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文度珠江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厂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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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双岳项目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0.2万吨/日)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简本  21:19
1. 工程概况
福鼎市双岳项目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位于福鼎市双岳项目区西南部,污水厂区占地8403m2,拟一次征地、两期实施,总污水处理规模为0.4万 m3/d,其中一期处理规模为0.2万 m3/d。本次评价对象为一期工程。
一期工程主要用于收集福鼎市双岳项目区及附近已建且通过环评审批的企业,污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一级标准(A标准),采用A2/O池+二沉池+高效澄清池+纤维转盘滤池的处理工艺,主要生产构筑物和建筑物有进水泵房、A2/O池、二沉池、接触消毒池、巴氏计量槽、污泥泵井、污泥浓缩池、高效澄清池、纤维转盘滤池、综合用房、污水存储池等。一期工程总投资为933.72万元。
本次一期工程污水采用间歇排放的方式排至双岳溪,即平时将处理后的出水存储于存储池中,待双岳溪下游水闸开放时,将存储的污水全部排放。本次工程排污方案仅作为临时过渡方案。待工程二期扩建(即总处理规模达0.4万m3/d)时,福鼎市双岳项目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拟按照《闽浙边贸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本)》的要求,将处理后的污水排放至沙埕港区的桐山港区。
2.规划、厂址及其平面布置合理性结论
(1)选址规划符合性
本工程的建设符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宁德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定方案的批复》(闽政文〔2012〕187 号)、《福建省海洋环境功能区划》(2012年)、《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闽浙边贸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年)》、《闽浙边贸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福建省环保厅关于闽浙边贸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和《福鼎市海水养殖水域规划》(2012.2 送审稿)。因此,本工程的选址具有规划符合性。
(2)厂址的环境适宜性
①大气环境适宜性
本工程周围空气环境质量符合GB《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二级标准。根据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工程投产后,主要的恶臭污染物NH3与H2S叠加背景值后厂区四界均能达标,而主要敏感目标处NH3 与H2S叠加背景值也未超过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表1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标准限值的要求。大气环保控制距离以一期污染源A2/O氧化沟为中心,边界向外100m范围,此范围超出厂界部分为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在环境保护距离范围内不宜新建学校、医院、居民住宅、办公楼等敏感建筑。根据《闽浙边贸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年)》及《闽浙边贸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本)》,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目标。因此本评价认为项目选址具有大气环境适宜性。
②水环境适宜性
本一期工程拟收集双岳片区及周边的现有企业的污水,排放至双岳溪(半封闭水体),排污口下游为姚家屿红树林生态保护区。
首先,本一期工程出水水质标准(一级A)低于现有企业的现行标准(污水综合一级标准),由于受纳水体同为双岳溪,因此,本工程的建设有利于区域污染减排,降低双岳溪这个半封闭水体的污染负荷;
其次,根据第五章预测结果,营运期,本工程在双岳溪上的混合区较短,双岳溪可达地表水Ⅲ类标准,双岳溪与姚家屿红树林生态保护区交界处可达地表水Ⅲ类标准和海水水质二类标准,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因此,本工程对双岳溪的水质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因此,工程选址具有水环境适宜性。
③声环境适宜性分析
本工程周边声环境质量现状可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的3类标准。项目建成后厂界声环境可达标。工程选址具有声环境适宜性。
因此,本工程选址具有环境适宜性。
(3)平面布置环境合理性
污水厂区占地8403m2,拟一次征地、两期实施,本次一期工程占地面积6766 m2。处理构筑物均采用半埋地设置,整个处理站采用铁艺围栏进行围挡。
厂区大门开在东侧,与工业区经五路接轨,进厂污水管位于东侧,连接进水泵房,考虑到厂区狭长形的场地及接管方便,在污水厂靠近工业区道路一侧,按照工艺流程依次布置A2/O池、二沉池,并在空余地带布置接触消毒池、巴氏计量槽、污泥泵井、污泥浓缩池等,使得工艺流程顺畅,布置紧凑,使出水可以就近排入污水排放口。将一期工程的生产构筑物布置在北侧,二期工程的构筑物往南布置,将各服务期结合较好。综合用房放在厂区中部,以便于连接一期和二期构筑物。
工程的总平布置,可实现项目主要恶臭污染物NH3与H2S厂界达标,主要敏感目标处NH3 与H2S预测值也未超过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表1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标准限值的要求。工程排污受纳水体——双岳溪可达地表水Ⅲ类标准,双岳溪与姚家屿红树林生态保护区交界处可达地表水Ⅲ类标准和海水水质二类标准,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工程对姚家屿红树林生态保护区很小。项目建成后厂界声环境可达标。
综上所述,本工程的总体平面布置具有环境合理性。
3. 清洁生产分析
本项目采用技术成熟的A2/O+二沉池+高效澄清+纤维转盘的污水处理工艺,出水水质达到GB1《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A标准。污泥采用重力浓缩+机械脱水+石灰干化技术脱水,污泥经稳定化处理后运送至福鼎垃圾填埋场填埋,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工艺过程是实现清洁生产的重要途径,本项目设计过程中积极稳妥地运用最近技术,并通过配套先进的低能耗优质设备和自动化程度高的监控仪表,采取微机监控管理等手段,确保系统处于优化的运行状态。本工程的工艺能耗指标均可达到国内同行业的先进水平,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4.产业政策合理性结论
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改)》,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的二十二条“9、城镇供排水管网工程、供水水源及净水厂工程” 。因此,该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政策。
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5.1 评价区域环境现状
5.1.1地表水环境
索溪、双岳溪现状水质良好,各评价指标均可达GB III类标准。
沙埕港区姚家屿红树林生态保护区的水质略有超标,除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外,其余指标可以达海水水质二类标准,究其原因,一方面可能与双岳片区现状排污有关,另一方面也可能与该海域自身的无机氮、活性磷酸盐浓度偏高有关。
5.1.2地下水环境
地下水所有指标均可达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中III类标准。
5.1.3大气环境
本厂界及周边敏感点处现状环境空气中NH3和H2S浓度两项指标监测结果,NH3和H2S均低于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表1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要求。该地区现状空气NH3和H2S均未超出国家环保有关要求。
5.1.4声环境
本工程所在地区声环境质量良好,厂界四周噪声昼间现状值在45.3~46.5dB,夜间现状值在42.1~42.8dB,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3类标准。
5.1.5生态环境
本工程评价范围内以林地为景观格局的基质,现状生态环境质量较好,现状基本上以人工种植马尾松幼林、杉木、毛竹等为主,厂区周边整体植被覆盖率较高,主要为成片分布的马尾松林、硬阔叶林,林相较为完整,林下灌木层、草本层植物生长较茂盛。评价区域没有名木古树,野生动物均为常见种类。
5.2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5.2.1 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环评推荐方案二,即建设本一期工程,收集现有双岳项目及附近企业的污水,出水执行GB一级A标准,并在厂区设置存储池(兼做事故池),约能存储2天(即4000t)的污水量,平时将处理后的出水存储于存储池中,待双岳溪下游水闸开放时,将存储的污水全部排放。由于本工程占地较为紧张,污水存储池(兼做事故池)考虑采用储罐形式(约10m高),摆放至二期工程用地的A2/O池的位置。待二期工程启动时,再继续征地,保障各构筑物的用地。
本工程的建设有利于区域污染减排,可降低双岳溪这个半封闭水体和姚家屿红树林生态保护区的污染负荷;污水排放在双岳溪上的混合区较短,小于100m,且排污口下游的双岳溪水质均符合GBIII类标准,姚家屿红树林生态保护区可达地表水Ⅲ类标准和海水水质二类标准,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因此,本工程对双岳溪和姚家屿红树林生态保护区的水质影响在环境可接受范围内。
本一期工程排污口位置设置符合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符合《闽浙边贸园规划》及规划环评、规划环评批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对双岳溪和姚家屿红树林生态保护区的水质影响在环境可接受范围内,有利于区域污染减排,具有环境合理性。
(2)施工期
本工程施工期生活污水可依托近村庄的设施进行处理。施工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而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该类污染将随之不复存在。因此,施工期水环境影响较小。
5.2.2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1)营运期
根据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工程投产后,主要的恶臭污染物NH3与H2S在厂区四界均能达标,而主要敏感目标处NH3 与H2S叠加背景值也未超过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表1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标准限值的要求。大气环保控制距离以一期污染源A2/O氧化沟为中心,边界向外100m范围,此范围超出厂界部分为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在环境保护距离范围内不宜新建学校、医院、居民住宅、办公楼等敏感建筑。根据《闽浙边贸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年)》及《闽浙边贸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本)》,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目标。同时要求,今后在防护距离内不允许新建学校、医院、居民住宅、办公楼等敏感建筑。
因此本工程的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施工期
本工程的扬尘主要来源有:①土方挖掘装卸过程产生扬尘;②搅拌混凝土扬尘,建筑材料的堆放、装卸过程产生的扬尘;③施工垃圾的堆放及装卸过程产生的扬尘;④运输车辆造成的道路扬尘。⑤管道的开挖和埋设会对管网周边环境空气。但鉴于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居民区等敏感点,故项目施工期的大气影响在环境可接受范围内。
5.2.3 声环境影响评价
(1)营运期
本工程在运营过程中的主要噪声源为各类水泵、污泥离心脱水机、鼓风机。在采用噪声防护措施后,拟建厂区厂界噪声均可达GB《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3类标准。因此,采取一定噪声防护措施后本工程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2)施工期
机械设备施工一般都是分步进行,如有2~3台设备同时施工,施工期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往往会超标,夜间影响尤为大。
敏感点受建筑施工场地施工噪声影响,达到2类区标准所需最小衰减距离为昼间63m、夜间200m,由于本工程周边敏感点均在300m之外,受施工场地影响很小,因此建筑施工噪声即使场界超标,但影响可接受。
为避免施工场界噪声超标,首先采用低噪设备;其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第三尽量缩短高噪施工时间;集中安排高噪设备施工。采取这些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很小。
5.2.4 固废影响评价
(1)营运期
营运期固废主要来源于污泥、栅渣、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
栅渣压缩后与生活垃圾应及时运往福鼎市垃圾无害化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本评价建议污泥脱水后(含水率&60%),按照《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对本工程污泥进行毒性鉴别,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7)判定污泥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如不属于危险废物,则运送至福鼎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填埋处理;如鉴别结果属于危险废物,则连同双岳项目区内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一同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其间污泥收集、暂存、交接等环节参照危险废物执行,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管理。
(2)施工期
建筑废料和施工废料应分类处置,废钢筋、废门窗等可回收利用物质应尽量由废物回收公司回收利用;本一期工程的挖土方量为10.58万m3,弃方量为10.58万m3,弃土拟全部运送至闽浙边贸双岳片区进行土地平整使用;在临时生活区所在地设置垃圾收集筒,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及时由环卫部门进行收集处置。
在合理处置施工期固废后,施工期固废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5.2.5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1)施工期
本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对评价区范围内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工程占地造成的影响、对沿线植被及植物资源的影响以及水土流失产生的影响等方面。
从整体情况来看,项目施工期工程占地影响区不涉及自然保护小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因此工程施工只是暂时对植物资源造成一定损失,但不会对生物多样性产生影响。在工程竣工后,通过采取一定的植物措施和复耕措施,可恢复工程场地的植被,恢复其生态功能。
工程所触及的区域不是野生保护动物的栖息地、繁衍区,而且工程建设占地所破坏植被面积小,同时动物本身有一定的迁移能力,在一定时间内会适应新的生存环境,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会使当地野生动植物资源受到系统性破坏。
本一期工程的挖土方量为10.58万m3,弃方量为10.58万m3,弃土拟全部运送至闽浙边贸双岳片区进行土地平整使用,不单独设置弃渣场。
(2)营运期
①陆域生态:
营运期间,本工程不再进行新的施工活动,原有施工场地通过地面硬化,复耕、复绿等措施,水体保持机制重新建立,被施工破坏的植被得到有效的恢复,从而使项目建设区的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因此,本工程运营期对评价范围内的陆域生态环境不再产生新的影响。
②海域生态(对姚家屿红树林生态保护区的影响):
本工程拟收集现有双岳项目及附近企业的污水,出水水质标准(一级A)低于现有企业的现行标准(污水综合一级标准),约为各企业现行标准的一半,有利于降低双岳溪和姚家屿红树林生态保护区的污染负荷,更有利于姚家屿红树林生态保护区的保护。
根据现状监测结果,红树林生态保护区水质良好,红树林现状长势也良好,表明现状企业对红树林生态保护区的影响不大,未来,本一期工程投产后,区域污染负荷更小,对红树林生态保护区的影响更小。
如前述,红树林本身具有消纳污染的功能(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本工程废水里不含AOx,其消纳的污染物为常见的污染物,且根据水质预测结果,本工程营运期污水排放后,红树林生态保护区处可达地表水Ⅲ类标准和海水水质二类标准,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对姚家屿红树林生态保护区的影响很小。
本一期工程的排污方案仅作为临时方案,待在双岳污水厂二期工程建设后,拟排至沙埕港桐山港区。福鼎第三污水厂投运后,也将排放至沙埕港桐山港区。因此,本一期工程排放至双岳溪的方案也仅约持续3-5年,持续时间短,排污对红树林生态保护区的影响很小。
5.2.5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工程采用钢筋混凝土半地埋式结构,在施工过程中需进行闭水试验,防止污水渗漏。同时,项目所在地地下水中等富水,敏感性较弱,污水水质较简单,营运期地下水环境影响因素主要为进入厂区的污水和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及其他固废等。由于本工程对废水处理的各构筑物均做防渗处理,同时对构筑物下土壤进行换填,根据施工要求,将土壤夯实至防渗系数K≤10-7cm/s。产生的污泥被集中堆放在污泥脱水车间,污泥脱水车间需设置防渗措施,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运走集中处理,避免了遭受降雨等的淋滤产生污水,不会影响地下水。
综上分析,建设项目场区地下水敏感性差,污染物排放简单,在落实好防渗、防污措施后,本项目污染物能得到有效处理,对地下水水质影响较小,项目的建设不会产生其他环境地质问题,因此对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5.2.6社会稳定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项目建设是合理、合法和可行的。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落实征地补偿方案的基础上,本项目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是可控的。
5.2.7总量控制
十二五期间,我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为SO2、NOx、COD、NH3-N。本工程排放的NH3、H2S不属于总量控制项目,只有污水中COD、NH3-N属于总量控制项目。本工程营运期间,由于污水厂出水达GB一级A标准,污水厂共排放COD 27.38t/a、NH3-N 2.74t/a,共削减CODCr 264.63t/a,氨氮84.86t/a。
5.2.8公众参与
本项目的公众参与涉及面较广,被征询的对象既有相关部门干部、双岳工业园区企业员工、普通群众,又有工程场址周围村庄的村民,具有社会代表性和广泛性。总结说来,公众意见主要包括:⑴大多数公众认为建设双岳项目区污水处理厂十分必要,而且也支持项目能尽快实施。⑵公众认为建设本工程有很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能够为区域水体减排,改善双岳溪水质。⑶多数公众认为污水处理厂施工和运营的主要问题应解决施工粉尘、建筑垃圾、恶臭、事故风险等问题。
6项目竣工环保措施一览表
表6-1本项目主要竣工环保措施一览表
污染物名称
大气污染物
施工现场、运输车辆
NOx、CO、TSP
(1)施工场地应视情况定期洒水,及时清运以减少扬尘;
(2)施工区界设围墙(用尼龙布遮挡),这对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同时也将改善施工区景观。
(3)保持运输、施工车辆的良好车况,严禁运输过程抛、洒、滴、漏。
⑷水泥、砂石等易引发扬尘的物料应堆放在简易仓库,露天堆放时应采取应用帆布覆盖等。
有效控制扬尘的影响
施工现场与机械冲水、生活污水
COD、SS、石油类
⑴施工砂石料、弃渣等,尽量避免过量或沿河岸边堆放;
⑵在施工场地设置临时简单隔油池和混凝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加药处理后,回用或由临时排水设施排放。
⑶尽量避免在雨季施工,以减少因雨水冲刷,造成的泥沙流失;
⑷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村庄公共设施进行处理。
避免生活污水、施工污水漫流排放。施工废水排入如排入受纳水体要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一级标准。
废弃物料和生活垃圾
⑴建筑废料和施工废料应分类处置,废钢筋、废门窗等可回收利用物质应尽量由废物回收公司回收利用;
⑵本一期工程的挖土方量为10.58万m3,弃方量为10.58万m3,弃土拟全部运送至闽浙边贸双岳片区进行土地平整使用。多余的建筑垃圾和泥沙沉渣应及时清运到项目区内指定的垃圾中转站,再统一运送至福鼎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填埋。
⑶在临时生活区所在地设置垃圾收集筒,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及时由环卫部门进行收集处置。
分类收集、除物资回收利用外,固废处置率达100%
⑴施工时应在雨前压实填铺的松土;争取土料的随运,随铺、随压,减少松土的存在。
⑵对施工现场采取遮挡措施,降低施工粉尘和施工噪声对外界的影响,并缓解施工对城市景观带来的不良影响。做好场地排水,保持排污沟的畅通。
⑶在厂区建设后期,应立即采取绿化措施,以减少常年降雨的侵蚀。
⑷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尽可能避开暴雨季节施工,以降低因降雨对水土产生的水力侵蚀,减轻水土流失。
⑸建议建设单位尽快委托编制本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
减轻水土侵蚀
⑴施工期应注意防止施工噪声影响,应选用效率高、噪声低的机械,如各类机泵,应选用低噪设备,禁止噪声超标的机械进场,并注意对机械的维护保养和正确操作,保证在良好的条件下使用,减少运行噪声。
⑵ 选择合适的施工场所,一些高噪声设备如发电机组、各类机泵,避免靠近和直对居民点,施工中要建简易的声障,减少施工噪声影响。
⑶ 尽可能使用商品混凝土,避免混凝土搅拌机的噪声影响。
⑷ 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在 (22:00至6:00)和中午(12:00至14:00)休息时段施工,尽可能减少噪声产生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计划。
施工噪声达到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的要求
表6-2 运营期环保措施及验收要求一览表
出水排放口
⑴主体工艺提标设计,在A2/O池+二沉池出水处理工艺基础上加上“高效澄清池+纤维转盘滤池的深度处理环节。
⑵现状企业应该严格执行进管标准,工业污水应严格按要求,企业生产废水如有相应行业标准,厂内预处理至行业标准的间接排放标准限值,无行业标准在排入厂外污水管网之前厂内预处理,达到CJ343-201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B级后方可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⑶第一类污染物应在车间排放口达标,严禁利用企业其他污水稀释后排放。对于一类污染物应该监控在车间排放口达标。
⑷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收集管网。
⑸本工程作为双岳项目区的过渡时期排污方案,要严格限定本工程服务范围为福鼎市双岳项目区及附近已建且已通过环评审批的企业,不接纳其余企业污水。待工程二期扩建时,福鼎市双岳项目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拟按照《闽浙边贸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本)》及环评批复(闽环评【2013】49号)的要求,将处理后的污水排放至沙埕港区的桐山港区。现有排放口停止使用。
⑹应在进、出水口设置监测井、计量装置,对进出水水质进行监测,确保出水达标排放。排放口应按规范要求设置,并按环保局要求安装在线监测装置。
⑺双岳水闸以及大屿水闸外海域进行跟踪监测,保证红树林保护区口外海水水质达标。
⑻污水厂应设专门机构和人员,管理控制排污工作。
⑼健全和完善项目区内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并与污水处理厂同步验收,做到三同时,并加强日常维护。
出水排放能达到GB1《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A标准。
大气污染物
进水泵房、A2/O氧化沟污泥浓缩脱池、污泥脱水机房
⑴环保控制距离以一期污染源A2/O氧化沟为中心,边界向外100m范围,此范围超出厂界部分为大气环境防护区域。防护区未纳入闽浙边贸工业园规划的应注意不得建设任何敏感建筑物。
⑵污水处理厂运行操作中加强管理,控制污泥发酵,污泥储池平时应注意加盖,防止臭气外逸,污泥脱水机房及水泵房注意加强通风设施的配备;污泥脱水后要及时清运,减少污泥堆存;泥饼外运时,应采用密封的环保车辆运送。
⑶定时清洗污泥脱水机;格栅截留的栅渣要及时清运,清洗污渍;在各种池子停产修理时,池底积泥暴露会散发臭气,应采取及时清除集泥的措施来防止臭气的影响。
⑷在厂区四周、厂前附属建筑物区、污泥生产区周围均设置绿化隔离带。在主要臭气发生源周围种植抗害性较强的乔灌木,如夹竹桃、扁桃、棕榈等。厂界四周种植抗污染能力较强的乔木,如广玉兰、桂花树、女贞等,美化环境,净化空气,减少恶臭。形成多层防护林带,以使恶臭污染对周围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废气排放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的厂界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的二级标准。
泵房、污泥浓缩脱水间
(1)泵房建成半地下式,水泵、电机等产噪设备布置于地下,污泥泵、污泥浓缩、脱水机等设于室内。水泵房、污泥泵房和脱水机房均按隔声要求设计、建造,需设隔声门、隔声窗。
(2)设备基础隔振处理,进出口应安装可曲挠半软性接头,以满足隔振、减振以及作为各向位移补偿的要求,泵体安装高阻尼粘弹性垫圈。
(3)优化设备及其零部件的装配质量,提高运动部件的动、静平衡度,减少偏心,减少设备的振动噪声。
(4)加强设备的安装、调试、使用和维护管理。
(5)厂区内种植树木亦可达降噪的目的。
(6)对裸露在地表可产生噪声的供气管道应用减震材料包裹起来。
厂界噪声达到GB 3类
(1)栅渣压缩后与生活垃圾应及时运往福鼎市垃圾无害化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
⑵本评价建议污泥脱水后(含水率&60%),按照《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对本工程污泥进行毒性鉴别,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7)判定污泥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如不属于危险废物,则运送至福鼎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填埋处理;如鉴别结果属于危险废物,则连同双岳项目区内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一同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其间污泥收集、暂存、交接等环节参照危险废物执行,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管理。
实现固废零排放,不造成二次污染
污泥浓缩脱水间
厂区及周界
在各厂区构筑物、功能区、厂界周围,种植花草或设置绿化隔离带,加强管理,美化环境,净化空气。
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
设立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负责全厂日常环境管理和监测工作、监控工作,以及应急事故的处理工作。
杜绝事故排放
7 评价总结论
福鼎市双岳项目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0.2万吨/日)属于城市环保基础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清洁生产要求,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规划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工程在施工期对周围环境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主要是对水环境、空气环境、声环境、陆域生态环境的影响,这些影响都是暂时的,项目建成后这些影响也将随之消失。营运期,工程只收集双岳项目区及附近已建且通过环评审批的企业,出水达一级A后拟排至双岳溪,可实现区域污染物削减,有助于改善双岳溪和姚家屿红树林生态保护区水质,并且本次工程排污方案仅作为临时过渡方案,待工程二期扩建时,福鼎市双岳项目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拟按照要求,将处理后的污水排放至沙埕港区的桐山港区。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前提条件下,本工程对项目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小,可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和总量控制要求。项目的建设得到了大部分公众的支持。因此,从环保角度考虑,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
福建福鼎工业园区管理处
2014年1月2日
责任编辑:余瑧   
【字号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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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福鼎市前岐镇等9个乡镇及双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厂外污水配套收集管网PPP项目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信息来源: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
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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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公示
福鼎市前岐镇等9个乡镇及双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厂外污水配套收集管网PPP项目工程[招标{2015}01& [2015] 8&& [2015] 11]2015年 6月 30 日9时00分在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最后由评标委员会评审且经中标候选人公示后推荐: 中标候选人,中标金额为1.384元/吨;2016年7月前,全面完成厂区建设,竣工验收并争取试运营,叠石乡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其它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5年7月6日至2015年7月15日
公示结束后,招标代理单位将按规定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一、招标人:&&&&&&&&&&
地& 址:福鼎市桐南中央大道住建局5楼
二、招标项目名称:福鼎市前岐镇等9个乡镇及双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厂外污水配套收集管网PPP项目工程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四、投标文件不合格原因及理由:无
五、监督部门:福鼎市发改局、福鼎市住建局、福鼎市环保局
&&&&&&& 电话:、、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鼎市市政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福鼎市桐南中央大道住建局5楼& ;地& 址:15();
电& 话:&&&&&&&&&&&&&&&& ;电& 话: 传真: ;
联系人:&&&&&&&&&&&&&&&&&&&&&& 。 联系人:&&&&&&&&&&&&&&&&&&&&&&& 。
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招标人提出疑义或可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国家各部委网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家统计局
国家林业局
新华通讯社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
省内各地行政服务中心
=福鼎市职能部门网站=
福鼎市政府政府
=周边县市服务中心=
=本地常用便民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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