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承揽合同解除 违约金的承揽人需要承担哪些违约责任

 上传我的文档
 下载
 收藏
所有文档均来自于网络,所搜集文档几乎涵盖了所有行业,均严格按照道客巴巴->文档分类->所有文档->分类。对每篇文档详细释义做出了合理推敲,并对其精确划分了类别。例: 100以内加减法练习题_免费下载 ->(标题)->所有文档->(教材教辅)->(分类)->考试类。旨在让大家把搜索到的文档对照标题,参照分类。一看便一目了然成竹在胸,放心下载,安心使用。笔者主要搜集了一些常用文档如论文,工作总结,合同协议,规章制度,报告,方案课件,试题,试卷,答案,职业资格考试,策划营销.等等一些教育学习,办公写作,商业经营,实用性极强的文档,您若觉得对您日常学习,商业经营,社交沟通办公写作有所帮助的话就关注我吧
 下载此文档
正在努力加载中...
关于承揽合同的法律实务操作
下载积分:1000
内容提示:关于承揽合同的法律实务操作
文档格式:DOC|
浏览次数:12|
上传日期: 14:19:14|
文档星级: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下载本文需要使用
 1000 积分
下载此文档
该用户还上传了这些文档
关于承揽合同的法律实务操作
关注微信公众号从一起纠纷看加工承揽合同当事人的违约责任--《赣江经济》1985年03期
从一起纠纷看加工承揽合同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摘要】:正 某机床研究所与某机械厂于一九八三年十二月签订了一份定作合同。合同规定:研究所为机械厂制造高率焊管机一台,价格34万元;一九八四年五月底交货,预付定作款30万元,提货时付款4万元;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安装机器时研究所帮助调试等。合同签订后,机械厂预付给研究所定作款30万元。研究所从一九八四年四月陆续交货,到同年九月十六日主机和配套设备全部交完。机械厂在安装时,因牛皮垫件不够用,曾两次去研究所取走牛皮垫件700个,未付货款。研究所催要欠款多次未成,于一九八四年十月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经仲裁机关查明,研究所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拖延了工期,应负违约责任;机械厂自行用扣付货款来充抵损失的做法也是错误的。经调解未成,进行了裁决:申诉方偿付给被诉方因延期交货的违约金15000元,被诉方超过合同规定期限付款,偿付愈期的违约金720元,以上两项相抵后申诉方付给被诉方货款14280元。
【正文快照】:
少一与才丁,::吧:士、,,岔叹:笋怒欢兮7..怒,弓代户巴,哭笋袱笋七7..吧:,汁乒,足片月:夕欲笋咒,赞7..:,..赞笋留.’.,哭哭,二号弋=..!二狱缺陷,还应承担赔偿贵任。 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揽方必须用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定作方所交给的工作任务。这一义务的规定,既是
欢迎:、、)
支持CAJ、PDF文件格式,仅支持PDF格式
【相似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J];人民司法;1991年03期
吴时计;[J];人民司法;1989年06期
庄奎太;;[J];农民文摘;2008年04期
;[J];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84年02期
;[J];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85年01期
张志益;;[J];今日科技;1989年02期
中凯;;[J];中国残疾人;1996年08期
;[J];吉林政报;1985年02期
,黄伯斌;[J];中国物流与采购;1986年08期
;[J];中国注册会计师;1993年12期
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
王军;;[A];’9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术报告会论文集[C];1993年
李慈玲;;[A];中国民商法实务论坛论文集[C];2004年
于金花;;[A];专利法研究(1994)[C];1994年
姚汉通;;[A];探索与创新——浙江省劳动保障理论研究论文精选(第三辑)[C];2003年
陈静;;[A];2009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年会暨中国律师知识产权高层论坛论文集(上)[C];2009年
张照东;叶勇;;[A];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经济专业委员会2002年年会论文集[C];2002年
张久德;骆祥伟;;[A];土木建筑学术文库(第7卷)[C];2007年
符俊飞;;[A];海南省公路学会2005年年会学术交流论文集[C];2005年
赵亚鹏;胡旭杰;;[A];土木建筑学术文库(第8卷)[C];2007年
李永坤;;[A];土木建筑学术文库(第7卷)[C];2007年
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
陈建峰;[N];人民法院报;2007年
王桂生;[N];国际商报;2000年
太原市城西公证处
王琳;[N];山西科技报;2009年
周斌;[N];检察日报;2002年
刘秀艳;[N];人民法院报;2001年
周邦明;[N];中国税务报;2006年
周邦明;[N];上海金融报;2006年
吴国清;[N];社会科学报;2001年
吴庆宝;[N];人民法院报;2005年
杨克元 苏琳琳;[N];民主与法制时报;2010年
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刘瑛;[D];复旦大学;2007年
贾敬华;[D];中国人民大学;2004年
谢耿亮;[D];中国政法大学;2008年
徐兴祥;[D];吉林大学;2007年
王年平;[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7年
孙杰;[D];东北财经大学;2007年
叶榅平;[D];厦门大学;2007年
周海伦;[D];吉林大学;2008年
何红锋;[D];天津大学;2007年
杨志利;[D];辽宁大学;2008年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车巧凤;[D];西南政法大学;2005年
左建华;[D];复旦大学;2008年
朱琳;[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7年
王磊;[D];西南政法大学;2005年
刘策(Chinese Leonardo);[D];吉林大学;2007年
李顺华;[D];湖南大学;2007年
包郝斯巴雅尔;[D];内蒙古大学;2007年
张谊;[D];湖南师范大学;2006年
郭碧娥;[D];西南政法大学;2006年
熊凯;[D];上海社会科学院;2007年
&快捷付款方式
&订购知网充值卡
400-819-9993从一起纠纷看加工承揽合同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少一与才丁,::吧:士、,,岔叹:笋怒欢兮7..怒,弓代户巴,哭笋袱笋七7..吧:,汁乒,足片月:夕欲笋咒,赞7..:,..赞笋留.’.,哭哭,二号弋=..!二狱缺陷,还应承担赔偿贵任。 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揽方必须用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定作方所交给的工作任务。这一义务的规定,既是为了保障定作方的利益,也是为了防止承揽方进行转 某机床研究所与某机械厂于一九八三年十二月签订了一份定作合同。合同规定:研究所为机械厂制造高串焊管机一台,价格34万元;一九八四年五月底交货,预付定作款30万元,提货时付款4万元;产品质皿实行三包,安装机器时研究所帮助调试等。合同签订后,机械厂预付给研究所定作款30万元。研究所从一九八四年四月陆续交货,到同年九月十六日主机和配套设备全部交完。机械厂在安装时,因牛皮垫件不够用,曾两次去研究所取走牛皮垫件700个,未付货款。研究所催要欠款多次未成,于一九八四年十月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经仲裁机关查明...&
(本文共1页)
权威出处:
加「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万按照定作方的要求完成约定的任务、而定作方接受承揽方完成的物品或毛作成果,并付给承揽方报酬的书面协议。加I一承揽合同是加工合同、定作合同和修缮合同等的总称。这里所说的加工承揽合同中的合同纠纷是指承揽方不经定作方同意,私自将接受的任务转让给第三方,而在第三方不能完成承揽方转让的任务时,就产生了纠纷。本文探讨这一纠纷的处理。 一、承揽方与第三方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加工承揽合同作为合同,它是当事人双方或数方关于设定、变更、消灭民事权利与义务的协议,定作方与承揽方依法汀立的合同是有效合同,承揽方不经定作方的同意与第三方汀立的‘合同”是无效的合同。因为我国《经济合同法》第19条规定,承揽方“不经定作方同意,不得把接受的任务转让给第三方”,违反了这一条,就是违反了《经济合同法》第7条‘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计划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二、承揽方不经定作方同意与第三方订立的加工承揽一合同’‘的性质如何? 虽然承揽方...&
(本文共2页)
权威出处:
如何区别加工承揽合同和工矿产品购销合同(以下简称购销合同)一直是司法实践中有争议的课题。因为,加工承揽合同和购销合同不仅是较为常见的经济合同,而且正确认识二者的区别,直接涉及到对合同当事人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的审查和对合同法律效力的确认,卜涉及到正确认定合同当事人对合同标的物所应承担的风险责任,以及正确区分合同纠纷当事人的过错责任和承担责任的方式。我认为,要正确区分加工承揽合同与购销合同,应根据两者各自的本质特征及本质特征所决定的不同特点全面分析。加工承揽合同与购销合同有以下的本质的区别:、- 两者标的物所有权持有者是不向的 购销合同是物的所有权有偿转让的合同,而所有权的转移又从物的交付时开始。因此,购销合同标的物在交付前所有权属于供方。而加工承揽合同是承揽方为定作方完成一定工作的合同。虽然有时标的物的原材料也由承揽方自己筹办,但这种筹办实质上是受委托而代理的行为,是承揽方为定作完成工作前的附加条件,根据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第十一条的...&
(本文共2页)
权威出处:
加工承揽是市场经济生活中一种普遍采用的生产经营方式,它一方面弥补了企业无法达到的“大而全”模式,另一方面使生产工序分工更专业、更细化,符合现代经济发展的方向,是市场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工承揽合同作为实现双方合作成功的重要保证形式,是企业经济活动中应用较为广泛的一种法律文件。一、加工承揽合同的特征承揽合同是承揽方按照定作方提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定作方接受承揽方完成的工作成果,并付给约定报酬的合同。其特征如下:第一,承揽合同是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目的,即定作方所需要的不是承揽方的单纯劳务,而是其物化的劳务成果。第二,承揽合同的标的(定作物)具有特定性,是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特定要求,通过自己与众不同的劳动后而完成的,故明确质量和技术要求、确定验收标准是需要双方充分沟通的重点条款;第三,承揽合同又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第四,承揽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定作物损坏...&
(本文共2页)
权威出处:
加工承揽是目前市场经济中一种较为普遍的生产经营方式 ,它一方面弥补了企业无法达到“大而全”的缺欠 ,另一方面又解决了部分企业及职工的生产和就业问题 ,是市场经济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工承揽合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第二条对“加工承揽合同”所做的定义是“加工承揽合同是承揽方按照定作方提出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 ,定作方接受承揽方完成的工作成果并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同时该条例第六条还规定 :定作物或项目的技师和技术标准 ,由双方协商确定。合同中应当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当事人不得签订无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的合同。”这就是说一项产品的质量是其内在素质和外观形态的综合 ,承揽方要提交给定作方优质的定作物 ,除需要其良好的设备、精湛的技术等条件外 ,明确定作物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也是至关重要的。因此 ,一项加工承揽合同中必须明确写入定作产品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技术名称 ,不应简单地以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理解及无标准约...&
(本文共2页)
权威出处:
在审判实践中,常遇到利用加工承勺揽合同进行欺诈的情况,虽然合同标的不同,但采取的手段、方式却相同,目的叫姻都是为了使对方加工不出合格产品,造成对方违约的“事实”,从而吃掉对方的质保金。 此类利用合同骗取对方质量保证金的案件通常具有以下特点: 1.欺诈的一方一般为定作方,定作物也比较容易加工制作,且加工费可观,以诱使承揽方与其签订合同。 2.欺诈方订立加工承揽合同的目的就在于骗取对方的钱款,因此此类合同无一例外的订有“质量保证金”、“定金”条款,由承揽方先行支付所谓“质保金”、“定金”,且数额不大,以避免引起司法机关的注意。对方即使被骗,也不愿再花时间和精力进行追索。 3.在合同的质量条款中设置苛刻直盈黔{的标准或条件,或由定作方对该条款作随意解释.使承揽方无论怎么努力,也难以达到定作方要求的质量标准,以此作为承揽方“违约”...&
(本文共1页)
权威出处:
扩展阅读:
CNKI手机学问
有学问,才够权威!
出版:《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清华大学 84-48信箱 大众知识服务
京ICP证040431号&
服务咨询:400-810--9993
订购咨询:400-819-9993
传真:010-免费发布咨询,坐等律师在线服务
需求发布后
10分钟内收到律师在线回复
平均有多个律师参与回复
得到了圆满解决
您的位置: &
承揽人的责任
承揽人应当恢复原状,造成定作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符合约定的,承揽人在工作中应当以该原材料完成工作,不得擅自更换原材料,因此造成工作成果不符合约定质量的,定作人有权要求承揽人修理、更换、减少报酬或者解除合同,造成定作人损失的,承揽人承担赔偿责任。
1 基本案情]某家具制造厂(以下简称甲方)与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一份办公家具加工合同。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木材50立方米,甲方制作100套办公家具。每套加工费800元。后来,甲方原材料仓库因看守工人抽烟引发火灾,乙方的50立方米木材及甲方的基地原材料统统被烧毁。乙方得知这一情况后,欲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甲方称自己尚未对木材进行加工故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遂诉至人民法院。[争议问题...2 承揽合同履行过程中,承揽人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承揽人应按合同的约定完成定作成果,按《合同法》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定作成果; 2、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时交付工作成果; 3、完成的工作成果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 4、在制作过程中接受定作人的监督和接受定作人合理建议; 5、在制作过程中发现图纸或技术有不合理的地方及时向定作人提出; 6、妥善保管工作成果、配件、图纸; 7、保守定作成果的技术秘密; 二、按合同约定的要求提供原材料或者接受、检验、保管、使用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按《合同法》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约定原材料由承揽人提供,承揽人应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提供原材料; 2、合同约定原材料由定作人提供,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应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检验方法进行检验、验收、保管和合理使用; 3、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保证专物专用,未经定作人同意不得更换、挪作他用,发现原材料不合标准,有通知定作人更换的义务,并承担不通知或怠于通知造成的损失; 三、按合同约定要求交付工作成果,依《合同法》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3 1、标的质量的责任   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人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2、标的数量的责任 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人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人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3、包装定作物的责任 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人不要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人应当偿付定作人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人赔偿损失。 4.未按合同规定交付标的的责任 (1)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付款总额计算,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4 承揽人应当恢复原状,造成定作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符合约定的,承揽人在工作中应当以该原材料完成工作,不得擅自更换原材料,因此造成工作成果不符合约定质量的,定作人有权要求承揽人修理、更换、减少报酬或者解除合同,造成定作人损失的,承揽人承担赔偿责任。承揽人使用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应当符合合同中约定或者合理的损耗量,由于承揽人的原因造成材料浪费的,承揽人应当予以赔偿,造成材料短缺的,由承揽人负责补齐。如果完成承揽工作后,定作人提供的材料的剩余的,承揽人应当返还给定作人。在修理合同中,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修理物品损坏的部分,并保持其他部分的完整性,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部分的零部件。如定作人将损坏的进口照相机交承揽人修理,承揽人经检查后,发现是一个齿轮磨损的,承揽人应当更换该磨损的齿轮而不得以次充好,更换其余的齿轮。承揽人更换应修理以外的零部件,承揽人应当恢复原状并承担赔偿责任。
最近更新:
专业律师解答
一般是不可以的,因为民政局工作人员不可能去关押场所帮你们办手续。 你好!法定节日加班的按三倍工资计算。没有签书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支付对价不是确定股东身份的要素。股东身份的确定一般以股东名称、公司章程为准 应该委托律师代理 ,才能有效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曾就职于人民法院,具有丰富的案件办理经验。勤于以独特的视角考虑问题:立足于当事人最大限度的可能性利益,把握对方心理,综合法官裁判视角,以法律为准绳,对...
热门专题推荐
根据您的需求选择服务
用户行为分析:用户进行阅读文章后咨询律师用户与律师的沟通效率可提35.7% !
全国合同纠纷律师查找
自媒体文章手机找法网
您的当前位置:
承揽合同是市场交易活动中适用非常广泛的一类合同形式,亦是各类商事主体为满足生产、生活所需而经常采用的一种法律手段,而商事审判又和商事活动存在关联,因此,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在法院受理的商事合同纠纷案件中占有较大比重。下面找法网小编主要为您介绍承揽合同中定作人行使合同解除权的问题。
  (一)关于定作人行使合同法定解除权的问题
  实践中,有一种观点认为,我国《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该法条中并未涉及到,因此,当承揽人出现上述违约行为时,定作人只能据此要求其修理、重作、减少报酬或者赔偿损失,而不能解除合同。
  本文认为,上述观点不能成立。理由是:解除合同与违约责任并非同一概念,因为解除合同本身并不是违约责任的具体形式,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的未涵盖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的违约责任形式亦未包括解除合同。因此,《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显然不可能将解除合同纳入至违约责任的范围。根据该法条的规定,当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但尚未达到根本违约时,定作人可以据此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但若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有严重瑕疵,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定作人除了根据上述法条要求承揽人承担违约责任之外,是否还可以解除?答案是肯定的。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了合同当事人享有法定解除权的五种情形,如&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 等。若在过程中出现这五种法定情形之一时,合同相关当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因为《合同法》第九十四条属于总则性规定,故可涵盖《合同法》分则中的各类合同。具体到承揽合同中,当承揽合同中的承揽人出现九十四条规定的根本违约情形时,定作人当然可以据此解除承揽合同。
  (二)关于定作人行使合同任意解除权的问题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探究其立法目的,主要是因为承揽合同是以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为其本质的,因此,若定作人不需要承揽人完成工作,但碍于合同的法律拘束力,仍需要和承揽人继续 履约,这不仅对定作人毫无意义,而且对整个社会也是不经济的。
  此外,就承揽人而言,只要其因承揽工作中途停止而蒙受的损失获得定作人的合理赔偿,一般亦不会受到重大不利。有鉴于此,我国《合同法》赋予定作人在赔偿承揽人损失的前提下随时解除承揽合同的权利。根据该条规定,定作人享有合同的任意解除权,当属无疑。
专业站首席律师
常见问题解决方案
最新解决方案
通常情况下,欠条是证明存在借款的凭证,所以起诉对方还钱,提供这一凭证会被支持。但是,法院审理时,只有欠条不能证明存在借款关系,向法院起诉时还要说明借款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等进行审查。 ...
不属于。未按借款合同数额借款,虽然出借人没有遵守约定,但是对方不属于违约,只是未给的部分借款未生效。不过,发现对方未按约定交付借款,借款人可以及时提出异议。 ...
逾期利息不属于违约金,不过,当事人可以在借款合同中同时约定逾期利息。 ...
二手车出卖人可能会承担以下的风险:1、替买受人交费;2、无法办理其他车辆驾管业务;3、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
二手车买受人可能会承担以下的风险:1、车子没过户,一旦被调查,可能会被认定为黑车。2、出卖人可以报失拿回车子;3、车子没户口不能转让。 ...
卖方逾期交货的,买方可以拒收货物。因为卖方逾期交货的,已经构成违约,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拒收货物的,但也有一定的法律风险,要是涉案金额大的,最好先找律师咨询下。 ...
 你知道加工承揽合同吗?加工承揽合同是满足特定需要的一种经济活动,承揽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存在除了其他合同订立中经常产生的问题,如主体资格、标的的不合法及合同的形式不合要求等,还包括商业秘密、技术材料、留置条件、保密制度等问题。
 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都是历史比较久远的合同种类,那么这两种合同有什么区别呢?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
我们都知道,在生活工作中需要签订好多合同。但是在合同履行时,合同的一方或是多方都有可能出现违约的现象。尤其是加工承揽合同,当您遇到加工承揽合同违约时,那么承揽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情形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呢?
雇佣合同和承揽合同,是两种常见的合同的类型,是经常需要使用到的,也是比较容易混淆的两种合同的类型。其实,它们之间是有不少区别的呢。那么,雇佣合同和承揽合同的区别有哪些呢?
任何合同在设立时都有解除条款,法律中也对如何解除合同作出了详尽的规定,加工承揽合同也属于这个范畴,所以对于加工承揽合同可以解除合同吗这个问题,答案无疑是肯定的。
热门找律师:
热门问题:
热门推荐:
400-676-8333
微信扫一扫,关注找法网}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加工承揽合同违约责任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