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只有一家供应商供货协议,即独家供应,这种情况还需要通过招标来确定价格吗?

可以要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吗?--《中国招标》2014年24期
可以要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吗?
【摘要】:正案情介绍日,采购人单位委托T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代理公司")对该单位干部培训中心安防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采购,项目公告发布后,B公司报名参与了该项目的竞标。3月27日,B公司对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提出书面质疑,后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当地监管部门提出投诉。投
【分类号】:D920.5;D922.297
欢迎:、、)
支持CAJ、PDF文件格式,仅支持PDF格式
&快捷付款方式
&订购知网充值卡
400-819-9993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咨询服务机构 3甲2乙10资质,满足执业全需求
24小时全国免费热线
400 183 0060
人气:-发表时间: 14:49【
案例某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某一办公设备招标项目,经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检查后,所有投标人都顺利进入了评标环节,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进行打分。在该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惊奇地发现,所有投标人(8家)的投标产品都是某个品牌的,存在不同投标人在一个采购项目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情况。当时,工作人员提醒评审专家,该项目可能存在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的情况,要仔细审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于是,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比对,发现除了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明显的雷同或者一致的错误,保证金的提交也未发现异常。评标现场无法确定他们之间是否存在串通投标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最后,A投标人综合得分最高,排名第一。招标文件明确规定,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只能有1家。但按照相关规定,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如果推荐中标候选人,就只能推荐A公司,因而该项目的评标结果无法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本项目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有8家投标人,但他们只能视为一家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失败。评标专家认为本项目应废标,重新采购。此时,采购人代表有不同意见,认为如果认定投标人不足3家,按照规定是不得开标的,而不是到了评标将要结束了,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再认定投标人不足3家。现在进入评分环节的投标人有8家,不是1家,可以推荐1家中标候选人,A公司应当被推荐。评标专家经过讨论,认为推荐1家中标候选人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不接受采购人代表的意见。针对所有投标人都投标一个品牌产品的问题,评审专家从招标文件的招标货物要求(采购需求)进行了分析发现,招标的货物要求中有多项参数只有投标产品的品牌能完全满足,所有投标人都选择该品牌的产品来投标也就不足为奇了。&问题1、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产品都是同一品牌,他们之间就应被认定为进行了串通投标吗?2、采购人该如何处理本项目?3、采购各方当事人该吸取哪些教训?分析1、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产品都是同一品牌,这是值得注意的,但不能想当然认为其就是串通投标。根据《法实施条例》和《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以下简称87号令)的相关规定,投标人之间恶意串通投标和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包含如下几种:(一)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二)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活动;(三)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四)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五)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七)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九)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十)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十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本项目经过评标委员会现场仔细比对,未发现上述恶意串通投标或者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无法在现场认定投标人之间存在串通投标行为。事实上,评审专家对招标文件的招标货物要求进行分析后发现,招标要求指向了一个品牌的产品,投标人一番研究后,就都使用同一品牌产品投标以谋取中标,并非他们事先串通所致。2、评审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查后发现,招标的货物要求中有多项参数只有投标产品的品牌能完全满足。87号令第四十三条第一款指出,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的条款,导致所有投标人都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参加投标,依法计算后,投标人不足3家,采购人应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3、采购各方当事人应当吸取的教训:(1)采购人应当对采购项目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研结果,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不要把某个潜在投标人的技术参数和要求直接作为采购需求。如此确定采购需求,往往中了某个潜在投标人控标的&计&,导致废标,造成浪费。另外,采购人还可以通过专家对采购需求的论证或者征求相关供应商的意见来确定招标需求,避免采购需求指向单一品牌。(2)对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要进行必要的分析,不能只是复制粘贴了事,避免采购需求指向单一品牌,否则一旦出现本项目的情况,前功尽弃。(3)潜在投标人对于只有某个单一品牌才能满足的采购需求,要依法提出质疑。有些潜在投标人明知采购需求有问题却不提出质疑,认为自己也可以在市场上找到满足采购需求的产品参加投标,对自己没有影响,心存侥幸,提出质疑还怕影响了与采购人和的关系。但由于87号令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能满足采购需求的投标产品不一定就是投标有效的,也可能是无效的或者不计算在内的。潜在投标人带着侥幸心理投标是不可取的,最后可能反受其害。&
您的浏览历史
获取亿诚最新政策扫二维码下载作业帮
3亿+用户的选择
下载作业帮安装包
扫二维码下载作业帮
3亿+用户的选择
邀请招标的条件邀请招标规定必须向3家以上供应商发出邀请.在只邀请3家情况下,评标过程中发现其中一家资格不符合规定,评标是否可以继续?二家不符合规定呢?
作业帮用户
扫二维码下载作业帮
3亿+用户的选择
如果在开标的过程中发现3家供应商中有一家供应商资格不符合规定,招标人应当重新进行招标.如确因时间较紧来不及进行新的招标或确有其他特殊情况不宜再进行招标的,经批准,也可采用其他采购方式.对于招标人自愿选择招标方式的项目,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也可以采用其他采购方式.两家不符合规定也是一样.提醒:在招标之前,对供应商的考察、资质评估、产品质量等方面一定要认真仔细,有些项目因为时间紧张,如果因为投标人的资料不符将带来更大的经济损失,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扫描下载二维码以下试题来自:
问答题 甲公司是一家机械加工企业,产品生产需要某种材料,年需求量为720吨(一年按360天计算)。该公司材料采购实行供应商招标制度,年初选定供应商并确定材料价格,供应商根据甲公司指令发货,运输费由甲公司承担。目前有两个供应商方案可供选择,相关资料如下: 方案一:选择A供应商,材料价格为每吨3000元,每吨运费100元,每次订货还需支付返空、路桥等固定运费500元。材料集中到货,正常情况下从订货至到货需要10天,正常到货的概率为50%,延迟1天到货的概率为30%,延迟2天到货的概率为20%,当材料缺货时,每吨缺货成本为50元。如果设置保险储备,以一天的材料消耗量为最小单位。材料单位储存成本为200元/年。 方案二:选择当地B供应商,材料价格为每吨3300元,每吨运费20元,每次订货 还需支付固定运费100元。材料在甲公司指令发出当天即可送达,但每日最大送货量为 10吨。材料单位储存成本为200元/年。 要求: (1)计算方案一的经济订货量;分别计算不同保险储备量的相关总成本,并确定最合理的保险储备量;计算方案一的总成本。 (2)计算方案二的经济订货量和总成本。 (3)从成本角度分析,甲公司应选择哪个方案 (1)购置成本=年需求量×(单价+单位运费)=720×(32000(元)  最佳订货次数=720÷60=12(次)  与批量有关的存货总成......
为您推荐的考试题库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1.问答题 (1)2013年的实体现金流量=税后经营净利润-净经营资产增加=900-4.5(万元)2014年的实体现金流量=税...... 2.问答题 (2)直接分配法的优点:各辅助生产费用只对外分配,计算工作简便。直接分配法的缺点:当辅助生产车间相互提供产品或劳务量...... 3.问答题 (1)大客车每月折旧额=%÷60=4750(元)  每月折旧抵税额=4750×25% =1187.5(元)  每月税后付现费用=(+150...... 4A.公司采用的是激进型筹资政策B.波动性流动资产全部来源于短期资金C.稳定性流动资产全部来源于长期资金D.营业低谷时,公司有60万元的闲置资金5A.都有一个固定的行权价格B.行权时都能稀释每股收益C.都能使用布莱克-斯科尔斯模型定价D.都能作为筹资工具
热门相关试卷
最新相关试卷同一品牌和型号视为一家供应商
\\//\\//\\//\\//\\//\//\\\//\\//\\//\\//\\//\\\//
近日,某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卫生局采购的医疗设备进行了公开招标。在7个合同包中,有一个关于彩超设备的合同包,采购中心以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为由作了废标处理。这样的处理让供应商十分疑惑,因为实际上参加此项合同包投标的供应商刚好为3家,按照供应商的理解,这个标是不应该被废掉的。
  采购中心给出的理由是,这3家供应商中有两家的彩超设备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根据财政部《关于多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商的产品参加投标如何计算供应商家数的复函》(以下简称《复函》)的相关规定,采购中心认为,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供应商对此也提出了质疑,两家供应商都认为自己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完全具有投标资格。矛盾的焦点都聚集在了到底两家供应商应该算一家还是两家上,另外,对于《复函》的规定,供应商表示根本不了解情况,更不知道有这类的《复函》。
  针对此问题,《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和采购中心的相关人员作了探讨。
  声音一:应按废标处理
  针对此问题,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货物采购处处长王尔艳认为,这并非特例,根据《复函》的相关要求,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不同经销商都是由一个生产厂商授权的,应该按照一家供应商处理。有的供应商对此并不是十分理解,而且并不知道有《复函》这样的具体规定。但当供应商看过《复函》之后,也应该能够接受废标的结果。而且废标之后,供应商还有机会再参与投标活动中,所以会接受废标的结果。
  公平竞争是政府采购的基石。两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难免会有围标、串标的嫌疑,也可能会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这对于其他供应商是不公平的。但是对于废标的具体要求,王尔艳认为,在招标文件中要有明确的规定,这样才能减少供应商的质疑。
  声音二:废标应有凭有据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就此问题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业务二处处长成金星进行了深入探讨。在他看来,如果把两家供应商当作围标、串标的主体处理或者说其有违法违规行为,有些难以服众,废标需要真凭实据。另外,两家供应商是两个不同的注册公司,代表不同的投标人,如果在招标文件中没有事先声明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由生产商指定一家经销商来参加招投标活动,那就不能说废标就废标,废标也要有凭有据。如果在招标文件中没有事先声明,而事后又单凭一份很多供应商都不了解的《复函》作为废标依据,有些供应商可能会大喊“冤枉”。
  如果在招标文件中作了事先声明,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那就另当别论了。废不废标,需要有理有据,对于很多不知道《复函》的供应商来说,事先告知,是非常必要的。
  详细拟定招标文件是关键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在和几位采购中心的相关人员交流之后,发现是否该废标的话题焦点都转移到了对招标文件的拟定这个环节。事实上,《复函》的规定也十分明确:为了避免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出现多个投标人的现象,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
  但《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在阅读了很多招标文件之后却发现,很多招标文件都没有明确指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与投标。对于废标情形的阐述,很多招标文件也仅仅是把《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中的几种情形罗列了出来,而针对第三十六条中第一种情形所涉及的“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规定,招标文件中也没有具体的补充说明。成金星表示,对于那些对《复函》内容不甚了解的供应商,面临这种问题,如果仅仅以“实质响应不足三家”为由判定两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供应商实质上为一家,难免有些牵强。《复函》是对《政府采购法》的补充,也为此案件中的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判定废标提供了有力依据。
  对于诸如此类的细化规定,政府采购业内权威专业表示,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在拟定招标文件时,要将类似的废标因素充分考虑进去,不要仅仅罗列《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款,应该把需要事先声明的问题考虑周全,尽量完善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内容。这对于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为政府采购处罚和判断提供有力依据,避免供应商不必要的质疑和投诉等各方面,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们的空间里有这种功能:上级授什么权,下级做什么事;上级发通知,下级即得知;
上级管理下级易如反撑,想统计就统计,想汇总就汇总,想汇报就汇报,想详细就详细
在线管理供应商,在线管理业主,比软件还实用,你是想看就看(空间管理处按添加)
我们的用户: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即有机会获取
86ztb.com用户的所有权限,招标不限次数,投标也不限次数
注册用户(注册是为了有机会加入供应商库,实名为了能被邀请去投标)
资料全,通过审核
和我们签约,并遵受本网服务条款
它就是功能多,免费多,项目多,领域广,金额大,一标就买车,数标就买房了。
更多功能请亲自体验
联系方式:QQ:&&
陈燕青 TEL:2
提供一个个人空间(帐号:449442;密码:449442)单位空间(449448;密码:449448)试试看
如果想查看别人的空间和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供应商供货注意事项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