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厅级省管干部还需要个人财产申报漏报检查吗

请用360修复您的浏览器!您的浏览器未安装flash插件
我省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实行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
 来源:网络转摘 浏览:10575 lydj 发布人:
为严把干部选任关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我省制定《新提拔领导干部实行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意见》,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进行了延伸和深化。
在申报对象范围上,从省管正、副厅级领导干部和县(市、区)党政正职,延伸到省直机关正处级领导干部的考察对象。在申报具体内容上,增加了银行存款和车辆内容。在申报纪律要求上,将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作为新提拔对象的前置必要条件,明确规定对不愿申报或不按时申报的,不再作为提拔对象;对漏报或填报不规范的,要求重新填报或限期补报;对瞒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一律按违反组织纪律严肃处理。提拔官员?先查家底!(图)_网易新闻
提拔官员?先查家底!(图)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分享到:点题  近日,陕西要求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实行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包括本人出国情况,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以及家庭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多项内容。据了解,陕西是全国首个要求新提拔官员进行财产申报的省级地区。记者梳理公开报道发现,目前,全国至少有11个地区公布了对新上任的官员需要申报财产进行了规定。有些地区对于官员不按规定申报明确表示将不予提拔,如申报不实的将被撤职或按照情形给予处理。
  陕西 新提拔官员须申报财产
  据报道,陕西省委办公厅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实行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要求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实行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包括本人出国情况,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等;以及家庭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多项内容。这些是在该省印发的《关于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实行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的意见》中提出的。
  据了解,在干部考察期间,由干部考察组通知考察对象填写《新提拔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表》。考察对象接到干部考察组通知的2日之内,必须如实申报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情况。对不愿申报或不按时申报的,不再作为提拔对象。
  申报对象范围为,确定为省管正、副厅级领导干部和县(市、区)党政正职,以及省直机关正处级领导干部的考察对象。
  申报内容为,申报本人的重大事项,具体包括本人婚姻、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出国情况;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和从业情况。申报本人及其配偶和共同生活子女所属的财产,具体包括房产、车辆、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含股票、期货、基金、债券、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等)。
  同时,要求对申报工作必须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对瞒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一律按违反组织纪律严肃处理,并对申报备案情况实行动态管理,随机抽查核实。
  新提拔的领导干部任期届满、再次提拔或到一定期限,将根据情况被要求对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重新申报。
  全国 多地规定新官报备财产
  事实上,从全国范围看,提拔官员财产申报的地区已不少。根据公开信息查询,发现至少有11个地区已经对新上任的官员需要申报财产进行了规定。以执政党的党内规章、党纪或政纪等规范官员个人财产申报,是独具中国特色的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199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该制度正式确立。
  2009年,根据中央统一部署,省部级和市、县两级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进行集中调整。为了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加强任前监督,中组部于日召开了全国干部监督工作会议,明确要推行考察对象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探索干部选拔任用廉政申报制度。
  在此背景下,从2009年开始,湖南浏阳、浙江慈溪、宁夏银川等多个地区先后实施了新任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制度,都曾引发舆论关注,一度被外界称之为制度破冰或地方探索样本。
  回顾梳理以往官员财产申报地区,陕西是全国首个要求新提拔官员进行财产申报的省级地区。
  9地 从乡科级干部开始
  记者梳理发现,各地对于领导干部需要申报的财产内容都有明细规定。安徽庐江列出申报的8类财产内容:包括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所属的房产、地产(含车位);机动车;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企业、从事个体工商户的情况,5万元以上的银行存款等方面财产。
  除此之外,有的还对拟提拔的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的财产情况进行了要求。比如此次陕西省规定,新提拔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财产、出国(境)等有关事项公开。宁夏银川规定,拟提拔的领导干部需申报本人、配偶、已婚子女的住房和参加集资建房情况;购买和建造营业房情况;个人购买私车情况;个人家庭存款情况等。
  在被申报对象方面,查询到的11个地区的规定中,仅有陕西省和宁夏银川市规定是针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其余9地区的规定中,都是乡科级干部。
  先从基层干部入手
  北京大学廉政中心主任李成言教授接受采访说,我国乡科级干部的数量比较庞大,是我们未来处级、厅级干部的主要储备力量,再加上乡科级干部队伍进行财产申报阻力相对较小,所以不少地方都会选择从基层的乡科级开始。
  李成言认为,“新官新政策、老官老办法”的设想,需要设定一个具体的时间段,要求在这期间内的所有“新官”都必须进行财产申报;这之后,不管“新官”还是“老官”都必须进行财产申报。
  李成言分析说,根据我国现行的干部升迁特点,三年是一个小周期,五年是一个大周期,通过这个周期可以保证所有的在任官员都进行财产申报。这样,通过渐进的方式实现财产申报制的全面实施。
  李成言举例说:一个干部要从副处升为正处,他必须进行财产申报;否则,不管他当前的年龄有多大、岗位是什么,他在这期间内将不能得到升迁,只能仍是副处级。这之后,若他仍不进行财产申报,则将被清除出公务员队伍。
  李成言认为,这个设想与单纯地要求“新官”进行财产申报的想法是不同的。“新官”申报只是一个过程,“老官”的行为仍受现行反腐败体制监管。未来阶段,所有官员都须进行申报,否则视为自动退出公职或由组织予以开除。
  不动产登记平台与
  官员财产申报并轨
  国土资源部正计划将《不动产登记条例》送审稿上报给国务院,不动产信息登记管理基础平台将与官员财产申报信息系统并轨,官员瞒报登记资产信息将被“刹车”,“依法以人查房”已被写进条例,全国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实现互通互享更是“板上钉钉”。
  送审稿具体内容如下:“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依法查询制度。权利人、利害关系人以及取得权利人同意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登记信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纪检监督机关等有权查询与调查、处理案件有关的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查询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国土资源部起草。”
  条例第74条则明确规定:“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不动产登记资料共享单位以及工作人员须对不动产保密。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提供查询服务,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保护的商业机密、个人隐私。”
  条例不仅令官员财产申报信息系统确切化,更与婚姻登记信息等系统“并轨”和“共享”。按照该条例,男女双方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前只要经过双方认可,输入权属人姓名和身份证信息,就可查询其联网城市内所有同一权属人名下的不动产产权变动情况、交易情况和有关价格数据等,可以避免骗婚等行为。
  各地新提拔官员财产申报规定
  浙江平湖
  凡列入提任乡科级领导干部考察对象者,在考察预告期内须如实填写《考察对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申报家庭财产、投资收益、年度个人收入、年度家庭收入等内容,拒绝申报者视作放弃提拔
  2009年7月
  2009年8月
  选拔正科级以上干部,需申报本人家庭成员及从业情况、房产、机动车辆、投资入股情况,配偶、子女私人在国(境)外经商办企业和留学求学等14项内容,如申报不实将被撤职
  重庆江北区
  湖南衡阳
  拟提拔的干部必须报告自己个人及家庭成员的个人信息
  2009年9月
  要求新提拔的处级领导干部必须进行财产申报,内容包括:本人、配偶、已婚子女的住房和参加集资建房情况;购买和建造营业房情况;个人购买私车情况;个人家庭存款情况;房屋出租出售、领办创办企业、产业服务等劳务所得;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共同生活)子女名下投资入股、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企业收入,本人认为需要申报和说明的其他财产或收入情况等
  2010年1月
  宁夏银川
  要求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必须在任职后的一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财产申报。申报范围包括本人、配偶及子女名下的收入、房产和私家车拥有情况,以及出国(境)求学(定居)、经商办企业、入股投资和婚丧操办等12项内容
  2010年4月
  江西黎川
  2010年4月
  该县拟提拔的县管领导干部须在任前公示时公布详细家庭财产情况。对于无故拖延申报、瞒报、漏报、不报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廉政谈话、责令限期整改
  浙江岱山
  新提拔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必须如实填写《个人财产申报表》,并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包括本人及其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所属的国内外动产、不动产。包括房地产、车辆、现金及银行存款、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投资、债权债务以及申报人认为需要申报的其他财产
  2011年4月
  台州临海
  对拟提任科级领导干部财产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将拟提任科级领导干部及家庭有关情况,包括本人、配偶及其子女名下的收入、房产、私家车等拥有情况全部纳入公示范围
  2011年5月
  安徽青阳
  申报内容: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所属的房产、地产(含车位);机动车;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企业、从事个体工商户的情况;有价证券(股票、基金、债券等金融产品)及其他投资性资产;5万元以上的银行存款;债券;债务及其他非工资性收入;需要申报的其他财产
  2011年8月
  安徽庐江
  淮安市、县两级拟提拔乡(科)级以上干部全部实行财产申报公示。公示内容记入干部廉政信用档案,不申报或隐瞒重大财产的拟任干部将被取消任职资格
  2012年7月
  江苏淮安
  部分国家
  官员财产
  公示制度
  俄罗斯
  2009年4月,梅德韦杰夫、普京、俄副总理和11位部长公开个人收入及家庭财产情况。梅德韦杰夫2010年和2012年先后签署两份《国家反腐败计划》,加强了对政府工作人员收入和财产的监控,并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日,普京批准了《年反腐败国家计划》。
  早在1766年,瑞典人民就已经能够查看公务人员的纳税记录了。上至首相下至普通的政府工作人员,瑞典的财产申报和公示制度覆盖面极广。到20世纪80年代后期,这一被戏称为“阳光法案”的机制被其他许多国家所效仿。
  1883年,英国议会制定《净化选举防止腐败法》,将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在上议院和下议院,英国都颁布过《议会成员行为守则》,并分别从两个方面进行财产的申报和公示。其中,对外公开的财产登记包括官员他处任职情况、获取的赞助、财产、股份和其他与议会成员身份相关的收益。配偶、子女和父母的相关收益也必须进行登记。不对外公开的财产申报需要接受议会的辩论质询。
  美国国会1978年颁布《政府道德法》,要求总统、副总统、国会成员、联邦法官、总统委派官员和其他收入超过一定数额的公务员每年公开个人财产。地方政府随后出台相关财务公开法律。2006年的《行政部门人员财务公开报告》具体细化了财务上报和公开内容。官员要上报财产的性质、来源、个人收入、礼物、赔偿金、资产、债务以及地产和有价证券的交易情况等。财产公开对象还包括公务员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干部财产申报制度 千呼万唤定出来
  十八大以后,我国进入大力反腐模式,“苍蝇”和“老虎”一起打,查处和惩治了一大批贪官、裸官,肃清了党风政风,取得了巨大成效。但我们也要看到,现阶段反腐成绩,多为中央纪委巡视或群众举报后,再在各级纪委推动下进行取得的。这种反腐模式,虽取得了一定实效,但不是预防和根除腐败的长久之计。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西方法治社会的“反腐良方”、“反腐利器”,在世界范围内显示出了有效制约和预防腐败的优势。尽管部分地方政府不断积极进行干部财产申报制度试点,但从实际效果来看,这些试点往往难以真正持久和深入地开展下来,其重要原因即在于我国尚未形成专门的反腐败法律法规,改革“于法无据”。法制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只有将财产申报公示制度以法律法规固定下来,明确财产申报公示的目的、原则、范围、形式、具体程序、法律责任和监督等方面的内容,才能使干部财产申报制度这把“达摩克利斯之剑”永远悬在官员头上,遏制腐败之势。
  可以预见,不论是在财产申报制度相关立法,还是在相关制度实际落实,一定会遇到不少阻力。但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中央反腐的坚强决心下,在民意的强大支持下,千呼万唤的干部财产申报制度一定会出来。
  (本版稿件据新华社、人民网)
本文来源:西安日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加载更多新闻
热门产品:   
:        
:         
热门影院:
阅读下一篇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北青报:新官财产申报也要引入社会监督
&&&&来源:&&&&
&&&&&&字号
原标题:新官财产申报也要引入社会监督
  陕西省将申报目标集中在新提拔领导干部身上,并在干部考察这一比较特殊的时段里,把“新人”的个人事项和家庭财产放在聚光灯下。新规尽管创新性欠缺,但针对性却比较强,如果严格执行,其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作用还是值得期待的。
  陕西省委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实行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的意见》的通知,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实行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涉及内容包括本人出国情况,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家庭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一种防止官员贪污腐败的措施。该制度在世界多个国家的成功实践证明,官员财产申报是反腐倡廉重要的制度性保障之一,因此这项制度也被称为“阳光法案”。1994年,我国将《财产申报法》正式列入立法规划。1995年,我国出台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2006年8月,中央将《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作为重要的党内法规颁布实施。2010年7月,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的规定得到进一步完善,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被纳入报告内容。
  此次陕西省针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出台的新规,显然与我国反腐倡廉的大环境有直接关联。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不久,广东、广西等地即着手开展新提任官员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陕西省有关通知规定的申报对象范围为:确定为省管正、副厅级领导干部和县(市、区)党政正职,以及省直机关正处级领导干部的考察对象。与此前广东、广西等地新规的主要区别是,陕西省新规在全省范围实行,而不只是局部试点。
  但是,陕西省新规迈出的这一步,有“领先”之长,也有“保守”之短。说其“领先”,因为其适用范围较广,覆盖全省。说其“保守”,因为广东、广西推行的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虽是局部试点,但新领导除了申报还要公开。在此次陕西省有关通知中规定,干部考察期间,考察对象必须如实申报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情况,但没有要求新任领导的有关事项同时对社会公开。
  其实,结合我国领导干部申报制度的实际情况看,陕西省看似“保守”的新规,还是有其积极作用和针对性的。现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是2010年发布的,几年来的执行效果并不明显。规定中明确了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领导干部范围、报告事项内容,以及不按规定报告的处理措施等。但在执行中,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普遍比较“随意”,报告的内容不全、不实,申报信息不仅“缺斤短两”甚至存在虚假信息。在浙江省某县,当地纪委对14项报告内容进行核实时发现,37名抽查对象中有11人的申报信息存在遗漏。
  此次陕西省将申报目标集中在新提拔领导干部身上,并在干部考察这一比较特殊的时段里,把“新人”的个人事项和家庭财产放在聚光灯下。陕西省的新规完全是在我国现有政策的框架下运行的,其创新性欠缺,但针对性却比较强,如果严格执行,其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作用还是值得期待的。
  各地方各部门在推进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方面,做出的各种努力和实践,最终将使社会风气不断得到净化,使我国反腐倡廉建设取得质的飞跃。目前全国县处级以上干部有几十万,厅局级也有几万人,如此庞大的群体仅仅依靠内部监督显然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建立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引入公众力量进行强有力的社会监督。当有关申报制度在我国从试点走向全面建立后,以权谋私、向海外转移财产、“裸官”等各种丑恶现象,也有望得到根本遏制。
(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善意回帖,理性发言!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
恭喜你,发表成功!
请牢记你的用户名:,密码:,立即进入修改密码。
s后自动返回
5s后自动返回
恭喜你,发表成功!
5s后自动返回
最新评论热门评论
观点集粹|精彩博客
24小时排行&|&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by www.peopl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by www.peopl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那种级别需要申报个人财产?_百度知道
那种级别需要申报个人财产?
那种级别需要申报个人财产?
我有更好的答案
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内容对需要申报个人财产的官员级别做了规定: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中县处级副职以上(含县处级副职,下同)的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副职以上的干部;大型、特大型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和中型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
理财规划师
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内容对需要申报个人财产的官员级别做了规定: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中县处级副职以上(含县处级副职,下同)的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副职以上的干部;大型、特大型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和中型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关于修订《离退休老干部及退休厅级干部特殊情况用车的具体建议》的通知
&&&走进农科院
关于修订《离退休老干部及退休厅级干部特殊情况用车的具体建议》的通知
根据中共中央近期颁布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六项禁令》、黑政事发(1988)24号文件具体规定,及省财政厅和省审计厅对我院检查时对用车的具体要求,并对省直机关和大专院校17个单位进行调研后,为了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省财政厅和省审计厅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部门预算,严格按经费科目列支,严格控制经费开支,杜绝公车私用。现将《离退休老干部及退休厅级干部特殊情况用车的具体建议》进行修订。
&&& 一、 离退休副厅级以上干部特殊情况用车
&&& 1、离退休副厅级以上干部本人看病、住院、出院时,可以申请用车。
&&& 2、离退休副厅级以上干部本人用车,也可由其家人代为向离退休职工工作处提出用车申请,并说明用车时间、所去医院。由工作处登记、填写用车单,向院办公室 车队申请安排用车,事后需附就诊手册或诊断书。
&&& 3、特殊情况急诊时,可以打出租车,报账时需附急诊证明。
&&& 4、不在院内居住的市内离退休副厅级以上干部看病、住院(仅在住院、出院时),可以打出租车,报账时需附上就诊手册或诊断书。
&&& 5、其他用车费用自理,不再凭据向财务单位报销市内交通费。
&&& 二、离休处级以下干部用车
&&& 1、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已发定额包干费的处级以下离休干部的一切用车(包括开会、学习、看病、参观、听报告、参加晚会等用车)一律自费,不再凭据向财务单位报销市内交通费。
&&& 2、为了照顾离休处级以下干部,特殊情况急诊时,可以打出租车,报账时需附急诊证明。
&&& 三、本规定自日开始执行。2005年所发《关于离休老干部及退休厅级干部特殊情况用车的具体建议》同时废止。
&&& 四、本规定解释权归院离退休职工工作处。
&&&&&&&&&&&&&&&&&&&&&&&&&&&&&&&&&&&&&&&&&&&&&&&&&&&&&&&&&&&&&&&&&&&&&&&&&&&&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
&&&&&&&&&&&&&&&&&&&&&&&&&&&&&&&&&&&&&&&&&&&&&&&&&&&&&&&&&&&&&&&&&&&&&&&&&&&&& 离退休职工工作处
&&&&&&&&&&&&&&&&&&&&&&&&&&&&&&&&&&&&&&&&&&&&&&&&&&&&&&&&&&&&&&&&&&&&&&&&&&&&&&&日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备案序号:黑ICP备号
技术支持:农业科学院信息中心}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离退休干部工作总结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