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公司倒闭我该如何让他两学一做重拾信心征文

美好生活边志军为什么和老婆离婚 美好生活第1~32集全集分集剧情
电视剧《美好生活》正在热播中,剧中边志军曾是一名心理医生,后做生意成了一个小老板,很多的人都好奇边志军为什么和老婆离婚了?边志军和梁晓慧有可能吗?结局在一起了吗?
边志军为什么和老婆离婚了?
在《美好生活》中边志军一开始是心理医生,他和老婆都是干这一行的,办了个心理咨询室,但他后来迷上了股票,开始做生意,没几年的时间兼了很多钱,人就开始飘了,心理医生这个职业也不干了,转行做生意,不过后来又赔了个精光,和老婆之间也貌合神离,最后闹到了离婚的地步,老婆带着儿子离开,边志军兜兜转转了一圈,事业和家庭弄得一塌糊涂。
边志军梁晓慧是怎么认识的?
梁晓慧跟边志军的初次相识是在咖啡馆,梁晓慧不小心把咖啡洒在了边志军的西服上,当梁晓慧表示愿意付给边志军干洗衣服的钱时,边志军看着这么知性的美女,心中的情弦被撩动了,笑着说你连干洗的钱的不用出,我还得谢谢你,从今天起我连西装都不能够穿了,刚好做个了结。
就这样,在两个人的交谈中,梁晓慧知道了边志军曾经是一名心理医生,于是向他请教了几个问题,诉说了自己故事。就这样,边志军开始介入了了梁晓慧的生活。
在梁晓慧的鼓励下,重拾信心。梁晓慧爱上徐天,不确定爱的是徐天本人,还是徐天的心脏。梁晓慧的前夫殉职,心脏捐献出去,恰好用到徐天身上。第一次见徐天,梁晓慧就感觉陌生又熟悉。徐天也有同样的顾虑,他不知道是真爱梁晓慧,还是心爱梁晓慧。
边志军发现梁晓慧的苦恼,重拾心理医生旧业,帮助梁晓慧排解烦恼。边志军在和她接触中,发现自己有了莫名的感觉。可以说在剧中他和徐天成了情敌关系,外加徐天的前妻又回国搅合,可谓是三角关系非常明显。
边志军因为工作需要去了国外,但心里仍然忘不了晓慧带给自己的美好,却无奈地只好成全她和徐天的感情。边志军美国遇险,梁晓慧担心,徐天赶去相救,却因心脏原因被留在美国接受治疗。
编辑:谢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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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来围观!《2017年食品行业十大热门词汇》投票结果出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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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foodnews 于
08:48 编辑
& & 大家好!2017年食品行业十大热门词汇终于和大家见面了。感谢每一位参与提交词汇和投票的朋友,感谢参与2017食品行业热门词汇点评的专家网友。欢迎大家继续跟帖评论,发表你的观点!
【编者按】自2005年开始,由食品伙伴网主办的《食品人看食品事——食品行业十大热门词汇》评选活动,在食品论坛网友及行业朋友的大力支持下已成功举办13届。活动秉承“汇聚行业热点,把握行业方向”的主旨,通过对热点事件的关注,督促行业不断前行。
日,由食品伙伴网发起的“2017年食品行业十大热门词汇”评选活动结束。按照以往的惯例,本次活动首先由食品论坛的热心网友针对2017年热门事件概括成一个关键词提交,后经过整理筛选出20个候选词汇,并于日~日在食品论坛投票。期间共有1036位注册网友参与投票,最终选出“危机公关”、“飞行检查”、“网红食品”等十大热门词汇。投票结果显示,“危机公关”高居“2017年食品行业热门词汇”榜首,“飞行检查”与“网红食品”分别列第二位、第三位。具体情况如下:
&&排名 &&热门词汇 得票数 关注度1危机公关58456.4%2飞行检查54352.4%3网红食品53952.0%4食品谣言53351.4%5打假争议52951.1%6网络餐饮监管44543.0%7保健品虚假宣传43742.2%8转基因29828.8%9自热食品27926.9%10婴配注册落地27726.7%
1、危机公关(得票数584&&关注度56.4%) &&日,海底捞北京劲松店和太阳宫店被曝后厨出现老鼠,餐具清洗、下水道疏通存在卫生隐患。北京市食药监局当即对两家涉事门店进行立案调查,并约谈海底捞,要求限期全面整改,问题门店记入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并在第二年度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中实施减分降级。随后,海底捞发布“安抚式”危机公关声明,随着海底捞的致歉信及处理通报,部分网络舆情从愤怒转为谅解,还有不少网友与自媒体为其“点赞”。有人将海底捞的反应归纳为三个词:这锅我背、这错我改、员工我养。平心而论,当企业因食品安全问题被通报或曝光,面临品牌形象损毁,海底捞能坦承责任、不回避问题,没有埋头装“鸵鸟”,避免了一场更大的信任危机。&&同样在2017年比较火的另一个事件是:2017年8月,三只松鼠1批次开心果因霉菌超标1.8倍登上国家食药监总局“黑榜”。 三只松鼠快速反应,将锅甩给了“运输存储环节”,甚至推到上游企业,并在官方微博上声称“将同批次产品进行第三方送检,结果均为合格。”2017年10月,芜湖市食药监局对此立案调查,三只松鼠被没收违法所得2505.89元,并罚款5万元。就霉菌超标,三只松鼠回应可能是存储、运输不当引起,但芜湖市食药监局调查发现,三只松鼠并未按规定对采购的食品原料进行检验。有部分网友认为,在出现质量问题时,三只松鼠不够有诚意,没有主动承担责任,而是把所有问题推得一干二净。
更多内容详见:
网友点评:食品安全是世界性问题,中国在解决温饱问题以后,食品安全也受到全社会的关注,守法经营、合规生产经营安全放心的食品是食品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然而谁也无法确保管理的“完美无缺”;面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食品企业除了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也要提前做好应急预案;才能在危机之时,处理好公共关系,维持住品牌的形象。“危机公关”体现的不仅仅是企业的管理水平,更是企业的价值观;往往只有危机来临之时,企业才会露出“真面目”。当然,危机公关不是拯救企业的良药,不可能通过危机公关将企业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全部纠正,只不过良好的“危机公关”能力能处理好公共关系,维持住品牌的形象。危机发生时,除了诚恳的认错态度以外,主动承担责任,积极解决问题,确保食品产品安全,才能赢得消费者的信任,赢得产品市场。有网友认为,知错能改固然值得点赞,其实这也是企业应该做的“规定动作”,无需过度解读。作为消费者要理性看待食品行业发现的问题,既不能对曝光的问题无动于衷,熟视无睹,也不宜过度解读发现的问题。不能把“食品安全”和“危机公关”本末倒置,危机公关不能成为违法企业的挡箭牌,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都必须得到严惩。而对于非主观故意造成的个别问题,监管部门还是应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态度,在处理涉事企业的同时,督促企业认真整改,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2、飞行检查(得票数543&&关注度52.4%)2017年飞行检查逐渐成为监管部门对食品企业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其结果也是值得关注的。截止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已累计发布“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警示函”94期。随着“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警示函(2017年第94号)”的发出,已有百余家企业被警示,其中既有大型知名企业,也有中小企业,并且都在检查中发现了不同问题,严重的被勒令停产整改。2017年食药监局组织实施的飞行检查覆盖面大幅拓宽,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检查发现食品企业存在的共性缺陷项主要涉及到“采购进货查验管理、生产过程控制、生产场所及设施设备、产品检验及留样管理、产品追溯及不安全食品召回、仓储管理、从业人员管理、贮存及交付控制方面、食品安全管理及培训制度”等9个方面。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了《食品生产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规范明确了飞行检查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重要意义,也为相关生产企业提供了自我验证、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评判标准。飞行检查一方面加大了食品的监督管理力度,对于行业内企业有提醒作用;另一方面,飞行检查中各企业所暴露出的问题和漏洞会为相关企业提供参考,规范自身生产、经营。在食品行业内进行飞行检查,对于“健康中国”的建设也有着重要意义。
网友点评:飞行检查是从药品领域借鉴到食品领域的监督管理方式,这种事先不通知、不打招呼、突击式的全方位“诊疗式”的检查,能真实了解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经营状况,为食品人所称赞。飞行检查的形式引入食品行业,特别是食品生产领域,对于食品生产企业来说面临重大考验。现有的食品生产企业,总体来说还是中小型企业为主,规模以上食品企业数量偏少,产业集中度不高。“飞行检查”最重要的意义是“威慑”企业始终保持食品安全管理的力度。也有网友认为,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监管,监管手段、方法直接影响到监管的有效性,飞行检查应保障守法企业的利益,不矫枉过正不吹毛求疵,对违法违规企业坚决处理不姑息。有网友建议,飞行检查频次毕竟有限,只是日常监管工作的的补充或者是验证,不能代替常规监管与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可以考虑将对企业的飞行检查与大量的食品监督抽查检测结果综合起来进行大数据云计算的联系。另外,有部分网友认为,专业化审查要求、强化审查人员日常考核和退出机制、统一审查尺度是飞行检查体现持续有效改进的必要途径之一。
3、网红食品(得票数539 关注度52.0%) &&随着社交网络的发展,网红食品近年来接连出现,随之也带来了新的监管难题。2017年,已经有多家网红食品品牌被曝出食品安全问题。“红”的根本原因是满足了部分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在这方面“网红食品”是食品行业学习的榜样。但在“红”之前是否合规经营和“红”之后因产能瓶颈是否会放松食品安全管理的水准,是网红食品能否长久“红”下去的重要的因素。&&2017年有一大批网红餐厅都经历了关店风波,原因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一是食品安全不达标。很高兴遇见你、一笼小确幸、仰望包角布、Farine面包店等网红店均被曝出食品安全问题。这些餐厅长期积累的人气几乎在一夕之间消耗殆尽。& &二是菜品质量下降。比如赵小姐不等位,靠包装炒作一夜成名,但菜品口味越来越差。2017年11月,赵小姐不等位上海虹口龙之梦店、长宁龙之梦店、静安长乐路店3家全部关闭,一同创立搭售的“高跟鞋73小时下午茶”也随之淡出视野。& &三是经营管理出现问题。比如北京后会友期、广州比逗餐厅、厦门卷福小龙虾等众筹餐厅都在今年倒闭,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问题是众筹股东众多、管理难度大、退出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不完善等。& &四是盲目扩张。比如水货餐厅,在2013年9月开出第一家店后,创造了8个月开店52家的纪录。2017年2月,郑州最后一家水货餐厅闭店。随后,其官网也宣布停止加盟。&&更多详情:
网友点评:网红食品在营销、外形、口味等方面花样不断翻新,迎合了从众猎奇的消费心理。但是,有些网红食品利用互联网平台销售,游离于现有监管体系之外,容易滋生欺诈、传销和食品安全问题。尽管互联网平台也是食品违法违规行为的受害者,但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平台应该肩负更大的社会责任,同时消费者权益受损时应当负连带责任。有网友认为,对网红食品的监管手段应当创新,落实互联网平台主体责任,强化社会治理,对大案要案从重从速处理,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对打擦边球行为进行警告。打击违法关键在疏而不漏,而不是加重惩罚。另有网友建议,网红食品毕竟已经进入大众视线,而更多的“微商”食品,用“纯手工”“纯天然”为噱头,打着食用农产品的擦边球,游走在朋友圈和各种好友群,存在更大的食品安全隐患,应该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也有网友认为,对网红食品的监管不应成为创新的制约,但食品安全的底线不能放松。加强食品安全科普,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不围观不跟风不盲从,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4、食品谣言(得票数533关注度51.4%)自媒体的兴起,让信息传播更加便捷,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给各类虚假信息的传播提供了方便。食品谣言无疑是虚假信息的重灾区。这些谣言通常使用耸人听闻的夸张词汇,而且还不断变异死灰复燃,令人防不胜防。2017年,食品谣言传播也出现一些新的特点:其中既有流传甚广的“陈年”谣言,如“塑料大米”谣言、“黄瓜激素增肥”谣言等;又有新出现且对行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谣言,如“塑料紫菜”谣言、“桃子喷防腐剂”谣言等;还有多个谣言指向明确,涉及多家知名食品企业,如“金沙河挂面含胶”、“金龙鱼涉嫌地沟油”、“吃千祥羊肉感染 SB6 病毒”、“龙口粉丝是塑料做的”等;同时短视频、H5成传谣新形式,造谣者使用视频实验等看似“眼见为实”的方式,或凭空捏造,或旧闻剪切翻新,混淆公众视听。其中,“勾兑”“假冒”“添加剂”“激素”等是用于营造某类食品不安全的常用说法。这些对识谣、辟谣都提出了新要求。对此,2017年国家食药监总局通过舆情监测与后续分析研判等手段,及时发现并处置了“塑料紫菜”“可燃粉丝”等食品安全谣言。目前,对于旧闻重炒的食品谣言,基本可以做到24小时内批驳打击。此外,国家食药监总局还探索开展了“预防性辟谣”,通过对历年谣言案例的总结分析,掌握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容易出现网络谣言的“热点”,提前开展预防性辟谣,让科学知识跑在谣言前面,从源头遏制谣言产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治理食品安全网络谣言,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良好舆论环境,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值得关注的是,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10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食品安全谣言防控和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及时组织辟谣,严厉惩处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专员李海锋介绍,2017年,公安、网信部门对食品安全谣言制造者实行治安拘留等处罚50件次。在政府、行业、专家、媒体以及百姓的共同努力下,2017年底,食品类谣言增加的势头已明显放缓。更多详情:
网友点评:谣言猛于虎。特别是食品安全谣言,动摇了国民的食品消费信心,损害了国家和政府的公信力,严重损害了农民和行业生产经营者的正当利益,不利于维护目前来之不易的的食品安全良好局面,更让一些别有用心之人有了炒作的话题。破解食品安全谣言,需要多主体共同发力,共同治理。变“监管”为“治理”,由部门监管到社会共治,才能实现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标本兼治,消灭滋生食品安全谣言的土壤。对于政府部门来说,应明确各部门的监管职责,避免“重复监管”和“监管真空”,对食品安全事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行业科普要及时发声,让科学跑在谣言的前面,谣言就会无所遁形。只有消费者食品安全科学素养和识别能力提高了,才能避免被误导。当然,行业科普需要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科技工作者和企业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科普应该学校教育开始,从孩子抓起。目前各地各部门及社会组织都都采取了很多可行的措施,如建立各类食品辟谣组织,通过网络等形式,发布权威辟谣信息,发布及转发相关食品辟谣及科普信息;监管部门等开展的“周末故事会”,食品伙伴网搞的“食品有意思短视频和漫画”等形式,在社区、学校和网络,讲述食品安全常识,取得了良好的传播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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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打假争议(得票数529 关注度51.1%)最高法2014年1月份发布《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规定“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雨后春笋般的打假人对各种卖场里的食品从标点符号、字母大小写、错别字等各类标签问题就行了扫荡式打假,部分食品企业和监管部门应接不暇、苦不堪言。虽然2015年发布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对标签瑕疵问题不再支持10倍赔偿,但尝到甜头的打假人并未就此停手。关于“职业打假人”的争议也形成了两种截然不同意见,一种认为职业打假人好逸恶劳,利用厂家或商家的过错谋取利益,而且占用了大量的行政资源,还有部分打假人涉及敲诈勒索;另一种意见认为,职业打假人对净化市场起到积极的作用,甚至有职业打假人以食品安全卫士自我标榜。随着网络购物的兴起,“职业打假人”这个备受争议的群体开始转战网络,并呈现出专业化、集团化、公司化的新趋势,网络上也有专门的QQ群、微信群进行业务探讨和新人教学。2016年底,国家工商总局公开征求意见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就有一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不适用本条例”。舆论普遍认为,这意味着:知假买假的职业打假行为将不再受消法的保护。这一条款在社会上引发了广泛讨论。日,最高法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990号建议的答复意见》中明确指出,“出现了越来越多的职业打假人、打假公司(集团),其动机并非为了净化市场,而是利用惩罚性赔偿为自身牟利或借机对商家进行敲诈勒索。严重违背诚信原则,无视司法权威,浪费司法资源。”最高法在答复中表示,“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积极考虑阳国秀等代表提出的建议,适时借助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等形式,逐步遏制职业打假人的牟利性打假行为。” 此回复表明最高人民法院对“职业打假”行为采取分类对待、逐步遏制的态度。在最高法的文件出台前后,实际上各级司法机关已不再支持类似恶意打假行为,有地方法院在审判中驳回了“职业打假人”的赔偿请求。从中国裁判文书网可以查询到,8月份,广西玉州区法院驳回了一起职业打假人关于枸杞的十倍赔偿请求案件;9月份,广东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驳回了一起关于红酒的十倍索赔案件。自2017年以后,全国各地判决了至少20起关于泸州老窖二曲酒的诉讼,各案的事由基本雷同,均为各地职业打假人曲解国家食药监总局文件,以标签问题为由发起诉讼,而在已判决的案子中,职业打假人均败诉,其十倍赔偿请求均被驳回,部分案子职业打假人主动撤诉。这些案件的判决,为如何引导职业打假人的行为做出了样板。
网友点评:有网友认为,称这些人为“职业打假人”,实际是名不符实的,其投诉举报的绝大多数不涉及传统意义上的“假”。更多的是标签标识,虚假夸大宣传等方面,应该称之为“职业投诉人”更为合适。如何看待“职业打假人”,最核心的要素是:其行为是否触犯法律。对于打着“职业打假人”的名号,进行诈骗、敲诈的违法违规行为,当然应予以严厉打击,这些人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职业打假人,不是真正的打假维权。但对于严格在法律范围内进行打假维权的职业打假人,则不应因为其是“知假买假”而不予以法律保护,虽然职业打假人并不应是消费者维权的常态,但职业打假人对于无良商家仍然起到惩戒与震慑的作用,不可完全否认其存在的积极作用。目前,各地法院对职业投诉人类似投诉举报案件的判决结果存在较大差距,甚至存在同一职业投诉人就同一问题在不同法院得到截然相反判决的情况。这给食品从业人员和监管部门传递了较为混乱的信息,给基层食品监管部门带来了不小的困惑。也有网友认为,食品职业打假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我国目前还未形成有效的食品市场纠错体系。监管部门应当整合各种行政资源,建立以食品抽检、消费者投诉举报、食品案件办理等为中心的快速、高效的食品市场纠错体系,通过监管网络及时将食品安全信息传达至食品生产企业所在的地市监管部门,督促企业进行召回、整改和纠错。
6、网络餐饮监管(得票数445&&关注度43.0%)近年来,网络餐饮飞速发展,一方面为人们快节奏的生活提供了便利,另一方面在其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例如餐盒的环保问题、派送员的安全与道德问题和入网商家的资质造假和后厨卫生问题等。面对这种情况,亟需出台相关法规对网络餐饮市场进行有效监管。在各方的呼唤之下,日,国家食药总局发布《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网络订餐商户应当具有实体店铺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超范围经营,否则将面临最低5万元的罚款。送餐人员也纳入了监管范围,送餐人员未履行相应义务的,其所在单位将面临5000元~1万元罚款。这是国家食药总局首次针对网络餐饮服务制定相关法规。2017年11月,《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发布,自日起施行。《办法》明确“线上线下一致”原则,网络销售的餐饮食品应当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保持一致,不得超范围经营。《办法》还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义务、送餐人员和送餐过程要求、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测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2017年12月底,为了进一步要求国内各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能够明确责任,落实好即将实施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约谈饿了么、百度外卖、美团点评等国内主要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负责人。
网友点评:规范网络餐饮服务,必须抓住外卖平台这个牛鼻子,要激活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的自律监管职责,把一线监管职责转移到平台企业这个更靠前的端口,通过平台监管入网商家。网络平台应担负主体责任,发挥“以网管网”优势,加强大数据分析,及时分享检查监测、投诉举报信息,加强产业对接以全产业链的安全管控保障食品安全,同时推动公众参与、社会共治和监管方式创新。此外,经营商家应从食品安全技术的角度出发,查找网络餐饮加工环节风险点,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措施。消费者要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对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现象和隐患,应积极监督、投诉举报。监管部门和平台应对违规商家,建立分级与黑名单制,严重违规的实行行业禁入。
7、保健品虚假宣传(得票数437 关注度42.2%)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注重养生保健。保健品作为一种养生的手段,已走进千家万户。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商家为了追求最大利润,采用多种虚假宣传手段,坑害消费者的现象比比皆是。保健品市场上常见的虚假宣传陷阱包括“专家健康讲座”、“免费抽奖活动”、雇用“托儿”等,诱使消费者大量购买。针对保健品虚假宣传的问题,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监管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强化保健食品日常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和商业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商业欺诈、诱骗消费者购买等违法行为,及时将案件移送相关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下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地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行为。此次治理的内容包括未经许可生产食品和保健食品、经营食品和保健食品、进口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行为等五个方面。在严厉打击之下,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8起虚假宣传广告的通告,其中涉及“健长乐牌长乐胶囊”、 “小可胶囊”2起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广告。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召开了全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对取得生产许可证或者进口食品准入资格,但涉嫌非法添加、非法声称产品功效的食品、保健食品进行抽检。保健食品主要抽检虚假宣传改善睡眠类、辅助降血糖类、辅助降血脂类、辅助降血压类、减肥类、缓解体力疲劳类、提高免疫力类的产品(含进口保健食品)。整治方案落地不久,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总局关于10起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广告的通告》,通报了“洛阳九九龄维他醋官网”网站发布的标识为“99龄维他醋”的广告、“正颖牌红景天颗粒官网”网站发布的标识为“正颖牌红景天颗粒”的广告等10起虚假宣传广告。面对鱼龙混杂的保健品市场环境,消费者在购买时需提高警惕,避免落入圈套。另外,还需增进对保健食品相关知识的了解,才能有效防范虚假宣传。保健食品具有专门的标识和批准文号,保健品能治疗甚至治愈疾病是错误的观点。对一些慢性疾病可以在医生的诊断建议下,选择适当保健食品进行辅助治疗。
网友点评:保健品虚假宣传是保健品消费过程中的主要危害。虚假保健食品广告和促销手段太坑人,种种“神奇疗效”甚至能让长期受疾病困扰的老年人放弃药物医疗,在付出大量金钱的同时受到加重疾病的折磨,净化保健食品市场刻不容缓,严打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势在必行。有网友提出,打击保健品虚假宣传,首先要打击“会销”和违法广告,其次要打击保健食品(包括假冒“功能”的普通食品)和存在严重虚假宣传情况的医疗器械。另外,要加大经济处罚,加强违法信息的监控,确保没有漏网之鱼。针对保健品涉嫌虚假宣传,有网友建议国家食药监总局可以参考欧美的做法,把保健品改名——膳食补充剂。同时提醒消费者应树立科学的保健品消费理念,切莫被一些虚假的宣传迷惑了双眼。另外还有网友认为,“保健品虚假宣传”不仅仅是食品安全问题,更是社会问题;如何让老年人“老有所依”,值得每个人深思,更值得每个人努力。
8、转基因(得票数298关注度28.8%)近年来,人们对转基因的关注和了解进一步加深,“挺转”和“反转”双方的争论不断。转基因作为关乎民众舌尖安全的一个重大问题,政府应加强监管,细化政策。对违反转基因管理规定的行为,应进行有力打击。日,农业部召开全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强调,通过科学严格的安全评价,经政府批准的转基因农产品是安全的。在以上基础上,2017年6月,农业部发布2017年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进口清单,批准孟山都、拜耳、先正达等公司的大豆玉米等部分产品。此次批准的16个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进口)中,涉及到的转基因生物为大豆、玉米、油菜、棉花、甜菜,用途皆为“加工原料”。另外,在美国总统特朗普2017年11月访华期间,中美达成了1200万吨转基因大豆采购协议,共计50亿美元。目前,美国种植的大豆95%为转基因品种。据媒体报道,中国进口大豆一般为转基因大豆。为确保转基因工作有效开展,需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加以规范。2017年10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决定》中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进行了修改,其中,《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2条内容被删去,5条内容被修改。在最新的修订版本中,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单位申请安全证书,原本规定由申请者主动提交的检测报告,改为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备条件的机构进行检测。根据该修订版本,农业部于日发布最新《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国内外转基因食品的争议由来已久。一些国际上的研究机构认为,已经批准上市的转基因食品是安全的。我国政府已对转基因工作进行了定调,即“大胆研究、谨慎推广”。民众对待转基因时,应理性对待,无需过分恐慌,做到不造谣、不信谣,同时维护自己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网友点评:转基因一直是个争论不休的话题。有网友认为,转基因技术在培育抗病虫、抗除草剂、抗旱、耐盐碱、养分高效利用等作物上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转基因技术对于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也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途径,因而国家层面会继续支持农业转基因技术的研究。“大胆研究、谨慎推广”这个调子是对的。有网友提出,转基因的监管要加强,尤其是含转基因的加工原料进入国内后的监管基本处于真空地带,已经发现转基因大豆成分进入了食用豆制品中。其次,主粮转基因一定要慎重,要重点打击加以遏制。目前国家在加大对随意传播转基因种子的力度,但是历史问题也应该追溯。第三,严格加强标签管理。保证公众的基本知情权是政府的责任,加强相应的监管,明确标注含有转基因食品的标签。第四,要防止境外势力的搅局。转基因的问题不仅是食品安全问题,也是政治问题。也有网友认为,转基因食品安全问题纯属科学问题,应该交给生物学和食品安全专家去回答,一些社会学者和非食品专业的公共舆论领袖,过分夸大转基因食品安全问题,是不理智的。
9、自热食品(得票数279 关注度26.9%) 生活节奏快,方便食品流行成必然。自热火锅、自热米饭、自热米线、自热骨汤等食品由于保质期长、口味不比快餐差,且方便、可随时随地享用,愈发受到消费者青睐。自热系列食品从军用延伸到民用,并在互联网平台销售中占据一席之地。据统计,2017年11月份,淘宝上自热火锅的销量在400万盒以上。因方便快捷备受推崇,但自热食品存在的安全隐患也不容忽视,食用者被烫伤、自热食品爆炸、高温导致玻璃桌破裂等事件报道比比皆是。从食品安全角度来说,自热食品确实存在很多隐患和欠缺,一时半会儿很难彻底解决,是这类产品的硬伤。业内人士表示,自热食品的发热包属于易燃易爆品,在操作时要非常小心,建议市民不要经常食用自热食品。另外,自热食品作为一个新兴品类,目前尚无统一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国家食药监局发布的2016年版的《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显示,在方便食品目录中,只有油炸方便面、方便米饭等,自热火锅或方便火锅尚未被收录。2017年自热食品热度逐渐提高之后,相关行业协会以及地方在逐步制作相关的标准,如成都市食药监局在全国率先制定印发《成都市自热式方便火锅生产许可审查方案》,明确许可审查标准,并于日起实施;中国商业联合会发布《T/CGCC 8-2017 自热方便菜肴制品》团体标准,日开始实施。以上规章和标准的实施,使自热食品企业开展生产有了标准可依,但同时也应看到行业急需加强过程管理和行业自律。目前全国已经有了一千多个自热火锅、自热米饭、自热米线面条、自热骨汤等品牌食品企业。但是,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问题,自热食品塑料包装传热慢、内盒易凹陷,如何用安全、高效、健康的方式制作自热食品将成为一个消费关注点。
网友点评:安全、方便、营养是食品发展的方向。“自热食品”是“军转民”的典型案例,随着其蓬勃发展,已经成为“民促军”的经典案例。相比军用与早期民用版本,现在的“自热食品”已经比较便捷与安全,可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而所谓的“事故”,却往往源自消费者没有认真阅读标签的注意事项。媒体不要片面强调甚至夸大“自热食品”的“安全隐患”,更应该正确引导消费者养成认真阅读食品标签的习惯,才能从根本上避免所谓的“安全隐患”。也有网友认为,自热食品的热潮也可能就是昙花一现。其产品与餐饮业的同类食品比较,无论是分量、口味都难以匹及。也就是满足宅男宅女们的一时口食之欲罢了。从监管角度,自热食品的兴起与食品安全标准以及许可业态的缺失是目前主要问题,希望政府能够尽快发声,明确自热食品的法律地位,为企业生产经营和消费者选购指明方向,提供依据。还有网友提出,自热食品的发热包属于易燃易爆品,涉及到了公安消防部门的管理范围,只发食品生产许可证行吗?如果发生爆炸造成人身伤害,责任怎么界定?
10、婴配注册落地(得票数277 关注度26.7%)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布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自日起,在我国境内生产或向我国境内出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应当依法取得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证书,并在标签和说明书中标注注册号。婴幼儿配方奶粉产品配方从备案制改为注册制,是我国政府整顿奶粉品牌乱象、提高行业准入门槛、重塑奶粉行业发展格局、保障国内奶粉消费安全的集中体现。2017年5月,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了《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标签规范技术指导原则(试行)》与《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试行)(2017修订版)》,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有了“工具书”。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首批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名单,22家企业的89个配方通过注册。截至日,已有34批次配方注册名单公布,涵盖130家工厂,323个系列,952个配方。其中包括93家境内企业申请的743个配方,以及37家境外企业申请的209个配方。这也意味着,这952个婴配奶粉产品率先拿到了进入市场布局的“入门券”。 2017年婴配注册落地,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行业将进入发展新时期,很多企业已经拿到了“入场券”。配方注册制的落地将导致一些中小品牌退出市场,也会使三、四线城市的市场重回良性竞争。市场正在实现从数量向质量的转变,部分产品的退出为三、四线市场腾出了空间,渠道的重新调整让得到国家认可的国产、进口产品都重新回到公平的空间中进行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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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配方注册制通过政策对行业进行洗牌,提升产业集中度,保障婴幼儿奶粉的质量稳定提高。配方奶粉注册制再次向市场传达“配方是奶粉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信息,这对企业的研发实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迫使企业不得不加强自身研发与技术力量的建设,实际上也提高了行业准入门槛。另外,注册制的实施起到必要作用,部分品牌退出市场,市场秩序得到有效规范,工厂生产安全水平大幅提高,从外部规范了行业的发展,提振百姓对国产乳粉的消费信心,保证婴幼儿食品安全。有网友认为,针对政府而言,要对奶粉企业减轻负担,不能让他们完全承担新政实施及产业升级的所有费用,建议相关部门有针对的进行减税、减费。还有网友认为,用药品的模式来监管食品,相对于已经提升的成本,其效果还有待市场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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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参与点评的网友,点评原文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1、危机公关(得票数584&&关注度56.4%)网友点评:捍卫舌尖: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经营企业亦是如此。遇到问题,无论是管理不善亦或是无心之失,唯有找出原因,弥补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漏洞,方为企业永续发展之道。空喊口号,不如撸起袖子加油干。不忘初心,方得始终。Mac_OS_X:“万无一失”虽是企业对食品安全不懈的追求,但谁也无法确保管理的“完美无缺”;面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食品企业除了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也要提前做好应急预案;才能在危机之时,处理好公共关系,维持住品牌的形象。“危机公关”体现的不仅仅是企业的管理水平,更是企业的价值观;往往只有危机来临之时,企业才会露出“真面目”。只有当危机来临之时,你才会看到企业的“底线”。任性:曝光的问题都不是突发偶然问题,是企业长期在经营过程中追求利益放松管理导致的。“危机公关”不是拯救企业的良药,不可能通过“危机公关”将企业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全部纠正,也不是一句道歉就可以抹掉对消费者的伤害。只不过良好的“危机公关”能力能让消费者再给企业一次改邪归正的机会。nirvana:对于食品安全,多数消费者意识都处于幼年期,面对这种如同大人和孩童之间的认知不对称,有大人选择诚恳无欺,也有大人选择仗势愚弄,无论怎样孩子似乎都能全盘接受;但是请不要忘记,孩子会长大,认知会成熟,终有一日会辨别出善恶美丑,选择的天平也会自然倾向于他们,届时,被赞誉还是被抛弃,完全取决于大人们今天的选择!欺人如欺天,毋自欺也;负民即负我,何忍负之!许老师:危机公关毕竟只是公关而已,企业进行危机公关是全世界的通行做法,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是海底捞的做法还是值得点赞的,有责任有担当的企业一般也会下大力气进行整改,从而防止相同的问题再次发生。三只松鼠也许说的是事实,但是作为消费者,我不管你什么环节出问题,都是你产品的问题啊,所以你应该自动负责,而不是事到临头推卸责任!不过坚果类产品容易发霉,很多环节不容易控制也是事实,但是这不是你推卸责任的理由。另外坚果或者其他食品发霉(如果没有毒素产生)只是质量问题,不会造成食品安全问题,所以食品产品指标菌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该尽快修改,不能让企业的黑锅再背下去啦!现实男孩:危机公关不能成为违法企业的挡箭牌,任何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都必须得到严惩。新的食品安全法要求过程控制预防为主,一个期望持续扩大经营塑造品牌形象的企业应当是一直秉承严格守法经营的理念,而不是在违法被曝光后进行危机公关。xiaow163:做企业如履薄冰,在网络和自媒体如此蓬勃的今天,做稳做久食品企业,更需要两只手,一是狠抓食品安全的斩金切玉手;一是擅于危机公关的翻云覆雨手。食品安全是根本,危机公关是能力。lpy1305:危机危机,处理的好是机遇,处理的不好是危险。对于曝光的问题,海底捞的处理方式明显优于三只松鼠,堪称教科书般的危机处理。但是,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即使处理得再好,只能将影响降低,而不能完全消除。就好比现在的中国乳制品企业,其质量控制水平绝对稳居中国食品行业头把交椅,没有哪个企业可以望其项背,但是可惜经过2008年的三聚氰胺事件,十年来虽然一直在成长,还是没有走出阴影。tianjm:2017年8月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的“海底捞”——后厨失守“老鼠门”事件和“三只松鼠”——食安失察“霉菌门”事件,由于两个企业的事件责任感不同,最终处理结果明显不同,敢于承担全部责任的海底捞在不到60天的时间,积极消除经营中的隐患,很快重新获得了消费者的信任;而三只松鼠持尽量回避责任的态度,结果是事件负面影响至今还在发酵中,导致企业上市无望。这两起案例成为食品行业热门话题是理所当然的。《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即谁生产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问题是防不胜防的,只有主动承担责任,积极解决问题,确保食品产品安全,才能赢得消费者的信任,赢得产品市场。东海钓夫:食品安全是世界性问题,中国在解决温饱问题以后,食品安全也受到全社会的关注,守法经营、合规生产经营安全放心的食品是食品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危机公关只是突发事件的处理,诚心道歉并认真整改,才能取得消费者谅解。任何企业如果觉得自己危机公关能力强,平常不注重食品安全管理,本末倒置,即使是骆驼,随着问题的积累,终究也会被“最后一根稻草”压死。Lcj4496:1、现有的抽检模式更多的是从市场上抽取检验样品,这样的检验样品抽检不合格可能是生产企业出厂时候存在不合格,也有可能在出厂后的仓储、运输等流通环节不符合贮存条件造成的。出现问题板子都打在生产企业身上也不尽合理。需要监管部门加大对流通仓储环节贮存条件合法合规性检查力度,生产企业也要加强对销售环节的约束力度,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食品仓储运输环境,减少因此造成的产品不合格风险。2、知错能改固然值得点赞,其实这也是企业应该做的“规定动作”,无需过度解读。作为消费者要理性看待食品行业发现的问题,既不能对曝光的问题无动于衷,熟视无睹,也不宜过度解读发现的问题。对于非主观故意造成的个别问题,监管部门还是应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态度,在处理涉事企业的同时,督促企业认真整改,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2、飞行检查(得票数543&&关注度52.4%)网友点评:捍卫舌尖:事先不通知、不打招呼、突击式的“飞行检查”,真实了解了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经营状况。这种类似专家全方位“诊疗式”的检查,让企业了解自身存在的不足,不断强化了企业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同时也给所有食品生产企业敲响了警钟,不能心存侥幸,不可投机取巧,这样的“飞行检查”可能随时降临。Mac_OS_X:1.对于药品监管而言,“飞行检查”是已施行十余年的老事物;对于食品监管而言,“飞行检查”却是“开天辟地”的新事物。2.科学完善、有效执行并持续改进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才是企业确保食品安全的关键;“飞行检查”最重要的意义,便是“威慑”企业保持食品安全管理的力度。3.“飞行检查”其实就是食品监管的“核威慑”。任性: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监管,监管手段、方法直接影响到监管的有效性,飞行检查应保障守法企业的利益,不矫枉过正不吹毛求疵,对违法违规企业坚决处理不姑息。nirvana:飞行检查是好事,可以通过检查指出不少问题,帮助企业进一步规范。但飞行检查似乎还不够接地气,由于一些说得明或说不明的原因,获证食品企业在SC构架里至少要接受高中低三种不同要求的检查:要求高还要公示问题的飞行检查,一年不少于两次的日常监督检查,还有许可现场核查。那么问题来了,要求不同,核查人员专业水平不同,提出的问题和整改方向相似倒也罢,而最让企业无所适从的是不同核查、不同人员针对同一问题的整改方向却大相径庭!如何破解?我认为专业化审查要求、强化审查人员日常考核和退出机制、统一审查尺度是飞行检查体现持续有效改进的必要途径之一。许老师:为食品飞行检查叫好,打call。飞行检查固然好,但是频次毕竟有限,所以更重要的还是日常监管工作,如果日常监管全部到位,那么进行飞行检查才有意义。目前飞行检查中几乎所有的工厂都查出大量的问题,时间长了大家是否会麻木啊,情况不得而知,需要引起注意啊!实际上可以综合一句话,飞行检查只是日常监管工作的的补充或者是验证,而不是代替常规监管与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如果对飞行检查赋予太多的职能,那也是不太现实的。如果食品企业的飞行检查能与每年大量的食品样品检测结果综合起来进行大数据云计算的联系,效果是否更好呢?现实男孩:飞行检查是从药品领域借鉴过来的监督管理方式,希望这种检查形式能够为促进食品企业守法经营产生重要的促进作用。xiaow163:缺少监督就会有腐败,飞行检查的震慑力是显而易见的,多查查,更健康。lpy1305:以目前中国食药监系统的人员数量以及人员素质,要监管如此之多的食品企业,是一个非常艰巨的任务,以至于是个无法完成的任务,总局实行飞行检查实属无奈之举。就目前的飞行检查,更多的还是集中于乳制品行业,其威慑力也更多的是针对乳制品行业,在其他行业的威慑力更多的是体现在纸面上。虽然如此,飞行检查这个工作模式还是值得肯定的,希望以后的和尚不会念歪了这本经。tianjm:飞行检查的行动已经被食品企业视为是食品生产过程戴上了“飞行检查“的紧箍咒。从而促使食品企业完善自我验证、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管理制度,对规范自身生产、经营管理,提高食品产品质量安全有着重大意义,让广大食品生产企业深深认识到,只有自我完善才不会被“飞行检查警示”,所以“飞行检查”才会被食品人热议。东海钓夫:据说飞行检查来源于药品监管,药品监管的好吗?好像违规事件也是丛出不穷。在中国特色下,任何检查都会流于形式,所以还是踏踏实实完善日常监管体制、提高监管队伍建设、提升监管人员业务水平和执法水平比较好。Lcj44961、飞行检查的形式引入食品行业,特别是食品生产领域,对于食品生产企业来说面临重大考验。现有的食品生产企业,总体来说还是中小型企业为主,规模以上食品企业数量偏少,产业集中度不高。飞行检查要求严格,以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各类食品生产卫生规范等为基本要求,特别强调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性,对中小食品生产企业来说这些都是短板。希望通过持续的飞行检查及检查结果的发布,引起食品生产企业和基层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举措,引导整个食品生产领域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3、网红食品(得票数539 关注度52.0%)网友点评:捍卫舌尖:“互联网+”带动了网络食品业态的蓬勃发展,同时了出现了很多所谓的“网红食品”,这种通过朋友圈或隔着网络包装而成的“畅销食品”,其背后的实际经营状况令人堪忧。一方面需要消费者理性消费,不盲从,另一方面面对新生业态的食品经营模式,需要监管部门不断创新监管手段,加强监管。Mac_OS_X:1.“电子商务”乃至“微商”的兴起,确实降低了创业的门槛,却也带来了不少隐患与监管的迟滞;“网红食品”俨然已成了食品安全监管的“漏网之鱼”,也成了个别人甚至企业不法敛财的捷径;在网购方兴未艾的现今,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已是箭在弦上。2.有实体店的“网红食品”尚可监管,然而大量“纯”网络销售的“网红食品”,才是我国现今最大的食品安全隐患。3.“网红食品”至少尚可按照食品监管,然而网上大量披着“农产品”外衣销售的食品却成了“法外之地”;呼吁相关部门联合立法、协同执法,还消费者一个安全的网络食品经营环境。4.比起“网红食品”,更可怕的是“微商食品”;爱惜生命,远离“微商”。任性:利用从众猎奇等消费心理,通过各种营销炒作手段,制造出的“网红食品”同样有着普通食品的安全问题,同样需要监管和约束。人红是非多,网红也一样。“网红食品”因网络传播途径“其兴也勃”,突发的爆红膨胀往往超出了其对自身的生产、质量、安全的管理水平,相对更容易爆出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其亡也忽”。nirvana:门槛漏洞大,什么人都可以制作食品,过程监管完全无从谈起,各式各样的非公平竞争主体层出不穷又缺乏更严格的约束,凭什么让较高投入的良心从业者尤其是正规获证经营者忍痛割肉选择坚守?销售平台捆绑利益,自断手足的蠢事哪个商人会用心下刀?用脚指头都能想明白,某宝会吗?负责代价低,钱能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如果拉进黑名单寸步难行是否会更有效些呢?许老师:网红食品也是食品,按照正常的程序加强监管就可以啦!关于网红食品频曝食品安全事件,也按照正常程序处理就可以啦,没有什么特别啊,如果要说特别,就是及时把信息通过网络公开,让网民第一时间知晓吧,呵呵。现实男孩:食品成为网红只是食品生产经营的一种宣传途径,甚至是一种噱头。不论什么样的食品生产经营形式,遵纪守法,保证食品安全,是底线,必须坚守。xiaow163:好奇心害死猫,不围观不跟风,谨言慎食,自不会害人害己。lpy1305:所谓网红食品,不过是一批懂得营销的人炒作出来的概念,本身并不是物美价廉的代表,更遑论食品安全方面。网红食品迥异于普通渠道销售的食品,很好的避开了食药监部门的传统监管手段,其食品安全完全取决于经营者的良心,但是在金钱面前,良心一钱不值。作为普通消费者,如果没有一颗看淡炒作的大脑,中招是分分钟的事情。tianjm:网红食品,指的是一些微商通过特殊营销方式,作为一种&新食尚&,通过朋友圈微商选购美食很流行。将自制食品包装成&网红&,在微信朋友圈里销售。这些食品存在监管难度,并有较多的质量和安全隐患。这边&吃货&们正忙着下单,那边&网红食品&的狐狸尾巴却被揪出:无证销售、质量问题、逃避监管……微信用户时不时打起冷战。对于网红食品频曝食品安全事件,网友们要问&圈&里选购的私房美食,还能不能放心地吃啊?食品监管部门有没有在管啊?实际上,对网红食品,监管确实存在难度。其一:在朋友圈卖得不红的食品比网红食品要更多,什么时候成为“网红”取决于销量,在没有成为网红食品时监管部门是很难发现的。其二:网红食品大多数是家庭小规模制作,根本不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规定的要求,不可能有证生产销售,监管部门也无法看到产品销售现场。在没有出现食品安全问题之前,监管部门无法发现的。所以这些问题给行政管辖、调查取证、食品安全监管带来全新挑战,是我们监管部门需要解决的。当然,作为消费者,必须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三无产品岂能购买入口。消费者做到不买三无产品,三无产品就没有市场。东海钓夫:网上买食品上过几次当就有经验了,买家秀和卖家秀,差别不是一般的大,红的很大因素来自于包装和炒作。关键是对网络食品的监管,监管部门上头没有明确说法下面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存在很多模糊地带。网红食品毕竟已经进入大众视线,而更多的“微商”食品,用“纯手工”“纯天然”为噱头,打着食用农产品的擦边球,游走在朋友圈和各种好友群,存在更大的食品安全隐患,应该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Lcj4496购买网红食品,如同其他产品类似,不要盲目跟风。还是老话,要从正规场合购买合法资质的食品。
1pp感谢各位技术大咖的见解,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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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食品谣言(得票数533关注度51.4%)网友点评:捍卫舌尖:谣言猛于虎。特别是食品安全谣言,动摇了国民的食品消费信心,损害了国家和政府的公信力,严重损害了农民和行业生产经营者的正当利益,不利于维护目前来之不易的的食品安全良好局面,更让一些别有用心之人有了炒作的话题。公安部门应加大打击力度,严惩造谣者。每个公民也应当不信谣,不传谣。政府要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和科普教育,让广大消费者辩证科学对待食品安全,真正实现“谣言止于智者”。Mac_OS_X:1.谣言的“此起彼伏”,反映的却是义务教育体系的漏洞;义务教育的目的,绝不是培养精英,而是帮助孩子们掌握社会的必需知识。2.在我国居民整体科学素养不高的大环境下,谣言的盛行其实是必然。3.监管部门在打击谣言、推动科普方面一直在努力,也取得了可喜的成果;食品企业与相关学会协会却往往显得“置身事外”,除了发布一条又一条的“成果”、“声明”、“倡议”之外,却鲜见为了行业的科普而努力。4.行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每一个相关方,对于政府、企业、学会协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等而言,科普不仅仅是义务,更是责任。任性:今年的食品谣言从数量和影响上看是越演越烈。作为食品人不仅要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还要尽量用自己的学识来影响周边人群,为净化食品谣言贡献力量。nirvana:食品谣言四起说明:百姓大众对自己的食物无比关心,如同干柴一点就着;和电信诈骗猖獗的几年一样,不少消费者对食品信息的真假判断能力十分有限,容易受到引诱蛊惑;食品安全基础科普教育,尤其是针对未成年人的基本教育,还是缺失。无知所以无畏,因此,解决无畏靠法治是末,解决无知靠教育才是本。许老师:面对谣言,应对的正确办法只有两个——公开信息,打击造谣。对于明显造谣的违法犯罪分子,应该坚决打击,决不手软,让后来者引以为戒,万万不可心慈手软!!但是对于信息未能充分公开引发的流言或者谣言,应该完全公开信息,要相信人民群众的是非辨别努力。不要出了什么事情都藏着掖着,前怕狼后怕虎,这样反而给网络谣言生存的空间!另外,对某些食品公司的网络公关或者诋毁他人的行动也应该认真查处,虽然不一定是谣言,但是很不客观啊!现实男孩:准确识别食品谣言,对没有专业背景的一般消费者而言是非常困难的,但是自媒体时代又要求消费者不得不具有这样的辨别能力,这时候食品安全知识科学普及就显得尤为重要。可喜的是看到食药总局、食品科技学会、食品伙伴网等政府和民间机构都在进行食品安全科普工作。打击食品谣言,要靠政府、专家、行业协会、企业的共同努力。xiaow163: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几乎每年都有。但愿在社会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下,让谣言再少一些,科普再多一些。lpy1305:任何一条谣言背后,都有一条灰色利益链,互联网的发展更是催化了谣言这个手段,更加便于牟利。从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来看,谣言几乎是不可能消除的,再加上(虚假真实效应,三人成虎众口铄金,以及政府主管部门的信任危机,真相对于信者是真相,对于不信者是官方洗地。tianjm:食品安全的各类谣言时有发生,引发公众“舌尖上的焦虑”,也对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安全造成影响。“食品谣言”已经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等部门认为是食品安全舆情应当控制的重要问题之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专门建立了辟谣平台,对控制食品谣言起到较大的作用。但是,由于自媒体的兴起,为各类虚假信息的传播提供了方便,消费者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心态,被动接受着虚假信息并互相传播,为“食品谣言”提供了热议的空间。食品产业一直就在“制造谣言”和“辟谣”的舆情环境下渡过,现在是,将来还会是,“食品谣言”将随着产业发展被热议。当然,我们希望每一位网民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信谣、不传谣,将恶意散布谣言者及时举报受到法律的制裁!东海钓夫:谣言止于智者,从相对专业的食品论坛看,很多行业内的人士,也成为传播谣言的生力军,不能不说谣言问题的严重性。一方面要加强对“眼球媒体”的监管,严惩出于恶意竞争和打击报复目的的谣言制造者,斩断谣言产生的源头,同时加大科普力度,开展全社会科普,从舆论环境、资金支持等各方面给予各类科普力量支持,提升国民识别谣言的能力。Lcj44961、治理食品谣言,只能从源头防控、提升消费者识谣辨谣能力和坚决打击几个方面考虑。2、提升消费者识别能力,各地各部门都采取了很多可行的措施。如建立各类食品辟谣组织,通过网络等形式,发布权威辟谣信息,发布及转发相关食品辟谣及科普信息;监管部门等开展“周末故事会”等形式,深入社区、学校,讲述食品安全常识,取得了良好的传播效果。
5、打假争议(得票数529 关注度51.1%)网友点评:捍卫舌尖:职业打假、职业维权、职业举报和职业索赔的问题,一直是争论不休的老话题。为什么能引起各界人士的普遍关注,就是因为这个行业本身就是游走在法律边缘、让人爱恨交加的畸形业态。一方面这类人群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充当了“职业监督人和纠错人”的角色,得到了社会认可,另一方面,随着形势的变化,这类群体中出现了“异化”的现象,无论三六九等、阿猫阿狗都纷纷加入到这个队伍中来,更有一些大学生也充当其中的生力军,索赔手段五花八门,甚至有些人为了金钱利益动起了歪脑筋,掉包、擦掉本有的生产日期、用不同身份重复举报重复索赔等为人所不齿的手段大量出现,一旦利益得不到满足,滥用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手段,浪费了大量的行政和司法资源,同时基层监管部门疲于应付大量的职业举报,日常的监管和服务工作几乎难以正常开展。在某种程度上,所谓的“职业打假”有失控的趋势,这种类似于“不劳而获、坐收渔利”的牟利方式,更是刺激了社会上某些好逸恶劳之人的发财欲望,如果任由这个群体不断膨胀,不止败坏了法治伦理道德,更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不安定因素,此时,司法部门和监管部门果断出手,将在很大程度上遏制这种行业的畸形发展态势。今后,这种行业如何发展,我们静观其变。Mac_OS_X:1.“职业打假人”的出现,是与我国现阶段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职业打假人”的兴衰,不仅反映了食品行业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更标志着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进步。2.客观来看,“职业打假人”推动了食品行业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作为行业的一员,不仅对“职业打假人”爱恨交加,更对行业管理水平的提升感到欣慰。3.食品标签不仅是企业与消费者交流的界面与载体,也是企业管理水平与价值观的外在体现,更是企业对食品质量与安全的承诺;从这个角度来看,“职业打假人”在食品行业的“人人喊打”,其实更多反映了行业企业的心虚与恼羞成怒。4.法规与标准是必然存在滞后性的,“职业打假人”的出现与“兴盛”,既反映了法规的漏洞,却也帮助立法部门堵了漏。任性:不管制定的法律文件初衷是什么,法律一经实施就应严格执行,实施过程中发现漏洞,应及时修订弥补。在没有修订法律的时候,请按照现有法律执行。职业打假人利用惩罚性赔偿为自身牟利,是现行法律的问题,不是职业打假人的问题。敲诈勒索行为由相应法律法规来约束和处理。nirvana:低水准的敲诈之路越走越窄,较高水平的专业真打假似乎离得还很远,的确,不完全健康的市场,其净化规范过程需要真打假的一份倒逼推力。许老师:职业打假,可以休矣!如果没有记错,职业打假已经多次入选食品行业热词啦,记得俺以前评论时说过:职业打假古今中外都没有过,肯定是我们现阶段某个方面有问题啊,现在看来就是法律的问题啊!食品安全或者食品质量的改善需要社会共治,消费者的参与不可或缺,但是这绝不是某些人钻法律空子牟利的借口,目前的法律朝着正确的方向迈开了坚实的一步,未来需要更多的法院参照案例对相关行为做出限制,还食品企业一个公道,当然同时食品企业也应当提高产品的质量与安全,把更好的产品提供给大家。现实男孩:职业打假现象是中国食品安全法中惩罚性赔偿规定的产物,职业打假人是一把双刃剑,有的确实促进了食品行业的规范,有些却为了牟利不择手段。对于确实能够发现食品企业存在问题并进行举报投诉的职业打假人应支持,对于为了牟利不择手段,甚至利用涂改、欺诈等方式的职业投诉人应进行坚决打击。xiaow163:总感觉职业打假和碰瓷一样可恶,就是一种变向敲诈。但反思出现这类职业打假群体,与我们的制度或规定设置是有关系的,无暴利可图,自然不会趋之若鹜。lpy1305:食品安全法的十倍赔偿,原本的立法意图是保护消费者的,但是越来越多的所谓打假者利用这个条款,进行恶意的敲诈勒索。出现这个情况,跟食品安全法的条款设置有关联,也跟食品行业整体的低水平有关系。如今最高法决意堵住这个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律漏洞,对于食品行业是好事,但是对于净化食品市场并不见得有好处。堵不如疏,在堵住恶意利用法律漏洞的同时,最高法应该疏导消费者利用集体诉讼这个手段,让违法的食品企业经营者付出惨痛的代价。tianjm:在日常生活中,相信“职业打假”现在大家都不再陌生;随着利益化的发展,“职业打假”逐渐成了恶意的职业打假。那这种恶意职业打假行为的主要成因及危害是什么呢?这就引发了“打假争议”这个热词。致使恶意职业打假的原因,绝不单纯是因为消费维权,更多成分是为牟取高额赔偿回报,其目的性明确,欺骗性与危害性并存。分析其根源在于利益驱动,滋生的土壤是自身管控不严格、法规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规确立的“惩罚性赔偿”和举报奖励制度,初衷意在加强对处于弱势消费者的保护。但也正是此类制度催生了职业打假的出现,致使他们越轨触雷。从积极意义上讲,打假人积极维权有利于弥补行政执法机关打假力度的不足,改变着消费市场格局,同时对产品质量、消费领域的立法、执法也起到了完善与促进作用。但从另一个角度分析,在最初的打假行为中,一般出于公益,以制止假冒伪劣产品的销售为目的,一般获利性不强,然而一旦打假者蜕变为单纯营利的角色,其必然具有经济立场与目的,实质是对售假者今后可能售假行为的默许,最可怕的是形成“知假—制假—买假—打假”的利益链条,这必然会导致不正当利益和售假现象的滋长。东海钓夫:打假成为职业,一方面说明“假”很多,食品行业和监管部门任重而道远;另一方面说明法律的实际效果——成为部分人的牟利手段,远远偏离了立法的初衷——保护消费者权益威慑违法企业,属于立法的失败,法律应该引导社会向善,而不是趋恶。修法势在必行,但修的法如何避免被利用“不劳而获”而又保持对违法企业的威慑力,这就是立法者们需要好好考虑的问题了。至于对“打假人”的网络围剿,个人认为一方面出于行业自信心不足,另一方面对这种“不劳而获”甚至是暴利行为的羡慕嫉妒恨。Lcj4496:1.称这些人为“职业打假人”,实际是名不符实的,其投诉举报的绝大多数不涉及传统意义上的“假”。更多的是标签标识,虚假夸大宣传等方面,应该称之为“职业投诉人”更为合适。2.职业投诉人的存在具有合理性。各地法院对职业投诉人类似投诉举报案件的判决结果存在较大差距,甚至存在同一职业投诉人就同一问题在不同法院得到截然相反判决的情况。这给食品从业人员和监管部门传递了较为混乱的信息,给基层食品监管部门带来了不小的困惑。
6、网络餐饮监管(得票数445&&关注度43.0%)网友点评:捍卫舌尖:《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从2018年1月1日刚刚实施,其成效有待观察。毕竟执法部门有了执法依据,经营平台和经营者有了章法可循,希望能让消费者真正受益。Mac_OS_X:1.监管的原则应是“宜疏不宜堵”,对于对人民有利的新生事物,既要适度监管,也要积极引导。2.在工业甚至农业自动化日趋完善的今天,大量劳动人口出路必然是转向服务业;作为服务业大头的餐饮业及其衍生行业,在你我的共同努力下,未来必将更加发达与规范。任性:制定办法简单,难在日常的管理监督,抓住网络餐饮服务平台,把好网络餐饮门槛是关键。nirvana:餐厨加工卫生控制、原材料安全、送餐过程防护,这些需要透明至少部门透明可监视的关键过程,在现实中基本靠自律,如何能称之为规范?监管资源不足,平台紧紧绑住自己完全不现实,办法的立足点又在哪里呢?许老师:网络餐饮监管是互联网时代“互联网+餐饮”的新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毕竟只是部门法规,对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的约束有限。乱世用重典,目前网络餐饮的问题就应该加大处罚力度,从处罚违规的平台入手:第一次违犯,罚款100万元,停业整顿1周;第二次违犯,罚款与停业时间加倍;第三次就取消资格,这样的处罚力度,也许有点作用。对于违规的餐饮单位,同样顶格处罚。现实男孩:2015年的315晚会曾经曝光了网络餐饮与现实之间的巨大差异,这说明在网络餐饮监管方面,还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从餐饮加工制作到配送到网上宣传等,如何保证诸多方面都得到切实有效的管理控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xiaow163:有管理就会有进步。tianjm:网络餐饮服务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了畅通快捷的消费模式,由于网络餐饮食品交易的电子化、虚拟性和跨区域性等特点,以及线上线下结算、第三方配送等模式,给行政管辖、调查取证、食品安全监管带来新的挑战。如何引导网络订餐平台加强自律、自查、自建,确实抓好餐饮食品安全,还可能需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而消费者应理性对待网络订餐,不贪便宜,在正规的网络餐饮服务商订餐,确保入口产品安全。东海钓夫网络餐饮监管的关键点在平台,对平台的监管不能局限在约谈上,出现问题责令停止运行一段时间,看看他们还能暗中纵容业务员帮没有资质的商家造假不?Lcj44961、 网络餐饮还存在食品安全防护不到位,食品分量多少未明示等问题。2、 在目前监管资源不足的情况下,要抓住网络平台这个主体,通过正面引导和严格执法,督促平台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7、保健品虚假宣传(得票数437 关注度42.2%)网友点评:捍卫舌尖:中国素有养生保健的传统,所以保健食品在国内大行其道,正因为数量繁多,所以鱼目混珠。加上近年来,随着大家健康意识普遍提升,国民健康长寿的愿望不断增强,一种特别针对老年人的保健品“体验式营销”骗局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此外,还抓住一些女性同胞爱美和男性同胞要强健的心态,主打滋阴养血、美容减肥和补肾壮阳的保健品被包装后宣传得神乎其神。在给骗子带来巨额利润的同时,极大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所以,严打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势在必行。但消费者应树立科学的保健品消费理念,切莫被一些虚假的宣传迷惑了双眼。Mac_OS_X:1.打击“保健品虚假宣传”,除了打击“会销”,更要打击违法广告;然而从历次打击来看,新闻出版与广电部门的打击力度仍然是“隔靴搔痒”,有待努力。2.对“保健品虚假宣传”的打击,不能仅限于保健食品(包括假冒“功能”的普通食品),还必须要打击同样存在严重虚假宣传情况的医疗器械,否则只会“剃头挑子一头热”,并不能真正还消费者一个“诚实”的环境。3.“保健品虚假宣传”不仅仅是食品安全问题,更是社会问题;如何让老年人“老有所依”,值得每个人深思,更值得每个人努力。任性:虚假保健食品广告和促销手段太坑人了,种种“神奇疗效”甚至能让长期受疾病困扰的老年人放弃药物医疗,在付出大量金钱的同时受到加重疾病的折磨,净化保健食品市场刻不容缓。nirvana:我中华数千年历史,求仙问道寻求长生不老是永恒的话题,谁不向往?既然是人之本性,怎么向往都不过分,那么谁先告诉我,谁告诉我的东西多,我就信谁,不是吗?只可惜,现今不是所有的术士都能像长春真人那样坦诚告诉成吉思汗正确的养身之法,更多的是为求富贵不择手段!那么,丘处机的最佳扮演者是谁?伪术士们掏空人性只为财,更有甚者丧尽天良害人性命,却能以破财、销证这样的低成本形式得以保全,换套马甲东山再起继续逍遥法外,法律诛心之威严何在?许老师:保健品涉嫌虚假宣传,旷日持久了啊,建议国家食药监总局可以考虑参考欧美的做法,把保健品改名——膳食补充剂,估计效果会好很多。中国文化博大精深,药食同源对人体健康有一定的作用,但是保健品的名称诱惑性太大,很多缺乏相关知识的人以为吃了保健品就可以保持健康,所以保健品的问题也是持久不衰。另外,要加大对保健品虚假宣传的打击力度,加大经济处罚,罚到他下次不敢或者不愿为止,如果不是,那么他肯定会再次违犯,毕竟违法成本太低啊!现实男孩:对待报建食品虚假宣传要和对待食品谣言一样,一方面是坚决打击,一方面是提高消费者的辨别能力。同时要加强违法信息的监控,确保没有漏网之鱼。xiaow163:除了严打,没有什么好说的。lpy1305:保健食品的虚假宣传,电视渠道是重灾区。实际上电视渠道是最好管理的,但是由于广电部门的不作为,并没有把广告法实施好,对于广告发布平台的处理几乎很少看到,广播电视台唯利是图,并没有履行审查的法定义务,而广电部门也对广播电视台的违法行为视而不见。在现行的广告管理模式方面,部门之间的链接是脱节的,广告备案是工商部门,广告发布平台的管理一部分是工商,一部分是广电,对于广告发布方是否篡改已经审核的广告,广电是抓瞎的。这就给了广告发布方上下其手的机会。tianjm:保健品虚假宣传是保健品消费过程中的主要危害,国家食药监总局在2017年将“整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采取了多项行动,发布《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简报》10期,各地方政府也采取了相应的行动。对食品、保健食品违规营销宣传产品功效、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进行了重权打击,推动各地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企业守法诚信意识,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消费安全,从而“保健品虚假宣传”成为食品安全保健品消费领域的热词。东海钓夫:流通销售方面的法规和监管存在漏洞,导致会议营销、洗脑式营销、电视购物之类的活动得不到查处,给夸大宣传甚至虚假欺骗行为提供了肥沃的土壤。Lcj4496保健食品,包括部分普通食品通过“会议营销”等方式虚假宣传,是近年来各地消费者反映比较强烈,投诉量居高不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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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转基因(得票数298关注度28.8%)网友点评:捍卫舌尖:政府、专家认可,百姓担心,甚至有专家学者和媒体人为这个话题争论不休。不过市场经济市场说了算,最终百姓还是会有脚投票的。Mac_OS_X:1.转基因问题与其说是科学问题,不如说是利益问题,甚至是政治问题;各利益方都在努力的试图绑架消费者,从而实现自身的利益。2.转基因技术对于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也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途径,因而国家层面会继续支持农业转基因技术的研究;虽然目前限于“民意”而不大规模推广,然而未来气候、耕地、人口、国际关系等的变化,都必将催生转基因的广泛应用。3.“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以及永远被利用的人民;作为消费者,我们可以自由选择转或非转食品,但绝不能被媒体所裹挟,成为别人实现利益的棋子。任性:“挺转”与“非转”的争论不在一个公平的位置上,“挺转”方有一万个理由说安全,“非转”方有一个不安全的理由就可以否定,何况这中间又夹杂了国家利益、阴谋论等等或真或假的各种博弈。不可否认转基因技术在培育抗病虫、抗除草剂、抗旱、耐盐碱、养分高效利用等作物上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应该大胆研究。同时国家也要坚决打击非法销售转基因种子、非法种植转基因作物的违法犯罪行为。nirvana:转基因的是与非,就让技术手段更先进的后辈们来评说吧。而在我国,食用和信任孰前孰后已经颠倒,消费空气中不可避免地充斥着抱怨、怀疑却又因盲目而无可奈何。若要让公众重拾信任,至少应该清晰明白地让大家看见,历史数据如何安全?评估过程如何严谨?评估程序如何排除利益裹挟?而不是简单粗暴地干吼“老子说是安全的就是安全的”那么简单。许老师:不出所料啊,转基因又入选啦!评论很多次,没有什么新意啦。随便说说吧!第一,转基因的监管要加强,尤其是含转基因的加工原料进入国内后的监管基本处于真空地带,已经发现转基因大豆成分进入了食用豆制品中,但是所有监管部门好像都熟视无睹;第二,最重要的是主粮转基因一定要慎重,要重点打击加以遏制。目前国家在加大对随意传播转基因种子的力度,但是历史问题也应该追溯,查查到底是谁或者那个单位在非法传播转基因大米的种子,这个在目前的技术条件下完全可以办到的啊!对历史问题进行清理,对那些想非法传播种子的违法分子是一种严厉警告!农业部掩耳盗铃的做法应该追责,看看是不是孙政才的遗毒啊,出口大米制品频频检出转基因成分,但是农业部居然说国内没有转基因大米,贻笑大方啊。第三,严格加强标签管理。既然我们认为批准的转基因食品安全,大家对转基因食品持怀疑态度,我们为何不大大方方明确标注呢?保证公众的基本知情权是政府的责任,加强相应的监管,应该不算太难吧。第四,最后一点要防止境外势力的搅局。转基因的问题不仅是食品安全问题,也是政治问题。据闻国内某单位的转基因大米获得美国FDA的批准,令人匪夷所思。俺在想,既然美国批准了,那就到美国去种植销售吧。后来想想不对啊,美国人的主粮是小麦,大米只是部分亚裔与非洲裔的美国人的主食,所以这样的批准文件就没有意义了啊(美国小麦的转基因技术早就研究成功,但是从来没有批准商业化,美国的做法说明什么问题啊)。太多的话也不说啦,要警惕某些人以国外批准为由对国内有关部门施压来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现实男孩:转基因曾经多次被网友评为热门词汇,足以见得同行对转基因食品安全问题也是见仁见智。我认为转基因食品安全问题纯属科学问题,应该交给生物学和食品安全专家去回答,一些社会学者和非食品专业的公共舆论领袖,过分夸大转基因食品安全问题,是不理智的。xiaow163:“大胆研究、谨慎推广”这个调子是对的,千万别给念歪了。东海钓夫:安不安全,没有发言权,交给科学家去判定,对于某些个人和媒体肆意攻击甚至辱骂转基因科学家的行为,令人想到被烧死的哥白尼。但转基因食品的监管显然是存在漏洞的,进口那么多转基因大豆,去向有监管吗?下脚料做了什么?有核销申报程序吗?这些对消费者来说都是不解之谜,也许已经消费了很多转基因豆制品都不知道。另外,出口产品屡屡被检出转基因成分,农业部也从来没有合理的解释。Lcj4496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相关食品明确标识,由消费者自行选择即可。
9、自热食品(得票数279 关注度26.9%)网友点评:捍卫舌尖:创新是社会发展的动力,产品创新能极大提升人民的生活质量。不要害怕创新,不能阻碍创新。世界上不可能先有了标准和规矩,才有新产品,只能是有了新的发明创造和新产品后,才有了后续的标准和规范。新的食品业态应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Mac_OS_X:1.“自热食品”不仅是“军转民”的典型案例,而且随着其的蓬勃发展,已将成为“民促军”的经典案例。2.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且任何事物都是在不断发展中的;带“有色眼镜”看问题,是不可取的;相比军用与早期民用版本,现在的“自热食品”已经比较便捷与安全,可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而所谓的“事故”,却往往源自消费者没有认真阅读标签的注意事项。3.除了片面强调甚至夸大“自热食品”的“安全隐患”,媒体更应该正确引导消费者养成认真阅读食品标签的习惯,才能从根本上避免所谓的“安全隐患”。任性:科技发展使得食品安全不仅仅局限于污染物、致病微生物,食品贮存、使用方法、包装形式也带来新的安全问题。既然法律已经有相关规定,直接按法律条款执行就可以了。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至于说无标准可依的问题,那不重要,特别反对一出什么问题就拿“没有国家标准”说事儿。nirvana:市场认可是前提,相信标准法规快速跟上确保安全的同时,快速展开阵势的自热食品会如同方便面一样大热。许老师:自热食品,对野外就餐的人群来说有一定的意义,如果家庭食用,有必要性嘛?是不是微波食品或者快速烘烤食品更加有意义呢?至于说标准问题,食品标准简单啊,但是自热食品的发热包属于易燃易爆品,涉及到了公安消防部门的管理范围,只发食品生产许可证行嘛?如果发生爆炸,责任怎么界定啊?另外自热食品产生的垃圾也远远多于普通食品,不利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议还是慎重为佳。现实男孩:自热食品的兴起与食品安全标准以及许可业态的缺失是目前最主要的矛盾,希望政府能够尽快发声,明确自热食品的法律地位,为企业生产经营和消费者选购指明方向,提供依据。xiaow163:安全、方便、营养是发展的方向。东海钓夫:这个词汇入选有点意外,就是一种组合食品嘛,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食品安全和食用安全搞好,监管做好定位并按要求监管就行了。Lcj4496自热食品的热潮也可能就是昙花一现。其产品与餐饮业的同类食品比较,无论是分量、口味都难以匹及。也就是满足宅男宅女们的一时口食之欲罢了。
10、婴配注册落地(得票数277 关注度26.7%)网友点评:捍卫舌尖:“三聚氰胺”事件后,现在终于有了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纲领性文件。借此希望,在经过多年的市场洗牌后,我国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行业能规范健康发展,重振雄风,来提振百姓对国产乳粉的消费信心,给亿万家庭带来更多的营养健康享受。Mac_OS_X:1.分类、分级监管是科学监管的必然,在“婴配注册落地”的同时,对于其它标称用于婴幼儿的食品的监管,依然有待加强。2.“婴配注册”、“特膳注册”等政策的实施,迫使企业不得不加强自身研发与技术力量的建设,也实际上提高了行业准入门槛;对于食品行业其它分支的企业而言,也要持续强化自身能力,才能跟上行业发展的步伐。任性:去年的“婴配新政”到今年的“婴配注册落地”,婴儿配方乳粉的管理政策是食品人关注的重点,毕竟有了政策才能出对策。政策出台仅仅是开始,更应关注实际的执行情况,能否真正将婴配管理到位。nirvana:空前而残酷的洗牌告一段落,门槛抬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只是让国人重拾对国产婴幼儿奶粉信心的第一步。进口奶粉自带的优越感遇到三聚氰胺事件的强化已成消费者们的心中妖魔,可以不问质量只问出身。如何破此魔咒,恐怕单靠提升企业的功力是远远不够的。许老师:看完的感觉是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管已经等同药品了啊,下次列入药品目录吧,呵呵。。如果列入药品,俺不懂药品监管,不敢说三道四,但是如果是食品,说句不好听的话——监管越位啦!食品企业也是企业,应该发挥他的主观能动性,国家有关部门只负责提供国内外平等竞争的平台和监管(目前去国外乳品厂的监管估计没有那么容易吧),然后让市场主体发挥主体作用,而不是监管主体发挥主导作用。当然,监管尤其是婴幼儿食品(包括乳粉)的监管也是必要的,但是应该改革监管的方式方法。现实男孩:希望婴配注册制度的落地能够真正促进中国婴幼儿配方乳粉行业的规范,保证婴幼儿食品安全。xiaow163:不论是备案还是注册,监管是最重要的,品质是最根本的,价格也是需要参考的。东海钓夫:药品监管模式向食品领域扩展,这是食品药品合并后的一个尝试吧,然而回看看药品和保健品的乱象,再看看新政导致成本的提升,最后都要消费者买单。Lcj4496:通过政策对行业进行洗牌,提升产业集中度,保障婴幼儿奶粉的质量稳定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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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都是很高的热门词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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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词出炉啦,感谢大家投票,这是我们共同选出来的,感谢各位参与点评的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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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通过各位坛友的点评,学习到了新见解新观点
就是人性的欣赏羡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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