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此证书承包方式为家庭承包,承包家庭成员上有显示本人的名子,且为户主.承包期限:2005年5月15日至2028年9月30日止,发包方为湖北宜城市王集镇XX村,此村是我的原来的户籍地,也就是国家分田地的时候的我所在户籍地,我丈夫(也就是前夫)2001年出车祸去世,我就陷入极度悲伤一病不起,娘家人为了让我尽快走出阴影悲伤,就在同一个镇附近村(就是现在户籍地-为方便生活,本人将户口转移至此现任丈夫户籍名下).在我还未走出悲伤,还未跟第二丈夫结婚之前,本人的土地及本人女儿的土地,及本人宅基地及房子统统被前夫的兄弟们王万财强行霸占,在本人不知情下,住房门锁被换,又被强行卖掉,我土地上种的庄稼也被强行霸占,不让我收割,后来一直霸占到现在,已经17年。
至今未归还. 最近本人有去发包方村委会,找村支书解决此事,要回本人土地所有权,但是此村支书说,我户口及我女儿户口均转出此村,不是此村的人,就不该拥有此土地,此土地就属于村委会所有.后来本人拿去的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给他看,也被此村支书扣押,说不该发给我这个证书. 我想请问,为什么我拥有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却无法要回此土地经营权. 请律师们帮帮我,如何处理.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