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见好朋友意外死亡亡,我帮他担保了一笔借款还需要负责吗?

帮人担保贷款需承担哪些责任和风险?
&&&&& 帮人做担保,是否仅是举手之劳?替别人担保需承担哪些责任和风险?又有哪些注意事项?
申请贷款要担保是普遍现象
&&&&&银行要求贷款申请人提供担保,是否是普遍现象?记者查询星城多家银行官网发现,虽然贷款品种不一,银行的贷款申请条件却大同小异。以个人经营性贷款为例,中行、浦发、招行等银行均要求贷款申请人提供银行认可的担保。中信银行的个人经营贷款条件其中一条明确指出,&能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的财产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保证人担保&。可见,银行要求贷款人提供担保证明是普遍现象。
&&&&&一股份制银行工作人员表示,对于个人经营性贷款,其所在银行提供抵押贷、担保贷、信用贷三种方式。如果缺乏抵押,银行通常会要求贷款人提供担保,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担保公司。
机关事业单位员工最受青睐
&&&&&市民曹小姐表示,两年前她在营盘路一家银行咨询贷款时被告知,由于缺乏房产抵押,一年的贷款利率不但高达14.4%,而且需要两位有稳定工作的人,如来自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移动、电信等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担保。
&&&&&要求体制内的人提供担保是否普遍呢?建行长沙某网点一位负责贷款业务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银行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通常对担保人的工作、收入等有所要求。一般而言,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员有稳定的收入,银行普遍更青睐。
&&&&&记者了解到,银行会对担保人提出诸如工作、收入等要求。据业内人士介绍,这是为保证担保人的代为清偿能力,确保债权能够得到实现。担保法第7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担保有风险 &连坐&没商量
&&&&&为他人提供担保,是否有风险?记者就此咨询了长沙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协会会长袁国兴。他表示,担保分为连带责任担保和一般担保,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保证责任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根据《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对此,袁国兴指出,从字面上看,一般担保比连带担保责任和风险较小,但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或者无力履行时,仍有代为履行的义务,&比如借款人财产处置后仍不够偿还债务,担保人也需承担债务。因此,只要是担保就有风险。&
为他人借款担保要三思
&&&&&目前,因担保出现的纠纷也不少。债务人失踪,担保人担责的案例并不少。外地就曾出现债务人跑路,担保人存款和工资账户被冻结和划扣的案例。现实生活中经常有人碍于情面,替别人作担保,如果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担保人就要承担还款义务。所以为别人担保,须三思而后行。
&&&&&为他人借款担保需慎重,有公安机关在微博上总结了给人做担保需注意的三点:一要考察被担保人的诚信度和真实度,不要盲目听信他人引荐、介绍;二是关注借贷资金用途、去向,对其资金的使用进行必要的监督;三是担保要根据自己的能力而定,不能超过自己的能力,更不能以自己的房产等生活必备品作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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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间借贷中,设定保证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债权人的权益,保护交易的安全。而且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债务人死亡并不导致债的灭失。那么,假如借款人意外死亡,保证人究竟应否承担责任。
  典型案例
  2013年7月,李某向通过介绍向陌生人张某20万元,李某生意上的好友秦某为该笔借款做了保证人。上未约定还款日期,上也未约定期限与担保范围。2014年5月,借款人李某因车祸意外死亡。之后,张某将保证人秦某诉上法庭,请求费用判决秦某偿还借款本息。
  业内观点分歧
  从角度看,业内观点存在两种分歧:
  (一)借款人意外死亡,保证人可免责
  理由是,担保法第二条规定债务担保的范围是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而不包括死亡事件发生。
  (二)借款人意外死亡,保证人应担责
  第一,法律上设定保证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的权益,保护交易的安全。
  第二,根据《》的有关规定,死亡并不导致债的灭失。
  第三,根据《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只要借款人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那么出借人就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这里所说的没有履行,当然应该包括债务人的死亡所导致的没有履行。
  从合同法角度看,业内观点仍存在两种分歧:
  (一)借款人意外死亡,保证人可免责
  借款人意外死亡,对于出借人来说是不可抗力,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规定,属于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此时出借人无权要求保证人按照原借款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二)借款人意外死亡,保证人应担责
  借款人意外死亡,不属于法定的不可抗力情形,不适用《合同法》关于解除合同的规定,对于合同的效力,关键要看双方借款合同中是否有关于的相关约定,本案中借款人意外死亡、担保人也未主动承担保证责任,符合《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法院可以依出借人的申请确认借款合同终止履行,保证人应依约承担保证责任。
借款人意外死亡 保证人应承担保证责任
  (一)本案中秦某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法》规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有两种:、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该案双方当事人对保证责任属于约定不明的情形,可以得出保证人秦某承担的是应连带保证责任。
  (二)债权人可以直接连带保证人
  对于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可以选择只起诉债务人、同时一并起诉债务人和保证人、直接单独起诉保证人。
  即使债务人意外死亡,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起诉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也符合法律规定。
  (三)债务人死亡并不导致债的灭失
  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债务人死亡并不导致债的灭失,债务人的继承人应该在其继承的范围内清偿债务,所以保证人在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可根据追偿权,向债务人的继承人主张权利。
A你好,看担保合同约定,
A你承担保证范围内责任,还了钱,可要求解除失信
A不违反法律规定,应该是有效的。
A房租是夫妻共同债务,共丈夫有义务偿还,二万是个人债务.
A你好,需要承担还款义务
A如果其他描述没啥问题的话有效,需要看您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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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给朋友担保贷款,他还不起,我该怎么办?_百度知道
给朋友担保贷款,他还不起,我该怎么办?
提示借贷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我有更好的答案
帮朋友担保了贷款,现在他还不起,你还,积极应对吧,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则你负连带责任,之后可向你的朋友进行追偿!首先确定你提供担保首先要分清是哪一种保证,如果没有提供具体的财产作为担保,那就是属于保证人式的。再看是属于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一般保证就是你提供担保的时候说明了,等你朋友还不了钱的时候你来还,如果没有任何说明,就说我提供保证,那么就属于连带保证。其次你提供保证的时候有没有约定保证期间?如果没有约定的话,是从该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约定不明(例如只说保证至债务清偿之日),就是两年,在一般保证的情况下,在这6个月里银行没有起诉你朋友,那你就不用再承担保证责任了;在连带责任情况下,在这6个月里银行没有向你催款,那你也不用再承担保证责任了。如果不具备这时间条件,那就要承担责任了。
助理工程师
你这不是朋友,是在坑你,这个必须你还
到期必须还,否则可能吃官司
只能替他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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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公积金贷的款,但其中一个担保意外死亡,贷款没还完,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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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那需要您来承担连带责任
全部2个回答
您好,需要您未来承担连带责任!
你好,那需要您来承担连带责任
你可以提供其他房产作为抵押办理抵押贷款。
黄冈团风办事处建议你在黄冈团风公积金办办理公积金房屋抵押贷款,贷款额度是房价是70%。具体问题可以联系黄冈团风公积金办电话
如果新房产证下来后,可以房产抵押,把自然人取消担保。
公积金贷款要有3年以内的房产证或者2年以内的购房合同
目前不可以。
如果是走公积金贷款,肯定会要走担保公司流程的。你可以让中介方提供他们贷款流程手续的证明。证明是在走了担保公司程序。免得以后扯麻烦
待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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