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房屋遗产继承法继承法的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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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时间有什么限制吗,&&继承法&&中有什么解释?
房产继承概述&房地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的一种方式,指依照法定程序将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一、房产继承关系发生的条件:&1、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遗嘱和被继承人已经死亡的事实,如父母健在,子女就不能继承其房产。父母愿意将自己的房产生前赠与子女,该行为不属于继承,叫做生前赠与。&2、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我国继承法确定的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其中配偶、子女和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此处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此处所说的父母,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3、继承人依法取得的房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合法财产。不能把家庭共有房产、夫妻共同房产等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对于上述财产首先应当先行析产,将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来,然后对于被继承人的个人房产才可以继承。一切非法所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二、房产的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房产继承中既存在遗嘱继承又存在法定继承的,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内容继承,被继承人的房产按照遗嘱继承后有剩余的,剩余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但需要注意的是,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以下情况按照法定继承办理:&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先于遗嘱人死亡的;&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三、房产继承中的代位继承与转继承&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优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四、房产继承的开始、继承、放弃和丧失&1、房产继承开始的时间。我国《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补充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开始。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2、房产继承的接受。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按照本条规定精神,继承人在继承开始时,可以作出接受遗产的表示,也可以不表示,不表示的即视为接受继承。本条又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即受遗赠人在继承开始后,两个月内必须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的表示,超过法定时间,未作出明确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3、房产继承权的放弃。继承权是公民的民事权利,公民依法可以行使自己的民事权利,也可以放弃自己的民事权利。继承人一经放弃继承权,就不得再坚持继承的主张。我国《继承法》对放弃继承权有严格的要求:第一,放弃继承权,一般应书面声明。第二放弃继承权,必须在遗产分割以前。第三,继承人表示放弃,必须书面声明或直接由继承人作出明确表示,并经有关组织证明或公证机关公证。&法定代理人地理被代理人行使继承权、受遗赠权,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法定代理人一般不能代理被代理人放弃继承权、受遗嘱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条规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
其他回答(共2条)
继承权没有时间限制。因继承权纠纷引起的法律诉讼有时间限制。&&继承法&&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儿子继承父母的房产是天经地义的事,现行的&&继承法&&中,死者的子女为第一序列继承人,儿子当然有继承父母的房产的权利,这碍兄弟什么事?&也可能你的问题提的不明确.(不知道儿子是谁的儿子?其它兄弟又是谁的兄弟?是父母的兄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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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国社区-人民网2018年新规:继承父母房产具体有这些规定
2018年新规:继承父母房产具体有这些规定
房产继承纠纷一直是一个争议不断的话题,在父母去世后,就会出现房产继承纠纷这样的事情。那么在法律上对于父母房子的继承是怎么来进行规定的呢?这是很重要的一点。
宁夏辅德律师事务所的高婷律师做出了详细解答:
2018年父母房产继承新规定
(一)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
(二)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我国继承法确定的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像这样的财产必须分割以后属于死者个人所有的部分才是遗产。一切非法所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
高婷律师:执业八年,拥有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婚姻家庭纠纷领域的诉讼。为人真诚善良,容易沟通,绝不以利益为目的敷衍,糊弄当事人,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
高婷律师补充:
相关法律依据:
1、《继承法》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2、《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3、《继承法》第二十九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四十二条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五十八条 人民法院在分割遗产中的房屋、生产资料和特定职业所需要的财产时,应依据有利于发挥其使用效益和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兼顾各继承人的利益进行处理。
对于本文的内容大家都清楚了吧,在父母去世后如果出现房产继承纠纷的时候,就需要根据本文的内容来进行相关的办理,希望以上资料对于您在房产继承上有一定帮助。房屋继承顺序应遵循什么原则?3种继承有何区别?作者:乔木来源:链家网原创文章摘要:如果遗产中含有房屋,那么房屋继承应遵从什么原则呢?遗赠抚养协议、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有什么区别?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房屋继承大致有三种情况:遗赠抚养协议、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
一、什么是遗赠抚养协议?
遗赠抚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平等、有偿和互为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遗赠扶养协议是我国《继承法》确立的一项新的法律制度,是我国继承制度的新发展。
二、什么是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
三、什么是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其中,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如下: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第一顺序中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第二顺序中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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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人赞过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在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等情形下,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对遗产进行分配。什么是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继承的顺序?房屋继承的流程、备件及各阶段的时效是怎样的?法定继承应当提交的资料?什么是房产继承?房产继承的形式有哪些?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是怎样的?法定继承应当提交的资料?大连房产继承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房本主人离世,房子是不能直接买卖过户的,需要首先进行房产继承,换新房本,之后才可以进行交易。房产继承分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及遗赠三类,均需首先进行继承公证,携带好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在房产交易中,直系亲属一般指配偶、父母及子女。相关问题最新百科看了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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