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代管专项资金文件

政府网链接
您的位置: & >>>>>>>>
和政办发〔2012〕59号关于印发和布克赛尔县本级预算单位财政代管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新疆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文 件
财政代管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全县各预算单位:
现将《和布克赛尔县本级预算单位财政代管资金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和布克赛尔县本级预算单位财政代管资金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不断完善财政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规范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和银行账户管理,加强财政对预算单位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实现对预算单位资金的集中收付,结合自治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实行财政代管资金的原则:坚持预算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管理权、会计核算权不变原则。
第二条& 实行财政代管资金的方式:规范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将预算单位自有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并逐步取消预算单位保留户,保证所有财政性资金在单一账户体系中运行,对财政代管资金的拨付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方式。
第三条& 财政代管资金的核算范围:
1、预算单位代收资金:指预算单位办理培训班等收取的考察费、伙食费、资料费等代办代收资金。
2、预算单位代扣资金:指预算单位代扣职工个人工资中的工资性扣款等代扣款。
3、预算单位上下级和部门之间的横向拨款:指预算单位上级对口部门以补助形式下达的资金或预算单位之间的往来资金。
第四条& 财政代管资金专户具体职责划分和操作办法:
(一)财政代管资金入账:和布克赛尔县财政局在国库支付中心开设“财政代管资金专户”,用于预算单位财政代管资金的收付。预算单位收取或划入属财政代管资金时必须直接缴入此专户(其中代收资金使用非税系统缴款方式的预算单位按月与县财政局综合科非税征缴专管员对账后,由非税征缴专管员划入国库支付中心“财政代管资金专户”,同时附分单位分项目的明细表送代管资金专户会计;使用手工缴款方式的预算单位直接缴入国库支付中心“财政代管资金专户”,为便于统计,必须注明代收资金项目内容),由国库支付中心出具“和布克赛尔县财政代管资金到账通知书”。预算单位必须通知相关划款部门向“财政代管资金专户”缴入或划入资金时要在备注栏内注明所属单位和资金来源,同时预算单位需附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说明报财政业务科室说明资金明细用途,如因相关备注信息不完整造成资金到账后无法确认收款单位的,影响其资金支付后果由预算单位自负。
预算单位要及时与国库支付中心“财政代管资金专户”会计对账,确保代管资金的收付不受影响。如需出具收据的按照资金所有权不变原则由预算单位会计根据“和布克赛尔县财政代管资金到账通知书” 向划款部门开具“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
(二)财政代管资金支付:财政部门在国库支付中心设置代管资金会计和出纳岗位,管理“财政代管资金专户”资金往来。资金拨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办理,使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中财政专户流程,由支付系统统一进行指标、计划、支付和清算管理。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国库支付中心根据“银行进账单”在代管资金到账后两日内为预算单位开具“和布克赛尔县财政代管资金到账通知书”,包含缴入代管资金的单位名称、时间、金额、资金来源和资金用途(即划款单位在进账单中的备注信息),一式四联,分别给预算单位、国库支付中心、业务科室和国库科。
2、业务科室根据预算单位提供的缴入资金明细用途说明和国库支付中心提供的“和布克赛尔县财政代管资金到账通知书”,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支付系统中“指标管理”模块一次性下达预算单位可用指标,指标信息包含单位名称、功能科目、资金性质、资金用途等必须项目。
3、预算单位根据业务科室录入的指标申报用款计划,业务科室、国库支付中心代管资金专户会计、国库科负责人进行审核后下达用款额度。
4、预算单位根据下达的用款计划额度,在规定用途内根据国库集中支付业务要求办理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
5、预算单位与业务科室、国库支付中心要及时做好支付额度、累计实际支付数据的对账工作。
6、财政代管资金专户存款利息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财政国库存款利息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库〔2005〕8号)文件规定缴入国库,该账户办理支付业务产生的相关财务费用由财政部门从利息收入中列支。
第五条& 账务处理
(一)预算单位:按照财政代管资金的原则,预算单位账务核算具体如下:
(1)收到资金时,根据国库支付中心出具的“财政代管资金到账通知书”
行政单位:①收到往来性资金时 
借:暂付款-财政代管资金专户
贷:暂存款
     收到上级补助等收入性资金时
借:暂付款-财政代管资金专户
贷:其他收入
事业单位:①收到往来性资金时
借:其他应收款-财政代管资金专户
贷:其他应付款
②收到上级补助等收入性资金时
借:其他应收款-财政代管资金专户
贷:上级补助收入
(2)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用款额度时
行政单位:借:财政代管资金专户用款额度
贷:暂付款-财政代管资金专户
事业单位:借:财政代管资金专户用款额度
贷:其他应收款-财政代管资金专户
(3)资金支付时
行政单位:借:暂存款或经费支出等
贷:财政代管资金专户用款额度
事业单位:借:其他应付款或事业支出等
贷:财政代管资金专户用款额度
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具体帐务处理可参照《塔城地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塔地财库〔2004〕6号)文件。
(二)财政部门:作为财政代管资金专户管理者,只是行使为预算单位代管资金的职能,专户会计记录财政代管资金分预算单位的明细账,专户出纳记录银行存款账。
(三)年末,预算单位财政代管资金产生的年终结余资金参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单位年终结余资金帐务处理暂行规定》执行。
第六条& 本办法自2012年4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第七条& 本办法由和布克赛尔县财政局负责解释。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网站
发布日期:
【字号&&&&&&】
——日在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王琪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开展好对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题询问,财经委员会和教科文卫体委员会按照工作方案负责具体工作,成立专题工作组,听取了市文化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文资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的情况汇报,深入区县及部分大额专项资金使用项目单位,开展了多次实地调研。10月29日,财经委员会和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财经委员会和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一致认为,市人民政府建立的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为推动首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落实文化、科技“双轮驱动”战略,促进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等方面产生了积极作用。报告实事求是地反映了工作情况,客观分析了当前存在的问题和挑战,提出了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要进一步聚焦全国文化中心建设,聚焦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工作思路。我们对市政府近年来在推动首都文化创新发展中取得的实效表示肯定。  财经委员会和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一致指出,当前我市文化创新发展工作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着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是对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的总体研究和统筹规划顶层设计不够,没有制定首都文化创新发展的具体规划,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的设立有单纯追求文化产业GDP的倾向,缺少围绕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确定具体的目标和相应措施,造成实际上“先有钱、再找事”的现状。  二是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组织管理体系实行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机制,实际上有超过10个部门(单位)参与资金分配,导致多头管理、交叉重复,专项资金整体统筹力度不够,决策模式和管理机制的全局性不足。  三是政府在文化创新发展中的职能不够清晰,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手段和方式比较单一,2013年采取注资、补助、奖励给企业的资金达到42.9亿元,未能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方面决定性作用。  四是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科学性、准确性不高,2013年部分项目预算审减率超过50%;资金使用整体绩效亟待加强,年度文创资金有18.3亿元沉淀闲置;区县、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对项目监管不到位,存在擅自改变支出用途、支出超标、违反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规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合规等问题。  以上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是政府职能的转变还未到位,政府和市场的边界不够清晰,政府的重大事项和重大资金的决策、运行和管理模式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决策科学、执行有力和监督有效的依法行政程序还未建立起来。  为进一步促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使用好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我们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1.建议市政府对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设立以来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梳理和评估,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对审计报告中反映的违规项目,应责成市监察部门开展行政监察,查清责任主体,予以必要的处理和问责,以杜绝此类问题重复发生。2015年,市政府应将处理情况和整改情况一并报送市人大常委会。  2.建议2015年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编制将原属于部门正常经费、事业经费项目,回归各自预算管理范畴;项目资金的预算编制要严格按照建设全国文化中心战略规划和部门职能的要求,明确文创资金的使用方向和规模,科学确定支持重点和支持方式,加大统筹力度,集中力量做好支持促进文化中心建设的重点项目;加强预算执行资金的监管和绩效管理,对2015年10月底仍未安排的资金,连同以前累计未能实施的资金一并收回。  3.建议市政府明确责任主体,结合“十三五”规划的制定,尽快研究我市未来五年的全国文化中心建设规划。规划要结合首都特点,按照文化发展规律,制定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的目标、战略和措施,理顺政府与市场、与社会的关系,加强与中央所属单位的统筹协调,明确政府的职能以及共同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方式和手段。规划草案在征求各方意见修改后,争取于2015年完成、2016年实施。鉴于该项资金2015年年底到期,建议提前对该项资金的规模、使用方向和时限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设立。  4.建议市政府依据新修订的《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的新要求,争取在2015年内修订我市大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其上升为政府规章。重新明确大额专项资金的设立条件、目标和功能定位,落实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权责统一的运行管理机制,保证大额专项资金依法管理、有章可循。  以上报告,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参考。
转摘声明:转摘请注明出处并做回链您当前的位置 :&&&&正文
财政代管户存量资金问题浅思
多彩贵州网
  一、财政代管户存量资金基本情况
  2010年6月,普安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上线运行,为了集中管好各预算单位结余资金和上级汇入的专项资金,支付中心设立了集中管理过度户&&财政代管户。截止2014年6月底,财政代管户历年存量资金如下:2011年度17758.88万元;2012年度16973.63万元;2013年度20173.47万元;月20276.81万元。按存量资金来源分,财政代管户主要是各预算单位结余资金和项目资金结转。按存量资金性质构成分,2011年结余资金1065.53万元,占存量资金总额6%,项目资金结转16693.35万元,占存量资金总额94%;2012年结余资金848.68万元,占存量资金总额5%,项目资金结转16124.95万元,占存量资金总额95%;2013年结余资金706.07万元,占存量资金总额3.5%,项目资金结转19467.40万元,占存量资金总额96.5%;2014年上半年结余资金608.30万元,占存量资金总额3%,项目资金结转19668.51万元,占存量资金总额97%。财政代管户存量资金闲置和沉淀较为突出,亟待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财政代管户存量资金形成原因及分析
  财政代管户存量资金的产生,主要是基于财政支出的账面数和资金支付数不同步而形成。有两种方式:一方面是列支转暂存,即把当年预算安排而实际未支出的资金在账面上列支出,贷方做暂存款,资金仍然存放代管户没有支出;另一方面是指标结转下年使用而形成的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的形成原因,既有现行财政体制和财力造成的客观原因,也有相关部门争取资金、项目建设拖延等造成的主观原因。
  一是部分项目实施单位&拖沓&,没有按照项目方案时间实施项目,导致上级专项资金长期滞留在财政部门形成存量资金。由于报账制项目多是跨年度的项目,工程建设期限较长,需要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工程进度拨款;其次是部分上级专项资金年末集中下达,不能及时拨付使用,也造成年末账面余额较大;再就是部分州级资金下达报账专户后不能及时立项实施,造成长期滞留。同时,结存资金中也包含项目已经实施结束而未及时决算形成的资金净结余。项目仍未施工,项目资金尚在财政部门未拨付到项目单位。有的从项目资金到达至审计之日,项目资金存放在财政部门6个月,从项目申报到项目完成招投标工作时间长达9个月,因按项目进度拨款形成大量存量资金。
  二是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到位晚、使用限制多而形成资金沉淀。目前,上级财政资金指标下达晚、到位晚,部分专项资金甚至年底才能拨付到位,项目当年无法执行,地方财政年终决算时只能将大量资金从财政总预算列支后转暂存,形成存量资金,同时,部分专项资金限制了特定用途,地方不能调整使用,形成资金存量;其次是部分预算部门的累计结余也逐年增多,按照要求各部门收支及以前年度的结余或基金,应在预算编制中给予全面的体现,但部分单位编制的部门预算形同虚设,只在上年基数上略作调整,部门的上年结余及部分非税收入等未全部纳入预算,致使部门结存资金只增不减,同时,由于年初预算编制的不科学,部分单位以各种方式设立名目向财政申请资金,导致年中追加预算较多。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资金申请分析,大多数单位以前年度的往来资金沉淀较多,其形成多是单位的转移资金和专项结余,由于每年持续申请资金,年末又将未使用的预算内资金转入代管户资金。如此形成恶性循环,致使部门结余资金累计增多,虽然资金在财政沉淀,但由于使用限制多财政却无法统筹使用。
  财政存量资金的形成过程,也是反映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的过程。这些存量资金存在财政代管户,且有着明确的资金用途,政策上又有相关文件规定不准挪用,因而导致财政存量资金长期存放在财政专户中难以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而实际上政府出于对地方经济发展和各方面利益均衡的考虑,将部分存量资金以暂付款,出借款、应收款等多种形式进行使用,结果又产生新的资金使用问题。这些资金由于多数属于临时出借,存在出借审批程序不合规、手续不完备等问题,造成了一定出借风险。
  三、盘活财政代管户存量资金的几点建议
  财政代管户资金沉淀反映了政府管理绩效低下,亟待政府和财政部门切实加以重视,采取有效措施,严格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管理,激活财政存量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加强对结余、项目结转资金的全面清理工作。财政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时间表,定期清理结余结转资金,消化和压缩结余结转资金规模。对清理确认属于无法支出或无需再支出的,必须收回再统筹安排;对基本支出的结余,不再结转,全部由财政收回用于安排其他项目支出;对往来款项及时查明原因,分类提出处置办法,通过催收还款、预算抵扣、预算列支、逐年消化、核销等措施予以调整和规范,对能收回的尽快收回,需核销的按规定进行核销。
  二是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精细化水平。预算支出要细化到具体项目、具体单位,提高预算资金年初分配的到位率和预算的可执行性,减少预算执行中的二次分配;对于一些需与全年任务目标挂钩、当年不能支出的项目,要纳入下一年度部门预算统筹安排;对部门基本支出,要按照规定标准核实打足,不留缺口,对支出结余资金,全部由财政收回用于其他项目,不再结转;对部门项目支出,要加强事前论证,科学编制项目滚动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三是完善财务制度是预算编制的基础。一些财务制度脱离实际,结果是按既有财务制度编制的预算难以执行。例如,出差费用标准偏低,如无其他配套资金,预算执行难度很大;一些项目执行所必需的人员经费,因既有的财务制度限制脑力劳动补偿而无法编制(无项目管理费),结果可能是项目实施方案无法执行,项目拖延实施或完工后不及时决算,有的工程虽已完工,但因财务未能在年终前结算,列暂付款;或者工程未完工,但现金已开支,因财务未结算,列暂付款,虚增结余,导致财政资金沉淀。所以,完善财务制度是盘活财政代管户存量资金有效途径之一。
  四是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及时施工,财政部门加强监督,对完工的项目要及时做好竣工决算,不长期挂账,减少结余资金沉淀财政代管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同时,要从政府各部门身上&动刀&,带头过&紧日子&,以实现&开源节流&。主办单位:海宁市人民政府主办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海宁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建设管理
建议IE7.0 分辨率以上浏览本网站财政代管资金账户收到财政补助收入怎么做会计分录_百度知道
财政代管资金账户收到财政补助收入怎么做会计分录
收到财政部门的拨款借:银行存款贷:财政补助收入如果是上级单位拨付的非财政拨款,则是借:银行存款贷:上级补助收入但是现在基本都是国库集中支付,很少直接把款项拨付到单位的户头了,如果是这种情况,一般是使用时通过国库支付系统申请支付到需要支付的厂商去,属于直接支付:借:事业支出 贷:财政补助收入如果是通过申请采用授权支付方式: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财政补助收入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营业外收入 30000 或:银行存款 30000
贷借:银行存款 30000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