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良邻居日本砍树给中国,物业不作为,应该怎么办

邻居开饭店,物业公司推诿不管怎么办?|小区|物业_凤凰资讯
邻居开饭店,物业公司推诿不管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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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把房子出租给开饭店的,严重影响居民休息,废物随意丢弃也堵塞了管道,生活质量大打折扣。物业公司如果未制止或制止不力,是否属于不作为?”网友“哪咤三太子”对此提出疑问。
原标题:邻居开饭店,物业公司推诿不管怎么办?当前正在大力实施环境问题专项整治,而不少老小区由于缺少物业,环境脏乱差问题由来已久,这一现象成为掣肘。此外,围绕物业费的收取、小区公共设施如车库等的使用和出售问题,也矛盾重重。昨日,南京市人大“金陵民声——热点网谈”邀请了八位全国、省、市、区四级人大代表,共同就这些话题展开讨论。代表们有针对性地阐述了自己的见解和看法。热点解读热点1家里失窃能否要求物业担责?回应:只可有限担责“我停在小区车位的被划伤了,另外,我所住小区曾经出现过失窃现象,请问是否可以向物业公司索赔?”昨天的交流中,网友“天清天蓝”提出了这一具有共性的问题。 对此,市人大代表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夏清瑕进行了解读。“《江苏省物业收费管理办法》对小区汽车停放费有明确的规定,小区汽车停放费包括用于车位、车库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秩序维护等。”夏清瑕指出,《办法》中并不包括看管责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对人身、财产安全有特殊保护要求的,须与物业特殊约定。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物业只负责秩序维护工作,协助公安部门加强小区的安全防范,但其不可能杜绝失窃等侵财类的案件。此外,夏清瑕说,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会分析和审查物业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安全防范要求开展工作。比如外面的人员进来的时候有没有很好的管理等。“小区失窃,物业公司可能要承担一部分的赔偿责任,但不是因为有看管的义务,而是因为他没有行使管理小区的义务。”夏清瑕表示。热点2小区开饭店物业该管吗?回应:物业不能以无执法权推诿“邻居把房子出租给开饭店的,严重影响居民休息,废物随意丢弃也堵塞了管道,生活质量大打折扣。物业公司如果未制止或制止不力,是否属于不作为?”网友“哪咤三太子”对此提出疑问。“小区私自出租给开饭店的人员,或者是乱扔废物以及违规这些行为,都是违规和违法的行为。这些行为主要属于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管理范围,小区物业的作为应该是及时地劝阻、制止,并且向相关行政部门去报告。”夏清瑕分析说,尽管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去阻止这些行为,但不是说他们就可以甩手不管。物业应该把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政府的职能部门。“现在物业往往睁一眼闭一眼,喜欢以没有执法权推诿。”“有没有一种解决的机制,就是将来以后相关职能部门对于物业公司考核的时候,把物业公司是否及时地劝阻、制止和告知作为物业公司的一个考核的条件。”夏清瑕说,这或许能加强物业公司的责任心。 热点3小区车位只卖不租如何维权?回应:区房管部门拥有处罚权“老旧小区大多存在停车难、车位少、车辆多的情况。有车的想划车位,无车的想要绿化。小区停车位难找,开发商的车位又不拿出来给业主使用,说什么只售不租,这怎么解决?”网友“彭伟萍”问。对此,栖霞区人大代表、白水芊城社区书记冷培春分析认为,物业服务具有特殊性,由于业主的情况不同,物业必须与业主加强沟通与协调,争取尽可能多的理解。“目前小区的车位是物业管理的难点,有车一族要方便,无车一族要环境,这就更需要物业公司在决策前充分听取业主的意见。”针对当前不少小区内,开发建设单位对自有车位“只售不租”的行为,冷培春说,《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建设单位未出售或者未附赠的车位、车库,应当优先出租给业主;业主要求承租车位、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只售不租。《条例》还规定,建设单位对业主要求承租的车位、车库只售不租的,由区县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如果您所在小区存在上述问题,可以向所在区的房管部门投诉,由他们约谈开发建设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并实施行政处罚。”冷培春建议说。专家释疑业主共有物业经营收益应归全体业主现在不少小区的物业权责不清,哪些是物业享有的,哪些是业主的,哪些是开发商的,业主都搞不清楚。发生矛盾,业主应该如何维权?网友“江畔明珠业主8375”对此发问。“按照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除了明确登记为业主专有的房屋、设施或设备外,其余的道路、场地和设备设施均应属全体业主共有。”省人大代表、南京玄武区环卫所的王修小回应说。“但就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确实有部分小区,特别是老小区存在着专有共有不清晰的现象,”因此,在小区售房和交付初期,需要对这方面的内容予以明确。为此,他建议要通过立法或者制定部门规章、用法的形式,对此进一步确定。而全国人大代表、霞光幼儿园园长蒋宇霞则认为,不少物业公司利用小区公共场开展经营性行为,如电梯间发布电视广告、公共区域设置停车场等,这部分收益也应归业主所有。呼吁为维修基金使用建立便捷通道网友“我有话说”提问,现在业主们上缴的维修资金是业主们私有财产,但业主因住房维修等原因想使用维修资金时,程序复杂,很不方便,如何解决这一矛盾?栖霞区人大代表、白水芊城社区书记冷培春认为,按照《物权法》的规定,使用小区专项维修资金,需要经过相关业主“三分之二”以上书面同意。但目前在全国范围内维修资金动用较少是普遍现象。对于维修基金使用便民方面,他提出了几点建议:首先,政府要加强对小区业主大会的指导,制定“应急使用方案”和“年度使用计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其次,探索建立业主小组制度,以楼栋、单元等为基础,建立小区内的业主小组。由该小组决定小组范围内的维修业务及资金使用,从而缩小征求业主意见的范围。此外还可以尝试建立业主代表大会制度,通过“代议制”代替全体表决,提高业主大会的议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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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私自占用公共区域,物业不作为,是否可以起诉物业
湖南-长沙&12-15 20:34&&悬赏 0&&发布者:jiakan…… & 回答:(1)
邻居私自占用公共区域,物业不作为,是否可以起诉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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