如:某人承包砖瓦厂,两年后个人走了,税务机关查账时发现,该企业两年没有所得税申报,要求企业补交企业所得税8万多元。(谁是纳税主体?)
国税发[1997]8号
1、企业全部或部分被个人、其他企业、单位承租经营,但未改变被承租企业的名称,未变更工商登记,并仍以被承租企业名义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论被承租企业与承租方如何分配经营成果,均以被承租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就其全部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
2、企业全部或部分被个人、其他企业、单位承租经营,承租方承租后重新办理工商登记,并以承租方的名义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承租经营取得的所得,应以重新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单位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案例分析】集团公司将下属企业出租的案例分析:
8、公司对外租赁经营,公司收取承包费是否交纳营业税?
国税函[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租汽车公司有关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出租汽车公司有关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请示》(大地税函[2000]64号)收悉。关于出租汽车公司有关收入如何征收营业税的问题,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不论出租汽车公司财务上如何反映营业收入,均应以向旅客收取的全部运费为营业额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出租汽车公司一年或分次向司机收取的车辆承包费,是企业内部管理的一种方式,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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