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补缴影响贷款吗能补交吗

是否有权让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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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补缴。但不可以算成六个月进行贷款,公积金贷款是要连续正常缴纳一定时限才可以贷的。
如原单位没有办理住房公积金,新单位有住房公积金的,就按新员工那样直接开户办理就可以了。如果你是想原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是可以的。那你就要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
住房公积金和社保不一样,没有强制一说,公积金可以理解为公司的福利制度,大概的规定是,个人扣12%单位再给补充12%,你的账户中就成为24%都是以你每月的工资为核算标准,如果你买房的话可以直接计提,但是必须缴纳2年以上。离职后单位不会再给补了,如果是外地的话可以考虑转移,公积金,但是是通过单位的形式转的,就是说你在长春有单位给你交才行!手续全国不一致,请电话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询问!
虽然国家在1999年4月3日就颁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但是,很多企业都没有执行,国家也没有相应的规定处理,所以,你要求单位帮补交01-08年的公积金,没有法律依据。
只要是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就该帮员工购买住房公积金。
单位为什么要让员工单位的部分也让员工缴啊???这肯定是不行的啊!!这样对员工不利,因为到时有员工要告公司的话,公司会把个人缴纳的单位部分,说成公司自己缴纳的!到时连说理的地方都没有哟!!因为这些员工是上在该公司名下的!!明白嘛?最好不要这样做!!
是可以的,只要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就可以
只要是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就该帮员工购买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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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交首付款住房公积金怎么处理&
您好,我在2017年7月份已经审批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正在等待放款,当时首付交了20%。我是办的组合贷,10月份办商贷时,商贷要求首付30%,便补交了4万元首付款,请问这种情况&需要重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如果需要重新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重新排队等待放款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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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持银行材料到中心重新办一下公积金贷款手续,您现在还进入不了放款环节,只有贷款审批通过,到不动产部门办理了抵押手续,抵押出证以后才进入轮候排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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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怎么补交呢?在哪里可以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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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简单的,你需要到当地公积金中心咨询补交公积金的事项,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一般情况下只需要填写一份“住房公积金补缴说明书”,把这份说明书拿回所在的单位,现到公积金中心办理,与所在的单位商量让单位给你补交公积金,一般情况下公司是不愿意的,因为需要单位写一份补交证明,而补交证明是按公积金中心的固定格式,里面感觉是强调了是公司的责任。证明写好后,盖印,把证明交回到公积金中心,等待审核,然后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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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潍坊市城镇住户口;(2)借款及所单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并且至申请公积金贷款前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没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应进行住房公积金登记其单位按现工资基数测算补交2住房公积金并贷款期限内连续缴交;(3)按期偿贷款本息稳定收入源信誉良;(4)合效购房合同或协议;(5)住房公积金管理(简称)认抵押物或质押物;
很简单的,你需要到当地公积金中心咨询补交公积金的事项,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一般情况下只需要填写一份“住房公积金补缴说明书”,把这份说明书拿回所在的单位,现到公积金中心办理,与所在的单位商量让单位给你补交公积金,一般情况下公司是不愿意的,因为需要单位写一份补交证明,而补交证明是按公积金中心的固定格式,里面感觉是强调了是公司的责任。证明写好后,盖印,把证明交回到公积金中心,等待审核,然后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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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起西安市住房公积金可补缴
&&新浪乐居讯 乐居从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获悉,昨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认定欠缴单位缴存比例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自日起住房公积金可以补缴,并且缴存比例由单位和职工双方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合意确认,双方按规定补缴执行。&&以下为通知原文:&&各分中心、管理部、综合业务部,各缴存单位:&&为解决在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过程中,因“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时间晚于单位设立时间”等原因造成无法为职工办理补缴业务的问题,经中心研究决定,增加部分归集开户办理资料,并明确欠缴单位缴存比例具体认定、计算方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在归集开户办理中,对新开户单位存在未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四条要求,“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按时到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和职工账户设立手续的,中心决定自2017年元月1日起,要求单位在开户办理时,应对未按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时间、原因、补缴计划、执行标准及法律责任予以书面确认。中心归集开户办理部门及工作人员应向单位明确相关政策要求,对能够开户后直接补缴到位的,随单位首次汇缴一同补缴到位;对单位提出补缴计划的,应按计划抓好监督执行。&&中心归集开户办理部门应将单位相关书面确认资料作为开户资料扫描、存档,并永久保管,以备后续中心行政执法时调阅,并依据内容使用。&&二、计算欠缴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之后的欠缴职工金额时,以单位开户后各年度缴存比例变化、执行情况和对应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情况分段计算。&&三、认定欠缴单位从设立之日至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时欠缴缴存比例时,缴存比例由单位和职工双方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合意确认,双方按规定补缴执行;对双方就缴存比例无法形成一致的,中心按照单位在政策规定范围内限时提出的缴存比例意见监督执行。单位不提出或超期未提出意见的,中心将视“单位开户时所执行比例”为单位默许意见,监督执行。&&四、单位从设立之日至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时欠缴缴存比例认定后,若后续该单位再出现相同或类似欠缴金额追缴时,也按照此缴存比例同一执行。&&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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