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查房产证信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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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常见问题解答 在烟台要怎么办房产证?
13:59:02   来源:胶东在线   []
  很多人买了房子后,却不知道房产证具体要怎么去办理?如果没有房产证是否能进行房屋买卖?没房产证能否提取公积金等问题,有些网民对于这些都比较迷茫,现在将房产证的一些常见问题给大家整理一下:
  编号的网民留言:请问烟台芝罘区鲁东大学附近50万86平米新房在办理房产证时都要交什么税,交多少,怎么交,到哪里交
  烟台回复:做为买方,在办理房产过户时需要缴纳契税。
  若该房产是您的家庭唯一住房,按财税[2010]94号文,契税适用1%的税率;若非唯一住房,则契税税率适用3%。
  个人房产买卖契税在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时缴纳。
  若有不明,请拨打地税咨询电话12366-2.
  编号的网民留言:我是2005年全额付款购房,只有购房合同,现在想办理房产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和有关的费用?是否还要交房屋的公共设施维修基金,这笔钱是已含在购房款中?还是在办理房产证时缴纳,由谁来缴纳?房屋的公共施维维修基金是多少?契税是由双方来交吗?
  所交费用的比例是按照购房合同的房款还是现在的房款?
  烟台回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新建商品房办理房产证由开发企业前来办理,如果个人前来办理需要序号申请材料名称要求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3权利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4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原件
  5不动产发票原件
  6商品房开发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商品房开发企业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8查档证明原件
  公共维修资金由个人缴纳,契税由烟台市地税局收取,具体政策请您咨询地税局。
  三:我的房产证为什么办不下来?
  编号的网友留言:为什么一些建成并有居民入住的房子至今未办证呢?房子的一切手续是合格的!在烟台市房管局已经有了开盘手续?后期的手续开发商不办了?为什么我们房管局不进行强制办证呢?也好给我们居民一个安全的保证!
  烟台回复:房产登记是一种以申请的被动行政行为,房产登记机关不能主动为房产办理登记,必须由申请人(业主或开发商)提供齐全的、符合规定的要件(包括土地、规划、建设、房管、消防等多部门的材料),经房产登记机关审查合格后,方能办理产权登记。通俗地说,房产证办理必须首先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开发商逾期办证,属于典型的民事违约行为,购房者可以按照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
  编号的网民留言:我的公积金贷款已经三四年了,我一直没有房产证,但有备案的购房合同以及一年以上的还款证明。这样我可以提取我的住房公积金吗?
  烟台回复:住房贷款的职工按期还款满12个月的,在还款期内可申请提取贷款人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只需填写《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提取申请表》,配偶提取加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交给单位经办人,一般每年的10月或11月集中办理。
  编号的网民留言:我的房产证丢失了,补办手续如何?需要多少钱?
  烟台回复:请您持身份证到交易中心二楼大厅申请办理补证手续,需要持交易中心开具的相关手续到报社发布遗失公告,发布公告的费用由报社收取,需要你咨询报社。交易中心收取110元。
  &留言编号为431173的网民咨询:请问夫妻之间,男方将女方名字添到房产证上作为共有,应该怎样办理,费用是多少?
  房产交易中心回复:先到公证处办理赠予手续公证,持房产证和公证书夫妻双方到交易部门办理共有手续,每平方6元的交易费、80元登记费,契税是3%。
  &471530的网民留言:海信慧园西区因为公共维修金问题迟迟不办房产证,请问自己可以办房产证吗?需要哪些材料?
  烟台回复:个人前来办理需要提交受托人身份证明不动产发票(交易联)、授权委托书、房屋登记申请书、房屋所有权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商品房(预)销售合同
  &编号的网友留言:我现在户口在芝罘区集体户;在开发区买的房子,房产证还没办出来;我现在特着急落户,请问这种情况可以落户吗??
  烟台回复:如果您的商品住宅房在45平米以上,房产证没有办理出来,而又急于落户的,您可以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公证,然后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公证书等办理落户。具体请咨询开发区户政科6380923.
责任编辑:尹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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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房产证历史遗留问题难解决 需区分权责
作者:刘贡
  房产证关系到千家万户,办好一个证,可安居几代人。本报记者张茂摄
  截至日,海口受理办理历史遗留问题房产证45558户,已为22455户房产发证。然而,彻底解决这一问题仍面临不少困难&&
  历史遗留问题房产证,迷局可解
  -海南日报记者 刘贡
  核心提示
  5年下来,海口受理了4.5万户解决历史遗留房产证申请,其中2.2万户拿到了房产证。
  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解决问题&的原则,海口市解决办理房产证历史遗留问题办公室(简称&遗留办&)区分不同历史阶段,依当时的法律法规确定相应办理房产证条件,从维护购房者合法利益出发,解决历史遗留的房产登记发证难题。
  自日起,至两年有效期截止后,陆续还有遗留房产证办理申请。此后海口延长处理期限,并表示到符合条件的房产证遗留问题基本解决为止。
  如果说,房产证办不下来每个时期各有各的成因,那么新近发生的案例,以及全国普遍存在的共性,则说明管理与制度仍不能有效约束市场。
  超4万户申请办理
  历史遗留问题房产证
  项目没有综合验收办不下来证,国企改制后集资楼办不下来证&&种种原因使得交了钱买了房的业主们少了一纸凭证,直到&遗留办&成立。
  &遗留办&共受理办理历史遗留问题房产证45558户,面积535.5万平方米
  共为22455户、312.6万平方米房产发证
  涉及商品房、单位集资建房,以及国有单位的单位自建房
  截至日
  &开发商跑了,7年拿不到房产证,如果不是政府成立&海口市解决办理房产证历史遗留问题办公室&,我们这70户业主根本不知道找谁去。&蓝天路7号华江大厦业主熊建明和邻居们打听了很久,才知道他们住的房子没有综合验收、开发商海南骏成投资有限公司欠税欠建筑商的钱已经跑路,手续的缺失使得他们70户业主想拿到房产证成了一件遥遥无期的事,直到&遗留办&成立。
  &没有先例,&遗留办&一边查找当时相关政策依据,一边教我们业主委员会一个步骤一个步骤地写申请、打报告、递交材料,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找相关部门。&熊建明说,直到最后协调税务部门把开发商的欠税做挂账追缴处理,困扰华江大厦业主们多年的房产证难题才得以解决。此时,熊建明已经叫得出&遗留办&每位工作人员的名字,带着满满的感激,给&遗留办&送去了一面锦旗。
  华江大厦成了海口第一例业主委员会出面办理房产证的个案。
  说起这些办不下房产证的楼盘,主要涉及多个方面。
  据&遗留办&工作人员介绍,大部分商品房办不下房产证的原因是因为项目没有综合验收。
  碧海大道39号南方明珠项目,2006年8月完工并投入使用,但整合规划及配合市政管道调整影响了用地坐标确认,规划验收、人防验收均无法通过,1200多户购房者因而拿不到房产证。
  特殊情况特殊处理。日,刚刚成立的&遗留办&第一次召开联席会议,依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办理房地产证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中的相关规定,先予以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逐步完善材料。考虑到涉及户数多,&遗留办&还将项目列为加急件处理。
  2012年6月南方明珠项目50个总证缮证,同年9月开发商领取了1224个分证,2013年5月,1208个房产证过户到各业主名下。
  除了开发商的问题,国企集资楼办证遗留问题也较为集中。
  &过去国企为职工盖的房子,没有房产证一说,现在人人有了产权意识,都争着办证,却存在困难。&&遗留办&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说,海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改制后,没有能力再为原职工集资楼办证,住在这个集资楼的大部分是老职工,其中有几位老人已经过世。
  房子住了近20年,一直没能取得房产证,这成为这群老职工的心病。
  77岁的刘法恩是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的老领导。这位老人再次充当领头羊的作用,收集职工住宅楼的材料后,于2013年4月向&遗留办&申请办理房产证。
  经&遗留办&了解和调查,这栋位于秀英区华美路10号的9层住宅楼,除了需要各项验收,还存在办证费用问题。好在住户们都同意费用由职工集体承担,于是&遗留办&开始向各主管部门发函沟通,这栋近20年没&户口&的集资楼先后通过了环保、水务、气象、市政市容、人防、质检的验收。&遗留办&还几经周折找出了原始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意见书。一年后,所有手续齐备,&遗留办&和评审会议研究同意给予该项目办理房产证。
  2014年6月,&遗留办&将房产证办理至海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名下,然后该公司再按照房改手续,将房产证办理至职工名下。
  海口市纺织品公司位于海甸二东路5号职工住宅楼也是因为企业改制耽误了房产证的办理。
  2000年海口市纺织品公司改制交国资委管理后,公司不再具备法人和管理人。这栋1998年批建、2000年11月又申请在原批建7层上加建2层的5号职工住宅楼,房产证一事便没了下文。
  5号职工住宅楼居住的基本都是下岗职工。&遗留办&成立后,住户中的两位退休老人梁连富、周鹤洲牵头向&遗留办&申请办理房产证。在&遗留办&的协助下,5号职工楼先后通过环保、水务、气象、市政市容、人防、质检验收,并对影响消防和规划的部分进行整改拆除。2014年6月,5号职工楼终于有了&户口&了。
  &受理、发函、现场勘查、处理投诉、召开联席会议&&每天都在团团转。&&遗留办&工作人员说,该机构前后两批人马,每批不到10人,一直在埋头苦干。
  为啥会有这么多&无证房&
  &很多时候,不是哪一个单位的责任,更不是哪一个部门在&卡&。&海口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说,每个阶段各有成因。
  历史遗留问题房产证产生的三个阶段
  1上世纪90年代初的房地产泡沫阶段
  2上世纪末、本世纪初的经济低谷,积压房地产处置阶段
  3海南房地产跟随国内房地产上涨的黄金阶段
  对于房产证办不下来,市民、业主往往会将问题向住建等政府部门反映。但深究这些房产证办不下来的原因,又可能涉及建设单位、规划、人防、税收等,情况五花八门。
  &很多时候,不是哪一个单位的责任,更不是哪一个部门在&卡&。&海口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表示,2009年的调查摸底,全市约有300多万平方米&无证房&,拿不到房产证的购房者超过3万户,没有规划报建的项目具体数量则无法统计。
  这位负责人认为,每个阶段,都有每个阶段的特殊原因,既与当时的宏观环境有关,又与当时的政策规定脱不了干系。
  如上世纪90年代初,海南开始了大规模房地产开发浪潮,待房地产泡沫破灭后,许多开发商跑路,给当时的购房者造成了巨大损失。一方面,开发建设单位违规建设,加盖、违法封闭架空层,达不到消防要求等等造成无法进行综合验收;另一方面,开发商跑路后,也没有主体去组织验收,没有人对办理房产证负责。
  直到1998年、1999年处置积压房政策出台,解决了一部分购房者的办证问题。但政策适用期截止后,仍遗留了一些房产证没有办理完毕。而这个阶段,为了加快烂尾楼的续建,部分开发商申请了少许加盖、扩建等手续,以弥补停缓建工程操作的损失,并得到批准。
  当海南房地产又开始复苏,建设单位的违规操作仍然存在。由于违法成本低,利润大,如每栋多加盖一两层楼房,超容积率,擅自改变规划设计用途等,开发建设单位一厢情愿认为只需补交少量城市基础建设配套费等,就能获取几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的利润。但国土和规划部门根本不可能同意通过补交费用将违规或违法建筑变成合法,于是又造成了新的历史遗留问题房产证。
  &事实上,只要严重影响规划,或者加建对整体的结构安全造成隐患,规划部门绝不敢认定改变规划的合法性。&一位规划部门工作人员解释道。
  &还有因拖欠工程款,工程转包造成工程建设资料遗失,做不了工程竣工验收的;开发商属于项目公司,建完一个项目就分红、解散的&&因为这些开发商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存在违规建设、销售和交付,以及欠缴税费等违法、违规行为,造成建设项目不具备办理综合验收的法定条件,使得众多购房者买房入住多年无法拿到房产证。&&遗留办&工作人员粗略统计,因开发建设单位诚信缺失导致办不了房产证,占所有历史遗留房产证的一半以上。
  历史遗留房产证办不下来,从开发主体分类,另一大类就是建职工房的国营企事业单位。早些年,由于内部职工的住房需要,政策允许在单位自有土地如院内、厂房内、校园内建设房屋,由于当时办理产权登记意识淡薄,大都处于&只管住下去&状态。但随着单位改制、转产、破产,单位无力组织验收办理房产证,造成大量职工住房变成&无证房&,让原本生活困难的职工失去住房保障,办证诉求强烈起来。
  保护购房者利益
  分类处置,区分权责
  &虽然海南的情况更特殊,但许多现象也是内地城市的共性,历史遗留房产证问题不能逃避,只能想办法解决。&海口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
  日,《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办理房地产证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出台,有效期两年。
  2009年底,海口市政府成立由国土、规划、住建等15个职能部门组成的解决办理房产证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
  日,《海口市解决办理房地产证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细则》出台。主要处理日前,在本市国有土地上经规划批建且实际交付或实际使用,但因建设中存在问题未办理房地产证的房屋。
  2010年3月,海口市解决办理房产证历史遗留问题办公室正式成立。
  2012年9月,将《意见》适用期从两年延至问题解决为止。
  2014年,将商品房办证遗留问题范围延后3年,即日前竣工交付使用符合条件的商品房办证问题纳入历史遗留政策处理范围。
  2009年开始,海口从政府层面着手研究破解之道,并由市政府牵头,由国土、规划、公安消防、人防、气象、地税等部门先成立临时机构,受理有历史遗留问题的咨询、投诉、申报。
  各相关职能部门纷纷按照&尊重历史、解决问题&的原则,从自身角度提出解决和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房产证的意见。
  &我们一边处置,一边摸索研究破解之道,不断总结并突破常规。如依法实行分类处置,区分权责,优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遗留办&有关负责人认为,这是海口市在摸索中形成的一条新思路,&将问题区分不同的历史阶段,以当时项目开发所适用的法律政策为依据,优先保护老百姓的合法利益,视情适度放宽条件为购房者办证,从严惩处违法违规的开发单位和售房者。&
  按照&区分权责&的原则,海口将开发建设单位违法违规的责任与购房者办证的权益相分离。在房屋符合城市规划、公共安全以及质量安全的前提下,购房者缴清自身应缴纳的房产税费后,可以办理房产证;开发建设单位欠缴的税费,由相应职能部门依法追缴。
  又采取合法建设与违法建设区别对待分步规划验收的方法,妥善解决海口地区合法建设与违法建设共存建筑物的确权问题。如建筑工程存在违法建筑未能进行项目整体验收的,规划部门可以先对合法的建筑部分先行规划验收,从而解决部分违法建设影响合法购房、合法建设的小业主无法办理房产证的问题。
  此法让一大批&无证房&成为&有证房&,让受开发商拖累多年的购房者,合法利益得到了保护。
  终结新&遗留&问题
  症结指向&预售制&
  &国内普遍认为,房地产预售制是开发商可以在售房获利后,不负责的根本原因。&经过5年一线实战,&遗留办&相关负责人认为,国内房地产市场存在制度和管理的漏洞。
  当记者问及历史遗留问题房产证何时能够全部处理完毕时,&遗留办&工作人员却表示出少许无奈。一方面,只有前来申请的遗留问题才进行处理,未申请者尚不在&遗留办&的掌握之中;另一方面,不符合条件范围的遗留问题,目前则没有解决的方案。而最让具体操办者发愁的,还是开发商诚信缺失后导致新的问题仍在产生。
  &我们已经加大了对恶意违法单位或个人的处罚力度,协调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多管齐下,从行政、民事、刑事等各方面进行处罚,形成威慑力,力争从根本上遏制房地产开发的不良行为。&&遗留办&有关负责人表示,2015年,&遗留办&将会同海口市法制局制定出对涉及开发商责任的相关费用追缴方法,根据开发商违法行为性质的不同,从行政、民事、刑事等方面追究开发商的相关法律责任。
  &但国内普遍认为,房地产预售制是开发商可以在售房获利后,不负责的根本原因。&经过5年一线实战,&遗留办&相关负责人认为,国内房地产市场存在制度和管理的漏洞。由于近10年来,房地产处于卖方市场,开发商入行门槛很低,资金实力普遍不强,地方土地财政的依赖较大,商品房预售制(目前只需投入25%即可销售)一经推出,受到各方欢迎&&购房者认为预交房款可使房价更低,开发商解决了资金困难,地方政府认为促进了经济发展。但一些不讲诚信的开发商,利用与购房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违规违法开发建设,又抱着&先上车后补票&的潜规则心态,试图将自己的行为合法化。倘若不能实现合法化,就获利跑路,把包袱扔给社会。
  如2009年投入使用的名门广场二期,其商业部分超建,容积率升高,至今非住宅部分无法通过规划综合验收。近年开发商擅自加盖扩容和改变性质,被城市管理行政处罚和媒体曝光的案例还有:海口阳光巴洛克擅自增加一个建筑单元;三亚天赐18度蔚蓝小区加盖住宅楼层,私自扩建别墅;海口沁雅家园私自加盖2层;海口宝泰温泉花园私自加盖5层,等等。
  随着历史遗留问题房产证的处置,消费者的成熟和市场的规范,房地产开发门槛越来越高,卖方市场向买房市场转移,开发商的不良行为也在逐渐减少,但尚没有一条约束&预售制&纵容开发商获利逃避责任的办法。
  有熟悉房地产市场的人士献计献策,如海南可以率先出台住宅楼销售90%时必须办理&大证&(指开发商办完了一栋房子的产权总证),才可继续售楼的制度。因为&大证&办理须在综合验收之后,接下来只需开发商将&大证&分割成购房者的&小证&。如此一来,开发商的非法所得成本(一般在10%以内)与未获合法所得相等,没有必要违法;二来开发商发布的信息也会与购房者获取的信息对称,间接提升了海南房地产整体形象。
  而&遗留办&也在探索,是否能让银行监管企业账户,在资金上制约开发商的违法操作。
  (海南日报海口1月8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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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购买的是阜南县城市花园小区三期住房,由于当时开发商承诺,交付房子后1年之内办好房产证,房子是在2014年3月交付的,到目前房产证还未办理。
由于当时是全款购买,目前本人在做生意,需要资金,没有房产证就不能贷款,不能贷款生意就没法做,我向阜阳市政府论坛反馈,为什么一直房产证下不来,房产局一直回复:小区未通过综合查验,且未申请进行综合查验,所以不能办理房产证。
随后,我反映为什么房产局不督促城市花园小区进行综合查验,房产局回复:1、商品房开发是商业行为,验收是开发商提出申请,主管部门验收,不是行政强制行为。城市花园小区三期尚未提出验收申请。
目前就此问题,我查阅了相关文件,现反映如下:
根据阜南县&关于印发阜南县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办法和阜南县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实施细则的通知》的第十条:住宅小区经综合查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购房人与建设单位订立书面物业买卖合同时,须约定以住宅小区经综合查验备案作为交付使用条件。第十四条&&建设单位擅自交付住宅小区的,县住建局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予以处罚,并补办小区综合查验手续;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所以在第十四条写的很清楚,建设单位擅自交付住宅小区的,县住建局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予以处罚。
我查阅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五、第九条修改为“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备案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目前城市花园三期住房已经交付,违法了《关于印发阜南县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办法和阜南县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实施细则的通知》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根据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备案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所以,阜南县相关部门可以对擅自交付使用的城市花园小区开发商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请给予处理!
我目的就是赶紧开始办理城市花园小区的房产证,也不是非闹着让去处罚开发商,说实话,小区建设的不错,开发商还是比较有责任心的,但是也要考虑客户的感受,你答应客户交付后1年内办出房产证,结果目前不承诺当时的诺言,我们能不有意见么?
另外请相关部门负起责任,根据综合查验的相关规定,城市花园小区业主的供电应抓紧移交给供电部门,不能小区用户一直都是用高价电。
附件:相关法律条文网址衔接
http://www./gk/500/81656.htm
关于印发阜南县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办法和阜南县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实施细则的通知
 第十条&&住宅小区经综合查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购房人与建设单位订立书面物业买卖合同时,须约定以住宅小区经综合查验备案作为交付使用条件。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擅自交付住宅小区的,县住建局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予以处罚,并补办小区综合查验手续;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flfg//content_1445477.htm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五、第九条修改为“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备案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网友您好:
&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办,请县综合查验办公室及时答复。
我县于2014年6月开始实施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县内所有住宅小区项目未经综合查验,不得办理房产证。此举是为了维护业主的合法利益,防止住宅小区项目出现规划设计、工程质量和配套设施等各项建设要求不按规定落实的情况。银达.城市花园住宅小区目前一期已通过查验,二期建设单位已提出查验申请,三期因部分配套设施尚需完善,建设单位尚未申请查验。对三期个别交房的情况,建设单位解释说,因个别业主(如长期在外,短时在家)需要,又考虑到建筑单体已通过质量验收,为方便业主,同意个别业主先行装修。县综合查验办已安排相关部门对此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同时要求各参加参加查验职能单位主动服务、帮助整改,以促进该小区早日通过查验,及时给各业主办理房产证件。(综合查验办)
这种共性问题,希望政府能有正确快速的解决方案,而不是一拖再拖,结果受到损害的只有普通老百姓。
提供核心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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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宝典:与房产证相关的22个问题 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第1问:什么是房产证?
《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PremisesPermit)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须使用建设部统一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其他部门和单位制作的类似证书均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第2问: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5.⑴购房人已婚①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②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③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⑵购房人单身(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①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③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购房者在异地则到公证处办理购房者在国外则到大使馆办理
  ⑶购房人为单位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验,则需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
第3问:购买商品房如何办理房产证?
  对于新房来说,只有开发商办理出大产权证的时候,购房者才能办小产权证(即房产证)。
  首先,购房者要审查开发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第二,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第三,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第四,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第五,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第4问:商品房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要交纳什么费用?
  登记费:住房所有权登记费每套收取80元;
  税费:办理房产证需要交纳契税和物业维修基金,如果是144平米以下的房子,契税是1%(首次购买普通住宅或享受政府补贴0.5%,具体情况各地略有不同,按当地政策执行),如果是144平米以上的房子,契税是3%;维修基金多为总房款的百分之二(可能另有调整,按最新的规定来执行)。
  交易手续费:新建商品住宅每平方米3元,由转让方承担;
  登记费和交易手续费是在办理房产证时交纳给房管局。契税是交纳给财政部门。以上费用为买方承担,目前理论上房产证可以个人办理,但是现在一般都是开发商代办,在办理房产证的过程中需要开发商配合提供相关资料,所以目前由开发商代办是比较方便的,以上仅供您参考。
第5问:二手房如何办理房产证?
  第一步:房地产评估。到所在县区或市的房产交易大厅。办理这项时先要决定由谁负责评估费用,买卖双方均可,申请人要填委托书,提交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平面图(在房产证的最后一页的图)、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提交后可拿走,自己保管以防丢失,留复印件在交易大厅即可。评估由所在的市一级房产评估机构负责,由于要评估的多,往往得等一段时间。评估费占房产评估额的0.5%,交完钱后给你两份评估报告。
  第二步:交营业税。到房产所在的地税分局或地税所办理。需提交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评估报告。(普通住房满5年免征,不满5年差额征收;非普通住房不足5年全额征收,满5年差额征收)
  第三步:办理房产证过户。到房产交易大厅办理,需提交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平面图(在房产证的最后一页的图,要把里面内容挡住复印成空白表),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完税证明(地税上给的东西),房产评估报告。这是需要买卖双方都到签字,按手印,结婚的需要带上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交易费,按房屋3元/平方米收,签完字后,还需要到当地财政局交契税。
  第四步:领取房产证。需要交登记费80元,工本费10元,印花税5元。
第6问:房产过户需要缴纳什么费用?
  1)普通住宅
  未满5年:全额个税1%或差额20%,差额营业税5.55%
  满5年且唯一一套住房:个税/营业税全免
  满5年不唯一:全额个税1%或差额20%
  交易手续费:面积×6元
  购买方的税费:契税(首次购买或改善购房缴1%,政府补贴0.5%,各地略有不同,按当地政策执行)手续费:面积*6元
  2)非普通住宅
  未满5年:全额个税2%或差额20%,营业税5.55%
  满5年唯一:差额营业税
  满5年不唯一:全额个税2%或差额20%,差额营业税5.55%
  手续费:面积*6元
  购买方的税费:契税3%,手续费:面积*6元
第7问:领取房产证的手续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申请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市房地局应当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颁发房地产权证书。按期到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局的房政科领取房地产权证,购房事宜全部结束.
  买卖整幢房屋的只须买方到场即可;如交易的是整幢房屋中的一部分,那么卖方也应到场,另行办理房屋产权的要变更登记。
  购房居民为领取产权证,应向区、县房地局提交的文件和证明有:本人身份证、私章以及市交易部门开出的《房屋卖契》。如不能亲自到场办理,购房者同样要给代办人出具符合规定的委托书。并把自己的私章交给他代为办理。
第8问:集资房能办理房产证吗?
  不能。集资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企事业单位以拥有的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资金将及部分向内部职工筹集的资金建成的房产,建成后以较低的价格转让给内部职工。集资房不能在市场上自由转让。并且集资房的产权以整体产权的形式属于企事业单位,职工购买的仅是房产的使用权,对房产没有完全产权,故集资房没有独立的房产登记凭证。
  由于集资房的产权归企事业单位,所以集资房是企业财产的组成部分,企事业单位对集资房拥有处置权,可以将集资房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企业到期若不能归还银行贷款,银行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变卖抵押物偿还贷款。购买集资房实际上是购买房屋的使用权,其使用权保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房产所有权人的资信情况。
第9问:如何委托他人办理房产证?
  转让当事人(自然人)不能亲自办理相关手续时,应出具授权委托书,且委托书应注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并由委托人签字。委托人应对授权人依规定办理的有关房屋所有权事宜承担民事责任。到当地的区或者市公证处办理一份委托公证300元左右。公证处会提供给你们格式文本,你在文本上选择委托事项、委托有效期限就可以了。委托人要带好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般只要你本人带这两样东西去就可以的。
第10问:房产证上可以写几个人的名字?
  房产证上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可以添加共有人,共有人添加的时候,可以明确每个人的份额。如果是夫妻双方买房,则不需要,因为只要有任一人的名字,都属于共同财产。
第11问:房产共有人是怎样规定的?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款“数人共有的城市私有房屋,房屋所有人应当领取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的房屋所有权证”,已明确了共有人应当领取《房屋共有权证》,以法规的方式作为共有人的强行法律义务。
  用直白的话来说,就是数人共同拥有房产,共同行使对该房产的权利。
  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该“共有人”指的是善意第三人根据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已登记确认的房地产权证书上的共有人,而非因婚姻或继承等关系取得房地产的共有人。
第12问:房产证加名字的程序是什么?
  婚前3个月一方购买的房屋当时付了一半的房款现仍在还贷当中房产证只登记有一方的姓名现想添加夫妻另一方的名字如何办理需要哪些证件费用是多少?
  1、登记权利人由一人申请登记为两人,权属发生变化,应当申请转移登记。
  2、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产证、夫妻财产约定书(或买卖合同、赠与公证书等)。
  3、费用:登记费、手续费、工本费(共有多发一证);是否征税由税务部门决定。
第13问:按揭商品房如何更名?
  问:我想跟别人买一套商品房,他已经付了首付,还没有交房,也没有拿到产权证,要怎么交易?可以直接更换成我的名字吗?
  答:你已经付了首期了,接下来就是双方去国土局过户,把新的房产证办下来,拿到新的房产证之后,就拿着它去银行做抵押,做按揭,十几个工作日,银行就放款,对方就能收到钱了,事情也就结束了。
第14问:二手房如何更名?
  问:07年买了套在建房,用的是我和我女朋友的名字。现在想把房子改为一人所有,既之后在房产证上只体现一个人的名字,该怎么处理,要交哪些费用?该商品房还没交房,仍在按揭中,房产证还没下来。
  答:你这种情况属于二手房过户,目前有两种办法,赠与和买卖。二手房赠与费用:办理赠与首先要公证,然后凭公主材料去办理过户手续,将产权变更到你名下,中间要交纳评估费(100万元内为0.5%)、按评估价交2%的公证费、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及产权登记费用。不过赠与后无论何时再转让都要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二手房买卖见第6问。
第15问:离婚后房产证如何进行更名过户呢?
  离婚后房产证如何进行更名过户呢?
  问:我与丈夫离婚后,他将住房给了我。因为产权证与土地使用证都是他的名字,所以需要过户。请问这种住房如何过户,需要何种手续?
  答: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协议书中有关于房产所有权归属的明确规定,产权管理部门即可按照所有权的分配予以办理产权变更。需要携带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安局门牌号码通知,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更名手续。离婚房产过户只收取变更登记的手续费,不额外收费。
第16问:办理了过户手续,却迟迟拿不到房产证怎么办?
  在极特殊情况下,买卖双方正常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但买方在规定的时间却领不到房产证,这时买方必须高度警惕,应当立即向发证机关问明情况。如果是因为发证机关需要完善手续修改数据,延迟一段时间发证,这种情况买方可以放心等待。如果属于虚假交易、不能办理房产证的情况,应当立即采取司法手段切实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实践中绝大多数延迟发证,是因为建委需要完善手续、修改数据。办理过户手续后不能领到房产证的情况极为罕见。
第17问:房屋产权及获得有哪些形式?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产权可以通过以下几种形式取得:
  一、通过购买取得
  购买是人们取得产权的一种主要形式。在购买房屋时应注意以下问题:第一应考察所购房屋是合法,有关手续是否齐全,卖房人是否有合法身份;第二应与卖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在合同中应详细地写明房屋的地理位置、购买方式、价款、付款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条款;第三,应及时到房管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二、通过建设取得
  这是房屋产权的一种原始取得,是指建设者投入一定的资金建造房屋,则该建设者对其所建房屋享有产权。通过建设而取得产权的,在产权取得前或前建设过程中应注意下列问题:第一应注意建设用地的合法性,即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第二应注意有关手续的合法性,即是否有立项、规划、开工等手续;第三应注意房屋质量是否合格,即是否有质量检验合格单。如果上述应注意的方面有问题,则建设者不一定能取得产权。
  三、因为受赠取得
  这种产权的取得方式是指原产权人通过赠予行为,将房屋赠送给受赠人。在办理房屋赠予手续时,赠予人与受赠人应签订书面赠予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如果赠予人为了逃避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而将自己的房屋赠予他人时,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则该赠予行为无效。
  四、因为抵押取得
  所谓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由于抵押是一种担保行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则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在享有优先受偿权时抵押权人有权将抵押物归来已有。通过这种方式而取得产权时,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订立书面合同;第二应当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第三,应当注意抵押房地产的合法性;第四,如果抵押到期,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应根据抵押合同的有关约下,办理有关手续。
  五、因为继承取得
  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第18问:不办产权登记对权利人会产生什么影响?
  如果购房者在入住后不能取得房地产权证,其所购的房屋所有权尚处在一种不确定的状态,购房者将不能取得如下权利:
  1、不能进行买卖、赠与、置换、继承、出租等活动,即使签定相关合同也均为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2、在房屋被拆迁时无法按国家政策及相关拆迁法规获得拆迁补偿。
  3、无法设定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购房者无法通过房屋抵押来获得贷款或承担其它民事责任。
  4、如因项目非法开发而无法办理房产证,则购房者所购房屋有被强制拆除或被拍卖的风险。
  5、开发商因债务纠纷被强制执行时,没有办理过户的房地产仍属于开发商的财产,可以被开发商的债权人依法强制执行;
  6、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无法申请继续使用该土地。
第19问:房产证遗失要如何补办?
  办理房产证遗失补证手续须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本人持身份证到档案馆(宿州路236号房产局二楼)查询档案,开具房屋权属状况证明书;二、刊登房产遗失声明;三、权利人持身份证及上述相关资料到前台窗口办理遗失补证登记。
第20问:如何鉴别房产证的真伪?
  最重要、最本质的辨别方法是把握新证的特点和防伪功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A建房注册号。由于新证是建设部监制建设部对每个能够发证的市(县)发证机关进行了注册登记,并予以编号。在辨别时,要看它是否有编号,编号是否是建设部公告的全国统一编号。
  B发证机关(盖章)。这里要注意两个方面:一是规范的发证机关是市(县)的房地产管理局(房产管理局)或市(县)人民政府。别的任何单位或部门都无权发证,它们发的权证都属于非法、无效的;二是所盖印章均为套印,印迹清晰、干净、均匀,手工盖印是不可比的。
  C团花。在封面里页有土红、翠绿二色细纹组成的五瓣叠加团花。线条流畅,纹理清晰。
  D暗印、水印。所用纸张为印钞纸,浅粉底色,并印有等线宋体'房屋所有权证'底纹暗印。将纸对着光亮处,则可见高层或多层水印房屋。
  E编号。在封面三页,即'注意事项'页右下角有印钞厂的印刷流水编号。同一发证机关的权证号码是连续的。
  F发证编号。即首页花边框内上端有由发证机关编列的权证号码。此号码与发证机关的簿册、档案记载相一致。
第21问:招数推荐——如何预防拿到假的房产证?
  有效招数1:
  到房管局登记机构查询验证
  目前科技手段越来越先进,一些不法的造假分子利用高科技伪造房产证,几乎可以达到以假乱真的地步。
  在谈到如何鉴别房产证的真伪时,希望广大市民提高警惕,尤其在从事二手房交易、房产租赁和抵押的过程中,在放款之前,最好带房产证到房管局的相关登记机构查询验证一下。
  至于伪造**的行为性质,对那些不法的造假者或持**者从事相关经济活动的行为属于经济诈骗,构成了经济诈骗罪,一旦查实,可以举报,公安部门将立案侦查,以防止让更多人上当受骗。
  有效招数2:
  在买卖交易中可要求权利人提供其他有效证件房屋交易尤其是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购买房可提出权利人出示相关的有效证件,避免房产证作假的可能性。如:身份证、户口簿、房产发票、契税发票、原有房屋买卖合同等。对房屋买卖涉及到的所有证件进行核实。单单伪造一张房产证比较容易,但要同时伪造所有的交易有效凭证相对要困难得多。许多交易买卖中只看房产证的做法风险性相对较高,多数骗贷案例正是利用了这一漏洞。
  有效招数3:
  委托专业的房产中介公司和律师,提防交易猫腻在房产交易中,最好委托大型且比较专业的房产中介公司。一般这些中介公司都具有比较专业的行业流程,对相关证件及买卖双方信息会做相应的核实,有效保证交易双方的利益。在交易过程中卖方出现的不正常要求,购房者应多加注意提防交易中的猫腻,比如卖方要求大幅度提高首付额度等。
第22问:哪些情况会导致房产证“难产”?
  一、开发单位欠缴土地出让金。
  二、容积率超标,开发公司手续不齐全或因历史遗留问题,如用地报建资料不齐,有违章建筑等。
  三、开发企业已经破产或被取消资质,无法继续办理确权。
  四、开发企业将房屋重复销售(未经市国土房管局鉴证),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
  五、开发商与小业主存在纠纷,如为了迫使小业主补交房款,扣着本该发给小业主的房地产证不发。
  六、开发商没有按整体规划建设小区配套设施(如派出所、居委会、幼儿园、学校、邮政局、配电房等),或未移交小区配套用房。
  七、楼盘被法院查封。
  八、个别购房者购房入住后进行违章搭建,致使规划部门不予核发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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