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孩子可以上学吗的孩子入学条件

重磅利好!在京租公租房可落户 非京籍子女可就近入学|落户|承租人|住房_新浪财经_新浪网
17日,北京市住建委、市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监管平台的建设、租购同权、承租人利益维护等,进行了详细规范。根据《通知》,北京市住建委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开放、共享原则,组织建立住房租赁监管平台。设立监管平台,也被认为是此规定的一项亮点。公租房可落户 非京籍子女可就近入学根据该征求意见稿,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承租公租房和直管公房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据《21世纪经济报道》,对于北京集体户口拥有者,这被认为是一项重大利好。也即,集体户口可落户至公租房。在义务教育入学方面,《通知》明确,承租人为非北京市户籍家庭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和其他证明文件,依法申请办理其适龄子女在出租住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手续。承租人为北京市户籍无房家庭,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具体办法由各区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北京是继广州之后,又一个提出“租房人子女可就近入学”的城市,但都有前提条件。7月17日,广州市政府正式发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方案》明确,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意见稿还说了点啥1. 集体户口租公租房可以落户。“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和直管公房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2. 义务教育入学。“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承租人为非本市户籍家庭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以及北京市关于非京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具体规定,依法申请办理其适龄子女在出租住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手续。”3. 租房合同期内不许随意涨租金。“租赁当事人应当根据出租住房所在区域市场租金水平合理约定租金,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4. 租金最好按月收取。“出租人应当按月收取租金。承租人要求按季、年收取租金的,出租人可以按季、年收取租金。”5. 合同终止后3个工作日内房主就应退回押金。“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终止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租人应将押金退还承租人。”6. 出租期间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方式驱逐承租人,未经承租人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出租住房。房东在租赁期间出售住房的,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租赁期间房屋若买卖继承赠与,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7. 打击二房东。“租户不得擅自转租、合租。”8. 鼓励签订长期住房租赁合同。“当事人签订3年以上住房租赁合同且实际履行的,可以获得相关政策支持。”公租房住户子女入学咨询_重庆市政府公开信箱
重庆市教委公开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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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来信内容:
公租房住户子女入学咨询
市人民政府:
我是渝北空港乐园公租房住户。我是河南户口,爱人是重庆万州户口。去年申请了一套公租房,由于马上孩子要上户口,牵扯到后面的上学问题。现向政府咨询以下问题:
1、公租房住户子女能否就读小区幼儿园?
2、幼儿园结束后,小学、初中、高中入学政策是什么?
3、如果子女户口上在了外省,能否顺利在重庆参加高考?能否取得重庆学籍,是否有什么条件?
盼回复,谢谢!
办理单位:
渝北区教委
办理结果:
来信人:
您好!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渝北区政府立即责成渝北区教委对此进行答复,现将情况答复如下:
《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渝教基〔2014〕76号)第九条明确规定: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划片就近入学实行“三对口”原则。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和实际居住地一致。
幼儿园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时不划分片区入园,对幼儿户口无要求,由幼儿园根据国家要求自主进行招生。
按照《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关于木耳公租房承租户子女入学办法》,您需持以下资料到对口的学校进行登记和审核:1.承租人须提供木耳公租房正式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2.承租人本人及其子女户口簿原件、复印件;3.入读小学一年级的学生须提供《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原件、复印件;4.入读初中年级的学生须提供小学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木耳公租房对口小学:渝北区立人小学,地址:空港乐园民意路5号,党政办联系电话:;联系人:尹老师。
木耳公租房对口中学:渝北区渝汉中学,地址:渝北区木耳镇下场口,招生办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老师。
高考政策请咨询招生考试中心,联系电话:。
回复时间:
ICP备案编号:渝ICP备号公租房小孩入学_重庆市政府公开信箱
重庆市教委公开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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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来信内容:
公租房小孩入学
重庆市教委,您好!
我在沙坪坝陈家桥学府悦园申请了公租房。因为小孩在老家读书,家里老人年事已高,无法照顾小孩,所以想将小孩转来读书。但申请公租房时说小孩不在主城区读书的不能做为共同申请人,那我的小孩还能转来读书吗?如果可以,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单位:
沙坪坝区教委
办理结果:
渝教育信箱[号中所提关于“学府悦园公租房承租户子女小学转学咨询事宜”一事已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沙坪坝区学府悦园小学是学府悦园公租房项目的配套小学。针对承租户无本区户口、无房产证等实际情况,按市区教委相关招生政策要求,就读学府悦园公租房配套小学的条件如下:1.学校的招生范围是学府悦园公租房租赁户的子女,租赁户及其子女均应是学府悦园公租房的共同承租人;2.学生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应在沙坪坝区就业,来校登记时须出示在沙坪坝区就业的用工合同(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3.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的实际居住地与所申请的公租房地址应当一致。
转学原则上是每年秋季进行。家长可6月自行联系学府悦园小学,学府悦园小学根据相关政策办理学生转学工作。
如有关于小学转学的其它事宜,可来电咨询沙区教委初教科:。
(区教委工作人员已于日11:17电话回复。)
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回复时间:
ICP备案编号:渝ICP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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