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户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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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征收是什么意思?怎么征税
定期定额征收它是由纳税人先自行申报,再由税务机关调查核实情况,经民主评议后,由税务机关核定其一定期间内应纳的各项税额,分期征收。对账簿、凭证不健全或者没有记账能力,税务机关无法查实其营业额的小型个体工商户应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等其他税种合并,按期核定,分月预征。在核定期限内税额一般不作变动,如果经营情况有较大变化,定额税款应及时调整。这种征收方式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小,确实没有建帐能力,经过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报经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不设置帐簿或者暂缓建帐的个体工商户。定额的核定工作由税务机关负责。按照税收征收管理范围的划分,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定期定额户的应纳税经营额由国家税务局负责核定;缴纳营业税的定期定额户的应纳税营业额和收益额或者附征率由地方税务局负责核定。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可以办理停业、复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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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使用税等。营业税的税率是5%,城建税则按实际应该缴纳的营业税的7%(或5%和1%)计算,适用6%的征收率。年终有利润还要缴纳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规模纳税人为商业企业的,适用4%的征收率。国税是销售产品的增值税 (零售业征收的是增值税,销售的话小规模是4%的税率,营业税和附加税都在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如果没有其他业务、印花税 5;小规模纳税人为商业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所得税等。如果你开的小店是个体户的话,那就是税务局的专管员给你定额征收税款、其他可能涉及的税包括土地使用税,13%、增值税 2,税率一般为6%。还有其他一些税费,但金额不大。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7%(农产品13%)。交税最主要是按照税务登记时税务局核定的税种及缴纳方式来确定,包括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6,教育附加费是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的3%缴纳。如:8月份从事广告代理取得营业收入10000元,则应该交的营业税是500元,城建税是35元,教育附加15元。不过,如果你是开公司的话那就要看你开的销售还是服务业的公司了、教育费附加 4,服务业的一般营业税率是5%。 地税就是你的营业税 、城建税 3,17%三种; )1个体工商户:根据销售额来给你定税金额不等、房产税、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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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6、其他可能涉及的税包括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等。交税最主要是按照税务登记时税务局核定的税种及缴纳方式来确定、增值税 2。如、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规模纳税人为商业企业的,适用4%的征收率。如果没有其他业务,除了企业所得税(如果02年1月1日以后新办的企业所得税在国税申报缴纳)外不会涉及国税。还有其他一些税费,但金额不大。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7%(农产品13%);小规模纳税人为商业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13%,服务业的一般营业税率是5%:企业所得税一般税率为25%:8月份从事广告代理取得营业收入10000元,适用6%的征收率。年终有利润还要缴纳所得税,如果你是开公司的话那就要看你开的销售还是服务业的公司了,教育附加15元; )1、印花税 5,17%三种。所得税等。如果你开的小店是个体户的话,那就是税务局的专管员给你定额征收税款。国税是销售产品的增值税 (零售业征收的是增值税,城建税是35元。注,销售的话小规模是4%的税率,城建税则按实际应该缴纳的营业税的7%(或5%和1%)计算,教育附加费是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的3%缴纳。 地税就是你的营业税 ,税率一般为6%。营业税的税率是5%、城建税 3、教育费附加 4个体工商户:根据销售额来给你定税金额不等。不过,营业税和附加税都在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则应该交的营业税是500元
就是征收的额度是固定的,不是随便乱收的,有一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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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发布的《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日开始施行。为了有利于征纳双方准确理解和全面贯彻落实《办法》,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办法》第二条所称的“经营数量”,是指从量计征的货物数量。&&&&二、对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可以实行定期定额征收。&&&&三、个人所得税附征率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分地域、行业进行换算。&&&&个人所得税可以按照换算后的附征率,依据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实行附征。&&&&四、核定定额的有关问题&&&&(一)定期定额户应当自行申报经营情况,对未按照规定期限自行申报的,税务机关可以不经过自行申报程序,按照《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方法核定其定额。&&&&(二)税务机关核定定额可以到定期定额户生产、经营场所,对其自行申报的内容进行核实。&&&&(三)运用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管理系统的,在采集有关数据时,应当由两名以上税务人员参加。&&&&(四)税务机关不得委托其他单位核定定额。&&&&五、新开业的个体工商户,在未接到税务机关送达的《核定定额通知书》前,应当按月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六、对未达到起征点定期定额户的管理&&&&(一)税务机关应当按照核定程序核定其定额。对未达起征点的定期定额户,税务机关应当送达《未达起征点通知书》。&&&&(二)未达到起征点的定期定额户月实际经营额达到起征点,应当在纳税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手续,并缴纳税款。&&&&(三)未达到起征点的定期定额户连续三个月达到起征点,应当向税务机关申报,提请重新核定定额。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办法》有关规定重新核定定额,并下达《核定定额通知书》。&&&&七、定期定额户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划缴税款的,其账户内存款数额,应当足以缴纳当期税款。为保证税款及时入库,其存款入账的时间不得影响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纳税期限内将其税款划缴入库。&&&&八、定期定额户在定额执行期结束后,应当将该期每月实际发生经营额、所得额向税务机关申报(以下简称分月汇总申报),申报额超过定额的,税务机关按照申报额所应缴纳的税款减去已缴纳税款的差额补缴税款。&&&&九、《办法》第二十条“……或者当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一定幅度……”中的“当期”,是指定额执行期内所有纳税期。&&&&十、滞纳金的有关问题&&&&(一)定期定额户在定额执行期届满分月汇总申报时,月申报额高于定额又低于省税务机关规定申报幅度的应纳税款,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纳税不加收滞纳金。&&&&(二)对实行简并征期的定期定额户,其按照定额所应缴纳的税款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纳税不加收滞纳金。&&&&十一、实行简并征期的定期定额户,在简并征期结束后应当办理分月汇总申报。&&&&十二、定期定额户的经营额、所得额连续纳税期超过或低于定额一定幅度的,应当提请税务机关重新核定定额。具体幅度由省税务机关确定。&&&&十三、定期定额户注销税务登记,应当向税务机关进行分月汇总申报并缴清税款。其停业是否分月汇总申报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国家税务总局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老是听税务机关说“定期定额户”,核定标准是啥?
来源:重庆国税
作者:重庆国税 人气: 发布时间:
摘要:老是听税务机关在说定期定额户,到底什么是定期定额户?申请办理了有什么优惠?...
老是听税务机关在说定期定额户,到底什么是定期定额户?申请办理了有什么优惠?有什么注意事项?没关系,一起来学习学习吧!核定征收和定期定额征收有什么区别?_百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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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征收和定期定额征收有什么区别?
我有更好的答案
由税务机关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核定应缴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你也可以直接在网上搜寻此答案。  定期定额征收,二者有着根本区别。  1、核定的范围不同。定期定额征收核定的范围是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的生产、核定定额、上级核准,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营时期,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征收管理、核定定额的固定性不同。定期定额确定之后一段时间之内保持不变。  5、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或所得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是对将来可能发生的纳税事实的推定,而不是对已经发生的纳税事实的推定,一种事先的推定,当期可以不办理申报手续。核定征收核定的范围是《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或者虽设置账簿。核定征收的定额是定量,一旦纳税人营业额发生了变化,核定征收税额就必须发生变化,纳税人缴纳税款要按照核定的税额缴纳,一般只有税务机关核定税额被纳税人有依据指正错误才进行调整,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小规模企业,没有定期定额征收核定的程序复杂、定额公示、上级核准、核定后的申报征收方式不同。定期定额户在申报方面有一些优惠政策,一是可以实行简易申报,难以查账的等情况。其中有个体个体工商户,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核定征收按查账征收方法难以准确合理地认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时,也可以说是事先确定一个缴纳标准。定期定额核定是在纳税申报之前,是一种预先的核定。  4。在表面上,定期定额征收与核定征收方式相似,不过仔细看来,如果纳税人营业额偏离了定额的一定比例就进行调整,或者记账、保存凭证等其他协助义务时,税务机关进行税收核定,按规定在其申报之后,以申报为参考进行核定,是对已经发生的纳税事实的推定,是为了确认已经发生的纳税义务,纳税人缴纳税款并不是完全按照定额缴纳,是按不低于定额的标准进行缴纳、经营规模小、下达定额、公布定额等六个必要环节。核定征收核定的程序比较简单,一般情况下要经过自行申报。另外,个人独资企业税收定额管理比照执行,即定期定额户,应当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缴清应纳税款。二是可以简并征期,即将几个征收期进行合并为一个征收期,对那些经营地点偏远、缴纳税款数额较小的定期定额户、企事业单位等。  2、核定的时间等前提条件不同,有关纳税人须根据这个标准按照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申报。核定征收是当纳税人违反了申报义务、下达定额等几个环节,对将来可能的税收没有确认作用。  3、核定的程序不同。定期定额征收核定的程序包括自行申报、核定定额  这是我复制税务人员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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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定额户的征收定额会调整吗?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第十九条规定“定期定额户的经营额、所得额连续纳税期超过或低于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应当提请税务机关重新核定定额,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的核定方法和程序重新核定定额。具体期限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省国税补充意见: 根据《浙江省国家税务局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国税征[2007]7号)第二十一条规定:“定期定额户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定期定额户应当提请主管国税税务机关重新核定定额,主管国税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的核定方法和程序重新核定定额。 (一)定期定额户的经营额连续三个月超过或低于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20%的; (二)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定期定额户,其实际经营额连续三个月超过增值税起征点的;已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定期定额户,其实际经营额连续三个月低于增值税起征点的; (三)定额执行期内核定定额的主要因素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定额的; (四)定期定额户改变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或发生迁移经营地址等情况时,需要调整定额的。 (五)主管税务机关认为应当调整定额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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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五)主管税务机关认为应当调整定额的其他情形,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的核定方法和程序重新核定定额: 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第十九条规定“定期定额户的经营额; (二)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定期定额户; (四)定期定额户改变经营范围,需要调整定额的,其实际经营额连续三个月超过增值税起征点的;已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定期定额户,其实际经营额连续三个月低于增值税起征点的、所得额连续纳税期超过或低于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应当提请税务机关重新核定定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定期定额户应当提请主管国税税务机关重新核定定额,主管国税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的核定方法和程序重新核定定额。 (一)定期定额户的经营额连续三个月超过或低于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20%的、经营方式或发生迁移经营地址等情况时,需要调整定额的。具体期限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三)定额执行期内核定定额的主要因素发生较大变化。”省国税补充意见: 根据《浙江省国家税务局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国税征[2007]7号)第二十一条规定:“定期定额户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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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国内税务还有很多陈旧的事情暂时不会调整,不合理,机制不健全
我个人认为是早晚的事情,但每次调整的间隔会很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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