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张贴机动车保险标志怎么贴,并发生交通事故而且负主要责任的要受到什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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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交通法规扣分细则新规定2018交通法规扣分细则新规定时间:
【导读】《交通法规扣分细则新规定》是由公安部修订发布(公安部令第123号)的部分内容,新交规的出台引发了广泛热议,大家都在感叹新规较之前的严厉的很多。新交通规则严格了对驾驶员的管理。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也更为严格。
交通违章处罚标准:
一、饮酒后驾驶
机动车: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300元罚款。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一律处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罚款。
二、超载或超员
对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尚未达到20%或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尚未达到30%的,一律处500元罚款。对公路客运超过额定乘员20% 的或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30%的,一律处2000元罚款。
对机动车行驶时超过最高限定50%的,一律处10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四、无证驾驶
对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被暂扣期间继续驾车的,一律处500元罚款,并处15日拘留。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并处200元罚款。
五、驾驶拼装或报废机动车
对上道路行驶的拼装、改装或者应该报废的机动车一律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一律处1500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六、使用伪造驾驶证
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它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一律处2000元罚款。
七、记满12分继续驾车
对机动车驾驶人记满12分继续驾车的一律处800元罚款。
八、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九、肇事后逃逸
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十、不给急救车让道扣3分
日起式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把不让行急救车纳入扣分细则中。其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逆向行驶的,一次记3分。
十一、无牌照车违章停车双重处罚扣6分罚200
对于司机摘号牌逃避违法停车处罚的情况,交警将通过记录和拍下车架号来开罚单,还会进行双重处罚。
7种摄录违法(非现场处罚)罚款+记分:(是摄录罚款)1、闯红灯,罚款200元。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200元。3、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罚款100元。4、超速行车,罚款200元。5、机动车走非机动车车道,罚款100元。6、逆行,罚款200元。7、违停车,罚款200元。
超速罚款规定:
  一、在限速为50公里以下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5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处1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3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的,处500元罚款;
二、在限速为50公里以上80公里以下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1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处15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5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的,处1000元罚款;
三、在限速为80公里以上100公里以下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15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处2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10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的,处1500元罚款;
四、在限速为100公里以上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50%的,处2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15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以上的,处2000元罚款。
酒驾处罚规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12分。
驾驶证扣分规定:
  一、扣12分的情况
(1)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
(2)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这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个比较偏门的规定。由于近年来关于校车的规定越来越完善,在新扣分规则中也将关于校车的处罚力度提升。校车准驾驾驶资格:1、驾龄3年以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2、最近连续3个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3、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责任事故;4、无饮酒或者醉酒后驾驶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5、无犯罪记录,无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受到拘留处罚的记录;6、身体健康,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病史。
(3)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4)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酒后驾车可以说是最最严重的,对于酒后驾车除了扣除12分之外,还将扣押驾照6个月,并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现金处罚。对于醉酒驾车则是吊销驾驶证的处罚,除此之外还有刑事责任的处罚,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照。
(5)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6)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
如果您驾驶了比获取驾照的级别要高的车辆,比如准驾车型是C1(小客车),但开了B1的车辆(中型客车),那么将会受到12分的处罚。这的确是非常严重的违章行为,实际上讲越级驾驶可以视为无照驾驶。另外除了扣除12分之外,交警还有权利给予200-2000元和扣车等处罚。
(7)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者将会受到12分的处罚,当然也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8)伪造、更改号牌和证件的;
对于使用伪造、擅自更改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等行为将会一次性扣除12分。
  二、扣6分的情况
(1)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2)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3)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4)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关于校车的规定是新驾照规范中的重点。可能很多网友跟我一样观看过国外民用车辆主动避让校车的视频,肯定会深有感触。在这里编辑也提醒大家,我国的校车意识可以说是刚刚起步,所以在这个阶段,我们应该更多的给予支持和鼓励,如果看到校车,我们一定要主动避让,孩子是弱者也是未来,给他们提供尽可能多安全的交通环境吧。
(5)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在恶劣天气中,应该做到:1、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雾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2、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3、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如果没有做到以上三条,将受到6分的处罚。
(6)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由于违章被暂扣驾照期间的朋友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再次驾车上路,虽然技术上与有无驾照无关,但是这也是非常严重的违规行为,不夸张的说在此期间属于无照驾驶。
  三、扣3分的情况
(1)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2)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3)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4)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汽车超速行为是一种很恶劣的违法行为,因为每一年因为超速而造成的交通事故,占了交通事故根源的大部分。汽车超速行驶不仅是对于交规的蔑视,同时也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
(5)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在山路和乡村等比较狭窄的道路上,一定要按照地上的标线行驶,如果违章超车是很危险的。遇到狭窄路口合理让行对方,比如路的一侧有障碍物,如果你优先通过障碍物则应该得到对方的避让,如果对方已经通过障碍物,您就应该避让对方,而不应该继续抢行,否则会受到扣除3分的处罚。同时在除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也将受到此处罚。
  四、扣2分的情况
(1)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十字路口是比较繁忙的地点,在这里不按照规定行驶或乱停车势必会给正常交通带来不利影响。另外,在交叉路口附近乱停车也将受到扣除2分的处罚。
(2)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在驾车中打电话十分分散注意力,虽然这条在新规定中没有变化,但是在明年对于这种经常被人唾骂的行为,会有更加严格的监管,在这里也提醒大家,开车的时候尽量不要打电话,或者佩戴蓝牙耳机,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
(3)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4)未系安全带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者将受到此处罚。再次我对于此规定中的&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表示质疑,安全带是车辆上最重要的被动安全装备,应该是驾驶员除了停车外的任何时候都要系好的,而不是只是在高速公路上才需要系好。在这里我也谴责交管部门,这不是为了罚款而罚款,在制定和优化法规的时候,应该为百姓的安全考虑。
(5)&加塞&行为扣2分的;
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将受到扣除2分的处罚。
(6)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7)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8)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9)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10)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11)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五、扣1分的情况
(1)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这其中包括了夜晚不开车灯、不正确使用远光灯、不正确使用雾灯等严重影响自己和其他车辆行驶安全的行为。
(2)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
会车时,必须注意保持足够的安全侧向间距,做到&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绝对不可抢行争路,互不相让,以致形成僵持局面。一般情况下的会车,须遵守下列规则:空车让重车,单车让拖挂货车,大车让小车,货车让客车,教练车让其他车辆,普通车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下坡车让上坡车。
(3)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
这一条说的不光是货车,家用车也会出现此违章问题。比如用家用车顶着一个双人床床垫、后备厢拉一个大尺寸的货物造成盖不上后备厢盖等都是违章行为。
(4)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很多人嫌年检标志和保险标志贴在玻璃上碍眼,没有按规定贴在风挡玻璃的右上角,这也是违章行为,另外如果忘记带驾驶证和机动车行驶证也会受到相应处罚。在这里编辑要提醒一句,要自觉按规定办事儿,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
扩展知识:
1、车辆违章罚款怎么交?
如果是当场被开罚单的话,在开单24小时后到邮政的专用柜台交就行,如果是被拍照的话,接到通知单之后就拿着通知单到当地的交警部门去确认罚单,签名后拿着通知单道邮政去交,要注意,无论是那种情况你都要从接到罚单那天算起15天内办理 ,超过的话就会每天以罚款金额的百分之3加收罚款。
2、驾照扣分是否需要学习?
只要看你是什么准驾车型的驾驶证了,如果你是A1、A2、A3、B1、B2的驾驶证,只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记录,就要参加学习,如果有记满12分记录的还要进行降级处理;如果是其他准驾车型的只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不被记满12分就不需要学习。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五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第六十一条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3、新交规小轿车超载怎么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 机动车载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公路载客汽车不得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但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除外,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对人数的20%以上的,罚款100,记6分。
如某机动车驾驶核载5人,实载6人,可处以记6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因为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记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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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清塘大道11座201
四会市交通事故律师解读法律常识
(一)“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含义我国新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 根据《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它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第一百三十五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第二百三十... 实际车主和被挂靠人与输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获得一审法院支持.此案尚未尘埃落定,但仍有必要对运营车辆挂靠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承担问题加以讨论,在法律未对该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之前,争论仍会持续下去。此类案件的基本情况:个人购置了汽车后,挂靠某汽车运输公司,并与该运... 公安机关在交通事故中检内容有哪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 我们在考驾驶证的时候有属于自己的档案,相关部门会进行保存。但是对于想要注销驾驶证考试档案的人来说应该怎么进行注销呢?很多人对于这个问题的了解都不多。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其所管辖区域(包括道路)内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即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则由该事故发生地所在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如果是重大交通事故,上级交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管辖处理的,也可以直接予以管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最新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呢?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呢?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那它们... 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 车辆超载属于一种交通肇事的行为,交通肇事本就是违反治安管理的,在交通事件中,责任人应当受到相应的处分。那么,超载如果死亡的情况应当如何处理呢?下面就由华律网泉州律师为读者... 保险公司已经简化了交强险理赔手续和流程、缩短了结案周期、完善了抢救费用垫付机制。车主在购买交强险时,注意记录保险公司的理赔电话号码。交强险申请理赔如涉及第三者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先联系120急救电话(如有人身伤亡),拨打110交警电话,并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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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我家新车半年多,我和老婆都是新手。除了两次无管紧要的小蹭道牙。开了一万公里一直没有出过任何事故。更没有和别的车有过碰擦。可是我们一直都很担心,要是哪天要是有事故了,要怎么处理。我们是一头雾水。要打保险公司电话吗,怎么走保险?还是只要打110报交...
还有就是4S店,在事故中能处理什么问题。
提示该问答中所提及的号码未经验证,请注意甄别。
我有更好的答案
如果在路上发生了事故,一定要冷静,不要慌乱。目前,所有的私家车都必须购买强制险,绝大部分的车主会够买商业保险,其中很大一部分车主会购买“全险”,所以在发生事故时不必慌乱,更没有必要和对方起冲突,一切还是以解决问题为主。如果事故并不严重,我们提倡采取快速处理的方式解决,毕竟现在交通压力比较大,路面发生事故很容易造成交通拥堵,快速处理利人利己。具体方法如下:1、保护现场,不要挪动车辆和受伤人员2、初步判断现场责任3、122报警4、全责方致电自己的保险公司出险5、双方协调是否需要快速理赔6、如果警察出警,留好事故责任认定书7、如果协商赔偿或快速理赔,一定要对方留下押金,现金最好,驾驶证副本互换也可8、保证自己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尽量不要私了9、弄不清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时,致电购车的4s店,询问工作人员10、最重要的一点:千万不能慌张
采纳率:100%
1、保护现场,不要挪动车辆和受伤人员2、初步判断现场责任3、122报警4、全责方致电自己的保险公司出险5、双方协调是否需要快速理赔6、如果警察出警,留好事故责任认定书7、如果协商赔偿或快速理赔,一定要对方留下押金,现金最好,驾驶证副本互换也可8、保证自己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尽量不要私了9、弄不清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时,致电购车的4s店,询问工作人员10、最重要的一点:千万不能慌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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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认为事故小,对方很讲理 可以私聊2.如果对方眼睛地溜乱转 必须报警3.报警后 一切 问警察。4.如果有人员伤亡 不得破坏现场 并开启双闪 摆放警告标志。报警 并即使抢救伤者 有必要的即使叫救护车。 伤情比较轻的建议不要叫救护车。可以后续 去医院检查 并适当付压惊费5.报警后 即使通知保险公司定损 出险。6.其它的 就可以 变处理边咨询保险公司和交警备注: 事故重大或有人员伤亡 报警是必须
可以判定责任的小刮蹭 对方人品好可以 先照相后 挪开现场 并 赔一点钱。
单车事故为单方肇事,一般直接打保险公司的电话让他们来看现场就可以了;双车事故只要没伤到人,并且很轻微都是可以私了的,如果伤到人最好是报警处理。大点的事故是要先打122(记得是122.不是110,)有人受伤顺便打个120.再给保险公司打电话。这个是基本的情况,还是要自己灵活掌握。
首先,除了非常轻微的刮伤或者是涉及塑料部件的划痕可以暂时不处理或者自行简单处理之外,其他一切损伤均建议走保险维修。报保险很简单,就拨打保险报案电话,将事故情况向保险公司描述,根据保险公司的指示配合处理现场查勘和定损,后面就凭事故证明和费用单据材料理赔即可。单方事故损失不大的只要报保险即可,根据保险公司提示决定是否需要报交警处理。两车事故属于轻微损伤且对事故责任无异议的可以自行协商私了,存在异议的需要报警处理并报保险备案,凡是涉及人员伤亡的事故一定要报警处理,而且不建议私了解决。
一、什么是交通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交通事故”的定义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其中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
也就是说,只要是在道路上和车辆有关的造成损害后果的事件都是交通事故,但利用交通工具作案或者因当事人主观故意造成的事故不属于交通事故,例如:利用交通工具杀人或者“碰瓷”案件都不属于交通事故,应当属于刑事案件或者其他治安案件。
二、交通事故应当由哪个部门负责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管辖区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
三、交通参与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步应当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也就是说,司机发生交通事故,不论损失大小,首先必须要停车,保护现场。然后根据损失的大小确定下一步应当做什么。
四、对于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条第二、三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北京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精神,制定了《关于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 《通告》第二条规定:“本通告所称的快速处理交通事故,是指在本市道路范围内依法由交通警察按照简易程序处理或者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仅造成车物损失或者人体伤情轻微的交通事故,可由一名交通警察按照简易程序处理。 机动车之间仅造成车辆损失且车辆尚能行驶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但有本通告第八条中第三十四(非司机)、三十五(酒后)、三十六(单方事故)项情形的,不适用自行协商处理。”
五、对于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也就是说,司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或者死亡的,必须报警(拨打报警电话122,急救电话120、999),保护现场。如果事故发生地确属偏远或者找不到电话报警,受伤人员必须立即治疗,同时又找不到其他车辆协助运送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利用发生事故的车辆送伤者到医院救治,但在移动现场前,必须将因移动现场后无法确定的车辆、人员倒地位置等进行标划。当事人可以利用石块、砖头、白灰等物品在地面进行明显标注。
六、发生逃逸事故后,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一条规定,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北京交管局规定,对于举报属实的,除给予经济奖励外,对于本市司机,可以清除其违章所积累的分值。去年京沈高速路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肇事司机弃车逃逸。第二天清晨,他座上一辆出租车,对话中出租司机得知他是肇事逃逸的情况后,对他进行劝阻,并将车辆开到交通队报案。出租司机得到了两万元的奖金,并清除其违章所积累的分值。
七、发生交通事故后,在现场应当采取什么措施保护自身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八、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应当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七条规定:“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根据《关于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精神,各方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对于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可以先行书面记录交通事故基本事实后撤离现场。不即行撤离现场或者只有一方当事人发生的交通事故,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等候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向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的,或者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可以由交通警察按照简易程序对交通事故实施快速处理。
九、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有争议应当如何处理?
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有争议的,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警等候交通警察处理。同时必须做好自身安全维护。
十、事故当事人撤除现场后,一方反悔怎么办?
如果撤除现场后,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的,仅就在损害赔偿问题达不成协议的,责任方可以持《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协议书》到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立即报警,等候交通警察处理。
如果撤除现场后,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有争议的,立即报警,等候交通警察处理。
事故当事人如何要求交通警察主持调解?
当事人必须共同请求调解,交通警察当场对财产损失的确定、当事人过错及承担的赔偿责任、赔偿方式等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交通警察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当场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拒绝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签名的以及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交通警察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当场送达当事人。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持《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哪些事故虽然事实情况,且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当事人也必须保护现场,立即报警,等候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二)驾驶人无有效驾驶证的;
(三)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四)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五)车辆不能自行移动的;
(六)碰撞建筑、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有哪些情形交通警察不调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交付当事人:
(一)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交通警察因现场变动,无法作出交通事故认定的;
(二)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
(四)当事人拒绝在简易程序处理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没有足够的抢救费用怎么办?
如果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或者司机没有足够的抢救费用,医疗机构也必须救治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同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支付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先行垫付。
交通警察对现场勘查完毕后,要求当事人在事故现场图上签字时,当事人应当怎么办?
交通事故现场图是交通警察对事故现场的记录,事故当事人接到警察要求其签字确认后,首先要核对现场图与事故现场是否一致,对于不清楚的地方可以要求警察解释,如果认为现场图与事故现场不一致的,可以要求警察进行复核,对于复核无误的,当事人应当在现场图上签字确认。
如果当事人无理由拒绝签字,交通警察可以在现场图上记录当事人决绝签字。本现场图依然存在证据效力。
交通警察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扣留当事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交通警察应当检查当事人的身份证件、驾驶证、工作证及机动车行驶证、保险标志,验明身份;对当场难以查实身份的肇事人,可以将其带回核查。交通警察可以依法对肇事车辆、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
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当事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扣留当事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扣留驾驶证:
(一)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驾驶证或者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四)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五)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
(六)使用他人驾驶证的;
(七)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第二十九条 交通警察应当检查当事人的身份证件、驾驶证、工作证及机动车行驶证、保险标志,验明身份;对当场难以查实身份的肇事人,可以将其带回核查。交通警察可以依法对肇事车辆、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
三、扣行驶证的:
第三十二条 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当事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扣留当事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至作出处罚决定为止。
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时限限制?
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至作出处罚决定为止。但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
交通警察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扣留当事人的机动车?
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将车辆移至指定的地点并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弃车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不领取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对无牌证、达到报废标准、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等违规车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代替驾驶、违法行为尚未消除、需要调查或者证据保全等原因不能立即放行的,可以扣留车辆:
(一)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二)具有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
(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五)具有被盗抢嫌疑的;
(六)属于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七)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扣留机动车上的货物怎么办?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办理。
扣留机动车的时限限制?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无牌证、达到报废标准、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等违规车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检验、鉴定的时限是多少?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接到报案后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地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交通事故中的死亡人员的尸体检验完成后,死者亲属在几日内办理丧葬事宜?
交通事故死亡人员的尸体检验完成后,应当通知死者亲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的,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强制处理尸体,逾期存放的费用由死者亲属承担。
交通事故当事人是否有权得到检验、鉴定结果?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怎么办?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怎么办?
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当事人可以申请几次重新检验、鉴定、评估?
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的时限与检验、鉴定的时限相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如何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过错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事故责任的种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根据当事人的过错在导致交通事故中的作用确定各方的责任,作用大的,承担主要责任;作用相当的,承担同等责任;作用小的,承担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的,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限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经当事人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结果改变的,应当根据重新检验、鉴定结果在五日内另行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有那些内容?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有如下内容: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二)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三)交通事故证据及成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限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对无法查清当事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书面通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肇事逃逸未破案的是否可以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未查获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否必须进行调解损害赔偿工作?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义务人、权利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否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调解。
当事人在申请中对检验、鉴定或者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调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是多少?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
调解的开始期限如何确定?
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
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怎么办?
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哪些人可以参加调解?
交通事故调解参加人包括: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二)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三)其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
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参加调解时当事一方最多应为几人?
参加调解时当事一方不得超过三人。
调解应由几名警察主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指派二名交通警察主持调解。
调解采取什么方式进行?
调解采取公开方式进行,调解事故的时间应当提前公布。
调解是否允许旁听?
调解时允许旁听,但当事人要求不予公开的除外。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是否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哪些程序?
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二)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
(三)分析当事人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客观事实,对其进行教育;
(四)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五)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划分各当事人分担的数额。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计算,当事人对实际价值有争议的,由当事人委托具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财产损失评估;
(六)确定赔偿方式。
对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损害的,按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
调解未达成协议当事人怎么办?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调解达成协议当事人不履行的怎么办?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如何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当事人是否有权提出的回避申请。
对当事人认为交通警察或公安机关检验、鉴定人员需要回避的可以提出的回避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二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一要注意谨慎驾驶,以避免事故特别是重大事故的发生;二是找对保险代理人,一定要找一个责任心强、熟悉保险理赔的人作为你的保险顾问,可以选择保险经纪人全权代理你的投保、理赔事宜,在出现事故时,一定要及时联系你的保险顾问来安排具体的处理事宜。如果没有找到这样的人,注意发生事故后,先向保险公司报案,根据保险公司的指导意见来进行,一般单方事故非重大的,可以由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来安排不必报警,但如果出现在特殊路段(如交通要道、高速)且事故较大自已无法挪动车辆时,还是要报122的(110是治安报警电话,122才是交通报警电话),在发生轻微的双方车辆碰撞类事故时,如果担心被扣车、罚款等,可以选择私了,但如果发生人伤类案件时,不易选择私了,重大事故更不可以也不能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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