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经纪人用其妻子以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炒房法律允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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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在分析个人败诉比例过高的原因时,律师表示除了诉讼过程中专业律师参与程度较低之外,还有一个很大的因素就是买卖双方在签订各类文书时,由于个人疏忽导致自己陷入被动境地,甚至输掉官司。
个人与房产中介发生纠纷而闹上法庭,输的一方往往是个人。
六成个人输给中介
个人与房产中介发生纠纷而闹上法庭,输的一方往往是个人。
3月15日,上海市司法局和律协举办“O2O法治沙龙”,邀请律师为市民分析居间合同中可能存在的陷阱。在活动现场,上海江怀律师事务所田思远律师分享了一组数据。根据他在数据库的检索,2015年上海居间合同纠纷一审判决共有1998件,其中将近60%的案件都是市民败诉,案件相对集中在佣金方面。
在分析个人败诉比例过高的原因时,律师表示除了诉讼过程中专业律师参与程度较低之外,还有一个很大的因素就是买卖双方在签订各类文书时,由于个人疏忽导致自己陷入被动境地,甚至输掉官司。
仅凭个人力量,显然不能通已经配备了法务部门的房产中介公司相抗衡,因此在没有律师的参与下,败诉的往往居多。据了解,为了应对大大小小的纠纷,各房产中介公司基本都配备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背景的法务人员,而个人所具备的仅仅只是一些法律常识,与法务人员这个群体力量相差过于悬殊。而从经济角度来看,居间合同标的大多在3万~5万元不等,对个人而言是一个不小的负担,而对律师来说因为标的金额并不大又缺乏兴趣,所以个人不愿找而律师不愿参与,因此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个人跟公司去“硬碰硬”,但又很难找到关键的事实和证据,其结果可想而知。
各个环节都有“雷区”
在遵纪守法的前提下,个人如何才能规避二手房买卖过程中有可能会碰到的问题,从而尽量减少纠纷的发生,并保障权益?
律师提醒说,二手房买、卖方在与房产中介签订各类文书过程中,应该将风险控制工作前置。这项工作如何操作算到位呢?其关键是在签订委托出售协议、交意向金、签署居间协议、草签房屋买卖合同等环节中,留意其中的风险点,并提前将其化解掉。为了便于理解,下面我们结合具体案例来进行分析。
谨慎对待独家代理
目前各个中介公司为了让自己处于竞争的有力位置,纷纷采取独家代理方式,但稍有不慎,可能也会让自己陷入被动境地。
【案例1】陈先生在出售房产时,考虑到对方是一家大型房产公司,网点众多,于是在经纪人的建议下与之签署了独家代理协议,而对方也在口头承诺在一个月之内将房产卖出。但事与愿违,陈先生只好通过其他中介公司来寻找买家并成功交易,没想到却收到了法院传票,第一家中介公司认为他违约而将其告上了法庭。
【解析】独家代理是中介方为了让自己掌握更多房源而采取的一种办法,因此为了获得独家代理资格,房产中介不惜做出各种承诺,比如在约定时间内出售、成交价高于市场水平等,甚至会主动降低佣金标准。但同时对卖家也会提出各种要求,比如不能重复挂牌。不过专家提醒说,签订独家代理之前,买家一定要了解清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否对等,并了解自己要承担的违约责任是哪些、有多大,然后再决定是否签订该协议,而不能只是听信中介给予的美好承诺便轻易下笔。
意向金“转定”要当心
与意向金有关的协议,也是买家在签订协议时需要特别当心的地方。
【案例2】小谢看中一套两房,对价格、地段都比较满意,于是考虑与卖家做进一步接触。这时,中介建议他先拿出10万元作为意向金,同时拿出一份事先拟定好的协议,要求其签字,他在协议中看到这样一段话:本意向金收据作为甲方(购房人)委托乙方与房屋业主洽谈该房屋的买卖事宜专用。小谢认为不妥,要求中介修改。
【解析】小谢对该意向金协议产生疑问并非无道理,因为根据该条款规定不难看出,购房人已经向中介公司进行了授权,授权其与卖家就价格、付款方式等进行谈判,这显然会把自己置于被动境地。专业人士建议,在签订意向金协议时,需要注意的是不要给中介公司授权,慎防中介公司将“中介服务”偷换为“代理服务”,这样避免意向金直接转为定金。
居间协议勿马虎
与房产中介签订居间协议也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应关注到所有核心内容。
【案例3】阮小姐决定与某房产中介合作,购买其推荐的一套二手房。在对方提出签订居间协议时,阮小姐就其中有关费用承担方式做了详细了解,在得知对方为“到手价”之后,认为有失公平而重新进行协商,但对方不同意她的提议,于是选择了放弃。
【解析】居间协议是是指居间人与委托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又称居间合同,主要包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的划分等等,在签订之前需要仔细了解相关内容。专业人士提醒,在签订居间协议时,必须明确居间合同履行服务的具体内容,如只是促成合同成立,还是牵线让买卖双方达成合同意向,或仅介绍买卖双方认识,或有其他协助义务等;同时还需要对居间服务过程中出现的违约情况之后如何处理,尤其是房产中介一方的责任如何划分并处理等等,都需要做到事先明确。
另外,还需要重点提醒的是,由于当前流行“到手价”,税费会转嫁到买家头上,而与我们平时见到的各自承担各自费用有所区别,所以对于税费的承担,买卖双方都需要在跟中介公司签订居间协议时先行明确,以免日后“扯皮”。
买卖合同最重要
签订买卖合同环节最为复杂,同时也最为重要。只要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画押”之后,就会被认定为买卖双方真实想法的体现,所以在落笔之前一定要认真阅读所有条文并一再确认。
【案例4】老王跟卖家谈妥房价之后,在房产经纪人的帮助下签署了二手房买卖合同,虽然中介表示这是格式合同,只需注意个别细节即可,但老王还是仔仔细细地通读了合同全文,并将卖家承诺的内容写进了附件。
【解析】老王的做法无疑是值得肯定的。目前各地都提供了规范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文本,从而避免了很多问题。但还有需要注意的是,除了面积、房价等关键信息,以及双方违约责任等内容需要准确无误之外,对于卖家承诺的内容,也需要在合同中得以体现,比如赠送的家具、家电数量、型号等,以及卖家未能了结的费用如物业费、水电煤气费如何处理,都需要在买卖合同中体现出来。另外,尽量避免签订阴阳合同,因为一旦发生纠纷,阴阳合同的内容到底具有多大真实性,很难判断。
点评:在买卖二手房过程中一旦发生纠纷而闹上法庭,个人输多赢少,大多数人都会“吃哑巴亏”。要避免这种情况,除了增强法律意识之外,还需要在签订各种合约、文书过程中,尽早发现其中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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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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