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手册,业主签字了.有没送货单签字有法律效力力

问:业主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开发商在小建设项目中遗留了大量严重问题。业主们入住后,不能正常生活,小...答:业主的合法权益被严重侵害的件不断发生,而且大有发展势头。而面对此情此景,业主们虽然进行了力所能及的。但是,效果甚微;问题依然得不到公平、公正...
问:物业都什么时候编写业主手册?交房前编写?不太懂懂得帮...答:交房前1个月编写,然后印交房前1要到位
问:关于物业业主筹备主有时间定么? RT.答:筹备步骤、方法、时间定:业主(住户)入住前筹备注:1)竣工验收时间:在楼宇入住前一至三个月进行;)入住时间:住户入住时间;1.建全管理处:1)...
问:曹志远的叫什么?就是那个搞业主手册的答:我知道业主手册广告项目,我朋友花了很多在学的,到现在还没收回来。了解这个项目的肯定都知道网上做业主手册广告项目的那家招商“卓远...
问:如果你是业主会怎样?在建筑里,有人因急病在家中,收殓时,一些小业主不让他们用客梯,...答:都只顾自己的感受,不顾别人的感受,好象他们长生不老似的。
问:哪家能印业主手册?答:盛德祥广告设计室-玉魁1印业主手册
问:房屋的建筑质量业主怎么能够检验?房屋的建筑质量业主怎么能够检验?答:购房者收房程序:(1)开发商向购房者寄发入住书或购房者到约定的地点该书。()购房者在约定的时间持入住书到楼处或物业管理处...
问:业主手册是开发商做还是物业做答:应该是物业做,如果房子大多数都了的话,小权利就是业主的,开发商也和其它业主一样的权利,开发商无权做业主手册(他不能自己给自己做吧)。当房子全掉...
问:业主会的产生是否需要业主?我们小既没有通过民主,成立后也没有公告,那么他们做出的行为合法吗...答:业主会需要根据你们小的业主大事则的定来办。一般情况下,不能仅仅从业主中产生业主会候选人。但是经过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的业主...
问:什么是业主手册?从定义上详细点。跟前期物业管理协议有...前期物业管理协议与业主手册在小物业管理时间上有没有重叠?请求高手...答:业主手册一般是由物业编撰,向业主、物业使用人介绍物业基本情况和物业管理相关项目内容的指南的。包括以下内容:1、辞;、物业概况...
问:如何让业主更快的签单啊?现在的装修行业竞争越来月大了!怎样让业主尽快的认可你、在签单呢?答:最重要一点要让业主对你本人产生信任。从与业主的谈话中,要很快抓住他们的一些格特点,他的年龄、穿着打扮,言谈举止都能带出他的文化修养及内涵,从而可以...
问:房产业主手册一般都放啥内容?越详细越好啊!答:前言敬爱的业主(住户):您好!我们在此热情地迎接您和家的和住()小。为共同携手创造一个舒适,,方便,优美的居舍,我们受托对本楼进行物业管理...
问:求封面书名:年官司作者:清泉:专业明德了一套商品房,因房屋又...答:JPG格式,封面已完成.
问:业主手册是什么答:业主手册(守则)是由根据管理约及的有关法制定的管理则。业主对其内容应遵守。制定业主守则时应注意内容要合法。尤其处应注意是否有权处...
09-0509-1509-1808-28
11-0603-1102-1103-11
◇本站云标签集体封阳台 物业状告业主
集体封阳台 物业状告业主
http://www.sina.com.cn 日13:44 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孙展通讯员 许琳
  在我国,物业管理企业是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近几年才从房地产开发企业中分离出来的朝阳企业,因收费、服务质量等产生的诉讼纠纷不断增多,在目前对物业管理纠纷是否受消费者保护法保护争议较大的情况下,如何利用消费者保护法,更好地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利益呢?怒气难平南阳台
  日前,因为12名业主没有得到物业公司同意,封闭自家阳台。物业公司认为业主的行为违反了原被告双方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业主公约》的相关约定,妨碍了物业公司对小区的正常管理。在与业主协商及劝阻无效的情况下,物业公司把12名业主告上法院,要求拆除已封闭的阳台。
  12名业主称,他们在日至5日交纳定金,确定购买了该公司的经济适用房。2001年6月至7月,12名被告分别与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房屋阳台为白色塑钢窗的封闭阳台。开发公司提供的沙盘及口头也多次承诺房屋为封闭阳台。
  入住后,业主们发现这幢楼的南阳台未封闭,且存在很多问题,违反了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的《住宅规范》中关于阳台部分的相关规定。
  自从入住以后,日到29日,这幢楼8单元802号业主家中发生盗窃案件,随后3单元101及6单元201室的业主房屋也相继被非法侵入,据分析确认,犯罪嫌疑人均通过未封闭的南阳台侵入。同时因为北京风沙大,阳台不封闭,不利于房屋的保暖、防尘、隔热等等。为此,入住这幢楼的100位业主联名起草“业主封闭阳台的决议”的通知,并于日交与原告负责人。根据决议内容,为保证这幢楼全楼的整体美观,决定集体封闭阳台。首批15户业主于日集体封闭了自家阳台。纠纷缘起物业合同
  同时,他们认为与原告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业主公约》不具有法律效力,属于非经双方协商的不平等、不合理的无效合同。理由是:至30日,在收楼现场,开发商以及物业公司向业主分发了《业主手册》。该手册《收楼指南》中明确规定了严格的收楼程序。此收楼程序明确告知业主如果不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业主公约》将拿不到自己房产的钥匙,而且无法进入业主已经购买的房屋。这些协议只规定了业主的责任和义务,没有明确如果物业公司没有达到物业服务标准、出现失职行为等情况将如何进行处罚。
  收楼期间,部分业主临时组织起来准备协商收楼程序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等协议的内容,但被开发公司及原告以蛮横的态度拒绝了,并且以不交房相威胁。业主们无奈下,严格履行了收楼程序。综上所述,原告诉讼理由不合理,也不合法,故不同意其诉讼请求。不明确条款侵害业主权益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12人于2001年6月至7月分别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该商品房阳台确认以施工图所确定的阳台做法为准。《附件三》中规定“长安新城装修及设备标准”第8条的约定是“封闭阳台:白色塑钢窗”。但开发商没有给购房人出示过施工图,售楼处的小区沙盘中这幢楼的宣传图与建筑竣工图亦不符。竣工后,这幢楼房屋的北阳台为白色塑钢窗封闭阳台,南阳台为护栏开敞式阳台。日至30日,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原告印发的“收楼指南”中规定,业主要签订和领取《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业主手册》、《房屋使用说明书》、《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细则》等,取得《收楼工作流程确认单》上工作人员的所有签字,方可办理入住。
  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规定,业主装饰装修房屋时,应遵守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细则》,该《细则》又规定,不得擅自封闭阳台或平台。
  被告12人等业主入住后认为南阳台不封闭存在不安全、不卫生、不保暖、不节能等弊端,多次与原告协商,要求封闭南阳台,并于同年12月9日交给原告有1号楼100位业主签名的“通知”;在原告仍不同意的情况下,被告12户于2003年1月将自家居室的南阳台统一用白色塑钢窗封闭。
  法院认为,开发商与被告12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没有明确房屋的南、北阳台是否为封闭阳台,使业主在买房时认为阳台都是封闭的,影响了业主在购买房屋缔结合同时选择权的行使,这是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纠纷的主要原因。该合同是开发公司预先拟订、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格式合同,对其中的条款有争议的,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另外,开发公司制定的“维修公约”中关于业主对房屋的使用的具体规定,审批前没有与业主协商或通告,对被告没有约束力。
  业主作为所购房屋的所有权人,对阳台具有专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原告在合同中没有考虑售房时所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关阳台状况约定不明的情况而强制不准许“擅自封闭阳台”的约定不合理,该内容无效。
  鉴于12名被告封闭阳台使用的材料及样式统一,并未影响小区内的整体美观、市容环境及其它公共利益,故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稿件来源:生活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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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业 主 手 册
  物业公司服务承诺
  服务电话一览表
  公共契约
  住户行为道德公约
  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施工队装修人员管理公约
  消防管理公约
  治安防范管理公约
  人员及物品出入管理公约
  安全用电、用水、管道燃气管理公约
  电梯使用管理公约
  环境卫生管理公约
  招牌、广告管理公约
  机动车停放管理公约
  营业场所管理公约
  IC智能卡管理公约
  突发事件应急指引
  业主入住收费一览表
  住户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指引
  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指南
  尊敬的业主(住户):
  海南鸿洲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全体员工怀着无比喜悦的心情欢迎各位业主及家人入住本小区,并祝各位安居乐业!万事如意!合家欢乐!
  为了把本小区共同建成一个安全、文明、清洁、舒适、优美、高尚的新时代住宅小区,我们特意编写了这本《业主手册》,供各位业主及住户了解本小区的物业管理运作情况及方便您的居家生活之用。《业主手册》中的各项小区管理规定及注意事项,旨在保障本小区各项设施设备使用功能的完美发挥和各位住户的公共利益;《业主手册》中的“服务指南”则是物业公司急住户居家生活之所需,在小区的管理服务工作中尽自己所能为住户排忧解难的具体体现。请您在入住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手册,明确您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各自权利、责任和义务,充分享受物业公司为您提供的各项服务。衷心希望您在阅读了《业主手册》之后,在我们共同管理和我们对您的服务过程中能得到您的鼎力支持与合作。
  我们物业公司将信守自己的承诺,通过对您体贴入微的服务,让您体味到真正意义上的“安居乐业”,实现您心中的“幸福美满家园”的梦想!
  海南鸿洲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物业公司服务承诺
  海南鸿洲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受____________房地产公司委托全权负责管理本小区。物业公司下设_____________小区管理处,对本小区依法实施秩序维护、清洁、绿化、设施设备维护、社区活动全方位的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公司本着“管理高标准,服务创一流”的管理宗旨,将物业服务经验融
  合于日常管理活动中,“想业主之所想,急业主之所急”,力求将管理服务工作的每一个细节做到尽善尽美。在工作中,物业公司将严格推行服务工作时效制、回访制和服务承诺制,通过全体员工的辛勤工作使您的生活无忧无虑,开心每一天。
  特别服务承诺与服务纪律:
  一、欢迎您对我们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提出批评和投诉,我们保证认真倾听您的意见,认真解决每一个合理的投诉和问题。
  二、对您的任何一项服务工作我们都将实行时效工作制,使您的困难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解决。
  三、物业公司禁止员工对住户进行私人性的服务的交易,禁止员工接受住户的经济赏赐和其他利益。
  四、欢迎您拨打我们的热线服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
  服务电话一览表
  公共契约
  为了加强住宅区管理,保持物业的完好、美观,维护业主(或使用人)的合
  法权益,创造一个舒适、安全、清洁、优雅的生活环境,根据国家和市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公共契约。(以下简称公契)
  一、总则
  第一条:______________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公司)是该住宅区的物业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授权及有关规定对住宅区的房屋、公共设施、居住秩序等事务行使管理权。
  第二条:公契双方应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享有本契约列明的各项权利并应知晓对自己的行为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双方在遵守本公契的同时,还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市有关政策法律规定。
  二、管理公司的职责
  第三条:住宅区内的公用部位、公用设备、公共设施的使用管理、维修和更新。
  第四条:按约定进行住宅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的维修、更新,并收取合理费用。
  第五条:住宅区内公共区域环境清洁卫生。
  第六条:住宅区内公共绿化的维护和管理。
  第七条:对住宅区内的各种车辆(包括机动和非机动车辆)进行管理。机动车辆除消防、救护、警备、清洁、殡葬和特许的车辆外,其它未经许可,一律不准驶入住宅区。各种车辆(包括自行车、三轮车等)实行定点停放。对停车场的停放车辆按规定收取车位场地租用费。
  第八条:安排管理员和保安人员对住宅区及消防设备设施进行日常巡视、做好住宅区内的治安消防工作,对违章行为进行纠正和制止。
  第九条:对住宅区内的商业服务网点等配套项目进行管理。
  第十条:接受业主监督,及时处理各类意见、建议。
  第十一条:维修小区公共秩序,执行诸如装修、外来人员等公众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积极创造条件,提供个性化服务。
  第十三条: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户档案等资料管理。
  第十四条:按规定向房屋业主、使用人和其他应交费用人收取有关管理费。收取的管理费单列项目,专款专用。年度费用收支情况张榜公布,接受有关部门和交费人监督。对逾期不交纳管理费者,每天处以应交款3‰的滞纳金,对拒交或无理不交者,可诉诸法律。
  三、业主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十一条:业主拥有对其名下物业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不受他人非法干涉。
  第十二条:业主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当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十三条:业主可与其他业主共同使用楼宇和住宅区的公用部位,共用设施(包括楼梯、走廊通道、电梯、消防、供水排水系统等)。
  第十四条:业主对物业公司的各项管理活动,拥有监督和建议权。
  第十五条:业主对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拥有法律规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六条: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规定。
  第十七条:委托物业公司管理该小区并遵守物业公司根据政府有关政策制定的各项具体规章制度。
  第十八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业主与其他非业主使用人建立租赁关系时,必须主动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并到管理部注册登记要求对方遵守本公共契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条:物业损坏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利益,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应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修养护的,由物业公司报请区级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后代为维修,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承担并按规定分摊。
  第二十一条:当业主私用部位发生火灾、水管爆裂等可能严重危害业主本人和其他业主人身安全和财产利益的事件,或业主发出求救信号或启动家庭救助报警系统时,物业公司有权在紧急联系无效前提下,进入私用部位进行必要的抢险、抢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业主自行承担。
  业主手册范本(29页)90_业主手册
  第二十二条:业主在装修和使用屋顶花园时,须按管理部装修管理规定操作。不得擅自改动公共设备,不得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使用时不得影响周边其他业主的日常生活。
  第二十三条:费用
  1、按规定缴纳物业公司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用,分担维修基金等费用。
  2、使用本小区内有偿使用的公用、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场地等,应按规定缴纳费用。
  3、委托物业公司对其自用设备、自用部位和毗邻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的,应支付相应费用。
  以上费用应根据规定或双方约定在期限内予以支付,逾期拖欠的,按规定计收滞纳金。
  第二十四条:在本物业范围内,业主或使用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损坏、变更房屋承重结构和外貌(外墙、外门窗、阳台、屋顶和底层花园等部位的颜色、形状、规格)。
  2、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功能、布局等。
  3、私自占有或损坏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公用设施或移装、拆除、改造共用设备,改变其使用性质。
  4、以任何形式封闭阳台或在阳台引入上、下水管线和龙头,安装防盗窗(栏杆)及室外衣架。
  5、在天井、庭院、平台、屋顶或其它场地搭建任何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光蓬、雨蓬及其它地上定著物。
  6、践踏草地、侵占绿地、毁坏绿化、损坏园林建筑设施。
  7、在公共场所私设、乱设摊点,推销商品、服务设备及开展广告等宣传活动。
  8、随意在公共部位堆放杂物、乱倒垃圾,将杂物投入排水管道致使其堵塞损坏及高空掷物对他人人身、财产造成危险的行为。
  9、在自己的门户上安装涉及行业、职业、企业名称的名牌;在物业的外墙窗户私设、乱设广告牌或标志。
  10、在小区内任何地方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
  11、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有可能造成他人人身安全、财产伤害的宠物。
  12、排放有毒、有害的物质或者发出超过国家标准的噪音、废气。
  13、饲养犬类的业户必须向政府部门申领养犬许可证,接受每年一次的狂犬病疫苗注射,并前往管理部登记注册。
  14、业户出租房屋须通过正规的中介公司招租,并在当地的派出所登记后再到物业管理部登记注册方可进行操作,否则因私自招租所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将由该业户自己承担。
  15、随意停放车辆,占用小区内的道路、场地等。
  16、违反法律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及毒品。
  17、在小区内聚众喧闹、醉酒滋事、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危害公众安全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18、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违反上述规定的,物业公司有权进行劝阻、制止,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触犯其他法律的,由物业公司提请有关职能部门追究其行政及至刑事法律责任,未成年人有上述行为的,依法追究其监护人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业主之间应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共同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当相邻业主有正常维修的需要,应予以配合、支持。
  第二十六条:装修时,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的制度,事先告知物业公司,违法、违章装修的必须及时纠正,恢复原状,造成他人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生活垃圾(包括搬家垃圾)应用袋装好,按指定时间放到指定地点。
  四、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凡违反本公共契约或有关政策法规的行为,除必须立即停止违章、违约行为外,还应照章缴付赔偿费用及违约金。
  第二十九条:对上条所应缴付的赔偿金、违约金如有异议,可向有关部门申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因渎职或失职,故意刁难住户、徇私舞弊、
  乱收费、乱罚款、工作失误给住户造成损失的,由公司追究其行政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五、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公共契约在本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通过业主代表大会重新修订,届时本公共契约终止。
  第三十二条:本公共契约可依据有关法律、政策修订或补充,也可由住宅区1/10以上业主提出,2/3以上业主投票同意修订。
  第三十三条:本公共契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对业主及其同住人产生相同拘束力,业主对其同住人的行为负连带责任。
  第三十四条:本公契一式二份,业主及物业公司各执一份。
  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业主(盖章)
  2005年 月 日 2005年 月 日
  住户行为道德公约
  为了把本小区建成一个安全、文明、清洁、舒适、优美、高尚的新时代住宅小区,特制定本小区行为道德公约。希望在本小区工作、生活的住户及出入人员共同遵守、维护与监督。
  一、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市民行为道德规范》,做遵纪守法公民。
  二、住户之间应和睦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尊重、互相礼让,做到不打骂、不吵闹。发生纠纷时,自觉服从物业公司的调解,共同维护小区公共秩序。
  三、爱护及正确文明使用消防、照明、给排水、电梯、供电、供水、通讯、监控等各类共用设施,使小区的公共财产得到保值增值和延长使用寿命。
  四、讲究公共卫生,不乱丢垃圾、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不随地吐痰和大小便。
  五、共用场地一律不准私自占用、堆放、吊挂杂物,不准乱搭、乱建、乱张贴、乱涂写,如确因生活、工作需要临时占用公共场地,需事先向物业公司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并核交“公共场地临时占用费”后方可使用。
  六、严禁高空抛物、倒水。
  七、休息时间请勿播放高音喇叭,避免制造超标准噪声,以免影响其他住户休息。
  八、小区公共场地、通道不得燃烧各类物品,如:香火、纸张、织物、纤维、塑料制品、木制品等。
  九、爱护广场绿化及雕塑小品,不践踏草坪,不摘花、攀树及占用绿化地。
  十、不将垃圾、剩饭、茶渣倒入厕所、水池等渠道内,确保各种渠道畅通。 十一、 养成出门检查关闭水管、燃气、电器开关的良好习惯,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十二、 不在小区内从事赌博、色情活动,不吸食、贩卖毒品,不将违禁品带进小区,不参加非法团体、组织和非法集会。
  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小区整体环境,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保证业主的生活居住质量,保持物业外立面的统一、美观,延长物业使用年限,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称住宅室内装修,是指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或者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施工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业主(使用人),是指小区物业的产权人、承租人和使用人。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装修公司,是指受业主委托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活动的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的装饰装修管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对业主(使用人)和其聘请的装修公司在住宅区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活动,实行跟踪检查、指导监
  督、管理服务的全过程。
  第六条 当地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为住宅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活动的行政主管部门。
  第七条 住宅区物业公司,为协助当地政府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住宅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活动,实施具体管理、监督、服务的法人企业,小区管理处为其派出单位。
  第八条 凡在小区内从事装饰装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装修申请程序
  第九条 凡不涉及结构改动的简单房屋装修,业主(住户)可直接到小区物业管理处申请装修许可证并登记备案。
  第十条 涉及结构改动的房屋装修,业主应当经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做好加固说明后,到小区物业管理处申请装修许可证并登记备案。
  第十一条 申请装修许可证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 临海市室内装饰装修企业《营业执照》;
  2) 临海市装饰装修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 装修设计平面布置图(注明电器容量及地面材料和作法);
  4) 装修施工申请书及装修责任承诺书;
  5) 提交装修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其它有效证件及一式两份照片;
  6) 装修行为如涉及房屋公有部位或共用部位,应出具公有人或共用人同意的证明;
  7) 住户与装修队签订的装修协议或合同复印件。
  第十二条 装修许可证申请人必须是产权人或其委托人(出具产权人委托书),申请内容必须用黑色或蓝色钢笔填写。
  第十三条 住户在取得装修许可证后,可到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提供第十一条所规定内容的资料。
  第十四条 业主(住户)在装修前应会同装修单位与小区物业管理处签订《室内装修服务协议》,并缴纳相应费用。
  第十五条 业主(住户)在装修前在物业管理人员的陪同下,应与装修施工
  业主手册范本(29页)90_业主手册
  单位对住宅情况进行检查,填写《装修进场前检查表》,明确装修前后责任。
  第十六条 业主(住户)应书面承诺装修管理责任,并对所聘请的装修公司施工人员的行为负责,并督促其遵守装修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 装饰装修公司在装修施工前,应与装修人签订装饰装修协议,并当面承诺装饰装修的管理责任,督促装修施工人员遵守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 上述手续完备后,小区物业管理处将对装修户发放“装修进场许可证”标明该装修过程的合法性。
  第三章 装修管理
  第十九条 业主在对物业进行装修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办法的全部内容,并将有关装修内容书面告知装修施工单位或作为装修合同的部份内容。
  第二十条 装修公司在“装修进场许可证”发放后,须按规定到小区保安队为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施工人员出入园区需佩戴出入证(物业公司制发),自觉接受检查,无证不得入内。
  第二十一条 装修公司在装修进场时,应将“装修进场许可证”张帖在分户门内侧,以便检查。
  第二十二条 装修公司在装修进场时,请仔细阅读本办法的全部内容,并通知和约束装修施工人员在装修过程中遵守装修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 装修期间,装修公司必须为装修住宅配备灭火器(100平方米以下每户1只,100平方米以上每户配2只,每只4公斤)。
  第二十四条 装修期间,装修公司必须在卫生间安装简易坐便器,以保持室内整洁和环境卫生。
  第二十五条 业主(住户)或装修公司及施工人员的财物、材料等,须自行妥善保管,如有失少,责任自负。
  第二十六条 住宅区内未有业主入住时,装修户每户可留宿施工人员,但不得超过3人,并须办理暂住证。施工人员不准在园区内衣冠不整、随意游荡、喧哗,不准进入网球场、游泳池等休闲场所。
  第二十七条 装修时间一般上午为7:30—11:30,下午为1:30—17:30,傍晚为18:00—20:00,不得有影响其他住户正常休息的装修行为(如切割、凿墙等发出的噪音等)。
  第二十八条 业主或装修施工单位在搬运材料、工具、家俱时严格遵守管理处的规定。
  1、车辆停放不能影响交通,装运的车辆卸货完材料、工具、家俱后立即开走;
  2、装修材料、工具、家俱等有地下室的从地下室运送;
  3、散装的黄沙、石子、水泥等装修材料,不得任意堆放在公共通道和其它共用部位,需立即用袋装运送到室内;
  4、搬运材料时应注意保护共用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严禁在公共区域拖拉装饰材料;
  5、装修材料的进场时间为8:30—16:00(尽量避开业主上下班高峰时间段);
  6、装修材料原则上只进不出,如确有多余材料需运出,必须出具住户亲笔书写的证明及出场材料清单,经保安员核实后才可出场;
  7、业主或装修施工单位有大量物品搬运时,须预先与管理处联系,以便控制;
  8、如遇无法运送的装修材料,可截断处理,不能截断的材料,可从住宅外面运送;
  9、易燃、易爆、易腐蚀的物品,严格按规定运送(有电梯设备的小区,不得经电梯运送)。
  第二十九条 装修公司在房屋装修过程中,实行关门装修。
  第三十条 住宅区装饰装修禁止下列行为:
  1、任意使用大锤敲击墙面;
  2、任意使用明火和电炉;
  3、任意使用有害、有毒装饰材料;
  4、擅自改动管线走向和下水设施;
  5、擅自改外立面颜色和安装“公共契约”规定的设施设备;
  6、高空抛物;
  7、擅自侵占公共部位;
  8、任意倾倒装修废弃物;
  9、擅自搭建任何构筑物和建筑物;
  10、损坏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
  11、聚众赌博及其他违法活动;
  12、其他有碍于房屋安全和损坏住宅区环境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装修施工垃圾须袋装,并扎紧口袋(防止泄漏)堆放在小区物业管理处指定的场地,由物业管理处统一清运。
  第三十二条 装修施工垃圾运送时间为每天16:00—16:30。
  第三十三条 业主和装修公司需在室外安装空调室外机时,须与管理处事先取得联系,按管理处指定要求统一安装。
  第三十四条 装修公司不能擅自移动、安装煤气管道、煤气表,如需变动由专业公司操作。
  第三十五条 装修公司不能擅自移动室内开关箱、改变进户总线,所有电线改路必须采用护套管,不得直埋护套线。各电气回路所负担的电器总容量不能超过此回路的限定容量。
  第三十六条 装修期间,应开启进水总阀,使上水管中保持一定水压,以便及时发现上水管道破损。
  第三十七条 装修期间,严禁偷电行为和私接有线电视等行为的发生。 第三十八条 装修期间,不能拆除,封堵厨房间内的共用烟道和卫生间的通风排气管道。
  第三十九条 装修期间,如需增大供电容量,须业主自行到电力部门办理扩容手续,核准后,须请电力部门施工,并报管理处备案。
  第四十条 装修期间,装修公司对卫生间必须按原设计的位置布置,严禁抬高地坪,更改原设计。
  第四十一条 装修期间,应将所有排水管道及地漏暂时封闭,以免垃圾堵塞,否则一切因装修施工不慎所造成的管道堵塞均由业主(住户)和装修施工单位负责。
  第四十二条 装修应当确保管理处的维修人员能方便地检查、维修通过住户室内的共用设施。所有维修活门、渠道盖不得封死,不得在门前、盖上堆放物品,以免日后影响维修。
  第四十三条 室内如需加分隔墙,只可使用轻质材料,以确保安全(小区物业管理处可事先将住宅结构、可承受最大荷载告知业主)。
  第四十四条 业主和装修公司在装修时,应当配合物业管理工作人员对装修过程进行检查、监督。
  第四十五条 物业管理工作人员在检查时,应当书面详细记录业主和装修公司装修活动的全过程。
  第四十六条 业主(住户)在房屋装修完工时,应及时对装修完的房屋进行自行验收,并通知小区物业管理处备案。
  第四十七条 装修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须清理干净施工现场,到管理处交回出入证,结清各项费用,办理离场手续。
  第四章 违章处罚
  第四十八条 业主和装修公司的装修行为违反了装修管理的规定,物业管理处应当予以制止,并报请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
  第四十九条 业主及装修公司装修行为影响了房屋的整体结构或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妨碍了其他住户的生活,责任人应按按照管理处的整改通知要求,按期完成改建或复原工作,并承担一切有关费用。
  第五十条 对未获施工许可证和小区物业管理处同意先行施工,或超越许可证和小区物业管理处许可范围擅自施工者,小区物业管理处将报请当地监察部门给予处罚,并责成责任人将所有违章施工部位给予复原。
  第五十一条 施工人员如违反装修管理规定,将受到相应处罚,并承担一切后果。
  第五十二条 物业管理人员未履行管理职责,应当接受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第五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物业管理处负责业主房屋装修全过程的申请、备案、跟踪检查、记录、资料保管。
  第五十四条 物业管理处在接到业主装饰装修完成的通知后,应组织人员对涉及该房屋装修的共用部位、设施设备进行勘查。如有损坏,责成业主或装修公司进行维护。
  第五十五条 业主(住户)在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时,一定要明确装修公司的保修责任、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并预留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以保障自身权益。
  本办法由本小区物业公司负责解释。
  施工队装修人员管理公约
  为了确保本住宅小区业主的根本利益,并对装修施工队进行有效管理,根据建设部和浙江省有关装修管理规定,特制订本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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