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资料买卖qq群保存不全面怎么办?

反洗钱工作中客户身份资料保存问题与建议
&观点不是特别鲜明,官话套话比较多,但其中不乏可借鉴之处
&来源:《武汉金融》&
&作者:黄春玲
 作为反洗钱的三项核心制度之一,客户资料保存制度对于识别客户、夯实反洗钱工作的基础,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客户身份资料保存内容作了详尽规定,但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不少问题,需要引起重视。
  一、客户身份资料保存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保存的客户资料缺乏全面性。大多数金融机构在履行客户身份资料保存工作中,仅将《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有关存款人向金融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作为反洗钱需要保存的客户资料,而涉及客户经营状况、资金营运等相关资料缺乏收集,即使有也参差不齐。
  (二)客户资料更新缺乏及时性。客户身份资料一旦录入,便处于静止状态,其信息未能随着情况变化及时进行更新,如客户经营地址、法人或负责人、注册资本等进行调整,或客户资料信息过期、身份证单面复印(针对第二代公民身份证件)、对核查疑异的客户身份资料也未保存相应辅助识别资料等。
  (三)客户资料管理缺乏统一性。金融机构对客户资料保管形式多样,即分散又不规范,多数商业银行没有形成对客户资料的统一管理,客户信息资料散布在各个反洗钱承担部门,导致客户信息资料利用的时空滞后和被动,直接影响反洗钱工作开展。
  (四)客户资料归类缺乏规范性。金融机构所收集的客户信息资料未能按照资料的内容、层次及交易性质进行分类,未能按照客户风险等级进行资料保管和监控,金融机构所保管的客户资料达不到反洗钱工作所需要的系统和全面性要求,从而出现客户资料信息运用不连续和不完整,与反洗钱监督管理部门管理的需求相差较大。
  (五)客户资料保存时限缺乏严谨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规定了客户身份资料自业务关系结束当年或者一次性交易记账当年计起至少保存5年。而实际工作中,金融机构对客户资料保存时限不规范,有的开户久远客户资料不全或丢失;有的由于网点撤并或搬迁致使客户资料散落;有的撤销账户未保存到最低保管年限;同一介质存有不同保存期限客户身份资料的,未按最长期限进行保存等现象,从而导致客户资料信息有效性利用不足,给反洗钱工作带来隐性的阻碍。
  二、相关建议
  (一)强化反洗钱工作意识,走出客户身份保存制度的误区。要切实加强反洗钱责任意识教育,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反洗钱法规,提升金融机构对客户身份资料保存制度的认识,引导金融从业人员反洗钱责任感,将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制度融入日常金融业务经营之中,营造良好的反洗钱工作氛围。
  (二)制定客户身份资料保存规范化标准和流程细则。反洗钱监督管理部门应引导履行反洗钱工作主体义务的金融机构以风险管理和审慎经营为目标,按照商业拓展的需要,制定客户身份资料保存规范化标准和流程细则,作为金融机构完善客户身份信息保存的工作指引。该标准和细则应包括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工作中收集客户身份资料的主体内容、收集一般与重点客户资料标准、收集客户相关联资料标准、客户身份资料保存标准、客户身份资料保管时限等规范化内容,从而确保收集的客户身份资料的全面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三)对客户身份资料实行动态化管理。目前金融机构在保存客户身份资料中除应严格执行实名开户保存真实性信息外,更应实行对客户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客户信息,持续实施对客户身份进行识别,采取比《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更严格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同时也应根据客户或账户的特点,划分洗钱风险等级,采取不同措施对客户进行相应的身份识别措施,
  (四)加大检查力度,增强反洗钱震慑力。从监管反洗钱实践来看,随着反洗钱现场检查和行政处罚力度的不断加大,金融机构的反洗钱意识和工作力度逐渐得到增强。因此反洗钱监督管理部门应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对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监管,对有令不行、拒不履行客户身份保存制度或执行不到位的机构依法进行处罚,从而有效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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