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销售汽车管理办法法车会便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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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办法》对于消费者购车来说,也将会有以下影响:
一、更多购车渠道
在销售管理办法中,最显著的变化就是未来4S店为主的卖车模式将会被打破。以后,既可以出现一店出售多个品牌的汽车大卖场、汽车超市;也有可能未来在苏宁这种实体店面里,越来越多离你很近的消费场所内,都可以轻松去实现买车。
二、买车的店未必能修车
《办法》明确要求供应商不得要求经销商同时具备销售、售后服务等功能。
也就是说,未来你买车的很多店不再是4S店,兼具所有的功能。可能它只卖车,但是维修、金融等各种服务都需要在其他地方去完成。
三、消费者需要明确车辆责任归属
不同于以往的品牌授权制度,《办法》在第十二条中明确规定,经销商“出售未经供应商授权销售的汽车,或者未经境外汽车生产企业授权销售的进口汽车”时,只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消费者作出提醒和说明”,并“书面告知向消费者承担相关责任的主体”。
此外,“未经授权或授权终止的,经销商不得以供应商授权销售汽车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这就要求消费者者在购车时一定要检查经销商的各种资质,比如它是否为某品牌、某车型的授权经销商。授权经销商的产品三包、质量、服务等问题的解决可以通过向厂家投诉去需求解决,而未获得授权的经销商,这些问题将由经销商自己来承担。
消费者需要明确车辆的责任归属,以及遇到问题向谁去追责。
四、经销商不能绑定销售保险、金融、配件等
新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服务、召回等由供应商承担费用时使用的配件和服务除外。
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
其实,这个并非是新规定,但是很多消费者仍然对此缺乏了解,遇到经销商绑定销售保险、金融,救援、增加配件等行为,从而给消费者带来购车成本增加、或者优惠无法兑现等问题时,都可以向工商部门进行反应和求助。
五、经销商不得随意加价销售
新版《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中还明确提出,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
六、售后服务内容、配件、价格更透明
新的《办法》中规定,经销商、售后服务商如实标明配件信息,明示生产商(进口产品为进口商)、生产日期、适配车型等信息;明示收费标准、售后服务技术政策、“三包”信息等,甚至还需要明确告知你保养的具体内容和操作流程等。对于售后服务的要求更加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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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来了,消费者买车真能便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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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最大的亮点在于建立非品牌授权通道,《办法》中表示,“供应商、经销商在销售汽车时不再必需取得汽车品牌商授权,汽车超市、汽车卖场、汽车电商等将会成为新的汽车销售形式。”在外界看来,新政策名称中取消“品牌”二字,就意味着经销商可以同时经营多个品牌产品,以往4S店单一模式将被打破,解绑销售和售后维修,二级经销商的合法地位提升。与此同时,汽车超市、卖场、电商等多种销售方式将被鼓励。但对于消费者而言,大家在乎的更多是车价是否会降低,售后是不是更完善。即将颁布的新政对消费者和汽车流通领域将产生怎样的影响?如何化解这些矛盾?是否孕育着新一轮商机?带着这些疑问,C君本周走访市内各大汽车卖场,在新政实施前夕,对经销渠道情况作了一番了解。对消费者:一大利好以往,不少消费者在购买汽车的时候往往遭遇加价提车,加价提车也成为了具有中国特色汽车销售市场的一种“潜规则”。汽车经销商与汽车生产商暗中联合,对某种畅销车型压库存,造成缺货或断货的假象,然后,根据消费者“买涨不买跌”的预期消费心理,对汽车进行加价销售的现象。除了加价提车,还存在着装潢费、上牌费、强制店内保险等等诸多欺诈消费的现象。“听到这消息其实挺高兴,正打算着手买车。”天河区从事互联网工作的李先生持乐观态度。“新政出台了,以后4S店的产品捆绑、一条龙服务都不再成为强制,社会上一些汽车修理商可与品牌4S店在售后和价格上相竞争,反而能形成良性竞争。”“不管你政策出什么,我们只关心车的性价比,想花很少的钱买到很好的车。”周三,C君在黄埔大道一家日系4S店见到了来看车的黄女士,她认为,新政出台,消费者能享受到实惠。“淘宝可以买到车,超市也可以买到车,这样,不必非亲自到4s店选车,你售后做的不好,我到别家去。”对经销商:竞争升级谋求服务转型从《办法》中,我们可以看到,新政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允许授权和非授权模式。目前,国内的汽车市场一直有二级经销商的存在,4S店为了更好的完成厂家的销售任务,更灵活的针对市场的变化做出调整,就催生了二级经销商,但是二级经销商没有品牌授权,不由厂家控制,可以同时销售多品牌汽车。汽车市场专家颜景辉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办法》的出台是对厂商利益的分流,有品牌授权的一级经销商为符合店面形象或许不会销售其他品牌的产品,而二级经销商本来就不需要品牌授权,《办法》只是政策上的阳光化,要解决厂商对于汽车货源的根本垄断还有待考证。”“品牌授权放开正在向4s模式发起挑战。”广物汽贸一家德系4S店经销商李经理在接受采访时认为,新政平行进口的售后服务上的软肋决定了它的规模不会很大,4S模式还将是未来的主流。“作为汽车销售的主体,很期待出台制约厂家对经销商的强制性条款,比如压库,比如在一个品牌专卖店里能不能销售多品牌。经销商新政中得到了更多的话语权,但是,汽车厂商依然还是相对强势。”“其实,我认为新政的出台,并不是对厂商及4S店的绑架,也不是动谁的奶酪,而是增加其销售量的一种高效途径。没有一款永远好卖的车型。”广物一家奥迪4S店的徐经理认为,厂商和经销商目前最需要解决的,是行业高库存、成交效率低、服务无特色弊端,必然会倒逼汽车销售和服务转型升级。”对产业链:价值重构走访中,有业内人士认为品牌授权松绑之后,未来汽车品牌将产生以下分化:一流的品牌继续保持4S店的经营模式,二流的品牌可能会走向一店多品牌的经营模式,而那些反应慢、盈利能力差的品牌将走进汽车大卖场和汽车超市。“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价格也会更透明。”一汽丰田销售总经理姜君认为,《办法》的实施给未来汽车销售模式多元化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从长远看可能会改变整个汽车销售格局。“虽然新政在整个购车环节中流程透明,经销商却有很多商机可做,在二手车的销售以及独立售后上也可拉开差异化竞争。”“新政焦点在于限制厂家的权力、反垄断等方面。”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会长苏晖认为,汽车流通领域将迎来市场化。“这会对厂家提出进一步的要求,否则失去品牌授权保护后一些竞争力不强的边缘产品很可能在市场竞争中被淘汰。”长安汽车北京研究院院长吴礼军认为,强势竞争之下,一些高利润品牌经销商为了自身品牌建设或不会选择品牌分流。或许,《办法》实施的真正目的并非是要去拉动多少的汽车销量,而是通过这一政策向市场以及消费者传递这样一个信号,网络平台一体化购车是可行的。与其说是一次新政的出台,倒不如说这是一次对汽车行业变换商业模式的一次试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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