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收取装修管理费公司在业户装修期间负什么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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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物业公司未告知业主在装修时的注意事项而给业主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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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案简介】   某物业公司在前期工作中,由于疏忽大意未将“业主、使用人在装修住宅中,应预留共用设备的检修孔,方便共用设备的维修。”的该项小区内住宅装修规定告知业主。多名业主在不知的情况下,装修时封闭了共用管道检修孔。此后的物业使用中,共用管道发生堵塞,在疏通修理的过程中,给业主的装修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坏。业主向物业公司提出赔偿要求。   【分析解答】   《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物业公司在业主、使用人使用房屋前,应将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公共设施使用、维护的方法、要求、注意事项以及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书面告知业主、使用人。”本案中的物业公司没有承担该条例规定的告知义务,使业主的装修留下了隐患,并且给业主带来损失,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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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新开了个小区,我负责物业管理,请问在小区刚开始公告栏里应该写些什么内容?就是有关住户在装修时应
遵守的一些规定和平时应该注意些什么,谢谢
下面是我做的我们物业公司的装修管理规定,希望能帮到你!为了加强各小区房屋装修的管理和监督,有效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房屋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维修小区环境整洁、美观,协调及住户的正常生活秩序,使住户有一个安全、清洁、优美、舒适的居住环境。凡业主/住户进行室内装修,应当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结构安全,符合物业管理、消防、供水、供电、燃气、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和标准,并需遵守我司对房屋装修有关问题的规定:(一)装修施工管理规定1、装修施工期限:三个月2、装修施工时间:当年5月1日—9月30日:上午7:00—11:30;下午14:00—18:00;当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7:30—11:30;下午13:00—18:00。中午期间禁止有噪音的装修作业。3、装修施工单位(或装修人员)领取装修施工许可证和出入证后,方可进场装修。物业公司将对装修房屋进行安全监督。4、装修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使用要求。所有施工必须按照物业公司审批的方案进行,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更改,必须事先报物业公司审批,经物业公司同意后方可施工。5、所有涉及公共电气、消防、给排水的装修施工,必须由物业公司指定的施工单位进行。6、所有电器的安装都应遵照市供电局的有关规定,所有电线一定要保护在PVC管内,不得将电线直接嵌入物业的任何部位。7、装修施工用电不超过装修住宅单位的装表容量,严禁擅自乱接、乱拉电源线。超容量用电需与物业公司协商后,在管理人监督下,有管理人员在指定位置接临时电源线,否则造成一切后果有业主/住户负责。8、管理供气设施和燃气用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安装、维修、拆移、改装,必须由持有专业资格证的专业人员施工,用户不得自行安装、拆除、改装。天燃气管道应按天燃气公司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得更改,不得掩埋或密封。9、为保持小区外观整洁、协调、统一,不得任意改变窗户、阳台、外墙色调,不得改变阳台功能;不得对梁、柱、上下板、阳台、露台、通道、承重墙等结构做任意改动。10、 在未经物业公司批准,小区内及楼宇外墙不得展示、悬挂任何广告性质的招牌。11、施工过程中要注意每天将垃圾按指定地方放置。楼梯过道、天台、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地方不得作为加工或堆放材料、垃圾的地方,装修产生的垃圾,由装修单位及时自行处理。不得损坏公共设备、设施,保持公共地面、墙壁完好整洁。12、物业公共设施业主/住户、装修公司必须保持小区内所有设备不得封闭以致不能检查或维修。所有活动检修口(如:排污管检查口等)、渠盖、给排水井盖、强弱电井盖、门、百叶窗等不得包装封闭或放置任何物品以致影响正常开启。13、排水系统装修公司不得对住宅楼公共设施的水管、阀门、设备等作出增加或接驳等工程。业主/住户、装修公司不得倾倒污水于公共区域或其它排水设备,并需对此行为造成的破坏进行赔偿。14、冷热水管不得暗埋在地板上,如因特殊原因需暗埋,埋填以前必须做试压试验。15、不得损坏、移动三表和三表的远程计量信号采集(若有)线索。16、装修工程完成后书面通知物业公司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须按整改要求及时整改,整改完毕后由物业公司重新验收。17、装修验收合格后,30日后退还业主装修保证金,60日后退还装修施工单位保证金。(二)装修注意事项1、业主/住户应确保装修施工单位不能造成小区、楼层内公共设备、设施的任何损坏,如有损坏,无论意外与否,将由物业公司安排修理,修理的费用将由业主/住户现金支付。2、业主/住户在施工前及施工期间,必须张贴有物业公司发出的装修许可证,以便物业公司管理人员检查。3、业主/住户在施工期内应对房屋的安全负责。4、为了保证消防安全,在装修工作展开前及在装修期间,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必须放置至少一个灭火器。如采用挥发性油漆或易燃液须提供排气扇,将室内的气体排出室外以免引起火灾。在装修期间不得动用明火,如确需动用,须到物业公司办理动用明火作业许可证。5、运送装修材料、工具等,须严格按照物业公司指定的线路标志,对经过走廊的地面和墙面、若有损坏或污染,必须修复和清洁,并赔偿相应损失。6、施工过程中,所有的材料、工具及废物在任何时间内都必须限制在房间内,不得阻塞走廊或任何公共地方。7、必须按照物业公司指定的时间进行装修。装修不得扰乱其他业主/住户,如发出噪音、震动、难闻的气味等。8、严禁向窗外、阳台外抛洒建筑垃圾;严禁将垃圾倒入下水道或将生活污水由雨水管道排出。9、业主/住户需对所聘请的施工人员的行为负责并加以约束,并负连带责任。10、施工人员需着装整齐,不得赤膊、赤足或穿拖鞋在公共场所行走,不得在非工作区逗留,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吸烟,不得高声喧哗,不得打闹,禁止赌博酗酒。11、装修完成后,业主/住户须通知物业公司进行检查验收。12、所有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已审批图纸及方案完成。验收时如发现装修未有审批图纸施工或未能符合本规定的要求,业主/住户须负责进行更改。13、物业公司审批的任何装修方案,不代表对方案技术参数的认可,同时物业公司也不保证方案所选设备、材料的规格、性能及效果。设备、材料及施工质量引起的任何问题而导致任何后果,概由业主/住户负责。14、业主/住户的装修工程经物业公司检查验收符合审批方案后,物业公司将按规定退还业主/住户的装修保证金。(三)违章装修处理物业公司对违反规定者,将视情节,作如下处理:1、责令恢复原状;2、责令暂停工;3、暂扣工具;4、提请有关部门暂停水、电处理;5、责令赔偿损失;6、必要时提起法律诉讼。
有没有简单点的?公告栏里面写的内容?还有需要一份物业和业主间的装修合同
呵呵,你要求还挺多的,你多给点分,我给你份合同~~公告栏的内容,你从上面摘选吧,多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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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核实业主身份,审核装修方案、施工人员身份、特种作业证书、装修资质证明、施工时间(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并做出批复。如超过需向管理处重新办理申请手续。
(2) 装修管理员将批复意见知会装修申请人,并知会管理处其他有关部门配合和监督,建立装修管理档案。
(3) 管理处与业主、装修单位三方签订《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业主与装修单位分别交纳装修保证金及相关费用。
(4) 办理《装修许可证》、《人员临时出入卡》。
住房装修管理规定:
1.装修公司在施工过程中,请接受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管理、检查和监督。
2.装修施工必须认真遵守和执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相关的建筑规范。
3.装修公司应将《装修施工许可证》贴于户门内侧,便于检查。
4.室内装修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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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小区业户装修管理实施细则提要:1.10不得随意改移安保对讲及公共天线插座位置或干扰其系统,若需改动位置时,须先得到管理处同意。1.11商业招牌或标识安装应首先得到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报管理处审批,在不影响业户的正常生活并得到管理处同意的前提下才可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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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小区业户装修管理实施细则&&& 1&& 在装修过程当中,严禁下列行为:&&& 1.1 严禁改变房屋承重结构。&&& 1.2 严禁在承重墙上空洞,拆除连接阳台的墙面、门窗。&&& 1.3 严禁不适当增加楼面静荷载,包括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铺设大理石地板等。&&& 1.4 严禁任意刨凿、重击顶板、外墙内侧及排烟管道,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 1.5 严禁破坏或者拆改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 1.6 严禁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装修材料。&&& 1.7 外门窗不得随意改动。&&& 1.8 空调安装应到管理处申报, 并按入伙时发放的《空调安装管理规定》&&& 安装。&&& 1.9 禁止改变小区外貌及在室外加建任何物体。&&& 1.10不得随意改移安保对讲及公共天线插座位置或干扰其系统,若需改动位置时,须先得到管理处同意。&&& 1.11商业招牌或标识安装应首先得到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报管理处审批,在不影响业户的正常生活并得到管理处同意的前提下才可安装。&&& 1.12 私自改动或损坏上下水(气)主管道、消防设施(含进户防火门)、电视通讯系统、智能监控系统管线、对讲设备、开关箱(含开关箱)以外的供电线路、屋面防水隔热层;&&& 1.13 擅自改动、暗藏燃气管道设施/,确需改动的,应提前一个周向供气单位提出申请,由供气单位组织实施;&&& 1.14 将雨水管道用于生活污水的排放;&&& 1.15 装修应当保证工程质量,严格按有关进行,禁止野蛮施工;&&& 1.16 其它违章装修活动。&&& 2&&& 改造超范围的:&&& 确需改变物主体或承重结构,明显加大负荷的,业户应委托建筑物原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报政府设计审批部门审批。以确保结构与使用安全。&&& 3&&& 室内及其统一要求:&&& 3.1& 楼地面:除凿毛外,不得凿除楼板原水泥面层,地面装修材料不得超过10毫米;楼面均不得铺设大理石等重型材料。仅入户门处楼地面可以铺设1.2平米,其它部位不得铺设。楼地面不得暗敷管道。&&& 3.2& 厨房、洗手间楼地面的改造:不得改动原设计下水位,楼、地面重新做整体防水(防水层沿墙面四周上翻200毫米),并做24小时过水试验。&&& 3.3& 墙面:不得铺设大理石重型材料,非承重墙的拆、移需经专业人员审批,方可实施;新砌隔墙必须采用轻质材料(如泰柏板、石膏板、木板等),除特殊要求外,不得用红砖进行砌筑。管径大于1.2厘米里,不得在承重墙内暗敷。不得扩大原预留的抽油烟机、排(换)气扇管孔(窗)。&&& 3.4& 顶面:凡有管道穿过的顶面,需留出适当大小的检查口,方便上部管道的即时检修。&&& 3.5& 线路:允许在容量限度内适当增设电气线路,但不得私自扩容。增设部分需提供相应图纸留存管理处备查。暗敷管线时不得损伤墙体。严格按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4&&& 公共及外观统一要求:&&& 4.1& 楼顶、外墙、外门窗、阳台的装修及空调的安装及其他装修活动必须符合深圳市规划国土主管部门的技术标准,保证建筑物外观协调统一。&&& 4.2& 天面雨蓬:天面不得私自搭建,自架设雨蓬。不得对天台花园进行封闭,加建围栏。&&& 4.3& 搭建花架统一要求:只能采用不锈钢或白色铝合金,木材等轻质材料,不得封顶;高度自天面地面起不超过2.2米。与地面的固定需做好防渗漏工作。&&& 4.4& 种植草坪统一要求:覆土厚度不得超过10厘米,并预先做好防水处理及对浇灌水做好过滤处理后,方可接入排水管。&&& 4.5& 前阳台防盗拉闸门的统一要求:前阳台不能安装防盗网,防盗拉闸门统一安装在阳台门的外侧,材料为不锈钢。且不超出门框厚度。&&& 4.6& 窗扇防盗窗花的统一要求:窗扇可在窗扇内侧安装防盗窗花,材料为不锈钢,款式由管理处统一指定。&&& 4.7& 安窗纱的统一要求:均需安装在门窗内侧,阳台窗纱安装在阳台拉闸门内侧。&&& 4.8& 用户进户防盗门:一般情况下不得拆除原配置的防盗门,如确需更换,请按各管理处统一要求进行。保证其材料、格式、颜色、开启方式一致。防火门不得更换。&&& 4.9& 门窗更改的统一要求:多层允许更改原钢窗为铝合金窗,但颜色及格式、玻璃颜色等均需按小区内各栋的统一要求进行。高层的室外门窗不得随意改动。如确需更换的,需与原设计的形式、开启方式、框架颜色、玻璃颜色、分格方式均一致,以保证大厦的完整统一。&&& 4.10高层外门窗栏杆的防雷问题:原则上不得拆除原设计的外门窗和栏杆,如确需要更&&& 换上述设施,需业户按相关部门指定的构造要求进行现场施工,并由施工单位将隐蔽情况记录交管理处存档,装修业户在隐蔽情况记录上确认并签字。无签字的,由指定的监理公司按原设计要求进行恢复,其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业户承担。&&& 4.11 阳台栏杆的统一要求:多层一般情况下允许对阳台栏杆进行除锈刷漆维护,其颜色需与栏杆原色一致,不得随意拆除栏杆;对有更换需求的阳台栏杆,需按各管理处统一进行,保证颜色一致,材料一致,格式一致;高层阳台栏杆除除锈刷漆维护外,按第26条要求进行。&&& 4.12 高层后阳台封闭的统一要求:自阳台栏板顶起做银白色铝合金窗,栏杆高度以下为铝合金百页窗,栏杆以上为双扇推拉窗。玻璃颜色根据各栋整体情况定。其厨房至阳台门,及阳台的栏杆经确定与防雷设施连接的。需按技术要求进行防雷连接的处理,同第26条。但原设计灶台在厨房内的。灶台不能移入后阳台。如未满足上述条件,则由物业负责请指定的监理队伍按原设计要求进行恢复,但所发生的费用由该业户全部承担。&&& 4.13墙洞的封闭:所有对外的墙洞(如空调管洞、排风排气口等)的封闭,均需保证外观的整洁美观,用与墙面同色、同材进行封闭,确保封闭后的材料外端面与周边外墙面同颜色(可预先刷涂),再内填材料。多层阳台留空处的封闭按管理处制定的各栋统一方案执行。&&& 4.14 封窗:在满足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如对非主要立面的窗进行封闭的,则不得拆动该窗,首先关闭好此窗,在窗内侧贴上不透明同玻璃颜色相近的胶纸,再行填充。&&& 5&&& 空调机安装&&& 5.1& 空调室外机的安装位置需严格按原设计指定位置安装。如有冲突,则按管理处统一指定位置安装。&&& 5.2& 已预留空调位的房间:安装窗式空调的,只限于利用原空调机位置进行安装,不得在其它处安装,也不得更换空调机架;安装分体式空调的,室外机安装在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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