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提供交通银行信用卡发卡行虚假信息,发卡行怎么办

民生银行将入局网络信用卡发卡行(全文)
证券时报网()03月13日讯
3月11日,阿里和前后脚宣布将携手中信推出网络银行卡,支付宝更是以一句&会逐渐通过这样的开放动作让更多银行受益&让人浮想联翩。
据证券时报报道,消息人士透露称,如无意外,&更多银行&至少还有两家,其中一家为。业内人士认为,相关银行此举旨在加码零售业务,掘金信用支付蓝海。
民生银行也将入局
&早在去年,和支付宝就在洽谈的合作,但最后广发内部不赞成合作,认为难以满足银监会&三亲&(在信贷或信用卡审批环节,对申请人进行亲访、亲签、亲核)的监管要求,没想到被抢先了。可能每家银行的风险考虑不一样吧。&一位接近广发银行的人士表示。
而的股价走势直接说明了资本市场对其与互联网巨头联姻的看好&&11日中信银行股价收于4.97元/股,涨1.84%;12日更是收报5.47元/股,大涨10%。
中信银行与两大巨头的合作由来已久。去年6月,中信成为唯一托管行和监督行,10月又携手腾讯推出了整合支付与积分的QQ彩贝联名信用卡。
有银行业人士分析,中信频繁与支付宝、腾讯合作的&抱大腿&行为,与其发力零售业务,打造信用卡、移动支付等产品线的战略十分契合。
借道互联网渠道加码零售业务的银行不止中信一家。证券时报记者从权威人士处获悉,也将在移动互联网金融布局上再下一城,联合支付宝推出网络信用卡。
双方合作决议源自一纸&婚约&&&去年9月16日,阿里方面和民生银行达成了战略合作协议,合作内容包括资金清算与结算、信用卡业务、理财业务、直销银行业务、互联网终端金融、IT科技等方面。据了解,两者信用卡业务的合作形式,亦初步框定在发放网络信用卡上。
民生银行官方对此并不否认,只向记者强调,&去年我们的合作协议有什么,就会对什么进行合作。&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证券时报网()03月13日讯
剑指信用支付
当银行系&宝宝军团&还在尖锐对抗正牌之时,早有银行从余额理财领域转向消费金融领域,寻求与互联网金融巨头合作,掘金信用支付蓝海。
业内人士认为,银行们最看重的是互联网电销与社交渠道的低成本与高效性。
有银行人士测算过,银行发行信用卡的单张成本很高,发100万张左右才能实现盈亏平衡。如今,借助内嵌在支付宝与微信支付的入口,合作银行几乎可以零成本撬动两大平台坐拥的数亿客户,一举分发上百万信用卡。
比如首发行,将在下周两大接正式上线之日,不费吹灰之力将200万新增客户收至麾下。开卡量带来的循环贷款利息收入、分期付款手续费收入、回佣收入,有望使的零售业绩大幅攀升。
国泰君安研报还阐述了银行进军信用支付的深远意义:互联网企业与合作银行可以联合向实体商户投放二维码专用终端,若该二维码终端同时集成普通POS机刷卡功能,将增加合作银行作为&收单行&的传统刷卡手续费收入;二维码线下收单也将打破银联垄断,首家合作银行有望获得非常可观的信用卡刷卡手续费收入。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证券时报网()03月13日讯
相关报道:
中信银行携&二马&推虚拟信用卡
就在银行业集体反击&&、&理财通&时,率先掉头,选择跟和公司达成合作,分别与两公司合作推出虚拟信用卡。
3月11日,腾讯和支付宝双双宣布,与合作推出信用卡,分别首批将发放100万张。腾讯的微信信用卡目前产品已进入内测阶段,将很快向用户推出。支付宝则明确,将在下周率先在支付宝钱包内亮相。
据中证报报道,然而,分析人士指出,合作推出虚拟信用卡可能只是两大巨头的权宜之计。据银监会主席透露,5家民营银行试点方案目前已确定,腾讯、阿里均参与试点工作。一旦拿到民营银行牌照,两公司将摆脱牌照束缚,对传统银行业的冲击或真正到来。
虚拟信用卡面市
11日中午,支付宝对外宣布,其与中信银行合作的网络信用卡将于下周在支付宝钱包内亮相,首批发行大致在100万张,授信额度200元起步,上限根据个人网络信用度来定,并可根据消费者的消费记录和信用记录,逐步提升额度。
当天下午,腾讯也对外公布,其与中信银行、众安保险联合推出首张微信信用卡,首批将发放100万张。该卡有50天的免息期,无年费等任何费用,可在手机上使用微信支付,还可以线下在中信、微信指定的特约商户进行扫码支付。
虚拟信用卡与银行传统发行的信用卡在审核、发放模式方面极为不同。腾讯公司介绍,首张微信信用卡有诸多创新之处:一是做到了1分钟完成信用卡审批,即时可用;二是利用了大数据技术进行风险评级,确定授信额度,首分50元、200元和元三个档次,并根据记录逐步提升额度;三是引入了众安保险作为合作方,首次在信用卡领域引入保险模式,以降低客户信用风险及银行资产风险。
支付宝也称,消费者在支付宝钱包内关注中信银行公众号,透过公众号在线即时申请,即时获准,申请获准后,将所获得卡号在线开通支付宝快捷支付,即可进行网购、移动支付等各种消费。
&网上申请之后,有需要的用户还可以到中信银行网点申请实体卡。&腾讯公司相关人士如此介绍。事实上,阿里的虚拟信用卡也是如此。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证券时报网()03月13日讯
中信银行逆袭
&或借&二马&逆袭。&相关金融专家表示,互联网个人信用支付产品,具有授信额度小、审批速度快、无需抵押担保等特点,打破了传统信用卡必须通过繁琐的审批流程而且以实物卡发卡的惯例,必将会吸引广大网购用户的青睐,提升用户申请的参与性。
分析人士指出,的优势在对公,零售业务一直是其软肋,与&二马&合作,中信银行看中的是互联网长期积累的信用数据,以及这一&廉价&的渠道。
&通过互联网渠道发卡会降低信用卡的发卡成本。&支付宝介绍,公司实名制用户已经超过3亿,而在这个基础上积累的各种信用数据更是国内企业最大的信用数据库。通过掌握的信用记录,将可以简化信用卡审批的流程,庞大的用户量更是中信银行渴求的。
据银行人士计算,传统模式下,银行发行信用卡的单张成本很高,发卡量需要在100万张左右才能实现盈亏平衡。如今,借助阿里和这两个互联网巨头,中信银行一举可以获得200万张&低成本&的。
&阿里和腾讯也以此实现渠道变现和数据变现。&有分析人士如此评价。不过,该人士指出,腾讯和阿里都是平台型公司,双方均不会仅限与中信银行合作。支付宝方面也私下表示,会逐渐通过这样的开放动作,让更多银行受益。
此前,商城推出的&京东白条&也是相关尝试,此次虚拟信用卡的面市预示着消费金融时代的到来。家协会与普华永道日前共同发布的《家调查报告(2013)》显示,2013年度,个人金融业务发展重点发生了明显转移,个人消费贷款超越财富管理及私人银行业务,以63%的占比首次位列第一位。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证券时报网()03月13日讯
或难以深度融合
公司和在争夺首张虚拟信用卡发放时点上互不相让,却在与银行业的竞合上高度一致:&互联网巨头之所以选择跟银行合作,是因为看中了银行的牌照。&
分析人士指出,无论是腾讯公司还是阿里巴巴目前都没有银行牌照,而只有银行才可以发放信用卡,二者不得不跟银行合作。但是,大型国有股份制银行并不愿意牺牲资金流,二者最终才和走在了一起。
上述人士认为,银行跟互联网合作,也是希望拿到客户的信用状况,掌握信息流。只不过,阿里、腾讯不会轻易让渡信息流,银行也不会甘于只担当资金和牌照的提供方,二者或难以深度融合。
&一旦互联网公司获得了银行的牌照,银行们可能会更受伤。&分析人士如此评论。事实也的确如此,银监会主席3月11日已披露,目前已确定5家民营银行试点方案,腾讯、阿里均参与其中。
相对于传统银行的存贷业务,阿里、腾讯的业务更为多元。如腾讯公司,不仅合作成立了首家网络保险公司众安保险,此次微信信用卡又与众安保险打通,众安保险也为微信信用卡建立风险联防机制,并且可根据业务发展不断提出中信微信信用卡风险防范优化措施,降低金融风险。
在发展线上业务的同时,互联网公司还在向线上延伸以增强话语权。目前,支付宝大力发展线下商铺,通过支付宝&当面付&功能,直接实现用户与商家的转账,从而避开了银联的清算通道。
腾讯的微POS机目前也已经面市,并开始和线下的各大商户开启了合作的谈判。不同于传统的POS机,腾讯微微POS生成的是二维码,消费者线上扫码支付。
分析人士指出,&一旦二者发展的商户和消费者用户足够多,将足以威胁银联的市场份额,并对银行形成话语权,收取更多的通道费用、广告费以及数据费用。&&&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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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影院:银行卡审判白皮书:信用卡纠纷案九年增5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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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卡审判白皮书
  1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三季度末,我国平均每个家庭拥有超过1张信用卡。蓬勃发展的信用卡市场为发卡银行、商户提供巨大的商业诱惑。与此同时信用卡的烦恼也层出不穷。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总部云集。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下称“西城法院”)日前发布的《银行卡审判白皮书》显示,近9年,该院受理的信用卡案件增长50余倍。
  作为发卡方,银行对于当前信用卡市场的现状,也有苦难言,且听一个信用卡中心员工对本刊的吐槽。
  银行卡审判白皮书
  西城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张毅
  近年来西城法院审理信用卡纠纷案件数据统计及分析
  信用卡纠纷案件 收案量9年增长50倍
  总体而言,信用卡纠纷案件的收案量(即法院接受处理的案件数量)整体处于上升态势。根据统计数据,从2005年的78件迅速增加到2011年的5558件,年均增长率高达124%。2010年信用卡收案量达到了3422件,是2009年的6.5倍;2011年更是达到了近几年的最高值5558件,比2005年多70倍。从西城法院的全部商事案件(即涉商事纠纷的案件)来看,其中2009年以前的年均增长率为7.9%。2010年商事收案量受信用卡纠纷案件大幅度上升的影响,增长率达到55.8%。信用卡纠纷案件占商事收案量的比率由2005年的2.6%,暴增至2010年的53.7%,2011年更是达到62.3%,之后也占有过半比例。
  信用卡纠纷案件数量快速上升有如下原因:1.一段时间内信用卡发卡机构增加,各个发卡行之间激烈争夺市场,导致信用卡发放的门槛有所降低,且部分银行工作人员为了工作业绩,对信用卡办理把关不严; 2.信用卡的提前消费改变了持卡人的消费观念,部分消费者没有考虑到自己的还款能力,导致无力偿还欠款;3.部分持卡人利用信用卡的消费特性,办理多张信用卡以实现融资或套现,这也增加了无力偿还信用卡欠款的风险;4.信用卡纠纷案件数量的突然暴增与部分银行对信用卡纠纷案件采取批量集中诉讼的方式有关。
  2012年西城法院信用卡案件数量出现了近年来的较大幅度的下降,由2011年的5558件降为3595件,降幅达到35.3%。2013年信用卡案件数量再次出现小幅增长,达4379件,涨幅为22.3%。九年时间案件增长50多倍。
  信用卡收案量出现以上变化有如下原因:1.部分银行近年来积攒下的大量信用卡纠纷,经过过去几年的诉讼程序的处理,库存量有所减少;2.信用卡业务经过多年的发展,逐渐进入良性发展模式,越来越多的银行加强了对信用卡发行的审查,提高了信用卡办理的公民“信用”门槛;3.持卡人信用观念逐渐强化,及时还款意识日益增强;4.法院对信用卡案件处理的示范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引导公众逐步树立正确的信用意识;5.银行催收方式逐渐加强,合作催收力度逐渐加大。
  信用卡纠纷案件占商事案件比例变化图
  男性持卡人纠纷最多 23岁至35岁持卡人纠纷最多
  根据持卡人的年龄、性别差异进行的统计发现,信用卡纠纷案件的持卡人年龄主要集中在23岁至35岁年龄段,该年龄段占总数的六成以上。其次为36岁至50岁年龄段。上述两个年龄段合计超过九成。
  2013年,22岁以下的信用卡持卡人纠纷案件出现了首次大幅度减少,减少幅度高达50%,低龄化趋势的逆转究其原因有二,一是银行加强了对学生发放信用卡的审核,二是低龄化趋势在银监会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后有所缓解。
  另外,根据统计显示,基本上在各个年龄阶段,男性信用卡持卡人纠纷案件均显著高于女性,说明男性在消费观念、参与社会经济活动方面不同于女性。
  信用卡纠纷案件持卡人年龄统计图
  信用卡纠纷案件持卡人性别年龄统计图
  2013年全年交行信用卡纠纷案件最多,达1511件
  北京银行上半年无案件,下半年案件达472件
  通过统计表格三显示,西城法院的信用卡纠纷案件涉及的银行主体主要有8家,其中又以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卡中心、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信用卡纠纷案件数量较大。表格将各个银行信用卡纠纷案件数量分成上下半年进行对比,显示信用卡纠纷案件上下半年收案量极不均衡。
  比如,2013年上半年北京银行为诉讼主体一方的信用卡纠纷案件0件,而下半年为472件。其他银行亦存在上下半年收案极度不均衡的情况。主要原因有:一、信用卡纠纷案件基数大,银行为了方便,多将信用卡案件积累到一定数量后,统一诉讼;二、银行起诉的信用卡案件的诉讼工作包含诉讼材料收集整理,诉讼文书、应诉手续制作、审批、签章,案件受理费申请等环节,不少工作还需要多个部门协调解决,也从一定程度上延长了立案周期。详细数据见下表。
  各银行信用卡纠纷案件数量统计表
  2005年至今,个人诉银行案件达92件
  统计数据显示,个人诉银行的案件在2008年以前极少。2008年该类案件增幅较大,达到了13件。此后,基本维持在10件以上,20件以内。该类案件共计92件,其中包括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件(借记卡)21件,信用卡纠纷案件71件。总体来说,持卡人诉银行信用卡纠纷案件数量显现由低到高,后基本保持平稳的特点。
  分析原因如下:1.早期,信用卡实际使用数量不大,银行的审核相对较严格,银行涉及诉讼的信用卡纠纷案件总体数量较小;2.随着网络消费等新兴消费方式的兴起,信用卡业务量大大增加,消费者的权利意识也逐渐增强,在信用卡使用过程中开始质疑领用合约的一些规定,持卡人向银行主张权利的案件数量逐渐增加;3.银行以及媒体对信用卡业务的大力宣传也使持卡人更多了解了信用卡领用合同的内容、使用规范,减少了持卡人因不了解服务合约内容,赌气提起诉讼的情况;4.法院对信用卡纠纷案件的公正裁判改变了持卡人的诉讼心理预期,引导了持卡人理性消费,客观上也减少了持卡人就类似理由起诉银行的案件数量;5.银行出于考核及商誉的考虑,自身加强与持卡人的诉前调解,使得进入诉讼程序的被诉案件数量保持较低水平。
  从收案数量而言,储蓄存款合同纠纷绝对数量较小,但近年上升趋势明显。从结案方式上看,西城法院自2005年至2013年所收的21件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中以判决方式结案7件,以撤诉方式结案10件,以裁驳方式结案2件,以调解方式结案2件。根据分析,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总体收案量少且撤诉方式结案多的原因如下: 1.银行的储蓄存款业务发展历史较长,体系相对完善,可能产生诉讼风险点较少;2.储蓄存款合同关系中不会出现信用卡纠纷中的持卡人透支消费逾期不还的情况,部分系存款人因对银行服务不满或对某些条款理解不一致而诉至法院,对于该类纠纷,存款人在银行做出合理解释后,多数会选择撤诉;3.部分涉及要求银行赔偿的储蓄存款合同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后,由于权利义务较为明确,法律关系不复杂,涉及金额不大,双方当事人多数情况下也能达成调解。
  个人诉银行案件数量统计图
  案件标的额多不超过10万元
  根据统计,信用卡纠纷案件标的额主要集中在10万元以下。但信用卡纠纷标的额上限及大标的额(标的额大于10万元)信用卡纠纷案件整体呈上升趋势。
  大标的额信用卡纠纷案件整体增多的原因有:1.考虑通货膨胀等因素,银行信用卡信用额度普遍提高,针对部分高级客户,信用额度更高,可能产生更高的透支消费金额;2.部分银行在传统信用卡业务外,通过信用卡开展消费贷款或者分期付款业务,并且不计入信用额度,使得持卡人实际可消费额度大大增加;3.部分信用卡拖欠时间较长,除欠款本金外,利息、复利及滞纳金、超限费等费用累计,产生了较大的欠款总额。
  信用卡纠纷案件收案标的额统计图
  用卡申领表信息虚假案件每年约80件
  据统计,近年来西城法院每年受理的信用卡纠纷案件中,涉及信用卡申领表信息虚假的案件每年平均有80件左右,统计过程中发现,有时候该类案件会成批出现。该类案件处理的一般流程是,承办法院经过与当事人核实或通过笔迹鉴定,查明涉案信用卡申领表信息虚假,即不是涉案被告本人办卡、签字,处理结果一般是银行主动撤诉或者法院依法裁驳。
  该类案件出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银行在一定时期内信用卡发放较为混乱,银行工作人员在信用卡办理时未亲自审核申请人本人及其身份信息。具体表现为:1.亲属、朋友借用或冒用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信用卡 ;2.部分客户经理片面追求办卡数量,通过他人代发、代收信用卡申请表,未核实申请人及相关信息匹配情况;部分人恶意通过虚假信息办理信用卡,从而达到套取银行资金;3.少数申请人恶意填写虚假信息,蓄意套取资金。
  信用卡纠纷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
  西城法院2011年发布的《个人消费贷款及信用卡审判白皮书》信用卡部分总结了部分风险点并提出了对策建议。在近年新收信用卡纠纷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西城法院发现上述问题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改善。如多年拖欠未还款的案件及息费数倍于透支本金的案件数量明显减少。部分商业银行从诉讼、商誉风险及业务发展考虑,在获得胜诉的裁判后仍然对争议较大的条款做出了调整和让步,如全额罚息。与此同时,在新的诉讼中逐渐暴露出一些新问题,一些原有问题也有必要进一步改善和规范。本次白皮书将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和说明,希望能够引起重视。
  格式条款的提示说明义务问题
  通过近几年对信用卡纠纷案件的审理,西城法院认为,银行仍有必要进一步重视对于其提供的格式条款的提示说明义务。在2011年白皮书发布前后,很多银行已就提示说明义务进行完善,例如要求当事人在签名处抄写一遍“申请人知悉并了解银行信用卡章程及领用合约内容,自愿遵守合约的规定”等内容,要求申请人承诺是在阅读并了解章程及合约的内容的情况下自愿签署的。
  不容否认的是,信用卡业务领域仍然涉及大量专业术语、专业的计算方法,如果对此没有尽专门的提示和说明,仍不能认为银行尽到了充分的提示和说明义务。因此,银行应当明确各种收费项目及具体内容,并明确告知办卡人。
  除此之外,近年来很多银行新增了多种传统信用卡内容之外的衍生业务,比如很多银行的信用卡可以提供金额较大、类似于贷款的大额预约取现业务,对于此类业务所涉及的收费标准等问题,亟须银行对申请人进行提示和解释。
  信用卡身份审核标准问题
  西城法院在审理信用卡纠纷案件的过程中,发现部分银行客服工作人员在持卡人通过电话申请挂失并补办新卡时,对持卡人身份审查过于宽松,银行在该类案件中有可能因未尽到注意义务而承担一定责任。
  西城法院认为,判断银行是否尽到合理注意义务的关键在于:通过对申请人各项信息的核实,是否使银行有充分理由相信申请人系持卡人本人。
  通常情况下,是否本人声音不是银行审核的重点,因为除了性别上可能存在的差异外,银行工作人员无法从声音本身来判断是否本人,这也超出了合理注意义务范围。
  虽然非本人拨打申请电话并不必然得出银行未尽到注意义务的结论,但在一些案件中,暴露出银行核实身份标准模糊,可能因此造成持卡人或银行的损失。
  信用卡分期业务中特约商户与持卡人产生纠纷,银行可能面临的商誉风险和法律风险
  多数银行开设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持卡人因与特约商户之间产生纠纷,拒绝偿还信用卡欠款的情况时有发生。
  建议银行做好准入和履行风险防控工作。首先,应对特约商户,尤其是银行指定及推介的商户,提高准入门槛、实施必要的调查,确保特约商户具备过硬的经营资质、管理水平和履约能力。
  其次,对特约商户的履约及持卡人投诉情况进行实时监控,采用履约保证金、延迟结算周期等方式降低特约商户违约风险。可考虑与特约商户协议引入履约保证金条款,在特约商户出现违约情形时,先行赔付或采取相应替代方式,及时弥补持卡人的损失;或采取延迟与商户结算的方式,为持卡人提出异议预留充足的时间,尽可能避免根本违约的发生。
  最后,建立不良特约商户预警及退出机制。对特约商户经营状况与履约情况实施动态监测,设立针对特约商户经营情况及履约情况的指标参数,根据动态指标评定商户优良等次,针对有多项指标不符合要求的商户及时预警,采取提高履约保证金、进一步延长结算周期直至终止合作等措施,避免风险扩大。
(责编:李栋、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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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卡套现花样百出 女子借信用卡一年赚6万
作者:陈莹莹
  本报记者 陈莹莹
  一直以来,套现方式花样百出、防不胜防。除了让商业头疼不已,也让准备在POS收单市场“大干一场”的第三方支付机构遭遇“滑铁卢”。近日有媒体报道,监管层欲加快对第三方支付市场的风险管控,或与利用信用卡预授权规则漏洞套现案件频发有关。
  多位银行和第三方支付业内人士透露,目前来看,监管层加强监管的态度较为明确,甚至不排除罚没涉事机构的牌照。专家表示,信用卡套现案件屡禁不止,而彻底解决这类问题,需要包括监管部门、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等各参与方的共同努力。
&&& “用银行钱赚银行的钱”
  “这算是用银行的钱赚银行的钱吧。其实以前我也不太懂,但是我们这边不少商户都这样刷信用卡套出现金来,也没出什么问题。”邓佳佳(化名)是一名小企业主,从事蔬果批发生意,她的周围有不少人享受着信用卡套现带来的“红利”。
  邓佳佳告诉记者,自己由于和当地农行的业务关系,所以银行批给她一张80万元额度的信用卡,在很长一段时间这张信用卡都是“闲置状态”。后来,经身边朋友指点,邓佳佳通过朋友的POS机,把信用卡里的80万元“刷出来”,利用银行的钱赚取“无风险收益”。她给记者算了笔账,自己的信用卡出账日为每月的22日,信用卡还款日为次月的11日。而她只要在每月的23日刷卡,则这笔刷卡交易则计入次月的账单中,只需在第三个月的11日之前还清信用卡账单即可。“这样算下来,我有将近50天的免息期,然后我将这80万元的现金购买银行一个月期限左右的理财产品,等理财产品到期后拿回本金和收益,便可以将信用卡账还上,并轻松利用银行‘白给我’的80万元获得每月元不等的收益,而我这笔钱可以每个月滚动地刷出来,一年相当于白捡5、6万元呢。”
  邓佳佳并非不清楚自己的行为不正当,但是又无法抗拒“白捡钱”的诱惑。她还透露,为了避免“东窗事发”,他们在进行刷卡套现时,一般不会选择自家的POS机,而且经常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之前有个小企业主就是太贪心了,用自己的卡在自家的POS机上刷,而且刷的比较频繁。最后‘东窗事发’了,信用卡和POS机都被收回了。”
  如果说“邓佳佳们”的套现只是“小儿科”,信用卡持卡人通过向信用卡内存入大额溢缴款,合谋套取发卡银行额外信用额度,则让不少银行防不胜防。2014年初,浙江、福建等省部分持卡人通过向信用卡内存入大额溢缴款,利用预授权完成交易需在预授权金额115%范围内予以付款承兑的业务特性,与部分支持预授权类交易的特约商户勾结,套取发卡银行额外信用额度。
  来自银联官网的信息显示,所谓预授权类业务,是指特约商户向发卡机构取得持卡人30天内在不超过预授权金额一定比例范围的付款承诺,并在持卡人获取商品或接受服务后向发卡机构进行承兑的业务。一位银行业内人士解释称,POS机开通预授权以后可以超限15%。“比如一张信用额度为1万元的信用卡,持卡人存入100万元后,信用额度就提升到了115万元,信用卡持卡人可以利用这个规则,刷出115万元的额度。”据了解,目前尚无对涉事金额的权威统计,有报道称涉及金额约20亿元,涉事银行、银联等也向公安部门报案。
  不少业内人士透露,在江浙地区,利用信用卡套现解决企业短期资金周转问题,一度非常盛行。近期,不法分子利用POS机专门为人套现,从中赚取佣金的相关案件也屡见报端。不法分子一般会先通过工商部门注册成立多家公司,然后以这些公司的名义向第三方支付机构申领POS机,并通过制造“虚假交易”达到套取信用卡资金的目的。
  “不可能做到零套现”
  信用卡套现手法花样百出让发卡银行“叫苦不迭”。面对各方指责,让进入POS收单市场不过几年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深感委屈,觉得蒙受“池鱼之殃”。
  实际上,从线上到线下,信用卡套现和反套现的“战争”从未停歇。比如,几年前不少持卡人利用信用卡给个人的支付宝[微博]账户充值,从而套得现金,随后支付宝公司明令禁止信用卡给账户充值。在其随后推出的“扫一扫”二维码支付渠道中,也只能用借记卡付款,不能用信用卡付款,就是为了防止类似套现事件的发生。
  对于类似“邓佳佳”这类套现手段,多数业内人士无奈称,“不可能做到零套现”。更有不少第三方支付人士喊冤:自诩风控机制完善的银行,出了问题后怎能找第三方支付机构“买单”。
  据悉,在上述信用卡预授权违规套现一事之后,银联就召集银行和从事收单业务第三方支付机构召开专题会议,并进行风险提示;一些第三方支付公司也在内部下发整治信用卡预授权业务的紧急通知。
  一家第三方支付公司人士直言,无论是刷卡套现还是预授权套现,问题的核心在于商业银行对于信用卡的管理和预授权POS机的管理机制存在不足。“比如发卡行对于信用卡持卡人身份的核实、消费的核实等都存在‘可钻的漏洞’,而这些都是第三方支付机构难以做到的。”
  不少银行业内人士也对第三方支付市场的“混乱”提出质疑。一位国有大行人士认为,“目前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线下收单业务还是比较混乱,有些机构为了抢得市场份额、获取利润,对于某些违法的刷卡套现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根据央行[微博]的统计数据,目前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的198家企业中,获收单资格的有45家。
  据业内人士透露,目前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线下收益基本来源于在银行卡交易过程中与收单机构的手续费分成。根据行业不同,费率分别为0.5%至4%不等。手续费分成一般遵循7:2:1的比例,其中“7”归发卡行所有,“2”归收单方所有,“1”则为银联所有。
  或引发第三方支付行业洗牌
  据了解,目前具有收单资格的有45家第三方支付机构中,经营范围为“全国”的有28家,这28家也将在近期变为全国性收单牌照,但业内人士担心信用卡套现事件或影响相关进度,甚至引发第三方支付行业的洗牌。
  近期有媒体报道称央行“可能近期会发文件,对200多个第三方支付牌照砍一批”,专家和业内人士称,虽然会否“砍”牌照还难以确定,但是监管层加强监管的态度较为坚决。实际上,央行于2013年7月发布的《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办法》)已经明确,收单机构发现特约商户发生疑似银行卡套现、洗钱、欺诈、移机、留存或泄漏持卡人账户信息等风险事件的,应当对特约商户采取延迟资金结算、暂停银行卡交易或收回受理终端(关闭网络支付接口)等措施,并承担因未采取措施导致的风险损失责任;发现涉嫌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办法》同时要求,收单机构应当综合考虑特约商户的区域和行业特征、经营规模、财务和资信状况等因素,对实体特约商户、网络特约商户分别进行风险评级。对于风险等级较高的特约商户,收单机构应当对其开通的受理卡种和交易类型进行限制,并采取强化交易监测、设置交易限额、延迟结算、增加检查频率、建立特约商户风险准备金等风险管理措施。
  业内人士认为,线下POS收单市场是一块巨大的“奶酪”,而各方在分享“奶酪”的同时,更需考虑如何保证其能有序、健康成长。易观智库最新数据显示,2013年全年我国第三方支付机构各类支付业务的总体交易规模达到17.9万亿元,其中线下POS收单和互联网收单分别占比59.8%和33.5%。由此推算,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线下POS收单交易规模超过10万亿元,未来这个数字还将持续增长。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认为,除了监管部门之外,包括发卡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等在内的各参与方需要共同努力,完善相关交易机制和流程。不少银行业内人士也呼吁尽快修改信用卡预授权规则,但银联修改预授权规则必须经相关部门同意。据称目前工行已于今年1月9日将信用卡预授权确认金额比例参数进行调整,不得超过预授权交易的100%。
  另外,不少法律界人士还建议加强对信用卡持卡人、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制约,杜绝类似的违法刷卡套现行为。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指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此前联合发布的《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就已经明确,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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