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赠送面积文案商为什么将卖房时赠送的面积不写入合同?

扫一扫,慧博手机终端下载!
热门关键字:
>>国内新闻
房产商卖房打赠送牌 赠品出问题退换不容易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房地产市场竞争激烈,为更好的促销,很多房地产商在卖房子时都会打赠送牌,买顶楼送阁楼,买一楼送花园或者地下室,但是,如果这赠品出现问题,想要退换却不容易。  目前买房送花园、送车位、送地下室这对于购房者来说是一个大好事,可是这样的好事所引发的纠纷也不在少数。最近长春市民李女士就购买了一处一楼商品房赠送地下室,当时地下室因为没有建好所以不能看到实物,在看过了样板间之后,李女士签定了购房合同,可是收房的时候李女士傻了眼。拿到的房子后发现地下室并不是样板间那样实用性很强的,一是举架不够高,而且到处是管道,没法装修非常的不适合实用,李恩女士提出要求退房却遭到了开发商的拒绝。  记者了解到,目前不少开发商承诺是买一赠一,但是对于赠送的部分商品却不写入购房合同当中,也正因为如此导致购房者退房难度比较大。有律师表示,购房者在购买房子的时候别信广告要信合同,一定要把开发商的承诺或者是房子的信息内容明确的约定到合同当中去,这样才能够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中国广播网 刘晓蕾)
免责声明:本网站资讯由计算机自动采集于网络、报纸、杂志等其它媒体,如侵犯了原作者的版权,请来信告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我要点评此资讯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推荐给朋友:
以上行业显示为大行业分类,点击进入可选择细分行业
12345678910
12345678910
客服电话:400-806-1866
&&&&客服QQ:1223022
&&&客服Email:
Copyright@2002- 备案序号:冀ICP备号-2
京公网安备:37
本网站用于投资学习与研究用途,如果您的文章和报告不愿意在我们平台展示,请联系我们,谢谢!  早报昨天报道了正商红枫谷的问题后,最近几天有很多市民拨打早报热线介绍自己的看房感受。除了售楼人员忽悠消费者的问题外,还有业内的消费者在看房过程中找出了一些十分隐蔽却可能带来大麻烦的问题。&这个房地产项目一楼卖得很贵,说是送地下室还送花园,这种没有产权的赠送项目一旦引起纠纷业主只能吃哑巴亏。&市民曹先生拨打早报热线介绍说。
  曹先生是一名律师,今年代理了多起房产纠纷的官司,所以对于房地产合同中经常存在的问题非常了解。因为正商红枫谷位置比较偏,相对比较安静,所以他就想给老人买套房子养老。老人上了年纪行动不便,所以他想买套一楼的房子。售楼人员不但热情地将他领到了样板房中参观,还向他展示了正在装修中的地下室。售楼人员指着地下室告诉曹先生,这地下室是送给业主的,此外还有一个花园也是送给业主的,不额外加钱。对此曹先生很警觉,问了一句花园是否会写进合同,结果工作人员支吾了半天表示花园部分不会写入合同。
  &将赠送地下室、私家花园当作卖房的噱头这个项目不是第一个,但是我想提醒买房者的是:这花园很可能会带来隐患。&曹先生分析说。他告诉记者,如果花园不写入合同,那就应该算公共绿地,前几年东部某小区曾经有一个项目也是赠送了花园,结果在别的业主提出反对意见后,城管部门最终将花园拆除,当愤怒的业主去找开发商时,开发商却不认账了,业主们最终吃了哑巴亏,这样的纠纷在全国发生过多起。
  对于曹先生反映的情况,记者采访了正商红枫谷售楼处进行核实。销售人员说一楼的房子有的是送地下室,有的是送花园,当记者询问这些赠送的面积会不会写入合同时,对方表示记不清合同是怎么规定的了,要查询以后再给记者回复。可是截至下午6时,该售楼处的工作人员都没有给记者回复。
  &这个项目一楼的房子有的售价超过了每平方米2万元,其实已经将地下室和花园的费用暗含在房价款中了,但是消费者花了高价却得到这种没有保障的赠送项目,恐怕难以吸引消费者。&业内人士黄先生分析说。对正商红枫谷项目你有什么看法,可继续向早报热线反映相关问题。
责任编辑:姚凤娥您所在的位置:
买房时别被“赠送”迷惑&写进合同保护自身权益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买房时别被“赠送”迷惑 写进合同保护自身权益
  购房时被“赠送”吸引收房时被问题所困
  “一房变两房、两房变三房”、“赠送面积后,得房率高达90%甚至100%”、“送飘窗、送露台、送花园”……
  以“赠送”为代表的营销方式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每当市场行情不好的时候,就会重现楼市,2011年和2012年楼市的成交低迷,让送面积、送汽车、送装修、送物业费……都成为开发商打破观望屡试不爽的法宝,但是一系列的赠送并非全部都带来了实惠,有些项目则因为承诺夸大,难以兑现,在今年集中收房时,最终露了馅,从“馅饼”变成了“陷阱”。
  位于通州区的某楼盘在去年10月份迎来了收房大考,但这次大考却最终演变成了一场纠纷,核心矛盾就是卖房时销售人员声称的户户几十平方米的赠送面积并未达到,而买房人也因为房价已经上涨,不愿意退房而是希望能从开发商那儿“协商”出赔偿。
  据了解,该项目的住宅部分在2011年开盘入市,在当时在全市成交低迷,通州房价领跌的背景下。其平层住宅首次推出的188套房源,当天就成交了160余套。而后项目的住宅和商住部分接连开盘,接连热销,但其实际售价却始终略高于周边项目的价格。究其原因,就是因为开发商在销售时承诺了大尺度的赠送面积。
  “当时领我们看房的时候,销售人员许诺说所有户型都有赠送面积,86平方米两居,送33平方米,直接变身120平方米三居,而三居室的房源,赠送面积也多达36平方米,可直接变成四居室。最大的一套户型,总价高达500万,赠送面积也超过了60平方米。但没想到,今年收房时却发现,之前许诺的赠送早已大幅缩水,有的户型少了五六平方米的赠送,有的则少了9、10平方米。”苦恼的马先生对北青报记者说道。
  不仅如此,深圳买房人林女士的遭遇更是堪称赠送面积的极端案例。据报道,林女士日前看中了懿德轩一套使用面积879平方米的房子,总价4061万元,单价约5万元每平方米,并交了200万定金。但上网一查后才发现,这套房子只有148平方米的合法面积,其余731平方米全是开发商加建的,如此计算每平方米超过27万!但开发商却称这赠送的731平方米只保证能使用,但不能写入合同。
  不仅是赠送面积引发的纠纷,有项目赠送的精装修同样出现了问题,导致数十名买房人拒绝收房。同样在今年10月交房的大兴某楼盘,主要以毛坯房为主,只是在2011年末为了促销才推出了一期赠送精装修的房源,装修标准为3500元/平方米,但实际交房时,部分业主却对精装修标准并不满意,开发商承诺的卫浴产品虽然是国际品牌,却是最低档次的简易品,地板和壁纸同样也远远达不到开发商声称的装修标准。
  对于这些纠纷,相关开发商的工作人员则表示:质疑得房面积的,愿意邀请第三方的测绘单位去测量实际的得房面积。对于装修不满的也可以比照市场上品牌的价格,但无论是面积还是装修,这些赠送的产品,由于并未在合同中具体规定,因此,业主的赔偿要求并不能得到认可。
  “羊毛出在羊身上”律师提醒应尽量要求将赠送写入合同
  不论开发商怎么说,购房者怎么看,现如今“赠送面积”已经成了市场的一种主流方式,尤其是在成交低迷时,更是被众多项目效仿。想要也好,怕要也罢,各个楼盘都争先恐后地“送”起来了,因此,如何踏踏实实地拿到赠送面积,如何降低风险,才是当务之急。为此,记者采访了北京京华律师事务所的刘宏辉律师:
  赠送面积并不同于正常购买面积,它一般不能计入产权面积,因此不能用于投资、抵押,拆迁时也不会得到补偿。大多开发商不将赠送面积写入合同内,购房者最好应要求将赠送内容写入补充协议中。
  对于如何保护买房人的利益,刘宏辉认为首先要清楚赠送部分的真实情况,无论是面积还是精装修,抑或是物业费,购房人都要先了解清楚,如果赠送的附加值是切切实实的,对于购房者来说肯定是一件好事。但最重要的还是要在购买这种赠送面积的房源之前,尽量要求把赠送面积的详细条款切实写入合同附件当中,形成文字性的合同,这样才能真正受法律保护。对于开发商的口头承诺,不要相信太多,但要做好只有合同才是正规可靠的。即便不能写入合同,也建议购房人在买房前应该对开发商的承诺留有录音、照相等证据,一旦收房时遇到问题,可以采取集体维权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利益。
  (中国新闻网)
[编辑: 温州淘房网]
关键词:开发商 买房人 精装修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温州网立场。
关注温州楼市微信热线:(8邮箱:欢迎网友提供线索我是销售代理机构
吉屋网月覆盖3000万购房人群,中文房产网站排名第4。
吉屋网月覆盖3000万购房人群,当前合作新盘超过2000个。
吉屋网月覆盖3000万购房人群,更快更准推广合作业务。
您的位置:
别听开发商所谓的“赠送面积” 钱出自这里
来源:搜狐焦点网 &&发布时间:
有过看房经历的朋友都会有这样的感受,售楼处的置业顾问在介绍房子时都会提到“”,那么这些面积是真的送给购房者的,还是只是销售楼盘的噱头?
一、“赠送面积”都有哪些? 经常会送的有露台、、一层小院、地下室、阁楼等。 1、露台 露台指设置在屋面、首层地面或雨蓬上的供人室外活动的,有围护设施的平台。 按照2013年近日版的《规范》规定: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的水箱及装饰性结构构件,不计入。 有些开发商会在后期设计的,将露台划到室内,变为室内的一部分。由于不计入面积,露台其实是不计价的。 2、飘窗 飘窗,从室内向室外看,一般呈矩形或梯形向室外凸起,三面都装有玻璃,窗台的高度比一般的窗户要低一些。 根据《建筑工程建筑规范》规定: 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米以下且结构在2.1米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米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米及以下的凸(飘)窗,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米及以上的凸(飘)窗,不计算建筑面积。 不计入的飘窗,实际上本来就不能收钱,开发商也没有送给购房者。 3、半 室外阳台是指在建筑主体外的阳台。 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 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 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也就是说,当开发商说要送你阳台时,其实可能只是送了一半的面积。 4、小院 小院一般是指一层的小院,可做小花园或开发成菜园,作为赠送面积送给购房者。 实际上,一层小院应属于公共面积,购房者的上,也不会有小院的测绘面积。 同样是一层带小院的房子,送小院的房屋单价会略高于不送小院的房屋单价。 5、阁楼 阁楼一般位于顶楼,且房屋屋顶有一定的坡度。可将为、或储藏室,面积比较大。 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 对于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米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 结构净高在1.2米及以上至2.1米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 结构净高在1.2米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有没有真正的赠送面积,还要看阁楼的净高,如果在1.2米以下,开发商其实没有真正赠送面积哦。 6、地下室 地下室即指位于地平面以下的建筑空间,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在2.2米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 结构层高在2.2米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如果开发商赠送的是层高小于2.2米的地下室,实际上相当于送了购房者一半的面积。 二、这些面积真的是白送的吗? 并不是!首先,开发商赠送的面积,不一定真的是送给购房者的;其次,如果是真的赠送,也可能会在或者上把成本收回来。 1、赠送面积本就不收钱 如上文所说,公用露台、高度不超过2.2米的飘窗、一层小院、阁楼、层高小于2.2米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根据国家,都是不计入建筑面积的。 不计入建筑面积,意味着这部分面积根本及不用购房者出钱购买。 开发商利用这部分面积,给了购房者一些“甜头”,让购房者以为自己得到了巨大的**,房屋交易的过程会更顺利。 2、真正赠送面积的房子,房价较高 例如独立露台、半封闭阳台灯,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部分,开发商以赠送的形式吸引购房者,但一般这样的房子单价较高。 需要注意的是,赠送面积往往不会写进合同或写进产权证中。没有依据,后期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很难维权。
7×24小时热文榜
你可以按区域查找昆明新房、二手房,也可以按区域查询昆明房价。同时,你买房 过程中遇到的很多问题都可以在这里得到解答。
区域二手房
Copyright&(C)&2017& 深圳市吉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最近联系人
查看消息记录
按Ctrl+Enter发送}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赠送面积交房时浇筑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