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政府在国家发给家属家属申请抚恤金范文后私自挪用家属申请抚恤金范文九个月犯法吗

  我父亲廖芳晴老师于2011年12月26日,不幸因病去世,享年只有55岁,教龄30多年。父亲把他短暂宝贵的生命奉献给了他热爱的这份教师工作。我们按他生前留下的遗嘱也积极响应国家的政策进行了火化丧葬。在2012年3月我和我妈东奔西跑办手续签字盖章,总算把国家补偿给父亲的丧葬火化抚恤金大概3.8万元给拿到了,说真的不容易。

  今年2014年3月初,双溪中学校长蒋黎明很积极主动的来告诉我妈说上面来新政策,只要是2011年8月1日之后事业单位人员去世火化的都还能追加补偿一笔钱,大概有7万多元。学校出纳在3月底就把表格交上去了,说是大概5月份就能拿到这笔钱。说老实话,当时心里还是比较感激他的,觉得父亲生前学校漠不关心,死后还算良心发现,于是我在家一直苦苦等待。

  4月26日我也在《怀化市政府网》市长信箱里咨询了这件事,转交到洪江市政府,在5月12日《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我回复了,确实有这件事还告知了其中的审批,发放流程和大概拿到这笔钱的一个时间点5月底应该到位。

  5月18日我的一个熟人告知,其实这笔抚恤金早就已经拨到学校帐上了,叫我去查下。为了保险起见在5月19日星期一一清早我和我妈去黔城镇《洪江市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局》退档股咨询,工作人员给我们翻阅了《抚恤金发放人员名单》我父亲名字在其中。并且很肯定的告知,这笔钱早在4月20多号就已经拨到学校的帐上了,叫我们现在就可以去找学校要。

  19日当天从黔城回家后,我和我妈马不停蹄的走到校长门口,校长一看到我们就主动说了,你父亲的这笔抚恤金已经来了,我就奇怪了,我什么也没有说,校长就知道来意了,说校长聪明,还不如说他心里有鬼。后来校长的话也印证了我的猜测.抚恤金果然被挪用了。校长说:你父亲这笔72298元的抚恤金来是来了,但是因为学校欠新华书店的钱,那边要的比较急,所以呢我就暂时先拿了2万元付给新华书店,现在只有52298元,要不你今天就先领这些钱,剩余的2万元我到6月底上面下拨办公经费再给你补上。当日只领取了52298元的抚恤金。

  重点是挪用了72298元中的2万元钱至始至终我和我妈都不知晓,也没有事先和我们说,一直蒙在鼓里.之前多次询问学校一直隐瞒不告诉我们。我和我妈多次询问当初送表格到教育局的向老师(不知道是学校的会计还是出纳),起初告诉我们,抚恤金最快4月底,最慢5月底,当4月过去后,也没有见学校有人来告知,心想可能要等到5月底去了,于是就继续等。从5月1日到18日我妈也好几次问过他,他的回答是还没有来。中间我还正面问过他,我说我父亲的钱来了没有,他说大概要到5月中旬。当19日上午自己已经知道真相后,故意问他,他的回答是:我不知道,你去找校长,我没有权利,我不清楚,这事不归我管。就这样一直隐瞒着。

  按道理抚恤金拨到学校帐上,学校出纳或者会计,再或者校长叫个老师来告知家属及时领取,难道这么做很难吗?但是在洪江市双溪中学却不是这样,居然先隐瞒再悄悄的挪用,一点道德都没有。我和我妈一直以为这笔钱还没有拨下来,天真的以为抚恤金来了学校会通知我,如果学校出纳或者会计,能够在抚恤金下拨到学校帐上的第一时间告知我和我妈,哪怕你就是悄悄的告诉下,或者打个电话,通知下抚恤金已经来了,我们也会及时找校长要。也不至于让校长挪用那2万元用来支付学校欠新华书店的钱。也许我今天也就不会在这里反映这个问题.我思前想后,不得不怀疑,整件事都是有预谋的,戏演得很精彩,太逼真了。其实72998元抚恤金4月20多号就已经由《洪江市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局》下拨到双溪中学帐上,最多不过25.26号就已经到学校帐上,后来别人和我说,大概4月底,可能28.29号看到《新华书店》的刘经理开车来了学校,我父亲的2万元钱很有可能就是这个时候被学校未经家属同意擅自挪用支付掉的。

  现如今我一想起父亲这2万元的抚恤金,我就非常的伤心和气愤,眼泪忍不住留下来。因为我父亲病危时学校不闻不问。当时安江镇某学校一老师病重他所在学校领导向教育局请示,在全市开展个募捐活动,我们学校也有捐款了,可偏偏不是捐给我父亲的。不说为我父亲在全市募捐吧,最起码在自己学校募捐下完全是可以的,虽然募捐不能最后改变我父亲去世的现实,但是学校领导的关心我和我妈是能感受到的,但是现实却没有这么做,只怪我父亲没有这个命吧。当时我一家三口,都是靠我父亲的2500元左右的工资生活,每个月还得偿还学校集资修建贷房款400多元。如果有钱的话当时早去长沙湘雅医院了,没有钱只能呆在怀化中医院医院做保守治疗。如果没有医保,父亲也强撑不到2011年12月,也就没有今日的7万多元的补偿抚恤金,除了国家政策好之外,我要感谢我父亲,爸爸您虽然走了,但是您依然是我父亲,如果有来生,我希望你还能继续做我父亲,让我报答您对我的养育之恩。你们可以想像一个之前还很正常的人,短短几个月后出现糖尿并发症,每天伴随着心脏病,高血压,神经系统病变,语言功能丧失,全身瘫痪在床,病痛折磨每过一天是怎么熬过来的,你们知道吗?学校里的老师都知道,也都看到,学校校长,领导,你们不是不知道,而是良心都让狗吃了。

  哦,我父亲2011年9-12月病危的时候,没有利用价值,你们学校不问不闻,现在他去世火化了2年后,看到他的火化抚恤金,你们就眼红了,却打起歪主意,还要擅自挪用。问都不问其亲属,你当我和我妈都死了吗?严重的不尊重人,对我父亲也是一种极度的藐视。你们抚心自问,良心和良知都上哪里去了。越想越气愤,更多的是为父亲感到不值和伤心。永远忘不掉父亲离开这个世界的情景,历历在目。我清楚记得2011年12月26日半夜12点09分,父亲不舍的离开这个世界真的连眼睛都没有闭上,就这么走了。我和我妈当时都还沉寂在极度的悲痛之中,为了让父亲也能在学校礼堂举行追悼会,也是对他生前30多年教育工作的肯定,对我们家属也是个安慰。经过和学校沟通委曲求全的答应学校的要求,遗体先火化完再把骨灰盒放在礼堂,这样违背常理的事情我们忍气吞声的也做了。现在父亲的抚恤金你们想用就用,于情于理于法,你们都没有资格。接下来你们双溪中学还想怎么样?你们眼中还有没有王法?

  希望能有人为民主持公道,声张正义,让逝者安息,让我和我妈早日尽快拿到原本就属于我父亲被学校挪用的那2万元整的丧葬抚恤金。我不相信学校,不相信校长,我更不愿意拿着手上这张没有还款日期的2万元的借条,当初让你校长打借条还问我不相信你,试问我应该拿什么来相信你?俗话说:上当就有一次,我之前就是太相信你们学校,太相信校长,以为你们还有同情心,有良知,但是我发现我相信错了。我太过于相信你们了,相信的连我自己都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和耳朵,我看到的是表面上对我和我妈热情,听到的是暗地里用掉我父亲的抚恤金消息。如同晴天霹雳,抚恤金被你们挪用了,说好听点是抚恤金,说难听点是死人钱,你们连去世2年后的死人钱也要挪用,我真不敢想象你们还有什么不敢做的。

  一所省农村重点中学,沦落到要用去挪用去世老师丧葬抚恤金,也真的是穷到家了,再此替我们双溪中学,校长倡议下,各位洪江市的大老板们,你们投下资捐点钱吧,我父亲已经把命都投进去了,付出的已经够大的了。我就想不通,包括好多老师都跟我说,他们也想不明白,每学期财政下拨到学校的办公经费都到哪里去了,我不知道,老师们也不知道,相信大家都想知道答案,期待能有人能解开这个谜团.

  我希望今后的教师抚恤金发放做个调整。不要再把抚恤金拨到学校的帐上了,直接发放到家属的存折里。不要让这样的事情重演,真的很令人伤心。我相信洪江市包括全国各地任何一位去世的教师,他们在天有灵也不愿意看到自己辛苦一辈子,到最后用宝贵生命换来的那么一点抚恤金最后还被人拿做他用,还不能及时发到自己家人手里.这是莫大的悲哀和令人心痛~~~!!! 国家给去世火化人员的抚恤金本事一件为国利民的好事,最后的结果却是即气愤,又无可奈何。如果我和我妈没有去理清这笔钱,还傻傻的等,真不知道这笔国家给我父亲的共计:72298元的抚恤金最后会剩多少??这个问号谁能解答??也许只有我们的蒋校长能解答。

  我的要求只有1个:希望在各位领导的帮助下,尽快拿到学校擅自挪用国家补偿给我父亲的丧葬抚恤金2万元整,多等一天对我来说都是一种煎熬,一种失去亲人回忆的伤痛,时时刻刻都在想着这件事。我受不了,我不要等待,我只相信钱到我手上了就是圆满的解决。

  其次:未经许可擅自挪用国家下拨抚恤金的违法违纪的行为,相关部门你们看着办吧。 那2万元整,没有经过我手就被挪用,我个人觉得算是公款,各位领导你们怎么看?

  学校本是教书育人的地方,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于情于理于法都不应该做的事情?难道学校要教育学生,不管是谁,不管是什么东西(钱)先拿了再说?

  今年洪江市夏天应该是个好天气,阳光明媚,学校某些重要资料长时间没有整理可能有些回潮发霉了,必要时应该拿到太阳底下晒下,暴露在阳光下,看看能不能晒出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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