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有哪些养老产业税收优惠政策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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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消费潜力巨大
养老服务有待升级
作者: 王恒
  近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部署推进消费扩大和升级,要求重点推进六大领域,而其中之一就是“鼓励养老健康家政消费,探索建立产业基金等发展养老服务,制定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的税收政策等”。这也意味着政策将给予养老领域更多的扶持,养老消费也面临升级。专家分析,养老消费潜力集中在相应的产品和服务,而在扩大养老消费和升级过程中,政府应该加大投入,尤其是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扩大养老机构以及服务供给能力。与此同时,更应注意老年消费品市场管理的规范化,完善养老金制度。
  老龄产业潜力巨大
  根据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发布《中国老龄产业发展报告(2014)》显示,我国已经处于老龄社会初期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释放了老龄产业发展空间。根据预测,2050年中国老年人口将达到4.8亿,几乎占全球老年人口的四分之一,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2014年至2050年间,中国老年人口的消费潜力将从4万亿元左右增长到106万亿元左右,占GDP的比例将从8%左右增长到33%左右。未来中国将成长为全球老龄产业市场潜力最大的国家。
  那么,我国养老市场有哪些消费潜力值得关注?对此,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消费经济研究部副主任赵萍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养老市场分为两类,一是老年的消费品,包括保健品、治疗慢性病的OTC类的药品等,以及其他与老年人生命健康相关的商品,其潜力巨大。
  二是养老服务。据了解,全国目前有4万多家养老机构,其中7成为公办机构,想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老人往往需排队数年,而民办养老机构则往往由于价格过高等原因令消费者忘而却步。因此,新型的养老模式与机构,例如,社区养老、居家养老等亟待发展。
  对于养老消费的潜力,国家经济研究所研究员陈新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老年社会的到来,养老市场消费潜力很大。应着重提高为老年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的质量和品质,以满足未来的消费需求。
  鼓励民资进入养老产业
  老龄产业发展空间巨大,如何促进扩大养老产业消费和升级?陈新年指出,一是在文化和观念上要加强宣传,鼓励老年人注意提高自身生活质量和品质,敢于消费;二是养老金应根据物价涨幅适时调高,提高老年人的消费能力;三是鼓励扩大家政服务范围,提高家政服务水平,为居家养老提供便利条件;四是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机构和医疗保健服务,扩大养老机构及相关服务供给能力;五是出台一些优惠政策,为老年人、健身、保健等休闲娱乐提供便利。
  赵萍也认为,政府应在养老方面加大投入力度。投入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和社保,让老年人能够有钱买得起养老服务。我国社保覆盖率太低,很多老年人退休以后,收入水平明显下降,老年人想养老却没有钱去购买这类服务。二是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养老设施建设。政府应尽可能降低养老设施建设准入门槛,对于愿意投入此领域的企业要不分公有制还是非公有制而给予同等政策支持。政府的补贴、支持政策,也不能仅仅限制于国有企业。
  赵萍还表示,扩大养老产业消费和升级还应对老年人群的消费理念和消费方式予以引导。比如,对生活能够自理的轻度老龄人口应提倡居家养老,对于高龄老人和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才提倡进入养老院养老等。
  规范老年人消费品市场
  对于扩大养老消费和升级需要注意的问题,陈新年表示,老年人是个特殊群体,扩大养老消费和促进老年人消费升级不能忽视老年群体的特殊性,一是应保证老年人的收入水平不因经济波动而缩减,并应进一步加大对老年人的交通出行优惠力度、门票减免等优惠措施,以扩大养老消费;二是要不断提高老年服务的供给水平和老年人消费的便利程度。同时也要规范养老消费市场,确保老年消费者权益;三是应鼓励和引导市场开发适应老年人消费的产品。此外,养老消费能力不仅仅取决于老年人自身的收入和消费意愿,还应在全社会加强宣传赡养父母、关爱父母的传统美德,以扩大养老消费。
  赵萍也认为,对于与养老相关的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以及对老年人保健品的管理等特别重要。“国家有必要针对保健品制定相应的标准,例如,保健品具有哪些功能才能作为保健品进行宣传、宣传使用的语言如何规范、哪些用语不能用在宣传广告之中等。”在保健品的发布、宣传、推广过程中应得到有关部门的监管。同时,也应加强对老年人相关健康意识及知识的普及。
  赵萍还建议,对于养老金的财政支持和养老金使用的方式及便利程度也应得以进一步深化改革。“让老年人在退休时能把一辈子存的养老金方便地用起来。”
10/23 21:3110/18 00:5510/13 09:1710/13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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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徐州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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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问:员工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第二条的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一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第三条,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二、问:享受加速折旧税收优惠需要税务机关审批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第七条的规定,企业固定资产采取一次性税前扣除、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方法的,预缴申报时,须同时报送《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预缴情况统计表》,年度申报时,实行事后备案管理,并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
  企业应将购进固定资产的发票、记账凭证等有关凭证、凭据(购入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提供已使用年限的相关说明)等资料留存备查,并应建立台账,准确核算税法与会计差异情况。
  主管税务机关应对适用本公告规定优惠政策的企业加强后续管理,对预缴申报时享受了优惠政策的企业,年终汇算清缴时应对企业全年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进行重点审核。
  三、问:某企业为员工报销汽车油费是否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的规定,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因此,若企业在财务制度中对交通补贴有相关规定,其为员工报销的汽车油费则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按规定标准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四、问:某建筑企业到外地施工,当地的城建税税率为5%,而本企业所在地适用的城建税税率为7%,请问企业回到本地后是否需要补缴城建税?
  答:根据《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问题的批复》(苏地税函〔号)的规定,纳税人所在地与缴纳&三税&所在地城建税税率不一致的,以城建税实际纳税地的适用税率为准,无需回纳税人所在地办理补税或退税手续。
  五、问:工资薪金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标准是什么?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一、关于合理工资薪金问题。《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二、关于工资薪金总额问题《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六、问:养老院取得的收入是否免征营业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40号)第八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一)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服务出口等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号)第二条规定,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精神,更好地发挥税收政策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的引导作用,对现行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政策明确如下:养老机构是指依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设立并依法办理登记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是指上述养老机构按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49号)的规定,为收住的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
  七、问:对个人所得税返还的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应如何使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5〕65号)第十七条的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可将其用于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员。但由税务机关查出,扣缴义务人补扣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不向扣缴义务人支付手续费。
  八、问: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商品房进行对外投资,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如何确认对外投资房产的收入?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其收入按下列方法和顺序确认:(1)按本企业在同一地区、同一年度销售的同类房地产的平均价格确定;(2)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当年、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
  九、问: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的,按合同规定取得的所得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对企事业单位实行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取得所得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号)规定,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的规定只向发包、出租方交纳一定费用后,企业经营成果归其所有的,承包、承租人取得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税。
  十、问: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可以享受什么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并完善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号)的规定,二、自日至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五、金融机构应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进行单独核算,不能单独核算的不得适用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十一、问:哪些纳税人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号)第二条的规定,凡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四)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二、问:企业发生技术转让,可享受何种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十三、问:计算年所得12万时是否包含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00号)第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号)第六条的规定,本办法所称年所得12万元以上,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取得以下各项所得的合计数额达到12万元:(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因此,在计算年所得12万时应包含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
  十四、问:劳动保护支出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八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根据《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苏地税规〔2011〕13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劳动保护支出,包括购买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以发票和付款单据为税前扣除凭证。劳动保护支出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用品提供或配备的对象为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二)用品具有劳动保护性质,因工作需要而发生;(三)数量上能满足工作需要即可;(四)以实物形式发生。
  十五、问: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是否可以享受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优惠?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号)的规定,二、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对小微企业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苏财综〔2015〕2号)的规定,三、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属于日后新注册登记的,自其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属于日前注册登记的,自日起3年内,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外媒:中国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 支持多种模式_新浪新闻
  参考消息网2月26日报道 外媒称,中国民政部称,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机构养老服务,支持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PPP(政府和民间资本合作)等模式建设或发展养老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养老机构,鼓励养老机构跨区联合、资源共享,发展异地互动养老,推动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养老机构。
  据路透社2月25日报道,民政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10部委近日联合发布《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指出,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将所属的度假村、培训中心、招待所、疗养院等转型为养老机构,支持民间资本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用于养老服务。
  意见并提出,鼓励民间资本在城镇社区举办或运营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为有需求的老年人,特别是高龄、空巢、独居、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提供集中就餐、托养、助浴、健康、休闲和上门照护等服务。
  为推进医养融合发展,意见提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对养老机构设立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机构给予大力支持,积极提供便利。
  意见还提出,加大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财政资金投入。有条件的地区,可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充分利用支持服务业发展的各类财政资金,探索采取建立产业基金、PPP等模式,支持发展面向大众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产业,带动社会资本加大投入。通过中央基建投资等现有资金渠道,对社会急需、项目发展前景好的养老项目予以适当扶持。
  根据意见,民政部本级彩票公益金和地方各级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将50%以上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并随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其中,支持民办养老服务发展的资金不得低于30%。
  【延伸阅读】中国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 育养免征营业税
  中新网2月25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等十部委近日发布《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对民办养老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免征营业税,养老机构在资产重组过程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一是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鼓励民间资本在城镇社区举办或运营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为有需求的老年人,特别是高龄、空巢、独居、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提供集中就餐、托养、助浴、健康、休闲和上门照护等服务,并协助做好老年人信息登记、身体状况评估等工作。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条件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可以依法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其他机构依法登记为企业。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协调指导、评估认证等方式,鼓励民间资本举办家政服务企业、居家养老服务专业机构或企业,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定制服务。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实行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增加和扩大网点,提高养老服务的可及性。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引入社会组织和家政、教育、物业服务等企业,兴办或运营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项目。鼓励专业居家养老机构对社区养老服务组织进行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
  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对老年人信息的动态管理。支持民间资本运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对接老年人服务需求和各类社会主体服务供给,发展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发展老年电子商务,为老年人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等服务项目。有条件的地方,可为居家老年人免费配置“一键通”等电子呼叫设备。
  二是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机构养老服务。支持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PPP(政府和民间资本合作)等模式建设或发展养老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养老机构,鼓励养老机构跨区联合、资源共享,发展异地互动养老,推动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养老机构。
  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将所属的度假村、培训中心、招待所、疗养院等转型为养老机构,支持民间资本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用于养老服务。鼓励将政府投资举办的养老机构特别是新建机构,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通过公开招投标,以承包、联营、合资、合作等方式,交由社会力量来运营,实现运行机制市场化。有条件的地方,可稳妥开展把专门面向社会提供经营性服务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成为企业或社会组织的试点工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民办养老机构接收城乡特困人员或政府承担照料责任的其他老年人。
  三是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养老产业发展。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拓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化娱乐、教育、体育健身、休闲旅游、健康服务、精神慰藉、法律维权等服务,加强对残障老年人专业化服务。
  支持企业开发安全有效的康复辅具、食品药品、服装服饰等老年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引导商场、超市、批发市场设立老年用品专区专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老年用品一条街或专业交易市场。鼓励已有电商平台完善服务功能,增加适应老年人消费需求及特点的商品和服务。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老年公寓和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以及既有住宅适老化改造。对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等建设标准规划建设的适老住区和老年公寓项目中,其配套的符合独立登记条件的养老机构按规定享受相应的扶持政策。
  扶持发展龙头企业,特别要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培育一批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知名度高的养老服务业品牌,形成一批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产业集群。引导和规范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发适合老年人的理财、信贷、保险等产品。
  四是推进医养融合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或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协议,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对养老机构设立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机构给予大力支持,积极提供便利;按规定进行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
  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符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条件的,要按规定申请纳入定点范围。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康复项目费用,可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扶持和发展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对民间资本投资举办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在财政补贴等政策上要予以倾斜。要将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纳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指导,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技术准入和推荐评优等方面,与其他医疗机构同等对待。
  加强对养老机构中医师、执业护士、管理人员等的培训,强化医养融合发展的人才保障。鼓励医师和执业护士到养老机构、医疗机构中提供服务。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社区和居民家庭,加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合作。
  五是完善投融资政策。加大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财政资金投入。有条件的地区,可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充分利用支持服务业发展的各类财政资金,探索采取建立产业基金、PPP等模式,支持发展面向大众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产业,带动社会资本加大投入。通过中央基建投资等现有资金渠道,对社会急需、项目发展前景好的养老项目予以适当扶持。
  民政部本级彩票公益金和地方各级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将50%以上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并随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其中,支持民办养老服务发展的资金不得低于30%。
  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应当为捐资举办,机构享有对其资产的法人财产权,捐资人(举办者)不拥有对所捐赠财产的所有权。对于举办者没有捐赠而以租赁形式给予组织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及以借款方式投入组织运营的流动资金,允许其收取不高于市场公允水平的租金和利息。行业管理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对其关联交易进行披露并进行必要监管。
  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停办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其剩余资产由民政部门负责统筹,以捐赠形式纳入当地政府养老发展专项基金。原始捐资有增值的,经养老机构决策机构同意并经审计符合规定的,可对捐资人(举办者)给予一次性奖励。
  鼓励通过财政贴息、补助投资、风险补偿等方式,支持金融机构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推进实施健康与养老服务工程。研究以养老服务产业为基础资产的证券化产品,稳步推进金融机构直接或间接投资养老服务业。拓宽信贷抵押担保物范围,允许民办养老机构利用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产权明晰的房产等固定资产办理抵押贷款,不动产登记机构要给予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六是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对民办养老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免征营业税。养老机构在资产重组过程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进一步落实国家扶持小微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养老服务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优惠。对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的老人护理等家政服务,在政策有效期内按规定免征营业税。对符合条件的民办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对民办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经批准设立的民办养老院内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顾的场所免征耕地占用税。
  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符合相关规定的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对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民办养老机构的捐赠,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对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七是加强人才保障。支持职业院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点,扩大人才培养规模;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专科本科教育,积极发展养老服务研究生教育,培养老年学、人口与家庭、人口管理、老年医学、中医骨伤、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门人才。拓展人才培养渠道,打通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发展通道,推进医学专业外其他适宜专业的“3+2”、五年一贯制等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编制实施《全国老年教育发展规划(年)》。充分发挥开放大学作用,开展继续教育和远程教育,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依托职业院校和养老机构等,加强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对符合条件参加养老照护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从业人员,按规定给予补贴。允许符合条件的医师到民办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鼓励民办养老机构引入社会工作人才。对在民办养老机构就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与公办机构相同的执业资格、注册考核政策。
  做好养老护理员工资指导价位发布工作,指导民办养老机构和组织合理确定养老护理员劳动报酬。养老机构和组织应当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养老机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以灵活就业方式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可按规定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积极改善养老护理员工作条件,加强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
  八是促进民间资本规范有序参与。建立完善政府领导、民政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已经建立的各类养老服务议事协调机构的作用,加强政策协调,定期分析问题,共同研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推进举措。
  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行业规范、业务指导职责,及时编制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养老服务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制订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标准,组织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指导养老服务设施有序建设。其他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工作。
  贯彻落实养老服务业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养老服务业准入、退出、监管制度,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养老服务领域,都要向民间资本开放。加快制订和完善养老服务相关标准,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标准体系,不断提升养老服务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加强对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的跟踪监测和服务。培育和发展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发挥其在行业自律、监督评估和沟通协调等方面的作用,推动形成政府、社会组织、养老服务实体三者相结合的管理机制。
  九是保障用地需求。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设施所需建设用地,适用国家规定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政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4〕11号)相关规定,积极做好用地服务工作。
  ( 17:23:26)
  【延伸阅读】江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至每人每月80元
  人民网南昌2月25日电 (肖成)近日,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赣人社发〔2015〕4号),决定从日和日起,连续提高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将基础养老金标准从目前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增幅达45.5%。
  据了解,此次江西省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分两步实施。首先,按照国家首次调整全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工作部署,从日,将江西省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提标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其次,在国家调整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基础上,从日起,按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的标准,将江西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提标所需资金由省、县财政按7:3比例分担,全省财政全年需增加支出约5.3亿元,将更好惠及437.9万老年城乡居民。按上述标准调整后,江西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在中部将排名第2,全国排名第20,与江西省经济发展水平在全国的排名大体一致。
  目前,江西省人社厅正会同江西省财政厅抓紧就提标工作进行部署,指导各级经办机构尽快制定工作计划,积极筹措资金,调试养老金发放信息系统,力争在3月底前将提高的基础养老金发放到位。
  ( 15:31:14)
  【延伸阅读】内地养老金体系资金不足 港媒:国企资产可补缺
  参考消息网2月18日报道 港媒称,中国的经济增长今年预计不会超过7%太多。在这种“新常态”下,有哪些进一步推动增长的选择呢?
  香港《南华早报》2月16日报道称,通过由国家主导的投资带来的经济刺激是不可持续的,并伴有不利的副作用。创新是可行的,但需要时间。那么通过减税刺激投资和消费又如何呢?减轻社会保险负担将带来相似的益处。但在没有完善这一体系的情况下,中国巨大的社会保险负担无法轻而易举地得到缓解。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金体系刚刚并轨。并轨意味着现在又有四千多万人必须缴纳养老保险,但未缴部分又会带来数万亿元的养老金“缺口”。
  报道称,中国的养老金体系资金不足。今天上班的人正在为已经退休的人支付津贴。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本应被用来投资,但其中很大部分被用于目前的支出。在十年内,这一账户将收不抵支。在2030年前,养老金储备可能会耗竭。
  中国的人口正在迅速老龄化。到本世纪中期,60岁以上人口比例将从今天的15%升至三分之一。最早在2030年,将仅有两个在职劳动者供养一个60岁以上的老人。中国不断减少的劳动年龄人口在目前的职工退休时将无力供养他们。
  报道称,幸运的是,有一种公平的方式可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中国的国企拥有巨额财富。这些企业&&顾名思义&&为中国全体公民所有。当这种资产为人民所用的时候,才真正是人民的。
  报道认为,为填补历史上的赤字,国家可将国企的部分资产注入国家养老金&&足以填补缺口。
  还有一个可供中国使用的金矿。中国所有城市土地都为国家所有。因此,土地买卖收益的一部分可以作为养老金储备起来。
  中国的养老金问题是个全国性问题,只能由中央政府解决。但社会保险资金却由地方管理。除挪用及管理不善的风险外,如此分裂的体系已导致严重失衡。某些省份实现“盈余”,另一些省份却资金不足。集中管理社会保险资金将能在地区间实现平衡,并有助将养老金进行谨慎地投资。
  中国上世纪最后几十年取得的令人惊叹的经济增长,在某种程度上是以将养老金成本推迟至未来为代价的。中国经济目前正在偿还这笔旧债。
  报道称,通过填补养老金缺口,中国可以减轻企业以及职工为此承受的不公平的负担,并在这一过程中重新为增长带来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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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图片: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使中国养老金体系不堪重负。
  ( 08:02:03)
  【延伸阅读】成都: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建设
  人民网成都2月15日电 (王军)15日,记者从成都市政府新闻办获悉,为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业创新发展,满足各类老年人的养老需求,近日,成都市出台了《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的要求,到2020年,成都市养老服务设施将覆盖所有城市社区和乡镇,以及80%以上的农村社区。
  据了解,截至2014年12月,成都市户籍人口1210.7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249.6万人,占全市户籍人口的20.6%。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人口老龄化和养老服务总体供给不足的矛盾问题相对突出。针对这一系列存在的问题,成都市政府经过充分调研分析,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制定并下发了该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目标任务,并将以政府为主导,发挥各类社会力量,着力保障老年优待、高龄津贴、老年人能力评估以及特殊困难老人基本生活、养老服务补贴等基本养老服务。届时,成都市各类养老床位数将达到13.5万张以上,每千名户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45张以上,将不断满足各类养老服务的需求,形成政府保障基本、社会增加供给、市场满足需求的发展格局。
  对新建设立的营利性养老机构给予每张床位10000元、非营利性机构每张床位12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对利用企业厂房、闲置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等场所进行改建并设立的养老机构,给予每张床位5000元和6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对社会化养老机构收住本市户籍老人每床每月150元的服务性床位补贴;对社会力量投资兴建社区微型养老机构服务设施并验收合格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标准为城市40万元、农村每个30万元;对日间照料中心,城镇和农村每个30万元和25万元;农村互助幸福院每个20万元的补贴。
  据成都市民政局副局长刘永昌介绍,“通过引导并加大政策扶持,充分调动和激发各类服务社会力量。通过这一举措,将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的主体,支持家庭、个人承担应尽义务。进一步完善建立微型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上门服务、老年助餐为补充的“四位一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模式,支持机构、企业、社会组织及志愿者队伍为居家老人提供便捷、多样的养老服务。”
  ( 21:00:06)  (原标题:外媒:中国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 支持多种模式)
据韩国媒体报道,韩国政府正在为朴槿惠总统是不是出席俄罗斯举行的卫国战争胜利70周年庆典活动大伤脑筋。因为朴槿惠是不是借此访俄,不仅涉及到韩朝关系,还与美、中、日、俄等周边四强的利害息息相关。
2015年的春晚,只因小品《投其所好》这一个节目,在我看来,就很成功。从故事情节看,局长屡屡得冠军的时候,他是知道自己为什么能夺冠的,因为他对自己当副局长的时候只能夺得亚军印象深刻。然后我就明白了,当年万庆良在广州横渡珠江夺冠,也是有原因的。
“愁乡”其实也是在整个中国的大背景下,所“愁”之“乡”之问题,也与全面深化改革面临的问题相对应,也是转型期、阵痛期的注脚。当然,家乡更是在进步,但同一种进步却会带来多重感受。在愁乡中,我们发现属于这个时段,这个国家所正经历的东西。
特务这个词到底有没有贬义?可能大家看法并不一致吧。80年代,北京晚报还报道过一些特务案,毕竟情况特殊,今天如何看待,不足以讨论让大家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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