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想留遗嘱继承房产过户给女儿,我以后再婚,配偶还有继承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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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前只要将自己的全部财产已立遗嘱的方式,由子女继承,就与再婚配偶没关系了吗系了吗?
再婚前只要将自己的全部财产已立遗嘱的方式,由子女继承,就与再婚配偶没关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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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程度上能够保护您的财产,但是婚后很多财产容易混同
房天下知识为您分享了一条干货
遗嘱合法有效地情况下是可以的,建议来电咨询
你好,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你好,这是可以的。
你好,是的。
你好,可以保证将来继承不能分割,但是如果中途加名就属于共同财产了
是的。可以立遗嘱处分
是的,可以立遗嘱指定由子女继承。
您好,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你好,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
你好,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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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太婆凭遗嘱获亡夫房产继承权等
  再婚太婆凭遗嘱获亡夫房产继承权 中国论文网 http://www.xzbu.com/7/view-2958482.htm      [案情] 2010年2月,家住德阳的王大爷因病过世。很快,一场4个子女与王大爷的再婚老伴之间的遗产继承纠纷便沸沸扬扬地开始了。1990年70岁的王大爷经人介绍认识了周婆婆,相处一段时间后,尽管子女不支持,他们还是登记结婚了。结婚后的这对老人相濡以沫,晚年生活和谐美满,并于2001年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王大爷生前就立下将两人购置的房屋产权和自己所有财产赠与周婆婆的遗嘱。王大爷过世后,周婆婆认为,老人生前立有遗嘱,自己对房屋理当拥有产权;而老人的子女们却认为,父亲生前没有征得子女同意便立了遗嘱,这份遗嘱是无效的。继承遗产有了争端,周婆婆便一纸诉状将王大爷的4个子女告上了法庭,要求继承遗产。并向法庭出示了王大爷所写的1页具有遗嘱性质的书面材料:“在我离世后,我将现居产权房以及房内我所有财物全部毫无保留地赠送给你,以作你日后养老所用。”落款有王大爷的签字及私章。往下,还有王大爷所书附注:“此信等于遗嘱,如有发生不利及违反上述情况,请令弟、令贤婿、爱子、爱女均可据此仗义执言、为你讨还公道。” 见到遗嘱,王大爷的四个子女却坚持认为遗嘱应有2页,现周婆婆只提供1页,显然不完整,故不予认可。   为此,法院对这份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材料的主要内容是王大爷对其遗产的处分,具有遗嘱的性质。从文字中反映,材料行文流畅、自然,言辞恳切,对相关的遗产处分事宜意思表达完整、清晰,并在附注中作了“该材料具有遗嘱的效力,希望遵照执行”的特别强调,法庭确认具有证明力及遗嘱效力。   [评析]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公民可以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本案中,被继承人王大爷已去世,其遗产理应根据遗嘱进行处理。法律并没有规定,老人写遗嘱的时候,必须要有其儿女在场。只要王大爷写遗嘱是在清醒、自愿的情况下进行的,其遗嘱就是有效的。周婆婆根据遗嘱主张自己的权益是合法的,符合法律规定,应该得到法院的支持。所以,法院判决王大爷的房屋产权和所有财产由周婆婆继承,是恰当的。      离婚前丈夫取走20万元存款上法庭       [案情] 李群芳和孙威结婚五年来,夫妻感情一直不好。特别是孙威经常凌晨两三点钟打完麻将才回家,李群芳稍加劝阻,他便大打出手。2009年12月,李群芳看丈夫心情好时,跟他商量:“我们离婚吧。”孙威直截了当回答说:“行!你到法院起诉我吧。”谁想到,李群芳前脚刚到法院起诉,孙威便开始谋划后路了。2010年2月,法院开庭前夕,李群芳突然发现自己家的20万元存款被人取走。经过法庭调查取证证实,就在李群芳向法院起诉后,孙威便到银行办理了提前支取手续,将20万元悉数提前取走。原来,存折是用丈夫的名字存的,他们俩都知道密码,存折平时放在衣柜的一个匣子里,如今匣子空了。孙威承认自己取走了钱并解释说,他欠了朋友20万元,这20万是还债用了,婚姻期间产生的债务,妻子也有份儿承担。气愤的李群芳随即向法院反映了这一情况。   开庭时,当法官追问孙先生欠债的缘由和债主姓名时,孙威支支吾吾,回答不出来,最后终于承认自己捏造了债务,转移了财产。法院最终判决,李群芳和孙威离婚后,平均分配婚后购买的一套价值60万元的房子和20万元存款。60万元房子归李群芳所有,由于孙威之前已经取走了20万元,所以李群芳再补偿孙先生20万元现金即可。   [评析]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在这个案件中,男方的行为,就属于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作为惩罚,法院可以判决男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而法院依然判决双方平分财产这也是合法的,因为法律规定的是“可以”,而不是必须,同时,鉴于男方及时承认了错误,这种判决也是恰当的。      评析律师:张立君   责编/昕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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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晓群
  市民孙女士现年68岁,十多年前丧偶后,经人介绍与陈先生结婚。今年3月,陈先生突发疾病医治无效去世,留下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三居室房产一处及2万余元银行存款。陈先生去世后,其子女拿出一份陈先生早在10年前亲自书写的遗嘱,遗嘱中写明了陈先生去世后在其名下的房产及其他财产均由其两个子女共同继承,遗嘱中未涉及孙女士的继承问题。陈先生的子女以此要求孙女士搬出陈先生名下的房屋及交出银行存折。孙女士向陈先生子女说明自己唯一的儿子在多年前因病去世,自己无依无靠,又没有生活来源,希望看在自己与陈先生共同生活、相互照顾十多年的份上,要求适当分得陈先生的遗产,但陈先生的子女以早有遗嘱为由拒绝了孙女士的要求。孙女士致电济南市司法局“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咨询在丈夫所立遗嘱中没有自己的份额的情况下,自己就无权继承丈夫的遗产了吗?“12348”法律服务热线律师答复:我国《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同时该法第十九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也规定,老年人以遗嘱处分财产,应  当为生活困难的老年配偶保留必要的份额。所以,本案  中陈先生虽然有权在生前设立遗嘱,处分自己的个  人财产,但依法应当为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配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本案中,孙女士已无赡养人,生活又没有来源,陈先生的子女在继承遗产时,应当为孙女士留下必要的份额,然后才可按照遗嘱继承。 (本报记者 刘晓群 通讯员 宋军)咨询热线:400-676-8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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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婚前两套房产,还有二十万存款,我是二婚,我想白年之后留给我女儿,怎样立遗嘱?
我有婚前两套房产,还有二十万存款,我是二婚,我想白年之后留给我女儿,怎样立遗嘱?
到公证处写遗嘱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
到公证处写遗嘱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7条律师回答
你好。你可以自己写然后最好遗嘱公正
建议进行公证,或委托律师见证,这样才好保证遗嘱有效。
有一些组织,比如律师所、公证处、居委会、公司可以做遗嘱方面的事宜
自己写清楚,签名写日期也可以公证
找法网认证律师
你好,根据你的真实意思写就可以了。
你好,可以订立遗嘱
可以委托律师来起草遗嘱的。。。
其他4个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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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没问题
您好,自书遗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即使不公证也会在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但公证遗嘱的效力优先于其他类型的遗嘱。
依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属个人财产。立遗嘱可以自书遗嘱,也可以请人代书遗嘱,还可以办理遗嘱公证。经公证的遗嘱的效力最高。代书遗嘱需有二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并由代书人签名。附:继承法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
依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属个人财产。立遗嘱可以自书遗嘱,也可以请人代书遗嘱,还可以办理遗嘱公证。经公证的遗嘱的效力最高。代书遗嘱需有二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并由代书人签名。
附:继承法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
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
、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
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
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
要的遗产份额。
  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后者可以否定前者
你好,遗嘱有效,则女方无权分割。
你好,一般是不冲突的。如果遗嘱处分他人财产,则该部分无线。
你好,这个需要看了婚前协议和遗嘱的内容才能确定。
看具体内容来定。
配偶有继承权,能不能过户到妻子名下,关健要看继承是不是全部份额或其他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
要看具体情况才能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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