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规划方案学的工作方案怎么设计

《土地利用规划论文》_精选优秀范文十篇
土地利用规划论文
土地利用规划论文
范文一:土地利用规划课程论文《土地利用规划学》论文题目:我国新农村土地利用规划的探讨姓
侯 忠 伟学
业:土地资源管理学
院:测绘工程学院指导老师:
汤 江 龙二零一三年四月我国新农村土地利用规划的探讨摘要:2012年,自我国召开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农村建设问题变得更加的突出、炙热。而今年的“两会”上,关于在新农村建设中加强土地利用规划与土地管理工作的提案层出不穷。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重大历史任务。土地利用规划是其前提和基础。我国目前土地利用规划程度相对不高,新农村建设中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尤为重要。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 新农村建设在举国关注和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时期,全国上下都应当深入把握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涵,进一步拓宽思路,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以科学发展观为统帅农村建设,真正造福农民、造福全国人民、造福我们的子孙后代。 科学合理利用土地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群众十分关心的问题,也是实现“中国梦”、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国策的措施,土地利用规划是新农村建设的前提和基础,中央明确提出,新农村建设要规划先行。一、我国农村土地利用规划现状1、土地矛盾日趋尖锐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人口在不断增长,多数村户由一户一院发展为一户多宅,对耕地的占有量迅速上升。在耕地减少的同时,荒地由于土壤肥力低,开垦为耕地的极少。由此可见,土地供应矛盾会日益尖锐。2、普遍存在“空心村”现象现阶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城镇总体规划通常考虑城镇建设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而对镇域的土地利用只是轻描淡写。长期以来农村居民点处于无规划指导的自然发展状态,普遍造成“空心村”或“满天星”式的自然村落等。其建设过程中也像小城镇发展那样,注重增量土地的发展,忽视了存量土地潜力的挖掘。3、土地规划管理不够(1)村庄规划只对村民住宅的建筑朝向做了大致的规定,其它没有具体规定;因此,村民的住宅大多是“沿坝、沿路而建”,宅与宅之间闲置空地多,甚至出现“空心屋”,这种建筑排列不整齐、分散的居住情况,造成了用地的严重浪费,使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量大、成本高、利用率低。(2)村内道路由主干路和支路组成,却尚未形成较为完善的交通网络,影响了村民的生产和生活需要。另外,农民随意在绿化区内种植经济作物,影响了道路交通。 二、新农村建设应加强土地利用规划1、新农村建设是长期的历史性任务新农村建设的本质决定了其长期性和渐进性。推进新农村建设,既要发展农村生产力,又要调整和完善农村生产关系;既要提高农民物质生活水平,又要提高其科学文化素养;既要发展经济,又要落实科技文化等的建设。这不是一个可以一蹴而就的问题,而是一个长期的、渐进性的、需要进行合理规划和协调的历史性任务。2、新农村建设要规划先行党中央明确指出,新农村建设要规划先行。新农村建设作为一项长期历史性的任务,必须以合理的规划为前提,积极稳妥地逐步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必须规划在先,不然就是盲目建设,就会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3、土地利用规划是新农村建设的前提和基础新农村建设的内涵十分丰富,它不仅是物质性新农村的建设和完善,更是精神家园的创建和提高。做好土地利用规划是它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万丈高楼平地起,只有有了良好的基础才能够把新农村建设稳步有效长期地推进。三、决策与建议1、推进乡村居民集中居住,发展服务业,减少农民、提升农业。这样可以走出一条:依托城镇或村镇发展农业,解决“三农”问题,发展现代化的乡村的路子。现农村多数已实现村里通公路,且现在交通工具都很发达,以20—30分钟的行程时间作半径,推进村民集中居住客观上是可以做到的。这样,平原区4平方公里甚至更大范围只可设一个村镇或城镇,山区1平方公里范围内可设一个,是不会影响农业生产的。按我国乡村的人口密度,新乡镇的人口一般都有千人以上,大的可以达到1万多人。这种居民集中居住的方式,使居民的走动范围变大,接触的信息增多,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也增多,会促进农业生产走向专业化和集约化。由于人的集中居住,会打破现有农村自给自足的家庭服务模式,从而催生出村镇服务业的发展,也会进一步促进农业的产业化和市场化,促进更多人由农业向非农产业转移。重点是方式方法。剥夺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推进居民集中居住肯定不行。比较可行的办法是,选择生产生活比较方便的地域,由政府出面规划集中居住区,所规划的房屋设计必须既适合生产,又适合生活。可采取由政府以不赚钱的方式来建设,然后,鼓励农民自愿购买;也可采取允许农民自己按规划建设。并允许购新房的农民保留原有房屋,但不再允许其在非集中居住改扩建居住房屋。按目前我国的土地承载能力,及这项工作的可能进度。只要务实推进,不搞“一窝风”,宏观上不会出现问题。若推进得好,最终还会节约土地。
推进集中居住必须充分体现民意。并要鼓励各地区根据自身的产业特色、文化特色、资源条件构思各具特色的发展思路。2、促进城市人到城镇购建房屋。此举对缩小城乡差别,加强城乡联系,也有重要推动作用。目前,中央不允许机关干部到乡下购建房屋是完全正确的,必须坚持做到。但城市人到城镇、村镇购建符合当地规划的房屋,应当支持和鼓励。这样不仅有利于推进城乡交流扩大、促进乡镇服务业发展,而且还可使农民在村镇的生活用房的市场活跃起来。3、要切实把乡村建设规划放到重中之重,由中央给予扶持。乡村建设规划是乡村发展的重大缺项。现在不少农村的房屋建设还是请“地仙”来做。表明乡村严重缺乏规划人才。尤其是现一家一户各搞各的,想推进乡村的现代化、舒适化是不可能的。这一问题应当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来重视。一是国家要从乡村社会变革、解决三农问题等历史和现实的高度,研究出台《乡村规划法》。二是对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国家要组织专家力量帮助审查,坚决杜绝一些与农村社会发展的根本要求不相适应的政绩项目的规划实施。4、加大土地整理与复垦力度。针对农村居民点与集体独立工矿用地开展土地整理与复垦,是补充耕地和新增建设用地的主要途径,国家应该加大投入,作为重点工作抓好。土地整理所需投入很高,需要创新机制,拓宽投资渠道,建立以政府投资作为引导,鼓励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参与的多元投资模式。5、加强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对新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工作的参与和帮助。建立政府有关部门的参与制度,对各部门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工作内容、程度与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如村镇规划不论委托给什么单位承担,其中确定土地面积基数、规划耕地面积的调整与规划居民点占地面积等均需有县国土部门参与并审核,规划农业结构调整、农业发展规划必须有农业部门的参与并审核。参考文献[1] 张晓平,邹自力,帅菲.新农村建设中土地利用规划探析.《农村经济与科技》.2007年.第3期[2] 王万茂.土地利用规划学.中国农业出版社.2007.1[3] 姬冬梅, 李淑杰.新形势下完善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探讨.内蒙古科技与经济.第8期 [4] 张洪民,刘伟.新村规划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的定位和思考——以安徽省阜阳市为例国土资源科技管理,第3期,第25卷.
[5] 关于在新农村建设中加强土地利用规划与土地管理工作的提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2007年3月原文地址:
范文二:土地利用与规划论文《土地利用与规划》论文论文题目:沛土地利用战略研究姓
城市与环境学院年
09指导教师:
赵沛县土地利用战略研究摘要:土地利用战略研究是对一定时期内,一定区域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全局性、根本性谋划.土地利用战略研究是凸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战略性的必然要求,有助于从根本上把握和解决当前土地利用问题,对于统筹区域土地利用,分区域分类指导土地利用活动,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保护资源环境和对贯彻落实各级政府的区域发展政策、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关键词: 土地 战略 问题前 言本文是以沛县的2005年至今的有关资料,对沛县土地利用现状进行了分析。根据沛县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提出了沛县土地利用的指导方针、战略目标、战略重点和战略对策。;重点解决沛县在新一轮的经济快速发展中如何协调好”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问题,即解决既要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切实保护耕地,又要最大限度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这个矛盾。1. 沛县土地利用现状分析1.1农业用地现状2005年末,农用地总共为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57.71%。耕地78422.60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78.00%;园地面积为4645.02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4.62%;林地总面积为1187.64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1.18%;其他类型农用地16290.48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16.20%。1.2建设用地现状2005年底,建设用地总面积25637.2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72%,其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22857.21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89.16%;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2562.88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0.00%;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217.15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0.85%。1.3其他用地2005年底,其他土地面积为48034.9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57%,其中水域面积为47928.90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99.78%,自然保留地面积为106.07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0.22%。2. 沛县土地利用面临的问题和挑战2.1农用地以耕地为主,土地垦殖率不高沛县地势平坦,雨量充沛,光照充足,土地资源的宜耕性较强。2005年沛县耕地面积78422.60公顷,土地垦殖率为45.01%,比徐州市土地垦殖率的平均水平(53.65%)低8.64个百分点。2.2采煤塌陷严重长期高强度采煤在地下留下了大量的采空区,造成上方地表的沉陷,形成大面积的采煤塌陷地,造成大量的优质农田被淹变成坑塘、沼泽、苇草丛生的荒滩洼地。2.3农村建设用地存量多、布局散,统筹城乡土地利用潜力大全县辖325个行政村,50个居委会,近2000个自然村,布局散乱,农村居民点18239.85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71.15%,人均居民点用地171平方米,整理潜力较大。2.4土地利用方式相对粗放,集约利用程度不高沛县是重要的煤炭生产基地,独立工矿用地总量大,煤炭、能源等土地密集型工矿用地比重高,土地利用方式粗放,土地利用集约程度不高。2.5面临的挑战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日趋突出。规划期间,随着经济建设不断深入,全县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将不断加大,城镇化、工业化水平不断提高,预计规划期末沛县城镇化水平将达到48%以上。城镇化水平的提高、产业规模扩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对用地保障提出了新的要求,土地供需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需求更加强烈。沛县已进入城镇化、工业化的关键时期,建设用地增加必然占用农用地和其他土地,直接造成生态用地数量的减少。如何在发展的同时,保护好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就变得更为迫切和重要。3. 沛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3.1沛县发展的优势与机遇苏北整体融入长三角,沿东陇海线发展带、沿运河发展带和淮海经济区规划纳入国家层面,江苏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十二五”时期继续实施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战略,推动沛县在更高平台、更广领域参与区域合作与发展。京沪高铁、徐兰客运专线、徐济高速公路、丰沛铁路、湖西航道等重大工程的实施建成,将大大改善沛县的交通条件,提升沛县的区域优势和综合竞争力。新的发展形势对沛县土地利用提出了新要求,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观统揽新时期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和实施;要按照统筹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理性的思考和解决土地利用中产生的主要矛盾;借鉴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思想,切实展开土地整治工作,把节约和高效利用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作为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项主要内容。3.2、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总目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对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和调整;经济发展、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并举;把握经济全球化,信息化和知识经济时代背景机遇,促进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实施以城市为中心,城乡互补、区域协调,加快城市化进程,全面提升城市质量;以人为本,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治安和投资环境。主要规划目标:规划至2020年总人口控制在129.14万人,城市化水平达到48.00%。规划至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06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65185元。规划到2020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达到100%,“三废”综合治理率达到90%以上,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5%,全县林木覆盖率稳定在33%。3.3发展战略沛县根据国家、江苏省、徐州市总体发展战略,结合自身的实际状况,未来发展更加关注工业化和城镇化,更加关注开放型经济和民营经济,更加关注生态建设和有机农业,更加关注科技、人才,更加关注富民优先、和谐发展,重点实施工业强县、城镇立县、开放富县、科教兴县、生态建县五大战略。4. 沛县土地利用战略4.1土地利用战略目标沛县应充分利用徐州市老工业基地发展的契机,以建设现代化中等城市为目标,打造滨湖生态旅游园林城市、区域性商贸中心城市的战略需求,正确处理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的关系,严格保护耕地,保障合理的用地需求,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增强土地利用公共服务功能,为落实“双保”、全面实现沛县发展目标,提供土地资源保障。4.2土地利用战略任务4.2.1保护耕地,稳定农业生产能力。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全面推进土地整治,提高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开发利用水平,保护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耕地,稳定全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4.2.2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优先保障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发展用地,严格控制低端落后产业用地,尤其是污染企业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加快调整城乡土地利用结构;理性扩展沛县主城区和重点镇建设用地空间,促进人口向主城区和重点镇转移,引导产业集中布局、集聚发展。4.2.3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充分利用低效用地和闲置土地;加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稳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对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安排的约束作用,抑制土地粗放低效扩张,促进内涵集约型增长。4.2.4修复采煤塌陷地,改善生态环境。严格保护各类各级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协调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提高土地生态环境质量;构建和保护城镇之间的绿色生态空间。沛县有大量的采煤塌陷地,应实施“再造生态环境”战略,修复采煤塌陷地,建设湿地生态系统,营造山水格局,不断提升沛县的吸引力和竞争力。5. 沛县土地利用控制指标5.1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以耕地保护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到2010年、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4136.30公顷、75156.6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指标为72526.60公顷,确保规划期末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5.2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以优化整合城乡建设用地为重点,合理安排各类建设用地增长规模与时序,逐步形成与沿东陇海线开发重要节点城市相适应的用地格局。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1902.50公顷,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1297.90公顷。其中,规划至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669.60公顷,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450.20公顷。到2010年、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18790.40公顷、19319.10公顷。5.3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指标严格执行各类各业用地标准,大力开发存量建设用地潜力,实现土地利用方式逐步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到2010年、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分别控制在100平方米/人、90平方米/人以下。结 论沛县在土地利用上仍有部分不足之处,在以后的土地工作中需要注重保护耕地,不能盲目扩大用地,合理利用土地。同时要协调土地利用与矿产资源开发之间的矛盾。土地利用战略的研究是为了合理利用土地,保护生态环境,协调人地关系,协调土地利用与社会经济发展相一致。希望通过本文能够促进沛县土地的合理利用。参考文献[1]李如海,黄贤金,吕亚生.江苏省土地利用战略研究[M].东南大学出版社2008.[2]邹礼红,张俊飚.试论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战略[J].安徽农业科学,2005(6).[3]靳晓雯,欧明豪. 土地利用战略研究再认识[J]. 广东土地科学,2007(5)[4]孙文盛.谁给我们土地—节约集约土地一百例[M].北京: 中国大地出版社, 2004.阅读详情:
范文三:土地利用规划学论文基于城市化中土地问题研究班级:09资环
姓名:尤超【论文关键词】:城市化;耕地保护;土地利用;集约利用;耕地补偿【论文摘要】: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耕地保护形势很严峻,耕地数量的逐年锐减,已成为影响我国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本文通过分析城市化进程中土地利用及耕地保护的现状和面临的困境,并对此提出相应的建议,探索当前我国耕地保护的对策,以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大量的城郊农地转为城市建设用地,,因为要保证城市建设用地的供应,势必要大量占用农地,尤其是占用耕地。而在我们这样一个人多地少、耕地相对不足的国度里,也必须要解决好吃饭这一问题。所以吃饭和建设就成了一个两难问题。我们必须切实的保护好我国现有的耕地资源,才能在建设城镇的同时,也解决好吃饭问题。一、城市化进程中的土地利用问题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一系列的原因,使得目前的土地利用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征地范围过宽,规模过大,导致大量耕地被占用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为公共利益可以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征为国有。然而,公共利益的界定过于宽泛,成了地方政府大量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挡箭牌。造成了目前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征地范围过宽,规模过大,大量耕地被占用的现象。另外,由于我国法律体系的不健全,对于农民是否拥有土地的归属权、继承权、支配权等问题,在法律上仍没有给出明确的解释和说明,并且种粮的经济效益低,许多农民淡化对土地的依赖。当他们知道政府要将耕地用来扩展城市建设,且给予他们一定的补偿和农转非等待遇条件时,一些农村集体在短期利益的驱动下,更倾向于耕地被征收。这对大量耕地被占用的现象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1]。此外,农民建房占用不少耕地[2],以国家投资为主的建设也占用了大量耕地,城市无限制向外延扩展。2. 城市土地利用粗放,浪费严重城市人均用地水平偏高,但土地利用效率却十分低。城市用地增长速度高于城市人口的发展速度。此外,我国城市建筑的容积率较低,这说明我国城市现在的土地利用效率还比较低[3]。另外, 由于受城市土地利用利益分配机制不合理、制约手段不得力、政策引导不到位等因素的影响,土地资源利用粗放、浪费的现象很突出:一些地方片面追求经济增长指标,为要政绩,不惜以牺牲耕地资源为代价,盲目招商引资上项目、扩大城市规模,无视土地规划,违规设立各类开发区、经济园区、大学城,造成耕地闲置浪费。目前,这种低效粗放扩张现象在各地区都十分普遍。3. 城市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由于各地区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后和历史原因,我国城市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 利用效率低,党政军机关、大专院校、工业等单位占据着城市的中心区和高地价区,城市土地的级差地租得不到体现,从而导致城市土地产出率低。另外,还体现在工业仓储用地比重偏大,城市绿化用地和交通用地比重偏小,造成城市生态环境差。目前,城市土地使用制度发生了改变,但还存在土地利用上的双轨,城市土地的真实价格还没有得到体现,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过低,这不仅不能使过去不合理的土地利用空间结构得到调整,反而加剧了这种不合理性。据有关资料表明,我国工业用地占建设用地总量的比例高达26%,超过美国(7.3%)和香港特区(6%),也超过许多发展中国家。二、土地利用过程中的耕地保护问题耕地不仅在利用的过程中存在一系列问题,在其自身的保护中也存在一系列的问题。1. 耕地保护与城市化水平提高的矛盾尖锐城市化发展的任何时期,都以占用大量耕地扩大土地面积的外延方式为发展途径,导致耕地总量减少。据统计,我国城市扩张占用耕地的比例一般在50%~80%,部分城市在90%。城市化建设必然要占用土地,甚至耕地,这是不可避免的。由于我国耕地少、人口多,因此,耕地保护在我国具有战略地位。在城市化进程中,耕地保护与城市化水平提高的矛盾将长期存在。2. 地方政府对耕地保护的态度消极国家、地方政府、用地单位等土地利用主体在城镇空间扩张的博弈中,地方政府占据明显优势。土地对于农业虽然具有重要的地位,但对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却很微弱,在以GDP作为衡量地方官员政绩主要指标之一的考核机制下,地方政府为了实现领导任期间的目标,不顾环境资源承载力和经济条件,说服土地管理部门和农民尽可能地实现耕地的非农化,盲目扩大城市建设规模。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热情与耕地保护持消极态度的矛盾,与严格执法的矛盾目前十分突出,地方政府在发展地方经济、上项目上往往只强调自身情况的特殊性,把局部利益放在全局利益之上,在资源利用上急功近利,不惜违法。3. 在保持耕地动态平衡上困难重重土地管理法规定: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我国实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主要目的是实现我国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然而现实中,由于建设占用的耕地多是城市周围和主要交通沿线的农业生产条件好的良田,而新开垦补偿的耕地大多位于距离城镇较远,生产条件差的地区,且大多数在数量上与原占有土地有很大差距。因此,目前我国耕地占补平衡中存在的多占少补、占优补差、补偿耕地基金不到位等现象突出,导致我国耕地数量逐年减少,且减少趋势有增无减。三、在城市化的同时,做好城镇土地利用及耕地保护的几点对策及建议然而,城市化、工业化是人类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必然趋势,是实现社会现代化的客观要求。在我国城市(镇)化发展进程中必须处理好城市发展与耕地保护和土地资源持续利用之间的关系[4]。要处理好它们之间的关系,就应该做到以下几点:1. 节约和集约利用城镇土地基于我国国情和目前经济发展阶段,城市化进程重点战略应走内涵式城市化之路,实施资源节约型的城市化。重视城市发展的内涵,提高环境质量,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度和利用效率,促进旧城改造,有序推动城市化进程,增强土地资源对经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并在保护耕地和节约用地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制定各类城镇用地的规模与标准,这样才能科学合理地控制城市用地的规模,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强土地整理,对城市内未利用的闲置土地、区内零星的弃耕地、低利用率土地,用行政管理与市场调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整理开发,通过控制存量建设用地,储备可盘活的城市建设用地,积极实现土地利用由分散到集中、由粗放到集约的转变。进一步完善土地市场,推进城镇土地的集约利用。2. 强化政府对耕地保护的责任,规范政府行为现实中耕地随意被占用、建设无序等现象的发生,既有政府管理不力的原因,又有政府行为不规范的因素,同时也体现了土地管理体制中存在缺陷和问题。由于土地农用的比较利益低,如果完全由市场机制进行配置,那么耕地就会不断地被转为建设用地。为了保障国家的粮食安全,必须强化政府对农地的保护作用,严格控制农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数量。要从征地和供地两方面规范政府行为,改变目前一些地方政府从当地利益出发,为建立政绩而以地生财、竞相出让土地的做法。规范政府的征地行为,要严格规定各级政府的征地权,杜绝各级政府以公共利益为借口滥用征用权,同时提高征地成本,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求各级政府严把土地供应关,完善土地的有偿使用制度,严格执行招、拍、挂,增强土地出让的透明度,减少土地出让中的出租、寻租行为。3. 完善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建立土地开发整理新机制政府必须进一步明确责任,负责本行政区内的耕地占补平衡,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落实耕地占用补偿的法定义务。建立包括经济发展与耕地占用数量的关系、耕地质量评价、耕地的食物生产潜力评价以及耕地变化的粮食安全效应等在内的耕地储备体系,推动土地开发整理产业化。严格土地开发、整理的项目管理,建立从事土地开发、整理的专门机构,采取招标的方法推行企业化经营。鼓励开发整理机构多方面、多渠道筹集资金,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充分利用优惠的税费政策调动各方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积极性,确保各地区耕地占补平衡。4. 完善土地产权制度保护耕地是保证农业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能力提高、实现社会和经济长期持续发展的关键,而保护耕地,从根本上依赖于有效的土地产权的设置和安排,依赖于土地产权制度的建设。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我国现行的土地产权制度已呈现出某些局限性。例如:土地所有权主体不明确;土地产权界定不清晰;土地产权结构不合理等,并成为保护耕地,实现耕地可持续利用的主要限制因素之一。中国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土地问题,土地问题的核心是产权问题。因此,我们应当在国有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存在的前提下,建立以土地使用权为基础,完善土地他项权利设置的土地产权体系。其中,国家拥有土地的发展权和管理权,按照农地农用、农地农有的原则,严格控制农业用地非农化,保障对耕地的保护。5. 完善征地制度近年来,全国征地工作中暴露出来的矛盾和问题越来越多。一是征地规模过大;二是农民权益得不到保障。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虽然提高了对农民的安置补偿标准,但是与农地转为建设用地后的收益及农民失去土地和代价相比,还是太低。同时还存在着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国家大型水利设施用地补偿过低的问题。因此,要制定土地利用规划,强化规划对建设用地总量的控制,把用地规模限制在规划数量范围之内。要把公益性项目所进行的征地与一般经营性项目用地严格分开,缩小征地范围。工商企业需要用地,应当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的前提下,通过向国家、向农民集体购买、租赁等市场方式取得,价格由市场决定。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也要节省用地,减少征地,城镇建设要尽量盘活存量土地,控制城区过分扩张。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过程,应当是农民分享城市化和工业化成果的过程,是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的过程,应当建立起配套的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6. 改革现行土地管理体制,巩固完善城乡地政的统一管理,强化纵向监督机制当前,要进一步强化中央和省级政府的用地计划调配权,确保国家宏观调控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要强化土地执法监督机制,土地监察体制改革要先行一步,要有步骤地试行市对市辖区、县对镇的双重领导及垂直管理体制。继续探索和完善土地与司法的监督机制和有效性。7. 建立耕地保护实时监测系统利用RS和GIS技术建立类似加拿大的LAND2CAREGIS的耕地评估监测系统。以计算机软硬件为基础的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是集空间分析、存储、管理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分析管理系统。遥感(RS)技术则为土地管理部门实施实时查询、更新数据提供了可能。通过GIS和RS的有机结合实现全国耕地资料的实时采集、更新与分析,及时确定耕地用途的变更方向和变更数量。参考文献[1] 孙晓东, 王莹. 浅议城市化进程中的耕地保护问题[J]. 安徽农业科学.[2] 李品, 苏丹. 城市化进程中的耕地保护问题研究[J]. 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8.[3] 王筱明, 吴泉源. 城市化建设与土地集约利用[J].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 2001,(S2).[4] 王万茂, 刘俊梅. 小城镇建设中的土地利用问题. 中国土地科学, 2000,(2).阅读详情:
范文四:土地科学规划利用论文土地科学规划利用论文【摘要】小城镇建设应从大局出发,处理好近期与远期的关系,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要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用地规模,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标准,避免双重占地。要把控制小城镇建设用地作为重点来抓,对于那些过于分散的村落,要探索在群众自愿的条件下适当进行迁村并点的工作,真正实现土地的节约合理用地。土地是一切生产和生活的源泉,在经济建设中应对土地作出合理的规划,以使土地能够得到合理的开发利用,因为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对土地的合理规划利用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础。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土地资源尤为紧缺,小城镇建设中的各种用地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因此,必须正确引导、科学规划、节约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正确处理好小城镇建设中的用地问题,这也是当前国土资源管理的工作重点。1. 城镇化带来的土地利用优势小城镇的集聚效应使土地的合理利用、集约程度得到提高,通过发展小城镇,吸引农村人口向小城镇转移,并村定点,可以节约大量农村宅基用地[1]。随着经济特别是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城镇化发展的力度加大,土地的集约利用度得到了加强。此外,城镇化优化了城乡用地布局结构,小城镇的发展使格局零乱分散的乡镇企业向工业区集中,众多配套的基础建设得到共用,基建成本大幅度降低,一定程度上节省了大量的建设用地。2. 小城镇建设中规划利用土地存在的问题阅读详情:
范文五:土地利用规划论文浅析我国土地利用规划中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脱节摘要:本文分析了我国土地利用规划实践处于不相协调的状态,集中体现在土地利用规划中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脱节。由于管理体制导致的土地管理和城市规划管理呈现分割状态,因此同一区域内的土地利用规划往往会存在真空。在深入了解体制内导致城市规划脱节的因素后,指出可行的改善措施。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实践不协调;城市规划脱节城市是以土地为载体的具有多种功能的人口聚集地,城市规划也相应地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紧密联系。我国的城市规划是根据城市的客观条件因地制宜,在合理地统筹安排部署下另各个方面均衡协调地发展,而土地利用中的总体规划则主要关注了耕地数量的保护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控制,对于产业用地布局的有关规划内容则分散在农业发展规划、工业园区规划、旅游发展规划等次要等级的规划中。正如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革发展道路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照抄一样,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领域的现代化建设都处在一个渐进的过程。自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之后,我国政府不断进行着土地利用相关制度的建设,颁布并修订了诸多法律法规,尤其是新《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以来,土地利用规划受到整个社会的普遍重视,各级政府按照规划规划使用、管理土地的意识大大增强。但是,我国整体的土地利用规划实践仍然不尽协调。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城市的规模扩张迅速,不断地超越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模限制,引起了许多土地利用方面的冲突和矛盾。1 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是通过采取面向未来的干预措施以解决某一区域的土地利用问题的一个过程,FAO从发展中国家农业与农村发展角度出发,认为土地利用规划是“以水土资源的系统评价为基础,通过土地利用及其社会经济条件分析,选择和采用最佳的土地利用方案”[1]。此外,对于土地利用规划的理解还有众多观点,比如梁鹤年从城市土地利用问题方面考虑,认为土地利用规划是“通过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开发,在城市中保护、改进生活、生产和娱乐环境的过程”。然而片面的概念本身侧重即有不同,并容易忽略外延事物的差异性,都会导致对土地利用规划分类、分工等认识存在局限。1.1 我国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的分析土地利用规划于20世纪50年代初经前苏联传入我国,当时被称为“土地整理”,1956年正式改名为“土地规划”,当时的土地规划偏重与农村、农业用地的合理利用。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经济体各项发展飞速,现代化建设蓬勃发展,由于土地资源越来越紧缺,人地矛盾日益凸显。1986年国家成立了国家土地管理局,并颁布了《土地管理法》,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了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86年——2000年)的编制工作,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基本形成,规划实施的管理制度初步确立,于1997年开展了第二轮土地规划工作将总体规划编制到了2010年,此轮规划在保护耕地、促进土地集约利用、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新《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以来,通过土地利用规划提高了土地利用的效率,在优化产业结构、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快速地可持续发展方面起到了极大的作用。这给了后续正在展开以及即将展开的规划工作很多启示,即在新一轮规划工作展开之前,总结思考先行土地规划体系和方案是否全面完善是非常必要的,改革是必须的。1.2 土地利用规划的本质与特征土地利用规划的本质属性至少包括:①(土地利用)问题导向性,即解决土地利用面对的问题是土地利用规划产生和发展的动力;②(地球表层)空间性,因为土地利用是发生在地球表层空间的人类活动,土地利用规划也是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③未来性,为了解决某一区域内的土地利用问题,土地利用规划只有也只能通过采取面向未来的措施来遏制当前土地利用问题的进一步发展或避免未来某一土地利用问题的出现;④过程性,土地利用规划是一个过程而不是某个时间点的行为;⑤干预性,土地利用规划本质上是对于土地利用行为的一种干预,这种干预可以来自政府、土地所有或使用者、非政府组织等[2]。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的特征主要表现在:①政策性,规划是一项政府行为,是为一定的土地制度和土地政策服务的,政府借助于规划对土地利用进行干预。其编制与实施更多体现政府的权力,受价值观影响;②整体性,土地数量的有限性和需求的多元性,要求规划必须从国民经济整体角度出发,在全部土地资源的层面上选择方案;③折衷性,在土地面积有限性的约束下,规划方案实质上是寻求各业用地部门用地的满意方案,即所谓的不求最优但求满意;④动态性,由于规划依据的不确定性和灰色性,一成不变地实施规划是不切实际的,应当允许规划在实施中及时地得到修正与完善。总结来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一个渐进实现目标的过程,允许修正和完善规划的前提是有一定的法律程序保障。[3]2 城市规划的概念及特征 城市规划即研究城市的未来发展、城市的合理布局和综合安排城市各项工程建设的综合部署,是一定时期内城市发展的蓝图,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也是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运行三个阶段管理的龙头。 城市规划的特征属性包括:①技术性,即城市功能的合理性;②艺术性,即城市形态的和谐性;③政策性或法制性,即城市规划是一个公共政策的过程;④民主性,即城市规划是将社会资源的再分配,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⑤综合性,即城市规划是对于城市区域内经济、社会和环境发展的协调;⑥地方性,即城市规划方案的设计必须结合地方特点实情;⑦实践性,城市规划方案需要充分反映建设实践的要求,同时要按规划进行建设。3 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脱节问题的产生对比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本质概念及特征属性,不难发现城市规划作为土地利用规划的一种与总体规划具有紧密的联系。然而在土地利用规划的实践操作中,由于我国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尚且不完善,往往会造成规划实施环节脱节,导致土地利用方面出现整体与个体利益相悖的局面。3.1 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的种类较多,分工不明确土地利用规划分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详细规划与土地利用专项规划三大类,其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又分为国家、省、市、县、乡五级,按理说是层次完整的,但我国目前各级总体规划职能分工不明确,内容相似雷同,大多是宏观描述缺少实践操作的细致表述,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则相对缺乏,而详细的方案规划活动更是极少开展。对比其他国家的土地利用规划研究,国外的最高级别的土地利用规划往往很宏观,只对下一级别的规划具有一定指导作用,而地方制定的土地利用规划则内容详实且分类细致,有的甚至图文并茂通俗易懂。(具体的土地利用规划的分类可参见[2]王向东, 刘卫东, 土地利用规划: 由概念和本质属性谈起,表1 土地利用规划的分类)3.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的不完善导致规划失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和城市规划各成体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无法有效发挥对于区域内社会经济发展对于土地利用需求的整合作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计划性规划,以土地供给为出发点,以上级下达的非农业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为前提,重心在控制,以期适当制约供给,有效引导需求;而城市规划按城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的客观规律编制,着眼于发展。二者在规划的目标、时间、部门职能分工以及编制规划所依据的技术标准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导致城市发展规模突破各种规划的失灵现象。同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内部体系仍然存在协调性与衔接性差、形式死板的缺陷,导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城市用地规模的控制规划失灵[4]。3.3 政府规划干预政策本身存在缺陷政府干预政策的存在是因为市场失灵,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同样是政府干预手段的一种体现。政府规划干预措施在取得一定成效时往往也存在缺陷[5],包括规划指标下达依据不充分、规划指标设定不科学造成非农建设用地量稀缺导致城市规划与总体规划相悖以及缺乏公共参与的因素。纵观我国土地资源的利用现状,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建设仍需要大量建设用地,土地过度的非农化利用会在粮食安全、生态环境方面造成严重的后果。同时,由于我国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制度存在缺陷,地方政府在城市与工业用地规模扩张政策失灵。目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对于土地资源配置和利用宏观调控的主要工具,但是在规划政策的实施方面不能到位。各级地方政府相对依赖实施的土地利用城市规划对于地区总体协调发展并不能起到积极的作用。3.4 激烈竞争导致城市间冲突和区域性矛盾加剧全球化背景下,国家、区域及城市越来越受到重组化的影响。尤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体制产生了巨大的变化,集中体现在各级地方政府从原先的中央政府职能延伸的部门逐渐向企业化的利益体转变,更多地从本地经济收益的角度来对各方面进行规划和实施。而市场化和全球化的改革进程,使得我国地方政府之间开始存在愈发激烈的竞争关系,发展地区经济、增强城市竞争力成为地方政府的首要任务,因此以城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发展为主要任务的城市规划更多地被地方政府所重用。由于城市之间竞争的关系加剧了,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城市间区域性的矛盾激化。但是目前我国土地利用规划体系中缺乏明确的区域性政府职能和政策,地方政府只能从地区的局部利益出发编制规划战略。因此从总体规划角度来协调和引导地方政府之间的良性竞争关系的举措势在必行。4 对策无论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还是城市规划,如前文所述,土地利用规划是通过采取面向未来的干预措施以解决某一区域内土地利用问题的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包含了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两个方面。4.1 规划编制1)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侧重应由上一轮规划强调的保护基本农田、维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控制非农建设用地规模等方面向全面保护国土资源方向转变,以期达到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性发展,保障区域发展的公平性和人与自然共存的和谐性。2)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的体系应当由以指标控制体系为主向以宏观控制手段为主与空间布局相结合的概念转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国家调控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应当弱化单纯的指标控制和分配作用,加强产业布局优化和用途管制的规模,少说假大空话,切中要点,以便上行下效,提高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的效率。相应地,城市规划也要做好全面开展编制细化的工作,避免笼统教条的条例规定,转以专业的指导性文字叙述。3)规划编制过程中,规划基础信息的取得是相当困难的,指标的控制同样是无可避免的,那么规划的制定应保证指标设置的弹性化,以降低信息不完整所带来的规划制定不科学、脱离实际情况的风险。规划的刚性与弹性英语土地利用规划的等级相对应,国家级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除国家级重大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外,全部采用刚性指标,自上而下刚性指标逐渐减少,弹性指标逐渐增多,到乡级仅保留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为刚性指标,其余全为弹性指标[5]。则相应地城市规划中规划编制的余地较大,不至于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政策形成脱节或冲突。4)我国土地利用规划制度在制定过程中可以一定程度上地引入适当的公众参与机制,以推动土地利用规划在土地资源配置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尤其城市规划的本质是追逐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所做出的对城市区域内各项发展的统筹部署,有了地方基层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吸纳人民群众的宝贵经验和智慧结晶,能够保证规划的编制更加合理、更容易实施。群众本身的素质通过参与公共事业的规划也可以得到相应地提高。这是社会发展所要求的。4.2 规划实施1)构建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统筹构建省、市、县、乡统一的管理网络,以保证各级规划在实施过程中的信息数据透明化。2)实施保护规划的价格屏障,重视价格机制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重要位置,以期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间的空白。3)提升土地利用规划的法律地位,发布相关配套的政策措施,保证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到城市规划甚至其他的下级规划在各级政府单位的职责范围内能够顺利实施。4)合理理解指标弹性的含义,结合各个地区不同的数据情况,允许指标在地区间调剂。比如在经济欠发达地区规划指标给定的非农建设需占耕地与实际需求量间存在缺口,如果能够相应地调剂给经济发达地区,则可以在两个地区内实现共同和谐发展的局面。5 结论讨论做一个合格的地理人,要正确理解人类与土地的关系,充分考虑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关系,深刻认识土地资源不可再生的特殊性,才能树立科学用地观,完善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的体系,改善我国政府在土地利用规划实施方面的不足,填补我国土地利用中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中的空白。不仅是规划者,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谨遵规划,采取措施,严格管理,保护并合理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完善我国的土地利用规划,对于整个国家的和谐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参考文献:[1]FAO. Guidelines for Land-use Planning (Development Series No. 1.) Rome, 1993[2]王向东, 刘卫东, 土地利用规划: 由概念和本质属性谈起[J]. 国土资源情报, 2011, (10) : 54-60[3]王万茂,董祚继,王 群等, 土地利用规划学[M]. 北京: 科学出版社. [4]何 格, 浅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失灵. 特区经济[J]. 2008, (5) ; 139-140[5]林 娟, 吴郁玲, 土地资源配置中政府规划干预政策的制度缺陷与优化[J]. 国土资源科技管理, ) : 116-120[6]张京祥, 吴缚龙, 崔功豪, 城市发展战略规划: 透视激烈竞争环境中的地方政府管治[J]. 人文地理; ) : 1-5[7]陈 丽, 曲福田, 师学义, 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利益均衡问题[A]. 中国土地科学, ) : 42-47[8]赵丛霞, 金广君, 周鹏光, 我国土地利用中的规划与制度缺陷探析[J]. 低温建筑技术, 2007, (1) : 128-129[9]牛 星, 吴冠岑, 我国土地资源配置的“双失”问题及对策研究[J]. 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 ) : 32-36[10]李秋枝, 李红梅, 栾进华, 完善我国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的探讨[J]. 山西建筑, ) : 84-85[11]郑振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改革[J]. 中国土地科学, 2004, (8): 13-18[12]Ma L J C. Urban transformation in China, : a review and research agenda. Environment and Planning A, ): 阅读详情:
范文六:土地利用规划论文土地利用规划期末论文院
系:城市建设学院08土建班指导老师:任艳胜老师姓
名:袁勇学
期:2011年12月浅析中国出现的土地问题【摘要】日,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凤冈镇钟家因不满政府拆迁而引发的自焚事件。在这一事件中,有三人被烧成重伤。
日,湖南株洲市云龙区的村民汪家正因不满镇府强拆而引发的引火自焚事件。在这事件中,有一人死亡。日,发生了茅台镇强拆事件,袁仁涛于5月9日率领该镇派出的由城管、公安、工商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强行拆除了该镇“白酒品牌展示街”上一些经营户的经营招牌,并对不愿意搬迁经营户的商品强行扣押,引起了经营户们的强烈愤慨。,,,,,,近年来城市大规模无序的扩张导致用地的日益紧张,对土地的需求量不断的增加,使得中国的强拆问题日益突出,住户为抗拒强拆而出现的自焚事件层出不穷,就此,我们来浅析中国出现的土地问题。【关键词】土地、强拆、制度【正文】强拆问题是指在拆迁过程中,政府和住户双方未达成拆迁协议,而镇府单方面采取暴力拆迁所引发的问题。如政府提出的拆迁补偿费用过低,或镇府在住户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单方面办理对房屋征收手续而对住户进行的强拆,所导致的镇府和住户之间产生强烈的矛盾,最终导致弱势的住户只能通过引火自焚来捍卫自己的合法财产。 近年来中国城市化率不断攀升,农村人口大量向城市迁移,导致城市用地不断增加,而大规模无序的摊大饼式扩张导致用地的日益紧张,暴力强拆事件也就层出不穷。在强拆问题的背后,农民合法的土地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但在很多地方政府,财税制度在相当程度上还存在着“土地财政”的现象。这就造成了一手从农民那里廉价得到土地,另一手又高价卖给开发商。强拆问题归根到底也就是土地所有权的问题,土地问题根本上与制度有关。要解决强拆问题归根到底我们就是要解决土地问题,而在土地问题上最主要的就是集体所有制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形式,土地问题最终还是制度体制上的问题。一、强拆问题背后出现的土地问题数千年的历史,皇朝更替的关键都是土地问题。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命脉和根本所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其民意基础是老百姓因为土地革命,分到了土地,支持共产党的领导。如今,六十多年过去了,国家因为改革开放,经济搞活了,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而中国的土地问题还是让人揪心。中国的土地现状出了以下的问题:1、土地权属不明确无论是承包到户,还是三十年不变,承认的只是人们对土地的经营权,而不承认人们的所有权:土地不是归集体所有,就是归国家所有,人民对土地经营只能控制在30年以内,难以做长远规划。2、土地政策不灵活目前农村土地一方面是基本农田无人种,一方面是茶、烟、药等经济作物无地种,基本农田保护政策约束过多。3、土地被随意征收中国城市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田被随意征用,强行拆迁居民的房屋。导致耕地面积减少、农民收入减少、城市房价一路飙升,居民买房难,人民的民生问题得不到很好的解决。4、土地征用后的溢价分配不合理随着城市发展需要,越来越多城区和城郊农田被征用,地方政府在指导征地价格方面,为了保证自身利益,往往刻意压低征地价格,而后又高价拍卖给开发商,这种土地相互价值对比是惊人的,例如在一些县市,征地价往往不到5万元/亩,可拍卖价却高达200多万元/亩,近200万元/亩的征地溢价全部装进了政府口袋,而征地农民一分也分享不到,现在中国正在进行“圈地运动”,只不过发起者不是资本家,而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5、土地制度上的缺陷农村土地制度无论是地方创新还是政策和法律的制定都朝着强化土地物权和以农户为主体的市场交易方向发展,而非农地制度却在朝着强化地方政府垄断和土地利益最大化的方向发展。同一块土地因用途改变而导致土地权利结构改变和利益分配方式变化,是现行土地制度的最主要缺陷。二、土地问题背后的解决措施随着中国土地问题的出现,人民的矛盾不断的加速,暴力强拆事件层出不穷,我们应该改变现有的状况,制定相对应的解决方针,缓解人民的矛盾,切实的解决民生问题。最后从本质上出发,改变国家体制,从根本上把土地问题解决好。1、制定合理的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国家和政府在征收土地时,要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按照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倍数进行计算,补偿倍数最高不得超过30倍。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按有关规定征地报批前要履行告知、确认和听证程序,充分听取被征地村民组和农户对征收土地方案的意见,确认方案有关内容。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监督权,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 国家制定了征地监管相关政策,建立了征地工作指导、监督和定期专项检查等机制。同时,严格审查征地报批资料,对征地批后实施动态监管,确保补偿费用及时足额到位,防止拖欠、截留、挪用、贪污征地补偿费,有效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 在被征地农民安置方面,要明确要求,除货币补偿安置外,可采取农业生产安置、重新择业安置、入股分红安置、异地移民安置等多种途径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2、在法律上切实保护集体土地在过去的时间里,人民把更多的精力都放在国有土地上,但现在城市可用的土地越来越少,地方政府现在大部分的征地和拆迁都是在集体土地上进行的,而忽略了对集体土地的保护。从物理形态上看,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应该是同地同价,但从法律性质和市场上讲,待遇相差太大。当地方镇府把集体土地转化成国有土地、转化成国家财富的过程中采取了一些比较野蛮的办法,这就需要建立一个合理的国家财富流动机制。由于该领域立法比较薄弱,没有一系列的程序保障,导致了法律上的大漏洞。地方镇府从农民手里把集体土地转变成了国有土地,把不是你的东西变成你的东西,从某种意义上说,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条件、补偿标准,都应当比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更严格。增设集体土地征收立法,强化土地在社会中的重要性,统筹考虑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征收问题,3、改变地方镇府的“土地财政”问题在各地方镇府中土地财政收入已经成为了最主要的财政收入,如果集体土地征收政府看中的是土地出让金,补偿金一亩地四、五万,但是变为国有土地后进入土地市场卖给开发商时,就成了几百万,政府简简单单的就赚了巨大差价,无论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还是集体土地征收,我们都应该共同面对的是“土地财政”问题。如果地方政府始终不让利,就不可能降低地价,如果不解决土地财政问题,即使提高了征地补偿标准,政府也会把成本转嫁给社会,导致房价高涨。但对于地方政府声称的城市化发展政府就必须解决资金来源问题,靠中央来解决一部分城市化所需的资金是不够用的,远远满足不了需求,所以地方镇府只能通过高价拍卖土地,获得巨额的财政回报。要解决土地财政问题,就必须解决地方政府土地财政的替代问题,(一)以职能定收支,改变地方政府职能通过对发达国家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构成来看,政府的职能决定支出,支出的范围决定了收入的来源。地方政府主要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受益范围只局限于特定地区的由地方收入来支出,而所提供的具有外部性的准公共物品则由中央转移来支持。从国内情况看,地方政府在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同时也在主导地方经济发展,进行大规模投资。因此要解决土地财政问题,必须突出公共服务职能,彻底扭转地方政府“卖地、举债谋发展”的思路。(二)建立合理的财政来源配比、选择合适的税收体系完全依赖由上级政府转移支付的地方政府独立性很低,但地方财政完全由地方税收构成也会产生许多问题,会造成不同地区之间无法协调,形成不同的地方利益。因此,建立合理的财政来源配比、选择合适的税收体系是保障地方财政顺利平稳运行的关键。中央政府除在事权职责划分上做好对地方的转移支付,也要在横向上做好各地区之间的财政收入调节,保证各地区财政收入大致平衡。(三)以财产税方式增加地方政府收入财产税的征税对象相对流动性不强,有很强的区域指示性,对地方政府来说具有稳定的税基税源和可操作性,有利于保持地方财政的稳定性和持久性。虽然财产税收入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相对较低,但在地方财政收入中却占比重较大,已成为许多国家地方政府主力税源,对规范财政收入体制,摆脱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全面转型能够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在中国数千年的历史中,皇朝更替的关键都是土地问题,土地应该属于人民,更应该服务人民。 总之,土地问题,是一个复杂而又综合的问题,这是一个关系社会体制的问题。正因为中国土地问题处在这一关键改革时刻,只有通过政治的改革,平衡各利益的关系,才能真正的解决中国的土地问题,才可能避免暴力强拆事件的发生。阅读详情:
范文七:土地利用规划论文翻译我国城市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与分析姓名:张贞专业:土地资源管理学院:东方科技学院摘要: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具体表现为城市人口不断地增加、城市规模不断膨胀和各种资源向城市大量聚集,“城市土地不够用”成为城市未来发展最大的一个限制性因素,针对土地制约着城市未来发展的问题,主要从城市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原因、城市土地的利用现状及如何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水平等四个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有建设性的意见,以促进我国城市土地利用合理、合法、高效的使用。关键词:城市土地,问题,城市规划,集约利用,对策
of urban land use analysis of the problem Name:ZHANG
Zhen Major:Land managementCollege:Orient Science&Technology collegeAbstract: With the sustained and rapid development of China's national economy, the urbanization and industrialization process accelerated, specific performance continue to increase in the urban population, the continuous expansion of the size of the cities and large concentration of a variety of resources to urban, urban land is not enoughcountermeasures and constructive comments, in order to promote China's urban land use reasonable, lawful and efficient usage.Keyword: Urban Land, Problem, city planning, Intensive 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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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八:土地利用规划课程论文《土地利用规划学》论文题目:我国新农村土地利用规划的探讨姓
业:土地资源管理学
院:测绘工程学院指导老师:
汤 江 龙二零一三年四月我国新农村土地利用规划的探讨摘要:2012年,自我国召开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农村建设问题变得更加的突出、炙热。而今年的“两会”上,关于在新农村建设中加强土地利用规划与土地管理工作的提案层出不穷。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重大历史任务。土地利用规划是其前提和基础。我国目前土地利用规划程度相对不高,新农村建设中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尤为重要。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 新农村建设在举国关注和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时期,全国上下都应当深入把握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涵,进一步拓宽思路,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以科学发展观为统帅农村建设,真正造福农民、造福全国人民、造福我们的子孙后代。 科学合理利用土地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群众十分关心的问题,也是实现“中国梦”、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国策的措施,土地利用规划是新农村建设的前提和基础,中央明确提出,新农村建设要规划先行。一、我国农村土地利用规划现状1、土地矛盾日趋尖锐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人口在不断增长,多数村户由一户一院发展为一户多宅,对耕地的占有量迅速上升。在耕地减少的同时,荒地由于土壤肥力低,开垦为耕地的极少。由此可见,土地供应矛盾会日益尖锐。2、普遍存在“空心村”现象现阶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城镇总体规划通常考虑城镇建设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而对镇域的土地利用只是轻描淡写。长期以来农村居民点处于无规划指导的自然发展状态,普遍造成“空心村”或“满天星”式的自然村落等。其建设过程中也像小城镇发展那样,注重增量土地的发展,忽视了存量土地潜力的挖掘。3、土地规划管理不够(1)村庄规划只对村民住宅的建筑朝向做了大致的规定,其它没有具体规定;因此,村民的住宅大多是“沿坝、沿路而建”,宅与宅之间闲置空地多,甚至出现“空心屋”,这种建筑排列不整齐、分散的居住情况,造成了用地的严重浪费,使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量大、成本高、利用率低。(2)村内道路由主干路和支路组成,却尚未形成较为完善的交通网络,影响了村民的生产和生活需要。另外,农民随意在绿化区内种植经济作物,影响了道路交通。 二、新农村建设应加强土地利用规划1、新农村建设是长期的历史性任务新农村建设的本质决定了其长期性和渐进性。推进新农村建设,既要发展农村生产力,又要调整和完善农村生产关系;既要提高农民物质生活水平,又要提高其科学文化素养;既要发展经济,又要落实科技文化等的建设。这不是一个可以一蹴而就的问题,而是一个长期的、渐进性的、需要进行合理规划和协调的历史性任务。2、新农村建设要规划先行党中央明确指出,新农村建设要规划先行。新农村建设作为一项长期历史性的任务,必须以合理的规划为前提,积极稳妥地逐步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必须规划在先,不然就是盲目建设,就会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3、土地利用规划是新农村建设的前提和基础新农村建设的内涵十分丰富,它不仅是物质性新农村的建设和完善,更是精神家园的创建和提高。做好土地利用规划是它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万丈高楼平地起,只有有了良好的基础才能够把新农村建设稳步有效长期地推进。三、决策与建议1、推进乡村居民集中居住,发展服务业,减少农民、提升农业。这样可以走出一条:依托城镇或村镇发展农业,解决“三农”问题,发展现代化的乡村的路子。现农村多数已实现村里通公路,且现在交通工具都很发达,以20—30分钟的行程时间作半径,推进村民集中居住客观上是可以做到的。这样,平原区4平方公里甚至更大范围只可设一个村镇或城镇,山区1平方公里范围内可设一个,是不会影响农业生产的。按我国乡村的人口密度,新乡镇的人口一般都有千人以上,大的可以达到1万多人。这种居民集中居住的方式,使居民的走动范围变大,接触的信息增多,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也增多,会促进农业生产走向专业化和集约化。由于人的集中居住,会打破现有农村自给自足的家庭服务模式,从而催生出村镇服务业的发展,也会进一步促进农业的产业化和市场化,促进更多人由农业向非农产业转移。重点是方式方法。剥夺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推进居民集中居住肯定不行。比较可行的办法是,选择生产生活比较方便的地域,由政府出面规划集中居住区,所规划的房屋设计必须既适合生产,又适合生活。可采取由政府以不赚钱的方式来建设,然后,鼓励农民自愿购买;也可采取允许农民自己按规划建设。并允许购新房的农民保留原有房屋,但不再允许其在非集中居住改扩建居住房屋。按目前我国的土地承载能力,及这项工作的可能进度。只要务实推进,不搞“一窝风”,宏观上不会出现问题。若推进得好,最终还会节约土地。
推进集中居住必须充分体现民意。并要鼓励各地区根据自身的产业特色、文化特色、资源条件构思各具特色的发展思路。2、促进城市人到城镇购建房屋。此举对缩小城乡差别,加强城乡联系,也有重要推动作用。目前,中央不允许机关干部到乡下购建房屋是完全正确的,必须坚持做到。但城市人到城镇、村镇购建符合当地规划的房屋,应当支持和鼓励。这样不仅有利于推进城乡交流扩大、促进乡镇服务业发展,而且还可使农民在村镇的生活用房的市场活跃起来。3、要切实把乡村建设规划放到重中之重,由中央给予扶持。乡村建设规划是乡村发展的重大缺项。现在不少农村的房屋建设还是请“地仙”来做。表明乡村严重缺乏规划人才。尤其是现一家一户各搞各的,想推进乡村的现代化、舒适化是不可能的。这一问题应当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来重视。一是国家要从乡村社会变革、解决三农问题等历史和现实的高度,研究出台《乡村规划法》。二是对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国家要组织专家力量帮助审查,坚决杜绝一些与农村社会发展的根本要求不相适应的政绩项目的规划实施。4、加大土地整理与复垦力度。针对农村居民点与集体独立工矿用地开展土地整理与复垦,是补充耕地和新增建设用地的主要途径,国家应该加大投入,作为重点工作抓好。土地整理所需投入很高,需要创新机制,拓宽投资渠道,建立以政府投资作为引导,鼓励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参与的多元投资模式。5、加强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对新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工作的参与和帮助。建立政府有关部门的参与制度,对各部门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工作内容、程度与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如村镇规划不论委托给什么单位承担,其中确定土地面积基数、规划耕地面积的调整与规划居民点占地面积等均需有县国土部门参与并审核,规划农业结构调整、农业发展规划必须有农业部门的参与并审核。参考文献[1] 张晓平,邹自力,帅菲.新农村建设中土地利用规划探析.《农村经济与科技》.2007年.第3期[2] 王万茂.土地利用规划学.中国农业出版社.2007.1[3] 姬冬梅, 李淑杰.新形势下完善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探讨.内蒙古科技与经济.第8期 [4] 张洪民,刘伟.新村规划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的定位和思考——以安徽省阜阳市为例国土资源科技管理,第3期,第25卷.
[5] 关于在新农村建设中加强土地利用规划与土地管理工作的提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2007年3月阅读详情:
范文九:土地利用规划论文互联网经济对土地利用规划的影响钱福明1(1:云南师范大学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云南昆明 650500)摘要:20世纪90年代以来,互联网技术发展迅速,这推进了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而随着互联网经济对整个社会经济系统的根本改变,土地这种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载体势必会受到其影响,从土地利用结构、区划、城市公共空间以及土地管理方式等方面都将受其影响。关键词:互联网;互联网经济;土地利用规划;土地管理随着当今信息网络化时代的到来,信息化已然成为当下发展的主要趋势之一,而互联网则是这种趋势的重要载体。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世界正在进入一个数字化和信息化时代[1~3]。而互联网经济就是基于互联网所产生的经济活动的总和,因此,互联网不仅仅是“新经济”的核心,而且将对社会经济系统具有深远的意义与影响。本文企在讨论互联网经济是否对土地利用规划有影响,及其影响的方面及程度如何。 1互联网经济的特征互联网经济的影响是非常有广度与深度的。这主要得益于人们生活中大量的服务与生活都可以通过互联网来进行。而正确认识互联网经济的特征是研究其影响的第一步。1.1互联网经济的特征1.融合性。借助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实现了跨时期、跨区域、跨行业数据的深度融合和资源整合,使原有的一、二、三产的产业边界趋于模糊,推动产业格局发生巨变。2.便捷性。互联网经济的发展,进一步加快了信息的传播速度,使居民足不出户就能便捷享用各项服务资源,改变了现有生活模式,提高了城市生活的便利性。3.互动性。通过网络平台实现进一步互动,增强了沟通等城市社会功能,逐渐削弱市场经济的信息不对称,进一步激发了城市的创新活力。4.灵活性。互联网经济使企业组织由工业社会时期的规模化生产,转变为根据客户需求出发的弹性生产。允许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场景等实现灵活变化。5.带动性。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不仅直接带动了互联网新兴产业快速发展,而且间接带动了其他关联产业发展。 [5][4]2互联网经济对土地利用规划的影响[5]互联网经济促进了传统工业的转型;从工业用地内部结构来看,物流仓储用地比重偏低,互联网经济直接带动了物流仓储业发展;互联网经济对以百货商场、超市卖场等业态为代表的零售业冲击较大,部分商业用地可能面临过剩问题;与此同时,互联网经济改变了传统的办公模式,局部地区办公用地也将面临着过剩问题。参考文献[1]
陈述彭. 地理科学的信息化与现代化地理科学, ): 193-197.[2]
郑度. 21世纪人地关系研究前瞻地理研究,) : 9-13.[3]
顾朝林,段学军,于涛方等. 论“数字城市”及其三维再现关键技术地理研究,): 14–24.[4]
郑新业. 从“互联网经济”的特征谈起. 经济管理, 2000(5).[5] 庄幼绯,卢为民,王思. 互联网经济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及对策——以上海为例. 中国土地, 2015(11).阅读详情:
范文十:土地利用规划论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论文土地利用规划论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论文区域土地利用规划在海峡西岸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摘要:该文通过对当前海峡西岸经济区区域土地利用规划分析,指出该区域内土地利用存在着传统省份分割的行政限制、与产业结构布局的协调以及利用的可持续性等制约因素。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突破行政限制,实现经济区内统筹协调,统一规划;二是加强对区域内产业结构的调控作用;三是提高规划本身的可持续推动力,希望在探索的过程中能取得“先试先行”的新经验,统筹海峡西岸经济区内协调发展,促进互动融合。关键词:区域土地利用规划;海西经济区;制约因素;建议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使得海峡西岸经济区正式粉墨登场。作为国家重点扶持和打造的海峡西岸经济区,旨在加强两岸合作交流、完善沿海地区区域经济的发展布局。如何实现海峡西岸经济区统筹协调发展,这是一个很大的课题,需要经济区内的各级政府、各界做出多方面的努力。海峡西岸经济区被《意见》赋予的四大战略定位是:“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先试区域、服务周边地区发展新的对外开放综合通道、东部沿海地区先进制造业的重要基地、我国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按照这一战略定位,要坚持“准确定位、整合优势、合理布局、互动联动、统筹协调”的基本格局。同时,海峡西岸经济区以福建的福州、厦门、泉州、漳州、龙岩、莆田、三明、南平、宁德为主体,包括浙江的温州、丽水、衢州,江西的上饶、鹰潭、抚州、赣州,广东的梅州、潮州、汕头、揭阳,涵盖了四省20市。所要涉及的产业涵盖了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包括制造业、农业、交通运输业、电子产业、石化业、金融业、现代服务业、旅游业等等,这些产业的布局和建设,无不需要土地作为支撑。由于土地的稀缺性和利用的难以逆转性,决定了土地利用的慎重性。为了保证土地合理利用和开发,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土地利用规划的作用则是举足轻重的。在即将全面启动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面对土地资源日益短缺,如何发挥土地利用规划在区域内产业布局、承接台湾地区的产业转移、优化资源配置、培育区域市场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实现四省20市之间在土地利用方面的统筹协调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1.海峡西岸经济区土地利用规划的制约因素1.1受传统省份分割影响,难以突破土地利用规划的行政限制。土地利用规划一般按照行政区域分5级制定:国家级、省或直辖市级、地(市)级、县级、乡镇级,各级规划自上而下逐级控制,组成一个完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海峡西岸经济区是以福建省的9市为主体,涵盖浙江、江西、广东3省的11市,涉及土地面积约达273865平方千米,对如此大范围的土利用规划该遵从5级规划中的哪一级来制定呢?如果以各省、各市为单位,则制定的规划又陷入了以往的模式,只能指导本省、本市的土地利用,无法满足区域经济统筹协调和发展需要;如果上升到国家级的规划,又不太可能:因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只是国家支持和发展的一个经济区域,无论从地域范围还是社会经济状况等各方面都无法成为统筹全国的国家级土地利用规划。那么,依照我国目前土地利用规划的5级分层体系,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土地利用规划的制定陷入了“真空”地带。1.2区域土地利用规划与区域产业结构布局之间的矛盾。《意见》明确指出了海峡西岸经济区产业发展的四大方向: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以及建设现代化海洋产业开发基地。根据福建、浙江、广东、江西现有的产业布局状况,四省之间既有互补性也有相似性,对此,各省必然都会抓住机会、积极主动地大力发展已有产业、承接新兴产业。例如:以竞争的重点产业——先进制造业来说,福建泉州民营修造船业、厦门的石化业在全国有一定影响,但浙江温州的造船业、化工的下游产业也有很强的竞争力;在建设现代化海洋产业开发基地方面,福建虽有相对较大的海域面积和较长的海岸线,但浙江的温州和广东的汕头、潮州、梅州也都是临海城市,拥有一定的海洋资源,在发展海洋产业方面必然会产生一定布局竞争和矛盾。不论是对原有产业的拓展还是对新兴产业的扶持,都需要土地作为产业发展的支撑。面对各省、市为了本地经济发展的需要,竞相布置一些并非符合本地实际的产业,造成了区域内的产业布局混乱和重复建设。在这种情况下,是区域土地利用规划服从于地区的产业布局和调整还是产业布局和调整按照制定的区域土地利用规划进行,这无疑对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土地利用规划提出了新挑战。1.3区域土地利用规划的可持续利用性不足。“规划规划,墙上挂挂,纸上画画”,这是以往民间对国内一些规划缺乏操作性、科学性、走过场的一种讽刺。根据《意见》中对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来看,海峡西岸经济区承载的不仅是发展区域经济,还有密切两岸交流合作、融合两岸经济和文化,最终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重任。在这种背景下,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土地利用规划是像以往一些规划:只走一下过场而不考虑它的实际操作性或者只考虑近期的可用性而不顾及长远的适用性,还是摒弃以往规划中存在的弊病和不足,制定一份对目前经济区发展有切实的指导意义、十几年后仍然有可持续利用价值的区域土地利用规划?这是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土地利用规划不得不面对的问题。海峡西岸经济区并不是国家设立的第一个经济区域,但已经形成的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经济区在区域土地利用规划方面仍处于摸索阶段,可借鉴的经验并不多。2.对海峡西岸经济区土地利用规划的建议2.1突破行政限制,实现海峡西岸经济区内土地利用规划的统筹协调、统一规划。从区域经济的角度来看,可将海峡西岸经济区视为一个整块的经济实体,它涵盖了相互毗邻的福建、浙江、江西和广东四省20市;但从土地利用规划体系来看,这些成员省、市却又归属于各自省的省级土地利用规划、市的地(市)级土地利用规划、甚至县级土地利用规划和乡级土地利用规划。这样一来,作为政府完全拥有的可控资源和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土地,都囿于各自的行政辖区内,无法实现统一规划,海峡西岸经济区的统筹协调发展似乎有些“貌合神离”了。如何突破土地利用规划的行政区划限制,实现经济区范围内土地的统筹规划,我们应从以下几点着力。2.1.1从管理层面上:建立不同层次的协调机制,层层落实。海峡西岸经济区才正式启动,各政府之间的协商机制开始建立,据长三角经济区“协商探讨容易,计划立项容易,推进实施困难”的经验来看,将政府之间相互协议的非制度化的协商机制转变成具体可以操作的制度层面的举措将会更有效率。另外,已制定的区域土地利用规划未来的实施,也需要一个权威的机制来保障,只有制定的规划得到切实的落实,才能推进后续工作的实施。2.1.2从具体操作层面上:编制区域内的四大主体功能区,加强和改善区域调控。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所确定的全国国土空间最新布局办法,将海峡西岸经济区内的土地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大类主体功能区,这样不仅打破了传统的行政区划限制,而且使区域内所有土地作为一个整体得到统筹规划,有效防止了盲目开发和重复建设。2.1.3从认识观念上:突破行政壁垒的限制,淡化以各自行政区划利益为中心的标准,着眼于整个经济区的发展规划。2.2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对海峡西岸经济区产业结构的调控作用。土地利用现状即是产业结构的空间表现。土地位置的不可移动性和使用的排他性决定了各生产领域如何分配土地,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产业结构的发展变化。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土地利用规划在这方面可以尝试一条新的解决思路,如:借助区域土地利用规划引导区域产业结构合理化和高级化。具体来说,就是土地利用规划要有利于主导产业的更替,新兴产业的崛起,基础产业及传统产业的改造,促使本区域三次产业结构的比例关系趋于协调。针对这个问题,可以有以下解决思路:2.2.1在依据区域内各地方现有的产业现状和发展潜力,制定整个经济区的土地利用规划并据此实行差别化的土地政策。所谓差别化的土地政策就是按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不同主体功能区对土地的利用方向和使用强度的不同,实行因地制宜的土地政策,从而更好的引导区域内各个地方的产业转移和布局。2.2.2借助区域土地利用规划推动本区域的产业结构转型。海峡西岸经济区上升到国家层面后,将北承长三角、南接珠三角并且要实现与台湾产业的全面对接,借助已有的产业基础和积极的发展政策,区域内产业转型的趋势势不可挡。在这样的发展态势下,土地利用规划应该适时地刺激和促进区域产业结构的转型和发展,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对区域产业结构的调控作用。2.3提高土地利用规划对海峡西岸经济的可持续推动作用。区域土地利用规划具有战略性、长期性、综合性的特点,规划期一般为5~20年,所以其对区域经济的影响具有长期性和持续性。珠江三角洲经济经过二十多年的高速增长,各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近年来生产要素供给不足成为其经济发展的瓶颈(如:电荒、油荒、劳工荒等),其中土地资源的紧缺更使得珠三角经济发展进入了高成本时代,这不得不与珠三角的区域土地利用规划有着必然的联系。海峡西岸经济区如何避免珠三角目前的土地资源困境,全面实现《意见》提出的2020年发展目标,发挥区域土地利用规划在未来十多年建设中积极、持续的推动作用?2.3.1结合总的经济发展规划,将区域的土地利用规划细分为远期、中期、近期目标,按时序进行开发。虽然制定区域土地利用规划时已做了详细的前期工作,但总有“计划赶不上变化”的情况出现,为此应该在土地利用规划的整体框架内分解、细化规划目标,在不断的更新和完善中一步步推进规划目标的实现。2.3.2各个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过程要对接起来。区域土地利用规划的时间长,规划指标往往只勾勒了大体的轮廓而非设定了定值,所以存在一定的弹性,也会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做相应的修改。这样,区域土地利用规划的各期目标、内容、任务等都会有一些相应的变动,所以将土地利用规划各个过程对接起来是非常关键的,以确保它的连续性和深入性。2.3.3提高区域土地利用规划的可操作性,坚决杜绝“政绩工程”。
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建设是国家为了推动海西经济,实现国家统一,造福于民的发展大计。所以,区域内各地方要坚决避免“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不能因为政府官员口味的变化而使已制定的土地利用规划束之高阁,新一轮的土地利用规划又接踵而至,影响了区域内全局的土地利用规划实施。
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尽管存在着区域土地利用规划与传统省份分割限制、与区域产业布局之间的协调矛盾以及本身利用的可持续性等问题,但如果区域内的全体成员从全局的视野出发,突破不必要的传统行政限制,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对区域内产业结构的调控作用,以此提高土地利用规划对经济的推动作用。同时,希望区域土地利用规划能够在海峡西岸经济建设中发挥“规划先行”的引导作用,对以往的区域土地利用规划有新的突破和探索,在实践中取得 “先试先行”的新经验,落实《意见》中“统筹区域内协调发展,促进互动融合”的方针,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又快又好的发展助一臂之力。
参考文献[1]王万茂.土地利用规划学[M] .中国大地出版社, 1996.[2]潘家华.持续发展途径的经济学研究[Z].经济科学文库, 1997.[3]戴雪芬.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现状分析与建议[J].地矿测绘 2006, 22(2)[4]李培祥,李诚固.区域产业结构演变与城市化时序阶段分析[J].经济问题,2003,(1).[5]常小燕,聂宜民,董晓声.可持续发展思想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的应用探讨[J].广东土地科学,2004 ,(6)阅读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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