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的员工公司能随意调离外地工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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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对企业的影响。
我在网上查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信息。
“这种合同对用人单位来说,有利于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带来的损失;对于劳动者来说,也有利于实现职业稳定。”
对后面的还好理解,确实是有利于劳动者实现职业的稳定,可是前一条说是“可以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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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企业成本的影响
首先是增加企业的交易成本和生产成本,拖累企业绩效。一般说来,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和企业的发展,企业不一定能够保证所雇佣的员工总是最合适的。无固定期限合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的解约成本、工资成本以及员工管理成本。
第一、 会增加企业的解约成本
从收益与成本的关系来分析:第一种情况:净收益=重新雇佣员工所增加的收益—成本(解约成本+招聘成本+培训成本),则企业就会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招聘新员工而辞退老员工。而且,净收益越大,企业越能通过招新员工辞退老员工来提升生产经营效率。第二种情况:净收益=重新雇佣员工所增加的收益—成本(解约成本+招聘成本+培训成本),企业就只得留用原来的员工。
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用工终止日期,容易导致用工机制僵化,虽然法律规定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那些法定缘由发生的概率都不高。用人单位虽然可以和劳动者协商解除合同,但此时需要取得劳动者同意,并且现实中企业的付出远远超过法定标准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用人单位选择单方解除,又容易引起法律纠纷,并且容易被认定为非法解除而败诉。2此时劳动者可选择恢复劳动关系或者要求企业按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这样解约成本无形会提高。
第二、会增大企业的工资成本。短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企业可以解雇原来的员工再招聘低工资的新员工,这样就可以大大降低劳动力成本。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会造成劳动者工龄无限延长,而劳动者工资收入中的多个项目都和工龄挂钩,工龄越长,企业对员工付出的成本就越高。况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一般福利待遇比较高,企业的用工成本会不断攀升;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容易导致“终身制”、“铁饭碗”。员工不思进取,流动性差,缺乏活力,缺乏创新精神,从而企业面对激烈的竞争会毫无抵抗之力。
第三、会增大企业的员工管理成本。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不能随便解聘,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员工的危机感及责任感,企业要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并进行有效的管理,必须重新塑造良好的企业文化以培养员工的忠诚感和归属感,重新设计绩效考核机制以更好地衡量员工的价值,重新设计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机制以更好地激励员工等,这些都会增加员工的管理成本。
再次,当员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十年,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就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假如某个技术性员工从18岁到28岁时在一个企业连续工作满十年,那么企业必须与他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不出现法律规定那些严格的解除条件,企业也不愿因非法解除而承担过重的负担的话,那么该员工可以在该企业一直工作,假使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不断进步,该员工所掌握的技术不能满足技术的需要,那么企业为了提高效率,不得不对员工进行培训了,企业无形又增加了一笔开支。这样一来,企业的成本远大于重新招聘那些已掌握新技术的新员工。
最后,强制性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仅会影响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增加企业的解约成本等交易成本,而且,在当下的中国还会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进而加大企业吐故纳新的难度,妨碍甚至损害企业效率提升和企业的发展。企业可以将增加的成本对劳动者进行一定程度的转嫁。根据深圳市的“打工者职业安全健康中心”对新《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劳工权益的调查,近期企业的外部经营成本上升较多,企业就用各种手段转嫁经营成本,主要表现在:降低薪资待遇(占23.8 %) ,增加伙食、住宿费(占22.2 %) ,增多罚款项目(占22.3 %)。作为劳动力价格的工资,是由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决定的。
采纳率:91%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员工来讲并不是铁饭碗。但是这样能增加员工对企业的忠诚感以下是我个人的理解,如果有不对的,企业归属感。我们用考核的结果来说话,这对企业是有好处的。就算员工告到劳动局也是不用支付什么费用的。因为我们有充足的证据来证明企业做的是对的、对于关键岗位的流失的问题。我个人觉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关键岗位流失不起多大作用。因为现在新生的企业很多。比如我在深圳。回答完毕,希望继续沟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企业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如果员工做错了事情,但是公司没有制度规定不能这样做,就不能炒掉员工。如果公司的制度是十分完善的,则可以拿制度来说话,这样劳动局也承认企业是正确的。比如,员工在上班时间学习英语。如果公司没有规定说上班时间不能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时候,公司就不能以员工违反公司纪律而被处罚的。3、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系统。如果公司有完善的考核系统,那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企业的影响几乎是没有的,现在非常缺高级职业经理人。如果一个企业的职业经理人离职了,对企业的伤害是巨大的。这样还是会造成流失的。员工离职有很多方面的原因。4。但是这个法律所能保护的,但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这个约束力不大,因为别的企业会用更高的工资来挖人,如薪酬福利,其实还是微乎其微的,行业发展状态,企业文化建设等,而劳动合同在这里所占的比例是微乎其微的。所以不是很同意这个观点。5、至于主动权在谁手里,我个人觉得还是在企业手里,因为劳动法就是因为企业的主动权太多了,才出来的这么一个法律来保护员工的,请指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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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一个企业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的话,对企业是有很重要影响的。新来的成员需要时间来适应环境,无形中增加了企业运营的成本。至于合同的其他方面我记得不是很清,但是签订了这种合同,对企业有一定约束力。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员工。双方解约的话尽量协商解约。而且如果频繁的更换的话,所以频繁的更换不利于企业的稳定。总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国际上的一种大趋势,无论是企业还是员工都要努力去学习,需要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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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辞退员工怎么办?
据说新劳动法规定: 请问目前的经济补偿标准是多少?
或者用人单位不可以辞退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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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那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2、裁员、女职工等,可以按规定不得辞退。第四十一条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冷饮店运营总监
只有劳动合同条例,但还没生效.单位要辞,还是能辞的,但是要给赔偿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没有新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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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有什么风险?有哪些措施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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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企业的利弊(一)好处:  1、企业留人的一种方式,表示企业对员工的忠诚度和能力的肯定。  2、对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利于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带来的损失。(二)弊端:  1、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意味着企业在未来任何时间解除或终止合同,都面临给予员工补偿。  2、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员工的流动性。三、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利弊  1、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来说是一种保护,让劳动者拥有更加稳定的工作环境,所以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风险。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之间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四、企业要想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考虑采取如下一些办法:1、变更劳动合同签订主体。法定代表人可以成立两个及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看准人才后与A公司签订2-3年劳动合同,A公司合同期满后,由B公司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2-3年。2、评估工作已近10年的员工。如认为工作近10年员工能力突出,业绩不菲,值得留用,则续签合同留用。工作能力和业绩平庸,对企业无关紧要,不值得留用,则应在满10年以前,以适当方式辞退。3、订立合同选择合理期限。首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期限2-4年,合同期满前,应对其能力、业绩进行评估,慎重决定是否续签合同,避免二次合同期满后的无固定。如果值得续签,二次合同期限应当尽量长一些。4、引导员工力主订立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书面形式征询劳动者订立何种形式劳动合同,促其自愿坚持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保存员工力主之证据,防其反悔主张双倍工资。5、适当运用合同变更规定。只要协商一致,固定可以变为无固定,无固定可以变为固定。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条件、违约责任等,均可在企业发生困难时协商一致变更。6、改为劳务派遣用工。劳动合同期满前告知劳动者,在岗位、职务、工作内容、劳动报酬不变情况下,改为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有特殊贡献者事后还可以再收回来。7、建立无固定管理机制。(1)将劳动合同期限与工作岗位期限分别设置,便于工作岗位期满合理调整其工作岗位。(2)将劳动报酬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降低前者,提高后者,避免消极怠工。(3)建立激励奋进机制,促进员工持续攀登一个又一个新台阶,最大限度展示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他们自然会自动加班加点拼搏,企业无需支付自愿加班加点费用。(4)充实完善绩效考核机制,严格按季度、半年、年度考核,为企业辞退不胜任工作员工提供确凿证据。(5)某些用人单位也可以采用人事工作外包,达到省心、省力、省钱效果。(6)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不是“铁饭碗、铁交椅”,只要符合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照样可以解除。
不是法定原因,或者公司规章制度南京郭逸成律师解答:
在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上会有阻力。建议完善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的行为进行严格分类,可以保障公司的权益,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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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没没请 主体啊
不是个人的风险是企业的风险。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是为了更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立法基础是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企业的风险就是开除员工的成本更高了,要预防的话
只能是第一个固定期限的合同满后 不续签 再用劳务派遣用工的方式把同一名员工招进来
风险是你的发展可能受限制措施预防是:努力学习,积极寻找前进的方向
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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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合同能随意调岗吗?
你好,我在单位工作了14年,签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因在本岗位与新调来的经理有分歧,为避免冲突跟经理提出调个岗位,因之前从事的是售后电话中心工作,提出调的岗位也是从事内勤工作。经理把接替我的人都安排好了,也不告诉我,之后也不告诉我将调到哪个岗位,就强迫我交接。调去的岗位是销售方面的,但没过几天公司的老总也换人了,新老总要把那个部门取消,让那个部门的人要么选择主动辞职,要么去商场当直销员。我想咨询的是:我能拒绝去商场吗?如果单位强迫我去,我提出辞职能得到什么补偿?因为之前的单位也差我一年多的没有交,要是辞职的话,能要求补齐吗?
公众采纳地区:湖北-武汉咨询电话:15107***帮助网友:14454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0 人 你好,协商不成,申请仲裁。
第一、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同时,可以据此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第二、如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长可要求2年的双倍工资。
第三、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如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的。
第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第六、如果公司克扣工资,还应足额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如何取证和操作,建议到律所由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如需进一步了解或咨询,欢迎随时与我联系 10:18
律师回答地区:湖北-武汉咨询电话:帮助网友:2929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你好,这属于合同的变更,需要协商,你可以拒绝。辞职要求经济补偿金,补缴社保。
详细情况来电咨询。 22:58 23:33华律网用户辞职的补偿金,是按实际拿到手的平均工资,还是按照单位定的岗位工资算啊?单位是不能强迫我去我不愿意去的岗位的对吗? 06:51补偿金是你离职前12个月的劳动报酬的平均收入为准,单位无权利强迫你去新的岗位。地区:湖北-武汉咨询电话:帮助网友:57194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1 人不可以单方面调岗,你可以要求按照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 09:29地区:湖北-武汉咨询电话:帮助网友:40732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6 人自己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以前的社保问题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恐怕很难追回/ 14:05地区:湖北-武汉咨询电话:帮助网友:5428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你好!就你介绍的情况,如果你主动离职,只能要求对方补缴未缴纳的社保,不能要求其他赔偿,如果是对方辞退的,可以要求对方予以赔偿。 22:31地区:湖北-武汉咨询电话:帮助网友:39286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11 人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
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
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出入证等材料及相应复印件?A4型纸?。
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申请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尽可能提交。 10:51地区:湖北-恩施咨询电话:18602***帮助网友:6290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要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关于工种的约定,原则上是不能随意调整工作岗位的。若单位要强制调动,你可以选择辞职,但要以没有给你补交社保为由辞职。这样,你可领取失业的金和经济补偿金。 09:27地区:湖北-武汉咨询电话:13797***帮助网友:5282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你可拒绝去商场,最好不要自己辞职,这样没经济补偿的。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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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能随便解除正式员工的合同吗?
我是一家大型国企正式在编员工,签得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能随便解除合同吗?企业在什么样得情况下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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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05;企业不可以随意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解除劳动合同,须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须具有《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相应条件,否则须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 同时,《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企定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企业随便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辞退,需要承担不利法律后果: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和47条支付双倍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百度法律行家
40、46、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可以在1年内申请免费的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详细咨询可以联系我: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相关法律依据,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第39;2当然不可以!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你)分以下三种情况、47、87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劳动合同法》,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可以要求代通知金,N+1;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仍需裁减人员的,否则属于违法辞退,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和47条支付双倍赔偿金,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2,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企业转产: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其中第39条的解除不需要支付补偿金,其他在解除的同时需要按照第47条支付劳动者补偿金,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1、企业不能随便解除合同、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者严重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不能,只有在员工违反了劳动法规定的或者是合同规定的相关条款企业才能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否则要是企业单方面解除的话要做出相应的补偿
1、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要有法定理由,否则属于违法解除。2、仅供参考。
企业不能随便解除合同吗。企业在下情况下才能解除劳动合同:个人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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