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举报没开票不可撤消 迅雷后会不会留底

客户说我不给他开票投诉到税务局,税务局打电话叫我,会有啥后果吗_百度知道
客户说我不给他开票投诉到税务局,税务局打电话叫我,会有啥后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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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人家搞好关系
不行就写个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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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按照不按规定开具发票处罚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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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票收入如何操作
我公司这个月末必须得缴税,有笔业务老板的意思是等款全收回再统一开发票,意思就是这个月需先做勒笔业务的部分收入并缴税,但不开票。我想知道如何操作,专管员告诉我填未开票收入,那我是直接在增值税申报表上填个数就行了?那销项税能正常抵扣吗?分录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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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表 表1中有1栏是 未开票收入,相应填写,以后补开发票当月,在未开票收入此栏填写相应的负数,你的正常开票收入包含了正数,抵消后税金不变。税务这种硬性补税,你实际并没有销售,处理后账上和实际的库存差异还是个问题,另外有留抵税额还要缴纳增值税,应通过 应交税费-已交税金处理,非要和收入配比感觉很奇怪,建议还是直接费用化处理好了,问起来看帐就知道是非正常处理。
可以添到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未开发票金额,税额,项。但是,要及时做好相应的财务处理,待以后查账时不会出现错误。等发票开具时,再在,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未开发票金额,税额,项。用红字冲销,以免重复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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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是不行的,。如果老板一定要叫你那么做的话,事先一定要跟专管员多沟通沟通。本月直接在增值税申报表上填个数,填未开票收入是可以的,但这部分收入本月不能计入会计帐,要等开票时再记(否则,收入会重记,造成开票时无法处理)。开票的当月还要写一个以前月份无法开票(当然是借口),在本月开票的情况说明,但不能说是因为没收到款之类的理由(因为增值税条例可不管你收没收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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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打离职报告就走了,会不会在个人档案留底
没打离职报告就走了,会不会在个人档案留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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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但是没有离职证明。
在员工依法办理离职还交接手续后,用人单位必须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即离职证明),同时劳动者的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是必须结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或者拖欠,当事人可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要求结清。否则当事人可以去劳动局申诉或者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 
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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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自己的身份证给别人开发票会不会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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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人使用自己的身份证开发票,税务局都会留底,如果没有经济纠纷还好,如果有纠纷身份证所有人就是直接负责人,对于该身份证所有人今后从事生意就会有影响。  居民身份证是公民进行政治、经济、社会活动时,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它由公安机关统一印制、颁发和管理。  居民身份证的情况使用有:(一)选民登记;(二)户口登记;(三)兵役登记;(四)婚姻登记;(五)入学、就业;(六)办理公证事务;(七)前往边境管理区;(八)办理申请出境手续;(九)参与诉讼活动;(十)办理机动车、船驾驶证和行驶证,非机动车执照;(十一)办理个体营业执照;(十二)办理个人信贷事务;(十三)参加社会保险,领取社会救济;(十四)办理搭乘民航飞机手续;(十五)投宿旅店办理登记手续;(十六)提取汇款、邮件;(十七)寄卖物品;(十八)办理其他事务。身份证是每个人独一无二的公民身份的证明工具,不要轻易外借。 1、影响:用自己身份证帮别人开了税票,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属于倒卖发票行为。  2、但是,只要没人举报,对以后开店是没有影响的。  《刑法》  第二百零七条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零八条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代开发票是开票人未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而代索票人开具发票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凡需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提供发生购销业务,提供接受服务或者其它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对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在开具发票的同时征税。  这就说明了只有税务机关才有“代开发票”的权利。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情况下,各种经济成分、各种形式的组织参与了社会主义市场,特别是一些个体经济、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异地施工单位等在当地无法取得税务登记证而无法领购发票的经济组织,为了在市场经济建设中争取得到一个份额,必须提供合法的发票;会计和税收法规也明确规定,在财务上非法票据不得列支和在税前扣除,这客观上就要求在市场经济交易中必须取得合法的凭据;税务部门对外宣传其“代开发票”的职能不够,且税务部门开发票的手续繁杂,要按税法规定征收税款,一般不愿到税务部门申请开具发票;“代开发票”的现象刚出现时,监管部门放任不管或者管而不严。由于这些现象的出现,“代开发票”的行业就应运而生。这行业的产生.通过合法的票据,掩盖非法的交易,“小金库”、个人贪污、挥霍浪费、偷逃国家税收的真实内容在发票上根本得不到反映,严重扰乱了经济秩序,助长了贪污腐化现象的滋生蔓延,这给整个社会带来了很多不利因素,必须给予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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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我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同意后一切手续都按劳动法和公司交接规定走的,然后空一个星期后去拿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时候竟然出了状况。同事以我跳槽的事例向公司老总要挟加薪(因为我跳的公司比现在的公司各方面都要好一些,原单位的待遇实在是业内有名的差.)   
老总很生气,就要卡我,不给我办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现在的单位又催我交解除劳动证明,还有那个劳动保险的小红本本,我简直不报希望能拿回来了,据说没人能从那个单位拿出那个东西,天呐~~~~  各位筒子给出个主意吧,我急啊~~
主帖获得的天涯分: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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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公司的理由是我给公司带来不良影响,影响公司稳定!可是我在提出辞职办理交接的时候都很低调,没想到还是出了这码子事。得出的教训是:  1.办事要办利索,尤其在关系到自己利益的事情时不能托托拉拉,要是我不空那一个星期就不会出现这种局面了。  2.同事毕竟是同事,不应该要求太高。。。  求助:如果我拿不到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我就没办法在新单位签合同吗?
  天涯达人们,给刚刚大学毕业的俺出个主意吧~
  这种事情居然也发生了,,,同情楼主啊.....建议用法律的武器来解决.
  这种事我遇见过,你可以在街头办证的刻个章,这个离职证明只是个形式。
  还没走,同事就知道你去哪里了  只能怪你自己啦  做什么都要低调,免得出麻烦呀
  有原公司同事愿意帮助证明就可以了
  去当地劳动部门举报吧,不开劳动解除证明会影响申请失业保险金的
  新劳动法规定:从你提出辞职申请日开始,一个月之后,不管公司以什么理由拖延,劳动合同自动解除。
  跟我那个变态公司一样,卡老子离职证明,tmd还是欧洲企业,让那个老肥丑的死老板去死吧
  谢谢各位筒子的回复!  现在的情况是副总、行政主任、经理三方互相推诿,谁也不去向老板提这事。这确实是个费力不讨好的事情。  我想到的办法是:  1.向本单位人事和政府劳动部门确认这个东西是不是绝对必须的。  2.如果是的话,从行政主任和经理为突破口(因为毕竟这是主任的工作职责,经理有点情义上的责任),劝说他们去给老板提这个事情。  3.如果行政主任和经理都无效,我就亲自去给老板说,NND,老子就装回孙子。  4.鉴于老板的极品和最近原公司离职浪潮非常大(几乎所有骨干都走了)说服老板的机会比较小,那就只能用法律武器了。但是我没有已经交接工作和同意离职的证据,也是个麻烦。。。  各位筒子帮忙修改一下作战方针。
  作者:cowsheep 回复日期: 14:02:42 
    跟我那个变态公司一样,卡老子离职证明,tmd还是欧洲企业,让那个老肥丑的死老板去死吧  ---------------------------------------------------------  你是怎样解决的呢?      作者:武汉八爷 回复日期: 12:22:22 
    新劳动法规定:从你提出辞职申请日开始,一个月之后,不管公司以什么理由拖延,劳动合同自动解除。  --------------------------------------------------------  听做人力的朋友说,自动解除好像也需要这个证明,晕了。。。    作者:AaronXu1980 回复日期: 11:19:17 
    还没走,同事就知道你去哪里了    只能怪你自己啦    做什么都要低调,免得出麻烦呀  ---------------------------------------------------------  这就是我的教训,怪自己不谨慎。我也对同事之间的关系之道有了更深的了解  
  签订的合同第五条“乙方福利待遇”规定:(五)乙方连续旷工15天累计旷工30天按劳动纪律规定,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新劳动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它以后肯定不会给我交社保了)      我能不能援引这些合同规定和法律来解除劳动合同呢?  
  很好解决,吧以前的劳动合同scan,再ps成离职证明就可以了,然后再去气那个老肥丑的家伙吐血,就ok了。  劳动局根本就不管的,不信你去,我跟那帮同样是老不死的男的女的磨了1个小时嘴皮子也没说出个什么。
  望高人指点
  那证明根本不重要!一般员工不拿那个的,劳动合同在一定期限内自动解除,那只是有些公司要存档用的
  我的所有离职手续工作交接都全办好了,当时行政人事主任也答应我以后可以来拿那份证明,但是这种无德小公司根本什么证明文件也不给你留,自己也大意了,并没有复印一份以留底。  
可气的是副总劝我这两年找个不用签合同的临时工先干着,因为公司不给证明两年内没有新单位敢用我。太阳~~~~~~~。  ------------------------------------------------------------
  作者:hebe986329 回复日期: 17:02:22 
    那证明根本不重要!一般员工不拿那个的,劳动合同在一定期限内自动解除,那只是有些公司要存档用的  ----------------------------------------------------------  
这证明真的不重要么?不保证以后我签了新合同后,原公司以此起诉新单位阿。不过如果这样,新单位人事无论如何也不会答应让我签合同的。  
希望对于以后考公务员政审不会产生什么影响。。。    
  谢谢各位筒子的回复,大家以我为鉴,小心职场的各种事情吧,一定要好好学习新劳动法!我会尽量不太监这帖子,给同样受此困扰的筒子有个借鉴,给还没遇到这种事情的筒子提个醒!
  我其实尽量不想走劳动仲裁和起诉,这种冗繁的程序,能仲裁下来不知道猴年马月。  原公司最新消息,在这次辞职浪潮中,两个部门总监,一个部门经理,至少7个业务骨干全部辞职,老板出离愤怒了。。。我们公司各业务部门员工一共不超过25人!
  第一步,打电话给老总好好说请他开证明,说一下离职手续都办好,就差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哪怕是哀求的语气,电话要录音,以证明有此事。第二步,去劳动仲裁部门投诉。要做好新单位没有劳动证明不与你签合同的准备,但要收集新单位准备与你签几年合同及工资的的证据,这样可以向老东家索赔!基本上象你这家单位会赔得很难看!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1996)第15条“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中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注意有可能给你的证明里写对你不利的理由,上面的法规也很明确,你不需要离职理由他就不能乱写。
  有些单位是需要新进员工出具与原来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否则招进一个未与老单位真正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给老单位造成了损失新单位自己可能要赔偿的。因此老单位不给你证明,有些新单位是不愿意冒风险接收阁下的。不给你办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交,至于员工辞职,,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就行了。
  报复你呀!本人的遭遇是给你写上对你不利的理由,新单位看了会聘用吗?
  离职证明是否可以代替劳动解除合同?
  一哭,二闹,三上吊。
  靠~~这烂事我现在也遇上了,咋办?新单位必须要离职证明啊~    三番五次给老板发邮件也没屁用啊~~~~
  新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所以你可以打电话12333咨询可以通过什么渠道投诉
  新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所以你可以打电话12333咨询可以通过什么渠道投诉
  我的情况和lz差不多,公司把我炒了,我去劳动局申请了冲裁,劳动冲裁结果也出来了,但是现在我新进了一家厂(还未报到上班),新的公司要我出具原来那个厂的离职证明。可没想到,他们居然不给,我该怎么办?我想知道劳动局的冲裁调解书算不算离职证明,但是我又担心冲裁调解书会对我现在的公司对我有所顾虑,现在都不知道怎么办了。。各位帮帮我。。。该怎么做???
  从以上内容及回复看出,各地政策不一样
  劳动法真的有用吗?我刚毕业的第一份工作在一个上市公司,外界听听都蛮好,进去才知道,不是看学历,不是看能力,看关系的。很多大学生毕业去了那里,觉得不满意想走的时候,难了!档案,户口,一律不给,而且还托工资。等你真的走的时候,以前的没发的工资肯定别想拿。我呆了一年,合同什么的都签了,保险之类一个没交。现在离开也半年了,人事档案之类就拖着不给我。恶心到家,据之前的大学时说,都别想!
  同是天涯沦落人
  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中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同情!
  最后怎么解决的,我现在也面临这个情况,跟楼主曾经一模一样
<span class="count" title="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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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class="count" title="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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