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昌市公租房高龄补贴2018发放通知发放时间

南昌申请公租房指南2018(完整版)
【导语】:下文南昌申请公租房内容来自南昌住房保障网上平台,具体是怎样申请公租房的呢?下文有详细解答。  根据《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暂行办法》(洪府厅发[2014]65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范围  政府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主要面向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符合规定的外来务工人员配租。  开发区、工业园区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主要面向符合规定的外来务工人员配租。  企事业单位等社会主体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主要面向本单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职工配租。  二、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申请条件  (一)申请政府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为本市家庭的,应当至少1名家庭成员取得本市居民户口;  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当持《居住证》连续满3年、连续稳定工作满6个月。  2、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倍(31942元);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计算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应当将申请之日前两年内过户的房产、自有住房、租住的公房计算在内);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作出并依法生效满两年的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经民政部门备案满两年的离婚协议,可以视作改变房产物权关系的法律文书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商业用房、写字楼等非住宅和机动车(残疾人代步车,二、三轮摩托车除外)。);  5、未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二)申请开发区、工业园区筹集的面向外来务工人员的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连续稳定工作满6个月以上且已办理居住证;  2、本地无房;  3、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倍(31942元)。  (三)申请企事业单位等社会主体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计算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应当将申请之日前两年内过户的房产、自有住房、租住的公房计算在内);  2、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倍(31942元)。  三、租赁补贴保障范围及申请条件  本市租赁补贴资金主要用于补贴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低保家庭和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在适当时候可以扩大到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  本市家庭申请租赁补贴,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家庭成员至少1人取得本市居民户口;  (二)申请人连续享受本市低保6个月以上或者享受特困人员供养;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计算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应当将申请之日前两年内过户的房产、自有住房、租住的公房计算在内);  (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商业用房、写字楼等非住宅和机动车(残疾人代步车除外);  (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四、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租金及物业服务费标准  政府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根据保障对象的支付能力实行差异化租金。低保家庭和特困人员按不超过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10%的标准收取,收入不再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标准但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倍的,按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40%的标准收取,收入超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倍但不超过2.5倍的,按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70%的标准收取。对享受低保、特困人员待遇的烈属家庭,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全免。  开发区、工业园区和企事业单位等社会主体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参照周边政府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自行确定。  政府和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机构、企事业单位等社会主体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物业服务费标准不高于同地段、同类型普通商品房小区物业服务费市场水平。  五、申请地点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社区居委会设立受理窗口,受理住房保障申请。本市户籍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外来人员向居住证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受理窗口提出申请。所需材料一式三份,一并提交。  申请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户主,特殊情况可委托代理人。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受理工作人员见证下,签署同意对其收入和财产进行核查的申明及授权,并加盖手印。  六、其他需注意事项  (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区(开发区、新区)住房保障部门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公共租赁住房,将其行为记入个人信用档案,承租人5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2、将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借或者改变用途的;  3、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居住的;  4、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和物业管理服务费累积6个月以上的;  5、未按要求及时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变动情况的;  6、其他违反政府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的。  (二)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不得改变政府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用途,不得转租、转借、闲置。  承租人需要重新装修的,应当征得区(开发区、新区)住房保障部门同意,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装修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不可拆移的装修设施在腾退时不予补偿,也不得拆移。  (三)申请人隐瞒收入、家庭人口、住房等情况,以虚假证明材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住房保障部门不予受理。  以骗取低保、特困人员待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或者补贴的,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住房或者补贴资金由区(开发区、新区)住房保障部门收回,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中签家庭放弃承租中签房源的,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市、区(开发区、新区)住房保障部门将建立公共租赁住房诚信档案,将申请人不诚信行为记录在案。  (四)其他未尽事项,以《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暂行办法》(洪府厅发[2014]65号)相关规定为准,申请前请详细阅读相关政策。  在线办理提示:  微信搜索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南昌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回复关键词【公租房】即可在线申请公租房、已经申请家庭完善资料、下载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
相关推荐 &&&南昌本地宝为您整理了关于2014南昌公租房申请条件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能能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我们南昌本地宝您你带来的整理。南昌本地宝为您整理了关于2014南昌市公租房申请方式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能能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我们南昌本地宝您你带来的整理。本文详细介绍了南昌公租房租金标准,更多具体内容请查看全文。想了解更多南昌办事信息的可以关注文章下方微信二维码。本文详细介绍了《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具体内容请看下方。想了解更多南昌办事信息的可关注文章下方微信二维码进行询问。根据国家发布的相关法律和意见,江西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更多相关具体内容。公租房即公共租赁房,是国家为解决就业职工,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的住房问题所实施的惠民政策。公租房不归个人所有,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用低于市场价格或者承租者公租房和廉租房是一样的吗?公租房和廉租房是不一样。详细信息请看全文。想了解更多关于南昌办事信息的可关注文章下方的微信二维码。从最新的《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暂行办法》中获悉,本市中低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均可申请。更多相关具体内容请查看全文。本文详细介绍了南昌公租房申请材料,具体包括南昌市居民公租房申请所需材料、南昌市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申请材料和南昌市新就业职工公租房申请所需材料,更多具体内容请查看全文。目前,南昌市各区将陆续启动公租房配租工作,确定摇号方案以及公租房租金水平,预计今年(2014年)12月将正式启动公租房配租申请。更多具体内容请查看全文。本文详细介绍了南昌公租房申请流程,需要申请政府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到居(村)民委员会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更多具体内容请查看全文。上一篇文章:下一篇文章:猜你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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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DIBAO.COM 汇深网 版权所有关于开展2018年度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14:05:09浏览次数:
来源:县住建局(县测绘与地理信息局)
泰住建〔2018〕87号&&&&&& 根据《泰顺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泰政办〔2016〕2号)、《泰顺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泰政发〔号)、县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纪要(〔2016〕9号)和《泰顺县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实施细则(试行)》(泰住建〔2016〕83号)精神,现将2018年度泰顺县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对象:本县符合申请条件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二、申请条件:申请本县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以家庭为单位且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户籍条件:申请人应具有本县户籍。(二)住房条件:申请家庭在本县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三)收入和财产条件: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本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4175元)的80%(含),即27340元。家庭人均年收入应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自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人均收入。三、申请受理时间:日—日,节假日除外。四、申请受理单位: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五、申请材料及要求:申请家庭应签署《承诺书》及家庭收入、财产和住房情况《查询授权书》,并按规定如实填写、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泰顺县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申请核准表》原件一式一份;(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家庭住房状况证明的复印件:1、拥有私有房产的家庭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2、承租公房的家庭需提供《房屋租赁证》或《房屋租赁合同》;3、原房屋已经征收(或拆迁)的家庭需提供《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4、已认购期房的家庭需提供已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5、承租市场房源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合同)》。(四)家庭收入、财产状况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泰顺县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2、《泰顺县困难家庭救助证》;3、《泰顺县困难职工家庭特困证》;4、《泰顺县残疾人特困证》;5、不具备上述证明材料之一或证明上载明人员与申请保障家庭成员不一致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需提供《个人收入具结书》;(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婚姻状况原件及复印件:1、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2、已到法定婚龄但未婚的,需提供无婚姻承诺书;3、离异的需提供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同时提供无婚姻承诺书;丧偶的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及无婚姻承诺书。六、租赁补贴标准补贴标准为1-2人户40平方米、3人户45平方米、4人户60平方米、5人户以上(含)75平方米;县城建成区范围(罗阳镇)每月每平方米8元、县城建成区以外城镇范围内及各建制镇(其他乡镇)每月每平方米6元。补贴金额按核准的保障面积乘以公布的单位住房面积的租赁补贴标准确定,超出核准的保障面积部分不予补贴。核准的保障面积为保障面积标准与保障家庭现有住房面积的差额。计算公式如下:每月补贴金额=核准的保障面积×单位住房面积的租赁补贴标准。单位住房面积的租赁补贴标准按照我县经济发展水平、市场租金水平、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的经济承载能力等合理确定,并向社会进行公布。七、租赁合同备案本次核准登记为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对象的家庭,需自行或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向市场承租住房,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将房屋租赁合同报出租房屋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申报登记或备案登记,取得证明。八、租赁补贴发放经核准登记为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家庭的,申请人应持身份证、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报登记)证明及名下正常使用的指定银行账户,与县住房保障部门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协议》,并由县住房保障部门根据补贴协议约定向其发放租赁补贴。九、咨询电话申请人可就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过程中所遇到的相关问题咨询。联系电话:291591。十、其他事项(一)申报要求申请家庭应如实申报和提交相关材料,对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的申请件,相关部门可直接予以退件处理,并记入申请家庭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二)附件&&&&&& 附件1:《个人收入具结书(一)--有工作单位》&&&&&& 附件2:《个人收入具结书(二)--无固定单位》&&&&&& 附件3:《泰顺县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申请核准表》&&&&&& 附件4:《泰顺县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核准表》&&&&&& 附件5:《XX镇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公示表》&&&&&&&&&&&&&&&&&&&&&&&&&&&&&&&&&&&&&&&&&&&&&&&&&&&&&&&&&&&&&&&&&&&&&&&&&&&&&&&&&&&&&&&&&&&&&&&&&&&& 泰顺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日&&&&&&& (此件公开发布)苍溪县2018年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第1季度发放公示
发布日期:日信息来源: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8年第1季度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工作,经过家庭申请(复查)、社区审查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住保办抽查汇总,现将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名单公示如下,若公示情况有误或错统漏统请及时到县住保办核对,若发现有违规违纪、虚报冒领、多处(重复)申报的请向有关部门举报,公示期3月30日-4月10日。
举报电话:县监察局 5222212 &&&&&县规划和建设局纪检组5222506&
县住房保障办&5221687
附件:苍溪县2018年第1季度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公示名册
苍溪县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
苍溪县2018年第1季度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公示名册&
身&份&证&号
补贴起始时间
年补贴金额(元)
******1353
******4021
******4145
******5759
******7484
******0223
******0320
******0042
******0462
******5493
******0015
狮子巷34号
******0013
狮子巷30号
******071x
嘉陵路东段
******4128
枣子树巷34号
******0039
******6514
******3029
******042X
桂花树巷5号
******4758
檬子树巷3号
******4765
大桑树巷29号4楼
******4119
罗庭武小院
******8886
东城花园2单元8-1
******0226
桂花树巷9号
******0427
解放路东段303号
******2063
大桑树巷30号
******2239
******4036
******0418
人民东街37号
******0849
宏峰花园4单元7楼
******0011
九曲溪南街
******2373
嘉陵路东段303号802
******1949
******1020
解放路东段11号
******4880
******0010
地税局宿舍
******0848
狮子巷15号
******0038
******2779
白鹤街37号
******0219
******4626
白鹤街107号
******1367
狮子巷37号
******6629
嘉陵路东段33号
******3268
嘉陵路东段289号
******2265
东城花园三栋
******0229
武当市场内
******0096
******084X
教研室宿舍
******2015
******0217
******0551
体改委宿舍
******0946
解放路东段县酒厂
******3791
九九祥鹤大院
******550X
桂花树巷16号
******1866
人民东街55号
******3796
白鹤街107号
******4318
枣子树巷32号
******1628
******3468
******412X
******0415
******0965
******7051
桂花树巷27号
******5985
解放路东段
******0032
幸福巷13号6楼
******597X
******5706
嘉陵路东段289号
******4879
九曲溪南街40号
******2903
******2785
******5068
******1078
大桑树巷38号
******7509
嘉陵路东段24号
******475X
大桑树巷29号
******4274
白鹤街41号
******8379
******0026
******0841
九曲溪南街
******4612
解放路东段144号
******0848
******0076
枣子树巷7号
******0546
幸福巷11号
******255X
大修厂宿舍
******2997
嘉陵路东段335号
******2774
九曲溪南街52号
******7805
狮子巷34号
******8746
******4756
九曲溪南街9号
******1226
枣子树巷20号
******6845
东城六组九曲南街
******0221
东台街96号
******2374
******2901
秦汉巷41号
******0833
******0324
白鹤街81号
******136X
嘉陵路东段237号
******2779
嘉陵路369号3楼
******0849
大桑树巷16号
******7668
******0422
解放路东段97号
******4875
嘉陵路东段321
******0051
枣子树巷18号
******0076
大修厂宿舍
******0725
******1486
******0253
大桑树16号
******1613
解放路东段368号
******1369
向阳巷10号
******3259
景上人家二期
******5382
******3026
嘉陵路东段81号
******1356
枣子树巷7号顶楼
******152X
枣子树巷20号404
******1361
枣子树巷25号303
******3790
******1366
檬子树巷一楼5号
******7949
桂花树巷21号
******2085
******1226
枣子树巷18号
******0537
嘉陵路东段281号
******4755
******0717
东城花园5栋1单元
******1485
九曲溪南街92号
******150X
枣子树巷20号
******3808
******1380
人民银行顶楼
******0494
枣子树巷16号
******0019
人民银行宿舍
******4886
嘉陵路东段51号
******4269
景上人家二期5栋2单元
******0707
发展银行对面一楼
******5630
枣子树巷1栋一单元302
******6269
九曲南街六组
******5063
******5065
骉骉火锅楼上
******0844
嘉陵路东段217号
******0846
大修厂宿舍2楼
******0849
人民东街62号
******5058
解放路东段333号
******8838
嘉陵路东段67号
******0029
土产公司宿舍
******2067
******0349
******4871
桂花树巷20号
******0241
******0843
九曲南街167号
******1384
******1212
******4012
地税局宿舍
******7165
******6250
******0418
解放路东段119号
******0021
楼外楼周诊所院内
******7478
城郊供电所宿舍
******0055
******0629
体改委宿舍
******0022
北门沟419号
******0281
******0042
任家巷39号
******0015
土地梁小区
******5500
任家巷27号
******379X
******0224
县丝绸厂五组
******0013
******3795
北门沟18号
******0022
******0861
******5644
庙咀巷24号
******381X
庙咀巷北巷
******0025
土地梁小区
******3799
光明社区四组
******3816
北门沟西街12号
******0133
******0035
光明社区五组
******1075
德咏花园1楼
******3492
北门沟189号
******7756
原木材加工厂
******2608
庙咀巷北20号
******2382
北门沟397号
******0249
******5884
北门沟368号
******2784
******0021
德咏花园顶楼
******083X
紫竹园小区
******3500
德咏花园1楼
******0226
养路段1栋2单元
******7287
北门沟336号
******4126
光明社区一组
******2371
光明社区三组
******7424
北门沟西街57号
******3799
北门沟西街79号
******3803
北门沟西街133号
******093X
******003X
汉昌路439号
******0245
汉昌路148号
******7943
汉昌路190号
******3266
庙咀北巷22号
*******8742
******4426
庙咀巷40号
******0259
汉昌路127号
******122X
******1499
土地梁小区33号
******3395
北门沟西街80号
******6429
土地梁292号
******7117
北门沟路291号
******361X
任家巷69号
******0218
土地梁小区
******2266
德咏花园1楼
******380x
******1740
北门沟西街98号
******0848
任家巷18号
******0081
农机二厂宿舍
******5078
映山红小区
******0048
北门沟市场三楼
******0240
******7247
北门沟路279号
******3043
北门沟西街8号
******1080
种子公司院内
******0748
******3086
******2063
德咏花园1楼
******0221
北门沟西街
******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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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门沟西街
******4027
北门沟西街
******3283
市场街80号
******0218
土地梁小区23号
******5723
******2231
******379X
汉昌路110号
******7242
白鹤小区143号
******1481
汉昌路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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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家巷13号
******0219
白鹤小区98号
******0846
汉昌路87号
******0052
白鹤小区28号
******0940
汉昌路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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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鹤小区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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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昌路76号
******0019
北门沟路195号
******7651
北门社区二组
******0551
白鹤小区84号
******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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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鹤小区1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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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鹤小区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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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军路中段4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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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昌路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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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鹤小区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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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军路中段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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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鹤小区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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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门沟路1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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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鹤小区28号
汉昌路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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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水井51号
北门路233号
汉昌路79号
白鹤小区89号
白鹤小区40号
白鹤山小120号
冷冻食品厂
冷冻食品厂
冷冻食品厂
冷冻食品厂
冷冻食品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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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屏路20号
少屏路114号
冷冻食品厂
冷冻食品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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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屏社区五组
汉古街60号王邦文楼
嘉美新居&&A2幢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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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古街水厂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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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公司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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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巷6号7——201
嘉美新居D1幢601
和谐佳菀1单元8楼
西山巷6号一单元802
嘉美新居C2-1508
嘉美新居C2-13-5
大石巷12号502
西山巷6号4单元701
和谐家园B栋1-2
玉锦龙都F2-202
和谐佳苑后面
汉古街54号
梨雪山面粉厂
红军路西段59号
煤建公司5-602
玉锦龙都B-501
玉锦龙都K-3-601
枫树湾4-602
红军路西段666号
赵周商住楼1-202
玉锦龙都A幢9单元501
程昌大厦B幢801
任文菊小屋顶
晓南街兴贤大厦
解放路社区一组
嘉陵路西段
嘉陵路西段
丝绸公司宿舍
文升巷16号
状元桥街32号
荷花池大厦
解放路社区四组
解放路社区五组
解放路社区五组
解放路社区五组
解放路社区六组
外东街内院
解放路社区三组
解放路社区五组
红军路中段585号
苍中校宿舍
解放路社区六组
文升巷18号
解放路社区二组
解放路社区二组
解放路社区三组
解放路社区五组
解放路社区六组
解放路社区二组
解放路社区五组
解放路社区四组
解放路社区四组
南门怡园140号
解放路社区一组
解放路社区六组
解放路社区一组
解放路社区四组
中洋花苑301
林业局宿&舍
红军路中段55号302
中药材公司宿舍
嘉陵大厦4-501
汉昌大厦5单元4楼
九曲溪北街137号
九曲溪北街144号
九曲溪北街169号
九曲溪北街74号
龙潭社区三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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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军路东段224号苍龙苑
红军路东段189号六组
红军路东段2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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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军路东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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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曲溪北街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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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曲溪北街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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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曲溪北街342号
红军路东段165号
白鹤街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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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潭社区四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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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曲溪北街1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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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家巷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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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东街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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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曲溪北街3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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