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017土地流转合同时间合同上写的产权结束指哪年?当时流转时当然指2027年,现在租的人说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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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土地流转合同都签到2027年
为什么土地流转合同都签到202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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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由土地流转单位指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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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般是由土地流转单位指定的
你好,咨询土管局。
一般是由土地流转单位指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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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人签订的合同 不否认且部分履行视为默示追认
非本人签订的合同 不否认且部分履行视为默示追认
  湖南法院网讯 按照合同履行9个多月后,张某建设好养殖环境的田地却被王某破坏,张某找王某协商未果,故诉至法院,近日,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某将其已流转给张某的8亩土地的养殖环境恢复原状。  2016年底,张某与华容县某村三十三户农户签订了一份土地间隙流转协议书,合同约定农户自愿将73亩土地自日起至日止流转给张某使用,合同期内,农户在空隙阶段不得于流转土地中种养任何东西。因当时该村王某在外务工,故合同上王某的名字由人代签后,由王某的妻子在名字上加捺的指印,王某知晓后未提出异议。事后张某亦照规定办了相关手续。合同签订当日,张某便向土地流转农户当即支付了2017年度土地流转租金。然而2017年10月,在一季稻收割后,王某想收回自己本来所有的4亩农田以及其于2017年9月通过与其兄置换得来的4亩农田,共计8亩田地,由自己养殖小龙虾。于是王某在2017年10月对上述8亩张某已建设好养殖环境的田地进行了挖掘。张某就此事多次找王某协商未果,故诉至法院,庭审过程中王某认为张某提供的土地间隙流转协议书未经自己签名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法院审理认为,农村土地以家庭承包方式从事生产经营,张某与该村村民共同签订的《土地间隙流转协议书》,其中涉及王某的土地流转,合同上王某签名虽不是其本人所签,但由其老婆加捺指印并领取土地流转租金,王某知道后并未提出异议,且已履行完2017年度的协议,应视为王某以默示的方式对其妻子与张某签订协议的追认,该协议合法有效,对双方均有法律拘束力。该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未违反法律规定的平等、土地所有权不变等原则。张某按约履行了合同确定的土地承包义务,王某理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而王某擅自开挖已间隙流转的土地自行进行小龙虾养殖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故对张某要求王某将已经破坏的养殖环境恢复原状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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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Rights Reserved土地被流转 香河再现圈地风波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农地&被流转&,只有二三十年使用权的土地上如何盖起了70年使用权的商品房
阴阳协议再曝香河&圈地&乱象
一块流转农地的使用期限如何从20年,一步步变成了30年、50年、70年?庄稼地又怎样变成了商品房?这中间又有多少荒唐和黑幕?河北香河提供了一个值得反省的反面案例。
30年之后土地属于谁?是农民收回土地继续种庄稼,还是购房者继续住满70年,这注定是一个死结。
日前,《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在香河一个别墅项目门口采访时看到,&还我土地,我要吃饭&成为数十位村民的集体诉求。这些村民来自香河县安平镇四街村,因为一份土地流传协议书和另一份他们没有签名的补充协议,这些村民的土地&被流转&了。
而该别墅项目一期业主已经入住,二期即将交房,目前在售的是三期。
事实上,此前已有其他房产开发项目陷入是否退房的僵局。一边是失地农民,一边是已经或即将入住的业主,香河圈地残局如何收拾,目前仍是未知数。
四街村的土地流转协议
香河县安平镇四街村的村民向本报记者出示了一份安平镇四街村委会与安平镇经济委员会签订的《土地流转协议书》(下称&协议书&)。协议书签约时间为日。正是这份协议,让四街村全村村民成为无地可耕的失地农民。
协议约定:甲方(即安平镇四街村委会)同意将正阳路东侧602.66亩土地和103国道西侧459.52亩土地流转给乙方(即安平镇经委)有偿使用。使用年限为30年,自日起至日止。土地流转费用及付款方式为:第一年度土地流转金为每亩1090元,以后每年每亩增加30元,乙方第一次付款日期为日,以后付款日期为每个使用年度的9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如遇粮价上涨,必须保证1000斤小麦的价格。
协议书中还规定:使用年限到期,如果乙方继续使用土地,本协议继续履行20年;如果乙方不再使用土地,由乙方恢复地貌,达到耕种条件。本村土地范围内的企业项目在招收工人时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村民优先录用。
问题的关键在于,除了四街村委会与安平镇经委签订的&协议书&之外,四街村委会还与四街村承包地住户&签订&了一份&土地流转补充协议&(下称&补充协议&)。
在&补充协议&中,关于土地流转金的表述与&协议书&大致相同,但有两点明显的区别:一是土地流转期限为&自流转之日起至日&;二是这份补充协议的落款处,只有乙方(即四街村委会)签名与盖章,而甲方(即四街村承包地户主)的签名处却是一片空白。
对此,苏州农村干部学院特聘教授卢水生对本报记者指出,土地流转期限应在土地第二轮承包期限内,土地第二轮承包期为30年,现在已经过去10年左右,因此&协议书&上将流转期限定为&自日起至日止&是有问题的。并且村委会与镇经委签订的流转期限,也不应该超出村委会与村民签订的土地流转期限。
&这说明,当初四街村村委会与安平镇经委签订协议时,很可能把这份协议视作了儿戏。&卢水生表示。
一位村民则向本报记者表示:&我们农民哪里搞得清这些,不同意也得同意啊。当初说流转的土地将用来种植,或者建造厂房,哪晓得后来竟然开发商品房了。&
30年使用权已属非法,更为荒唐和离谱的还在后面,当地政府把这些土地通过公开途径卖给了开发商,开发商又在这些土地上盖起了商品房。而按照相关规定,住宅用地的使用期限是70年,商业用地的使用期限是50年。
违规项目何去何从?
&为土地的事,我们找政府、开发商一年多了,但一直没有讨到一个说法,最近镇政府又说一个月内给答复,但是谁信呢。&四街村一位村民向记者介绍,当初政府说流转的土地将来种作物,有可能建厂房,所以在协议中特别注明,同等条件下企业项目会优先录用本地村民,后来才发现土地上竟然建起了别墅小区,而且该项目从来没有录用过任何一个四街村村民。
开发上述项目的公司负责人则告诉本报记者:&该项目所有用地,都是通过土地公开交易市场招拍挂获取的住宅建设用地,土地出让金全额缴纳,五证一书齐全,政府统一编号,可以查证。而且一期已经办完大产权,所有手续和流程均符合中央和地方政府规定。该项目不存在香河县违法占地、用地问题。&该负责人还称,项目公司也是&受害者&。
而此前,在香河开发&欢庆城&的万科相关负责人也向记者表示,万科是通过合法的竞拍方式获得土地的,并且&五证&齐全,对于土地存在问题事先并不知情。
&如果开发商事先对土地存在问题不知情,那么由退房造成的损失,开发商有权向地方政府提出赔偿。&北京房地产法学会理事薛起堂表示,&但如果开发商事先就知道非法占地的情况,仍然开发销售商品房,就有欺骗业主的嫌疑了。&
一位地产公司的法律顾问则对记者表示,当地政府以非法的手段、低成本从农民手中取得土地,再卖给开发商,事实上也降低了开发商的拿地成本,在某种意义上,双方是&合谋&的关系。对于大型房企而言,很难想象在竞拍土地前不去调查清楚土地的来历。
5月底,河北省政府已对香河县县长、国土资源局局长在内的九名官员给予了相应处理。但问责只是第一步,已经明确违法、违规的项目用地如何处理,仍是横亘在当地政府面前的一道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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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静
[此文系转载,来源于第一财经日报,版权归属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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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 土地承包给别人种以后,国家给的补贴谁应该领?
提供的知识:在农村,不少人把自家的承包地流转给了别人种,但是近年来农业补贴了加大了力度,关于“补贴该归谁”的问题一直让人头疼。目前主要有2种说法:说法1:“补人”这里的人指的是土地的实际种植者。也就是说,你把土地流转给了对方,国家发的种植补贴、粮食补贴是归对方的。而这种说法目前也是国家比较认同的,在不少国家层面或者地方层面的补贴政策文件中都有明确说明,补贴对象对实际种植者。因为是实际种植者付出的各种成本和精力。例如,在今年黑龙江省政府下发的《黑龙江省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工作实施方案》中就有对补贴对象作出了明确规定: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的对象为:本省行政区划范围内玉米、大豆合法实际种植面积的实际生产者(包括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事业单位等)。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实际生产者。但是如果在土地流转合同中有明确约定补贴归属流出方的,由合同双方按约定执行。说法2:“补地”不少土地流转“流出方”则认为,地是我的,补贴当然也是我的。其实目前国家下发的农业补贴中,大致可以分为3类:1.土地补贴2.项目补贴3.经营补贴而前面说的“补人”还是“补地”问题多集中在“土地补贴”这一块。为了避免这样的纠纷,在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时,双方就要在合同中说清楚补贴归属问题。一定要避免“口头协议”,在利益面前,全依赖于对方的人品多少有点担惊受怕,毕竟闹起纠纷来,打官司的成本也不低。由用户
提供的知识:谢谢几位网友的邀请!该问题已有256人回答,邀请是一种信任,回答是一种责任,闲言少叙,直奔主题。关于农业农村土地补贴资金问题,愚人用实例解答,政策的约定暂且不提,放到文章之后,先说几个实例。一、农民双方签定的协议,决定了补贴资金归谁。愚人家有20几亩地,在5年前流转给别人,在签定合同时,除了写上一些常规事项外,写明了农业补贴归谁问题,原文中写道:所有政府对土地、粮食、人口及其它补贴资金,归甲方所有 ,(愚人为甲方)所有由政府、村镇摊派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就上边这一条,让笔者多得到近3000元的粮食补贴。为什么说是多得呢?当时土地流转时,没有粮食补贴这一项,这一政策是在2015年,东北的三省一区才有的,一五年之前,农民签定土地流转合同,只签上士地补贴归谁,没有粮食一项,因此,在一五年“粮补”发放阶段,便出现了争执,国家在粮食补贴资金的发放对象中说道:粮食补贴资金,原则上是发放给实际种粮者,土地流转的土地,双方有约定协议或合同,按合同约定执行,无约定的按本条款执行,规定中还说道:如双方发生分岐,应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政府收回暂时保管,直到土地流转双方达成共识,再行发放。为什么允许双方协商呢?是因为有些土地流转双方,有口头协议,并未写进合同。以上黑字部分,并非原文,所说意思相同。在农村签定土地流转合同,有很多版本,有的写上所有补贴资金归甲方,也有的写上所有补贴资金归乙方,不管怎么写,它都有一个前提,补贴资金归甲方的土地流转,流转价格相对低一些,补贴资金归乙方的,土地承包金就高一些,有些人根本不了农村,也不了解农民土地流转的一些的做法,拿政府规定生搬硬套,误导读者,这就不太好了。农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双方经协商所签的土地流转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后,愚人归纳成一句话,政府给种地农民的补贴,双方有书面合同约定的,按合同执行,有口头协议,但没有写进合同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定为准。农民朋友看明白了吗?如果喜欢愚人的解答,请关注、分享并点赞吧!愚人会尽全力,为大家解答三农方面的问题,如对文中所说有疑问,请评论区留言,笔者会及时与您互动、探讨。由用户
提供的知识:想知道,土地承包给别人种以后,国家给的补贴谁应该领?接着,往下继续看:今年是农业深化改革重要的一年,给农村带来了不少的变化,农民们感受最深的就是土地和宅基地方面的政策变化。我们知道做农业离不开国家补贴,不管是小型散户还是规模种植户,能不能拿到国家补贴,对于农业生产也有非常重要的影响。每一个做农业的农民肯定都希望能拿到国家补贴,那么农业补贴改革之后,具体怎么拿以及哪些人才能拿到补贴,这个是农民们关心的主要问题,只有把这个问题弄清楚了,农民才能更好的拿到补贴。接下来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农业补贴的改革变化。1、提高补贴效率提高补贴效率重点在于提高农村的基础建设补贴和经营主体的带动性。农村的基础建设包括乡村道路以及其他一些集体基础建设项目,农村的基础建设是其他建设发展的前提,所以做好农村的基础建设服务是非常重要的。农村要发展很多时候都需要有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比如当地有一个种植能手,就会带动周边的村民发展种植,带动其他农民实现致富。2、明确补贴群体现在农业补贴政策实行“三补合一”,就是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为一体,另外还有一项重点任务就是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各项农业补贴的目标更加明确,也就是补贴真正干农业的人,补贴给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合作社以及农业公司等。3、优化生产结构我国农业现存的一个困境就是生产结构不平衡,就拿玉米和大豆等农作物来说,国家玉米库存高涨,玉米价格下跌农民直呼赔不起,而另一方面我国的大豆等农作物大都依赖进口。农作物生产和供需的不平衡导致了农业生产结构的不合理,这些都需要靠农业补贴去调整,引导农民改变现有的农作物生产结构不合理的现象。农业改革是一个大的方向,对于我们农民来说,要想拿到国家的农业扶持,首先必须对国家的各种农业政策有深入的了解,比如说有的补贴是针对个体农户的,有的是针对种植大户、家庭农场或农业企业的,这些都有明确的划分,而不再像以前那样模糊了。由用户
提供的知识:感谢邀请。土地承包给别人种以后,国家给的补贴该谁领的问题,在这里,我的回答是:该土地经营者领取。土地流转的现象如今在农村已经非常常见,很多人(土地所有者)把自己的土地转租给别人(土地经营者),自己可以收租金,年轻人外出打工挣钱同时还收租金,老年人不能出去,就留在家收租金。最近几年国家对于农业补贴力度越来越大,那么,问题就来了,每年到了发补贴的时候,总有很多人开始担心,补贴到底是归谁呢?是归土地的所有者,还是归土地的经营者?事实上,国家政策说得很清楚,农业补贴是补给实际种植者的,也就是说,谁种地就补给谁。然而这样经常发生纠纷,问题出在,你是否能证明自己就是实际种植者?想拿补贴,你得拿出“证据”啊:①第一种情况,你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②第二种情况,你是种植者,但没有土地证,地是你从别人那里包来的。③第三种情况,你没有土地证,土地流转时也没签订合同,只有口头协议,那就只能看人品了。我是郎先平,专注于社会问答板块,欢迎大家关注我!在我的个人主页面有更多优质的关于此类问题的回答。由用户
提供的知识:原则上说,国家补贴是补给种地者的。因为,种地者承担了一个年度,或是多个年度的生产风险。但在有些地方,虽然土地承包给了别人,但补贴仍然有土地所有权者领取。粮食补贴,或是其它土地补贴由谁领取,这要看承包契约是怎样商定的,如果由土地主人领取,那么租金肯定考虑到补贴问题,租金要扣除补贴数目(估算),这种情况一般都是短期承包。如果补贴由经营者领取,那么租金肯定要高一些,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产生契约,执行契约。如果土地流转的话,补贴肯定由经营者领取。一般土地流转都是规模化,并且有政府参与,带有一定的共性,普遍性,区域性也可能带有强制性……在签订土地长期转包或长期流转合同时,的确要考虑到补贴问题。补贴或许今后会提高,粮食价格是不是会逐年提高,这些问题不考虑周全,待合同契约签订后,后悔的往往是土地原始拥有者。三农,目前正是“冬天”,粮食价格应该是最可怜的时候,土地租金或叫转让金也是大致按照当下粮食价格而定(偏低)。在当前农业形势下转包土地,流转土地。长远看,得到土地经营权的人或是种粮大户,在不久的将来会是有大利可图的……由用户
提供的知识:谢谢一百多个回答后的邀清,农村人农民工万岁,说说土地承包给别人种,国家补贴谁应该领,一句话,当然是原有土地人领,土地是你本人的口粮田,你转包给别人,不是把土地卖给了别人,他只是在你的土地上以盈利为目的。转包了你的土地,土地的性质,以然归你所有,假如国家征收了你的土地,土地补偿款依然是你。青苗费当然是补给转让人。土地只能转包,不能买卖。当然,无可争论的事实,国家对土地补贴,归原由土地承包人。谢谢由用户
提供的知识:我们这儿目前全部补贴给实际种植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了。但是流转协议上有明确地归承包经营权的条款,补贴款归土地承包经营权者。国家的“三农”补贴,文件有明确规定,是补贴给种地的农民,没有种地当然就不享受补贴。这也是在外打工的人从未领取一分钱“三农”补贴的原因!农业补贴是为了降低农业生产成本,鼓励农民种植农作物,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的举措!农业补贴应该补贴给种植的农民,扶贫补贴也应该补贴给真正的贫困户,不能“雁过拨毛”,更不能吃拿卡要,截留挪用,不能重亲顾友,扶植宗族,扶植“圈子”里的人!由用户
提供的知识:2027个是第二轮合同到期,但它最近打破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信息,这是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后,又将推迟30年。也就是说,到2057年底,土地承包关系没有改变,农民拥有土地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那么农民没有土地怎么办集体土地和集体土地所有人死亡后,没有土地农民的土地和移民可以从土地承包人的土地上收回。许多农村土地资源稀缺,但许多农村土地得到保护,这是失地农民获得土地的途径。此外,如果有自愿从土地上撤离的话,可以转让或转让使用集体或合同权利的权利。现在已经成为农村土地流转的趋势,国家还允许转让农村土地和转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没有土地的农民可以通过土地流转。如果没有土地申请,但我们仍然属于村集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补偿费。因此,即使你是一个没有土地的农民,你也可以参加土地补偿金的分配。生活在农民的土地上是非常重要的,它是生活的主要来源。因此,土地问题关系到失地农民的生存,可以尝试以上方法获得土地,希望帮助您!由用户
提供的知识:这个问题在近年来比较受关注,因为牵扯到农民和粮食种植者两个对象。从身份上来讲,我们之前一直是提倡的惠农补贴,强调的是增加农民的收入,因此很多补贴都是针对农民的。但现在,随着农民收入的多元化,土地流转的推行,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不再是绑定在一起的隶属关系,更像是一种经济关系,农民可享用土地的经营权,也可将经营权出让出去换取现金收入。因此,在这种背景下,补贴究竟该补给农民还是不给实际种植者,就产生了歧义――至少,在大部分农民朋友来看,粮食补贴就是补给农民的。其实,根据国家发布的一贯文件我们可以看出,种粮补贴补的是实际的粮食种植者!也就是说,一旦农民将土地经营权转让出去,就意味着不应该再享有种粮补贴。因为,国家的粮食补贴,主要目的是确保粮食生产的稳定,刺激粮食种植者做好粮食种植,而如果补给不再种地的农民,那么这项补贴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当然更加严峻的问题是,后期随着土地流转的不断推行,国家将会对适度规模经营提供特殊的种植补贴,而这部分补贴权益归属是必须要明确归属实际种植者!从去年东北地区因玉米生产者补贴引起的较大范围的补贴纠纷之后,各地政府采取的措施是,由土地承包者和农户之间协商解决,也就是说,双发在签署土地流转承包合同时,提前约定好补贴的归属问题,并写入合同中。不过,从长远来看,随着国家土地流转的推进,后期补贴问题国家会逐渐做出明晰规定。另外,从流转的农民来看,也完全可以通过抬高地租的价格抵消没有补贴的损失。当然,最核心的问题是,农民转让出去土地经营权之后损失的和土地挂钩的收益有没有补偿?肯定是有的,一个是土地流转的租金补偿,另外,针对当前农民收入问题,国家开始侧重对农村公共事业的投入力度,比如新农保、新农村医保等,将之前与土地挂钩的权益逐渐剥离出来,逐渐与城市人口实现权益类型的统一。由用户
提供的知识:应多次邀请:对于这个问题我专程电访了这放面的权威人士,为问答结果的真实性而应答:责任田及口粮田的确权拥有者:在把土地另行发包后的国之粮改补贴应归谁来领取?答:种粮补贴是根据地方统计种值面积上报核实后随统计户头下发。各地下发补贴形势不同,有现金发放:也有y行领取,这些都适地方实际情况而定。假如:你的责任田承包于他户,粮直补资金与承包户无关(国家发放对责任户头)。承包者在承包土地前就应早防这放面的矛盾出现,用承包文约条例注明,若粮食直补资金私约归承包户?也得通过责任田户主领取后去对现私约,与国家粮食直补对户下放毫无关系。由用户
提供的知识:我是农村的,我们家也在租着别人的承包地。我可以说一下这边的情况,以供参考。像我们家的情况,大概也承包了几亩人家不种的地。如果是发小麦补贴的话,我们家是无法领取的,因为承包方不是我们,是租给我们的那家村民姓名,所以,面对这种情况,只能是由那家村民自己去领取承包地给的国家补贴。然而,你要知道,出租农地的那家村民并没有种地,而是租给了我们家,而且种的小麦也是我们家种植的,所以这个补贴理应是给我们家才是呀。最后的解决方法就是:国家补贴还是由出租承包地的那家村民自己领取,这笔钱会算做一部分的出租费。例如:这家村民出租承包地一亩是500元/年,而国家补贴是100元/年,这样的话,如果是我们家租了这家村民的承包地,我们只需要给他400元/年即可。这家村民承包地租金就是400元/年+100元/年的国家补贴款。这下明白了吧。作为返乡的一枚新农人,欢迎关注我,了解更多农村有趣的事儿!请注意:本内容来自悟空问答,版权归悟空问答所有,本网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赞同以上意见,如有任何问题请与本网联系!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提供,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如有任何不妥,请与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联系:猜你还喜欢: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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