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欠他钱农村房子有房产证吗被他扣压,他有权走房子吗

准业主没拿到房产证 房子竟然被他人买走_腾讯房产珠海站-爱微帮
&& &&& 准业主没拿到房产证 房子竟然被他人买走
房子住了十几年,房产证却是别人的。17年前潘先生买了两套楼,还未交楼就烂尾了,盼来政府出面复工,却发现原开发商坑了自己,房子已重复卖给别家,且办理了购房登记。之后,房子再次被开发商打包低价转让给神秘买家。神秘买家匆匆一别4年杳无音讯,住了十几年房子的潘先生至今仍无房产证。他质疑当年房子转让过程中存在暗箱操作,要求有关部门撤销对神秘买家的登记。对此,珠海市房地产登记中心有关负责人回应,潘先生在购房后先是未及时申请办理预购登记,从而丧失了保护自身利益的最佳方式,后又错过了最佳维权时机,才间接导致购房权益不能得到法律保护;而中心在办理过程中不存在暗箱操作,曾积极寻找神秘买家协调,鉴于本案属一起典型的一房两卖合同纠纷,建议对方通过民事途径寻求解决。还未交楼房子就烂尾了 17年前珠海最早的一批商品房预售,潘先生买了两套。买房前,潘先生事先确认了开发商珠海经济特区拱北房产公司有预售楼资格,才签订了认购书。 从潘先生提供的1998年中立花园认购书可以看到,潘先生购买的是海拱北夏湾中立花园C栋403,404两套房子,价格是3130元/平方米,不是现房,采用的是入伙前分期付款方式,即先交一部分定金,房子建到四层、封顶时分别再交一部分款项,大厦通知入伙时最后付清余款,交房时间为日。 付部分款项后,潘先生跟开发商提出办理购房登记,但是经办人以各种理由拖延。“经办人说所有的房都暂时不办理,等以后通知再办理。”潘先生称。 令潘先生没想到的是,到1998年底,房子封顶后就停工了,开发商因诈骗被吊销证照。复工后发现房子已被卖 还未交楼房子就烂尾,潘先生和购房业主们一起讨说法,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后政府组织业主、开发商、施工单位三方开会,达成调解,开发商拱北房产公司支付工程款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复工,业主们以后分期将余款缴纳到原市建委指定的账号上。 “没想到的是,会后我到市房产交易中心查询,发现我所购买的这两套房早在日,也就是卖给我的第三天,开发商又卖给了深圳霸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后来我发现这家公司是原来楼盘的开发股东之一,并于当年办理了预购登记手续。”潘先生称,自己终于明白为何一直办理不了购房登记,原来已被一房两卖,开发商坑了自己。其称,接手的是深圳霸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还将自己购买的二套房屋连同中立花园一、二层商铺及其他业主几套房,抵押给了银行,抵押期为二年多。 “我带着2套房共19534元尾款交给原建委经办人员,但经办人员却不肯收钱,也不给我钥匙,理由是这2套房是一房二卖,属问題房。”潘先生称,2000年政府牵头解决中立花园烂尾楼问题时明确,凡是开发商重复销售的住房,以第一张销售合同为准。“无奈之下,我只有敲掉锁,搬了进去,一直居住至今十多年了。”神秘买家低价买入 但没拿到房产证成为潘先生的心病,他发现这2套房子再次被转让。
“2012年年初,中立花园一、二层商铺出售,我感觉奇怪,因为我知道中立花园一、二层商铺也是深圳霸菱抵押给了银行,这十几年来归施工单位收费管理,包括中立花园小区也是由施工单位收费管理,我立即赶往银行办公室,才得知施工单位在2011年9月左右,与银行协商后,交付了一部分款,整体打包后解除了所有抵押,其中含我这二套住房。”潘先生称花巨资购的房屋,居住了十几年后,居然又变成了别人的房产。 让潘先生不解的是,当年他以3130元/平方米购房,10余年后本该增值,却被对方以2598元/平方米的低价转让到一位张女士名下,并办理了转移登记手续。 潘先生称,2011年11月潘先生收到自称是张女士的电话,电话中她让潘先生交房给她,潘先生约她见面谈,她匆匆挂掉电话,从此再也联系不上。4年来潘先生试图多次找买卖双方,均无功而返。市房地产登记中心有关负责人也曾积极联系张女士,但神秘买家犹如人间蒸发。 “有房东玩失踪不收房的吗?”潘先生怀疑对方另有隐情,而一房二卖的问题房十几年后竟然又被转让,潘先生称有关部门并没叫自己到场,其质疑是否暗藏猫腻。部门解疑A 2000年针对中立花园存在的问题,政府出面协调解决并形成了《市长办公室纪要》,其中决定:凡是开发商重复销售的住房,以第一张销售合同为准。潘先生的购房合同早于深圳霸菱公司,为何却未能拿到产权证? 市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中心:此规定针对的是买房人均未办理任何登记手续的情况。事实上,在该决定出台及潘先生向原市委提出异议前,涉案的这2套房已于1998年由深圳霸菱公司申请办理了预购登记。因此,在一方已办理登记的情况下,若仍以合同签订的先后时间为准,必然要否定预购登记的效力,于法无据。B 《市长办公室纪要》决定,由开发商重复办理预售登记的9套房屋,其中欠深圳霸菱公司27万元,由珠海市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中心垫付该公司,之后深圳霸菱公司必须解除这9套住房的权属,归属于购房业主。但为何十几年来,市登记中心不给潘先生办理产权证? 市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中心:经调查,决定针对的是另外9套重复登记的房产,并不包括这2套房。C 这2套房为一房两卖,属问题房,潘先生一直在居住,但为何不通知潘先生,十几年后还给深圳霸菱公司办理房产证并转让?是否有暗箱操作? 珠海市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中心:绝不存在暗箱操作,这2套房的确存在一房两卖的情况,但潘先生在购房后未及时申请办理预购登记,从而丧失了保护自身利益的最佳方式。相反,深圳霸菱于1998年购房后,立即办理了预购登记手续。潘先生于2000年向原市委提出异议后,至今10多年未按照《市长办公室纪要》的要求交清房款,也未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直至上述房产于2011年再次发生流转后,潘先生才开始积极维权,错过了最佳维权时机。至于办理转让时为何没通知潘先生,是因为已经10多年了,中心工作人员有轮换,谁都不记得。D 十几年前买的房子,转给张女士价格比之前还低,这合理吗?珠海市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中心:价格是申报制度,即使是白送,只要手续齐全,中心也会办理的。E 神秘买家杳无音讯,潘先生该以何种途径维权? 珠海市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中心:我中心也曾积极联系买卖双方,希望大家坐下来协商解决,但未能联系上。若潘先生有证据证明开发商与他人合谋侵害其合法权益,应当通过民事法律途径寻求解决。我中心仅代表市政府履行房地产登记发证职能,除司法机关有权审查并可依法裁决外,其他任何组织无权处理,我中心更不能以此作为不予登记或者撤销登记的理由。律师说法本案多处存争议 需双方提供证据 广东金地律师事务所陈国文认为,本案焦点有两个,一是房屋所有权转移节点;二是影响房屋所有权流转的登记机关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问题。 2006年物权法出台后,房产买卖所有权转移被确定为以登记作为生效要件。若潘先生能通过诉讼确定在其签订购房合同,支付了相应的房价并实际占有居住使用该房产,则后续的登记行为则是错误的,深圳菱霸公司不应为房产的合法所有人。其后续以远低于市场价格转让给张女士的行为也应当认定为无权处分,且不适用善意取得。若潘先生因未付清尾款,或其他因素影响其所有权的实现,而菱霸公司确认取得所有权。则后续的处分行为为有权处分,在有权处分的前提下,张女士的购买行为也应认定为合法有效。因此,本案存在诸多争议点,需双方提供证据。通过司法程序确定权属关系。摘自/南方都市报腾讯房产珠海站更多精彩内容尽在这里微信号:zhhouse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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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ICP备号-2&&&&京公网安备34别人欠我钱,我把他的房子强行扣了,犯法吗?他报案了_百度知道
别人欠我钱,我把他的房子强行扣了,犯法吗?他报案了
提问者采纳
不行哦。你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他还,但是不能扣押这些与你债务无关的东西
请问我该怎么办
房子还他,法院起诉他要求还债
我有判决书的,他不还啊!他家有两处房子,是农村的
不还要求法院去执行。不还就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要坐牢的
他做牢,对我的钱有影响啊?
没有。他坐牢,法院可以变卖她财产还你钱
他家有个面包车但是是别人的名字,只有房子
是不是农村房子不可以执行啊?
你有这么倒霉?没办法,只能要求他一有钱就还你。
嗯。得给人留个住处
况且房子卖了他家人住哪?
他有两处住房
都是农村的
可以卖一处。
可以卖一处。
关键他不认帐
这不是他说了算。
只要你有证据,法院会判决
法院判决下来了,不就是不认帐,
法院说农村房子不可以执行?
那好办啊,直接判刑。
我怀疑法院被打点了
他被判刑我的钱怎样办
他都穷成那样了,怎么打点的?
钱只能慢慢还。
他家不是穷,他把钱转移了,后面有人撑腰
那这就复杂了。你觉得法律斗得过权力吗?
给他撑腰的也是同村人,只是有点钱,可能县里有朋友
提问者评价
太给力了,你的回答完美地解决了我的问题,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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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6条回答
强占,如果房屋内有房主物品,如果丢失按照盗窃。你说犯法吗
犯法,,但你把别人告了就不会
他欠我的钱已经是法院判决了
是怎么判的,是房子归你吗?
判他还钱,他不认帐,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提供,借款的依据,的等等信息
农村房子,法院说不可以执行?
可以控制他的工资a
也就是说,可以控制他家的收入
犯法,有没有字据,可以用法律的途径来解决
有欠条么。
如果没有。就是没证据。
法律不采纳
他欠我的钱就已经是法院的判决了
那你也不能强行克扣
那我该怎么办
找法院。 可以提起诉讼
我朋友就是在。 律师所上班的
可是现在他很忙
再不你请个律师。
或许能帮到你
还给人家。在告
法院不执行,告了没用啊?
只有往上级申诉
请问,农村房可不可以强制执行?
那为什么法院他敢不执行呢
你是哪里人?
法院和他可能串通了
这种事我见过两次,是可用房产强制执行,你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看法院怎么接受。
我申请了法院不受理!
请问法院这么做违法吗
他房子有手续吗?
不是欠国债有点不好办,一般不受理封锁这类财产,
没有什么手续
没手续,政府就没法执行的
请问你说的手续是指什么?
他的房子没手续呀!
农村房都没有手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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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郑州一男子想要回被单位扣押房产证 需提供“住房证”|房产证|买房_凤凰资讯
郑州一男子想要回被单位扣押房产证 需提供“住房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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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郑州铁路局的内部规定,要领到这个房产证,芦先生必须先提供他当年分房子时单位给的“住房证”,以证明这个房子确实是分给他的。
原标题:郑州市民要回被单位扣押房产证 让提供&住房证& 数年前就办好了房产证,但一直在单位押着如今,他想要回,却被要求提供&住房证& 房产证都办过了 咋还要证明&我的房子是我的& 户主:当初没办&住房证&,是拿着推荐条子住进去的单位:要求开&住房证&是为了避免纠纷 河南商报记者王杰 5月11日,郑州二七区太和路88号院的芦先生为了证明自己对所住房子的所有权,拉着河南商报《陪你去办事儿》栏目记者见了一圈邻居。 而事实上,他的房产证已于数年前办好,但一直被单位押着。 按照郑州铁路局的内部规定,要领到这个房产证,芦先生必须先提供他当年分房子时单位给的&住房证&,以证明这个房子确实是分给他的。 讲述房产证办好了却押在了单位 芦先生说,他是1991年退伍转业到郑州铁路局的。那时,他和太和路88号院里的所有职工一样,按时向单位交房租,但房子的产权归单位。 芦先生在这房子里一住就是十几年。2006年,单位通知职工,根据面积不同缴纳数额不等的费用,就可以把产权转让给个人。职工们纷纷行动起来,芦先生也交了数万元钱。 接下来就是等待房产证的日子。芦先生说,一直等到2013年前后,他在郑州市房管局确认,他的房产证已经办下来了,和其他职工的房产证一起拿到了郑州北建筑段房管所。 &房管所要我拿手续,身份证、住房证、交费收据和100块钱办证费。&他说,他转业的时候并没有办理&住房证&,是拿着单位的推荐条子住进来的,&所以现在我也提供不了。&这一卡,就拖到了现在。 体验郑州北建筑段房管所:这样可以避免纠纷 11日上午,河南商报记者陪同芦先生一同来到郑州北建筑段房管所。一位副主任表示,几样手续缺一不可,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之前单位遇到过,&比如女儿给老太太掏钱买房,但后来家庭出矛盾了,一个拿着住房证,一个拿着收据,就来找我们闹。& 根据工作人员的说法,&住房证&是铁路局内部给职工分房子时所发的证件,里面有职工的相关信息。至于更多信息,工作人员让我们去上级业务部门郑州铁路局房管所了解。 郑州铁路局房管所:到离退休工作站开证明 11日下午,郑州铁路局房管所一位马姓主任告诉我们,&住房证&手续是局里的规定。经过他初步了解,芦先生的住房证要么是确实没有,当初领导特事特办;要么就是后来丢失了,现在需要补办。 他说,芦先生得去他工作所属的分局办理。现在芦先生已经退休了,应该去郑州铁路局郑州离退休工作站开具相关证明。 &让他们给开个证明,说明这个房子当时是分给他的。&马主任说,如果能查询到芦先生办理过&住房证&就更好办了。 房管局:可用迂回的办法解决 随后,我们又咨询了郑州市房管局,工作人员称,如果是在办事大厅,领取房产证并不需要什么特别的手续,户主本人带上身份证即可。 对于芦先生的情况,有个迂回的办法,作为户主,他的房产证一直找不到,可视为丢失。芦先生只要按房管部门的规定在报纸上登一则房产证遗失启事,然后直接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办理挂失手续,补办新的房产证,手续费只要80元钱。 但芦先生不愿意绕过铁路局,他想较这个真:我钱也交了,房产证也办过了,上面名字是谁,这房子不就是谁的吗?为啥还要这些所谓的&内部手续&来证明&我的房子是我的&呢? 征集 您是否在办事过程中有类似遭遇,或想对芦先生的遭遇发表感想,欢迎同河南商报《陪你去办事儿》记者讨论。对此,我们将继续关注。 联系方式:王杰 程时培 高瞻展
[责任编辑:PN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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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Q房游客
这样的情况要担保公司赎楼的,建议找中介公司按照房屋买卖流程走,中介公司会找好担保公司先行赎楼,对您的财产更加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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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买了2手房子,这个房子原本的,但是我们双方进行了交易,付给房主50%的房款并签订了合同,说是等房产证办下来以后再付清剩下的50%房款。现在我们在这里住了将近一年了房产证还是没下来,但是房主说是要一部分钱给他救济,这个想法我很为难。是给他钱呢还是不给,想问下我给了他钱在法律上有保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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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爷】2货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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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不小真相吭你的话你有苦说不出不过如果有的话会好点因为到时候有保人给他做担保重点是担保人最好是公司,不能是个人。如果是个人的话到时候你哭都没地哭去多了去了,我见到不只一次,因为我以前是做的,经常性遇见,07年底的时候报纸上还报道过,一个房子卖2次,最后是给判刑了,不过买家的钱给你花光了,自认倒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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