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银行理财怎么样多久到账

民生银行“假”理财案持续发酵_新浪网
银监会整治银行业乱象的通知刚刚下发,民生银行就曝出“假”理财大案。因为客户偶然询问,北京航天桥支行的80后明星女支行长涉嫌伪造理财产品,骗取上百高净值客户30亿的金融大案震动了整个金融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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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监局网站公布了对中国民生银行处罚信息公开表,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航天桥支行涉案人员销售虚构理财产品以及北京分行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行,被处以2750万元罚款。
知情人士透露,监管通报了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及下辖航天桥支行存在七大方面的问题。比如,违规办理业务,涉案员工违规代客办理账户开立、开办网银、柜台转账等。
经民生银行工作组逐笔与客户登记核实,涉案金额约16.5亿元,涉及客户约150余人,初步估计涉案金额不会超过此前媒体报道的数字。除张颖外,另有个别支行员工正在接受公安调查。
通过此案,民生银行进行了自查和反思,认为造成此案的主要原因有三方面:一是个别基层单位内控机制和内控管理存在漏洞,合规意识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合规体系建设和合规文化培育也有待持续强化......
张颖非法募集客户资金用于个人支配,有一部分用于投资房产、文物、珠宝等领域,所募集资金未进入民生银行账务体系。此外,航天桥支行案件与票据业务无关。
30亿假理财案被骗资金流向何方?民生银行假理财案关键信息还未露出真容,民生银行与理财受害客户的关系再一次剑拔弩张。
对投资者周先生来说,4月19日当天,警方带走理财经理李某时的情景还历历在目。
 业内专家指出,此次事件是由银行个人道德风险所引发的操作风险,银行需要在内控和操作风险管理上投入更多的精力。与此同时,银行业也须改变内部业绩导向过强的考核体系。
针对近期“假理财”事件,民生银行董事长洪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切都会正面解决。
如何根治银行“假理财”、“飞单”等乱象?有网民建议,监管部门亟须扎严金融监管制度“笼子”,严格风险控制管理,使内部规章、监管规则、金融法律成为“带电高压线”。
究竟银行理财有哪些产品?如何判断自己购买的不是“假理财”?理财专家表示,购买理财产品“四步走”缺一不可。
现在大部分理财产品都在网银或手机银行线上销售,线上购买的支付方式是银行直接扣款,这样的理财产品都是可信的。购买线下产品,投资者则需要十分谨慎。即使推荐人是熟络的银行工作人员,也应该多个心眼。
20日下午,多名投资者代表赴民生总行与该行高层继续谈判。经过谈判,民生银行提出了最终方案:最晚7月底以前解决投资者的初始投资款(需扣除以前曾投资同类产品的所得利息)。
  新浪财经讯 11月30日消息,北京银监局网站公布了对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的处罚信息,因民生银行北京分行下辖航天桥支行销售虚构理财产品以及北京分行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原则,对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处以合计2750万元罚款,并同时处罚了张颖、肖野、何蕊等13名相关责任人。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分行下辖航天桥支行涉案人员因为销售虚构理财产品,以及北京分行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行为进行处罚,确定张颖、肖野、何蕊、王涛、王晓红、李亚慧、何舒琼、王飞、王秋雨、隗亚囡、张剑、周瑾、王月玮为责任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责令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分行改正,并给予合计27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分别对以下人员进行处罚。
1、对张颖给予取消终身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
2、对肖野、何蕊分别给予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
3、对王涛、王晓红、李亚慧、何舒琼、王飞、王秋雨、隗亚囡分别给予禁止1年内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
4、对张剑、周瑾分别给予警告并处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5、对王月玮给予取消5年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行政处罚。
以下为处罚原文:
专题报道:民生银行假理财案:内控管理存漏洞
中央高层点名批评民生银行 航天桥支行8人被问责
监管通报民生银行假理财案:销售及人才选拔等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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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新闻周刊
4月21日,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航天桥支行门庭冷落,一改往日的繁忙景象。大厅中传来哭泣声和辱骂声,几名工作人员呆呆地站在那,无所适从。
此前,4月18日晚,民生银行董事会发布紧急通知,称民生银行总部发现本行航天桥支行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并向公安部门报案。
民生银行董事会称,该行针对此案已设立内部调查工作组,保证用最短的时间,配和公安部门彻查此案,维护受害人权利,解决社会各方诉求,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
公安机关在进行调查时发现,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航天桥支行行长张颖伙同他人,私自销售非本行理财产品,涉案金额高达30亿元人民币,构成对投资人的重大危害,是有史以来第一大“飞单”案。
最新消息显示: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航天桥支行行长张颖、副行长肖野、投资经理李亚慧和其余三名涉案员工均被公安部门控制,接受调查。
据知情人透露,目前,参与谈判的多名投资者代表与民生银行高层谈判的结果是:最晚在7月底以前解决投资者的初始投资款(其中需扣除之前曾投资同类产品的所得利息)。
最近两年,理财和代销业务、交叉金融业务的防控风险已经引起监管层关注。在4月21日的银监会一季度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上,银监会主席郭树清强调:在规范理财和代销业务方面,要首先规范销售行为,充分披露产品信息和风险,严格落实“双录”(指录音录像);在规范交叉金融业务方面,要落实穿透原则,根据基础资产性质足额计提资本和拨备,不得对新开展的同业投资业务实施多层嵌套。同时,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将交叉金融业务等纳入流动性风险监测范围,定期开展压力测试,合理控制期限错配水平。
4月18日上午,一位女性投资者来到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航天桥支行的某服务窗口,拿出纸质版的合同称要兑付到期产品。该窗口柜员看完合同后,否认该行发行过这种理财产品。
据悉,该女性投资者几天前就被告知,该理财产品并非民生银行发行。据估计,有近50位私人银行客户在航天支行购买了这一款名为“非凡资产管理保本第158期私银款”的保本理财产品。
据知情人透露,4月17日晚间,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航天桥支行副行长肖野及三名员工就已经被公安机关带走。
随后,民生银行30亿理财“飞单”案引发社会关注。
“张颖案扑朔迷离,坊间传闻说,民生银行在兑付某客户商业票据的时候,发现了假章,并根据假章线索进行调查,发现了大额 ‘飞单’内幕,并立即报警。但也有传闻称,最先发现‘飞单’的,并不是民生银行,而是一名投资者,这位投资者通过理财登记编号进行查询,发现民生银行官方的理财产品数据库中,并没有该投资者在航天桥支行进行投资的该期‘非凡’系列理财产品,意识到被骗,继而报警。”民生银行公司银行部员工李敏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据悉,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航天桥支行行长张颖伙同其他工作人员,向该支行鲸钻高尔夫俱乐部100多位私行客户和其他没有达到私行标准的高端客户推荐“非凡资产安赢”等“非凡”系列理财产品。
《中国新闻周刊》调查发现:要购买该理财产品,根据《理财产品业务实施细则》,投资者需要事先签署《中国民生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中国民生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书》《中国民生银行理财产品转让协议》《交易资金监管协议》四份协议。
据媒体报道,《中国民生银行理财产品转让协议》的签署,主要是因为先前投资该理财产品的投资者因为资金紧张,愿意将到期利息全部兑付给接盘者,因此,张颖以高息低险为由,将非本行理财产品在私行客户和高端客户当中进行销售,并在销售过程中,所有的合同文书都加盖了“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航天桥支行储蓄业务公章”,除了《中国民生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以外,所有的协议都有受让人和转让人的手写签名。
但是,该理财产品从未在民生银行总行备案,通过官方渠道无法追查投资资金的具体流向。这意味着民生银行对此类理财产品毫不知情。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航天桥支行行长张颖私自使用公章,已经构成越权。
“‘飞单’就是银行工作人员利用投资者对银行的信任,卖不属于银行的理财产品,从中获得高额的佣金提成。对于投资者来说,因为投资资金失去了银行的背书,因此面临着巨大的风险。”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教授李正辉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民生银行航天桥支行行长张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飞单”,需要民生银行内部监管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对资金流向进行查明。
“航天桥支行行长张颖给客户的商业票据上盖假章,这件事发生的概率并不大。客户的银行承兑汇票在签发的时候,一定要使用航天桥支行的公章,如果张颖在销售非本行理财产品的时候,都能够拿到公章,说明越权已经产生,她没有必要再刻一个假章。”李正辉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李正辉表示,银行的资金往来渠道清晰,如果张颖发现非本行理财产品的资金无法收回,她不可能从票据业务上随意挪动资金。因此,坊间传闻的“萝卜章”和银行承兑汇票造假,可信度并不高。
“如果存在票据造假……涉案金额不可能30个亿,除非整个民生银行北京分行都在造假。”民生银行公司银行部员工李敏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民生银行的经营流程和风控体系较为严密,“一般支行如果存款少了1个亿,支行的行长就要受到惩罚,如果在商业票据上做30亿的假,这么大的资金流异常,北京分行不可能不知道。”
张颖案事发后次日,民生银行向航天桥支行紧急调派了一位新任行长,以应对目前难以开展的支行工作。同时,民生银行总部组建临时应急领导小组,由民生银行法律部总经理陈军担任执行组长,北京分行纪委书记、常务副行长杜鹏担任副组长,同受害者组成的维权小组进行交涉。据悉,维权小组与会成员对于民生银行处理问题的态度比较满意,并约定未来会针对这个案件进行多次沟通与交流。
4月20日,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表示,航天桥支行案件是理财产品造假案,是该支行行长张颖私自伪造假合同,虚构理财产品欺骗客户的违法行为,不涉及票据业务。民生银行北京航天桥支行自2015年起,共办理8笔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所有票据均在2016年正常到期托收回款。
如果航天桥支行案件是理财产品造假案属实,那么从法律角度分析,可以发现民生银行理财流程的巨大漏洞。
“份额转让有三种模式,分别是打包转让、自营转让和代销转让。”李正辉告诉中国《中国新闻周刊》。
一位业内专家分析称,打包转让是将转让的理财产品进行改装,形成了新的理财产品,这种产品为接盘者提供了相应的优惠,使得这类产品在风险不变的情况下,能够获得更高的投资收益,从而赢得投资者的喜爱。
“自营转让就是将民生银行内部的需要转让的理财产品进行转让,在转让过程中,需要将申请打到总行产品部门负责人和销售渠道支行的客户经理手中,并在民生银行总行产品部门的监管之下,对理财产品进行转让。代销转让并不涉及民生银行分行的产品部门,只需要转让者和受让者私下进行谈判,并由产品管理人负责变更协议的签署,在协议投资人进行更换的时候,盖理财产品管理人的章。”上述专家称。
“如果银行是理财产品管理人,意味着在进行权益转让的时候,民生银行分行产品部门负责人是知情的;如果是‘飞单’,那么最后的受让协议书上面不可能会有民生银行的公章,而是盖有理财产品实际管理人的公章。这说明,要么是张颖私自使用支行公章,要么就是她联合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的产品部门造假。”上述专家进一步分析。
“很明显,这是一个窝案,民生银行北京分行产品部门人员众多,想要实施诈骗行为非常困难。如果张颖能够伙同其他支行员工私自使用民生银行航天桥支行的公章,操作起来就相对方便许多。”李正辉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合同法第49条明确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张颖的行为属于表见代理,如果航天桥支行公开销售理财产品,并在相关协议上加盖民生银行公章,意味着投资人相信张颖的销售行为,认可支行行长的代理人身份。“如果理财产品非法,因为张颖所任职的民生银行航天桥支行不具备法人资质,因此,张颖案需要由民生银行总行承担法律责任。”
“投资人的义务,就是在投资行为进行的过程中,按协议的规定,履行资金义务。如果这笔钱没有进入民生银行的账户,意味着民生银行内部的监管部门有责任对资金的流向进行调查,如果这笔资金不能按时追回,民生银行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耀星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涉及几十亿元资金的虚构理财产品案背后凸显金融漏洞,民生银行近来在金融界掀起重重波澜,核心在于其金融系统存在漏洞。金融漏洞不仅涉及理财业务,同时也涉及信贷业务、担保业务和投资业务。这种漏洞可能会以高层腐败的形式出现,也可能会以底层员工‘飞单’和假章的方式出现,要根治民生银行的金融漏洞,需要央行、银监会等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教授李正辉分析说。
  文/王晓
飞单、假理财、萝卜章……近年来,银行业分支行机构理财风险事件时有发生,普遍特征是涉及金额大、以中高端客户为主、区域相对集中。不仅投资者的利益受到侵害,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形象也受损。
作为传统金融机构的中坚力量,国内投资者对银行有高度信任感,商业银行必须担得起这份信任。
自2012年华夏银行首次曝出理财产品“飞单”以来,此类风险案件的操作手法更加多样,隐蔽性更强。这些案例,无一不指向其背后的银行内控制度漏洞。
分析多起理财风险案例,多数由银行员工的道德风险引起。因此,把好银行员工准入关,建立关键岗位轮岗制度十分必要。
此外,银行理财业务在推荐、购买、犹豫期等都要有一整套规范的操作流程,严格评估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对客户做到充分的风险提示。
银行更应该通过对日常业务进行一定频率的严格检查,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建立举报制度,发动群众力量监督员工违规违法行为。
在监管层面,银监会也在大力推动“双录”措施,要求客户经理在销售理财产品或代理产品时录音录像,确保按程序、按规定介绍产品,让投资者了解其中的风险、自身权益、责任等。
在银行机构完善内控的同时,个别员工的道德风险防范难度加大。根据初步查明的情况,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航天桥支行理财案系支行行长伪造理财合同和银行印章,骗取客户的理财资金。部分分支行员工为了较高的回佣,也有可能选择铤而走险。
除了银行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投资者也有必要主动学习了解银行理财中的基础常识。例如,无论是理财还是委托贷款等,规范的业务流程是投资者资金划入银行指定的专用账户,经银行机构授权才可用于约定的投资领域。投资资金不可直接流向个人或企业账户。
此外,针对个人客户发售的银行理财产品,其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产品登记系统”中具有唯一编码,是否是银行正规的理财产品一查便知。
合同是双方的契约,银行人士介绍,正式的银行业务均以银行公章为准,较少出现“储蓄业务专用章”、“资产托管业务专用章”这样落款的合同。不排除个别银行对公章规定有所差异,但如果发现异常应主动向银行主管领导确认。
投资者也应当监督客户经理是否按规定完成双录,这为保障自身权益提供鉴定依据。
做到上述几点,投资者就不容易被个别别有用心的工作人员蒙蔽。
拷问银行之余,我们也应当正视投资者责任,投资者必须对自己负责,主动对灰色交易说“不”。
在笔者接触的部分案例中,除极个别银行支行领导串通员工的窝案,多数所谓的理财风险来自私下交易,避开了银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设定的流程。
典型特点在于,投资者普遍是高净值客户,有专属理财经理对接,双方有私下交流的机会。理财经理以超出正常理财产品的高额收益为诱惑。比如,有的案例中,理财经理许诺高息将投资者的资金用于过桥贷款,10天至一个月左右便可以获得约10%的收益。这些交易都游离于正常的银行交易流程之外,银行也较难监控到。须知高收益背后是高风险,投资者应对灰色交易保持高度警惕。
笔者接触到的投资者中,也不乏明知灰色交易风险,但仍拒绝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普遍心态是“我是在银行买的”、“我是在银行员工的介绍下买的”,“最后银行一定会负责”。这是典型的“刚兑思维”,也是对自己的投资不负责任的表现。
随着理财市场化不断推进,刚兑将会被逐步打破。银行在切实履行自身责任、加强投资者教育,做到“卖者有责”的同时,投资者也应摒弃“巨婴”心态,做到“买者自负”。
  本报记者&黄斌&李玉敏&王晓&叶静&&北京、广州报道
支行行长虽级别不高,但权力不小,支行更容易成为风控源头和风险事件的高发区。“最应该防范的是银行员工的道德风险,只要是人出了问题,再好的制度都有漏洞可以钻。”
诞生于2004年的银行理财,至2017年一季度末,理财余额规模已高达29.1万亿元。如此庞大的规模,已经成为银行风险事件的高发区。从时有发生的“飞单”,到隐秘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再到近期备受市场关注的“假理财”案件,都暴露了银行基层网点的风控隐忧和支行工作人员的道德风险。
“个别基层单位内控机制和内控管理存在漏洞;个别人违反制度,违规操作,分行日常业务检查的力度和频率不够;分行对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日常管理未能发挥应有的防范和制约作用。”4月27日,民生银行在对媒体发布的通稿中,自查和反思了此次航天桥“假理财”案件发生的原因。
一方面,普通民众对于银行的天然信赖,使得理财规模得以迅猛扩大,而要求银行“刚性兑付”的思维成为理财规模扩张路上越来越突出的隐患;另一方面,一些银行庞大的分支网络,严厉的考核和激进的激励机制,再加上亟待完善的内控体系,对银行健全风控体系提出了紧迫的任务。
理财内控失范
近期,民生银行“假理财”案件日益明朗。
4月20日,民生银行提出解决方案:最晚7月底以前兑付投资者的初始投资款(需扣除以前曾投资同类产品的所得利息);4月27日,在2017年一季度投资者交流会上,民生银行副行长石杰介绍,截至目前,经民生银行工作组逐笔与客户登记核实,涉案金额约16.5亿元,涉及客户约150余人;初步线索显示航天桥支行行长张颖非法募集资金用于个人支配,部分用于投资房产、文物、珠宝等。
民生银行还称,接下来将严格按照银监会要求,规范理财和代销业务,规范销售行为,不折不扣地全面排查,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逐一整改。
“这是一起内控失范的案例,从支行行长、副行长,到理财经理、柜员,一条线上的人员未能形成相互制衡,而是共同成了操作风险、道德风险的牺牲品。”一位从业近20年的私行业务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某股份行华南地区一分行,约11位高净值客户也遭遇了类似的“假理财”,涉及资金近亿元。目前,涉案的客户经理李××已经投案。
投资者刘婷夫妇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他们在其中投资了1600万元,事件起因是2014年,李××邀请她参与“过桥理财”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得的数份合同显示,投资者所签订的是委托贷款合同,贷款用途为“房屋抵押,到期还款”,贷款年利率5%,贷款期限为10天,委托贷款发放方式为银行转账,落款为某行资产托管业务章。
但实际形式并非如此。以投资者收益为例,尽管合同上标注的是年利率5%,而实际上获得的收益为10天就有5%的收益,部分交易10天至一个月的收益高达10%。在交易中,投资者将资金直接划向李××提供的账户。
由于所谓的“过桥理财”最终无法回款,李××不得不承认,所谓的“理财”产品、合同和公章都是自己伪造的。
一股份行业务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如果是一笔真正的委托贷款,投资人需要将资金划入银行专用账户,由银行划拨给贷款需求方。此外,多数银行委托贷款是向企业发放,较少流向个人,具体要看银行的业务设置。在公章使用上,银行的业务一般以支行公章为准,较少使用其他业务章,除非在行内经过报备。
在整个银行业里,由支行内部人控制引发的风险事件为数不少。
比如今年2月8日,天津银监局公布了15份行政处罚通告,对平安银行天津分行相关负责人提出警告,案由均为“对员工私自销售非平安银行天津分行发售或代理发售产品一案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尽管监管部门屡屡要求银行业机构加强风险防范,努力破除“刚性兑付”之弊,但从近年来屡屡发生的“飞单”事件来看,银行对于理财业务的规范,仍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近年来,个别支行风控的失范,更多集中体现在时有发生的“飞单”上。
所谓“飞单”,就是银行工作人员利用投资者的信任,卖不属于银行自身的理财产品,也不属于银行正规渠道代销的产品,从中获得高额的佣金提成;对客户而言,资金失去了银行严格的风控保护,“打水漂”的风险飙升。
近年来首个曝光的“飞单”事件,是2012年12月爆出的华夏银行上海分行一员工销售非法私募产品一事。该行员工濮X未经许可私自销售了四期名为“北京中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入伙计划”的“理财产品”,四期募集期共半年,计划筹资超过1.5亿元,实际出售1.19亿元。其中一期产品到期后,无法按期兑付投资者才被告知购买的并不是银行代销的产品。此后,濮X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获刑4年9个月。
某国有大行审计部高管对21世纪经济记者称,近年来,在监管和银行总分行对“飞单”监管趋严后,“飞单”应付监管的招数随之“进化”,比如“召开投资者说明会”、“产品推荐会”等推销产品。“还有的不叫代销,而是跟产品发行方签订一个《顾问服务协议》或者《结算协议》等协议,但实质都还是代销。”
假理财、飞单的生存土壤
“飞单”的发生,与严厉的绩效考核息息相关。
上述从业近20年的私行业务人士指出,&“部分股份行考核严厉,这样容易培养出独当一面的人才,且内控也不可谓不严,总行、分行培训不断;但硬币的另一面是,当严厉的绩效考核,遇上支行内部人控制,风控体系极易出现盲点。”
“我每年过得最好的假期是元旦,因为年终考核终于结束了。”一家国有大行福建某支行行长坦言,作为一名支行长他肩负了30多项考核指标,感觉“压力山大”,其中最重要的考核指标是存款、贷款和中间业务收入这“三座大山”。
面对严厉的考核,对部分支行行长而言,“飞单”或许是解忧的途径之一。因为销售“飞单”可以给支行带来存款、开户量、中间业务收入等。
“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一些股份行,考核很严,无论你工龄有多长,底薪是比较低的,通常是三四千块钱,奖金是以业绩为导向的,靠客户转化而来。而且,所有拓展业务的费用都需要自己承担。”前述股份行私人银行资深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说,当严厉考核成为整个支行团队成员共同面对的压力时,道德风险随即上升。
除了假理财、飞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也是风险高发区。而银行网点的工作人员,既有可能充当“资金掮客”,也有可能自己陷入高利贷的陷阱。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得的一份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当地某国有大行上海松江城区支行、泗泾支行原行长褚××、黄××在地产商吴××的利益诱惑之下,进入了一场高达2.7亿元的民间借贷游戏。两位支行行长分别以银行行长身份为保证,以高额借款利息(2%-9%不等的月利率回报)为诱惑,向42名不特定群众非法吸收存款累计近2.7亿元,归个人使用。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曾统计过一组数据,自2014年8月以来,一年以内银行业员工因为违法违规进入司法程序的127个个案中,其中银行的基层管理者,即支行长、副行长以及同等级别的涉案人员达58人,占比45.6%。
银监会重拳强监管
银行理财的一些不规范事件,早已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
在4月21日中国银监会召开的一季度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上,银监会主席郭树清指出,要规范理财和代销业务,规范销售行为,充分披露产品信息和揭示风险,严格落实“双录”要求,做到“买者自负”,切实打破“刚性兑付”;在理财产品销售过程中,必须向客户全面、充分披露信息和风险,使客户真正了解产品业务特征,明确自身所要承担的风险和可能的损失。
3月30日,银监会即已下发《关于开展销售专区“双录”实施情况专项评估检查的通知》(47号文),为规范银行自有理财及代销业务行为,有效治理误导销售、私售“飞单”等问题,决定对银行销售专区“双录”实施情况开展专项评估检查。
值得一提的是,郭树清在多次会议中强调,对于各类银行业不规范事件,要严肃处理和问责相关机构和责任人。
强化监管之外,银行自身的内部风控体系的完善更为关键。
前述国有大行审计部高管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一般的银行都是“总行-分行-支行”或者“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一级支行-支行”的管理模式,除了部分大客户由总行或分行的部门服务,主要业务几乎都由支行开展。
这意味着,支行行长虽级别不高,但权力不小,支行更容易成为风控源头和风险事件的高发区。
比如,在众多违法揽存纠纷案中,支行行长大额现金支付授权被频频滥用。按照商业银行一般规定,支行行长拥有5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不含)以下的现金审核支付权;而在贷款及贴现等案件高发领域,支行行长单笔500万元(含)以下的承兑汇票贴现审批权以及单户3000万元(含)以下的用信审批权也被频频滥用。
上述大行审计部高管认为,关键是要加强基层员工行为规范管理,要区分其行为是银行行为还是非银行行为,如果是银行行为,即使在操作层面有一些失误,也不至于到失控的地步。
“最应该防范的是银行员工的道德风险,只要是人出了问题,再好的制度都有漏洞可以钻。一般的制度设计都是两三个人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一旦人出了问题,经办的和审核的相互串通,一个支行长和一个业务员合谋就能干出很大的事。”上述大行审计部高管说。
一位国有大行江浙地区支行行长称,支行内的分工通常是,副行长管理一般业务,行长只管人力资源和财务费用,若出现相互串通引发道德风险的情况,考核机制是主因,但轮岗机制落实不到位也是重要因素。
“银监会要求支行行长必须三年轮岗一次。”该支行行长说。
(编辑:马春园,邮箱)
  新华社北京4月28日电 题:银行竟卖“假理财”,是什么让银行“内鬼”有恃无恐?
新华社记者吴雨、李延霞
针对备受关注的“假理财”案件,民生银行27日对外披露,截至目前,经民生银行工作组逐笔与客户登记核实,涉案金额约16.5亿元;并承认内控管理存在漏洞。为什么“假理财”运行多期、巨额资金汇集没有引起银行内控发现?在监管部门加强理财销售“双录”的背景下,为何违规销售理财的行为仍有恃无恐?
银行竟卖“假理财”?
近日,民生银行发布公告称,日前该行北京分行发现航天桥支行行长张颖有涉嫌违法行为,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张颖目前正在接受公安部门调查。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表示,航天桥支行案件是理财产品造假案。
据购买该款“假理财”的投资人初步统计,“假理财”涉及的投资规模近30亿元。对此,民生银行回应称,截至目前,经民生银行工作组逐笔与客户登记核实,涉案金额约16.5亿元,涉及客户约150余人。
一款“假理财”产品如何能忽悠上百位私人银行客户?民生银行透露,依据目前初步掌握的线索,此案系张颖通过控制他人账户作为资金归集账户,编造虚假投资理财产品和理财转让产品。
从投资人提供的数份投资合同看,这款“假理财”原本的预期收益率从4.2%到5.5%不等,在银行收益中表现平平。但银行工作人员告诉投资人,原始投资人急需用钱要转让没有到期的理财产品并承诺放弃部分收益,让这个理财产品摇身一变,收益率超过了8.4%,有的收益率甚至达到11%。
原本的收益率让不少投资者以为是银行自营的理财产品,风险较低,而“转让”幌子下的收益率又颇为诱人。一位投资人告诉记者,“理财是在银行网点购买,又有联系多年的银行销售人员推荐,重点是合同上还印着银行的章。这使得这些颇有投资经验的私人银行客户从没有怀疑过理财产品的真实性。”
民生银行表示,拟采取可行方式先期解决投资人的初始投资款项。但这并未与所有投资人达成一致。
“监守自盗”暴露银行内控不到位
此次“假理财”案件暴露出民生银行不少内控问题。从多位投资者提供给媒体的理财产品转让协议来看,这款理财的转让人集中在10多位,巨额资金在一段时间内集中汇入这些人的账户,并没有引起银行风险监控部门的警觉。
业内人士介绍,一款理财产品的销售绝非一两个工作人员可以完成,从产品合同的制定到产品的宣传推荐,再到资金汇转,需要多个环节、多名员工参与。在长达一年有余的时间里,未有员工向有关部门举报这个“假理财”。
民生银行反思承认,个别基层单位内控机制和内控管理存在漏洞,日常业务检查的力度和频率不够,对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除张颖外,另有个别支行员工正在接受公安调查。
我国银行理财规模接近30万亿元,但一些银行内控未能及时跟上,销售误导、“飞单”等问题时有发生。此前,华夏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等股份制银行和一些国有大行也曾曝出“飞单”案件,涉案金额从百万元上升到上亿元。
“近年来案件多出在基层分支机构和一线经营管理人员身上,风险管控的执行力度越到基层越薄弱。”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赵亚蕊说,“在理财市场高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受高额回扣的驱使,银行个别员工借助自己的职业优势,以存款的名义违规销售或者依托于银行的声誉,利用客户的信任代销第三方机构的高风险理财项目。”
监管升级防范银行“内鬼”
记者了解到,目前监管部门已经介入民生银行“假理财”事件的调查,不少银行也开始自查自纠。
遇到“飞单”,不少涉事银行首先想撇清干系,归咎为员工个人行为。但银行不能推掉所有责任。近期,银监会下发多个文件,“飞单”被列为专项整治的方面之一。
有银行人士告诉记者,下一步监管部门将要求银行业机构,不得在客户要求赔偿但责任未分清的情况下,辞退员工,声明其行为与本机构无关等。这就意味着,银行发生“飞单”销售后,不能再以“离职员工操作”为借口,推脱责任。
日前,在一季度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上,银监会再次提到理财业务的规范销售问题,要求金融机构充分披露产品信息和揭示风险,全面增强银行业员工遵纪守法合规意识。
其实,为治理私售“飞单”、误导销售等问题,银监会近几年一直推进“双录”工作,要求金融机构在开展理财销售和代销业务时在专区销售,并全程录音录像,对界定双方责任、化解纠纷发挥了重要作用。
“尽管‘双录’对于处理纠纷功不可没,但从民生银行的‘假理财’事件来看,对于防范‘飞单’还是差些力度。”业内人士指出,监管的关键是人,投资人的眼睛睁再大也难敌银行“内鬼”合伙造假欺诈。
“从已发生的案件来看,对违规行为和违规人员处理力度不够,需有效落实风险责任追究制度。”赵亚蕊表示,此外,一些银行在业务操作中仍有大量人工操作环节,应提高信息化技术应用水平,压缩业务流程,减少人为干预。
  ■本报记者&张&歆
4月27日下午,中国民生银行举行2017年一季度投资者交流会,副行长石杰代表民生银行介绍了该行北京航天桥支行案件最新进展:截至目前,经该行工作组逐笔与客户登记核实,涉案金额约16.5亿元,初步估计涉案金额不会超过此前媒体所报道的数字,涉及客户约150余人;除张颖外,另有个别支行员工正在接受调查。同时,民生银行配合公安部门对涉案账户予以冻结控制,查封了犯罪嫌疑人部分现金、财产及物品,初步判断未来产生的损失在可控范围之内。
石杰介绍称,近日,在贯彻银监会“三违反”检查中,民生银行北京分行根据客户反映的信息排查,发现航天桥支行行长张颖使用伪造的理财合同和银行印章骗取客户理财资金,涉嫌违法犯罪。民生银行立即报案,公安部门于4月13日将张颖带走调查取证,4月14日公安部门对张颖执行拘留,予以立案调查。
据记者了解,案件发生后,民生银行高度重视,立即启动紧急处置预案:一是迅速成立了总行领导小组,由行长担任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相关副行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北京分行成立了案件专门处置工作组,工作组第一时间驻守航天桥支行,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同时,对该支行业务进行梳理排查,确保正常营业秩序。二是第一时间向地方党政机关和监管部门汇报相关情况,与公安机关持续沟通协调,加大侦破力度、加快侦破进程,全面查清涉案情况。三是总、分行开展全方位风险自查,按条线、按机构对关键业务、关键岗位逐一排查。四是通过多种客服渠道及公共平台,主动开展对广大客户的解释、安抚工作,消除客户疑虑。
石杰表示,依据目前初步掌握的线索,此案系张颖通过控制他人账户作为资金归集账户,编造虚假投资理财产品和理财转让产品,其本人或指使支行个别员工寻找目标客户的行为。张颖非法募集客户资金用于个人支配,有一部分用于投资房产、文物、珠宝等领域,所募集资金未进入民生银行账务体系。此外,航天桥支行案件与票据业务无关。
石杰强调,为最大限度的保护客户利益,民生银行本着不姑息、不推诿、不拖沓的原则,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拟采取可行方式先期解决投资人的初始投资款项,后续相关事宜将根据最终司法判定结果再行处理。当前,该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下一步,民生银行将配合公安机关加大对涉案资产的处置力度,尽量减轻损失,以更好的维护民生银行的品牌形象,保障股东权益。
对于本起案件,民生银行也进行了自查和反思,并召开全行专项会议,要求全体员工吸取教训,高度重视案件背后的问题,认真落实银监会“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银行业市场乱象”等专项治理要求,严格执行制度,彻底堵塞漏洞,深入排查隐患,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一是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力争尽快查明事实,最大限度保护客户资金安全,妥善解决各方诉求,依法承担责任。二是严格按照银监会要求,规范理财和代销业务,规范销售行为,不折不扣地全面排查,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逐一整改。三是强化制度建设,抓好制度执行。特别是要做好产品销售的公开和提示工作,在操作规范、客户沟通、产品培训和对账提醒等方面提出新的要求,确保销售合规,保障公众利益。四是强化人员管理。严格把好人员准入关和用人关,同时强力落实关键岗位轮岗和强制休假等制度安排。
石杰强调,民生银行不仅要处理好问题,更要消除问题背后的病灶,给监管部门、股东、客户以及所有关心民生银行的社会各界一个圆满的答案;另一方面,民生银行立足整改、消除隐患,重构风险体系,细化管理制度,强化内控机制,严格人员管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原标题:民生银行披露“假理财”案目前涉资约16.5亿
⊙记者 周鹏峰 ○编辑 陈羽
民生银行副行长石杰在昨日召开的民生银行2017年一季度投资者交流会上,披露了该行北京航天桥支行案件相关情况。据其披露,截至目前,经民生银行工作组逐笔与客户登记核实,涉案金额约16.5亿元,初步估计涉案金额不会超过媒体所报道的数字,涉及客户约150余人,除张颖外,另有个别支行员工正在接受公安调查。此前,有媒体报道称该“假理财”涉案金额可能达30亿元。
据民生银行披露,依据目前初步掌握的线索,此案系张颖通过控制他人账户作为资金归集账户,编造虚假投资理财产品和理财转让产品,其本人或指使支行个别员工寻找目标客户,非法募集客户资金用于个人支配,有一部分资金用于投资房产、文物、珠宝等领域,所募集资金未进入民生银行账务体系。
目前民生银行已配合公安部门对涉案账户予以冻结控制,查封了犯罪嫌疑人部分现金、财产及物品,初步判断未来产生的损失在可控范围之内。民生银行还特别说明,航天桥支行案件与票据业务无关。
通过此案,民生银行也进行了自查和反思,认为造成此案的主要原因有三方面:一是个别基层单位内控机制和内控管理存在漏洞,合规意识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合规体系建设和合规文化培育也有待持续强化;二是个别人违反制度,违规操作是此案件的主因,也反映出分行日常业务检查的力度和频率不够,检查的及时性不强,对风险隐患缺乏必要的敏感度;三是分行对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日常管理未能发挥应有的防范和制约作用,特别是对关键岗位和人员的道德风险管理有所缺失。THE_END
  本报记者 王晓 北京报道
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航天桥支行理财案件情况正日益明朗。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民生银行获悉,4月27日下午,民生银行举行2017年一季度投资者交流会,民生银行副行长石杰代表民生银行介绍了该行北京航天桥支行案件相关情况。
民生银行方面介绍,近日在贯彻银监会“三违反”检查中,北京分行根据客户反映的信息排查发现,航天桥支行行长张颖涉嫌使用伪造的理财合同和银行印章,骗取客户的理财资金,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4月13日,张颖被公安部门带走调查取证,14日,公安部门对张颖执行拘留,予以立案调查。
民生银行方面介绍,根据目前初步掌握的线索,此案系张颖通过控制他人账户作为资金归集账户,编造虚假投资理财产品和理财转让产品,其本人或指使支行个别员工寻找目标客户,非法募集客户资金用于个人支配,有一部分用于投资房产、文物、珠宝等领域,所募集资金未进入民生银行账务体系。截至目前,经民生银行工作组逐笔与客户登记核实,涉案金额约16.5亿元,涉及客户约150余人,初步估计涉案金额不会超过此前媒体报道的数字。除张颖外,另有个别支行员工正在接受公安调查。
民生银行已配合公安部门对涉案账户予以冻结控制,查封犯罪嫌疑人部分现金、财产及物品,初步判断未来产生的损失在可控范围之内。民生银行特别指出,航天桥支行案件与票据业务无关。
案件发生后,民生银行迅速成立总行领导小组,由行长担任组长;北京分行成立了案件专门处置工作组,工作组第一时间驻守航天桥支行,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在确保支行正常营业秩序的同时,对总、分行开展全方位风险自查,按条线、按机构对关键业务、关键岗位逐一排查。另外通过客服渠道主动开展客户解释、安抚工作。
4月20日,民生银行向投资者主动提出处置方案,表示将本着不姑息、不推诿、不拖沓的原则,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拟采取可行方式先期解决投资人的初始投资款项,后续相关事宜将根据最终司法判定结果再行处理。当前,该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民生银行还表示,下一步将配合公安机关加大对涉案资产的处置力度,尽量减轻损失,以更好的维护民生银行的品牌形象,保障股东权益。
民生航天桥支行理财案件暴露出支行的管理漏洞,在上述投资者交流会上,民生银行表示进行认真自查和深刻反思。
民生银行方面认为,造成此案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个别基层单位内控机制和内控管理存在漏洞,合规意识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合规体系建设和合规文化培育也有待持续强化。二是个别人违反制度,违规操作是此案件的主因。也反映出分行日常业务检查的力度和频率不够,检查的及时性不强,对风险隐患缺乏必要的敏感度。三是分行对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日常管理未能发挥应有的防范和制约作用,特别是对关键岗位和人员的道德风险管理有所缺失。
上述案件对民生银行的发展带来很大影响,如何筑牢防火墙、建立长效风险防控制度尤为重要。民生银行介绍,该行召开全行专项会议,要求全体员工吸取教训,高度重视案件背后的问题,认真落实银监会“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银行业市场乱象”等专项治理要求,严格执行制度,彻底堵塞漏洞,深入排查隐患,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民生银行方面介绍,接下来,该行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力争尽快查明事实,最大限度保护客户资金安全,妥善解决各方诉求,依法承担责任。
此外,将严格按照银监会要求,规范理财和代销业务,规范销售行为,不折不扣地全面排查,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逐一整改。
在强化制度建设方面,民生银行表示特别要做好产品销售的公开和提示工作,在操作规范、客户沟通、产品培训和对账提醒等方面提出新的要求,确保销售合规,保障公众利益。
此外,在人员管理方面,民生银行将严格把好人员准入关和用人关,强力落实关键岗位轮岗和强制休假等制度安排。
  本报记者&陈植&上海报道
随着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航天桥支行行长涉嫌伪造理财产品销售“飞单”案件持续发酵,一家股份制银行上海区域内的支行行长赵晨(化名)开始感受到监管的新压力。
“近日分行做了窗口指导,要求各支行自查理财业务是否存在飞单销售,或私下转让理财产品行为,一经查实必从严处理。”他透露。
十多年的支行行长工作经历,让赵晨或多或少“接触”到个别支行理财团队向高净值客户销售飞单或私下转让理财产品的操作内幕。这类违规操作之所以生生不息,除了不菲的利益诱惑驱使个别银行人士“铤而走险”、飞单产品精心包装“以假乱真”外,部分投资者的侥幸心理作祟,同样有着推波助澜的恶性循环。
“有时我挺担忧,支行不少高净值客户不看理财产品具体条款也不核查产品真实性,仅仅凭着理财经理一番说辞,冲着高收益、产品稀缺性、保本,尊享等概念就投资数百万元,这或许是飞单销售拥有生存土壤的最大根源之一。”他直言。
“飞单”销售的“土壤”
赵晨坦言,其实,私下转让理财产品的行为一直存在,最初个别支行理财经理私下转让理财产品,主因是个别客户由于头寸紧张需要融资,理财经理帮他私下转让理财产品份额“救急”。
他透露,自己也曾接触过一些“飞单”,“其实,飞单的佣金提成还是相当丰厚的。”他直言,有企业愿意给予4%-5%的销售佣金提成,外加约10%超额投资利润分成。
不过,他称自己没有接受这些“飞来横财”。
“一方面对企业经营状况不够了解,担心飞单兑付违约问题,另一方面自己感觉这类灰色操作一旦被查实,等于断送了自己职业前景。”赵晨称。
多家银行支行行长也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绝大多数支行行长不敢轻易“触碰”这类业务,目前个别支行即便存在飞单销售行为,很大程度也是无奈之举。
具体而言,前些年部分支行行长参与企业委托贷款,收取不菲的撮合交易佣金。但由于过去两年经济增速放缓,不少借款企业由于经营状况恶化迟迟未能偿还贷款,于是他们便许以更高利益诱惑,要求支行高层协助发行飞单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先偿还委托贷款,等他们经营状况好转后,再偿还相应飞单产品本息。
“据说参与这类飞单销售的支行管理层能提取1%-2%产品设计费,还有约3%-4%的产品销售提成。”多位支行行长透露。为了瞒天过海,这些支行管理层会对飞单产品做精心包装。
在收益方面,这类飞单也会编造不少故事“凸显”保本与高收益;在销售技巧而言,他们会向高净值客户强调只有少数人才有资格购买,满足部分高净值客户的心理优越感。
如何让“飞单”原形毕露
在赵晨看来,尽管这类飞单产品做了大量精心包装,但有些操作流程存在“明显硬伤”。比如在飞单销售环节,投资者资金基本不会划入银行指定的理财专用账户,而是直接流向企业或个人账户。若投资者对此有所警觉,很容易发现产品“破绽”;其次,正规银行理财产品合同都会盖“公章”,而不是以银行支行储蓄业务章等进行替代,其实这里存在明显破绽,既然投资者购买的是理财产品,为何要盖储蓄业务章?
此外,按照相关规定,银行发售普通个人客户理财产品时,需公布所售产品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产品登记系统”的登记编码,客户可依据该编码在“中国理财网(www.china-wealth.cn)”一查询,飞单产品便“原形毕露”。
为了遏制飞单销售行为,赵晨除了在每周举行例会上强调其危害性外,他要求每份理财产品合同的签订,必须在银行网点“双录”(录音录像)情况下完成。
在他看来,双录措施除了能规范产品销售过程的某些误导行为,某种程度也能对飞单销售形成一定威慑力。
但他很快发现,此举未必能达到预期,个别理财经理依然会寻找没有双录设备的办公场所向客户介绍理财产品,理由是这些客户不愿“露脸”。
而且,也有一些高净值客户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反映,其实双录的防范效果并非那么有效,一般等飞单事件暴露,会经历一段时间,往往过了银行双录的保存时间。
(编辑:李伊琳,邮箱:)
  中国新闻周刊
4月21日,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航天桥支行门庭冷落,一改往日的繁忙景象。大厅中传来哭泣声和辱骂声,几名工作人员呆呆地站在那,无所适从。
此前,4月18日晚,民生银行董事会发布紧急通知,称民生银行总部发现本行航天桥支行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并向公安部门报案。
民生银行董事会称,该行针对此案已设立内部调查工作组,保证用最短的时间,配和公安部门彻查此案,维护受害人权利,解决社会各方诉求,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
公安机关在进行调查时发现,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航天桥支行行长张颖伙同他人,私自销售非本行理财产品,涉案金额高达30亿元人民币,构成对投资人的重大危害,是有史以来第一大“飞单”案。
最新消息显示: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航天桥支行行长张颖、副行长肖野、投资经理李亚慧和其余三名涉案员工均被公安部门控制,接受调查。
据知情人透露,目前,参与谈判的多名投资者代表与民生银行高层谈判的结果是:最晚在7月底以前解决投资者的初始投资款(其中需扣除之前曾投资同类产品的所得利息)。
最近两年,理财和代销业务、交叉金融业务的防控风险已经引起监管层关注。在4月21日的银监会一季度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上,银监会主席郭树清强调:在规范理财和代销业务方面,要首先规范销售行为,充分披露产品信息和风险,严格落实“双录”(指录音录像);在规范交叉金融业务方面,要落实穿透原则,根据基础资产性质足额计提资本和拨备,不得对新开展的同业投资业务实施多层嵌套。同时,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将交叉金融业务等纳入流动性风险监测范围,定期开展压力测试,合理控制期限错配水平。
4月18日上午,一位女性投资者来到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航天桥支行的某服务窗口,拿出纸质版的合同称要兑付到期产品。该窗口柜员看完合同后,否认该行发行过这种理财产品。
据悉,该女性投资者几天前就被告知,该理财产品并非民生银行发行。据估计,有近50位私人银行客户在航天支行购买了这一款名为“非凡资产管理保本第158期私银款”的保本理财产品。
据知情人透露,4月17日晚间,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航天桥支行副行长肖野及三名员工就已经被公安机关带走。
随后,民生银行30亿理财“飞单”案引发社会关注。
“张颖案扑朔迷离,坊间传闻说,民生银行在兑付某客户商业票据的时候,发现了假章,并根据假章线索进行调查,发现了大额 ‘飞单’内幕,并立即报警。但也有传闻称,最先发现‘飞单’的,并不是民生银行,而是一名投资者,这位投资者通过理财登记编号进行查询,发现民生银行官方的理财产品数据库中,并没有该投资者在航天桥支行进行投资的该期‘非凡’系列理财产品,意识到被骗,继而报警。”民生银行公司银行部员工李敏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据悉,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航天桥支行行长张颖伙同其他工作人员,向该支行鲸钻高尔夫俱乐部100多位私行客户和其他没有达到私行标准的高端客户推荐“非凡资产安赢”等“非凡”系列理财产品。
《中国新闻周刊》调查发现:要购买该理财产品,根据《理财产品业务实施细则》,投资者需要事先签署《中国民生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中国民生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书》《中国民生银行理财产品转让协议》《交易资金监管协议》四份协议。
据媒体报道,《中国民生银行理财产品转让协议》的签署,主要是因为先前投资该理财产品的投资者因为资金紧张,愿意将到期利息全部兑付给接盘者,因此,张颖以高息低险为由,将非本行理财产品在私行客户和高端客户当中进行销售,并在销售过程中,所有的合同文书都加盖了“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航天桥支行储蓄业务公章”,除了《中国民生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以外,所有的协议都有受让人和转让人的手写签名。
但是,该理财产品从未在民生银行总行备案,通过官方渠道无法追查投资资金的具体流向。这意味着民生银行对此类理财产品毫不知情。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航天桥支行行长张颖私自使用公章,已经构成越权。
“‘飞单’就是银行工作人员利用投资者对银行的信任,卖不属于银行的理财产品,从中获得高额的佣金提成。对于投资者来说,因为投资资金失去了银行的背书,因此面临着巨大的风险。”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教授李正辉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民生银行航天桥支行行长张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飞单”,需要民生银行内部监管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对资金流向进行查明。
“航天桥支行行长张颖给客户的商业票据上盖假章,这件事发生的概率并不大。客户的银行承兑汇票在签发的时候,一定要使用航天桥支行的公章,如果张颖在销售非本行理财产品的时候,都能够拿到公章,说明越权已经产生,她没有必要再刻一个假章。”李正辉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李正辉表示,银行的资金往来渠道清晰,如果张颖发现非本行理财产品的资金无法收回,她不可能从票据业务上随意挪动资金。因此,坊间传闻的“萝卜章”和银行承兑汇票造假,可信度并不高。
“如果存在票据造假……涉案金额不可能30个亿,除非整个民生银行北京分行都在造假。”民生银行公司银行部员工李敏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民生银行的经营流程和风控体系较为严密,“一般支行如果存款少了1个亿,支行的行长就要受到惩罚,如果在商业票据上做30亿的假,这么大的资金流异常,北京分行不可能不知道。”
张颖案事发后次日,民生银行向航天桥支行紧急调派了一位新任行长,以应对目前难以开展的支行工作。同时,民生银行总部组建临时应急领导小组,由民生银行法律部总经理陈军担任执行组长,北京分行纪委书记、常务副行长杜鹏担任副组长,同受害者组成的维权小组进行交涉。据悉,维权小组与会成员对于民生银行处理问题的态度比较满意,并约定未来会针对这个案件进行多次沟通与交流。
4月20日,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表示,航天桥支行案件是理财产品造假案,是该支行行长张颖私自伪造假合同,虚构理财产品欺骗客户的违法行为,不涉及票据业务。民生银行北京航天桥支行自2015年起,共办理8笔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所有票据均在2016年正常到期托收回款。
如果航天桥支行案件是理财产品造假案属实,那么从法律角度分析,可以发现民生银行理财流程的巨大漏洞。
“份额转让有三种模式,分别是打包转让、自营转让和代销转让。”李正辉告诉中国《中国新闻周刊》。
一位业内专家分析称,打包转让是将转让的理财产品进行改装,形成了新的理财产品,这种产品为接盘者提供了相应的优惠,使得这类产品在风险不变的情况下,能够获得更高的投资收益,从而赢得投资者的喜爱。
“自营转让就是将民生银行内部的需要转让的理财产品进行转让,在转让过程中,需要将申请打到总行产品部门负责人和销售渠道支行的客户经理手中,并在民生银行总行产品部门的监管之下,对理财产品进行转让。代销转让并不涉及民生银行分行的产品部门,只需要转让者和受让者私下进行谈判,并由产品管理人负责变更协议的签署,在协议投资人进行更换的时候,盖理财产品管理人的章。”上述专家称。
“如果银行是理财产品管理人,意味着在进行权益转让的时候,民生银行分行产品部门负责人是知情的;如果是‘飞单’,那么最后的受让协议书上面不可能会有民生银行的公章,而是盖有理财产品实际管理人的公章。这说明,要么是张颖私自使用支行公章,要么就是她联合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的产品部门造假。”上述专家进一步分析。
“很明显,这是一个窝案,民生银行北京分行产品部门人员众多,想要实施诈骗行为非常困难。如果张颖能够伙同其他支行员工私自使用民生银行航天桥支行的公章,操作起来就相对方便许多。”李正辉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合同法第49条明确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张颖的行为属于表见代理,如果航天桥支行公开销售理财产品,并在相关协议上加盖民生银行公章,意味着投资人相信张颖的销售行为,认可支行行长的代理人身份。“如果理财产品非法,因为张颖所任职的民生银行航天桥支行不具备法人资质,因此,张颖案需要由民生银行总行承担法律责任。”
“投资人的义务,就是在投资行为进行的过程中,按协议的规定,履行资金义务。如果这笔钱没有进入民生银行的账户,意味着民生银行内部的监管部门有责任对资金的流向进行调查,如果这笔资金不能按时追回,民生银行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耀星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涉及几十亿元资金的虚构理财产品案背后凸显金融漏洞,民生银行近来在金融界掀起重重波澜,核心在于其金融系统存在漏洞。金融漏洞不仅涉及理财业务,同时也涉及信贷业务、担保业务和投资业务。这种漏洞可能会以高层腐败的形式出现,也可能会以底层员工‘飞单’和假章的方式出现,要根治民生银行的金融漏洞,需要央行、银监会等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教授李正辉分析说。
  文/王晓
飞单、假理财、萝卜章……近年来,银行业分支行机构理财风险事件时有发生,普遍特征是涉及金额大、以中高端客户为主、区域相对集中。不仅投资者的利益受到侵害,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形象也受损。
作为传统金融机构的中坚力量,国内投资者对银行有高度信任感,商业银行必须担得起这份信任。
自2012年华夏银行首次曝出理财产品“飞单”以来,此类风险案件的操作手法更加多样,隐蔽性更强。这些案例,无一不指向其背后的银行内控制度漏洞。
分析多起理财风险案例,多数由银行员工的道德风险引起。因此,把好银行员工准入关,建立关键岗位轮岗制度十分必要。
此外,银行理财业务在推荐、购买、犹豫期等都要有一整套规范的操作流程,严格评估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对客户做到充分的风险提示。
银行更应该通过对日常业务进行一定频率的严格检查,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建立举报制度,发动群众力量监督员工违规违法行为。
在监管层面,银监会也在大力推动“双录”措施,要求客户经理在销售理财产品或代理产品时录音录像,确保按程序、按规定介绍产品,让投资者了解其中的风险、自身权益、责任等。
在银行机构完善内控的同时,个别员工的道德风险防范难度加大。根据初步查明的情况,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航天桥支行理财案系支行行长伪造理财合同和银行印章,骗取客户的理财资金。部分分支行员工为了较高的回佣,也有可能选择铤而走险。
除了银行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投资者也有必要主动学习了解银行理财中的基础常识。例如,无论是理财还是委托贷款等,规范的业务流程是投资者资金划入银行指定的专用账户,经银行机构授权才可用于约定的投资领域。投资资金不可直接流向个人或企业账户。
此外,针对个人客户发售的银行理财产品,其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产品登记系统”中具有唯一编码,是否是银行正规的理财产品一查便知。
合同是双方的契约,银行人士介绍,正式的银行业务均以银行公章为准,较少出现“储蓄业务专用章”、“资产托管业务专用章”这样落款的合同。不排除个别银行对公章规定有所差异,但如果发现异常应主动向银行主管领导确认。
投资者也应当监督客户经理是否按规定完成双录,这为保障自身权益提供鉴定依据。
做到上述几点,投资者就不容易被个别别有用心的工作人员蒙蔽。
拷问银行之余,我们也应当正视投资者责任,投资者必须对自己负责,主动对灰色交易说“不”。
在笔者接触的部分案例中,除极个别银行支行领导串通员工的窝案,多数所谓的理财风险来自私下交易,避开了银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设定的流程。
典型特点在于,投资者普遍是高净值客户,有专属理财经理对接,双方有私下交流的机会。理财经理以超出正常理财产品的高额收益为诱惑。比如,有的案例中,理财经理许诺高息将投资者的资金用于过桥贷款,10天至一个月左右便可以获得约10%的收益。这些交易都游离于正常的银行交易流程之外,银行也较难监控到。须知高收益背后是高风险,投资者应对灰色交易保持高度警惕。
笔者接触到的投资者中,也不乏明知灰色交易风险,但仍拒绝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普遍心态是“我是在银行买的”、“我是在银行员工的介绍下买的”,“最后银行一定会负责”。这是典型的“刚兑思维”,也是对自己的投资不负责任的表现。
随着理财市场化不断推进,刚兑将会被逐步打破。银行在切实履行自身责任、加强投资者教育,做到“卖者有责”的同时,投资者也应摒弃“巨婴”心态,做到“买者自负”。
  本报记者&黄斌&李玉敏&王晓&叶静&&北京、广州报道
支行行长虽级别不高,但权力不小,支行更容易成为风控源头和风险事件的高发区。“最应该防范的是银行员工的道德风险,只要是人出了问题,再好的制度都有漏洞可以钻。”
诞生于2004年的银行理财,至2017年一季度末,理财余额规模已高达29.1万亿元。如此庞大的规模,已经成为银行风险事件的高发区。从时有发生的“飞单”,到隐秘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再到近期备受市场关注的“假理财”案件,都暴露了银行基层网点的风控隐忧和支行工作人员的道德风险。
“个别基层单位内控机制和内控管理存在漏洞;个别人违反制度,违规操作,分行日常业务检查的力度和频率不够;分行对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日常管理未能发挥应有的防范和制约作用。”4月27日,民生银行在对媒体发布的通稿中,自查和反思了此次航天桥“假理财”案件发生的原因。
一方面,普通民众对于银行的天然信赖,使得理财规模得以迅猛扩大,而要求银行“刚性兑付”的思维成为理财规模扩张路上越来越突出的隐患;另一方面,一些银行庞大的分支网络,严厉的考核和激进的激励机制,再加上亟待完善的内控体系,对银行健全风控体系提出了紧迫的任务。
理财内控失范
近期,民生银行“假理财”案件日益明朗。
4月20日,民生银行提出解决方案:最晚7月底以前兑付投资者的初始投资款(需扣除以前曾投资同类产品的所得利息);4月27日,在2017年一季度投资者交流会上,民生银行副行长石杰介绍,截至目前,经民生银行工作组逐笔与客户登记核实,涉案金额约16.5亿元,涉及客户约150余人;初步线索显示航天桥支行行长张颖非法募集资金用于个人支配,部分用于投资房产、文物、珠宝等。
民生银行还称,接下来将严格按照银监会要求,规范理财和代销业务,规范销售行为,不折不扣地全面排查,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逐一整改。
“这是一起内控失范的案例,从支行行长、副行长,到理财经理、柜员,一条线上的人员未能形成相互制衡,而是共同成了操作风险、道德风险的牺牲品。”一位从业近20年的私行业务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某股份行华南地区一分行,约11位高净值客户也遭遇了类似的“假理财”,涉及资金近亿元。目前,涉案的客户经理李××已经投案。
投资者刘婷夫妇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他们在其中投资了1600万元,事件起因是2014年,李××邀请她参与“过桥理财”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得的数份合同显示,投资者所签订的是委托贷款合同,贷款用途为“房屋抵押,到期还款”,贷款年利率5%,贷款期限为10天,委托贷款发放方式为银行转账,落款为某行资产托管业务章。
但实际形式并非如此。以投资者收益为例,尽管合同上标注的是年利率5%,而实际上获得的收益为10天就有5%的收益,部分交易10天至一个月的收益高达10%。在交易中,投资者将资金直接划向李××提供的账户。
由于所谓的“过桥理财”最终无法回款,李××不得不承认,所谓的“理财”产品、合同和公章都是自己伪造的。
一股份行业务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如果是一笔真正的委托贷款,投资人需要将资金划入银行专用账户,由银行划拨给贷款需求方。此外,多数银行委托贷款是向企业发放,较少流向个人,具体要看银行的业务设置。在公章使用上,银行的业务一般以支行公章为准,较少使用其他业务章,除非在行内经过报备。
在整个银行业里,由支行内部人控制引发的风险事件为数不少。
比如今年2月8日,天津银监局公布了15份行政处罚通告,对平安银行天津分行相关负责人提出警告,案由均为“对员工私自销售非平安银行天津分行发售或代理发售产品一案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尽管监管部门屡屡要求银行业机构加强风险防范,努力破除“刚性兑付”之弊,但从近年来屡屡发生的“飞单”事件来看,银行对于理财业务的规范,仍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近年来,个别支行风控的失范,更多集中体现在时有发生的“飞单”上。
所谓“飞单”,就是银行工作人员利用投资者的信任,卖不属于银行自身的理财产品,也不属于银行正规渠道代销的产品,从中获得高额的佣金提成;对客户而言,资金失去了银行严格的风控保护,“打水漂”的风险飙升。
近年来首个曝光的“飞单”事件,是2012年12月爆出的华夏银行上海分行一员工销售非法私募产品一事。该行员工濮X未经许可私自销售了四期名为“北京中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入伙计划”的“理财产品”,四期募集期共半年,计划筹资超过1.5亿元,实际出售1.19亿元。其中一期产品到期后,无法按期兑付投资者才被告知购买的并不是银行代销的产品。此后,濮X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获刑4年9个月。
某国有大行审计部高管对21世纪经济记者称,近年来,在监管和银行总分行对“飞单”监管趋严后,“飞单”应付监管的招数随之“进化”,比如“召开投资者说明会”、“产品推荐会”等推销产品。“还有的不叫代销,而是跟产品发行方签订一个《顾问服务协议》或者《结算协议》等协议,但实质都还是代销。”
假理财、飞单的生存土壤
“飞单”的发生,与严厉的绩效考核息息相关。
上述从业近20年的私行业务人士指出,&“部分股份行考核严厉,这样容易培养出独当一面的人才,且内控也不可谓不严,总行、分行培训不断;但硬币的另一面是,当严厉的绩效考核,遇上支行内部人控制,风控体系极易出现盲点。”
“我每年过得最好的假期是元旦,因为年终考核终于结束了。”一家国有大行福建某支行行长坦言,作为一名支行长他肩负了30多项考核指标,感觉“压力山大”,其中最重要的考核指标是存款、贷款和中间业务收入这“三座大山”。
面对严厉的考核,对部分支行行长而言,“飞单”或许是解忧的途径之一。因为销售“飞单”可以给支行带来存款、开户量、中间业务收入等。
“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一些股份行,考核很严,无论你工龄有多长,底薪是比较低的,通常是三四千块钱,奖金是以业绩为导向的,靠客户转化而来。而且,所有拓展业务的费用都需要自己承担。”前述股份行私人银行资深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说,当严厉考核成为整个支行团队成员共同面对的压力时,道德风险随即上升。
除了假理财、飞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也是风险高发区。而银行网点的工作人员,既有可能充当“资金掮客”,也有可能自己陷入高利贷的陷阱。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得的一份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当地某国有大行上海松江城区支行、泗泾支行原行长褚××、黄××在地产商吴××的利益诱惑之下,进入了一场高达2.7亿元的民间借贷游戏。两位支行行长分别以银行行长身份为保证,以高额借款利息(2%-9%不等的月利率回报)为诱惑,向42名不特定群众非法吸收存款累计近2.7亿元,归个人使用。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曾统计过一组数据,自2014年8月以来,一年以内银行业员工因为违法违规进入司法程序的127个个案中,其中银行的基层管理者,即支行长、副行长以及同等级别的涉案人员达58人,占比45.6%。
银监会重拳强监管
银行理财的一些不规范事件,早已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
在4月21日中国银监会召开的一季度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上,银监会主席郭树清指出,要规范理财和代销业务,规范销售行为,充分披露产品信息和揭示风险,严格落实“双录”要求,做到“买者自负”,切实打破“刚性兑付”;在理财产品销售过程中,必须向客户全面、充分披露信息和风险,使客户真正了解产品业务特征,明确自身所要承担的风险和可能的损失。
3月30日,银监会即已下发《关于开展销售专区“双录”实施情况专项评估检查的通知》(47号文),为规范银行自有理财及代销业务行为,有效治理误导销售、私售“飞单”等问题,决定对银行销售专区“双录”实施情况开展专项评估检查。
值得一提的是,郭树清在多次会议中强调,对于各类银行业不规范事件,要严肃处理和问责相关机构和责任人。
强化监管之外,银行自身的内部风控体系的完善更为关键。
前述国有大行审计部高管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一般的银行都是“总行-分行-支行”或者“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一级支行-支行”的管理模式,除了部分大客户由总行或分行的部门服务,主要业务几乎都由支行开展。
这意味着,支行行长虽级别不高,但权力不小,支行更容易成为风控源头和风险事件的高发区。
比如,在众多违法揽存纠纷案中,支行行长大额现金支付授权被频频滥用。按照商业银行一般规定,支行行长拥有5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不含)以下的现金审核支付权;而在贷款及贴现等案件高发领域,支行行长单笔500万元(含)以下的承兑汇票贴现审批权以及单户3000万元(含)以下的用信审批权也被频频滥用。
上述大行审计部高管认为,关键是要加强基层员工行为规范管理,要区分其行为是银行行为还是非银行行为,如果是银行行为,即使在操作层面有一些失误,也不至于到失控的地步。
“最应该防范的是银行员工的道德风险,只要是人出了问题,再好的制度都有漏洞可以钻。一般的制度设计都是两三个人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一旦人出了问题,经办的和审核的相互串通,一个支行长和一个业务员合谋就能干出很大的事。”上述大行审计部高管说。
一位国有大行江浙地区支行行长称,支行内的分工通常是,副行长管理一般业务,行长只管人力资源和财务费用,若出现相互串通引发道德风险的情况,考核机制是主因,但轮岗机制落实不到位也是重要因素。
“银监会要求支行行长必须三年轮岗一次。”该支行行长说。
(编辑:马春园,邮箱)
  新华社北京4月28日电 题:银行竟卖“假理财”,是什么让银行“内鬼”有恃无恐?
新华社记者吴雨、李延霞
针对备受关注的“假理财”案件,民生银行27日对外披露,截至目前,经民生银行工作组逐笔与客户登记核实,涉案金额约16.5亿元;并承认内控管理存在漏洞。为什么“假理财”运行多期、巨额资金汇集没有引起银行内控发现?在监管部门加强理财销售“双录”的背景下,为何违规销售理财的行为仍有恃无恐?
银行竟卖“假理财”?
近日,民生银行发布公告称,日前该行北京分行发现航天桥支行行长张颖有涉嫌违法行为,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张颖目前正在接受公安部门调查。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表示,航天桥支行案件是理财产品造假案。
据购买该款“假理财”的投资人初步统计,“假理财”涉及的投资规模近30亿元。对此,民生银行回应称,截至目前,经民生银行工作组逐笔与客户登记核实,涉案金额约16.5亿元,涉及客户约150余人。
一款“假理财”产品如何能忽悠上百位私人银行客户?民生银行透露,依据目前初步掌握的线索,此案系张颖通过控制他人账户作为资金归集账户,编造虚假投资理财产品和理财转让产品。
从投资人提供的数份投资合同看,这款“假理财”原本的预期收益率从4.2%到5.5%不等,在银行收益中表现平平。但银行工作人员告诉投资人,原始投资人急需用钱要转让没有到期的理财产品并承诺放弃部分收益,让这个理财产品摇身一变,收益率超过了8.4%,有的收益率甚至达到11%。
原本的收益率让不少投资者以为是银行自营的理财产品,风险较低,而“转让”幌子下的收益率又颇为诱人。一位投资人告诉记者,“理财是在银行网点购买,又有联系多年的银行销售人员推荐,重点是合同上还印着银行的章。这使得这些颇有投资经验的私人银行客户从没有怀疑过理财产品的真实性。”
民生银行表示,拟采取可行方式先期解决投资人的初始投资款项。但这并未与所有投资人达成一致。
“监守自盗”暴露银行内控不到位
此次“假理财”案件暴露出民生银行不少内控问题。从多位投资者提供给媒体的理财产品转让协议来看,这款理财的转让人集中在10多位,巨额资金在一段时间内集中汇入这些人的账户,并没有引起银行风险监控部门的警觉。
业内人士介绍,一款理财产品的销售绝非一两个工作人员可以完成,从产品合同的制定到产品的宣传推荐,再到资金汇转,需要多个环节、多名员工参与。在长达一年有余的时间里,未有员工向有关部门举报这个“假理财”。
民生银行反思承认,个别基层单位内控机制和内控管理存在漏洞,日常业务检查的力度和频率不够,对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除张颖外,另有个别支行员工正在接受公安调查。
我国银行理财规模接近30万亿元,但一些银行内控未能及时跟上,销售误导、“飞单”等问题时有发生。此前,华夏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等股份制银行和一些国有大行也曾曝出“飞单”案件,涉案金额从百万元上升到上亿元。
“近年来案件多出在基层分支机构和一线经营管理人员身上,风险管控的执行力度越到基层越薄弱。”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赵亚蕊说,“在理财市场高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受高额回扣的驱使,银行个别员工借助自己的职业优势,以存款的名义违规销售或者依托于银行的声誉,利用客户的信任代销第三方机构的高风险理财项目。”
监管升级防范银行“内鬼”
记者了解到,目前监管部门已经介入民生银行“假理财”事件的调查,不少银行也开始自查自纠。
遇到“飞单”,不少涉事银行首先想撇清干系,归咎为员工个人行为。但银行不能推掉所有责任。近期,银监会下发多个文件,“飞单”被列为专项整治的方面之一。
有银行人士告诉记者,下一步监管部门将要求银行业机构,不得在客户要求赔偿但责任未分清的情况下,辞退员工,声明其行为与本机构无关等。这就意味着,银行发生“飞单”销售后,不能再以“离职员工操作”为借口,推脱责任。
日前,在一季度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上,银监会再次提到理财业务的规范销售问题,要求金融机构充分披露产品信息和揭示风险,全面增强银行业员工遵纪守法合规意识。
其实,为治理私售“飞单”、误导销售等问题,银监会近几年一直推进“双录”工作,要求金融机构在开展理财销售和代销业务时在专区销售,并全程录音录像,对界定双方责任、化解纠纷发挥了重要作用。
“尽管‘双录’对于处理纠纷功不可没,但从民生银行的‘假理财’事件来看,对于防范‘飞单’还是差些力度。”业内人士指出,监管的关键是人,投资人的眼睛睁再大也难敌银行“内鬼”合伙造假欺诈。
“从已发生的案件来看,对违规行为和违规人员处理力度不够,需有效落实风险责任追究制度。”赵亚蕊表示,此外,一些银行在业务操作中仍有大量人工操作环节,应提高信息化技术应用水平,压缩业务流程,减少人为干预。
  (原标题:民生银行介绍航天桥支行案件最新进展:损失在可控范围内拟先期解决投资人初始投资款项)
“在近日贯彻银监会‘三违反’检查中,我行北京分行根据客户反映的信息 排查发现,航天桥支行行长张颖使用伪造的理财合同和银行印章,骗取客户的理财资金。这是一起由个人道德风险引发的操作风险事件,涉嫌违法犯罪。我行立即向 公安部门报案,公安部门于4月13日将张颖带走调查取证。4月14日,公安部门对张颖执行拘留,予以立案调查。”4月27日,在民生银行举行的2017年一季度投资者交流会上,该行副行长石杰代表民生银行介绍了该行北京航天桥支行案件的最新情况。
所募集资金未进入该行账务体系
民生银行表示,依据目前初步掌握的线索,此案系张颖通过控制他人账户作为资金归集账户,编造虚假投资理财产品和理财转让产品,其本人或指使支行个别员工寻找目标客户,非法募集客户资金用于个人支配。
“有 一部分资金用于投资房产、文物、珠宝等,所募集资金未进入我行账务体系。截至目前,经我行工作组逐笔与客户登记核实,涉案金额约16.5亿元,初步估计涉 案金额不会超过媒体所报道的数字,涉及客户约150余人。除张颖外,另有个别支行员工正在接受公安部门调查。同时,我行配合公安部门对涉案账户予以冻结控 制,查封了犯罪嫌疑人部分现金、财产及物品,初步判断未来产生的损失在可控范围内。”石杰表示,“需特别说明的是,航天桥支行案件与票据业务无关。”
石杰进一步表示,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客户利益,民生银行将本着不姑息、不推诿、不拖沓的原则,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拟采取可行方式先期解决投资人的初始投资款项,后续相关事宜将根据最终司法判定结果再行处理。
“当前,该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下一步,我们将配合公安机关加大对涉案资产的处置力度,尽量减轻损失,以更好地维护民生银行的品牌形象,保障股东权益。”石杰表示。
合规体系建设有待持续强化
“此案件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给我行发展带来很大负面影响。为此,我行召开全行专项会议,要求全体员工吸取教训,高度重视案件背 后的问题,认真落实银监会‘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银行业市场乱象’等专项治理要求,严格执行制度,彻底堵塞漏洞,深入排查隐患,杜绝类似事件再 次发生。”石杰表示。
据悉,在案件发生后,民生银行高度重视,立即启动紧急处置预案。一方面,该行迅速成立了总行领导小组,由行长担任组 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相关副行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北京分行成立了案件专门处置工作组,工作组第一时间驻守航天桥支行,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同时, 对该支行业务进行梳理排查,确保正常的营业秩序。该行第一时间向地方党政机关和监管部门汇报了相关情况,与公安机关持续沟通协调,以求加大侦破力度、加快 侦破进程,全面查清涉案情况。
另一方面,该行总、分行开展全方位风险自查,按条线、机构对关键业务、关键岗位逐一排查。
此外,还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客服渠道及公共平台,主动开展对广大客户的解释、安抚工作,消除客户疑虑。
“通过此案件,我行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和深刻的反思。”石杰称,据该行总结,造成此案的主要原因包括:个别基层单位内控机制和内控管理存在漏洞,合规意识有待进 一步提升,合规体系建设和合规文化培育也有待持续强化;个别人违反制度、违规操作是此案的主因,也反映出分行日常业务检查的力度和频率不够,检查的及时性 不强,对风险隐患缺乏必要的敏感度;分行对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日常管理未能发挥应有的防范和制约作用,特别是对关键岗位和人员的道德风险管理有所缺失。
后续将强化制度建设及内控
“民生银行是一家负责任的银行,我们不仅要处理好问题,更要消除问题背后的病灶。”石杰表示,一方面,民生银 行决不回避问题,将依法承担责任,妥善处理好该案件的后续工作,加大对相关违规、违纪人员的问责处置力度;另一方面,将引以为戒、认真反思。同时,立足整 改、消除隐患,重构风险体系,细化管理制度,强化内控机制,严格人员管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此外,民生银行提出了后续措施,包括积极 配合公安机关,力争尽快查明事实,最大限度保护客户资金安全,妥善解决各方诉求,依法承担责任;严格按照银监会要求,规范理财和代销业务,规范销售行为, 不折不扣全面排查,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逐一整改;强化制度建设,抓好制度执行,特别是要做好产品销售的公开和提示工作,在操作规范、客户沟 通、产品培训和对账提醒等方面提出新的要求,确保销售合规,保障公众利益;强化人员管理,严格把好人员准入关和用人关,同时,强力落实关键岗位轮岗和强制 休假等制度安排。
  ■本报记者&张&歆
4月27日下午,中国民生银行举行2017年一季度投资者交流会,副行长石杰代表民生银行介绍了该行北京航天桥支行案件最新进展:截至目前,经该行工作组逐笔与客户登记核实,涉案金额约16.5亿元,初步估计涉案金额不会超过此前媒体所报道的数字,涉及客户约150余人;除张颖外,另有个别支行员工正在接受调查。同时,民生银行配合公安部门对涉案账户予以冻结控制,查封了犯罪嫌疑人部分现金、财产及物品,初步判断未来产生的损失在可控范围之内。
石杰介绍称,近日,在贯彻银监会“三违反”检查中,民生银行北京分行根据客户反映的信息排查,发现航天桥支行行长张颖使用伪造的理财合同和银行印章骗取客户理财资金,涉嫌违法犯罪。民生银行立即报案,公安部门于4月13日将张颖带走调查取证,4月14日公安部门对张颖执行拘留,予以立案调查。
据记者了解,案件发生后,民生银行高度重视,立即启动紧急处置预案:一是迅速成立了总行领导小组,由行长担任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相关副行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北京分行成立了案件专门处置工作组,工作组第一时间驻守航天桥支行,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同时,对该支行业务进行梳理排查,确保正常营业秩序。二是第一时间向地方党政机关和监管部门汇报相关情况,与公安机关持续沟通协调,加大侦破力度、加快侦破进程,全面查清涉案情况。三是总、分行开展全方位风险自查,按条线、按机构对关键业务、关键岗位逐一排查。四是通过多种客服渠道及公共平台,主动开展对广大客户的解释、安抚工作,消除客户疑虑。
石杰表示,依据目前初步掌握的线索,此案系张颖通过控制他人账户作为资金归集账户,编造虚假投资理财产品和理财转让产品,其本人或指使支行个别员工寻找目标客户的行为。张颖非法募集客户资金用于个人支配,有一部分用于投资房产、文物、珠宝等领域,所募集资金未进入民生银行账务体系。此外,航天桥支行案件与票据业务无关。
石杰强调,为最大限度的保护客户利益,民生银行本着不姑息、不推诿、不拖沓的原则,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拟采取可行方式先期解决投资人的初始投资款项,后续相关事宜将根据最终司法判定结果再行处理。当前,该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下一步,民生银行将配合公安机关加大对涉案资产的处置力度,尽量减轻损失,以更好的维护民生银行的品牌形象,保障股东权益。
对于本起案件,民生银行也进行了自查和反思,并召开全行专项会议,要求全体员工吸取教训,高度重视案件背后的问题,认真落实银监会“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银行业市场乱象”等专项治理要求,严格执行制度,彻底堵塞漏洞,深入排查隐患,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一是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力争尽快查明事实,最大限度保护客户资金安全,妥善解决各方诉求,依法承担责任。二是严格按照银监会要求,规范理财和代销业务,规范销售行为,不折不扣地全面排查,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逐一整改。三是强化制度建设,抓好制度执行。特别是要做好产品销售的公开和提示工作,在操作规范、客户沟通、产品培训和对账提醒等方面提出新的要求,确保销售合规,保障公众利益。四是强化人员管理。严格把好人员准入关和用人关,同时强力落实关键岗位轮岗和强制休假等制度安排。
石杰强调,民生银行不仅要处理好问题,更要消除问题背后的病灶,给监管部门、股东、客户以及所有关心民生银行的社会各界一个圆满的答案;另一方面,民生银行立足整改、消除隐患,重构风险体系,细化管理制度,强化内控机制,严格人员管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原标题:民生银行披露“假理财”案目前涉资约16.5亿
⊙记者 周鹏峰 ○编辑 陈羽
民生银行副行长石杰在昨日召开的民生银行2017年一季度投资者交流会上,披露了该行北京航天桥支行案件相关情况。据其披露,截至目前,经民生银行工作组逐笔与客户登记核实,涉案金额约16.5亿元,初步估计涉案金额不会超过媒体所报道的数字,涉及客户约150余人,除张颖外,另有个别支行员工正在接受公安调查。此前,有媒体报道称该“假理财”涉案金额可能达30亿元。
据民生银行披露,依据目前初步掌握的线索,此案系张颖通过控制他人账户作为资金归集账户,编造虚假投资理财产品和理财转让产品,其本人或指使支行个别员工寻找目标客户,非法募集客户资金用于个人支配,有一部分资金用于投资房产、文物、珠宝等领域,所募集资金未进入民生银行账务体系。
目前民生银行已配合公安部门对涉案账户予以冻结控制,查封了犯罪嫌疑人部分现金、财产及物品,初步判断未来产生的损失在可控范围之内。民生银行还特别说明,航天桥支行案件与票据业务无关。
通过此案,民生银行也进行了自查和反思,认为造成此案的主要原因有三方面:一是个别基层单位内控机制和内控管理存在漏洞,合规意识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合规体系建设和合规文化培育也有待持续强化;二是个别人违反制度,违规操作是此案件的主因,也反映出分行日常业务检查的力度和频率不够,检查的及时性不强,对风险隐患缺乏必要的敏感度;三是分行对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日常管理未能发挥应有的防范和制约作用,特别是对关键岗位和人员的道德风险管理有所缺失。THE_END
  本报记者 王晓 北京报道
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航天桥支行理财案件情况正日益明朗。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民生银行获悉,4月27日下午,民生银行举行2017年一季度投资者交流会,民生银行副行长石杰代表民生银行介绍了该行北京航天桥支行案件相关情况。
民生银行方面介绍,近日在贯彻银监会“三违反”检查中,北京分行根据客户反映的信息排查发现,航天桥支行行长张颖涉嫌使用伪造的理财合同和银行印章,骗取客户的理财资金,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4月13日,张颖被公安部门带走调查取证,14日,公安部门对张颖执行拘留,予以立案调查。
民生银行方面介绍,根据目前初步掌握的线索,此案系张颖通过控制他人账户作为资金归集账户,编造虚假投资理财产品和理财转让产品,其本人或指使支行个别员工寻找目标客户,非法募集客户资金用于个人支配,有一部分用于投资房产、文物、珠宝等领域,所募集资金未进入民生银行账务体系。截至目前,经民生银行工作组逐笔与客户登记核实,涉案金额约16.5亿元,涉及客户约150余人,初步估计涉案金额不会超过此前媒体报道的数字。除张颖外,另有个别支行员工正在接受公安调查。
民生银行已配合公安部门对涉案账户予以冻结控制,查封犯罪嫌疑人部分现金、财产及物品,初步判断未来产生的损失在可控范围之内。民生银行特别指出,航天桥支行案件与票据业务无关。
案件发生后,民生银行迅速成立总行领导小组,由行长担任组长;北京分行成立了案件专门处置工作组,工作组第一时间驻守航天桥支行,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在确保支行正常营业秩序的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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