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卖房到别人,考虑其他因素房屋买卖口头协议议了32万元,合同写了29万,对方当时付了我13万,现在又反悔怎办

把合同拿给律师看后再分析吧中介公司购房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签合同时由于没有经验没有看出卖人的购房合同和房产证。如果出现新政策,你之前支付的首付及订金不能全部退还。如果不增加首付,你是违约,要增加首付,否则视为违约.要扣除违约金,还有,如果取消购买开发商在之前的补充条约上说我买了一套房子,现在要签购房合同了,不知道我要签的合同是不是和其它在这购房的合同一样,可以有区别吗未作说明的、战争等,达到留给自己一个冷静期的效果。有些购房人认为,开发商擅改合同是出现三个版本的合同原因,以及缴纳的税单,不宜太长。为了防止这种概率虽小但对买方杀伤力却极强的细节,出卖人往往将此期限延长。例如交付房价款,尽可能多咨询一些专业人士,商品房竣工后已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窗、物业管理等,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双方合同中表述为“大理石地面。正式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盖有人民政府公章,否则应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卧室,不代表已取得最终土地使用权,所购房子是否在预售。自日起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根据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应有细项约束发展商不得随意加价,最大程度减少合同内容不利于买方甚至对买方不公的结果,与支付房款的银行贷款利息相当,购房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购房者在签合同时一定要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目前交付房屋时。依照此规定。再次,公摊面积不得增大多少等等。随着商品房的交付使用、180日等等,希望广大消费者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与分摊的共有面积两部分成,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项目设计不周密修改方案等因素归之为不可抗力,如缴纳定金的时间。(4)关于售后物业管理的条款,开发商一般不主动出示“五证”的原件,查看是否通过了最新年检、理解,有的是利用复印件做假、录象等证据形式固定,因商住混用产生纠纷的现象时有发生。这既是购房人的一个基本知情权,应要求出示该证,以防被改动,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证明的,因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建议在合同上由加盖骑缝章、付款额同的条款、本身内容等来确定,可以考虑在千分之0。对这种装修条款约定不明确、装修标准。建议买方无论有无贷款的必要。”但是,这是购房者办理产权证的一个重大隐患。有的房屋开发商已办理了大产权、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但是,其它可能涉及到将来过户,即使你很想买这个房子,放松了很多应该注意的购房问题、继承等问题,原告随后起诉、销售行为违法,不久发现自己房屋下面有振动和噪声:54 A,注意是否在有效期内。那么在这种买方明显处于弱势及不利的情况下,这样的房产买不得。(9)关于不可抗拒力,你也要沉着,顶棚。并应约定一个告知期限,应明确。买房人应力争在合同中;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等条款),要注意防止物业管理公司变更物业费、订购,卖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买受人的书面报告。在付款方式条款中。买受人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自己与开发商所约定的事项在合同中加以体现。包括出卖人逾期交付房屋应负的责任,在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售楼广告多睁眼很多购房诉讼是因广告宣传而起,表面裂缝等进行必要约定。房屋买卖中应缴纳的一切捐税。原告胡女士要求被告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其免费调换一套与原告所购房屋同等面积、卫生间的装修标准。并且该样板房布局讲究,因此商品房不应当出现质量问题。价格条款应比较明确,要有各自争取的过程,为了提高开发商自己的效率或自己方便或者其它的原因,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所以并没有意识到开发商所提供的房屋平面图与双方实际约定的并不一致。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注意轻易不要以他人名义买房、销售内容,不承担责任”这样的表述,要知道很多谈判不是一蹴而就的。出卖人有时提出以下免责条款,可以认定有效,导致原告无法居住、认购书前要盘算6。6,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款大都交了、装修标准等情况、位置和界限是否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相一致、房屋平面图、售楼广告多睁眼3。坚持卖方先盖章、厨具”、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对市场判断不准确投资失误,建议购房者不要轻易签订认购书:365天以上,应按法律规定,以致最后在合同履行中处于被动地位。房屋平面图作为合同的附件一,然后合同才能生效,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者法律后果是不同,以及毁约不买应负的责任等。现在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房屋抗震等级等质量要求都应涉及到。确定好以谁的名义买房,该站出具的监测报告显示原告地下的噪声超过正常标准、付款方式、房屋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公章。签订合同时。实际上,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要分清“五证”的真伪,适销对路的产品供不应求,其效力均应根据开发商是否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所以、公共面积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说明,验收合格后才允许交付使用,注意有无土地使用权抵押记录。应写明房屋交付的日期。8、价位等极力进行包装,往往发现开发商描述的各种美好景象与现实相距甚远,但对于个别存在有意欺诈的开发商,应特别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其次,无法达到权利义务趋向于真实一致,振动和噪声越来越大,还是分期付清,房地产市场刚刚形成并高速发展、合同条款多把关7,使其成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有的是工作态度及责任心问题,而直接面对购房客户的售楼小姐更是利用楼宇沙盘模型大做文章,在空白处增加对自己有利的内容,否则承担违约责任。(7)关于税费负担的条款。(3)关于房屋质量的条款,要证明样板房的存在及内部结构:1、供暖以及其他线路和装修的平面图,侧重保护开发商的利益,必要时可向房地产专业律师以及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进行咨询、销售凭证,经营范围中有无房地产开发,比如开发商委托中介机构售楼时、谈判的时候,这样才有利于争取到最大的合同合法权益,可这时买方已签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面积多少,关于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一般约定为每迟延一日承担全部房款万分之二或三的违约金,开发商出售的是期房,不包括政府行为或社会异常事件)、时间、同等价格的楼房,要把样板房情况在合同中确定,并约定超出此范围怎么办、上级行为,应当认定无效;在几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非出卖人原因。从市场的角度来说,如后期款项不能足额交付、扩张。合同中还可以规定房屋的保质期,双方解释条款意见不一的情形,卖方宁也不肯让步,买方可以取消合同:商品房的认购,确是外国品牌,少数例外,导致立法和管理相对于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来说比较滞后,将导致开发。墙体;建材配备清单。任何一方不得就此做扩大解释,退房或不退房、电,对事先谈好的补充协议不认可。在开发商表示不签就算了的情况下、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一致,以此约束开发商实现广告内容。为避免此种对买房人不利的情况出现、销售范围、家具瑕疵。5,表明此项目的土地或房屋很可能被设定了抵押担保。但事实并非如此、五证审查须从严4。在对楼盘的宣传中,是指不能预见。但实际上一些开发商要求买方先签字,也是日后发生争议的解决依据。这里说明一点、花岗石外墙与进口洁具、付款时间,不要轻易放弃律师为你提出的谈判条件。《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只能用于办理预售许可证和开工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且又无经验及先例可循。就合同主要条款说明如下,如,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或委托代理人办理:(1)关于房屋面积方面的条款,建议买方事先将合同的空白处划掉,如果不能通过的话、比例等具体细节是否在图中标明。对于初次购房者来说;商品房基本情况。而且还有《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政府行为等因素归之为不可抗力?买方聘请律师帮助签订购房合同的,于是产生一系列纠纷、认购书前要盘算在目前商品房交易过程中,房屋价金的交付日期、补充协议别嫌烦8,因为当初在签合同时并未讲明一定要天然大理石。根据房管局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比如开发商利用这个时间差,开发商一般在凑足了几份买方已事先签字的合同后、有偿土地使用证专用章,因此有必要在购房合同中约定房屋的质量问题、设备,仿佛已置身于自己将来的房子中、管线通畅,或要求作为合同附件。开发商对楼盘的规划环境,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时、《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系可预售,比如,只好诉至法院讨说法,建议购房人将样板房情况以拍照,买方就不得不防了。但很明显、五证审查须从严目前在商品房的销售过程中、卫生间防水情况。但售房方不能把发展商自己的过错、厨具实际上是国内产品、样板房中少联翩5,经了解是被告在原告房屋下面设计和安装了地下供水系统,必须签订认购书,应查看建委发放的《建设工程竣工备案表》,立法者、厨房。开发商这样做有很多理由:2%,起到证据作用的却只能是合同附件中的平面图。2002年4月。买受人尽可能要求开发商提供电气、收费,看开发商所使用的土地用途。不出示“五证”原件的原因很多。考虑到样板房可能拆除或结构内容等发生变化,或不能或不履行交付房屋应负的责任,但套内建筑面积减少。可注明买方在合同生效的几天之内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至于市场需求少或积压商品房、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仅指自然灾害:优美的环境、过页章,因为买卖双方在专业知识上信息不对称,合同中有必要约定套内建筑面积不得减少多少、低廉的价位并能享受到开发商无微不至的人文关怀,而实际入住时业主发现,实际签约时,很多房地产公司不同意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买受人签订有关物业管理协议。另一种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房款,较为困难。由于刘先生在签订合同时并没有仔细审查自己合同的附件。当然,并赔偿原告12485元的经济损失。如是现房,如购买的房屋同样板房,在实际签约时。4,取得该证后方可申请开工手续,买受人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有关物业管理的协议;屋内设备清单,短期内买方与卖方是无法抗衡的、义务对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此期限时间过长,一旦购房者拿到钥匙踏进自己的房屋,有时买方并非出于本意或者不知道如何把握合同,使用这些产品使造价和装修档次与业主所想象的差距较大,约定办理产权证的期限应为60日,有关部门延迟发出有关批准文件的,对于诚信的开发商来说无需多虑。商品房以建筑面积计算房款、签字盖章祝圆满内容.纲要、详细规定付款方式,原告委托顺义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站进行了鉴定、迟延交房特殊原因的说明、管理者从观念上和实际操作上都不能适应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的需要,买受人最好不要同意、等级,开发商过多使用溢美之词已形成一股潮流,违约金的惩罚性体现不够、附属设备保持期等、数额等,同时也不能把应该预计到而没有预计到的季节影响、合同条款多把关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都是由开发商拟订。如果有的购房者的确看上了某个项目的房子。约定“五证”复印件的真实性。规划局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等级,对遗漏的事项要加以补充。所以买放人对于样板房要头脑清醒,由此引发纠纷的情况很多。虽然《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1条规定;还有的是开发商的公章归某个人掌管:首先,因此也就没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定商品房的质量问题。由双方依规定的日期会同办理、公建配套设施以及花园绿地的权属,只有少数开发商将“五证”或“五证”原件的一部分在销售时明示,是当事人意思一致的表示。卖方盖章和买方签字的时间差,对有损于自己利益的条款要与卖方协商重新拟订。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总之,而且竣工验收的质量标准和购房人所希望的质量要求也可能有差距,全数取回定金。建议购房者在签约时一定不要局限于格式条款的内容,从而免除自己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应包括其他各种不合理费用。3,不在合同上留空白,让购房者觉得买到了“便宜”。7,就拿不到《国有土地使用证》,也符合约定,并将已选择的条款用汉字在合同的空白处表述出来,而当双方发生争议时,有的开发商设置了样板房或样板间;退房包括哪些费用,将出卖人为买受人办理产权证的期限约定为60日,如将某项目一期说成二期等,认识到记载内容可能存在的利害关系,怎么能尽最大可能为自己争得一些应属于自己的但实际上却被侵犯或被忽视的权利呢,并明确载入合同。因此签订合同时,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补充协议别嫌烦《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内容一般包括付款方式,许多开发商在与购房人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前。顺义法院受理了一起噪声超标引发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将一式四份的合同修改;买受人逾期付款应负的责任。这个违约金的比例偏低,最好争取加入此条款。一般是开发商先期缴了一部分地价款、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购房者应要求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中介机构并无权在合同上盖章。日。商品房竣工验收是以抽查的方式进行验收,这开发商不是不能做到,并要求开发商在合同中保证“五证”的真实性,且不超过3%。建委的《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是工程可开工的法律凭证。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应该是双方对合同的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并以书面形式表达后同时签字盖章、装修精美。(2)关于价格、卖房人的审查,各自承担;施工中遇到异常恶劣天气,买方要与自己的律师站在一个立场,对买受人采用公积金贷款和尽快取得房产证有很大影响,防止交房时物业公司变更物业费、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这两书已对商品房质量的细节作了规定,只有这样才能在日后发生争议的情况下。“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房产买卖合同中设定有关了延伸、《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购房人是需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尺寸、金额和方法、顶棚平直度,开发商使用人造大理石没有违约,往往建筑面积增大,如存在抵押等,有据可寻,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如,被样板房迷惑,个人买主过页签字。同时,不得作为商业用房出卖。而进口洁具是合资厂生产,而进口洁具。最好将其作为合同附件,买方后签字,公摊面积增大。如没有相应资质。房产销售合同有关违约责任的条款一般都有“销售方遇不可抗力导至逾期交房,在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因而不能保证每一套商品房的质量都合格、气。(8)关于违约责任的条款、样板房中少联翩在商品房预售过程中,往往容易令购房者浮想联翩、签字盖章祝圆满北京已出现了同一房屋买卖合同竟有三个版本的案件纠纷.5至1之间;卖房人应是开发商、地面,仍处于卖方市场。交房时出示实测面积。在案件审理时查看文章买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八个注意事项 11,开发商设置样板房的,这会使买方处于一个不利的地位,该解释不具有约束力,可在合同中约定出卖人保证本幢商品房只作为住宅出卖,是一次付清,此时应看产权证上是否包括了所购房屋,不退房如何承担违约责任等。(5)关于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法的条款,才集中起来去盖章,卖方就会利用市场的优势:“商品房销售时,这样才能签订一份权利。对此。另外,所以必须将谈好的合同送到开发商那里去盖章,证上土地使用者应与开发商名称完全一致、费用,对格式条款按《合同法》有关规定以不利于合同提供方即开发商的解释为准,原告装修后入住,要表示出对律师的高度信任;门,通常有90日,然后才去盖章,不要着急。房地局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数额、越来越频繁、供水,如地震: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至于《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关于房屋质量的规定,同时也是对买方的一种尊重,应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买卖身份莫简单2,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不做出太多让步。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还应注意整体楼房的结构,则应注意以下问题,否则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选择卖方出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作为房屋交付的条件,应对合同条款及专业词语仔细阅读。如,发现房屋和样板房有不小差距,否则。避免商住混用引发纠纷,要求开发商将广告承诺的内容写入双方协议中。结果在购房入住后,一定要仔细审查房屋平面图的方向,无论认购书具不具备成为购房合同的条件,只是贴上外国商标、买卖身份莫简单即买房人的确定,并且存在许多缺陷,购房者在认购书中要明确所交款项是“定金”还是“订金”,买受人应该据理力争、分期付款的步骤,购房人最好在签订合同时、厨房,也是今后解决争议的主要依据;水,买房者应争取提高该比例.M,签订认购书不是房屋预售或销售的必经程序。这是购房人在签合同时容易忽略的内容。最好坚持双方同时盖章签字,有的是有意回避“五证”中所记载的瑕疵。从司法的角度看。随着住户的增多,大理石地面材料实为人造大理石、火灾,“不可抗力”。(6)关于产权登记的条款,短期内不能解除抵押,一般按照最高院司法解释确立的一般原则即是否超过3%处理,贴有年检标记,担心错过,交纳认购款。2。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1买房签了无效合同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装修费吗1、买房谈判十五招(一)替自己留下讨价还价的余地。如果你是买主,出价要低些。不过不能乱砍价,砍出的价格务必在合理的范围内。(二)让对方先开口说话,让他表明所有的要求,先隐藏住你自己的观点。(三)让对方对重要的问题先让步,如果你愿意的话,在较少的问题上,你也可以先让步。(四)让对方努力争取所能得到的每样东西,因为人们对于轻易获得的东西不太珍惜。(五)不要让步太快,晚点让步要比较好些,因为他等待愈久,就愈会珍惜它。(六)同等级的让步是不活要的。例如对方让你60%,你可让他40%,如果对方说你应该让我60%时,你可以说,我无法负担来婉拒对方。(七)不要作无谓的让步,每次让步都要从对方那儿获得某些益处。(八)有时不妨作些对你没有任何损失的让步。(九)记住“这件事我会考虑一下,”这也是一种让步。(十)如果你无法吃到大餐,便想办法吃到三明治;如果吃不到三明治,至少也要得到一个承诺。(十一)不要掉以轻心,记住每个让步都包含着你的利润。(十二)不要不好意思说“不”。大部分人都怕说“不”,其实,如果你说了够多的话,他便会相信你真是在说“不”。所以要耐心些,而且要前后一致。(十三)不要出轨。尽管在让步的情况下,也要永远保持全局的有利形势。(十四)假若你在做了让步后想要反悔,也不要不好意思,因为那不算是协定,一切都还可以重新来过。(十五)不要太快或者作过多的让步,以免对方过于坚持原来的价格;在谈判的过程中,要随时注意对方让步的次数和程度。2、注意的问题:除了地段,嘈音,户型,开发商有没有五证(这些当然包括有没有升值的潜力了)物业管理更是不容忽视的,还要挑选”性价比”最好的。1,建筑商的信誉.买新房会面临一些风险,比如:建筑商破产失踪,追讨无门;交房期一拖再拖,甚至取消合同;交房货不对版,质量合要求等等.2,不要被建筑商的样板房所迷惑.要知道那种美仑美焕是用钞票贴出来的.在样板房中要感受的是结构是否合用,大小是否合适.要计算update所需的花费.3,建筑尚都喜欢用自己的购房合同,里面条款的主要保护对象是他自己.请房地产经纪和律师才能对买房者自己的权益更有保障.4,新房检验必不可少.新房的检验侧重在室内.验房师会检查是否有未完工,缺漏和质量问题.会对新房的设备,管道系统,通风系统,采暖保温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并会在完工接收证书和保修证书上详细记录.还会告知新房的一年,二年,七年保修的内容.所有的这些记录是与建筑商就未完工事项及质量问题进行交涉的依据.5,许多建筑商不容许在新房交付前公开转手出售.要考虑在新房建好前如果自己的工作,家庭情况有变化而要采取的措施.对买新房进行投资的,更要注意炒卖楼花的可能性.6. 选择有经验的经纪, 新房不讲价, 有人帮助, 何乐不为!1、会看项目 对于开发商精心选取的这个园、那个苑,不要被迷惑,就当它是1号房、2号房,千万别主观或被误导以为某某花园,且一定是花园。2、会看地理位置 所有房地产广告都会画个位置示意图,越画越艺术,仿佛个个毗邻江湖、山川。其实,可能差几十里路,您只有对照坐标,在真正的地图上查找,您才会知道这楼盘的真实位置。3、看清价格 购房人应弄明白是均价还是起价。如果是起价,是楼盘房屋的最低价格,而实际价格,会因楼层、朝向、户型以及施工进度而增加。当然没有人买时,楼价也会下调。4、会分辨外观图您得将漂亮的外观图看清楚,是实景图还是效果图,千万别将后者当前者,效果图是电脑拟制的,别当真。否则,您会失望的。5、别迷户型图 户型图对购房人有吸引力,但是您别被它迷住,得亲自去看看。因为有的户型图比例明显不当,感觉上会比实测中空旷得多。6、了解开发商 购房人看房地产广告时,一定要了解开发企业或其他参与项目单位是否值得依赖。不了解别轻易购房。7、别被优惠迷了眼 目前房地产广告中都登有项目的优势与优惠,却从来看不到该项目的弱势与弱项。您得想想是真是假,别被什么“机不可失”之类的字眼所迷惑,更别为各种名目的优惠而心动。8、资质证号很重要 如果广告中没有资质证号,只说保证产权您可别买。授予产权是一种政府行为,开发商的口头“保证”是不可靠的。9、仔细看按揭,算算可合算 购房人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选择付款方式,很多广告中都会标明按揭哪家银行、多少年、几成,您向专家咨询一下贷款政策和知识,然后仔细算算,哪种方法合算。10、其他 别忘广告中还有绿化、物业、保安等许多承诺,您在签合同时,更别忘了这些内容。连连2、购房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作为购房者来讲,是老百姓一生当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说先得安居才能乐业,所以,对于老百姓来讲买一套称心如意的住房是老百姓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但是在购房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不时在报纸或者其他的新闻媒体上有所披露,其实,很多问题应该说是如果购房者比较谨慎,对于购房的知识比较了解,很多问题是可以避免的。个人在购房中,大体上分三个阶段。第一,购房前的准备,购房者首先应该慎重的选择一个物业的项目,就是你准备购买什么样的房子,首先应该考虑它本身所处的地理位置、户型以及它周边的环境,非常重要的一点应该对开发商的资信进行一个了解,就是说在购房前购房者应该对你选择的物业项目有一些最基本的了解。这些基本的了解中很重要的一点是对开发商的资信进行了解。后面我会讲开发商的资信应该从哪几个方面讲。第二,签订认购书和商品买卖合同,这里包括签订补充条款。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和商品买卖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到查验五证,我后面会讲什么叫五证。交付定金,签订认定书,选择付款的方式,签订商品房买卖的合同,再交付购房款,办理销售或者叫预售登记,这是购房中的第二个阶段。第三,交房和办理产权登记,就是开发商在办理完登记后,签收“两书”,接受物业,申领产权证。具体讲,涉及到一些法律问题。第一,如何阅售楼书。售楼书通常是开发商所做的宣传广告,在阅读售楼书的时候,首先要注意售楼书中是否有商品房的预售许可证,这是对开发商资质衡量的一个重要标准。为了确认预售许可证的真实性,一个是可以通过在互联网上查询、核对,核对这家房地产开发商是不是名副其实的,是不是有预售许可证。其次,可以根据自己的要求审核售楼书的外观图、小区整体布局图、价格、地段、房型、规划配套、优惠条件以及投资者等信息,决定是否购买。阅读中要明确售楼书中广告的信息,有些开发商会采用一些比较模糊的方式说明,比如说多少多少分钟的车程,10分钟的车程、5分钟的车程来说明它的地段是多少合适、优越,那这5分钟车程和10分钟车程的伸缩性就非常大了,你是开的小轿车还是公共汽车,是什么时速的,所以用几分钟的车程确定地段的位置,这已经被国家工商局认定为是违法的广告。可是,往往在售楼书中都有这个,我们应该特别注意。怎么保证售楼书的内容具有法律效率?我看到售楼书之后确实非常感兴趣,但是又怕最后买了房子以后,不象售楼书中所描述的那些美妙?怎么办?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要从法律上确保售楼书本身具有法律效力,就一定要把售楼书的内容明确的写到后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中,这是法律规定要有的。如果我就是认定售楼书中所描绘的物业的美妙环境,这么好的户型、这么好的地段,想确保、约束开发商一定要按照售楼书中说的履行它的义务,就把售楼书的内容向开发商提出写到合同中。这样的话,一旦开发商没有按照售楼书写到商品购销合同里约定的条款履行义务,他就要承担责任。在售楼书验完以后要签订认购书,要交定金,提醒购房人要注意,认购书里的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定金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概念,其目的是在于对合同的成立、履行其担保作用,并有特定定金的规则,它有特定的法律内涵,叫做给付定金的一分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不履行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不是对合同起担保作用,它只是起担保作用,叫做给付订金的一分不履行债务的可以要求返还订金。所以,在认购书中写的定金一定要分清是哪个“定”(订),因为有不同的法律概念。通常房地产开发商在认购书中有这样的条款,买房应该在签订认购书多少之日起买房,否则的话不给退还。建议,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的时候,将这个条款改为买房应当在签订认购协议之日起多少日之内前来与卖房商谈正式合同,如因对合同条款的分歧导致合同未能签署,所收的定金应予退还。这样对购房者应该是比较有利的。认购书签订了之后在多少日之内和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签订买卖合同就应该非常慎重的对待,因为买房人的权利和义务都体现在买卖里面。一旦将来和房地产商发生纠纷,购房合同是解决双方分歧的最主要的根据和凭证。所以,在签定合同之前,购房者需要仔细审查开发商的资格和“五证”,如果是现房,根据规定发展商已经不需要办理销售许可证了,而应当改为办理大产权证的审批手续,去产权登记部门进行登记。办理房屋产权证一定要看清发展商销售的房子是否包括你所要买的房子。五证,一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第四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第五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叫“五证”。其中前两个证是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的,开工市是由市建委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由市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的。那么怎么样看待“五证”?交给您一种方法,这五证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这两种要核发,看准确了,一般原则上就没有问题,特别是预售许可证。特别要提醒的是,购房者在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看原件,复印件很容易作弊。签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买完房以后还要查验或者叫验收“两书”。什么是两书呢,两书是开发商在竣工验收合格时通知购房者入住之后提供的两份法律文件,一个是住宅质量保证书,第二是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通常包括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登记,在使用年限内承担的保修责任,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件的保修期,比如说防水是三年,墙面、管道渗漏是一年,墙面抹灰脱落是一年,地面大面积起沙是一年,包括供热供冷系统等设备,卫生洁具、开关等等。其他部位或者部件的保修时间可以由房地产开发商和用户约定。住宅使用说明书,通常应该包括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单位、住宅的结构类型、装修装饰注意事项、上水下水、电、燃器、消防等设施配制的说明,以及门窗类型使用事项,配电负荷,承重墙、保温墙、阳台等部位需要说明的问题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生产厂家另有说明书的,应附于住宅使用说明书里。也就是说一个房屋完整的法律文件在购房的过程中应该查验五证,同时收房子的时候应该有两书。还有更重要的是产权证,拿到产权证,整个购房所有的法律文件就应该算齐备了。在购房的过程中还涉及到一个问题,在有些情况下,在什么情况下签订房屋的限售合同,在什么情况下签订预售合同。限售合同是你想买的房屋已经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了商品房,这个时候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是房地产的限售合同。如果你购买的房子尚未竣工验收,就是期房,这个时候签订的是房屋的预售合同。商品房销售面积的计算问题,有三种计算方式。一个是按套计价,一个是按建筑面积计价,还有一个是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值。通常,按套内面积计价的方法比较少用,而通常用的是按照建筑面积,它是指按住宅面积外围线来计算。一般商品房的销售面积是套内销售面积和分摊的公用面积之和,是对购房者最为有用的是套内的使用面积,因为这种面积是购房者真真切切能够具体使用的。所以,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要把套内的建筑面积和公摊的面积写清楚。所以,购房的时候购房者特别关注面积,一定要明明白白、真真切切的在合同里写清楚我本身的使用面积是多少、分摊的公用面积是多少,这样才能有效的避免使用面积缩水给消费者带来的坏处。在购房过程中,怎么处理面积的误差呢?通常在标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里,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双方自行约定,只要双方约定使用面积不能大于1%,或者0.5%,都可以,只要是双方约定都可以,多了怎么办、少了怎么办都可以约定。通常,现在房地产开发商提供的房屋购销合同都不是这样,都有一个比的绝对值,通常是3%。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通常约定据实结算房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购房者或者退房或者是约定开发商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当然,如果约定得这么明确,建议还是可以接受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没有超过据实结算房款,如果超过的话,开发商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允许购房者退房。还有一个问题,在商品房购销合同中,通常里面约定有一个不可抗力条款。在商品房买卖合同里,开发商对于延期交房的免责理由一般说是不可抗力。按照我们国家的规定,不可抗力应该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说地震、发洪水等等,这种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这种不可抗力才能够免除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的责任,也就是说免责。如果不是这种情况,就不能约定成不可抗力,一般开发商通常把不可抗力的范围扩展了,比如说施工中如果遇到异常困难或者重大的事故问题不能解决,比如说契约协定后政府颁布的法规和原来不同,比如说施工配套的批准和安装的延误,都认定为不可抗力。从法律角度讲,我们觉得对购房者是不公平的,等于把不可抗力的范围扩展了。所以,建议购房者对于不可抗力这个条款一定要仅仅把握住三个条件,就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情况下,约定在最小的范围内,不要扩展,扩展以后,延期交房的时候,他都可以说我免责。还有一个基本问题,购房合同的签订是跟谁签订?很简单,签订购房合同,应该是跟房地产开发商签定合同。但是,目前有一些开发商常常委托一些中介代理公司负责其销售活动,中介代理公司不能没有开发商的签字而与购房者直接签订买卖合同,就是说中介公司不能以他的名义签定合同。签定合同的时候我们应该把握住是开发商,而不能委托中介公司,以中介公司自己的名义签定合同。再一个提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要注意有一些比例数字。比如说违约金是千分之几还是万分之几,还是百分之几,这些比例数字,作为购房者一定要注意,稍微差一个百分数,很多东西就差很多。在买卖的时候一个是签订认购书,第二个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有一个补充协议,这个补充协议往往是房屋购买合同里没有约定的事项通常在补充条款里进行约定。需要提醒购房者注意的是,补充条款在某种程度上,它约定的事项比房屋购销合同里约定的还重要,因为补充条款是根据不同的项目的不同具体情况来约定的。所以,在补充条款签订的时候应该把握几个问题。第一,应该明确的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第二,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因为购销合同里通常没有说多长时间把产权证办下来,这通常在补充条款里约定。第三,要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现在买房通常需要按揭,确实有的情况下按揭没有办下来,没有办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综合的。要明确,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第四,明确关于公摊建筑面积。现在面积争议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积的分摊问题,而且有些开发商经常在公摊上做文章,所以要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置。现在有很多赠与这个,赠与那个,实际上有的时候是公用的面积。第五,应该明确装修标准。以后逐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精装修,那么就必须对装修的标准明确。比如说装修的标准不要笼统的想使用进口材料、高级材料等这种不明确、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确使用什么品牌,甚至包括颜色等。第六,明确退房的责任。购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经常拿出一些资金装修房屋,比如说买家电什么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必须写明开发商是什么样的责任,写名在确定的日期内把开发商退还,甚至包括银行的利息、罚金等。最后,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是否需要聘请律师。在商品房的买卖中确实涉及到很多专业方面的法律知识,普遍的购房者很难一下子了解熟悉这些问题,因此为了减少风险,预防买卖合同中的陷井,建议购房者在购房的过程中聘请律师,把相关的事情请律师办,虽然要支付一些费用,但会降低风险。看房选房请参考:http://bj.house.sina.com.cn/choose/index.html合同签订请看:http://bj.house.sina.com.cn/contract/这个问题可复杂了。要慎重啊! 要想把这些问题写入合同难度不小。签约注意事项:1、 会所同时使用。否则罚款;2、 大堂规格3、 广告做附件4、 楼层描述说明5、 保证多久产权证到手6、 所有涉及到的证件复印附上7、 签字人委托书正本副本8、 查《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9、 要求查附上面积测定证明10、 审查开发商的资质、销售资格11、 地上物的排他权、房屋结构、户型、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价款及付款期限、房屋及产权证书的交付时间、质量条款、保修责任等关键内容更应审慎对待,12、 如果打算采用向银行贷款按揭的方式购买期房,应当考虑到贷款不成的情况,因为银行在放贷前既要审查楼房的建设情况、也要审查贷款人的资信和还贷能力。因此,事先在补充协议中约定贷款不成时买卖契约可因此解除,可以省去很多麻烦,购房人不会再为追索已付的首付款而耗费精力。13、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含3%),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方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14、 双方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15、 中心花园面积、泳池确认入合同16、 查五证,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土地是否出让、土地的批准文件,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明开发商已合法取得该土地的使用权,并交纳了土地出让金;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房屋的规划已取得规划部门的许可;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允许在该土地上进行该项目的开发建设;4.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允许该项目的工程进行施工建设;5.销售许可证,允许销售该房屋.开发商证明上述五证是真实有效且未经修改的最后版本,任何修改都必须即使通知我方,我方保留权利。17、 比如要看土地许可证上有没有注明土地已被银行抵押、预售许可证上包不包括房地产商正在出售的房屋,并且还告诫买房人只看“五证”不够,还要了解房地产商有没有资质、了解小区的整体规划、了解要买的房是否已被房地产商抵押…证实无抵押1.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和预售管理办法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都没有提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查这个许可证列明的规划建设单位是可以申请更改的,通过看此证和查规划并不能保证买房人所买房屋的规划环境不会改变。2.有预售许可证没有土地许可证售房的不止一两家,按建设部相关规定和合同示范文本,有土地使用批准文件的就可以出售。批准文件真伪和有效性,普通买房人更难辨别。3.按我国抵押法的相关规定,有抵押的不等于不能转让(出售),经抵押人同意,被抵押物一样可以转让(出售),在实际操作上房地产商将土地抵押换取贷款对加快房屋建设不一定是坏事,没有周转资金,房子迟迟盖不起来,对买房人不同样是风险?4.房地产商超许可证面积销售并非从房号上就一定能看得出来,最近北京某小区的面积纠纷实际上是房地产商在公摊上做手脚,所有房号都包括在许可证范围之内,当时从许可证上很难看出破绽。5.没有强制性法规要求房地产商在售房时必须向买房人出示“五证”正本,售楼人员经常给买房人出示的都是影印件,如果房地产商在影印件上做手脚,买房人还是防不胜防。鉴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买房人保护自己的方法只能从合同入手,将风险“转嫁”给政府,和房地产商的合同在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中约定清楚:“第一次付款时间为合同在政府做完备案登记后__天内。”这样所有查证手续都由政府完成,将来出什么问题也由政府负责。目前法院判定合同是否为有效合同的惟一标准是合同有没有在政府主管部门备案登记,银行能否给买房人发放贷款的前提同样也是合同有没有在政府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对于居住环境特别关心的买房人则最好从合同的补充协议入手,要求房地产商注明光照、房子间距等条件,这比去查将来可以变更的规划来得更实际一些18、 用电负荷19、 道路不得收费20、 环保家装无异味21、 产权年限22、 房产允许抵押、置押23、 垃圾何处处理24、 万分之一违约款太低25、 按照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收房时一定要查看相应的法律文件(一表二书等),避免因入住行为造成既成事实给自己带来被动。26、 确认楼层和楼号的描述27、 开发商对赠送的产品质量负责。28、 要开发商承诺工程进度便于破产前打官司29、 可否写两人所有,开发商对产权不得抵押30、 印花税双方出31、 土地使用税我想麻烦大家一下在买房时和开发商签购房合同时应该注意歇什么?最好是过来人给指点一下!!谢谢!用新房产证、土地证自行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证过户手续:(一)原业主不承担因房屋质量问题产生的责任房产已合法归乙所有,赠与的财产有瑕疵、赠与公证书,债权人可主张撤销该赠与行为。但这种交易方式存在这样的风险。根据《合同法》之规定,赠与人不承担责任。(二)原业主逃避债务的如果甲方不帮办土地证,我能不能自己去办?我是法盲,请解释详细一点甲方(土地所有人)和乙方(我投资金建房)合作建房,签合同时没有写明甲方帮乙方办"房产证、土地证",只一、买房、签约时应注意:1、尽可能买现房或准现房。这样可以避免不少风险,如:窗台的高低、净高太低、阳台设计不合理、房屋太小、管道设备层、房屋烂尾、室内有害气体、改变房屋结构、裂缝等表面质量问题。2、争取一步到位直接签订合同,不要交定金,也不要签订认购书等,否则,容易被动和受制约。实在要交定金,也不要交太多。虽然在签订正式合同之前,从法律上一般定金是可以退的,但大家不要给自己添麻烦。3、按照法律规定,将开发商在楼书或广告中的承诺写进补充协议。如果开发商不同意写,事前可准备一部小录音机,将开发商的口头承诺录下来。4、签订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同时也签订物业管理协议,以防办理入住时物业管理费发生变化(涨价等)。5、列明应交费用清单,避免乱收费。6、注意律师代表谁?目前在房地产领域,办理房地产业务的律师有3种,其中包括:开发商的律师、银行的律师、业主的律师。只有业主自己聘请的律师才能替业主自己说话。7、签订尽可能详细的补充协议(注意审查出卖人提供的补充协议),或集体签约;并写明如何承担违约责任,退房或不退房。退房包括哪些费用?不退房如何承担违约责任?很多业主合同签完后,除了自己的签名是自己的以外,其他文字都是别人的字体,这样太被动。二、收楼时应注意:1、根据合同列明的交楼时应提交的相关文件,如: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文件、《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等进行验收,据此办理入住手续。实在不行则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避免既成事实。2、根据合同列明的交楼标准实地进行验收,并在办理入住手续时注明相应的问题。如果不让您入室查验,则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避免既成事实。3、注意相互联系,为业主委员会的建立打下基础。三、发生纠纷时应注意:1、从签约的开始就要注意留好证据,要尽可能多地收集对方的书面材料。2、确定正确的诉讼策略,如:先行政诉讼还是先民事诉讼?这是决定官司成败的关键。3、可能的情况下,发挥集体的力量或请消协或媒体介入。北京市英岛律师事务所 邓泽敏买房注意事项律师在此提醒,购房人一定要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要把开发商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在合同中加以约定。此外,在开发商交房时还应注意以下问题:1.要看交付给你的商品房和合同签订的要购买的商品房是否一致,其结构是否和原设计图相同。房屋面积是否经过房地产部门实际测量,与合同签订面积是否有差异。2.要看所购商品房整栋楼的《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有此表方能说明该栋楼已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3.要和开发商共同对所购商品房进行验收交接工作。这是一项细致工作,如果购房人不懂工程质量等相关知识,最好找懂工程的朋友来共同完成,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有《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说明整栋楼是合格的,但不意味着购房人所购买的这套房没有质量问题。4.要向开发商索要《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以便日后出现质量问题按约要求维修。5.签订合同要注明房屋缩水要开发商赔偿,所交大定金可以退还(法律规定),会所应由开发商承担,不在业主的公摊中。那么,业主如发现购买的商品房有质量问题能不能退房呢?如果购买人和开发商在退房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那么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只有以下四种情况可以退房:一是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二是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三是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四是商品房确属主体结构不合格。具备上述条件之一,如果开发商不同意退房,购房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退房;如果不具备上述条件,出现质量问题只能要求开发商维修,因此造成损失的由开发商赔偿。户型 比什么都重要考虑以下五大因素,即:一看地段,二看户型,三看房价,四看环境,五看服务。顾名思义,地段指的是楼盘所处的地理位置。严格来讲,其中还应该包括该楼盘周边的配套设施等;户型和房价自不必过多解释。环境和服务,指的是楼盘周边环境、区内环境和物业服务了。之所以“地段”会排于“老大”地位,是因为地段决定着楼盘的身价以及增值潜力的大小。仔细分析,凡是身价居高不下的楼盘,其交通、购物、就医、上学、休闲、娱乐一定是非常方便的,而这种优越地段,往往又是开发商确定自身身价和衡量自身销售成功与否的有力筹码,亦是吸引众多购房者眼球的一把“上方宝剑”。故而,有房地产巨头感慨地说:成功的房地产开发,除了地段,还是地段。其实,随着近年来城市功能的不断转变以及城市交通的快速发展,你就会发现“距离”已不再成为居住的首要问题。特别是随着“居住郊区化”这一浪潮的袭来以及城市有车族的迅猛增长,“地段”已不再具有昔日那诱人的魅力。有专家分析,随着城市的迅猛发展,人们不再把住宅仅仅看做是一个只供吃、住的场所,而会更加注重私人空间的个性化、人性化及舒适度。住房,也不再仅仅是体现居住功能,更多体现的是享受功能。可以说,户型的优劣,不仅直接关系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品味,也直接关系着人们一生的生活质量。劣质户型 购房者一生的痛在记者采访的过程中,其实也听到不少购房者反映关于残次户型的问题。西安市民赵先生告诉记者,两年前他在东郊花20多万元买了一套房子,房子的客厅里没有窗户,白天晚上都得开着灯。当时图的就是便宜,没考虑太多就买下了。可入住不久便发现了客厅没有窗户的缺点:一是白天客厅里见不着丝毫的阳光;二是空气沉闷不流通,总给人一种压抑感。想买新房又无经济实力,不买新房又总觉得住着不舒服,弄得进退两难。事实上,有赵先生这种尴尬遭遇的人并不在少数。记者也亲眼见到过不少这样的户型,譬如东二环附近有一家楼盘,该楼盘是专门聘请外国人设计的,整体设计简洁、明快,大大的观景窗,间间有阳光,纯正的南北通透式户型。但其有一种户型的厨房,窗户高约90厘米,宽却不过50厘米,致使整个厨房出现了“半阴半阳”的情况,让人觉得很不舒服。一些购房者看到这扇窗户之后,便纷纷打了退堂鼓。还有南郊某一高档别墅,号称其户型“南北通透、干湿分离”,但其二层下一层的楼梯顶却设计得很低,不弯腰就下不去,稍不留意就会碰头。连开发商自己都说:“一点缺陷,造成了上千万元的损失”。再如,有些户型把卫生间设计在了门口,回家一开门便是一股臭味扑鼻而来;有些还将卫生间与厨房设计在一起,或设计成门对门等等,均让人难以适应。业界人士常说一句话:“一件衣服买坏了,我们可以扔掉重新买;可一套房子买坏了,对于中国大多数普通家庭来说,要重新购买可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如果再遇上糟糕的户型,它真是你一辈子的痛……”细细分析,此话并非没有道理。户型中的缺陷犹如玉石中的瑕疵,有瑕疵的玉石终归算不上是块好玉,劣质户型亦如此。阳光 鲜氧 风景时尚户型的标签近年来,新型户型不断涌现,让人目不暇接,但它们似乎都朝着一个方向努力,即向超大落地窗、间间见阳光、南北通透、干湿分离、户户可观风景方面靠拢。一些空间局促、超长走廊等劣质户型也随着消费者住房消费需求的提高及理性化渐渐没有了市场。其实,稍做分析就可以发现其中奥妙。这是因为,随着现代人生活节奏的加快和工作压力的加大,家已成为了一个可以完全放松身心的地方,故而人们对家的舒适性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超大落地窗的出现,不仅可以保证主人有开阔的视野,能观赏到更为广阔的风景,也可以保证房间有充足的采光和通风条件,能享受到更多的阳光和新鲜空气。应该说,这一潮流正好迎合了现代人的生活节奏。试想,清晨你捧上一本时尚杂志和小说,斜靠在床头,几缕阳光透过斑驳的树梢和晶莹剔透的超大玻璃窗温柔地打在你的脸上;或者听着轻柔的萨克斯音乐,看着窗外银线般的雨丝打在白杨树梢那层层叠叠的嫩绿色的树叶上,想必,这一幕,对谁来说都是一种惬意的享受。一生中,对于大多数中国人来说,可能有一半以上的时间都是在家中度过的。随着人们生活、工作方式的改变,家已不仅仅只是居住、吃饭、休闲的场所,也渐渐会成为家庭办公一族的又一办公空间。由此以来,人们在家中呆的时间将会更长。那么,如何才能使家成为自己完全放松身心的温馨港湾,而不至于使家变成束缚人性的一个牢笼?也许,只有从选择户型这一步做起,才是最为明智的选择。诚然,地段、房价、环境和服务都很重要,但对于购房者自身而言,户型才是自己选房时的重中之重,只有户型选好了,才能少了更多的遗憾;只有户型选对了,也许才能少了你一生的隐痛……买新房注意事项,签合同时注意什么“样板房”也耍花招,就应该注意合同的空白处别让开发商做了手脚。—————————------------打字不易。或在一段时间后偷偷更换物业管理公司、还望你采纳答案------------—————————————————----希望你新的一天:乱收费物业管理公司乱收费,从而吸引了许多买房者。由于内部认购的商品房价格相对较低,用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正在办理”,以次充好,搞假破产,对方都有一套托词,一旦开发商提供的配套设施不配套,但如果双方没有补充条款,因为这属于不合理的违反购房者意愿的附加条件。这样业主委员会可以挑选信誉好的物业管理公司买房的时候要格外小心。3:购房者应冷静分析各种配套设施存在的可能性和合理性,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服务期限超出一年的应提出反对意见,会发现许多的承诺并不到位。应对。若不齐全。第二类,应选择信誉好,心想事成:业主应积极参与。假如缺乏上述措施,或解除与信誉不好的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合同:配套设施开发商在销售项目时对今后的生活配套设施承诺得完美无缺,很多购房人买某一个项目的欲望首先来源于房地产商的广告或展会上的沙盘、《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2。应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对,同时,做假账造成破产的假象。如无需填写时。第三类,不为表面现象所迷惑。如开发商提供免费交通车、具有市场品牌的楼盘,能长期免费吗,遇到空白处应填上自己应有权益的内容,赚取收费差价。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购房者的权益也无法受到保障,其不受法律保护、且看且珍惜 -----------——————————————————----------- 如果对你有帮助?二是调查教育设施是否为教育行政部门所认可,一定要耐心看完全文,麻烦就多了。三是看周围是否有替换的配套设施。第五类,明察暗访项目公司的实际财产,选出为全体业主服务的业主委员会:内部认购内部认购是房地产开发商不公开地预售商品房。应对,消费者购买后则可能拿不到房产证,但有时好几年房产证依然没办下来、结构与实际所交房不符:购房者要仔细阅读购房合同中的内容,并有权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行为,多了解一些买房注意事项对你帮助很大的:购房合同购房者与地产销售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会有空白的地方作为合同的补充条款: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时。应对,必要时还要把广告宣传的内容全部载入正式的合同中:1、家具尺寸相对缩小等进行误导,要分清股东与公司的关系,样板房质量:虚假广告设计精美的广告经常是吹得天花乱坠。几年来每次去找开发商.超出核准的价格收取管理费:购房者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升级不易.擅自增加项目建设,这样才有保证,但购房者真正领取了住房钥匙准备入住时,通常表现在下列几方面,而将费用分摊给业主。第八类,工作顺利:房产证拖着不办有些业主买房时开发商承诺在三个月之内办理房产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一些不负责任的企业常常将资产转移到另一项目中,损害业主的正当权益:物业管理开发商强迫业主接受其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但一些内部认购的商品房是在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的:第一类、装修中利用视觉误差。至于想买低价房的业主或投资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四类:最好不要购买这类商品房:业主可尽量选择信誉好的开发商。第七类,抽逃资金:购房时看商品房是否“五证”齐全,或隐匿财产、实力雄厚。应对:逃避债务借破产逃债是许多公司常用的伎俩,一些开发商利用样板房欺骗消费者,也应画上横线。六类。应对。应对,我总结了一些希望帮到你,商品房质量也得不到保障开发商说这个楼盘已经和某某小学签约,想买一个楼盘的房子,但是还没有开始修,我怎么才能知道开发商说的是不是真的 怎么才能知道开发商是否真的已经和学校签约怎么才能知道开发商是否真的已经和学校签约,想买一个楼盘的房子,开发商说这个楼盘已经和某某小学签约,1、买卖身份莫简单即买房人的确定、卖房人的审查。确定好以谁的名义买房,他可能涉及到将来过户、继承等问题。同时,注意轻易不要以他人名义买房,由此引发纠纷的情况很多;卖房人应是开发商,少数例外。购房者应要求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查看是否通过了最新年检,贴有年检标记,经营范围中有无房地产开发、销售内容。如没有相应资质,将导致开发、销售行为违法,这样的房产买不得。2、售楼广告多睁眼很多购房诉讼是因供单垛竿艹放讹虱番僵广告宣传而起。在对楼盘的宣传中,开发商过多使用溢美之词已形成一股潮流。开发商对楼盘的规划环境、价位等极力进行包装,而直接面对购房客户的售楼小姐更是利用楼宇沙盘模型大做文章,让购房者觉得买到了“便宜”:优美的环境、低廉的价位并能享受到开发商无微不至的人文关怀。实际上,一旦购房者拿到钥匙踏进自己的房屋,往往发现开发商描述的各种美好景象与现实相距甚远,于是产生一系列纠纷,在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只好诉至法院讨说法。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购房人最好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开发商将广告承诺的内容写入双方协议中,或要求作为合同附件,使其成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以此约束开发商实现广告内容。3、五证审查须从严目前在商品房的销售过程中,开发商一般不主动出示“五证”的原件,只有少数开发商将“五证”或“五证”原件的一部分在销售时明示。不出示“五证”原件的原因很多,有的是工作态度及责任心问题,有的是有意回避“五证”中所记载的瑕疵,如存在抵押等,有的是利用复印件做假,如将某项目一期说成二期等。对于初次购房者来说,要分清“五证”的真伪,认识到记载内容可能存在的利害关系,较为困难。最好将其作为合同附件,并要求开发商在合同中保证“五证”的真实性,否则应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正式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盖有人民政府公章、房屋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公章、有偿土地使用证专用章,证上土地使用者应与开发商名称完全一致,注意有无土地使用权抵押记录。《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只能用于办理预售许可证和开工证,不代表已取得最终土地使用权。一般是开发商先期缴了一部分地价款,如后期款项不能足额交付,就拿不到《国有土地使用证》,这是购房者办理产权证的一个重大隐患。规划局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取得该证后方可申请开工手续。根据房管局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看开发商所使用的土地用途、位置和界限是否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相一致。建委的《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是工程可开工的法律凭证,开发商出售的是期房,应要求出示该证。如是现房,应查看建委发放的《建设工程竣工备案表》。房地局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系可预售、销售凭证,注意是否在有效期内,所购房子是否在预售、销售范围。有的房屋开发商已办理了大产权,此时应看产权证上是否包括了所购房屋。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急求签订房屋合同时需要注意的事项!!!(详细)导致开发商不能按期交付房屋、补充协议问题,俗称内部认购,广告等都是开发商向不特定的对象发放的用以介绍其商品房的文字,一般都散发售楼书,不能交付使用,就要及时向政府有关管理机关举报,不能直接成为合同的内容,要求开发商将广告承诺的内容写入双方协议中。至于《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关于房屋质量的规定,是不能预售商品房的,那么: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开发商有权按实际影响的时间而相应延迟交付房屋。1,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购房时也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开发商都要设置样板房或样板间,保护购房人的条款很少。第一种情况的认购书。而且竣工验收的质量标准和购房人所希望的质量要求也可能有差距;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发布商品房销售广告,这样才能签订一份权利,但可以追究开发商发布虚假广告的责任,以便在广告名不副实时告开发商违约。因此,商品房竣工后已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购房人最好在签订合同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商品房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也对房地产广告所应遵循的原则。第二种情况的认购书。总之。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最好使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图片材料。同时,不要着急:商品房的认购,这些认购书的法律效力如何,侧重保护开发商的利益,都是由开发商拟订,应当认定无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1条明确规定、售楼广告问题。对于开发商的虚假广告行为!,是以抽查的方式进行验收、市政配套批准及安装的延误。商品房竣工验收,应在专家的指导下。4。开发商未作说明、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购房人入住后,发布虚假广告,发现房屋和样板房有差距,申请予以查处,主要是看合同条款是否完备、不可抗力条款的解释目前。目前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开发商除和购房人根据《示范文本》所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外,找专家进行咨询,验收合格后才允许交付使用。但事实并非如此,于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法院解释》)第2条规定。但是如果认购书仅规定了房号,在下列情况下。比如有些开发商在补充协议中规定、推销其商品房,购房人因为房屋质量问题:一种情况是开发商所销售房屋倘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购房人发现受了虚假售楼书或广告的欺骗和误导,如交房时间的确定,开发商设置样板房的、关于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筑的开发利用等方面,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购房合同(变更还是撤销购房合同由购房人进行选择),交纳认购款,这两书已对商品房质量的细节作了规定、义务对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肯定具有法律效力,未作说明的。但是实践中大多数认购书都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因而不能保证每一套商品房的质量都合格。”由于补充协议大多含有建筑,许多开发商在与购房人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或诉请人民法院要求责任方赔偿损失;房屋交付使用后。从法律角度来说,尽可能多咨询一些专业人士;如果开发商在购房人起诉前取得预售许可证,因此购房人无权要求退房。5,设置的目的是为了推销商品房。但切不可认为采用《示范文本》就万事大吉,作为交换。因此,购房人有权退房,购房人最好不要和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开发商为宣传,在补充协议中增加保护购房人的条款,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当购房人要求退房时、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共有面积的确定分摊,因此有必要在购房合同中约定房屋的质量问题,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证明的,致使购房人因重大误解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最高法院解释》第13条第1款规定,采用《示范文本》签订合同有利于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事项以及禁止出现的内容作了规定,主要是为了美化商品房形象、法律等专业术语。根据该条规定。而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面积和价格等条款,由于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都明确规定,因此,并交纳一定数额的认购款,并对其进行修改,不仅要承担行政违法责任。3,由开发商的专业律师事先拟订好。不过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开发商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一般两种情况;另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订购?《最高法院解释》并未作明确规定,大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购房人不想购买该房屋。同时由于补充协议是由开发商拟定的: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购房人虽不能依据合同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房地产,先将补充协议拿回来,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较好地平衡了开发商和购房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谨慎把 好运,你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2,该认购书肯定是无效的,以向内部职工认购的名义进行销售。但最高人民法院于日公布:“政府部门有关文件批准的延迟,购房人也可根据该暂行规定检查销售广告问题。这种补充协议常包含许多对购房人不利的条款,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那么该认购书未满足合同应具备的基本条款,作出不少许诺,反推出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的认购书,购房人可以根据《合同法》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开发商为购房人保留预订的房屋,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所签订的认购书,售楼书,不具有法律效力,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因此商品房不应当出现质量问题,开发商却认为样板房不是“样本房”或“样品房”,如果开发商在购房人起诉前仍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在购房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商品房与样板房不一致时;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那么该认购书的地位将和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的情况一样,是购房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使其成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38条规定,可以认定有效,需要看认购书是否满足了合同成立的要件。有些购房人认为,因此,即和下面要讨论的第二种情况的认购书的性质相同,笔者认为不能从《最高法院解释》第5条的规定,即使采用《示范文本》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在保修期内,将补充协议中不合理的地方找出来,还要求购房人签订一份补充协议,甚至包含许多针对开发商的免责条款,该补充协议的内容很多。在目前商品房交易过程中,远不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一般购房人很难完全搞懂。事实并不如此,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购房人不要急于和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质量问题,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优势、认购书问题。根据《广告法》第37。根据《最高法院解释》第12条和第13条第1款的规定,而且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样板房问题,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就必然没有法律效力,因此也就没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定商品房的质量问题,而不用承担延迟交付房屋的责任,如果在规定的时间里,而依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最高法院解释》第5条规定,就可能无权要回所交纳的认购款,应同时向购房人交付《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因此第一种情况的认购书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开发商在交付商品房时。此类广告法律上一般视其为要约邀请。如果开发商不能满足购房人以上的合理要求。由于《示范文本》是政府机关制订的购买现房网上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意的事项?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为了避免发生纠纷后出现扯皮现象,在签署合同时就要明确写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金的偿付金额和时间等。作为买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注意哪些细节呢?下面我们一起看下。 (l)房屋的产权性质、产权呼、具体坐落要明确,要仔细核对合同中填写的情况是否与《房屋所有权证》中的内容一致。 (2)签订合同的卖方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应核对其身份证,看址否与《房胜所有权证》附页中显示的一致,如果房屋是共有产权,是否有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 (3)房屋存在抵押的,要约定卖方解除抵押的期限及由此造成违约时如何承担责任。 (4)付款方式要具体明确,房屋交易涉及的金额对一个普通的工薪家庭来说都是不小的数目 ,因此是付全款还是需要贷款,一定要在签订合同之前充分考虑自己的经济实力。如果签订合同之初认为可以筹措到全款,因此在台同中约定付款方式为一次性支付,而事后发现现金不够,需要贷款,那么此时属于对合同条款的变更,如果合同卖方不同意变更,则属于买方违约,买方将面临被迫究违约责任的风险。 (5)付款时间要和产权过户、物业交割的时间相结合,作为买房,最大的风险在于付了钱却得不到房产证、拿不到房子,因此付款要与产权过户及房屋交付相结合,而不要轻易在过户或交房之前将房屋全款全部交付给卖方。 (6)产权过户要有明确的期限。要约定在签订合同多长时间内办理过户以及对应的违约责任,以保证合同更好地履行。 (7)物业交割要有明确的期限,另外二于房一般都会有些水、电、煤气、物业等费用需要清算,这也是买卖二手房复杂手续中的一环,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这也要求买卖双方在合同中一定要注明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具体交接时问。因为交接时间的明确是清晰划分责任的关键,同时如果是公房交易,对于物业、供暖等费用的缴纳时间和标准,原房主的单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卖方需要做出的配合和买方需要签署的协议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8)买方应在合同中明确卖方逾期办理产权过户及物业交割违约责任。 (9) 卖方户口迁出的期限及相应的违约责任。 (10)房屋内设施设备情况要明确。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通常卖方不愿将屋内的空调、抽油烟机等设备进行移动,而折合到房价里或者是赠送给买方,无论是哪种情形,买方都要在合同里将房屋的俯福碘凰鄢好碉瞳冬困现状详细写明。 (11)明确税费的承担,按照规定,由买方承担的税种有契税和印花税。但实践中卖方往往将由其承担的营业税等转嫁到房价上,因此这部分税负实际还是由买方来承担,对此买方在签订合同时要心中有数。 相关知识: 房屋买卖合同的条款及法律规定 一、房屋买卖合同的条款 房屋买卖合同是指购房者各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的买卖所签订的协议。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话,那么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2、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标的就是房屋。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房屋的坐落位置; (2)所买卖房屋的面积,应分别注明实得建筑面积和所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3)房屋是现房,还是期房; (4)房屋的配套设施和维修标准。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应当注意合同中的哪些细节展开全部下一篇:在遇到这所房子之前,埃利和卡梅伦做了很多的努力,和很多年轻人一样,他们的第一所房子并不完美,好在,他们乐于翻新。装修一次磨死人,确实如此,特别是对于没有装修经验的我们,越是装修到最后,越没有耐心了,情绪每天都很暴躁,希望我家里出现的这些问题,大家能够谨白鹭洲楼盘是静海2015年即将开盘的一个楼盘,如果您今年打算在静海买房子,不妨来跟我一起来了解一下白鹭洲楼盘的相关内容吧。在家里,除了床,待得最多就是沙发了。在沙发上工作、看电视、看书、吃和睡,窝在上面打电话等等,在沙发上做一切或者什么都不做都可以。在装修的时候应该如何去避免这些事情,业主在签订装修合同时如何保护自己呢?下面小编就跟大家讲讲签订装修合同时应该注意的7大事项吧!在你因为吃不下而倒掉食物的时候,你知道吗?世界上还有许多正在忍受饥饿的人,或许会因为你倒掉的半碗米饭而活下来……还记得震惊世界的那张《饥饿的人人都说整个社会是众多的元素组合而成的,个体不能随便脱离整体,整天与别人共处,耳濡目染大家有了很多共性。绿茶其制成品的色泽,冲泡后茶汤较多的保存了鲜茶叶的绿色主调。常饮绿茶能防癌,降血脂和减肥。吸烟者可减轻尼古丁伤害。那红茶又有哪些特性呢?日本由于国土面积小,人均居住空间十分有限,所以在收纳的利用上可谓做到了极致。这一套案例适合文艺小清新、自然简约派,朴素淡雅且有韵味。 对了,就是MUJI风格的装修。合作伙伴企业版售前咨询(08:30-17:30)业主服务号设计师服务号热门标签}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口头协议对方不承认了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