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俯搞乡镇农贸市场建设厂最多能租多少土地能强制搞建设吗

放开集体建设用地搞租赁住房,真能降房价吗?放开集体建设用地搞租赁住房,真能降房价吗?超级辣妈养成记百家号8月28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确定在北京、上海、南京、杭州、厦门、武汉、合肥、郑州、广州、佛山、肇庆、沈阳、成都这13个城市开展试点。让小生总结了一下,该方案的主要信息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村土地利用规划,以集体建设用地的存量土地为主(主要分布在城市郊区、广大农村地区以及城乡结合部和城市内部也有一些零散的集体土地),不得占用耕地。2、村镇集体经济组织可以自行开发运营,也可以通过联营、入股等方式建设运营集体租赁住房。3、集体租赁住房出租,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租赁合同约定,不得以租代售。承租的集体租赁住房,不得转租。4、探索保障承租人获得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承租人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凭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依法申领居住证,享受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有条件的城市,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对非本地户籍承租人的社会保障机制。明眼人应该能从中看到“租售同权”的影子,不过这并不是睿儿妈要说的重点,重点是这次的政策有了一个突破,那就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必再经过政府征地环节,可以直接进入市场,并且村镇集体经济组织可以自行开发运营,还可以通过联营、入股等方式建设运营集体租赁住房”。这一重大突破,乍一看上去真的是很美,美到让人开始臆测这是不是意味着土地财政的终结、市场化的开始?这些年,中国房价一路高歌,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因为开发与销售环节市场化,而土地供应还停滞在原始的计划经济管制之下,这种蹩脚的半市场化一手造就了今天高房价和楼市对经济的严重绑架。若真能放开土地政策,还土地于民,让土地持有者能够自主选择是否入市,参与市场化运作,那不仅能避免因征地导致的各种奇葩强拆给社会稳定带来的不和谐因素和冲突摩擦,对房地产市场来说更是大大的利好。随着土地供求关系发生根本性转变,楼市将迎来真正市场化发展的曙光。然而,当小生我读到“只租不售”这个关键政策时,心也就凉了。不能销售,产权还是归集体经济体所有,未来的处置权还得政策说了算,离真正的市场化还差着十万八千里呢。该《方案》的开篇就是“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可以增加租赁住房供应,缓解住房供需矛盾,有助于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建立健全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所以小生我一直说,租房和买房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市场。盼着增加出租房供应给楼市降温只能是美好的愿望。现在租售比那么低,也没见买了房的把房卖掉跑去租房。房租低,是因为租房的大部分人是暂时还买不起房的,买不起房也就意味着收入不足以支付买房负担,所以为了卯足了劲儿攒钱买房,只能去租更便宜的房子。现在,在大城市郊区大力发展租赁住房,这等同于以更低的租金帮助没买房的家庭攒首付。等这些家庭的首付攒够了,就会挤进楼市抢房,再加上限购、限贷人为遏制的购房需求逐步脱困,而本该用来开发商品房的土地被租赁住房截流了,房价会涨还是会跌呢?商品房用地被租赁租房挤占的后果不单单是房价上涨,土地的稀缺性会让地价也跟着上涨,从租房市场上损失的土地财政是可以补回来的,甚至可以说能超额补回来。因为用于租赁的地段,不管是集体建设用地还是专门用于租赁住房开发的竞拍地块,相对来说大部分位置还是会偏一些,但是对商品房用地的挤压效应那是杠杠的。因为租赁住房用地的存在,可供商品房开发用地的选择性和可供量都变小了。现如今,中国的房子真的是不够住吗?需要如此大力发展租赁住房?国家统计局6日公布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40.8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6.6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45.8平方米。可见,中国的房子绝对不是不够住的问题,不然也没见到哪家人住到了大街上,问题的关键在于人口流动和投资需求产生的错配。若真想缓解住房供需矛盾,就应该增加商品房供应,也就是增加土地供应用来开发商品房。价格由供需关系决定,这是经济学最基本的常识。一边说要抑制房地产过热,一边把热点城市大把紧俏的土地拿去开发租赁住房,这显然是在人为的制造稀缺性,说的和做的完全不是一码事啊!我很想弱弱的问一句:大力发展租赁市场,是要曲线救楼市吗?本以为打出史上最严限购、限贷的牌是为了给过热的一二线增加土地供应开发商品房争取时间,现在看来可能真是我想多了!在我看来,既然是为了缓解房地产供需矛盾才放开集体建设用地,不如一步到位直接开发商品房,哪怕是以租代购也好,让真正买不起房的困难家庭看到购房的曙光,而不是把买不起房的家庭赶到城乡结合部去租房。同时,允许小产权房等改造验收合格后入市,增加有效房源供给,满足低收入家庭的购房需求。而不是像深圳市住建局日前起草的《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中说的,大量小产权房等改造住宅只租不售。第二,鉴于中国的房子是够住的,应该通过政策盘活存量的空置房来落实“租售同权”,为实在买不起房的家庭和流动人口创造踏实、稳定、能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住房条件。第三,就是彻底还土地于民,根据规划允许建设用地彻底市场化,自主决定是租是售。供需和价格真正让市场做决定,这才是解决楼市绑架经济困局的根本之所在。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超级辣妈养成记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独特视角 重塑三观 分享价值 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输入关键字(地块名/宗地号/位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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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 & 举报邮箱:  是谁吃了豹子胆敢于暴力抢劫国土资源部?    
这实施暴力抢劫的不是黑社会,更不是守法民众,而恰恰是当局用纳税人提供的高额俸禄养着的国土资源部及其下属各级部门(当然,从表面上看,主谋是其主子各级政府,同谋是来历不明的开发商——即拥有干股或暗股的官场中人——其实他们才是真正的主谋),遭遇暴力抢劫的是国家和人民。前者利用手中的权力,打着开发与建设的旗号,滥用国家机器,肆无忌惮地从城市居民和广大农民手中掠夺土地资源,以从中牟取暴利;致使后者因拆迁、征地而无家可归,而成为无产者;从而拉大贫富差距,加剧官民矛盾,把中华民族推进灾难的深渊,使国家陷入动荡不安、难以自拔的境地。在全国每年数以千万计的大大小小的暴力拆迁与征地的案件中,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失职渎职,不但没有尽到保护国土资源的职责,反而成了浪费、破坏、掠夺国土资源的帮凶甚至罪魁祸首。因此,“国土资源部”应改名为“暴力抢劫国土资源部”才名副其实。这可不是空穴来风,有事实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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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疑问】东阳市国有土地为何涉及政府官员,事情就不能合理解决?          这是一场官与民的纠纷,这是一次长达十年调查至今无法定义的“土地纠纷事件”,这也是浙江省首个行政单位被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判决的闹剧。          一场纠纷导致一块“黄金宝地”变成了市中心的垃圾场!一次“历史遗留问题”让政府执法部门看成了“是非之地”。          当中共中央一直把政府部门的廉政建设当做重点来抓的时候,当“立党为公 执政为民”的口号喊了这么久的时候,浙江金华东阳市中心地段的1500平方米的土地却以低价卖给当时的村主任,当时批准这块地的官员的理由更是让人觉得哑口无言:“这个村干部忙前忙后,出了不少力,也没有得到什么回报。我们指挥部几位领导一讨论,决定给他优惠。”这个“优惠”是把当时的市值200万元的土地以30万元卖的!这优惠实在是太大了吧!          如果我们的政府官员办事后都可以得到优惠,那我们的“廉政建设”的思想给农民的概念就是“官官相护”!          让我们把目光转移到事件本身上面。了解这个长达十年之久的“官民土地争议”。  
  长春朝阳区政府违法暴征土地         我是长春市朝阳区富锋街道宋家村村民,2009年10月份,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没有国家征地审批手续情况下,不公布征地补偿标准,没有将农民补偿款发放到位,出动警力及大型机械设备(铲车),不顾农民异议与阻止,强行暴征农民土地,毁坏农民承包地上所种果树,不给果树补偿,并且外嫁女补偿款也没合理发放,长春朝阳区政府这种捂着征地的“胡子”行为实在让人气愤。国务院征地审批管理严格,长春朝阳区政府在没得到审批的情况下,竟然于日自拟一份征地通告,违反农民所签《土地承包合同》条款,限制农民合法的自主种植权与经营权。06年发的通告上没有征地批准文号、没有批准机关,没有期限,更可笑的是在跨了4个年度的09年才开始征地,政府持这份没有发放到农民手中的通告,不给农民果树补偿,非法暴征土地,实在是创建和谐社会下的政府不合谐现象,是扼杀农民对政府信任感的“胡子”行为。不禁感叹官官相护,国务院级政府的管理力度不够,才造成这种先斩后奏,任意违法征地,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谁说征地要农民签字同意?你们拿法律根据来看看!    ——湖南省衡东县白莲镇惊现雷人一幕:政府非法征地,法警非法殴打、拘禁村民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公务员口出雷人语录:谁说征地要农民签字同意?你们拿法律根据来看看!        11月中下旬,在湖南省衡东县白莲镇白莲村一组发生了一起粗暴践踏村民合法权益、侵犯公民人权的恶性事件。11月15日,在未经村民签字同意的情况下,在衡东县委、县政府的默许和支持下,县国土局、白莲镇政府调集几十名法官法警,指使开发商强行将大型推土机开进稻田施工,建设所谓农贸市场(当地已经有了两个农贸市场)。当遭到村民阻拦时,法警们便对村民们大打出手,并于11月16日将一名村民抓进牢房(这名村民在羁押期间遭到惨无人道的殴打)。11月17日,县法院、镇政府在强行施工过程中与村民发生冲突,一名女村民被打伤。11月25日,法警们粗暴对待前来阻拦的村民,将他们一个一个地打出工地,并拘捕了一名来不及躲避的女村民。    出现如此雷人的恶性事件在白莲镇并非第一次。粗略算来,这已经是白莲镇第三次非法占地和强行征地了。    2002年,在某退休县领导的策划下,白莲水库两次向省水利厅提出拨款780万元的要求,以供白莲水库管理所进行所谓旅游开发。因白莲镇地处偏僻,被时任副省长唐之享同志否决。但白莲水库管理所打着旅游开发的牌子,开始向农民征地。当地17户村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13条规定,手持土地房产证,集体山权、林权证,村民个人自留地风景林证,与管理所相关人员交涉。在村民们和平交涉的情况下,在村民们正在县信访部门等待县领导接见的时候,衡东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却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由,抓捕了村民谭庆年、谭庆龙等4人,对其进行刑事拘留,并在羁押期间对4人进行殴打。《刑事诉讼法》第69条明确规定:“刑拘最长不超过14天,重大嫌疑犯不超过37天。”但4人被羁押48天,缴纳1.6万元保释金后才予释放。事后,除退还了谭庆年、谭庆龙两人元保释金外,其余至今未退。为了使此次占地和抓捕合法化,衡东县国土局在未与拥有土地使用权的村民协商的情况下,单方面为管理所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将村民耕作多年、赖以为生的30多亩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白莲水库管理所。村民获悉此事后,不断上访,至今没有结果。此为第一次非法强占村民土地。    2005年,白莲当地就已经实现了村村通公路的新农村建设目标。但白莲镇政府以道路弯曲不直,容易造成交通拥挤为由,规划在白莲村一组修筑一条长225米、宽15米的公路,该项目征地5.2亩,其时,当地已有三条并行同等级公路。白莲镇人民政府下发《关于下发&白莲镇政府最大限度让利的征地方案&的通知》,实施征地。村民们上告到县国土局,白莲镇政府的征地行为被县国土局裁定为违法用地。但镇政府征地修路照常进行,路修好了,被征地农户至今未得到任何补偿。此为第二次非法强行征地。    日,衡东县国土局、白莲镇政府在不与村民协商、不经村民同意的情况下,瞒着村民要白莲村党支部书记加盖村委会公章,向省政府申请用地审批单,取得了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征地20亩建设大型农贸市场的批文(按其批文上所载“四至”即东至、西至、南至、北至的范围,实际面积将近50亩。据悉,省国土部门仅有20亩地的批准权限)。其时,当地已有新、旧两个农贸市场,两个农贸市场建设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近200个出租门面,其门面大半闲置无人租用。其中,1997年建设的农贸市场投入使用后,对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百姓增收毫无用处。这个农贸市场无人问津,周边多余征地荒草及膝。    但面对因为政府一方不断强占土地而使村民永远失去赖以生存土地的悲苦境况,面对已有农贸市场的建设对当地百姓的生活没有任何改善且大半门面过剩的现状,当地政府并不因此收手,而是再次不顾村民意愿,非法强征农民土地。2008年元月,镇政府再次发布征地公告。公告发布后,白莲村一组村民吸取教训,组织人力不断地向县、市、省,乃至中央信访部门反映情况。上访陈情引起了衡东县时任县委书记李彗星同志的关注。日,他在接待8位上访村民时表态:衡东县农民生活水平太低,不能强行征收农民土地,特别是耕地,不是国家建设用地一定不能征地。征地建农贸市场一事于是暂告一段落。     2009年初,李慧星书记调任他职。征地一事再次被提上议程。村民依法进行申诉,并在10月24日在衡东县法院召开的听证会上递交了24位户主不同意征地的意见书。    但这份意见书被权力部门视同一张废纸,县法院裁定白莲镇政府征地合法。尽管村民们一直在不断上访、申诉,但衡东县国土局会同白莲镇政府于日出动挖机、翻斗车开始强行施工。村民们坚决抵制。县法院不顾村民的血泪陈情,于11月16日抓捕依法维权的村民谭庚林,在羁押期间对其进行惨无人道的殴打,并罚款8000元。    11月17日,县法院、白莲镇政府等部门再次出面强行施工,村民出面抵制,双方发生冲突。冲突中法警将女村民陈秋英打伤在地,还不准群众救治。围观群众向志红(非白莲村一组村民)出面说了几句公道话,法警当时就欲抓捕他,被愤怒的村民阻止。然而,11月18日向志红即被法院通缉,罚款1万元,拘留15天。向志红不予理会,法院又贴出告示,悬赏1000元通缉。    阻工未能阻止推土机、翻斗车的轰鸣,11月20日,万般无奈之下,白莲村一组的19名村民来到省城上访,到湖南省委、省政府、新华社湖南分社、湖南日报社、省人大常委会等机关和新闻单位反映情况,引起湖南日报社和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的关注。湖南日报相关部门负责人打电话向衡东县县委书记刘运定了解情况,刘运定书记的回答是:这个情况我知道,只有一两户村民没有签字。但抓人打人的事情还不清楚。他说要县委宣传部调查清楚后再向湖南日报反馈情况。但时间过去了六七天,湖南日报不仅没有等到衡东县委的情况反馈,等来的却是白莲镇政府非法征地愈演愈烈的消息。    11月24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负责接待的同志听了村民们的汇报后明确表示,省国土资源厅的这份征地批文违法,指示村民们哪里也不用找,就去找省国土资源厅反映情况。但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接待的公务员口出雷人狂言将村民们雷到了:谁说征地要村民签字同意?你们拿法律根据来看看!竟公然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为乌有!当村民们要求这名公务员将这句话写下来并签字确认时,却被拒绝了。    11月25日上午,就在村民们将在省国土资源厅上访时得到的答复反馈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信访部门的负责人时,衡东县法院、白莲镇政府组织挖机2台,翻斗车7台,警车7台,再次强行施工,将前来阻工的村民一个个打出工地,并拘捕了来不及躲避的女村民陈秋英。还在被通缉的向志红家大门上贴上封条。村民们怒不可遏,纷纷围住警车,都要求去坐牢,被法官法警暴力驱赶。听到这一消息,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信访负责人当即打电话给衡东县,请他们立即派人到省人大常委会来汇报情况,并跟村民们协商。衡东县派来的是白莲镇政府和镇公安派出所的三名负责人,尽管省人大常委会要求他们征地一定要召开村民大会,并征得三分之二的村民签字同意,但这三名负责人对此没有做出任何回答。    11月26日,白莲镇的非法征地施工仍在进行,村民们在省委继续上访。                        
  江山市政府在三无的情况下,强征占用了我们村土地,打伤30人         当做为农民的命根子土地被市政府无情的推平了以后,而且没有得到相应的赔偿的时候,我们村就发动了各方的力量去告政府,可是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人帮助我们,我们就像没有人要的孩子一样,苦苦的忍受着这一切。难道非要我们和80年前的红军一样拿起我们的农具去闹革命才能自救吗?昨天在没有得到我们村的同意下,浙江省江山市政府率领几百打手(其中有数十名公安)把我们前去阻挠的村民又打又抬的给镇压下去,打伤30多人,强行用推土机推平我们村的良田八百多亩,我们地里还有油菜呢!这是政府不让我们这些村民活了。我们实在没有办法了,所以在这里想请看到此帖朋友帮忙,希望大家能够给我们出谋划策,我在这里代表全村的老少爷们跪谢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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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温岭强行征地拆迁 8旬老太3次被推进水坑  
日 10:51 来源:浙江在线  
74岁的张明申躺在温岭市殡仪馆;80岁的叶老太因为受了惊吓,现在还不敢走出家门。他们的遭遇,都与一起强行征地拆迁事件有关:叶老太被一群小伙子3次推进水坑,张老汉去帮忙,结果晕倒在地,送医后身亡。      当地政府已经介入调查。开发商称,他们将填土项目外包给了其他公司,强行进场施工、并与村民发生冲突的20多名男子并非他们指使。      5月6日,记者赶赴温岭展开调查。      8旬老太3次被推进水坑          事情发生在5月4日下午2时许,两台推土机在几辆小车的簇拥下,开进了温岭市新河镇坦头村。      车队直接开到叶云青、叶宗友两家人的田地旁。车上跳下10多名男子,指挥推土机开始平整田地,填埋土方。      叶云青和妹夫以及八旬高龄的母亲叶老太,闻讯赶来阻止。      叶云青很快就被3名青年制服,按在地上、动弹不得。叶老太想上去帮儿子,结果被推进水坑。      “我妈从水坑里爬起来,他们又把她推下去,她再爬起来,他们又把她推下去。我妈一把年纪的,吃不消再动了。”叶云青说。随后赶来的村民崔国云想上去帮忙,也被拦在了外围。      74岁的村民张明申正准备去插秧,看到这一幕后,他过来帮叶老太,和10几个年轻人推搡起来,混乱中,他也晕倒在地。      这时,其他村民陆续赶到,把动手的10多名青年围了起来,要他们给个说法。      这时,又有20多名年轻人赶来,大多染着黄头发,手臂上有文身。现场村民被吓得不敢上前帮忙,赶紧拨打110报警。      “他们中还有人拿着DV在拍。”崔国云称,这阵式他还是第一回看到。      镇派出所的民警赶到后,当场抓了20多人,事态才平息下来。这时人们发现张明申老人情形不对了。      74岁老人晕倒送医身亡      “我赶到时,大伯呼吸很急,小便失禁。”张明申的侄子张国夫马上打120求救。      救护车从温岭市区赶来需要一段时间。警车接上张明申,朝温岭市区开去,中途与120救护车碰头,送张明申去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      急救室医生介绍,到医院时,张明申已测不出脉搏和血压,抢救了40余分钟后,张明申没了呼吸。      “大伯身体很好,每年体检都很正常,他种了4分地,都是自己插秧的。”张国夫称,“至今我们都不敢告诉大伯母,怕她受不了这个打击。”      张明申的尸体被送到了温岭市殡仪馆。警方希望通过尸解来确定死因,但家属却没同意。      昨天,温岭警方正式立案,对4名涉案人员刑事拘留,其余25人治安拘留。      5月6日下午,新河镇镇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张明申肯定是非正常死亡,尸检问题,他们正在做家属的思想工作,以方便警方尽早给案件定性。      开发商否认指使人行凶      为什么会发生这样一起冲突?村民们指责是温岭市金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森公司)在背后指使。      原来在2002年初,新河镇政府以每亩3.4万元的价格,征用了坦头村26.5亩农田。      2007年,新河镇再次征用了邻近的40亩农田,征用价是5.4万元/亩,并对前面被征用的土地,每亩补偿了1.35万元。这些土地通过当地土管局挂牌,以50万元/亩的价格,卖给金森公司,开发温岭东部贸易城项目。      土地共涉及100多户村民,只有叶云青、叶宗友两家至今未签订协议。      叶云青夫妻俩50多岁,都有残疾,一直靠种地为生。叶宗友家也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吃穿全靠几亩薄田。在他们看来,几万元补偿款很快就会用完,今后的日子必须要考虑。      赵镇长表示,这两家价格没谈拢,“他们每亩要30万元,我们没法满足他们。”      “村委与政府已签订了协议,从法律上说,这些土地都已被征用了。”赵镇长称,“但征地过程中发生纠纷,完全可以找我们政府去协调,去做群众工作。用这种野蛮手法达到目的,结果闹出人命,相关人员必须负责。”      对于指责,金森公司办公室主任给出的说法是:坦头村的填土项目工程我们承包出去了,原定填土工程在4月底完成的。5月4日发生的这件事与我们毫无关系。      但另一方面,他又不肯透露填土工程外包给了哪家公司,只是一再表示,对事发时的具体情况不是很了解。      温岭成立事件处置小组      昨天,温岭市政府新闻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温岭东部贸易城所在的土地是经当地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并办理了一系列相关合法手续后,于2007年完成征地的。      2008年4月,温岭市国土部门对土地进行挂牌出让,后由金森公司取得开发权。目前项目填土施工已到最后阶段,但因两户村民不满征地价格,施工受阻。  
     5月4日,施工方在协调未果的情况下强行进场施工,与两户村民发生争执,包括张明申在内的部分群众也参与阻拦,被施工人员拉离。之后发生纠纷,警方出动两次,才将事态平息。      目前,温岭市已成立了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多管齐下,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努力查明真相。(今日早报) (作者: 吴中平)   
  首先请求版主不要删我的帖子、封我的ID!中国的老百姓不容易!!  
作者:美人抱 提交日期: 23:11:00        南水北调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胶东引黄调水工程从山东省莱州市金城镇滕南村(属烟台地区)经过,在征地范围内有一大部分苹果树需要清理杀除。作为调水工程沿线的老百姓,对于国家的工程是绝对支持的,但这种支持不能以牺牲沿线老百姓今后几十年的生活保障为前提。在这个问题上,国家充分为老百姓考虑,制定了相关的政策法规来保障老百姓的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然而,这些政策法规并没有如相关部门和领导所希望的那样在地方充分发挥其作用。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书面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并且被征地农民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地政府部门在征地之前并没有对征地的相关情况告知我们,即使是在老百姓申请听证时,相关部门也没有举行听证会。在征地过程中,也没有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对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及征地单位等问题进行公告。这且不说,若是补偿标准合理倒也罢了,可是这次征地的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相当低,盛果期的苹果树仅为220元/棵。有关部门说该标准是依据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国土厅《关于调整重用土地年产值和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号),该批复中规定盛果期的苹果树的补偿标准是200-400元/棵。时间已经过去了8年,国家的经济水平已经有了大幅度的发展,老百姓的生活水平也普遍提高,与此同时物价普遍大幅上涨。8年前的补偿标准已显然达不到保障老百姓的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的基本要求。山东省政府曾于日下发《关于调整征地年产值和补偿标准的通知》(鲁政办发〔2004〕51号)要求各地区提高补偿标准。该51号文件第五条,其全文是:本通知自日起执行,各地要在2004年12月底前确定并公布年产值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在新标准出台前,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仍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征用土地年产值和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号)规定执行。照此理解,314号文件所规定的旧的补偿标准应该在2004年12月底停止执行,新的补偿标准应当出台。然而烟台市至今也没有按照51号文件制定出新的补偿标准。退一步讲,即使314号文件仍然适用,在烟台这个山东省内经济发展比较靠前、物价水平相对较高的地区,为什么盛果期的果树补偿标准”就低未取中不就高”呢?这么低的补偿标准怎能保证被征地的老百姓在较高的物价水平下的生活有保障?    目前山东省的济宁、枣庄两地级市制定的新的补偿标准中盛果期的苹果树的补偿标准均是400-500元/棵。济宁和枣庄均属山东省的内陆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和物价普遍落后于烟台地区。为什么在经济相对落后、物价相对低的地区补偿标准反而比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相对较高的地区要高?制定如此低的补偿标准完全违背了国家要求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制定补偿标准的相关规定。        烟台的苹果在全国都拥有较高的知名度,这得益于适宜的气候条件和果农科学的种植技术。我们这里采用的是果树疏植的种植模式,即在单位面积内种植相对于正常种植模式数量较少的果树(一般种植模式是一亩地种植60棵左右的苹果树,疏植模式的果树数量仅为每亩40棵左右)。尽管果树的数量减少了,但果树的枝量得以加大,并且果园内的通风效果好,日照充足,病虫害少,出产的苹果的质量和产量均得到提高,年产值与一般种植模式相比较不但没有降低,反而得到有效的提高(每棵果树的年均产值均可达到200多元)。在这种情况下,不管不同种植模式下的树均产量和产值,仍然搞补偿标准一刀切,被征地的果农的利益怎样才能得到保障?         国家规定在被征地农民放弃统一安置的情况下,应当安置补偿费发放给被征地农民。然而我们这里,在被征地农民放弃统一安置的情况下政府部门还是一口咬定不存在安置补偿费。         根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在征地过程中未进行公告的,被征地农民有权拒绝进行补偿登记;并且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没有足额到位的,不得强行使用农村集体土地。然而在日发生了极其恶劣的事情,在征地至今未进行公告、安置补偿费用没有到位的情况下,金城镇政府未通知当事人,擅自将老百姓的果树予以砍伐,并且损坏了大量的征地范围外的果树上的苹果。现在正值苹果采摘季节,果农辛苦一年眼看到手的果实就这样被糟蹋,农民这一年的辛苦钱又无法保障,明年的生活该怎么办?        更为恶劣的是日金城镇政府竟然指示人员殴打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农民,并扬言谁阻挡征地就打死谁!没想到盛世之下,区区一个镇政府竟如此狂妄嚣张!         十七大刚刚召开,党中央重视民生让我们广大农民看到了希望;国土部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正在进行,各地治理土地违法乱纪让我们有了新的盼头;《物权法》业已实施,私人物权受到了法律的保护。然而就在全国上下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这样的大好形式下,在国家国土部门严格执法查处土地违法时,金城镇政府却顶风而上,置十七大精神于不顾,置国家国土部门于枉然,置法律于不存在,其行为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影响,让农民们好伤心,好难过,好气愤!        
  关于鄄城县 &公园’’强行征地 实况报道(一)    
我们现将山东省鄄城县人民政府于2006年9月份以建设:&公园’为名,以开发房地产为实,强正鄄城镇南街一,四队和柳园五,六队共计84628.3平方米的土地的实际情况
近几年来,政府因建住宅小区及人民广场征用土地近100亩.至今欠土地款117万元未兑现.又于9月份以开发建设&公园’为名.搞房产开发为实,并以政府每亩纯收入15万元,将84628.3平方米的土地全部转让给一个莫名其妙的投资商.县国土资源局以每亩三万零柒佰元的价格征用.并强行将这片土地上载有15年之久的树木约壹伍千棵全部强行清除掉.更为严重的是,于四月四日早七点,在封闭道路交通的情况下,由副县长李占刚亲自指挥下,有公安局副局长侯春起政委李永宏带领城关派出所干警,巡警大队几十人和城建局长魏振宁带领的监察大队几十人,鄄城镇党委书记陈文增带领的一些人员加之南街(崇兴社区)全体人员和下层小队一部分人员,共计有上百人员参加.用三组油锯将商业带上的所有扬树统统锯伐.至下午一点才扬长而去.留下一片零乱的树木倒在地下,情况惨不忍睹.至今他们不光不将土地赔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及社会劳动保障费一分钱都没交到群众受里.公园建设指挥部又通知于四月二号---十号前,将地上所有坟墓全部迁出.不迁的,工程施工时不予考虑.更令人气愤的是他们锯伐树木时,将群众贴在树上和路边水泥杆上的2006年.9.6号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空问题的通知&&复印件,全部撕毁仍在底上.其之可气,可恨!群众只能站在远处眼巴巴地看者,没有办法.有些人说:&算了,认倒霉吧!胳膊拧不过大腿’’.我们怀疑这个说法是真的吗?还是还老百姓一个公平,权利好.
  要规范政府的征地行为
    在对农民集体土地的征收、征用过程中,政府始终处于强势地位,它既是征收、征用的主体,又是补偿的主体。虽然,新修改的《宪法》对有关土地征用的条款作了重大修改,突出了对农民利益的保护,但政府在征地过程中的强势地位并未有多大的改变,对“公共利益”的解释权仍在政府,征地的程序仍掌握在政府手中,对征地如何补偿的决定权还是在政府。因此,如何规范政府、主要是地方政府的行为,构成了规范征地制度,保障农民权益的关键。为此,拟采取如下措施:
    1、严格控制政府的征地权力。首先,应厘清征收、征用的界限。所谓征收就是财产所有权的变更,集体土地变更为国有。所谓征用就是财产使用权一时的变更,集体土地一时为国家所用,使用到期后归还集体农民,其所有权始终未变。其次,对集体土地不论是征收还是征用,必须符合法定的“公共利益”的涵义及其适用范围。最近,国土资源部作出了土地管理部门实行垂直管理的决定,可以说这是限制地方政府征地权力的一项重要措施。
    2、强化平等协商和监督机制。国家因“公共利益”需要而要征收或征用集体土地时,必须尊重农民集体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主体地位。政府在对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的决策作出之前,必须与集体农民进行平等的协商,征得绝大多数农民的认同。
    3、弱化乃至剥离政府与征地行为之间的利益关系。在现行征地制度下,在征地和供地之间有一个很大的利益空间。它构成了滥用征地权力、任意降低补偿标准的症结。因此,必须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规范、约束政府行为,弱化乃至剥离政府与征地行为之间的直接利益关系。
    要确立规范的征地制度标准
    在实际征地过程中,之所以出现损害农民权益和农地非农化失控的现象,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征地的指导思想有偏差,目的动机不纯,往往是出于利用土地做无本买卖,以求尽快实现资本原始积累,加快建设,或者为了体现个人政绩。其实,规范的征地制度应具备两项基本功能,或者说能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具备保障农民权益的功能,以确保农民在失地的同时获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居住、就业、医疗和养老的条件;二是具备控制农地非农化趋势的功能,将农地占用纳入合理利用和保护有限土地资源、实现生态经济持续协调发展的轨道。这是衡量征地制度是否科学、合理、规范的唯一标准。只有以此为出发点,并作为实施征地过程的指导思想,辅以切实措施,才能确保在推进城市化过程的同时,最大限度地确保农民权益和有效地实现耕地资源的动态平衡。
  嚣张镇政府违法强行征地,损害农民利益  
南水北调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胶东引黄调水工程从我们这里经过,在征地范围内有一大部分苹果树需要清理杀除。作为调水工程沿线的老百姓,对于国家的工程是绝对支持的,但这种支持不能以牺牲沿线老百姓今后几十年的生活保障为前提。在这个问题上,国家充分为老百姓考虑,制定了相关的政策法规来保障老百姓的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然而,这些政策法规并没有如相关部门和领导所希望的那样在地方充分发挥其作用。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书面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并且被征地农民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我们这里的政.府部门在征地之前并没有对征地的相关情况告知我们,即使是在老百姓申请听证时,相关部门也没有举行听证会。在征地过程中,也没有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对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及征地单位等问题进行公告。这且不说,若是补偿标准合理倒也罢了,可是这次征地的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相当低,盛果期的苹果树仅为220元/棵。有关部门说该标准是依据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国土厅《关于调整重用土地年产值和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号),该批复中规定盛果期的苹果树的补偿标准是200-400元/棵。时间已经过去了8年多,国家的经济水平已经有了大幅度的发展,老百姓的生活水平也普遍提高,与此同时物价普遍大幅上涨。8年前的补偿标准已显然达不到保障老百姓的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的基本要求。在烟台这个山东省内经济发展比较靠前、物价水平相对较高的地区,为什么盛果期的果树补偿标准如此之低?这么低的补偿标准怎能保证被征地的老百姓在较高的物价水平下的生活有保障?  
目前山东省的济宁、枣庄两地级市制定的新的补偿标准中盛果期的苹果树的补偿标准均是400-500元/棵。济宁和枣庄均属山东省的内陆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和物价普遍落后于烟台地区。为什么在经济相对落后、物价相对低的地区补偿标准反而比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相对较高的地区要高?制定如此低的补偿标准完全违背了国家要求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制定补偿标准的相关规定。  
烟台的苹果在全国都拥有较高的知名度,这得益于适宜的气候条件和果农科学的种植技术。我们这里采用的是果树疏植的种植模式,即在单位面积内种植相对于正常种植模式数量较少的果树(一般种植模式是一亩地种植60棵左右的苹果树,疏植模式的果树数量仅为每亩40棵左右)。尽管果树的数量减少了,但果树的枝量得以加大,并且果园内的通风效果好,日照充足,病虫害少,出产的苹果的质量和产量均得到提高,年产值与一般种植模式相比较不但没有降低,反而得到有效的提高(每棵果树的年均产值均可达到200多元)。在这种情况下,不管不同种植模式下的树均产量和产值,仍然搞补偿标准一刀切,被征地的果农的利益怎样才能得到保障?  
国家规定在被征地农民放弃统一安置的情况下,应当安置补偿费发放给被征地农民。然而我们这里,在被征地农民放弃统一安置的情况下政府部门还是一口咬定不存在安置补偿费。  
根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在征地过程中未进行公告的,被征地农民有权拒绝进行补偿登记;并且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没有足额到位的,不得强行使用农村集体土地。然而在日发生了极为恶劣的事情,在征地至今未进行公告、安置补偿费用没有到位的情况下,金城镇政府未通知当事人,擅自将我们的果树予以砍伐,并且损坏了大量的征地范围外的果树上的苹果。现在正值苹果采摘季节,果农辛苦一年眼看到手的果实就这样被糟蹋,农民这一年的辛苦钱又无法保障,明年的生活该怎么办?  更为恶劣的是,日镇政府竟指使人员殴打维护自己合法利益的被征地农民,并扬言谁敢阻挡征地就打死谁!没想到在盛世的中国,区区一个镇政府竟如此嚣张!  
我们这里农民的主要收入均来自于苹果树,当在过低的补偿标准下失去赖以生存的经济来源时,农民今后的生活怎样得到保障?  
  祝振强 :强制拆迁是最严重的暴力刑事犯罪  这个冬天,北京格外寒冷。比北京寒冷的天气更寒冷的,是民众冰封的心——就在北大5教授或被主动自觉或被暗示垫台阶地递呈有关拆迁条例的审查、国务院相关部门放风拆迁条例将被废止之时,有关强制拆迁并再导致自焚事件发生的消息不绝于耳,黑龙江东宁县县城今年提出,3年拆除县城内剩余的60余万平方米平房,保守估计,这个只有7、8万人口的现成,事涉拆迁的将有3万人。公检法已然表态,“全力支持拆迁”,政府警告所谓钉子户,“不要与东宁人民为敌”。天子脚下的北京海淀区,再传强制拆迁的消息。这两起强制拆迁,均导致了自焚事件。令人发指的是,北京的拆迁疯狂者在自焚人员被送医院后,把其住房一推了事,荑为平地。    
这不过是最近两天公开报道的强制拆迁事件,凡此种种,无不说明,在预计拆迁条例将被扫进历史的垃圾焚烧站之前的最后的这几天或几周或几个月时间里,有关拆迁的疯狂者一定要加速度疯狂,一定要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实现拆迁的罪愆目的。    
此前的若干年时间里,国人,朝中上下,对于拆迁事件以及对民众的伤害及至生命自焚不断,一直保持缄默,各地电视台均义正词严地经常报道铁拳拆迁、势不可挡的新闻。不过是最近若干天,自焚生命已然弄的天怨人怒、西天不断掉彗星了,才出现了北大5教授的身影,才有了国务院相关部门对拆迁的初步认定。也就是在此时,与此同时,各地开始上演疯狂的拆迁赛跑、比赛拆迁、末路拆迁,以期把吞到嘴里的一半的肥肉吞咽下肚。    
强制拆迁披有三件堂皇的外衣:其一、“依法拆迁”,背后有当地公检法、政府各部门及雇佣的来历不明的打手的铁拳、枪杆子,如此正义的铁拳、枪杆子,是任人、任生物、动物都会不寒而栗、俯首帖耳的。但是,他们始终不能禁止的,是万、亿或一的鱼死网破、同归于尽的刚烈自焚者,正是他们,以生命的烈火和鲜血的燃烧,揭开了“依法拆迁”外衣的可鄙。其二、拆迁的目的是为了经济社会发展,为了城市建设。其实,这件枪把子支撑穿上的外衣,更其卑劣——试问,导致拆迁者疯狂的强大动力,难道真的是为了工作?为了社会?为了民众?在这个国家生活的稍许智力不低下的人等,均不难判断:拆迁如果没有背后丰厚的个人回报、寻租回扣、腐败暴利,是不可能导致如此局面的!那么,人们不禁要问了:对此视若无睹、不闻不问、不追不究的原因是什么?是沆瀣一气、狼狈为奸,还是失职渎职、害怕牵扯自身?其三、为了公众利益、集体利益而必须牺牲个人利益、钉子户利益。这件外衣,同样卑劣而寒碜!城市拆迁若代表公众利益、集体利益的话,不妨作个简单的民众抽样调查,结果即可知。若做个公投,怕是一粒耗子屎,坏掉党国一锅汤的。    
在我看来,麻木的人心、麻木的国人、麻木的学者、麻木的社会、麻木的政府,其实低估了强制拆迁的恶劣与卑劣——怀揣着个人利益、寻租回扣、腐败暴利的个人或小团体,假强大无比的国家机器,在没有法律说法甚至本身就是违法法律的情形下,对民众财产进行大规模的毁损、掠夺,在流血抗议、自焚抗议直至生命终结的情形下,依然不改,在可能受到法律约束的情形下,加速上演末路疯狂、最后疯狂——试问,从道义上说,除了战争狂人、迫害狂人、资本狂人,还有什么人能出其二?从现象上说,古今中外,历史现实,这疯狂的一幕,在哪里能找到踪影?哪家法律可以规定若此?允许若此?容忍若此?    
前几年,人们归纳中国CHINA为“拆哪”时,似乎还颇有几分无奈、自嘲,当“拆哪”演变成接连不断的生命自焚、公然撕破脸皮的镇压打劫时,易中天教授张大嘴巴喊出的“杯具啊”,你说究竟是在大笑,还是大哭呢?       本主题由 青烛 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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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民因房屋遭强拆在乡政府门前自缢身亡http://www.sina.com.cn
新安晚报     本报讯  今年4月,当时的阜阳市颍上县黄坝乡副书记、乡长和武装部长3人在同开发商协商后,在没有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有关合法手续的情况下,由开发商组织人员对未与之达成拆迁协议的高某家的房屋进行强制拆迁。仅仅几天之后,60多岁的高某在黄坝乡政府门前电线杆上自缢身亡。      日前,涉及此次非法强制拆迁的黄坝乡副书记、乡长和武装部长因涉嫌滥用职权和受贿罪被颍上县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今年4月24日,颍上县当地某网络论坛上出现一个帖子,反映黄坝乡村民高某家的房屋被强制拆迁的事情。此事当即引起颍上县检察院的注意,检察院有关部门立即对此事进行跟踪关注。5月2日凌晨,有村民看见高某在乡政府门前的电线杆上自缢身亡。得到消息后,颍上县检察院反渎局立即介入此事件调查。颍上县检察院负责人介绍,5月4日,黄坝乡政府向高某家属赔偿51万元。      检察机关在随后调查中得知,黄坝乡党委第一副书记马文献、黄坝乡乡长沈寿忠以及武装部长郑田礼在此次非法强制拆迁中涉嫌滥用职权和受贿罪。5月30日,马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      (本报记者 何钱源)     
  北京密云强制拆迁打死村民案8名被告获刑   03:21:05 来源: 中国新闻网(北京)   核心提示:17日,北京密云强拆致村民死亡案一审宣判。8名被告最高判无期。死者之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中国新闻网12月21日报道 去年4月30日晚,北京市密云李各庄村村民王再英的住所遭遇强行拆迁,两院9间房子被一夜拆毁。7月2日凌晨,在拆迁房前守候的王再英被人殴打致死。    本月17日,北京市二中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3名被告犯故意伤害罪分别被判无期徒刑、有期徒刑15年和12年。其余5名被告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获两年及以下缓刑。王再英之子王彪不服判决,已提起上诉。    强拆房屋前殴人致死    庭审证言显示,李各庄村于2005年开始旧村改造工程。2008年2月,因9户村民要求的条件比较高,拆迁遇到阻力。经镇政府协调,委托镇属企业檀州公司负责拆迁。    法院审理认定,檀州公司拆迁科科长郭生全入村后,指使黑龙江籍无业男子李艳静于2008年3月至5月间,多次纠集无业人员项卫华等人,先后砸毁未迁走的王再英等多户村民住宅的屋顶、房脊、玻璃等物。4月30日夜间,将王再英家房屋强制拆除。    日凌晨1时许,河南籍农民工高进忠经董金武(村民)做中间人,受王守才(村治保主任)委托,纠集同乡翟少伟、李变京及王二涛(另行处理)等人前去清理王再英家房屋被强拆后的木料,遭到王再英阻拦。翟少伟、李变京按照高进忠的事先指使,伙同王二涛等人分别持撬棍、砖头等物,对王再英的头面部、四肢部、躯干部等处进行殴打,致王再英死亡。    8被告最重者被判无期    本月17日,二中院一审判决,高进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无期徒刑,翟少伟、李变京因相同罪名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和12年。郭生全因毁坏财物罪被判刑两年,缓刑两年。王守才因相同罪名被判刑10个月,缓刑一年。其余三人均获缓刑。    在附带民事诉讼中,法院判决高进忠、翟少伟、李变京三人,赔偿王再英的母亲王文华、儿子王彪包括死亡赔偿金在内多项损失共计26万余元。郭生全、李艳静、项卫华赔偿王再英房屋毁坏赔偿款4万多元。    接判决当日原告上诉    18日,作为原告之一的王再英之子王彪拿到了审判书,当日下午,王彪将一份手写材料交到法院,提出上诉。    在上诉意见中,王彪认为他家被拆的两院房子只认定了一院,影响了其房屋损失的赔偿,也影响到对几名被告的量刑,法院判赔的26万余元费用较低。王彪指控,李各庄村党支部书记张玉良是王再英案的幕后指使者。    另据王彪说,法院人员告诉他,已有被告对审判结果提出上诉,但未透露上诉人姓名。    原告王彪    有人给80万堵我嘴    王彪认为,村支书张玉良才是李各庄村拆迁工作的最高负责人,王守才、郭生全等人只是其手下的具体执行者。王彪说,王再英与高进忠等人素不相识,如果没人授意,几个外来工人不可能来村里打人,且下此狠手。    王彪称,去年8月至10月间,村里人曾作为中间人先后三次找到他,说以镇政府扶助孤儿的名义给其80万,让其不要再闹下去,同时要与村委会签协议,永不追究李各庄村领导责任。王彪保留了当时的对话录音,称对方口中的村领导指的就是张玉良。在王彪提供的录音中,村民黄某和罗某先后表示“说白了,(大队领导)指的就是张玉良”,“咱们再说白了,外头现在都嚷嚷,说王守才在家呢,张玉良在家呢。那就没事了,有事不可能放。明白这道理不”,“就这点事。如果说你想要钱,大队让你怎么做你就怎么做”,“我们背后给你分析,这事就是让你别再告了,别折腾了。把这钱给你啥意思?说白了,堵你嘴。听明白没有?”    据了解,郭生全在庭审时也曾表示,每一次拆迁采取手段都会与张玉良商量,也包括推倒王再英家的房子。“为什么张玉良一点责任都没有?”    高进忠律师韩永廷    村支书是本案决策者    对于高进忠被判无期徒刑的结果,其律师韩永廷表示很难接受,“想不到会判这么重”,韩永廷说,事发前,高进忠受董金武的委托找人清理木头,高和其他工人一样,只是平分得到了500元。“他只是个干活的,如果老板没安排,他怎么可能为这点钱去打人。”    9月21日的庭审中,韩永廷为高进忠做了无罪辩护。韩永廷认为,村支书张玉良是本案的决策者,治保主任王守才是事实的具体实施者,董金武则在整个过程中一直与王守才和高进忠保持联系,在二者之间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高进忠上面有董金武、王守才和张玉良,高进忠的下边有高世锋。“高进忠在本案中只起一个传达者的作用,为什么单单认定高进忠有罪呢?”    村支书证言      “不知道是谁干的”    庭审中,检方宣读张玉良的证言称:6月20日左右,我看到王再英家被拆的房子堆着废料,让王守才去清理,他说行。后来我也没注意他清理得怎么样,王再英死前6天,规划局来画线,王守才说王再英家废料还是碍事,我就让他找人来清理。7月2日凌晨4点多,村官某某给我电话说王再英死了。当时不知道是谁干的。    就此,记者与李各庄村副主任张玉芳取得联系。张玉芳说,村支书张玉良新换了手机号码,自己暂时无法联系。张玉良三天五天都不会去村委会,有什么事委托村里一名副书记传达。    (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孟祥超)
  一个女人的燃烧瓶和政府铲车的拆迁大战      (记者:鄢闻余
摄像:白羽)      今天我们来关注强制拆迁的话题。在节目开始,我们先来看一段惊心动魄的拆迁场面。      “你们是哪个法院的,也没有法院的判决书,如果没有,就是强占我的土地,侵犯我的财产。”      这名站在楼顶上的女士名叫潘蓉,在发生前面片子所记录的那一场冲突之前,潘蓉的家是一幢建筑面积480平米的四层小楼,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潘蓉和丈夫张其龙都出生在这个区的乡镇。上世纪90年代夫妇二人到新西兰留学,之后又取得了新西兰的国籍。2004年夫妇二人回国,把属于张其龙父亲的一所农村住宅翻盖一新,张其龙也开始回到国内工作。然而2008年,潘蓉接到的一纸虹桥机场交通枢纽的拆迁裁决,打破了他们一家平静的生活。上海机场(16.55,0.38,2.35%)集团要兴建机场的交通枢纽工程,而潘蓉的这栋小楼正好位于这一工程项目的范围之内,因此潘蓉一家必须在期限之内办理原先的住所,房屋将做拆除。作为房屋被拆迁的补偿,潘蓉获得每平米761元的房屋重置补贴,以及1480元的土地补偿。计算下来潘蓉的拆迁补偿是67.3万元。      上海市居民潘蓉:“我就跟动迁组说,我说你那个价格评估出来67万,那样我给你70万,你就跟我买一个跟我差不多屋况的,如果跟我一模一样那我就为难你了,就跟我差不多情况的这个房子,你给我去买一个,他说这不可能的。”      潘蓉所在的闵行区是上海市最大的行政区,临近虹桥机场。在住宅市场上,它属于上海市的四类地区,类似的房屋在市场上的交易价格早已经高达每平米1万5千多元。潘蓉的住宅虽然不是商品房,但是这套小楼,仅仅靠一层二层的向外出租,就能获得每月4000元的租金。潘蓉用常识来衡量,也觉得这个补偿价格显然不符合市场。因此潘蓉一家商量决定:既不认可这个评估,也不在拆迁协议上签字。      潘蓉:“你不能把我那只羊牵走了,然后拿一只鸡来跟我说,我这只鸡很漂亮,然后你看他会下蛋,会怎么样,硬塞给我,我不要,你还是把那只羊牵走了,那不行的。”      不能进行协议拆迁,上海市闵行区的这个虹桥枢纽工程还得要顺利进行下去,在履行了告知,送达拆迁行政裁决书15天以后,潘蓉仍然没有搬走,闵行区政府启动了了对潘蓉的房屋进行强制拆迁的程序。      上海市闵行区华漕镇政府副镇长高宝金:“碰到矛盾做工作,做不听的按照程序走,也只有这个办法,你其他没有办法。”      高宝金,华漕镇政府副镇长。也是主管镇里拆迁工作的领导。在实施强制拆迁的当天,高宝金也在现场,协同闵行区政府以及公安、消防、城管以及闵行区房屋土地管理局等各有关部门组织执行强制拆迁。      潘蓉:“那天是早晨很早大概7点那个样子,7、8点那个样子,就听着哗啦哗啦机器的声音,我在说汶川地震我们家里怎么了,然后跑那里一看那些机器就过来嘛,它过来的时候不是那种压重很重的嘛,很沉的嘛,然后我就说好像不好了,他们真的要动手了,要拆了。”      八点15分,强行拆迁开始实行。      潘蓉:“那些人就冲上来了,扔石头的扔石头,然后谩骂的谩骂,第一个铲车上来的时候,把我们家一层的那个门,因为是防盗的那种铁门,一下子就是撬开,就冲上来了,冲到了我们家的三楼,冲到了三楼的时候,我们家里面,三楼还有一道防盗门,然后他们冲不进来,然后又在那个上面又叫又跳。”      强制拆迁果然事到临头了。究竟应该怎么办?潘蓉觉得自己还不是那种钉在工程上,提什么条件都不肯搬走的钉子户。在她看来,她所要求就是一个符合市价的赔偿价格。但是除了基本沿用原有的拆迁补偿方案以外,潘蓉几乎没法和拆迁方协商到一个更高的价格。几次协商价格无门,搬迁无法完成,拆迁的强制程序却开始一步步启动了。      高宝金:“我跟你老是说你不通,那不通工程不干了,你说一年不通,五年不通,十年不通这个工程别搞了,那国家肯定要采取措施嘛。”      潘蓉:“我就拿着那个话筒嘛,我就对着来拆迁的人,就面对面的势均力敌的那种嘛,然后我就跟他说,这是我的合法财产,如果你拿了法院的判决书呢,法院如果判我是违法的,那拿了法院的判决书我就是开门让你们进来拆,但是如果你拿不出来,你那种没有法院的判决书,那就是属于违法的,那我要保护我自己的财产的,我要反抗的。”      站在四楼阳台上用电喇叭喊话的,就是潘蓉本人。通过喊话,要求拆迁方出示法院的文书,在她看来如果没有法院的判决认定他们家的财产已经被剥夺了,那么他们就始终拥有对这栋房屋的权力,这种权力就应该受到法律保护。      潘蓉:“那天我们还看了《物权法》,我说那个《物权法》非常好,然后我们还深信一点,就是《物权法》都出来,那肯定是按照《物权法》,国家的法律都在那里面,怎么可能跑到人家家里来然后把房子拆掉,然后我跟你说,给你多少补偿款,你就拿多少补偿款,你总是有一个标准在那里,你没有标准怎么可以这样做,所以我们就很理直气壮的。”      强制拆迁是对拆迁户的侵权,潘蓉的这种说法并不只出现在她一家。华漕镇的高副镇长说,几乎每一家强制拆迁户,都用这条理由抵制拆迁。每一次高宝金都觉得自己是磨破了嘴皮子和居民解释,但这种解释往往都不被对方认可。      高宝金:“你说你现在有一部分人,到现在为止,他认为你这个动迁不合法,你动迁都有文件,都上面有文件的,他还说你们不合法,就是他这个脑子转不过来,你怎么讲他也转不过来。”      拆迁户拿的是《物权法》和高宝金争理,认为拆迁方侵犯了他们的物权;而高宝金带的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拆迁人也就是通常说得拆迁公司如果已经履行裁决规定的义务,被拆迁人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这一条款进行解释。但是双方各认各的法律,各说各的话,无论如何也没法达成一致。      高宝金:“我也搞不清楚,因为所有的强迁程序,所有动迁的法律规定都给他们了,他们转不过弯子来。”      记者:“就在这一点上双方是很难一致的?”      高宝金:“当然这是少数,因为五千户人家,不可能都,有的人脑子别住了,你怎么说也,做了一百多次工作也转不过来,这么个情况。”      九点,潘蓉家的大门被推土机凿开,拆迁人员进入楼内,要把潘蓉一家清除出楼房实施拆迁,但是由于潘蓉家里一二层用于出租,三四层还有一个防盗门,所以拆迁人员到了三层以后没法上楼,双方隔着门开始叫喊,地面的人开始向四楼扔石块。气氛也变得越来越紧张。9点15分,挖土机开始凿房屋的外墙,楼下的阳台被机器手拍断,部分墙壁开裂并且倾斜。      潘蓉:“当时他们拍我们的围墙,拍我们墙的时候,我先生就开始跟我说,不行了,要阻止他们,然后就给他们扔汽油瓶的。”      潘蓉站在顶楼的阳台上,要求拆迁方提供法院文书。但是这个做法对于阻止强制拆迁的进行并不奏效。潘蓉和他的先生张其龙开始扔掷自制的汽油瓶。事实上,潘荣也知道,自己的这一做法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条例》相关的条款。对于自己当初做出如此疯狂而且
  我亲戚家在重庆市渝中区长渝村,他们那里的土地也被他的学校重庆交通大学勾结重庆市国土局官员大包大揽的给非法卖掉了。现在,我家亲戚挤住在我们家里,多次找学校和国土局都置之不理。他们正在维权,好像在打行政官司,听说连拆迁许可证都是假的,政府颁发拆迁许可证必须具备8个必备要件,可是只有3个,甚至这仅有的三个都是不完善的,拆迁办就依据一张拆迁许可证的复印件就把学校老师们的房子给强拆了。这个国家简直没有王法了,老百姓悲哀呀。
  移民工作不透明,强制拆迁似土匪         由于所制定的征地与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极端不合理,又害怕移民齐心对抗,因而,靖州政府、靖州移民局以及金麦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处在移民搬迁与安置的过程中作宣传、说服工作时,就专门采用一些“下三烂”手段——除了所张贴的“公告”具有公开性以外,其余的事情都缺乏“透明度”,跟搞地下活动差不多。他们使用各个击破的伎俩,哄骗,威逼利诱,压迫,恐吓,用奖金拉拢移民的领头人并让其监视和举报移民的动向,进而达到挑拨离间、引发邻里冲突、分化和瓦解移民斗志、坐享渔人之利的目的。除此之外,甚至还推行“株连”政策,如果你家有亲人在当地政府行政部门或者企、事业单位“吃皇粮”的,就动员或者威胁你的亲人来说服你在限期内签好协议并搞好搬迁;如若不然,你的亲人是职工或一般干部的,就以下岗相要挟;你的亲人在单位里担任着一官半职的,便拿贬职来威胁……一句话,只要能让移民尽快搬迁而无所不用其极。         在如此花样翻新的心理攻势下,少数胆小怕事的和几个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就进城做生意发了财买了房子而只是户口还在金麦的移民便迫不得已签了协议,领了补偿安置款并搬迁了房屋。其中有一个叫龙正明的移民,因为曾经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在这次移民工作中,他就成了重点专政对象——移民工作人员对他说,如果他能按时搬迁,政府对他就会宽大处理,否则将从重处罚。对此,龙正明害怕了,只好自己乖乖的把房子拆了。可是,由于没有及时将所拆房子的材料搬走,当汛期来临时,他那栋房子的木料全被洪水冲走了。如今只要你到库区走一走,随处都可以看到已经被洪水泡坏了的柱子、檩子、椽子和板子等木料。         靖州政府、靖州移民局以及金麦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处领导和工作人员的所作所为,令移民们无比愤怒,因此,我们绝大多数除了种田种地别无它长的移民就只好死扛。其实,我们的希望指数并不高,更不敢想借此机会发横财,只是不想因移民而返贫,确切地说,就是希望靖州政府对金麦水库征地与拆迁的补偿安置标准能够保持我们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并有利于我们今后的长远生计。可靖州政府、靖州移民局以及金麦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处却死活不答应我们的合理要求,硬要把我们往绝路上逼,说我们那是空想,幻想,梦想;还说如果再不搬迁,就要“搞强制执行”,所有费用全部由被执行对象埋单。尽管当地政府唆使法院下了几次“执行通知书”,甚至下了“最后通牒”以后,我们也毫不妥协。终于,在日上午,当地政法部门对我们金麦水库移民实施了靖州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野蛮拆迁”。         日,靖州金麦水库移民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天!         这天天刚亮,靖州政法委书记龙立(靖州人都知道他最善于搞野蛮执法)亲自率领的由54辆大小汽车、1000多人(其中既有当地政法部门的头头脑脑及虾兵蟹将,又有全副武装的公安干警,也有各乡镇的基干民兵,甚至还有从社会上请来的“光头烂崽”、流氓地痞……当然,干部每人200元、民工每人100元的酬劳是事先答应了的,事后也会百分之百兑现的)组成的无比庞大的执法队伍就杀气腾腾地开进了远离县城的苗乡侗寨。顿时,大山深处各交通路口戒备森严,将要强制拆除的房屋更是被层层包围起来,并拉起了警戒线。         我们这些淳朴善良的山民尽管平时敢说敢作敢当,但由于从没遭遇过如此重大的打击,因此,事到临头还是有些害怕。于是,将要被强制执行的户主们在执法队伍到来之前,就已经请来各自的亲朋好友爬上房顶下瓦了,准备自己拆房,好减少损失。         可是,令我们万万想不到的是,这曾经在战场上高喊“缴枪不杀,优待俘虏”口号,还想“推翻‘三座大山’,解放全人类”,并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共产党的执法队伍,在对待手无寸铁且已经明显示弱的百姓时,竟然使出了比对待敌人还要残忍的手段——当执法队伍来到一栋将被强制拆迁的房屋前时(该房主名叫龙政云,那几天正好到怀化市政府上访还没回来),他的妻子和亲友们正在自家房顶上下瓦。执法队伍的一个头目见了,立刻对着房顶命令道:“我限你们在一分钟之内下到地面,不然的话,就把你们全都抓起来!”女主人和亲友们不敢迟延,只得忍气吞声地鱼贯而下。然而,女主人刚一下到地面,几个执法人员竟一拥而上,不分青红皂白地把她按在地上,戴上手铐,强行推进警车带走了;龙正云的哥哥龙正明和弟弟龙正林见此情景,赶紧上前评理,却都被警察用警棍击得满地打滚,然后也都被抓走了。这时候,只听领头人物一声令下“上”,执法人员马上开始拆房:有的爬上房顶扔瓦片、毁椽子檩子;有的上到二楼砸墙壁、掀楼板、锯房梁和柱子;有的在地面撬门、窗与板壁;还有的冲进屋子里把衣服、被子、家具、电器等物件如同丢垃圾一样从门窗中用力往外抛……然后再用缆绳拴住两侧山墙中的大柱往两边奋力一拉,随着“轰隆”一声巨响,一幢用桐油油过的黄中透亮的上好木房眨眼之间就变成了一堆废墟——没剩一片好瓦,也没留下一根完整的柱子、椽子及檩子……可怜房主辛苦劳累了几十年的心血毁于一旦!此次“野蛮拆迁”共毁房屋4栋,抓走移民7个,其中一位妇女还被扭断了胳膊。令曾经对共产党感恩戴德的苗乡侗寨同胞无比遗憾的是,自己美丽的家园既不是毁于山火、洪水与地震等自然灾害,也不是毁于兵荒马乱的战争年代,而是毁于国泰民安的“太平盛世”,毁于自己花钱供养的本土政府强权的铁蹄之下……         “强制执行”结束了,政府官僚不可告人的目的也达到了,疯狂的政府强权带着惨败的“俘虏”扬长而去,只留下一片惨不忍睹的废墟和令人揪心的哭喊声与叫骂声,以及移民们满腔的仇恨与迷茫。  
  姚村镇龙泉庄 强行征地  河南省林州市   强征耕地,政府调动公安进村   逐户胁迫,整个村庄鸡犬不宁     河南省林州市姚村镇龙泉庄村,位于安阳市西六十公里,林州市北12公里。龙泉庄村民世代以耕地为生,是林州市农田保护示范田。龙泉庄村目前共有村民约1200人,拥有耕地约700亩。   日,村委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宣布村南公路以南560亩耕地已被征用,宣称林州市政府为了提高国民生产总值,要在此建一个焦化厂。所有党员听到此消息后十分震惊,异口同声地表示坚决反对,党员们深知党和政府一再三令五申地讲不能随意占用农民耕地。而且龙泉庄村共有700亩,如把此560亩地征走,就只剩下130亩。人均一分地,既无工作,也无任何保障,如何生存???!!!   
在全体党员的反对下, 日,镇政府在派出所人员的保护下,进村做村民的思想工作,村民们听说此情况后,自发组织起来表示抗议。当时,镇政府参与人员看到此情况,意识到劝说工作不行,就回去了。   
日,林州市公安局在某副局长的带领下,调动200多防爆警察和镇派出所警员,并组织全镇(姚村镇)村干部,大约有300多人,开始进驻龙泉庄村,每户门口都有人把守,防止人员出入。户户有人盯着,逐户进行做工作,要求在拟好的协议上签字,并扬言如不从者,公职者下岗,孩子不让上学,生育指标不批。。。。。。,目前,已有三个不顺从者被抓走,扬言要分批把不顺从的抓走!!带队的领导讲,要利用半月时间,不管采取什么手段,坚决完成此次政治任务,相当一部分年轻人惧怕被抓,选择背井离乡,有家不敢回,眼睁睁看着成熟的麦子不能收获。   希望上级政府抓紧制止这种违法行为,保护好农民这个生命之源,让村民过一个安稳日子。   
三、历史   在此这前,我村已被征走了130亩耕地用于建铸造厂,此厂现在已投入生产。当年在征收此地时,全村老百姓就怨声载道,村干部以安排就业为借口蒙骗村民,到今天为止也没有兑现。
  安徽颍上县强行征地“造景” 村民阻止遭恐吓日11:26   中安网     民主与法制时报报道 一项建设县城新城区的大工程,因为征地、拆迁等问题陷入僵局,失地村民认为政府扩大圈地而屡屡上访,而来自政府和社会的势力不断压制着村民们的护地举动。一场造城征地风波引发的官民权益之争,在安徽颍上县蔓延。       “他们打着城市建设的旗号,强行征用城北万余亩承包地,大多数补偿款被截留!”58岁的康立志坚持不懈地护卫着自己的耕地,他是安徽省颍上县前进村村民。           颍上县县城脱掉贫困帽子刚刚两年,已经成为全省发展潜力十强的县城。康立志的呐喊,显得软弱无力。即使他被当地警方治安拘留,也仅是在村民与政府争论的风波中泛起一点点涟漪。       新城区的建造仍然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完全漠视那点涟漪的存在。       阻拦政府“造景”被拘留       “政府不给补助和安置,失地农民哪有生活出路!”康立志为了生计,频繁奔走于阜阳、合肥、北京。他的两个儿子和孙女先天失语,那几亩薄田是家里的命根。       已经脱贫的安徽颍上县,居民们知道了自己的耕地也升值了,他们很清楚这是留守在家的老人和孩子赖以生存的命根。       穿过颍上县城区北部林立的建筑塔吊,沿着一条从宽广的柏油路斜伸出去的泥泞路,进入一个破旧的无院村舍。木片门上的对联“改革舞台宽,政策威力大”,流露出屋主人希冀改革致富的愿望。但此时,房屋内只剩下惊恐的女主人和哑巴孙女。       日夜半,熟睡的康立志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醒,正询问是谁时,屋外的人破门而入,来人在黑暗中强行将康立志按住,随即带离。       “我也不知道他们是什么人,等我追出去,他们已经坐着车离开了。”虽然事过数日,康立志的老伴张竹兰依然惊恐。       康立志的哥哥康立善告诉记者,弟弟被抓的第二天,一位朋友告诉他,弟弟被关在拘留所里。“我们找到县政府询问,城建局局长张志刚说,人是他派人抓的。”       4月3日,康立善到颍河派出所打听其弟为何被抓,所长汪利群说,康立志是被民警带走的,“因扰乱水利勘测单位的工作秩序”被治安拘留10天,现关在颍上县拘留所。       “你们到拘留所就可以见到他。”派出所民警说。       有了民警可以会见康立志的授意后,康立善随即来到拘留所。但一工作人员说,按照规定必须有办案民警的陪同才可以见康立志。而汪利群所长则坚称没听说有这样的规定。康立善最终也没见到弟弟。       丈夫被抓后,张竹兰同样没有见到丈夫,她甚至到拘留所里探望的勇气都没有:“我可不敢去拘留所,再把我抓进去怎么办?”       “他是因为揭露他们(颍上县政府)强占农民土地、阻止他们在麦地上挖沟被抓的。”康立善告诉记者,“从去年开始,他就和其他村的村民一起向上级政府反映我们县建造新城区强占用地的事。”       直接导致康立志被抓,是他参与了阻止政府在该村的300亩耕地上挖沟。       “挖沟是为了兴修农田水利排灌工程,康立志阻挡施工建设,扰乱了施工单位的工作秩序。经过取证,我们才对他实施拘留。”身兼慎城镇副镇长的颍河派出所所长汪利群告诉记者。       但对于这种兴修水利的说法,几位当地的村民予以了否定:那条沟原本就废弃了,现在政府把它加宽到40米,是为了建一个城市景观。       在颍上县2006年8月的一本《考察服务指南》中,称这条沟壑是“环城市中心景观M水系”。日,颍上县县委书记刘辉在城市建设工作会议上,印证了村民的说法,“M型水系是通过颍河闸引来活水美化北城区”。     实际占地与省政府的批复       原本靠土地吃饭的庄稼人与政府发生矛盾,焦点就在庄稼人赖以生存的土地上。       根据颍上县城市规划,颍上县县城到2020年人口将达到22万人。颍上县城建局局长张志刚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现在的老城区仅有6平方公里多,已经容纳不了越来越多的人口居住,所以县政府决定在老城区以北的位置规划出一块地,建造新城区。”       新城区命名为“城北新区”,规划面积4.6平方公里,拟建县级政务中心、城市金融、贸易、商业、服务中心、文化体育中心,以及3处大型居住区,并配套建设公园及环城市中心景观M水系。自2004年10月以来,该县就先后投入资金约2000万元,完成城北新区解放北路、颍阳路、荐贤路3条道路的规划设计、拆迁、征地、建设等工作。       如此庞大的工程,征收农村集体用地难以避免。整个城北新区建设涉及前进村、张洋村、尤岗村、八里湾村等。       “规划的是4.6平方公里,但实际上圈了一万多亩地,有的村宅基地、耕地甚至荒沟都被圈了进去。”来自前进村、张洋村、尤岗村的几位村民告诉记者。       目前,张洋村及尤岗村的土地已经全部被征用,原有居民也搬迁至一块临时居住地。       “我们那些被占的地,都没有省政府的批示。我弟弟去过省里,省里说只批了1500亩。”康立善告诉记者。       记者在颍上县国土资源局,看到了安徽省政府的批复。涉及城北新区用地面积仅有2000亩左右。       颍上县国土局局长张敏告诉记者,城北新区已建项目所涉及的土地均有省政府的批示,没有批示的土地,政府没有动工,老百姓仍然正常耕种。村民们反驳这个说法:“即使批复了,现在已经施工的土地和被圈起来的麦地的面积,都远远超过了2000亩。”眼下,新城区内的刘庄煤矿后勤生活区、前进村安置区、县政府行政中心、四星级的水务大厦、区内公园、M水系等多处都已在建造中,另有几块麦地也被圈进围墙。       村民指着那些绿油油的麦田告诉记者,2006年6月接到通知,被规划进来的土地不能种庄稼,使得整个秋季颗粒无收。而在当年11月份,县镇政府又通过村委会告诉村民,必须在尚未施工的农田里种小麦。       据颍上县国土局局长张敏透露:2006年12月份,安徽省相关部门曾至颍上县考察调研。   
  补偿款迟迟没有到位       根据颍上县出台的补偿规定,对农村耕地实行2.2万元/亩的标准补偿,拆迁的房屋也根据不同的等级进行区分。       但康立善告诉记者:“只有一部分人拿到了一半补偿款。”       颍上国土资源局、宣传部的有关人员也承认:补偿款虽然没有全部到位,但政府的各种补偿政策正在逐步完善,最后肯定会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安置。       颍上县城建局局长张志刚告诉记者:“对于征用的耕地,颍上县的补偿额度在全省都是比较高的,而对于像康立志那样的困难家庭,政府还考虑为其办低保。”       “那些失去房屋和耕地的居民,我们在安置区内以680元的低价,分配给他们房屋和门面房。”张志刚说,获得补偿的村民即使自己不住,也可以出售。       城北新区前进村安置小区,几栋已经基本竣工的楼房伫立在塔吊林立的工地群中。旁边是一片规划图上没有出现的商品房——鑫都华庭。       “我们都不愿意要楼房,一是上下楼不方便,二是即使获得补偿款,自己也拿不出足够的钱来购买。”康立善坚持不同意补偿方案。       尽管康立善不同意房屋拆迁,日,城北新区指挥部还是给他下达了一份拆迁通知。“答应给的补偿没见到,房子拆了我们一家到哪儿住?”       在老城区破旧的二层小楼内,到处可见租房居住的人。       失地的村民怀疑政府从中牟利。在几个村的举报材料中均提到:政府对失地农民给予2.2万元/亩耕地、300多元/平方米房屋的补偿,但他们出售给开发商的价格却是20万元~100万元/亩的高价,政府从中收益颇丰,尽管如此,答应给老百姓的补偿款仍迟迟没有到位。       在安徽省对颍上县建设用地的批复中明确规定:“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鉴于此前有征收土地而补偿多年未落实的情况,在这次造城中失地的许多村民,感到自己的利益难以保障,他们开始联合起来采取一些对抗举动,以期政府补足未发放的款项。       延长拘留期限       村民联合起来的抗争,却屡次以村民的失望而告终。       曾担任张洋村支书的康立本告诉记者,日,因土地款没有发放,张洋村村民阻挠工地施工。政府部门没有出面,数十名手持钢筋铁棍的青年前来现场镇压。       日,城北新区原尤岗村居住地的部分工程封顶,该村村民便要求县政府及时发放土地款。经过一番争论,村民被通知下午在刘庄煤矿后勤生活区项目部开会,但迎接他们的是两辆大巴和20多辆来自本地和邻县的出租车,车上下来约300名青年气势汹汹地站在项目部的门口。最终,前来开会的村民无奈结束了这场僵持局面。       “我本来不断劝阻村民们冷静对待征地补偿,不要做出过激举动,但这种依靠社会人员来压迫村民的做法却激怒了我。”康立本在上海打工,为此事特地回到颍上。在随后的时间里,他一直与村民一起据理力争,通过信访来维护自身权益。       康立志被拘留后,康立善不再奢求见弟弟一面,而是等待着弟弟10天拘留期满后被释放。但是,他没想到,自己也险遭牢狱之灾。       4月6日下午3点,康立善被公安局传唤,原因也是扰乱单位工作秩序。在他回答了公安局所问的两个问题后,随即被放回家。此时,已经是晚上9点多。       4月8日,尤岗村的村民因阻挠工地钢筋搬运,遭到一群不明身份人的殴打,有两人被打伤,其中一人骨折住院。       屡遭打击的村民感到了恐惧,坚持了数月的抗争换来的是恐吓、受伤、入狱。       4月10日,记者获悉,原本拘留10天的康立志,因没有做出不再继续上访举报的保证,而被延长拘留期限。     □本报记者 郭新磊 发自安徽颍上   
  野蛮拆迁,九十岁老人为护家产被踹倒在地  日 星期三 下午 11:54
3月27日,在临沂市涑河拆迁工程现场,一位九十一岁老人因护家产被政府部门官员带领的警察踹倒在地,几百万的合法财产被政府 洗劫一空。    这一位老人是王进生的父亲。前几天王进生他把家里的这一遭遇发到天涯,引起不少网友的关注,很多网友也打来电话询问情况。一切不可能在临沂市都是可能!      王进生家住山东省临沂市,是一个十几口人的大家庭。在二十二年前他们全家“停薪留职”干个体,经过了二十多年的辛苦拼搏,积攒下了大批的生产资料和设备;十二年前他们家花了四十万元买了两亩多的一片大沙坑,自己垫平后盖了1000平方米房屋,既当住宅又存放生产资料和设备,并且,依法办理了土地证和房权证。他们家所有的财产都是用血汗换来的,所挣到的每一分钱都是清清白白的!    2006年,临沂市政府宣布“投资300亿建造江北秦淮河”,紧接着开始了一场不可思议的大规模拆迁:制定每平方米2150元的补偿价格(且不论这是哪一地段,市房产实际均价亦在4000元的水平),不提供周转房、房屋置换要等三年以后;出动近70个政府部门的大批官员(包括公检法部门)走家串户“动员”老百姓签字同意拆迁,架势有如一场政治运动;最温和的拆迁“动员”用语是:“胳臂拗不过大腿”;而且,拆迁总指挥竟然是由政法委书记担任——地球人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不论这些拆迁的措施和手段是否合法,他家遇到的首要难题是:补偿款根本买不到相应的房屋来存放生产资料和设备;不提供周转房,让他们搬向何处?他们如何能等到三年后才给的置换房,这三年他们全家人住在哪里?他们的设备放在哪里?            从开始拆迁至今,只有一位政府官员来找他家人谈过拆迁,当他问及来谈话的人员是何身份?代表哪一部门?,却没有得到答案!。    其实他们家只有一个要求:希望正规合法的拆迁人来与他依法谈拆迁事宜。从那以后,就再也没有人找他谈过拆迁,却总有不明身份的人到他家,或找到他的老父母,说一些不配合拆迁就不会有好结果的话。    按照临沂市政府的思维逻辑,他们老百姓家有那么多的房产和财产,肯定来路有问题。并放出话来要逮捕他和他的家人审查并没收他们的财产。    06年12月13号那天,莫名其妙地,他五十多岁的胞弟被以“涉嫌行贿”的罪名逮捕,紧接着抄了他们的家;用意很清楚,只要抄出一万元的“行贿”证据,就可以立案判刑,随即以此压力来让他们家同意拆迁;可惜的是抄家一无所获,清查他们的经营账目也没有问题。    负责办案的董金伟副检察长恼羞成怒,对他的胞弟王进勇进行了八天八夜的逼供,殴打致伤。董金伟在逼供过程中最常说的一句话是“谁不配合政府拆迁就让他家破人亡”。    由于对他家采取的那些措施都没有成效,从没有拆迁人来和他谈过拆迁的市政府编造了“拆迁纠纷”,下达了“强制拆迁”裁决;去年8月16号,政府官员、警察、保安等几百人,推倒了他家的 1000平方米的住宅,几十年积累的生产资料和设备也被砸埋在废墟里。  
痛心的是他九十多岁的老父亲在悲愤中曾经两次到废墟中上吊被救回,他几次跪着求他的老父亲,要他的老父亲活着等待问题的解决。为了安慰他老人家,我还带着老人一同去了北京国家信访局。                    
王进生父亲在国家信访局门前      从开始到今天的整个拆迁过程里,他们家遭到的拆迁骚扰并没有停止过:他的父母几乎天天都要遭到拆迁的威胁,他家的院墙曾经被推倒,他家开的饭店被政府七个部门开着警车围堵,经营瘫痪;他从06年9月至12月多次上访均没有效果;在07年1月开始至今多少次地通过行政复议并进入诉讼程序,但是临沂市中级法院多次接到起诉书至今拒不立案。    前几天,25号那天,政府拆迁指挥部的官员孟凡均,带着人到现场去制定把他家财产强运走的计划。他知道以后,立即给临沂市的市委书记连承敏、市长张少军、林祥余拆迁总指挥、刘士平副区长、市公安局、区公安局写了要求政府保护他们合法财产的声明,还给敬爱的胡主席在网上发了请求保护的声明。          他父亲几乎天天到现场看一看废墟中的财产。   3月27号早上8点,一群官员,带着几百个拿木棍和盾牌的警察,开着八辆铲车和二十几辆大卡车把他们家的财产现场围住;几十个警察把他们全家人围在一起,九十一岁的老人手里捧着土地证和房权证,正在请求它们出示强抢我们财产的手续,这一位老人还存在幻想。        那些警察忽然冲向我们家人,首先踹倒了九十多岁的老人,又把我和其他家人摁倒在地塞进四辆警车拉到派出所限制了我们的自由一整天,只有我在两个小时后被放出来。  他们全家人辛苦几十年积累的几百万元的设备、生产资料和其他财产就这样开始被政府运走卖掉,也不知运到何处、钱被谁分走。运的同时,还不断有人来抢一些能值钱的东西拉走。一天过后,我家的几百万财产,就这样消失了。  这就是他们家1000平方米的房屋被强拆,几百万财产被洗劫一空的来龙去脉。  临沂市政府经常以完成拆迁的百分比来标榜自己的拆迁正确,依此来蒙蔽上级,从他家遭遇可以揭示,那些百分比究竟是在何等的压力之下形成的。    他们全家人至今还象在一场恶梦中,他的父母悲愤欲绝;他们一直想通过诉讼来讨个公道,然而各级的法院收到我们的起诉书却拒绝立案。                  仿佛有一只巨大的黑手掌握着临沂市的违法拆迁,他们向中央写了数百封信如石沉大海,他们上访被视为刁民、钉子户,上级只听信临沂市政府的一面之词,却从来没找过百姓来了解真相。    07年5月7日,《民主与法制时报》以“取消退休金竟成拆迁杀手锏”为题揭开了临沂拆迁的冰山一角,在全社会也算引起了不小的震动,央视一、二、四台进行了播报,凤凰卫视、凤凰网也已播报和刊载,《工人日报》和多家报纸也进行了转载……    但是临沂市政府不但没有丝毫的收敛,反而以临沂市政府的名义连续向包括他家在内的74户老百姓下达了“强制拆迁的裁决批复”、以暴力推倒了三十多家老百姓的房屋,他的邻居郭宗民、连这样的贫困户至今无家可归睡在草坪里……                          临沂市涑河治理工程拆迁现场---“人民与警察”        他们家的遭遇不可能是第一家也不会是最后一家,临沂的问题非常严重。  他的父母在解放前,在党最困难的时期曾经出生入死地掩护过地下党,临沂市政府为什么要用这样的手段对待一直深爱着党的老人?一年多来他们全家面对市政府的那些手段,一直克制,一直在坚持等待走平静的诉讼之路,可是为什么那些庄严公正的法律条文拿到老百姓手里,就变成了一张苍白的废纸?市政府这样把人们朝死里逼迫,人们又应该怎么办?又能怎么办???        他九十一岁的老父亲被警察踹倒在地,这是过高地估计了临沂市政府的善良程度,王进生没有提醒他的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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