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历史遗留问题无证房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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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自律与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
作者:黄喜珍 &&&&作者单位:430300 湖北武汉,武汉市黄陂区人民医院肿瘤科
【关键词】& 现状;举证责任倒置;常见法律问题;缺陷;建议
 随着社会的进步、法制建设不断完善,人们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也不断增强,护理行为中法律纠纷的发生也呈现上升趋势。相比之下,一线护士所掌握的法律知识却相对浅薄,护理人员对患者实施护理的过程中,存在着许多潜在的法律问题。尤其是在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责任举证倒置,这就要求护士在平时的护理工作中加强法律和服务意识,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规范护理行为,预防护理纠纷的发生。同时也要学会用法律维护患者的利益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以确保护理的安全性。据日《法制日报》有关报道中的统计显示,全国医疗纠纷1994年为6286起,而1999年第一到第三季度就有12088起,递增幅度之大令人震惊。医疗纠纷的处理也因此而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本文首先介绍护士风险意识与法律防范意识的现状以及护理工作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并且分析了相关原因。然后,介绍了&举证责任倒置&的相关内容,接下来对于当下护理风险意识不强,护理安全管理不完善等问题,结合实际分析了各种缺陷的原因,主要包括传统的护理习惯致自我保护意识缺乏、护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忽视患者权益和护患之间缺乏沟通这三个方面。最后,总结以上问题及原因,本文提出了两个方面的对策:加强护士素质修养,增强法制意识和提高工作能力,强化管理,防范护理纠纷。
  1护士自律与法律意识现状
  一份对综合医院的264名临床护士在工作中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现状的调查报告中结果显示:有68.2%的护士偶尔或经常在日常护理行为中执行口头医嘱;有54.5%的护士偶尔或经常在医生迟写、漏写、停写、改写医嘱时,仍然执行之前的医嘱或未请医生补开医嘱;有25.7%的护士偶尔或经常不能在护理操作失败时诚恳地向患者道歉;有59.1%的护士偶尔或经常涂改、不敢要求修改护理记录;有24.2%的护士偶尔或经常不能做到在患者拒绝治疗时如实记录下来。
  2举证责任倒置
  2.1举证责任倒置的概念 举证责任倒置源于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在这一则司法解释的第四条第一款第八项中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程的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2.2目前患者与护理人员的法律观念差异
  2.2.1从患者的角度看首先,随着法制建设的发展,人们法律知识不断普及,患者维护个人权益的观念越来越强。根据《宪法》和《民法通则》,公民在患病时应该享有知情权和隐私权。知情权是指公民应该享有了解与自己利益相关情况的权利,在求医过程中患者十分重视这一权益,他们对自己的病情、检查、用药、治疗等都希望了解得一清二楚,一旦发现有未经同意而进行的医疗措施时就会投诉从而引发纠纷。另外,由于社会上对保护消费者权益活动的普遍开展,使患者利用法律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的思想也日趋成熟。例如,有的患者在住院过程中,不仅要每日清单,而且出院后还要求复印医嘱,以便一一与清单核对,若发现有疑问便询问护士,护士如果答不出来,那么纠纷就会随之发生。
  2.2.2从护理人员的角度看护理人员显然对频繁发生的医疗纠纷存在明显的不适应现象。其思想观念、护理行为没有因为当前社会对医疗质量、医疗服务等期望的提升而转变。
  3护理中常见的法律问题
  3.1患者方面的问题
  3.1.1主观因素主要是患者自身的原因,由于受到单位、家庭、社会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患者不能积极主动地配合治疗与护理,使治疗护理不能正常进行。比如有些患者擅自离开医院,医护人员不能及时发现病情变化,或者是有些家属的陪护不恰当,导致患者在住院期间发生意外等情况而引发纠纷。
  3.1.2客观因素当前医疗水平与人民群众的心理预期及客观要求存在差异。患者及家属怀着焦急而迫切的心情来到医院,就是希望能把病治好,尽早解除痛苦,希望医护人员医术高超,药到病除。但是由于现代医学发展的局限,对某些疾病还缺乏有效的治疗措施,造成患者及家属的不理解,另外患者对医疗费用的问题相当敏感,当医疗费用的增长同患者的经济承受能力之间产生矛盾,就极易导致法律问题的发生。
  3.2护理技能的问题一方面,存在着护士从护理院校学习期间技能掌握的不够熟练,或者是实践动手操作能力不够强;另一方面从具体的临床实例来讲,比如说护士对患者病情的变化判断不准确导致护理错误,贻误治疗机会;或者护士面对紧急情况时,由于心理紧张、不够熟练护理操作从而引起患者家属的不满进而产生矛盾引发法律纠纷。
  4护理问题的缺陷分析
  4.1传统的护理习惯致自我保护意识缺乏长期以来的护理传统使护理人员处于医疗服务的主导地位,因此在实践中,更多地考虑如何尽快消除患者的病痛,而忽视了潜在的法律问题,对一些可能引发护理纠纷的情况认识不足。例如护士为患者解决了一个又一个护理问题,但由于工作繁忙,忽略了记录或进行回忆式记录,出现&大概&、&可能&的情况。当发生医疗纠纷时,提供不出真实有力的证据,有的甚至是护理管理者为了应付考核,要求护士重新抄写护理记录,以至于破坏了记录的原始性和真实性。这些现象不仅反映了一些护理人员责任意识差,更重要的是对由违规行为引起的法律后果缺乏充分的认识,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
  4.2护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忽视患者权益当下各种护理院校并未系统地开展有关护理与法律的相关课程,而且&举证责任倒置&的责任承担方式目前也还在不断完善的阶段,很多护理人员对法律知识非常欠缺,并且不论是医院还是各护理院校似乎都并没有对此形成清楚和深刻的认识。有时候即便是工作中发生的一些不经意的小问题也往往隐含了法律问题,如果护士对护理工作缺乏足够的认识,无意中在工作时侵犯了患者的权利,这就有可能成为患者起诉的理由,比如护理记录不及时、不完整,未按医院要求准确记录就诊时间或者死亡时间,药品没有及时补登记等,此时如果出现了法律纠纷,医院就会非常被动。
  4.3护患之间缺乏沟通 由于不同的患者存在着不同的个体性特征,所以医院在提供服务时很难满足所有患者及家属的要求。比如说探视、陪同有时间限制的相关制度规定,传染病房有消毒隔离的制度规定,病区的整体管理也有相关的规定,这些都会给患者及家属造成约束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给他们带来不便,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护理人员缺乏有效的疏导方法,往往会引起很多误会而产生纠纷。
  5关于加强护理法律与法务意识的建议
  5.1加强护士素质修养,增强法制意识
  5.1.1增强服务与风险意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护理工作要有&把病人当亲人&的服务意识。据了解,目前护患纠纷大部分是由于护理人员的服务不够到位或者态度不够好,而因为技术原因所引起的矛盾反而较少,尤其是刚刚上岗、护理经验不足的护理人员,应该由经验丰富的护士带领、教导,传授亲身经验,并讲解良好的服务态度在护理工作中的重要性,使护士从思想上、观念上和行动上做到处处为患者着想。
  5.1.2强化法制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护理人员是医疗服务队伍中的主要力量,在实践中,护士要考虑的更多是如何尽快解决病痛,而忽视了潜在的法律问题,尤其是面对举证责任倒置的要求,医疗过程中极易发生医护矛盾。这就要求护理人员具有强烈的法律意识,并且要不断地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并且运用于日常工作中。
  5.2提高工作能力,强化管理,防范护理纠纷
  5.2.1加强护理人员学习培训,提高自身化解风险能力回顾以往的种种护患纠纷,除了由于护理人员的服务意识差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护理人员专业素质差,相关知识匮乏。护理工作不仅是服务性的工作,更是技术性的工作,如果护理能力低,即便服务态度好也难以完成各种复杂琐碎的工作。医院应该不定期的组织人员,通过专题讲座、内部交流、外出考察等多种途径进行有计划地学习,并进行专业考核,禁止无证上岗。
  5.2.2加强管理,优化硬件设施严格执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各种规定,要求护理人员要定期检查和维护理疗设备、更新药物,使各种医疗器械处于完好的备用状态。医院管理人员要不定期对各个科室护理工作的实效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违规、违法的情况要及时处理,而对于表现优秀的科室予以表彰,并组织大家学习其经验。另外对于不能继续使用的医疗设备要及时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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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商局关于2011年度全省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考评自评情况的报告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2011年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考评工作的实施意见》(工商个字〔2012〕5号)要求,我局会同省综治办认真部署开展福建省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考评工作,严格对照考评标准,全面检查全省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和成绩,确保2011年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年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综治办关于印发2011年设区市党政领导综治责任书落实情况考核评比实施细则的通知》(闽综治办〔2011〕2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研究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2011〕7号,以下简称“7号文”)精神,大胆牵头,认真履职,会同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扎实抓好2011年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深入开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有效地遏制了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安定稳定,为福建省跨越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了工商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省委常委、秘书长叶双瑜对开展查处无证无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会战”工作总结作出批示,充分肯定“这次专项行动组织得力,配合密切,成效明显。”倪岳峰副省长批示:“工作很有成效。持续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就保障了合法市场主体的权益,促进了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省委办公厅《八闽快讯》2011年第751期专刊刊发了我省创新基层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内部情况通报》2011第36期专刊刊发了我省2010年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情况总结。我局在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工作会议上作了《以无照综合治理考评为契机,推进查处无照经营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典型发言,在文化部、工商总局联合召开的加强网吧监管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我省安溪县政府领导在部分省市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座谈会上作《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综合治理,扎实有效推进安溪县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的典型经验发言。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运行和考评制度   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机制的通知》(闽政文〔2007〕5号,以下简称“5号文”)和“7号文”,我省进一步完善了由省政府领导召集、23个成员单位领导组成的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省工商局),专管机构设在省工商局企业监督管理处,充实并抽调人员专职负责省无照办日常具体工作。我省在各市、县、区已全部建立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制度和专管机构。在此基础上,我省将联席会议机制向乡镇一级延伸。泉州市在全部(共16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龙岩市在88个乡镇建立了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健全运行机制。2007年,省政府制定了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地方性文件,专门进行部署。《福建省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已列入省政府规章预备项目。按照“5号文”、“7号文”、《福建省企业监督管理信息抄告管理暂行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联络员工作制度的通知》(闽查无证照联〔2011〕11号)等要求,我省建立了信息通报、案件移送、挂牌督办、责任追究、奖励表彰、属地管理、定期会议等制度。每年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会议。2011年全省各市、县、区召开545场专题会议、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鼓励先进,评先评优。表彰66个单位为创建“零无照经营一条街”工作先进单位、69名同志为先进个人;66个单位为全省工商系统查处取缔“黑网吧”工作先进集体,71位同志为先进个人。为确保机制作用的发挥,我省积极探索效能督察的做法。厦门市效能办主动介入,强化对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行动的督查指导。泉州市政府对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进行定期效能督查,并纳入绩效考评,完善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机制,明确了乡镇政府的属地监管责任,推行政府挂牌督办、效能督察、政企协作制度等,村(居)委会根据市政府通知要求对本村(社区)经营户进行排查。莆田、三明、南平等市都推行社区(村民委员会)与工商所联动综合治理无证无照经营,机制向基层一线延伸。省经贸委出台经贸系统查处无证经营抄告办法。建立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经费保障机制,2011年列入200万元为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经费专项经费;9个设区市本级政府共拨付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专项经费119万元。   落实综治考评意见。我省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纳入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在综治工作年度考核中占0.5分,省委综治办、省无照办赴省内各地早调研、早部署、早指导,制定了《2011年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考评工作实施意见》(闽查无证照联〔2011〕17号)即检查考核实施细则,根据《关于开展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考评的通知》(闽查无证照联〔2011〕18号),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15个厅局、5个厅级领导带队组成的五个检查组,于12月5-15日对全省九个设区市进行考评,形成了《关于对各设区市2011年查处取缔无照无照经营综治工作考评情况的报告》(闽查无证照联〔2011〕20号)报省委综治办。各市、县、区也都对县区、街镇和各级成员单位进行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综治考评。   (二)加大力度,全面推进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各项工作   我省各级各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持续强化措施、强化力度、强化实效,在新的起点上推进全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为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和社会环境。   全面部署,主动作为。我省认真落实中央综治办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各项工作部署,时任副省长叶双瑜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题会议,听取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办公室和成员单位工作汇报,部署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并提出具体指导意见,进一步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工商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对各设区市2010年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综治工作考评情况进行了通报。完善联络员制度,召开联络员会议,传达“7号文”精神,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组织各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及各成员单位针对各辖区、各自系统的热点、难点问题,报送本单位年度查无工作要点,重点工作开展的计划、时间表、公布方式和举报电话,根据成员单位报送的年度工作计划,汇总研究制定了《2011年福建省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要点》和《福建省2011年查处无证无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会战”专项行动方案》,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与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结合起来同部署、共推动。召开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0年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情况、典型案例等,宣布启动“百日会战”专项行动。省查无办下发了《关于开展查处无证无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会战”专项行动方案》(闽查无证照联〔2011〕6号),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组织各级各成员单位摸排各地无证无照经营情况,印发了《查处无证无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会战”专项行动阶段情况通报》(闽查无证照联〔2011〕13号),对摸排结果分类提出了处置意见,于2011年3月下旬至2011年6月集中组织开展了为期100天的查处无证无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会战”专项行动。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79342人次,检查已许可审批1263319件,责令并整改到位22112起,撤销、吊销许可审批证件2637件,重新申报审批、规范许可3849件;引导办证33029户;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3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投诉3179起,奖励举报人9人,奖励金额2.42万元。专项行动前都进行周密部署、行动中和行动后都及时检查督查、对专项行动及时发文总结经验和通报。全年共发文21篇,刊发简报15期。   全力保障民生。一是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省工商局组织开展“八闽红盾出击—食品市场专项执法大行动”等各类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全年检查食品经营户45.91万户次,立案4655件,捣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窝点402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召开多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开展,明确各设区市药监局的实施方案,将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评,结合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把查处无证无照工作作为工作的重点,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劣药品专项行动,查处案件907件,移送司法机关6件。查处制售假劣药械专项,查处案件3203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41起,取缔无证经营药械400家。开展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与公安、信息产业、邮政等联合打击利用互联网宣传销售假药、非药品冒充药品、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销售情况等专项行动。推进“驻乡巡村”,深入建设农村药品监督网络,百姓用药安全得到保障。质监部门开展查处无证生产食品等生产违法行为。卫生部门把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作为各项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针对重点热点食品安全问题开展各类专项整顿,立案处罚849起,开展无证餐饮、非法行医、游泳场所等专项行动。取缔无证行医976户次,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13家,查处医疗美容服务违法行为32户次。查处非法诊疗场所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52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1人。省卫生厅联合省公安厅召开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血供血联席会议。二是关注三农安全。农业部门结合农业部门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监管、农机安全生产检查等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开展查处无证经营工作。查处非法制售农资案件565起,查获违法农资405吨,为农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696万元;查处无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205次,排查一般农机事故隐患4521起。网上审批系统按时办结率100%,保持零投诉。省工商局组织开展为期1个月的“八闽红盾护农—农资市场专项执法大行动”, 检查农资市场216个、农资经营户1.69万户,抽检农资134.7吨,立案497件。三是打击侵权假冒经营行为。经贸部门牵头,质监、工商等部门配合开展省、市、县三级集中检查,组织各地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得到全国专项办肯定。省工商局先后5次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系列专项行动,立案4772件,案值9175万元。宁德市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检查2365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0347人次,查处案件589件,涉案金额301万元,捣毁窝点8个,罚没物品81784件。四是规范扶持发展学前教育。教育部门与公安、卫生、民政、工商等部门联合开展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对2011年上半年尚未整改到位的264所无证民办园在全省进行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对缺乏办园基本条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无证幼儿园,会同公安消防等部门坚决予以取缔;对基本符合办园要求的,加强指导,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各地将民办园教师纳入幼儿园教师培训总体规划,目前已有100名民办园园长和一批骨干教师参加了省级培训。2011年全省开工建设219所公办幼儿园,实现每个乡镇、街道有一所公办幼儿园的目标。省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提出规范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的有关措施。继续落实省政府对“对办园规范、质量合格、低收费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省级财政按在园幼儿数每人每年100元给予经费补贴”的惠民政策,2011年省级财政下达补贴资金2500多万元。五是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取缔非法职业中介组织、非法用工等专项行动。共查处违反职业介绍管理规定的案件136件,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52户,责令退回求职者费用4.282万元。   提高公共场所安全性。公安部门2011年共取缔无证无照的行业场所2365个。采取“专项”与“日常”相结合,在无证无照和流动摊贩比较集中的区域进行不间断的日常治安检查,将查处取缔的重点放在涉及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旅馆(含留宿洗浴按摩场所)。加强对家庭旅馆的治安管理,召开全省家庭旅馆治安管理现场会,开展联合执法和治安联合大检查行动。消防部门开展高层(地下)建筑排查整治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务院安委会规定的8个行业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加大打击范围,制定了海洋渔业、消防、特种设备等11个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省政府安委会的统一部署,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开展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等无证生产经营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提请当地政府关闭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企业8家,注销危化品生产企业10家、经营企业52家。核实处理举报75起。交通部门开展打击道理运输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重点查处非法运营的“黑车”、客货两用车和其他车辆等非法经营行动,查处非法运营车辆1472辆。建设部门与公安、消防、质监、工商、安监等联合打击非法经营燃气的行为。省住建厅将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与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相结合,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会同省工商局向住建部上报被营业执照和建筑业资质的360家企业名单。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违法施工行为专项行动,立案查处94起。组织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检查,全省共注销21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组织全省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出500多项隐患点。省经贸委牵头开展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提请地方政府关闭非法采矿点2处,立案查处2家煤矿。莆田市委办、市府办联合下发《关于实行国土资源执法检查红绿旗评比制度的通知》,此做法被国土资源部收录进创新工作实例。   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新闻出版部门牵头开展“扫黄打非”、查处取缔游商地摊销售非法出版物行动,取缔游商、地摊非法经营摊点1600多个,查缴各类非法出版物50多万件。工商部门牵头查处取缔658户黑网吧。广电部门开展无证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境外卫星电视专项整治行动。通信主管部门开展打击非法经营电信业务活动。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娱乐场所整治。南平市工商、文化、环保、卫生、公安等部门在马坑社区居委会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玛莎蒂酒吧”噪声扰民问题。厦门市公安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考评办法中增加黑网吧考评内容,明确凡被上级部门通报发现黑网吧的,被市公安局检查发现或群众信访投诉查实的,予以扣分;各公安分局自查打击黑网吧的,予以加分。省工商局加强广告监督管理,全年共监测和检查各类广告166.1万条次,立案3118件。   引导先行,疏堵结合。推动宣传教育活动。在各类媒介报道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要求和严厉打击无证无照工作成效的新闻,通过上报各类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刊发简报、参与福建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777”节目、《海峡消费报》等渠道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宣传教育活动;各成员单位在各自官方网站上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例,社会反响热烈。我局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无证无照案件11起,涉及经营户48户,对群众举报线索全部严格按照程序规定进行了查实处理。农业部门仅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期间举办现场宣传咨询活动349场次,接待群众咨询43.2万人次。在乡村、街道各主要路口、学校附近显著位置悬挂横幅,在社区宣传栏中张贴宣传标语,向经营户和群众发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单等多种形式,教育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着眼发展。各地在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中,重视加强行政指导,对不涉及扰民、不影响环保和公共安全的行业,坚持教育疏导在先,致力于规范、着眼于转化,主动引导经营者办理相关证照,合法经营,避免社会矛盾的激化。全省引导办证办照91234户。泉州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引导办理证照35980家,其中工商部门引导办理营业执照27460家,烟草专卖局引导办理卷烟零售许可证3921家,卫生部门引导办理许可证许4586家。安监局引导办理许可证13家。福州仓山区委、区政府就学生街104户、中洲岛151户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无证照经营户问题,分别召开会议,组织工商、消防、卫生等职能部门和当地镇街、村居委会进行研究解决;其经验作法经省查无办推广,由省委办公厅《八闽快讯》交流版(751)全文刊登。漳州市针对部分经营者因经营场所产权不明造成无照经营的问题,也通过简化场所使用证明等方式解决了经营场所的无产权证问题。积极探索降低社区服务业创业门槛。各地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关于运用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意见的通知》,对凡在住宅小区内有固定经营场所,为小区居民提供自行车维修、缝纫、保洁等无需前置审批许可的经营项目施行社区备案制度,经营者仅需到社区进行备案即可开展经营活动;并对备案的工作流程、形式、监管办法进行了细化规定。三明市社区共备案154户,南平市备案104户。   实施信息抄告、上报制度。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贯彻《福建省企业监督管理信息抄告管理暂行规定》,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全面推行全省企业监管信息抄告平台,加强信息抄告与共享,2011年通过抄告平台共抄告21188条,涉及经营户46613户,实现了协同高效的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的监管模式。推广无照经营动态监管系统,以岗位职责为核心,以效能管理为抓手,实现对无照经营从发现到查处取缔的全过程跟踪管理。全年都按时积极上报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工作总结、相关统计报表、重大案件、事件和其他有关信息。   三、主要成效   一年来,我局大胆工作、主动作为,同时尽心尽力履行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职责,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充分发挥了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加大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力度,完善各项工作长效监管机制,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得到进一步保障。各地联席会议制度已延伸到乡镇。各级政府领导不仅亲自参与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组织领导,而且在人、财、物等方面对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予以支持和保障。   二是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规范化得到进一步提高。各有关部门已普遍建立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规范、流程等,依法行政。泉州市等地效能办与联席会议办公室建立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联合督查制度,由效能办通报了各有关部门的企业监督管理信息抄告平台应用情况,有效地推进了信息抄告的落实到位。烟草专卖部门与工商部门配合,逐步建立起集烟草经营许可和工商营业执照登记、规范、预防、举报、查处为一体的长效监管体系。   三是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中的民生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与促进就业创业、流动人口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和刑释劳教人员帮教等工作充分结合,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群众测评满意率较高。   在全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2011年全省没有发生因无证无照经营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没有发生无证无照经营人员暴力抗法事件。2011年全省共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案件28663件,与2010年基本持平,案件总值3.7亿元,同比下降67.5%,罚没8749万元,同比下降29.3%。全省工商部门共查处取缔无照经营12115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0.96%,案值17982.08万元,同比下降57%,罚没金额4226.19万元,同比下降13.43%。从中央到地方、从各地到各部门历次对我省组织的检查、抽查情况看,我省经营户证照齐全、亮证亮照率均保持在95%以上。全省已创建150条“零无照经营一条街”。   特此报告。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2011年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考评工作的实施意见》(工商个字〔2012〕5号)要求,我局会同省综治办认真部署开展福建省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考评工作,严格对照考评标准,全面检查全省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和成绩,确保2011年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年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综治办关于印发2011年设区市党政领导综治责任书落实情况考核评比实施细则的通知》(闽综治办〔2011〕2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研究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2011〕7号,以下简称“7号文”)精神,大胆牵头,认真履职,会同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扎实抓好2011年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深入开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有效地遏制了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安定稳定,为福建省跨越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了工商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省委常委、秘书长叶双瑜对开展查处无证无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会战”工作总结作出批示,充分肯定“这次专项行动组织得力,配合密切,成效明显。”倪岳峰副省长批示:“工作很有成效。持续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就保障了合法市场主体的权益,促进了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省委办公厅《八闽快讯》2011年第751期专刊刊发了我省创新基层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内部情况通报》2011第36期专刊刊发了我省2010年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情况总结。我局在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工作会议上作了《以无照综合治理考评为契机,推进查处无照经营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典型发言,在文化部、工商总局联合召开的加强网吧监管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我省安溪县政府领导在部分省市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座谈会上作《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综合治理,扎实有效推进安溪县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的典型经验发言。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运行和考评制度   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机制的通知》(闽政文〔2007〕5号,以下简称“5号文”)和“7号文”,我省进一步完善了由省政府领导召集、23个成员单位领导组成的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省工商局),专管机构设在省工商局企业监督管理处,充实并抽调人员专职负责省无照办日常具体工作。我省在各市、县、区已全部建立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制度和专管机构。在此基础上,我省将联席会议机制向乡镇一级延伸。泉州市在全部(共16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龙岩市在88个乡镇建立了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健全运行机制。2007年,省政府制定了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地方性文件,专门进行部署。《福建省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已列入省政府规章预备项目。按照“5号文”、“7号文”、《福建省企业监督管理信息抄告管理暂行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联络员工作制度的通知》(闽查无证照联〔2011〕11号)等要求,我省建立了信息通报、案件移送、挂牌督办、责任追究、奖励表彰、属地管理、定期会议等制度。每年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会议。2011年全省各市、县、区召开545场专题会议、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鼓励先进,评先评优。表彰66个单位为创建“零无照经营一条街”工作先进单位、69名同志为先进个人;66个单位为全省工商系统查处取缔“黑网吧”工作先进集体,71位同志为先进个人。为确保机制作用的发挥,我省积极探索效能督察的做法。厦门市效能办主动介入,强化对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行动的督查指导。泉州市政府对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进行定期效能督查,并纳入绩效考评,完善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机制,明确了乡镇政府的属地监管责任,推行政府挂牌督办、效能督察、政企协作制度等,村(居)委会根据市政府通知要求对本村(社区)经营户进行排查。莆田、三明、南平等市都推行社区(村民委员会)与工商所联动综合治理无证无照经营,机制向基层一线延伸。省经贸委出台经贸系统查处无证经营抄告办法。建立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经费保障机制,2011年列入200万元为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经费专项经费;9个设区市本级政府共拨付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专项经费119万元。   落实综治考评意见。我省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纳入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在综治工作年度考核中占0.5分,省委综治办、省无照办赴省内各地早调研、早部署、早指导,制定了《2011年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考评工作实施意见》(闽查无证照联〔2011〕17号)即检查考核实施细则,根据《关于开展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考评的通知》(闽查无证照联〔2011〕18号),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15个厅局、5个厅级领导带队组成的五个检查组,于12月5-15日对全省九个设区市进行考评,形成了《关于对各设区市2011年查处取缔无照无照经营综治工作考评情况的报告》(闽查无证照联〔2011〕20号)报省委综治办。各市、县、区也都对县区、街镇和各级成员单位进行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综治考评。   (二)加大力度,全面推进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各项工作   我省各级各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持续强化措施、强化力度、强化实效,在新的起点上推进全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为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和社会环境。   全面部署,主动作为。我省认真落实中央综治办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各项工作部署,时任副省长叶双瑜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题会议,听取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办公室和成员单位工作汇报,部署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并提出具体指导意见,进一步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工商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对各设区市2010年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综治工作考评情况进行了通报。完善联络员制度,召开联络员会议,传达“7号文”精神,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组织各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及各成员单位针对各辖区、各自系统的热点、难点问题,报送本单位年度查无工作要点,重点工作开展的计划、时间表、公布方式和举报电话,根据成员单位报送的年度工作计划,汇总研究制定了《2011年福建省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要点》和《福建省2011年查处无证无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会战”专项行动方案》,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与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结合起来同部署、共推动。召开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0年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情况、典型案例等,宣布启动“百日会战”专项行动。省查无办下发了《关于开展查处无证无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会战”专项行动方案》(闽查无证照联〔2011〕6号),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组织各级各成员单位摸排各地无证无照经营情况,印发了《查处无证无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会战”专项行动阶段情况通报》(闽查无证照联〔2011〕13号),对摸排结果分类提出了处置意见,于2011年3月下旬至2011年6月集中组织开展了为期100天的查处无证无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会战”专项行动。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79342人次,检查已许可审批1263319件,责令并整改到位22112起,撤销、吊销许可审批证件2637件,重新申报审批、规范许可3849件;引导办证33029户;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3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投诉3179起,奖励举报人9人,奖励金额2.42万元。专项行动前都进行周密部署、行动中和行动后都及时检查督查、对专项行动及时发文总结经验和通报。全年共发文21篇,刊发简报15期。   全力保障民生。一是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省工商局组织开展“八闽红盾出击—食品市场专项执法大行动”等各类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全年检查食品经营户45.91万户次,立案4655件,捣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窝点402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召开多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开展,明确各设区市药监局的实施方案,将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评,结合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把查处无证无照工作作为工作的重点,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劣药品专项行动,查处案件907件,移送司法机关6件。查处制售假劣药械专项,查处案件3203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41起,取缔无证经营药械400家。开展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与公安、信息产业、邮政等联合打击利用互联网宣传销售假药、非药品冒充药品、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销售情况等专项行动。推进“驻乡巡村”,深入建设农村药品监督网络,百姓用药安全得到保障。质监部门开展查处无证生产食品等生产违法行为。卫生部门把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作为各项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针对重点热点食品安全问题开展各类专项整顿,立案处罚849起,开展无证餐饮、非法行医、游泳场所等专项行动。取缔无证行医976户次,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13家,查处医疗美容服务违法行为32户次。查处非法诊疗场所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52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1人。省卫生厅联合省公安厅召开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血供血联席会议。二是关注三农安全。农业部门结合农业部门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监管、农机安全生产检查等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开展查处无证经营工作。查处非法制售农资案件565起,查获违法农资405吨,为农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696万元;查处无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205次,排查一般农机事故隐患4521起。网上审批系统按时办结率100%,保持零投诉。省工商局组织开展为期1个月的“八闽红盾护农—农资市场专项执法大行动”, 检查农资市场216个、农资经营户1.69万户,抽检农资134.7吨,立案497件。三是打击侵权假冒经营行为。经贸部门牵头,质监、工商等部门配合开展省、市、县三级集中检查,组织各地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得到全国专项办肯定。省工商局先后5次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系列专项行动,立案4772件,案值9175万元。宁德市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检查2365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0347人次,查处案件589件,涉案金额301万元,捣毁窝点8个,罚没物品81784件。四是规范扶持发展学前教育。教育部门与公安、卫生、民政、工商等部门联合开展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对2011年上半年尚未整改到位的264所无证民办园在全省进行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对缺乏办园基本条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无证幼儿园,会同公安消防等部门坚决予以取缔;对基本符合办园要求的,加强指导,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各地将民办园教师纳入幼儿园教师培训总体规划,目前已有100名民办园园长和一批骨干教师参加了省级培训。2011年全省开工建设219所公办幼儿园,实现每个乡镇、街道有一所公办幼儿园的目标。省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提出规范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的有关措施。继续落实省政府对“对办园规范、质量合格、低收费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省级财政按在园幼儿数每人每年100元给予经费补贴”的惠民政策,2011年省级财政下达补贴资金2500多万元。五是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取缔非法职业中介组织、非法用工等专项行动。共查处违反职业介绍管理规定的案件136件,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52户,责令退回求职者费用4.282万元。   提高公共场所安全性。公安部门2011年共取缔无证无照的行业场所2365个。采取“专项”与“日常”相结合,在无证无照和流动摊贩比较集中的区域进行不间断的日常治安检查,将查处取缔的重点放在涉及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旅馆(含留宿洗浴按摩场所)。加强对家庭旅馆的治安管理,召开全省家庭旅馆治安管理现场会,开展联合执法和治安联合大检查行动。消防部门开展高层(地下)建筑排查整治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务院安委会规定的8个行业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加大打击范围,制定了海洋渔业、消防、特种设备等11个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省政府安委会的统一部署,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开展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等无证生产经营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提请当地政府关闭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企业8家,注销危化品生产企业10家、经营企业52家。核实处理举报75起。交通部门开展打击道理运输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重点查处非法运营的“黑车”、客货两用车和其他车辆等非法经营行动,查处非法运营车辆1472辆。建设部门与公安、消防、质监、工商、安监等联合打击非法经营燃气的行为。省住建厅将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与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相结合,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会同省工商局向住建部上报被营业执照和建筑业资质的360家企业名单。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违法施工行为专项行动,立案查处94起。组织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检查,全省共注销21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组织全省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出500多项隐患点。省经贸委牵头开展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提请地方政府关闭非法采矿点2处,立案查处2家煤矿。莆田市委办、市府办联合下发《关于实行国土资源执法检查红绿旗评比制度的通知》,此做法被国土资源部收录进创新工作实例。   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新闻出版部门牵头开展“扫黄打非”、查处取缔游商地摊销售非法出版物行动,取缔游商、地摊非法经营摊点1600多个,查缴各类非法出版物50多万件。工商部门牵头查处取缔658户黑网吧。广电部门开展无证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境外卫星电视专项整治行动。通信主管部门开展打击非法经营电信业务活动。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娱乐场所整治。南平市工商、文化、环保、卫生、公安等部门在马坑社区居委会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玛莎蒂酒吧”噪声扰民问题。厦门市公安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考评办法中增加黑网吧考评内容,明确凡被上级部门通报发现黑网吧的,被市公安局检查发现或群众信访投诉查实的,予以扣分;各公安分局自查打击黑网吧的,予以加分。省工商局加强广告监督管理,全年共监测和检查各类广告166.1万条次,立案3118件。   引导先行,疏堵结合。推动宣传教育活动。在各类媒介报道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要求和严厉打击无证无照工作成效的新闻,通过上报各类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刊发简报、参与福建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777”节目、《海峡消费报》等渠道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宣传教育活动;各成员单位在各自官方网站上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例,社会反响热烈。我局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无证无照案件11起,涉及经营户48户,对群众举报线索全部严格按照程序规定进行了查实处理。农业部门仅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期间举办现场宣传咨询活动349场次,接待群众咨询43.2万人次。在乡村、街道各主要路口、学校附近显著位置悬挂横幅,在社区宣传栏中张贴宣传标语,向经营户和群众发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单等多种形式,教育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着眼发展。各地在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中,重视加强行政指导,对不涉及扰民、不影响环保和公共安全的行业,坚持教育疏导在先,致力于规范、着眼于转化,主动引导经营者办理相关证照,合法经营,避免社会矛盾的激化。全省引导办证办照91234户。泉州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引导办理证照35980家,其中工商部门引导办理营业执照27460家,烟草专卖局引导办理卷烟零售许可证3921家,卫生部门引导办理许可证许4586家。安监局引导办理许可证13家。福州仓山区委、区政府就学生街104户、中洲岛151户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无证照经营户问题,分别召开会议,组织工商、消防、卫生等职能部门和当地镇街、村居委会进行研究解决;其经验作法经省查无办推广,由省委办公厅《八闽快讯》交流版(751)全文刊登。漳州市针对部分经营者因经营场所产权不明造成无照经营的问题,也通过简化场所使用证明等方式解决了经营场所的无产权证问题。积极探索降低社区服务业创业门槛。各地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关于运用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意见的通知》,对凡在住宅小区内有固定经营场所,为小区居民提供自行车维修、缝纫、保洁等无需前置审批许可的经营项目施行社区备案制度,经营者仅需到社区进行备案即可开展经营活动;并对备案的工作流程、形式、监管办法进行了细化规定。三明市社区共备案154户,南平市备案104户。   实施信息抄告、上报制度。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贯彻《福建省企业监督管理信息抄告管理暂行规定》,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全面推行全省企业监管信息抄告平台,加强信息抄告与共享,2011年通过抄告平台共抄告21188条,涉及经营户46613户,实现了协同高效的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的监管模式。推广无照经营动态监管系统,以岗位职责为核心,以效能管理为抓手,实现对无照经营从发现到查处取缔的全过程跟踪管理。全年都按时积极上报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工作总结、相关统计报表、重大案件、事件和其他有关信息。   三、主要成效   一年来,我局大胆工作、主动作为,同时尽心尽力履行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职责,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充分发挥了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加大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力度,完善各项工作长效监管机制,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得到进一步保障。各地联席会议制度已延伸到乡镇。各级政府领导不仅亲自参与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组织领导,而且在人、财、物等方面对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予以支持和保障。   二是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规范化得到进一步提高。各有关部门已普遍建立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规范、流程等,依法行政。泉州市等地效能办与联席会议办公室建立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联合督查制度,由效能办通报了各有关部门的企业监督管理信息抄告平台应用情况,有效地推进了信息抄告的落实到位。烟草专卖部门与工商部门配合,逐步建立起集烟草经营许可和工商营业执照登记、规范、预防、举报、查处为一体的长效监管体系。   三是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中的民生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与促进就业创业、流动人口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和刑释劳教人员帮教等工作充分结合,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群众测评满意率较高。   在全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2011年全省没有发生因无证无照经营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没有发生无证无照经营人员暴力抗法事件。2011年全省共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案件28663件,与2010年基本持平,案件总值3.7亿元,同比下降67.5%,罚没8749万元,同比下降29.3%。全省工商部门共查处取缔无照经营12115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0.96%,案值17982.08万元,同比下降57%,罚没金额4226.19万元,同比下降13.43%。从中央到地方、从各地到各部门历次对我省组织的检查、抽查情况看,我省经营户证照齐全、亮证亮照率均保持在95%以上。全省已创建150条“零无照经营一条街”。   特此报告。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2011年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考评工作的实施意见》(工商个字〔2012〕5号)要求,我局会同省综治办认真部署开展福建省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考评工作,严格对照考评标准,全面检查全省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和成绩,确保2011年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年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综治办关于印发2011年设区市党政领导综治责任书落实情况考核评比实施细则的通知》(闽综治办〔2011〕2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研究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2011〕7号,以下简称“7号文”)精神,大胆牵头,认真履职,会同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扎实抓好2011年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深入开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有效地遏制了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安定稳定,为福建省跨越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了工商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省委常委、秘书长叶双瑜对开展查处无证无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会战”工作总结作出批示,充分肯定“这次专项行动组织得力,配合密切,成效明显。”倪岳峰副省长批示:“工作很有成效。持续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就保障了合法市场主体的权益,促进了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省委办公厅《八闽快讯》2011年第751期专刊刊发了我省创新基层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内部情况通报》2011第36期专刊刊发了我省2010年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情况总结。我局在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工作会议上作了《以无照综合治理考评为契机,推进查处无照经营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典型发言,在文化部、工商总局联合召开的加强网吧监管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我省安溪县政府领导在部分省市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座谈会上作《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综合治理,扎实有效推进安溪县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的典型经验发言。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运行和考评制度   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机制的通知》(闽政文〔2007〕5号,以下简称“5号文”)和“7号文”,我省进一步完善了由省政府领导召集、23个成员单位领导组成的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省工商局),专管机构设在省工商局企业监督管理处,充实并抽调人员专职负责省无照办日常具体工作。我省在各市、县、区已全部建立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制度和专管机构。在此基础上,我省将联席会议机制向乡镇一级延伸。泉州市在全部(共16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龙岩市在88个乡镇建立了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健全运行机制。2007年,省政府制定了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地方性文件,专门进行部署。《福建省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已列入省政府规章预备项目。按照“5号文”、“7号文”、《福建省企业监督管理信息抄告管理暂行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联络员工作制度的通知》(闽查无证照联〔2011〕11号)等要求,我省建立了信息通报、案件移送、挂牌督办、责任追究、奖励表彰、属地管理、定期会议等制度。每年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会议。2011年全省各市、县、区召开545场专题会议、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鼓励先进,评先评优。表彰66个单位为创建“零无照经营一条街”工作先进单位、69名同志为先进个人;66个单位为全省工商系统查处取缔“黑网吧”工作先进集体,71位同志为先进个人。为确保机制作用的发挥,我省积极探索效能督察的做法。厦门市效能办主动介入,强化对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行动的督查指导。泉州市政府对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进行定期效能督查,并纳入绩效考评,完善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机制,明确了乡镇政府的属地监管责任,推行政府挂牌督办、效能督察、政企协作制度等,村(居)委会根据市政府通知要求对本村(社区)经营户进行排查。莆田、三明、南平等市都推行社区(村民委员会)与工商所联动综合治理无证无照经营,机制向基层一线延伸。省经贸委出台经贸系统查处无证经营抄告办法。建立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经费保障机制,2011年列入200万元为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经费专项经费;9个设区市本级政府共拨付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专项经费119万元。   落实综治考评意见。我省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纳入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在综治工作年度考核中占0.5分,省委综治办、省无照办赴省内各地早调研、早部署、早指导,制定了《2011年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考评工作实施意见》(闽查无证照联〔2011〕17号)即检查考核实施细则,根据《关于开展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考评的通知》(闽查无证照联〔2011〕18号),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15个厅局、5个厅级领导带队组成的五个检查组,于12月5-15日对全省九个设区市进行考评,形成了《关于对各设区市2011年查处取缔无照无照经营综治工作考评情况的报告》(闽查无证照联〔2011〕20号)报省委综治办。各市、县、区也都对县区、街镇和各级成员单位进行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综治考评。   (二)加大力度,全面推进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各项工作   我省各级各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持续强化措施、强化力度、强化实效,在新的起点上推进全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为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和社会环境。   全面部署,主动作为。我省认真落实中央综治办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各项工作部署,时任副省长叶双瑜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题会议,听取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办公室和成员单位工作汇报,部署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并提出具体指导意见,进一步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工商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对各设区市2010年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综治工作考评情况进行了通报。完善联络员制度,召开联络员会议,传达“7号文”精神,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组织各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及各成员单位针对各辖区、各自系统的热点、难点问题,报送本单位年度查无工作要点,重点工作开展的计划、时间表、公布方式和举报电话,根据成员单位报送的年度工作计划,汇总研究制定了《2011年福建省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要点》和《福建省2011年查处无证无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会战”专项行动方案》,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与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结合起来同部署、共推动。召开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0年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情况、典型案例等,宣布启动“百日会战”专项行动。省查无办下发了《关于开展查处无证无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会战”专项行动方案》(闽查无证照联〔2011〕6号),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组织各级各成员单位摸排各地无证无照经营情况,印发了《查处无证无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会战”专项行动阶段情况通报》(闽查无证照联〔2011〕13号),对摸排结果分类提出了处置意见,于2011年3月下旬至2011年6月集中组织开展了为期100天的查处无证无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会战”专项行动。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79342人次,检查已许可审批1263319件,责令并整改到位22112起,撤销、吊销许可审批证件2637件,重新申报审批、规范许可3849件;引导办证33029户;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3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投诉3179起,奖励举报人9人,奖励金额2.42万元。专项行动前都进行周密部署、行动中和行动后都及时检查督查、对专项行动及时发文总结经验和通报。全年共发文21篇,刊发简报15期。   全力保障民生。一是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省工商局组织开展“八闽红盾出击—食品市场专项执法大行动”等各类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全年检查食品经营户45.91万户次,立案4655件,捣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窝点402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召开多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开展,明确各设区市药监局的实施方案,将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评,结合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把查处无证无照工作作为工作的重点,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劣药品专项行动,查处案件907件,移送司法机关6件。查处制售假劣药械专项,查处案件3203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41起,取缔无证经营药械400家。开展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与公安、信息产业、邮政等联合打击利用互联网宣传销售假药、非药品冒充药品、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销售情况等专项行动。推进“驻乡巡村”,深入建设农村药品监督网络,百姓用药安全得到保障。质监部门开展查处无证生产食品等生产违法行为。卫生部门把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作为各项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针对重点热点食品安全问题开展各类专项整顿,立案处罚849起,开展无证餐饮、非法行医、游泳场所等专项行动。取缔无证行医976户次,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13家,查处医疗美容服务违法行为32户次。查处非法诊疗场所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52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1人。省卫生厅联合省公安厅召开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血供血联席会议。二是关注三农安全。农业部门结合农业部门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监管、农机安全生产检查等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开展查处无证经营工作。查处非法制售农资案件565起,查获违法农资405吨,为农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696万元;查处无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205次,排查一般农机事故隐患4521起。网上审批系统按时办结率100%,保持零投诉。省工商局组织开展为期1个月的“八闽红盾护农—农资市场专项执法大行动”, 检查农资市场216个、农资经营户1.69万户,抽检农资134.7吨,立案497件。三是打击侵权假冒经营行为。经贸部门牵头,质监、工商等部门配合开展省、市、县三级集中检查,组织各地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得到全国专项办肯定。省工商局先后5次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系列专项行动,立案4772件,案值9175万元。宁德市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检查2365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0347人次,查处案件589件,涉案金额301万元,捣毁窝点8个,罚没物品81784件。四是规范扶持发展学前教育。教育部门与公安、卫生、民政、工商等部门联合开展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对2011年上半年尚未整改到位的264所无证民办园在全省进行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对缺乏办园基本条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无证幼儿园,会同公安消防等部门坚决予以取缔;对基本符合办园要求的,加强指导,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各地将民办园教师纳入幼儿园教师培训总体规划,目前已有100名民办园园长和一批骨干教师参加了省级培训。2011年全省开工建设219所公办幼儿园,实现每个乡镇、街道有一所公办幼儿园的目标。省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提出规范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的有关措施。继续落实省政府对“对办园规范、质量合格、低收费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省级财政按在园幼儿数每人每年100元给予经费补贴”的惠民政策,2011年省级财政下达补贴资金2500多万元。五是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取缔非法职业中介组织、非法用工等专项行动。共查处违反职业介绍管理规定的案件136件,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52户,责令退回求职者费用4.282万元。   提高公共场所安全性。公安部门2011年共取缔无证无照的行业场所2365个。采取“专项”与“日常”相结合,在无证无照和流动摊贩比较集中的区域进行不间断的日常治安检查,将查处取缔的重点放在涉及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旅馆(含留宿洗浴按摩场所)。加强对家庭旅馆的治安管理,召开全省家庭旅馆治安管理现场会,开展联合执法和治安联合大检查行动。消防部门开展高层(地下)建筑排查整治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务院安委会规定的8个行业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加大打击范围,制定了海洋渔业、消防、特种设备等11个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省政府安委会的统一部署,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开展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等无证生产经营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提请当地政府关闭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企业8家,注销危化品生产企业10家、经营企业52家。核实处理举报75起。交通部门开展打击道理运输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重点查处非法运营的“黑车”、客货两用车和其他车辆等非法经营行动,查处非法运营车辆1472辆。建设部门与公安、消防、质监、工商、安监等联合打击非法经营燃气的行为。省住建厅将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与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相结合,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会同省工商局向住建部上报被营业执照和建筑业资质的360家企业名单。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违法施工行为专项行动,立案查处94起。组织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检查,全省共注销21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组织全省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出500多项隐患点。省经贸委牵头开展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提请地方政府关闭非法采矿点2处,立案查处2家煤矿。莆田市委办、市府办联合下发《关于实行国土资源执法检查红绿旗评比制度的通知》,此做法被国土资源部收录进创新工作实例。   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新闻出版部门牵头开展“扫黄打非”、查处取缔游商地摊销售非法出版物行动,取缔游商、地摊非法经营摊点1600多个,查缴各类非法出版物50多万件。工商部门牵头查处取缔658户黑网吧。广电部门开展无证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境外卫星电视专项整治行动。通信主管部门开展打击非法经营电信业务活动。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娱乐场所整治。南平市工商、文化、环保、卫生、公安等部门在马坑社区居委会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玛莎蒂酒吧”噪声扰民问题。厦门市公安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考评办法中增加黑网吧考评内容,明确凡被上级部门通报发现黑网吧的,被市公安局检查发现或群众信访投诉查实的,予以扣分;各公安分局自查打击黑网吧的,予以加分。省工商局加强广告监督管理,全年共监测和检查各类广告166.1万条次,立案3118件。   引导先行,疏堵结合。推动宣传教育活动。在各类媒介报道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要求和严厉打击无证无照工作成效的新闻,通过上报各类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刊发简报、参与福建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777”节目、《海峡消费报》等渠道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宣传教育活动;各成员单位在各自官方网站上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例,社会反响热烈。我局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无证无照案件11起,涉及经营户48户,对群众举报线索全部严格按照程序规定进行了查实处理。农业部门仅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期间举办现场宣传咨询活动349场次,接待群众咨询43.2万人次。在乡村、街道各主要路口、学校附近显著位置悬挂横幅,在社区宣传栏中张贴宣传标语,向经营户和群众发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单等多种形式,教育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着眼发展。各地在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中,重视加强行政指导,对不涉及扰民、不影响环保和公共安全的行业,坚持教育疏导在先,致力于规范、着眼于转化,主动引导经营者办理相关证照,合法经营,避免社会矛盾的激化。全省引导办证办照91234户。泉州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引导办理证照35980家,其中工商部门引导办理营业执照27460家,烟草专卖局引导办理卷烟零售许可证3921家,卫生部门引导办理许可证许4586家。安监局引导办理许可证13家。福州仓山区委、区政府就学生街104户、中洲岛151户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无证照经营户问题,分别召开会议,组织工商、消防、卫生等职能部门和当地镇街、村居委会进行研究解决;其经验作法经省查无办推广,由省委办公厅《八闽快讯》交流版(751)全文刊登。漳州市针对部分经营者因经营场所产权不明造成无照经营的问题,也通过简化场所使用证明等方式解决了经营场所的无产权证问题。积极探索降低社区服务业创业门槛。各地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关于运用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意见的通知》,对凡在住宅小区内有固定经营场所,为小区居民提供自行车维修、缝纫、保洁等无需前置审批许可的经营项目施行社区备案制度,经营者仅需到社区进行备案即可开展经营活动;并对备案的工作流程、形式、监管办法进行了细化规定。三明市社区共备案154户,南平市备案104户。   实施信息抄告、上报制度。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贯彻《福建省企业监督管理信息抄告管理暂行规定》,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全面推行全省企业监管信息抄告平台,加强信息抄告与共享,2011年通过抄告平台共抄告21188条,涉及经营户46613户,实现了协同高效的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的监管模式。推广无照经营动态监管系统,以岗位职责为核心,以效能管理为抓手,实现对无照经营从发现到查处取缔的全过程跟踪管理。全年都按时积极上报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工作总结、相关统计报表、重大案件、事件和其他有关信息。   三、主要成效   一年来,我局大胆工作、主动作为,同时尽心尽力履行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职责,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充分发挥了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加大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力度,完善各项工作长效监管机制,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得到进一步保障。各地联席会议制度已延伸到乡镇。各级政府领导不仅亲自参与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组织领导,而且在人、财、物等方面对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予以支持和保障。   二是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规范化得到进一步提高。各有关部门已普遍建立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规范、流程等,依法行政。泉州市等地效能办与联席会议办公室建立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联合督查制度,由效能办通报了各有关部门的企业监督管理信息抄告平台应用情况,有效地推进了信息抄告的落实到位。烟草专卖部门与工商部门配合,逐步建立起集烟草经营许可和工商营业执照登记、规范、预防、举报、查处为一体的长效监管体系。   三是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中的民生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与促进就业创业、流动人口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和刑释劳教人员帮教等工作充分结合,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群众测评满意率较高。   在全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2011年全省没有发生因无证无照经营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没有发生无证无照经营人员暴力抗法事件。2011年全省共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案件28663件,与2010年基本持平,案件总值3.7亿元,同比下降67.5%,罚没8749万元,同比下降29.3%。全省工商部门共查处取缔无照经营12115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0.96%,案值17982.08万元,同比下降57%,罚没金额4226.19万元,同比下降13.43%。从中央到地方、从各地到各部门历次对我省组织的检查、抽查情况看,我省经营户证照齐全、亮证亮照率均保持在95%以上。全省已创建150条“零无照经营一条街”。   特此报告。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2011年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考评工作的实施意见》(工商个字〔2012〕5号)要求,我局会同省综治办认真部署开展福建省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考评工作,严格对照考评标准,全面检查全省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和成绩,确保2011年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年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综治办关于印发2011年设区市党政领导综治责任书落实情况考核评比实施细则的通知》(闽综治办〔2011〕2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研究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2011〕7号,以下简称“7号文”)精神,大胆牵头,认真履职,会同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扎实抓好2011年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深入开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有效地遏制了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安定稳定,为福建省跨越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了工商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省委常委、秘书长叶双瑜对开展查处无证无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会战”工作总结作出批示,充分肯定“这次专项行动组织得力,配合密切,成效明显。”倪岳峰副省长批示:“工作很有成效。持续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就保障了合法市场主体的权益,促进了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省委办公厅《八闽快讯》2011年第751期专刊刊发了我省创新基层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内部情况通报》2011第36期专刊刊发了我省2010年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情况总结。我局在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工作会议上作了《以无照综合治理考评为契机,推进查处无照经营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典型发言,在文化部、工商总局联合召开的加强网吧监管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我省安溪县政府领导在部分省市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座谈会上作《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综合治理,扎实有效推进安溪县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的典型经验发言。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运行和考评制度   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机制的通知》(闽政文〔2007〕5号,以下简称“5号文”)和“7号文”,我省进一步完善了由省政府领导召集、23个成员单位领导组成的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省工商局),专管机构设在省工商局企业监督管理处,充实并抽调人员专职负责省无照办日常具体工作。我省在各市、县、区已全部建立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制度和专管机构。在此基础上,我省将联席会议机制向乡镇一级延伸。泉州市在全部(共16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龙岩市在88个乡镇建立了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健全运行机制。2007年,省政府制定了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地方性文件,专门进行部署。《福建省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已列入省政府规章预备项目。按照“5号文”、“7号文”、《福建省企业监督管理信息抄告管理暂行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联络员工作制度的通知》(闽查无证照联〔2011〕11号)等要求,我省建立了信息通报、案件移送、挂牌督办、责任追究、奖励表彰、属地管理、定期会议等制度。每年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会议。2011年全省各市、县、区召开545场专题会议、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鼓励先进,评先评优。表彰66个单位为创建“零无照经营一条街”工作先进单位、69名同志为先进个人;66个单位为全省工商系统查处取缔“黑网吧”工作先进集体,71位同志为先进个人。为确保机制作用的发挥,我省积极探索效能督察的做法。厦门市效能办主动介入,强化对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行动的督查指导。泉州市政府对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进行定期效能督查,并纳入绩效考评,完善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机制,明确了乡镇政府的属地监管责任,推行政府挂牌督办、效能督察、政企协作制度等,村(居)委会根据市政府通知要求对本村(社区)经营户进行排查。莆田、三明、南平等市都推行社区(村民委员会)与工商所联动综合治理无证无照经营,机制向基层一线延伸。省经贸委出台经贸系统查处无证经营抄告办法。建立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经费保障机制,2011年列入200万元为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经费专项经费;9个设区市本级政府共拨付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专项经费119万元。   落实综治考评意见。我省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纳入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在综治工作年度考核中占0.5分,省委综治办、省无照办赴省内各地早调研、早部署、早指导,制定了《2011年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考评工作实施意见》(闽查无证照联〔2011〕17号)即检查考核实施细则,根据《关于开展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考评的通知》(闽查无证照联〔2011〕18号),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15个厅局、5个厅级领导带队组成的五个检查组,于12月5-15日对全省九个设区市进行考评,形成了《关于对各设区市2011年查处取缔无照无照经营综治工作考评情况的报告》(闽查无证照联〔2011〕20号)报省委综治办。各市、县、区也都对县区、街镇和各级成员单位进行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综治考评。   (二)加大力度,全面推进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各项工作   我省各级各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持续强化措施、强化力度、强化实效,在新的起点上推进全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为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和社会环境。   全面部署,主动作为。我省认真落实中央综治办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各项工作部署,时任副省长叶双瑜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题会议,听取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办公室和成员单位工作汇报,部署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并提出具体指导意见,进一步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工商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对各设区市2010年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综治工作考评情况进行了通报。完善联络员制度,召开联络员会议,传达“7号文”精神,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组织各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及各成员单位针对各辖区、各自系统的热点、难点问题,报送本单位年度查无工作要点,重点工作开展的计划、时间表、公布方式和举报电话,根据成员单位报送的年度工作计划,汇总研究制定了《2011年福建省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要点》和《福建省2011年查处无证无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会战”专项行动方案》,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与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结合起来同部署、共推动。召开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0年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情况、典型案例等,宣布启动“百日会战”专项行动。省查无办下发了《关于开展查处无证无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会战”专项行动方案》(闽查无证照联〔2011〕6号),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组织各级各成员单位摸排各地无证无照经营情况,印发了《查处无证无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会战”专项行动阶段情况通报》(闽查无证照联〔2011〕13号),对摸排结果分类提出了处置意见,于2011年3月下旬至2011年6月集中组织开展了为期100天的查处无证无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会战”专项行动。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79342人次,检查已许可审批1263319件,责令并整改到位22112起,撤销、吊销许可审批证件2637件,重新申报审批、规范许可3849件;引导办证33029户;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3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投诉3179起,奖励举报人9人,奖励金额2.42万元。专项行动前都进行周密部署、行动中和行动后都及时检查督查、对专项行动及时发文总结经验和通报。全年共发文21篇,刊发简报15期。   全力保障民生。一是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省工商局组织开展“八闽红盾出击—食品市场专项执法大行动”等各类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全年检查食品经营户45.91万户次,立案4655件,捣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窝点402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召开多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开展,明确各设区市药监局的实施方案,将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评,结合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把查处无证无照工作作为工作的重点,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劣药品专项行动,查处案件907件,移送司法机关6件。查处制售假劣药械专项,查处案件3203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41起,取缔无证经营药械400家。开展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与公安、信息产业、邮政等联合打击利用互联网宣传销售假药、非药品冒充药品、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销售情况等专项行动。推进“驻乡巡村”,深入建设农村药品监督网络,百姓用药安全得到保障。质监部门开展查处无证生产食品等生产违法行为。卫生部门把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作为各项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针对重点热点食品安全问题开展各类专项整顿,立案处罚849起,开展无证餐饮、非法行医、游泳场所等专项行动。取缔无证行医976户次,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13家,查处医疗美容服务违法行为32户次。查处非法诊疗场所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52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1人。省卫生厅联合省公安厅召开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血供血联席会议。二是关注三农安全。农业部门结合农业部门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监管、农机安全生产检查等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开展查处无证经营工作。查处非法制售农资案件565起,查获违法农资405吨,为农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696万元;查处无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205次,排查一般农机事故隐患4521起。网上审批系统按时办结率100%,保持零投诉。省工商局组织开展为期1个月的“八闽红盾护农—农资市场专项执法大行动”, 检查农资市场216个、农资经营户1.69万户,抽检农资134.7吨,立案497件。三是打击侵权假冒经营行为。经贸部门牵头,质监、工商等部门配合开展省、市、县三级集中检查,组织各地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得到全国专项办肯定。省工商局先后5次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系列专项行动,立案4772件,案值9175万元。宁德市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检查2365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0347人次,查处案件589件,涉案金额301万元,捣毁窝点8个,罚没物品81784件。四是规范扶持发展学前教育。教育部门与公安、卫生、民政、工商等部门联合开展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对2011年上半年尚未整改到位的264所无证民办园在全省进行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对缺乏办园基本条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无证幼儿园,会同公安消防等部门坚决予以取缔;对基本符合办园要求的,加强指导,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各地将民办园教师纳入幼儿园教师培训总体规划,目前已有100名民办园园长和一批骨干教师参加了省级培训。2011年全省开工建设219所公办幼儿园,实现每个乡镇、街道有一所公办幼儿园的目标。省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提出规范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的有关措施。继续落实省政府对“对办园规范、质量合格、低收费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省级财政按在园幼儿数每人每年100元给予经费补贴”的惠民政策,2011年省级财政下达补贴资金2500多万元。五是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取缔非法职业中介组织、非法用工等专项行动。共查处违反职业介绍管理规定的案件136件,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52户,责令退回求职者费用4.282万元。   提高公共场所安全性。公安部门2011年共取缔无证无照的行业场所2365个。采取“专项”与“日常”相结合,在无证无照和流动摊贩比较集中的区域进行不间断的日常治安检查,将查处取缔的重点放在涉及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旅馆(含留宿洗浴按摩场所)。加强对家庭旅馆的治安管理,召开全省家庭旅馆治安管理现场会,开展联合执法和治安联合大检查行动。消防部门开展高层(地下)建筑排查整治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务院安委会规定的8个行业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加大打击范围,制定了海洋渔业、消防、特种设备等11个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省政府安委会的统一部署,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开展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等无证生产经营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提请当地政府关闭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企业8家,注销危化品生产企业10家、经营企业52家。核实处理举报75起。交通部门开展打击道理运输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重点查处非法运营的“黑车”、客货两用车和其他车辆等非法经营行动,查处非法运营车辆1472辆。建设部门与公安、消防、质监、工商、安监等联合打击非法经营燃气的行为。省住建厅将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与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相结合,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会同省工商局向住建部上报被营业执照和建筑业资质的360家企业名单。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违法施工行为专项行动,立案查处94起。组织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检查,全省共注销21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组织全省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出500多项隐患点。省经贸委牵头开展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提请地方政府关闭非法采矿点2处,立案查处2家煤矿。莆田市委办、市府办联合下发《关于实行国土资源执法检查红绿旗评比制度的通知》,此做法被国土资源部收录进创新工作实例。   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新闻出版部门牵头开展“扫黄打非”、查处取缔游商地摊销售非法出版物行动,取缔游商、地摊非法经营摊点1600多个,查缴各类非法出版物50多万件。工商部门牵头查处取缔658户黑网吧。广电部门开展无证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境外卫星电视专项整治行动。通信主管部门开展打击非法经营电信业务活动。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娱乐场所整治。南平市工商、文化、环保、卫生、公安等部门在马坑社区居委会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玛莎蒂酒吧”噪声扰民问题。厦门市公安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考评办法中增加黑网吧考评内容,明确凡被上级部门通报发现黑网吧的,被市公安局检查发现或群众信访投诉查实的,予以扣分;各公安分局自查打击黑网吧的,予以加分。省工商局加强广告监督管理,全年共监测和检查各类广告166.1万条次,立案3118件。   引导先行,疏堵结合。推动宣传教育活动。在各类媒介报道查处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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