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搞了个养殖场,本地乡镇兽医站工作总结为什么不提供服务

南京“最美乡村女兽医” 坚守乡村兽医站36年
每到冬春之交等畜禽容易生病的时段,去养殖场做常规防疫和巡查,是曹锁美为养殖户服务的“必修课”。自1980年她顶替退休的父亲进入镇兽医站工作起,36年,无论刮风下雨、天寒酷暑,她从没“缺课”。
&最美乡村女兽医&36年的坚守
&&记溧水和凤镇兽医站兽医曹锁美
南报网讯 (记者 韦铭 沈毅 通讯员 赵敬翔 杨长喜 官绪明)&曹医生,我们今年的防疫做得还行吧,鸡应该不会生病吧。&今天(3月20日),溧水区和凤镇毛公铺村养鸡大户刘建国跟在镇畜牧兽医站兽医曹锁美后面,在自家鸡舍里巡视五六千只蛋鸡健康状况。每到冬春之交等畜禽容易生病的时段,去养殖场做常规防疫和巡查,是曹锁美为养殖户服务的&必修课&。自1980年她顶替退休的父亲进入镇兽医站工作起,36年,无论刮风下雨、天寒酷暑,她从没&缺课&。更别说有养殖户家的畜禽病了,她从来都是第一时间赶到,尽最大努力控制疫情,减少养殖户损失。也因此她成为当地养殖户心中最美的乡村女兽医,并在省&最美乡村兽医&评选中获提名奖。
爬上岸时手里还紧抓着注射包
和凤镇养殖户孔正月至今记得,有一次曹医生去他家养殖场做防疫,路上经过一个水塘狭窄的塘埂时突然滑倒掉进水塘,眨眼间水就没过了头,幸好她识水性,自己爬上了岸,湿漉漉到了养殖场。老孔担心她生病,硬是逼着她赶紧回去,但曹锁美说,自己从水里冒出来时注射包一直紧紧抓在手里,怎么也得把防疫做完了再回去。现在曹锁美已记不清在去养殖场的路摔过多少跤,至今小腿上还有块伤疤。
毛公铺行政村有16个自然村,仅养殖大户就四五十家,规模小点的更多。兽医站人手少忙不过来,曹锁美成天在去各个养猪场的路上奔波着,已骑坏了两辆自行车,换了两辆电动车、三辆摩托车。所有最新的畜禽防疫知识、疫情动态、防治方法等,她都得手把手教给养殖户,常规防疫要做,突发疫情要防,经常天不亮出门,深夜回家,来不及吃饭就喝两口随身带的八宝粥。
&和凤镇家禽养殖一直是优势产业,年平均养殖量40多万羽,每年免疫注射都在50多万羽次,有时曹医生1天要跑三四家养殖场给家禽打防疫针。&溧水区兽医站站长冯杰说,每到家禽防疫期,曹锁美在养殖场打了一天防疫针后,手上已被注射器压出了血泡。但如此付出换来是她负责区域从没发生过一次重大畜禽疫情,每年应免疫密度均达到100%,免疫抗体保护率达90%以上,远远超过省市标准,曹锁美也多次获市、区&动物防疫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养殖户赚钱了我最开心&
在和凤镇孔村养殖户虞老美心里,曹医生不仅是技术最棒的兽医,还是帮着她走出生活困境的老姐妹。10年前丈夫去世后,她一个带着两个孩子生活日子过得很苦。曹锁美来村里给养殖户做防疫时听说她的情况,主动找到她鼓励她搞养殖,并承诺一定帮她把好防疫关,不让她因鸭鹅生病亏钱,还出谋划策帮她联系其他养殖户找市场,拉着她走上了养殖致富之路。如今虞老美不仅在村里盖了房,还帮孩子在溧水城区买了商品房,日子再也没紧巴过。
&养殖户能挣到钱是我最开心的事。&曹锁美说,自己每天忙得不就是让所有畜禽不生病,养殖户不亏钱,能过上好日子吗?所以再累也值得。
前年冬天气温突降后,刘建国养的鸡开始出现流感初期症状,&我当时急坏了,流感若爆发起来,一天内就能传遍整个鸡舍。&慌乱中刘建国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曹医生,虽然打了电话但他还是担心天太冷,曹医生不会这么快赶过来。正在他束手无策时,曹锁美已用最快的速度赶到了养殖场。诊断、配药、一只只鸡打针,曹锁美一刻没歇,争分夺秒地做着防疫,终于将老刘家的鸡全部保住了,一只没死。&我算了一下,那次曹医生帮我挽回了四五十万元的损失。&刘建国说。
领着养殖户走科学养殖防疫路
在兽医站,曹锁美还是科技入户指导员,除做好日常畜禽防疫外,其他时间她都用来琢磨怎么帮养殖户走现代科学养殖防疫之路。
&畜禽养殖和疫情防控都要讲究科学,手段得当养殖场就能猪肥鸭壮,卖出好价钱。&曹锁美说,有一次养殖户吴黑保家的鸭子得了病毒性肝炎,幸亏她连夜出诊,防控及时,吴黑保才没亏钱。但现场防疫时她发现,吴黑保和许多养殖户一样,并不懂得如何科学饲养,有效防疫,避免家禽得病。于是她针对这部分养殖户总结一套科学饲养办法,每次出诊都不忘现场传授,帮助越来越多养殖户学会了科学饲养和防控方法,将疫病拦在鸭栏猪圈外。
现在每天除日常防控工作外,曹锁美做得最多的普及现代科学养殖和防疫技术,为养殖户提供科技养殖服务,特别是养殖大户,只要有新的科技养殖、防疫技术,曹锁美都第一时间和大户们沟通,引导他们起带头示范作用,带动更多养殖户科学养殖防疫。为方便农户随时跟她沟通科学养殖防疫方法,她自己印了名片发给养殖户。&现在曹锁美负责的区域,养殖户都掌握了一定科学养殖防疫技术,还因此涌现出一批增收显著的养殖大户。&冯杰说,和凤镇养殖户去年平均增收6万元,这与科学养殖防疫知识的普及分不开。&&
南京日报原创,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关于的新闻
春的气息越来越浓郁,梅花山上的梅花也争先恐后地开放,预计本周末到2月底将迎来全面盛花期。& 江阴市计划关闭养殖场1100余家 专家呼吁猪场不可一拆了之
江阴市计划关闭养殖场1100余家 专家呼吁猪场不可一拆了之
发布时间: 10:36 阅读量:913
|来源:新华日报
  最近,有两件事令省畜牧兽医学会理事长、省农科院畜牧研究所所长何孔旺研究员又喜又忧。喜的是,去年全省养猪获利106亿元,增幅16.5%,成为农民增收突出亮点。愁的是,效益这么好,苏南和苏中部分地区养猪规模却在急剧萎缩。
  去年底,省有关部门组织畜牧专家对这一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结果表明,曾是全省畜牧主产区的苏南五市,近年来受太湖流域环境整治力度加大和土地资源约束趋紧等因素影响,畜牧产业急剧萎缩。2015年底,省政府印发《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6年又出台了“263行动计划”,要求各市、县(市、区)政府根据畜禽养殖发展规划、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划定禁养限养区,列出禁养区需要关闭搬迁的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清单,2017年全部完成禁养区关闭搬迁工作。以生猪为例,“十二五”期间,苏南五市因环境整治拆除关闭规模养猪场6021家,减少生猪存栏64万头,生猪出栏由2005年的618.5万头减少至2015年的379.1万头,降幅达39%,而且萎缩势头还在进一步加剧。
  通过畜禽禁养区划定和养殖场关停搬迁,促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既能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又能倒逼畜牧业区域布局优化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本是件好事,但有些地方政府在执行过程中政策走了样。由于环保问责力度大,污染治理达标难,一些地方对省下达的关停指标层层加码,随意扩大禁养范围,大幅提高控减指标;有的地方县、乡层层出台补贴政策,按圈养面积、生猪头数发放关停补贴。对不在禁养区内的养殖场,政府也动员关停并发放补贴。还有不少地方干脆采取全面禁养、一禁了之的简单粗暴做法,提出创建“无猪乡(镇)、无猪县(市、区)”的工作目标,把全乡(镇)甚至全县(市、区)全部划为禁养区。 据调查,苏州市今年还将关闭608个畜禽养殖场,其中规模猪场542个;常州武进区需关闭禁养区内800多家养殖场,预计全区生猪饲养量将下降一半左右,金坛区需关停或拆迁养殖场354个;江阴市计划关闭养殖场1100余家,宜兴市年内关停生猪养殖场125家。
  养猪数量急剧减少,令专家们忧心忡忡。何孔旺对记者分析了三大不利后果:一是保供。俗话说“猪粮安天下”,猪肉价格更是国家物价指数CPI的晴雨表。现在中国的“油瓶子”因为进口大豆已被控制在外国人手里,如果生猪产业再步其后尘,将成为难以承受的民生之痛。二是增收。去年起全省农民收入增幅明显回落,亮点不多,后劲不足,生猪产业大幅萎缩令农民增收形势雪上加霜。三是有机肥。猪粪少了,化肥用量必然大幅增加,造成更为严重的农业面源污染,导致耕地质量下降,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
  目前这一状况已引起省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省农委主任吴沛良在最近召开的有关会议上提出,各地要严格按照部、省规定,配合环保部门依法、科学划定禁养区,既不避重就轻,做做样子,也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采取一禁了之的简单做法,无限扩大禁养区、限养区范围。
  既要做好禁养关停工作,又要实现稳定发展,我省畜牧业如何在夹缝中生存发展?专家们提出如下思路:以禁养为契机,推进养殖布局调整,将畜禽养殖空间从禁养区转移置换到非禁养区,支持宁镇丘陵山区适度布局生猪等畜禽的规模养殖,重点在万顷良田、农业园区、规模种植业基地中配套建设适度规模的畜禽养殖场。不少人可能会提出这样的担心:苏南苏中地区发展畜牧业的环境容量还有多大?这样做会不会造成新的养殖污染?针对这个疑问,中国畜牧兽医学会养猪学分会副理事长、江苏省畜牧兽医学会常务理事、南京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黄瑞华教授摆出一串对比数据: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水平居世界前列的北欧国家丹麦,是世界上养猪水平最高的国家,也是猪肉出口大国,全国4.3万平方公里面积、560多万人口,年出栏2500万头生猪,平均每人每年5头左右。而拥有8000多万人口的江苏,2016年出栏生猪2847万头,人均出栏量只有丹麦的1/15。再从猪肉自给率来看,韩国、日本分别为55.5%和47.6%,杭州、宁波分别为50%、40%,而苏南五市平均只有28%。
  另外,畜牧业还有一个行业公认的土地消纳理念:每1亩农田配套养殖1—3头(存栏)生猪比较合理,既解决了有机肥来源,又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而目前每亩耕地生猪存栏量,苏州、无锡、常州、南京、镇江、扬州分别是0.23头、0.26头、0.2头、0.13头、0.16头、0.16头,远低于合理水平。因此,无论从哪个指标来看,苏南、苏中地区养猪数量都远远没有达到超过环境承载容量的地步。当然,我省畜牧业发展不能再走粗放发展、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而是要按照“以地定畜”的原则,须减则减,须调则调,宜养则养,实现优化布局、转型升级。
  为此,省畜牧兽医学会的专家们推荐以下三种发展模式:一是上海松江“种粮+养猪”种养结合家庭农场模式,由政府出资统一配套建设猪场,以一定租金承包给农民,让农民既种田又养猪,实现畜禽粪污全部就地还田、内部循环;二是“畜-沼-田(果蔬)”生态循环模式,以江阴市勤科农牧生态养殖场为例,养猪场流转土地兼营粮食、水果种植,实现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三是武进礼嘉模式,依托拥有大型粪污处理设施的专业粪污处理中心,对周边养殖场户的畜禽粪便和污水集中收集和运输处理、还田利用,构建种养平衡的区域循环。
  3月初,记者慕名来到年出栏量近万头的江阴勤科采访,只见养殖场的生活区、生产区、种植区、粪污处理区规划布局合理,26栋猪舍一字排开。猪舍周围空地上种满了胡萝卜、南瓜等猪饲料作物,猪舍周边池塘蜿蜒围绕,种上水葫芦用来净化水质。猪粪尿通过精心设计的管道直接流到化粪池里,经过发酵后抽到对面的沼气池,产生的沼气用来烧饭和发电,沼液用于灌溉周围上百亩农田与树木,每一栋猪舍几乎都闻不到什么异味。2014年这个养殖场被认定为农业部标准化示范基地。由此可见,只要做到以地定畜、种养结合,就地收集、循环利用,不但不会污染周边环境,反而能促进种植与养殖相互利用,生产与生活互不干扰,畜牧养殖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本文来源“新华日报” 不代表大澄网立场)
大澄网新闻中心爆料电话:,爆料有奖,欢迎踊跃投稿
江阴部门:
城市门户:
合作单位:
版权所有:江阴大澄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建议或意见:(请将#号替换为@)
(建议使用分辨率 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乡村兽医培训计划]水产养殖场兽医健康计划
水产养殖场兽医健康计划
水产养殖场兽医健康计划(一):畜牧兽医专业实施计划
畜牧兽医专业
实施性教学计划及课程标准
应用年级:级、2013级
定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畜牧兽医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3 《畜禽解剖生理》课程标准···············7 《兽医基础》课程标准··················13 《畜禽疾病防治》课程标准··············17 《畜禽生产》课程标准··················24 《畜禽繁殖与改良》课程标准············26 《畜禽营养与饲料》课程标准············30
畜牧兽医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
一、专业名称
畜牧兽医专业 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普通初中毕业生 三、学制
学习年限:三年 四、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具有必备的文化基础知识和扎实的专业知识,具备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基本技能,达到农业行业特有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高级工水平,能从事动物养殖、疾病防治、饲料生产与营销、畜禽产品加工与检验及营销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毕业生面向各种养殖场、饲料及兽药生产企业、畜牧行政管理部门、饲料营销企业与饲料检测以及自创实体等岗位;可从事动物养殖,饲料生产、检测与营销,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及技术服务等工作。 五、人才规格
(一)学生应掌握的知识
1、具有必备的文化基础知识和基本素质,能适应职业潜能开发、转岗和终身学习的需要。具备本专业应职岗位(岗位群)所需要的综合职业能力和专业知识。职业(岗位)技能达到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颁布的本专业相应工种资格认证的要求或通过中、高级工职业技能鉴定。
2、具有本专业必需的家畜解剖生理、遗传育种、兽医基础等专业基础知识和畜禽养殖、畜禽疾病防治、家畜生产等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体育、卫生、美学知识和技能,养成良好的讲究卫生与锻炼身体的习惯,具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体能,能适应各级畜牧兽医站、动物防疫检疫站、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以及自主创业的实体等单位从事动物疫病防治、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动物防疫检疫等岗位的生产、服务和技术管理工作。
(二)学生应掌握的技能
1、具有本专业有关实验操作与检测技能。
2、具有养殖场生产、经营与管理能力和动物疾病检验技能,掌握动物疾病防治技术。 3、具有从事本专业相关职业活动所需要的方法能力、社会行为能力和创新精神。具备获
取新知识,不断开发自身潜能和适应知识经济、技术进步及岗位变更要求的能力;具有将自身技能与群体智能融合的能力;发挥群体在现代生产中的作用,积极探索、开拓进取、勇于创新、自主创业的能力。
六、教学内容及教学要求 1、德育 职业生涯规划:
本课程向学生介绍职业生涯规划的基础知识和常用方法,帮助学生科学地分析职业生涯发展的机遇和条件,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发展目标,制订实现目标的有效措施,科学进行生涯规划管理,并适时调整自己的生涯规划,从而适应社会形势的发展。
职业道德与法律:
本课程通过介绍个人礼仪、交往礼仪及职业礼仪的基本要求,分析礼仪所蕴含的道德意义,提高学生的礼仪修养;通过介绍和分析公民道德和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通过讲解宪法、刑法及民法的相关知识,帮助学生确立法制意识,做到依法办事,依法维权。
经济政治与社会
本课通过分析常见的经济现象,向学生揭示与生活和职业密切相关的经济知识。通过介绍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政治制度,使学生了解我们所处的社会环境,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积极投身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
哲学与人生
本课通过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观点、基本方法的介绍,帮助学生学习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正确看待自然、社会的发展,正确认识和处理人生发展中的基本问题,树立和追求崇高理想,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体育与健康
学习体育与卫生保健的基础知识和运动技能,掌握科学锻炼和娱乐休闲的基本方法,培养自主锻炼、自我保健、自我评价和自我调控的意识和能力,提高身心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为终身锻炼、继续学习、创业立业奠定基础。
在初中数学基础上,使学生进一步学习并掌握职业岗位和生活中所必要的数学基础知识。培养学生的计算技能、和数据处理技能,培养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和数学思维能力。主要学习内容有基础模块和职业模块,基础模块为全校所有专业开设内容:初中知识回顾、集合、不等式、函数。职业模块为本专业所需相关专业的知识,熟悉数学在相关专业课程中的应用:指数函数、数列、概率与统计初步、逻辑代数初步、算法与程序框图等内容。
4、语文 语文
中等职业学校语文课程要在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指导学生学习必需的语文基础知识,掌握日常生活和职业岗位需要的现代文阅读能力、写作能力、口语交际能力,具有初步的文学作品欣赏能力、浅易文言文阅读能力,以及根据学习、生活和职业工作的目的和情景进行恰当的表达和交流的能力。
应用文写作
通过学习,指导学生进行有效的写作训练,使学生系统掌握各类常用应用文的写作知识,做到格式规范,文字简洁、得体,内容符合要求。能够根据学习、生活、职业工作的需要恰当运用。
中等职业学校公共英语课程是在九年义务教育基础上,帮助学生进一步学习英语基础知识,培养听、说、读、写等语言技能,初步形成职场英语的应用能力;培养学生用英语进行简单业务洽谈的能力。激发和培养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提高学生学习的自信心,帮助学生掌握学习策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自主学习能力;引导学生了解、认识中西方文化差异,培养正确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本课程每周四学时,侧重口语和听力方面的训练,学生学完后可达到相当于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一级水平。
6、计算机应用基础
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是中等职业学校各类专业学生必修的文化基础课程。任务是:使学生了解和掌握计算机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应用计算机的初步能力;为学生利用计算机学习其它课程打下基础,使他们具有运用计算机进一步学习相关专业知识的初步能力,同时使学生树立科学态度及知识产权意识,自觉依法进行信息技术活动。
主要内容:计算机基础知识,操作系统使用,internet应用,文字处理软件应用,电子表格处理软件应用,多媒体技术应用,演示文稿软件应用、文字录入训练,个人计算机组装等。课程的培养目标:让学生通过办公软件应用中级考试或者全国计算机等级一级考试。
7、艺术(美术或音乐)
本课程旨在让学生掌握音乐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独立视唱简单乐谱的能力,了解我国各民族优秀的民族民间音乐,激发学生热爱祖国音乐艺术的感情与民族自豪感,同时了解外国优秀音乐作品,扩大视野,使学生具有一定的音乐鉴赏力。课程内容包括歌唱的发音技巧与作品选唱、器乐基本知识、音乐欣赏、基本乐理与视唱。通过学习,达到启迪智慧,陶冶情操和提高审美意识,使学生身心得到健康发展。
(二)专业基础课程
8畜禽解剖生理
是高职畜牧兽医专业的一门重要专业基础课。本课程的任务是研究正常畜禽的形态结构及其生命活动规律使学生获得基层畜禽疫病防治人员、防疫检疫人员、养殖场饲养管理人员应具备的解剖生理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为继续学习畜牧兽医专业课打下坚实的基础
9畜禽繁殖与改良
水产养殖场兽医健康计划(二):兽医站工作计划
沙河站镇畜牧兽医服务队
二0一一年工作计划
结合我镇畜牧兽医工作实际,为加快我镇2011年畜牧兽医工作再上一个台阶,为十二五
开好局谋定策略,为加快我镇畜牧兽医事业更快更好发展,为让老百姓得到更多实惠,畜牧
兽医工作2011年将以“五个着力,五个确保”为目标和措施,敬业奉献解决问题;挖掘潜力
缩小差距;寻求突破弥补不足,为今后畜牧业更好更快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一、 着力加快我镇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多元化发展,确保农民持
续快速增收
1、 突出发展规模化养殖
规模化养殖是我镇畜牧业转型的主
要发展方向,也是畜牧业发展到现阶段的一个必然趋势,因此集
中精力抓好规模化养殖以及畜牧业合理布局是今年乃至今后一
段时期的主要工作。
2、 实施多元化开发
坚持市场运作,通过政府推动、大户示
范带动、经济效益推动和对外招商引致等行为,铸造食草、食粮、
皮毛等动物养殖良好饲养结构。实现畜牧业增效、农民增收。鼓
和支持各种经济成分积极参与畜牧业生产。
3、 实行标准化建设
在各养殖场标准化建设把关过程中把保
护生态和谐环境打造生态文明新沙站放在首位,确实让养殖场建
设形成标准化、生态化养殖环境,致力于转变养殖观念,调整养
殖模式,切实抓好畜禽养殖污染物处理支持养殖场沼气工程建
设,普及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加强生态保护。
二、 着力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措施,确保全镇饲养环境健康安
时刻坚持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不受侵害为最高目标,确保全镇不发生一例重大动物疫情。
确实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切实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防疫全过程
检查指导以及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强烈执行逐户登记制度和抗体水平检测制度,确保畜禽不
漏针,针针有效;加强疫情测报网络建设;做足应急预备,不断提高科学防控能力,有效预
防和控制动物疫情
着力加大动物及产品检疫监督执法力度,确保群众吃上放
心肉;外疫不入侵,内疫不外传
这个着力点既是保障疫病不传播的重要手段之一更是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关口。
强化对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管,执行畜产品及免疫耳标可追溯制度,强化畜禽养殖档案
管理,建立健全饲养场防疫目标责任书、畜禽养殖场检疫监管责任书,规范饲料、饲料添加【水产养殖场兽医健康计划】
剂及兽药的使用,加大违禁药品使用的查处力度,实行养殖全过程质量监管,保证饲养安全,
保证上市畜产品的质量。在检疫执法中把好产地检疫、运输检疫出口关,把好屠宰检疫入口
关,不断提高检疫检查科学水平和技术能力,确保入口出口安全,确保发现疫情及时果断隔
离,确保检疫人员自身防护。
四、 着力增进为农服务意识,确保养殖户后顾无忧
加强畜牧业服务建设,工作地点下移,多下基层,多进场入户,多倾听养殖户意见和呼
声加强沟通和交流,对一些困难及时给予解决对养
殖户进行更多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努力在信息服务、开拓销售市场、筹集资金、建
设用地等方面加大服务力度,不断提高畜牧业技术保障能力和技术贡献,加快推进我镇畜牧
业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产业化发展。
五、 着力增强全镇一盘棋思想,确保当好参谋助手,干出工作成效
牢固树立全镇一盘棋思想,坚持分工不分家,紧紧围绕全镇发展大局,精诚团结,密切
合作,执行好、落实好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的各项决议决策。坚决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确保政令畅通。在工作中顾全大局,与党委政府同心同德、步调一致,全力维护党委政府良
好形象。为把我镇建设成为生态富裕文明的新沙站激情拼搏、努力奋斗!篇二:乡镇兽医站
工作计划[1]
***镇畜牧兽医站
二o一二年工作计划
结合我镇畜牧兽医工作实际,为加快我镇2012年畜牧兽医工作再上一个台阶,为“保四
争三”谋定策略,为加快我镇畜牧兽医事业更快更好发展,为让老百姓得到更多实惠,畜牧
兽医工作2012年将以“三保四化”为目标和措施;挖掘潜力缩小差距,寻求突破弥补不足,
为今后畜牧业又好更快、更好更快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一、发展目标
全年共出栏肉牛0.2万头,生猪2.5万,肉羊1万只,家禽35万只,实现禽蛋产量0.025
万吨,水产品产量0.02万吨,,肉类总产量0.28万吨,牧渔业总产值的比重提高2个百分点比
二、 工作重点
(一)常规养殖,瞄准市场需求,增加养殖效益,促进商品生产,进一步巩固提高猪.牛.羊生
产水平,以镇内财源猪场和双龙生猪养殖场为重点,外引纯种猪80头,内推二元母猪300头,
推广优质杂交仔猪1.5万头,实施草地生态畜牧业科技扶贫项目,种草3000亩,推广良种羊
3000只,良种牛150头,规划完善建成200头规模猪场2个,10-50头规模户50户,50-100只
规模养羊户30户,1个2000只规模种羊地,创建2个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场(双龙生猪养殖场
和两路口康源牧业发展公司)
(二)林下养殖稳步实施农村居民增收致富行动计划,以增收致富村为重点,按照因地制宜,
适度规模发展的原则,充分利用天然林地和草地资源,促进林下养鸡产业发展体系,招商引资
建设一个育雏场,实行6统一:
统一品种,统一防疫,,统一供种,统一服务,统一销售,统一育雏.在曾家坳村建设养鸡专
业村,带动两下林上养鸡产业发展,在公路沿线建养鸡示范户规模式500只100户,全年出栏土
鸡20万只以上。
(四)着力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措施,确保全镇饲养环境健康安全
时刻坚持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不受侵害为最高目标,确保全镇不发生一例重大动物疫情。
确实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切实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防疫全过程
检查指导以及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强烈执行逐户登记制度和抗体水平检测制度,确保畜禽不
漏针,针针有效;加强疫情测报网络建设;做足应急预备,不断提高科学防控能力,有效预
防和控制动物疫情
(五)着力加大动物及产品检疫监督执法力度,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外疫不入侵,内
这个着力点既是保障疫病不传播的重要手段之一更是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关口。
强化对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管,执行畜产品及免疫耳标可追溯制度,强化畜禽养殖档案
管理,建立健全饲养场防疫目标责任书、畜禽养殖场检疫监管责任书,规范饲料、饲料添加
剂及兽药的使用,加大违禁药品使用的查处力度,实行养殖全过程质量监管,保证饲养安全,
保证上市畜产品的质量。在检疫执法中把好产地检疫、运输检疫出口关,把好屠宰检疫入口
关,不断提高检疫检查科学水平和技术能力,确保入口出口安全,确保发现疫情及时果断隔
离,确保检疫人员自身防护。
(六)着力增进为农服务意识,确保养殖户后顾无忧
加强畜牧业服务建设,工作地点下移,多下基层,多进场入户,多倾听养殖户意见和呼
声加强沟通和交流,对一些困难及时给予解决对养殖户进行更多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努
力在信息服务、开拓销售市场、筹集资金、建设用地等方面加大服务力度,不断提高畜牧业
技术保障能力和技术贡献,加快推进我镇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产业化发展。
(七)着力增强全镇一盘棋思想,确保当好参谋助手,干出工作成效
牢固树立全镇一盘棋思想,坚持分工不分家,紧紧围绕全镇发展大局,精诚团结,密切
合作,执行好、落实好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的各项决议决策。坚决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确保政令畅通。在工作中顾全大局,与党委政府同心同德、步调一致,全力维护党委政府良
好形象。为把我镇建设成为生态富裕文明新***、激情拼搏、努力奋斗!篇三:兽医站2016
年度工作计划
兽医站2016年年度工作计划
2016年一四二团兽医站力争在2015年工作的基础上做出新的突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工作上做到重大动物疫病零发生,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做到无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具体
工作计划如下:
一、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扎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全年动物防疫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2016年重
大动物疫病防控要求依然按照国家农业部制定的标准,牛羊实行一年3次集中普免,猪实行
跟胎免疫,集中免疫时间定位春防3月10日-4月10日为期一个月,夏季防疫时间定为6月
1日-6月30日,秋季防疫时间定为9月20日-10月20日,要求做到全团不留死角,保证免
疫密度100%。
二、 养殖场定期考核
2016年每季度对全团各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合作社进行一次定期检查,对养殖场的兽医、
育种员及职业经理人进行量化考核,评选典型,奖优罚劣。时间初步定为4月、7月、10月、
12月底,具体时间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制定。
三、 产地检疫及屠宰检疫工作
认真学习《暂停收取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针对这一文件,组
织相关人员研讨不收费后如何出证的问题,制定出一套适用于我团的检疫申报模式,不要求
一味地提高报检率,要控制检疫出证率,确保所有持证的动物,均为
依法饲养,符合检疫出证标准的动物。
四、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我团已于日起开始实行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暂停收取费用,检疫出证的
人数必定增加,经营动物的商贩也必定会持有检疫证明,所以,2016年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
重点工作将放在对集贸市场上贩卖动物的监督检查,发现未付检疫证明的将重罚。
五、 两病防控工作
2016年两病检疫工作全部严格按标准执行,每个养殖场的梁冰检疫由兽医站人员亲自操
作,不准兽医代劳,结核检测全部使用一次性卡介苗注射器,在牛左侧颈中部上三分之一处
进行刮毛消毒,注射,3、4、5连续三天判定结果,结果出来后交实验室出具检测报告单。
检测时间定为5月及10月
六、 兽医实验室建设工作
按照国家实验室验收标准,准备实验室资料,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按标准进行实验室检
测工作,严肃实验室纪律。
七、 养殖场、屠宰场监管工作
每年定期对养殖场监管监察4次,分别在4月、7月、10月、12月底,随养殖场考核一
同完成,每月不定时间对养殖场、屠宰场及交易市场进行一次监管监察,对养殖场、屠宰场
进行一次无害化处理专项检查。
八、 宣传工作
排版印刷《布病防治手册》、《结核病防治手册》、《动物产地检疫明白纸》、《畜禽无害化
处理明白纸》等各项文字材料,利用赶集日及重大节日时间,在人员密集的地方开展《动物
防疫法》、《畜牧法》、《草原法》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印刷资料,利用广播、电视、led大屏、
报纸、宣传栏等媒介宣传畜牧兽医的相关政策及法律。
九、 草原防火防灾工作
对山区草场进行防火、防鼠、防蝗工作,计划开展时间为8-9月,确保山区草场及牲畜
十、 教育培训工作
坚持每月例会制度不放松,每月18日召开兽医、连级防疫员、职业经理人培训教育活动,
会上各养殖场总结本月工作,介绍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学习上级文件精神,部署下一步
工作; 12月份利用农闲时间对全团畜禽养殖户进行为期一周的动物防疫、疾病防治等知识
的培训;兽医实验室每月进行一次集中的理论知识学习,考核实验操作一次。
十一、 其他工作
按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完成30米卫生区域的积雪清理,做到下雪就是动员,
雪停就是命令,必须及时清理,不得拖延,小雪当时清理,中雪24小时内完成,大雪48小
时内完成;春秋两季完成3块工地的植树造林、除草平埂工作,要起到示范带头作用,4月
-10月,每月27-28日对6亩地的环境
卫生区进行除草、松土、平梗工作。
具体工作按月分解
1月:主要针对检疫不收费问题进行座谈会形式的研讨,形成书面形式的试行方案,试
行畜禽养殖户报检制度;两节期间安全值班;加强两节期间屠宰场监管工作;完成各项工作
的部署;与各单位签订动物防疫责任书;制定并完善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
2月:做好春防物资及应急储备物资的储备工作,为春防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基础工作;
对全站兽医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开展科技培训专题活动;对全团饲养工、兽医进行
职业技能职称评定; 3月:春防计划3月5日开始,25日结束,牛羊带标率要达到100%,
生猪要求出栏戴标。
4月:执法联动月,养殖场第一季度检查考核,实验室进行免疫抗体效价检测;迎接师
动物防疫工作考核,力争取得好的成绩;
5月:两病检测,草原普法宣传,制定草原禁牧管理规章制度,实验室考核,屠宰场专
6月:对全团牲畜进行第二次强制免疫,进行半年工作总结。
7月:开展“瘦肉精”监测;对市场、屠宰场及各养殖场进行监督检查;义务植树造林;
对规模化养殖场进行第二次集中检查。
8月:对全团牲畜规模化养殖场进行随机采样,进行第二次免疫抗体效价测定;完善实
验室工作。
9月:对实验室人员进行技能考核,培训;进行三品一标的认证。
10月—11月:开展第二次“两病”检疫;
12月:对全团兽医技术人员进行量化考核;发放动物防疫补贴;进行个人工作述职、干
部工作考核;草原奖补;下半年工作总结及全年工作总结,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2016年人员分工【水产养殖场兽医健康计划】
站长:周林
负责单位的全盘工作,使防疫、检疫和监督工作正常开展,杜绝事故的发生,抓好单位
的经营,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逐年提高,强化责任制的落实,负责全体员工的专业技
术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营造一个团结、向上、有集体主义思想的团队,完
善培训、考核、奖惩制度以及人员招录制度,建立一支政治硬、作风正、业务精、纪律严的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
检验员兼报帐员:刘海霞
负责财务报帐工作,收费管理,财务监督,实验室管理及检验员工作,环境卫生,实验
仪器及固定资产,职工档案绩效考核,工作移交盘点,应收款回收,职工福利,收费许可证
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年审,档案管理,年终决算等。
检疫员:李世震
负责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卷整理,兽药的采购与销售,库房管理,布病结核检疫及产
地检疫出证,过敏死亡,两病检疫无害化处理,基础资料整理,三品一标申报认证,一村一
品农产品申报认证,畜牧业发展项目申报项目书编制及考核验收,兽医实验室检测,商务部
报篇四:兽医站工作计划
兽医站工作计划
万潮镇畜牧兽医站>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1、继续加强春秋两防工作,全力做好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提高各种畜禽重
大动物疫病的防疫密度,同时充分发挥村防疫员报检制度作用,为确保我镇不发生各种重大
动物疫病,实现春秋两防保质保量圆满完成。
2、全面搞好全镇养殖户技术指导服务,明年将进行进村服务150人次,做好养殖户法律
法规和养殖基础知识宣传。【水产养殖场兽医健康计划】
3、继续实行产地检疫和市场检疫。力争做到不漏检,不错检,严把检疫关,双管齐下确
保群众吃上放心肉。
4、加快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建设步伐,力争明年发展规模养殖户达10户以
5、做好镇党委、政府以及市畜牧兽医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保障措施
1、进一步加强对畜牧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完善万潮畜牧兽医站人员配备及配套设施建设,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全镇畜
牧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大力推进规模健康养殖,加强对畜牧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服务指导,推广应用先
进技术;着力改善服务理念,宣传科学养殖,做到强制免疫,应免尽免,督促补充,实现免
疫率100%,加快畜牧业转型跨越发展。
3、落实政策扶持、资金保障
继续落实好现有的畜牧业扶持政策,进一步完善我镇畜牧业发展规划。积极申请党委、
政府及市畜牧兽医局的经费支持,以促进万潮镇畜牧业健康发展。
万潮镇畜牧兽医站
二o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兽医站工作计划》篇五:兽医站工作总结与工作打算
沙河站镇畜牧兽医服务队
二○○九年工作总结
兽医服务队在2009年是取得可喜成绩的一年,是按照镇党委政府“率先发展”目标,实
现畜牧业跨越发展的一年。在镇党委政府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支持帮助下,全体服务队人员
兢兢业业、埋头苦干,做了以下工作:
一、畜牧生产
水产养殖场兽医健康计划(三):2016畜牧水产中心工作总结及明年计划
以来,县畜牧水产中心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监管和服务并举,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预计到12月底,肉牛存栏6.05万头,出栏3.25万头;奶牛存栏3360头;羊存栏19.8万只,出栏13.2万只;猪存栏13.8万头,出栏11.7万头;禽存栏485万只,出栏301万只;肉、蛋、奶产量分别达到2.05万吨、1.38万吨、0.51万吨。主要做法是:
一、积极开展政德建设年活动
按照政德建设“提升年”的要求,深入开展了“讲政德、爱县、干成事、出亮点”为主题的实践活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大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从规范各项工作入手开展三个方面的活动。(一)组织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成立政德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分解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责任主体。(二)深入开展理论学习活动。强化干部学习,着力加强党的宗旨、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道德素质。(三)明确责任,公开承诺。按照单位年度重点工作结合岗位职责,制定了《重点工作目标承诺书》。明确承诺内容、承诺期限和完成进度并通过本单位的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以便于社会监督;主要领导制定个人《重点工作目标责任书》,确定要干成的大事要事以及重点目标任务。
二、着力做好党建工作
以来,支部党建工作按照上级的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和我单位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为重点,着力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机关作风建设、文化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为促进畜牧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三、认真部署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为了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首先组织召开了由乡镇主管领导、畜牧部门相关人员参加的防控工作动员会,进一步明确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乡镇克服厌战情绪和麻痹思想,努力做好疫病防控工作,并层层签订责任状,为确保防疫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基础。其次,实行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分片包乡制度,多次和县政府督查室联合入乡、入村、入户进行督导检查,现场解决问题。第三,为确保防疫质量,对村级防疫员和乡镇兽医站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县、乡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全年防控工作。经过全局工作人员的努力和乡镇政府的大力支持,全年使用疫苗486万ml。发放牲畜标识22.4万套、免疫证8万张、档案200本。共免疫禽550万只、猪13万头、牛8万头、羊15万只,免疫率均达100%,确保了我县没有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
为了更好的防疫灭病,结合防疫在全县开展了消毒灭源工作。今年消毒160万平方米,使用生石灰10吨、火碱500公斤,消毒药品3吨。
四、努力做好畜产品安全工作
(一)认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为我县畜产品安全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根据年初制定的《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要求,我们开展了《“瘦肉精”专项整治》、《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治》、《动物源性饲料专项整治工作》、《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等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地区、重点产品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从源头治理,严禁“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非法添加和使用。杜绝在生鲜乳中和畜禽养殖中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行为,强化执法监管,进一步规范养殖行为,切实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我县的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做好饲料兽药和奶站的监管工作
1.开展违法使用、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质整治工作、动物源性饲料专项整治工作、清查整顿无证生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行为的工作和饲料“百日执法”大检查工作。共出动车辆200余车次,发放张贴宣传告示1000余份,签定不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孔雀石绿”等违禁药品承诺书530份,举办培训班4次,培训人数410人次。共检查养殖场385家,填写现场检查表300余份,抽取1300个尿样现场检查。抽取饲料生产企业35家的96个饲料样品、蛋白饲料使用和生产环节的10个样品、抽取饲料经营企业12家的饲料样品化验,均未发现非法使用、添加“瘦肉精”“三聚氰胺”、“孔雀石绿”等违禁品现象。加强投入品监管,严查“瘦肉精”等违法添加物,使畜产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2.开展饲料生产环节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6人次,执法车辆4车次,对县望海饲料有限公司、宏达、兴旺、胜达、宏伟饲料厂等饲料生产企业进行了认真检查,检查重点是现场检查饲料生产车间、仓库,查看生产记录等。对使用油脂的企业进行登记备案,要求企业提供油脂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明,使用植物性油脂的提供合法来源证明,使用动物性油脂的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的《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对发现的问题给予指正。
3.依法完善兽药经营和使用环节登记制度。建立兽药购销记录、兽药使用记录并在兽药经营企业、动物诊疗机构及饲养大户中推行。开展兽药市场监督检查活动。3月和10月开展两次以打击假劣药品为主的兽药检查活动,两次整治活动共查兽药经营门市9家,动物诊疗单位30家,规模养殖户30个。取缔无证经营企业1家,查处经营劣质兽药1家。
4.做好生鲜乳专项检查。今年对三个奶站开展了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活动、生鲜乳质量安全“黑名单”联合检查活动,共抽取生鲜乳样品12个,均未发现质量问题。
5.做好“瘦肉精”抽检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和我县实际,我们加大了对“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全年共检尿样2500个,使用“瘦肉精”速测卡7500条,均没有发现问题。
(三)扎实做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工作
我们多措并举,扎实做好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让群众吃上放心肉。生猪定点屠宰场驻场检疫,选派精干力量驻场检疫,对屠宰场调运的生猪查验检疫证明和畜禽标识,无有的不得进场,对检疫合格的准予屠宰,对屠宰的生猪实行同步检疫并进行“瘦肉精”抽检,合格后加盖验讫印章,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做到随宰随检,有宰必检,有效地防止了漏检的发生,使上市肉品持证率达到100%。全县共检疫胴体1.5万吨。做到屠宰动物检疫率100%,免疫标识回收率100%。同时加强动物卫生监督,严打屠宰加工病害动物的违法行为,对查出的100公斤病害肉,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做到病害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
五、积极做好项目补贴工作
(一)能繁母猪补贴:已完成能繁母猪存栏统计工作,全县能繁母猪数28447头,统计数字已上报。
(二)争取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两个,中央投资共计80万元,其中县兴州养猪场60万元、县康源养殖场20万元,此项目材料已上报。
(三)完成项目:康顺、华隆两个生猪养殖场的改扩建项目的上报、审批、验收已完成,玉明、永正两个蛋鸡场的菜篮子项目的上报、审批、验收工作已完成。四个项目中央投资共计110万元,资金预计12月底前拨付。
(四)肉羊补贴:申请农业部绵羊种公羊补贴400只,每只补贴800元,共计补贴32万元,资金已到位。
(五)秸秆项目:申请《省县秸秆养畜示范项目》,项目投资568万元,财政补贴资金280万元。
工作思路:
我们以畜产品安全工作为中心,以服务社会为出发点,继续推进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管理为手段,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做好畜产品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养殖环节、运输环节、屠宰环节、兽药、饲料生产环节的管理工作,严厉打击违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行为,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和奶站管理,确保畜产品安全,确保我县不出现畜产品安全事件,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的畜产品。
二、继续加大争取国家扶持资金的力度。加强两跑四争的力度,争取国家扶持资金不少于360万元,用于我县的标准化养殖建设和养殖场粪污治理。
三、加大对全县畜牧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带动畜牧业快速发展。协助绿奥奶牛场搞好后期建设,奶牛存栏量增加到2200头、完成秸秆养畜示范项目,协助康源、兴州两个养猪场完成生猪标准化建设项目、协助博兴养殖场完成3000亩苜蓿种植项目。
四、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防疫工作是确保我县不出现大的疫情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为此在新的一年里,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特别要加强村级防疫员队伍建设,使其在防疫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年十一月十八日
水产养殖场兽医健康计划(四):2016畜牧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方案7篇
第1篇:畜牧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号)、《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的意见》(农质发〔2016〕1号)、《壮族自治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行动计划(年)》、《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关于贯彻自治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年)》要求,根据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下发的《2016年全区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建立健全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坚持严格执法监管和推进标准化生产两手抓、“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落实监管职责,强化全程监管,切实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
二、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负主体责任”的水产畜牧产品安全责任制要求。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全程监管合力。坚持集中治理整顿与严格日常监管相结合,重点围绕养殖投入品和养殖环节监管,强化检打联动,继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持加强政府监管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相结合,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培育诚信守法环境,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坚持执法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坚持注重过程监管和风险防范管理相结合,推进监管示范市、示范县建设,积极探索、完善监管长效机制,开创监管工作新局面。
三、2016年工作目标
全市水产畜牧产品(含兽药、饲料投入品)监测样本2626个,其中监督抽检和专项抽检样本量806个,快速检测样本量1820个,全市兽药、饲料监测合格率分别达到89%、95%以上,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水产品药物残留抽检合格率达到96%以上。全市无重大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四、主要任务
(一)明确职责,积极争取编制和经费,建立健全水产畜牧产品(含投入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继续完善市、县、乡三级水产畜牧产品(含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要按照“六有”(有编制、有人员、有职能、有场所、有设备、有经费)要求,积极争取编制和经费,选好配齐监管业务骨干,明确责任,建立和完善各项监管工作制度,依法全面落实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
(二)推进标准化和认证体系建设。
以创建畜禽标准化养殖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和开展“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备案)为重点,积极推进水产畜牧产品标准化和认证体系建设。
(三)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构建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群防群控体系。
1.继续深入开展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治理整顿。继续深化水产畜牧产品(含兽药、饲料投入品)生产经营各环节的整治,重点排查和治理质量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秩序,清理整顿不符合相关质量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日常监管,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期落实整改措施,到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从严处理。
2.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改进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大力排查质量安全隐患,依法从严处罚违法违规企业及有关人员。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强化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发现和通报、案件协查、联合办案、大要案奖励等机制,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使严惩重处成为食品安全治理常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案件,要及时向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及辖区食安办报告。
3.完善监督网络,鼓励社会广泛参与。完善群众监督网络,强化社会监督,鼓励举报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经营领域违法行为。
(四)创新管理手段,着力构建信息化体系。
1.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全面推行和实施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预警预报系统,构建县、市两级的预警预报网络,实现检测数据、风险防范信息实时报送和资源共享。
2.落实监管示范市、县建设项目。继续加强临桂、平乐2个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认真落实2016年新建的市、永福县监管示范市(县)的各项工作,在示范区内,逐步建立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体系。
3.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展可追溯管理试点。一是继续全面推进兽药gsp动态监管平台建设,督促企业如实录入数据,年底力争80%的企业全部实行条码管理。二是推行养殖环节动态监管平台建设。在市辖区和临桂县、平乐县等监管示范县实施养殖监管软件安装使用,推行养殖环节动态监管试点。三是继续推进检疫票证电子出证系统建设,探索建立畜禽从养殖环节到屠宰环节全程监管模式。
4.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装备,提升现场执法效率。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财政支持,加大预算投入,改善水产畜牧产品(含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现场监管技术装备,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监管执法车辆、照相机、录音笔、录像机、便携式快检设备等信息化监管装备,实现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现场监督检查、样品抽检、行政处罚等现场电子化办公。
(五)强化各环节监管,全面落实监管职责。
1.加强源头控制,强化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监管。一是严格资格审核,从源头把关,加强兽药经营企业的准入管理,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一律不予许可。二是加大对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管和监测抽查力度,定期开展督导巡查和产品抽检,对辖区内生产企业实行全覆盖现场检查,落实检查不合格企业的整改查处措施,确保辖区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兽药生产企业严格按gmp规范组织生产,兽药经营企业严格按gsp要求开展经营活动,饲料生产企业按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组织生产。三是对检查、监测不合格、被举报、被投诉、被列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重点监管。
2.加大对养殖环节的监管力度。督促养殖场(小区)完善养殖档案,落实规模养殖场备案制度,如实记录疫病发生、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来源和使用等情况,并保存发票、标签、包装袋等相关凭证,加大对生产档案的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引导和推动家庭农场、生产大户等水产畜牧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生产档案,鼓励水产畜牧产品生产经营散户主动参加规模化生产和品牌创建,自觉建立和实施生产档案。建立畜禽养殖安全承诺制度,要求畜主签署未使用“瘦肉精”、禁用药品和人用药,出售的动物及其产品已执行休药期的承诺书;结合查验养殖记录与抽样快速检测开展养殖场户的日常监督检查,每年对规模养殖场检查2次以上,并保存检查记录,对有安全隐患的,下发整改通知并监督落实整改意见。
3.强化屠宰环节和奶站监管。认真落实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严格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督促落实进场检查登记、肉品检验、“瘦肉精”自检等制度。强化巡查抽检和检疫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动物、注水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屠宰检疫,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产品,不得出场销售。强化生鲜乳生产和收购运输环节监管,督促落实生产、收贮、运输记录和检测记录,严厉打击生鲜乳非法添加违禁物质。
4.加强收购、贩运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管。根据国家制定的农产品收贮运管理办法和制度规范,探索对水产畜牧产品收贮运主体和贮运设施设备进行备案登记管理,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推动落实产品从生产到进入市场和加工企业前的收贮运环节的交货查验、档案记录、自查自检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消除安全隐患。
(六)加强监测工作,建立健全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体系。
1.实施水产畜牧产品监测计划和方案。在完成农业部和自治区监测计划基础上,各县(区)水产畜牧兽医局结合实际,根据全区统一的食品安全监测计划和自治区局水产畜牧产品(含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监测计划,突出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重点产品,制定本县(区)监测计划和实施方案,统筹互补,形成监管合力。
2.规范工作程序,确保监测与监管的联动效果。按照《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关于转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规范〉的通知》要求规范抽检、数据报送、分析和通报、查处等工作程序,监测结果(特别是不合格报告)及时向监督执法部门反馈,对不合格产品执法部门及时依法查处,强化检打联动,做到抽检一个产品、规范一个企业。
(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构建诚信体系。
1.建立生产经营者责任制。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督促辖区内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养殖企业、水产畜牧产品收购贩运企业、定点屠宰场落实主体责任,签订产品质量安全的承诺书。督促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落实责任,加强全员、全过程的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2.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开展知法守法生产经营宣传教育活动,注意发掘水产畜牧产品从业者的典型代表和感人事迹,开展失信行为反面案例警示教育和突出问题教育,督促生产经营者树立诚信意识,打造信誉品牌。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作用,签订行业自律公约,规范、引导、督促行业自律,营造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诚信环境。
3.依法监督生产经营者处置不合格产品。依法监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养殖生产经营者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采取补救、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做好相关记录,防止不合格产品再次流入市场。
4.落实“黑名单”管理办法和无公害产地认定管理办法,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一是继续加大《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的执行力度,对符合列入黑名单管理的企业,辖区局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按规定办理。二是严格执行《壮族自治区养殖业无公害产地认定管理办法》,严把新申报企业和换证企业准入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通过;采取辖区局每年对获证企业开展四次现场检查、自治区局开展飞行检查的方式,严查持证企业执行无公害管理规定的情况,对未建立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体系、不如实记录生产台帐、不按要求执行无公害管理规定的企业,坚决撤消资格并在媒体公布。通过倒逼机制,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八)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1.建立应急处置队伍,落实应急预案。各县(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建立水产畜牧产品应急处置队伍,修订、完善属地水产畜牧产品安全应急预案(含舆情信息处置内容),进一步明确各个部门、岗位应急处置的责任和措施,注意和相关单位应急预案的衔接,强化预案的可操作性,严格落实预案规定的日常防控、舆情监测、分析研判、隐患排查、紧急处置、事故调查、信息发布和跟踪评价等制度措施。
2.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应急风险评估、应急检验检测等技术支撑能力,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九)普及水产畜牧产品安全知识,构筑宣教培训体系。
1.加强对水产畜牧产品(含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执法监管、检验检疫等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教育。通过培训法律法规、标准、科学知识、监管专业技术、应急处置能力等内容,使执法监管人员、检验检测、检疫人员掌握行业管理新要求、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切实提高执法监督、监测评估、应急处置和服务指导能力,做到忠于职守、履行职责、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加强对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养殖场、定点屠宰场相关人员的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辖区内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养殖场、定点屠宰场的负责人、生产技术质量责任人等相关人员的培训教育,留存培训记录。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大力宣传科学养殖和安全监管,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与辖区内的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及养殖场、定点屠宰场签订责任状(承诺书),全面落实质量安全承诺制度。
3.广泛深入开展公众水产畜牧产品安全教育。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等各类媒介,加大水产畜牧产品安全科普宣传力度,大力普及安全监管法律法规政策和安全知识,提高公众水产畜牧产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按规定发布信息。
五、深入开展五大专项整治行动
(一)“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在饲料生产经营环节,以生猪、肉牛和肉羊育肥用饲料产品为重点,严厉打击饲料生产中非法添加“瘦肉精”和非法经营含“瘦肉精”饲料的行为。在养殖环节,以生猪、肉牛、肉羊为重点,严厉打击养殖场(户)饲喂“瘦肉精”的行为。在收购贩运环节,严厉打击兜售“瘦肉精”、教唆养殖场(户)使用“瘦肉精”、收购贩运含“瘦肉精”活畜和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的行为。此项整治由我局畜牧与饲料科具体负责,局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二)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行动。在兽药生产经营上,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禁用兽药、假劣兽药以及不按兽药国家标准违规生产的行为,特别是擅自改变组方、违规添加禁用兽药、人用药品或其他药物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无兽医处方擅自销售兽用处方药行为。在兽药使用上,以兽用处方药的使用为重点,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原料药、不执行休药期、无兽医处方使用兽用处方药等违法行为。此项整治由我局医政药政科具体负责,局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三)畜禽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围绕生猪私屠滥宰的高发时段和地域,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行为,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行为,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行为,宰前使用“瘦肉精”的行为,特别是以增重为目的使用沙丁胺醇的违法行为。此项整治由我局防疫监督科具体负责,局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四)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行动。一是抓源头,重点加强奶牛养殖环节监管。建立健全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来源、使用记录,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指导养殖户规范养殖。二是开展全市生鲜乳收购站、生鲜乳运输车全覆盖检查。每年分两次全覆盖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生鲜乳收购“两证一单”(收购许可证、准运证、交接单),生鲜乳收购站的卫生及设施条件,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及各项记录的落实。三是加强监督检测。组织实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阳性样品执法查处率达到100%。此项整治由我局畜牧与饲料科具体负责,局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五)水产品违法添加禁用物质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日常监管和监督抽查,围绕水产苗种、大宗和优势特色养殖品种,以获得“三品一标”认证、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水产品备案场等称号的苗种场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严厉打击养殖生产者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药物、孔雀石绿等违禁物质的行为。此项专项整治由我局渔业渔政科具体负责,局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县(区)水产畜牧兽医局要认清确保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既是农业发展新阶段的重大任务,也是依法履职的重大责任,要切实负起责任,勇于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将各项职责细化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单位,采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
(二)优化人员结构,加强队伍建设。根据实际需要,加强水产畜牧产品安全监管机构、执法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合理配置人员,严格新进人员学历、职称、专业和年龄等基本条件准入,重点强化基层监管执法力量,充实专业技术人员。
(三)加大投入力度,管好专用资金。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增加投入,把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快速检测)、日常运行和科普宣教等各项工作经费体系纳入财政预算,及时足额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并管好用好,做到专款专用,逐年提高安全监管经费保障水平。
(四)纳入绩效考评,严格责任追究。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指标,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和绩效考评办法,明确细化责任追究、方式、程序等,确保责任追究到位。
(五)强化统筹配合,推进工作落实。积极与编制、发改、财政、商务、食药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监管有机衔接、覆盖全程的监管制度,严防出现监管漏洞和空白点。建立健全考评和监督机制,加强督促检查、中期考核和效果评估,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六)提炼典型经验,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区)要注意收集、提炼典型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认真总结工作开展情况,按要求填报每月及累计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统计表(见附表),分别于日、11月5日前将上半年和全年监管总结、专项整治行动总结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报送我局医政药政科。
第2篇:动物疫病免疫计划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动物疫病免疫工作,落实农业部及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的有关精神,根据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制定的《壮族自治区2016年动物疫病免疫计划实施方案》桂渔牧发[2016]32号文,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对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等4种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总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对新城疫、狂犬病力争做到全面免疫;对炭疽、牛出败、猪链球菌病等动物疫病,在近年疫情发生地及其周边地区实施免疫。严防因免疫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
二、时间安排
规模养殖场必须严格按照各种动物疫病免疫方案(见附件)规定的免疫程序、时间要求实施常年免疫。
散养畜禽实施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和定期补免的方式。春季集中免疫时间为3月上旬至5月上旬;秋季集中免疫时间为9月上旬至11月上旬。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动物疫苗调拨供应及管理。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每个季度末的最后一周向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送下一季度动物疫苗使用计划。各县(区)水产畜牧兽医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动物疫苗管理制度,完善各级疫苗冷链系统,加强冷链的维修、维护和运行监控,严格按规定运输、保管疫苗,确保疫苗使用质量。要切实加强动物疫苗运输、储存、发放、使用各环节的监管,严格疫苗发放登记,建立完整的收发记录档案。疫苗收发记录档案要保存至疫苗有效期满后2年。要坚决打击非法销售、倒买倒卖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等违法行为。
(二)切实加强对自购动物疫苗养殖场的监管。
符合《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2016年第3号农业部令)第七条规定的养殖场使用自行采购的强制免疫用疫苗,必须及时将自购动物疫苗品种、数量和生产企业情况报所在地县级水产畜牧兽医部门备案,同时如实建立完整的动物疫苗采购使用记录档案,按规定保存疫苗。养殖场采购的动物疫苗,只限自用,严禁转手倒卖。县级水产畜牧兽医部门对自购强制免疫用疫苗击规模场建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自购强制免疫规模场的监督检查,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到位。
(三)严格按程序规定实施免疫注射。各地要切实加强免疫技术培训,特别要加强对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养殖场以及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免疫技术培训,使其熟练掌握疫苗贮存、使用基本常识以及免疫程序、免疫操作规范,严格按免疫程序和操作规范实施免疫注射,严防免疫注射过程中人为传播动物疫病。规模养殖场要严格按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散养畜禽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地基础上,每月要以村为单位,各村按日轮流对漏免畜禽进行补免,对新补栏畜禽进行免疫;每次集中免疫或补免后,要进行二次强化免疫。对调出县境的种畜禽或其他非屠宰畜禽,须在调运前2周进行一次强化免疫;对调出县境的屠宰畜禽,须在调运前一个月进行一次加强免疫。
各地在实施强制免疫时,对出现免疫应激反应死亡、免疫抗体水平不达标和免疫失败等情况,要及时调查处理。出现免疫应激反应死亡的严格按免疫应激反应处置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四)严格落实免疫档案管理制度。要按规定要求印制免疫档案,严格免疫档案的发放、使用管理。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村级动物防疫员、养殖场(户)要规划建立免疫档案,详细记录畜禽存栏、出栏及免疫等情况,特别要做好免疫用疫苗种类、生产厂家、批号、免疫时间等的记录,免疫档案记录的信息要与标识相符。
(五)严格规范检疫出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检疫证明,要严格核查调查畜禽的免疫情况。对调出县境的种畜禽或其他非屠宰畜禽,未在调运前2周进行强化免疫的;对调出县境的屠宰畜禽,未在调运前一个月进行一次加强免疫的;对调运的种蛋和未达首免日龄的仔畜,雏禽,未标明其供体免疫情况的,不得出具检疫证明,禁止调运。
(六)加强免疫信息报告
疫苗信息及免疫情况实行月报制度。县、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于每月底报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期间,动物疫苗调拨供应、使用和免疫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周报告制度;县、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于每周四报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紧急免疫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各县区水产畜牧兽医部门于日15时前向市水产畜牧兽医局报告。对自购强制免疫用疫苗规模场,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收集自购强制免疫用疫苗规模场信息,包括场名、地址、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饲养动物种类、存栏量、自购强制免疫疫苗种类,于4月底前抄本级水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做好规模场的免疫技术指导,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切实加强规模局势稳定的免疫监督,重点监督养殖场子采购强制免疫用疫苗的渠道、疫苗种类、疫苗运输及储藏条件、免疫工作落实情况。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落实专人,切实做好规模场、散养畜禽免疫信息收集、汇总、统计、上报等工作,及时汇报免疫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区)水产畜牧兽医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做好动物疫病免疫工作。尤其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落实动物防疫工作所需的疫苗、耗材、人工、免疫效果监测、免疫应激反应处置等经费,加强经费的使用监管。局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分管领导要全力抓、具体抓,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所机构主要负责人要狠抓工作落实。要层层签订责任状,有序组织力量,采取分片包干、整村推进等办法,将责任、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切实做好免疫注射工作。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切实加强疫苗运输、保管、发放管理,加强技术培训,加强免疫效果监测,实行常规监测与随机抽检、集中监测相结合,及时评估免疫效果,科学指导免疫工作,确保免疫效果,做好迎接农业部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检的准备。
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切实加强免疫监管和动物检疫等工作,对未按规定实施强制免疫的畜禽,一律不得出具检疫合格证明,不得运离产地。要严肃查处动物防疫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免疫工作有序进行。
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要有序组织村级动物防疫员,重点做好散养畜禽的免疫注射、免疫档案建立、标识佩戴等工作。规模养殖场要组织兽医人员认真做好本场畜禽的免疫注射、免疫档案建立、标识佩戴等工作。
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是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的责任主体,要依法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按照水产畜牧兽医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做好强制免疫工作,主动接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监测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二)落实经费,保证所需。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经费由中央财政和自治区财政按比例共同分担。免疫工作开展、疫苗运输、保管以及免疫效果监测等经费由县(区)财政负担。
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以县(区)级财政为主,中央、自治区财政给予适当补助,中央、自治区下拨的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必须用于村级动物防疫员实施强制免疫注射等工作的补助。
(三)抓好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普及动物疫病免疫技术和知识,使广大养殖者充分认识做好强制免疫的意义、义务和责任,依法做好免疫工作。
(四)加强督查,确保实效
要加大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督查力度,特别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期间,要组织督查组下乡、进村、入场督查指导。要加强免疫效果监测,常规监测与随机监测、集中监测相结合,定期组织评价。对畜禽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未达标的,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强化免疫,做好迎接农业部及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随机抽检的准备工作。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免疫工作的监督检抽查,尤其要加强对中小规模养殖场的免疫监管,杜绝虚报免疫数字现象,确保做到“应免尽免,不留死角,规范有效”。对因免疫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的养殖单位有个人,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3篇: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方案
对所有鸡、水禽(鸭、鹅)和人工饲养的鹌鹑、鸽子等禽只进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强制免疫,人工饲养的鹌鹑、鸽子参考鸡的相应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对进口国有要求且防疫条件好的出口企业,以及提供研究和疫苗生产用的家禽,经报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批准后,可以不实施免疫。
二、免疫程序
(一)规模养殖家禽和种禽的免疫。
1.种鸡、蛋鸡免疫。
雏鸡7~14日龄时,用h5n1亚型(或h5h9双价)禽流感灭活疫苗或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rlh5-6株)进行初免;初免3~4周后,再用h5n1亚型(或h5h9双价)禽流感灭活疫苗进行一次加强免疫。开产前再用h5n1亚型(或h5h9双价)禽流感灭活疫苗进行强化免疫。以后根据免疫抗体检测结果,每隔4个月用h5n1亚型(或h5h9双价)禽流感灭活疫苗免疫一次。
2.商品代肉鸡免疫。
(1)快大型肉鸡。7~14日龄时,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免疫一次。或者7~14日龄时,用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rlh5-6株)初免,2周后,用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rlh5-6株)加强免疫一次。
(2)饲养周期超过70日龄的,参照蛋鸡免疫程序免疫。
3.种鸭、蛋鸭、种鹅、蛋鹅免疫。
雏鸭或雏鹅14~21日龄时,用h5n1亚型(或h5h9双价)禽流感灭活疫苗进行初免;初免3~4周后,用h5n1亚型(或h5h9双价)禽流感灭活疫苗进行一次加强免疫。以后根据免疫抗体检测结果,每隔4个月用h5n1亚型(或h5h9双价)禽流感灭活疫苗免疫一次。
4.商品肉鸭、肉鹅免疫。
(1)快大型肉鸭。7~10日龄时,用h5n1亚型(或h5h9双价)禽流感灭活疫苗进行一次免疫即可。
(2)慢大型肉鸭(西洋鸭等)。7~10日龄时,用h5n1亚型(或h5h9双价)禽流感灭活疫苗进行初免,初免3~4周后再加强免疫一次。以后每隔4个月加强免疫一次。
(3)肉鹅。7~10日龄时,用h5n1亚型(或h5h9双价)禽流感灭活疫苗进行初免,初免3~4周后,再用h5n1亚型(或h5h9双价)禽流感灭活疫苗加强免疫一次。
(二)散养家禽的免疫。
春、秋两季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分别进行一次集中免疫,每月定期对新补栏家禽进行补免。每次免疫后适时进行二次加强免疫。
(三)鹌鹑、鸽子等其他禽类免疫。
根据饲养用途,参考鸡的相应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三、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要根据受威胁区家禽免疫抗体监测情况,要对受威胁区域的所有家禽进行一次强化免疫。防城港、崇左、百色三个边境市受到境外疫情威胁时,要对距边境线30公里范围内的所有家禽进行一次加强免疫。最近1个月内已免疫的家禽可以不加强免疫。
四、受变异毒株威胁时免疫
根据监测结果,受到变异毒株威胁的地区,经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申请、农业部批准后,使用变异毒株疫苗进行免疫。
五、使用疫苗种类
重组禽流感病毒灭活疫苗(h5n1亚型,re-6株),禽流感(h5 h9)二价灭活疫苗(h5n1re-6 h9n2re-2株),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rlh5-6株)。
六、免疫方法
各种疫苗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规定操作。
七、免疫效果监测
实行常规监测与随机抽检、集中监测相结合。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组织两次全区性免疫效果监测和评价活动,各地应及时对免疫抗体进行检测。
(一)检测方法。
血凝抑制试验(hi)。
(二)免疫效果判定。
弱毒疫苗的免疫效果判定:商品代肉雏鸡第二次免疫14天后,进行免疫效果监测。鸡群免疫抗体转阳率≥50%判为合格。
灭活疫苗的免疫效果判定:家禽免疫后21天进行免疫效果监测。禽流感抗体血凝抑制试验(hi)抗体效价≥24判定为合格。
存栏禽群免疫抗体合格率≥70%判定为合格。
第4篇:口蹄疫免疫工作方案
对所有猪进行○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对所有牛、羊、骆驼、鹿进行○型和亚洲i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对所有奶牛和种公牛进行a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对大新、宁明、凭祥、龙州、靖西、那坡、东兴、港口区、防城区等9个边境县(市、区)的所有牛、羊进行a型口蹄疫强制免疫。
二、免疫程序
(一)规模养殖家畜和种畜的免疫。
仔猪、羔羊:28~35日龄时进行初免。
犊牛:90日龄左右进行初免。
所有新生家畜初免后,间隔1个月后进行一次加强免疫,以后每隔4个月免疫一次。
(二)散养家畜的免疫。
春、秋两季分别对所有易感家畜进行集中免疫,每月对新补栏家畜进行补免。每次免疫后要适时进行二次加强免疫。有条件地方可参照养殖家畜和种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三、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对疫区、受威胁区域的全部易感家畜进行一次强化免疫。防城港、百色、崇左三个边境市受到境外疫情威胁时,要对距边境线30公里范围内的所有易感家畜进行一次加强免疫。最近1个月内已免疫的家畜可以不进行加强免疫。
四、使用疫苗种类
牛、羊、骆驼和鹿:口蹄疫○型-亚洲ⅰ型二价灭活疫苗、口蹄疫型○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口蹄疫a型灭活疫苗和口蹄疫○型-a型-亚洲ⅰ型三价灭活疫苗。
猪:口蹄疫○型灭活疫苗。
五、免疫方法
各种疫苗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规定操作。
六、免疫效果监测
猪免疫28天、其他家畜免疫21天后,进行免疫效果监测。
(一)检测方法。
1.亚洲i型口蹄疫:液相阻断elisa。
2.○型口蹄疫:灭活类疫苗采用正向间接血凝试验、液相阻断elisa。
3.a型口蹄疫:液相阻断elisa。
(二)免疫效果判定。
1.亚洲i型口蹄疫:液相阻断elisa的抗体效价≥26判定为合格。
2.○型口蹄疫:灭活类疫苗抗体正向间接血凝试验的抗体效价≥25判定为合格,液相阻断elisa的抗体效价≥26判定为合格。
3.a型口蹄疫:液相阻断elisa的抗体效价≥26判定为合格。
存栏家畜免疫抗体合格率≥70%判定为合格。
第5篇: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方案
对所有猪进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强制免疫。对未发生过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地区或养殖场,禁止使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活疫苗免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活疫苗区内仅使用tjm-f92株
二、免疫程序
(一)规模养猪场免疫。
商品猪:仔猪断奶后用活疫苗进行初免,4个月后加强免疫1次。或者,仔猪断奶后用灭活苗进行初免,在初免后一个月加强免疫1次。
种母猪:使用灭活疫苗或活疫苗进行免疫。150日龄前免疫程序同商品猪,以后每次配种前加强免疫一次。
种公猪:使用灭活疫苗进行免疫。70日龄前免疫程序同商品猪,以后每隔4个月加强免疫一次。
(二)散养猪免疫。
春、秋两季对所有猪进行集中免疫,每月对新补栏猪进行补免,每次免疫后适时进行二次加强免疫。有条件的地方可参照规模场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三、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对疫区、受威胁区的所有健康猪使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活疫苗进行一次强化免疫。防城港、百色、崇左三市受到境外疫情威胁时,要对距边境线30公里范围内的所有易感猪畜进行一次加强免疫。最近1个月内已免疫的猪可以不进行加强免疫。
最近1个月已免疫的猪可以不进行强化免疫。
四、使用疫苗种类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活疫苗(tjm-f92株)、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
五、免疫方法
各种疫苗的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规定操作。
六、免疫效果监测
活疫苗免疫28天后,进行免疫效果监测。高致病性猪蓝耳病elisa抗体检测阳性判为合格。
存栏猪免疫抗体合格率≥70%判定为合格。
第6篇:猪瘟免疫工作方案
对所有猪进行猪瘟强制免疫。
二、免疫程序
(一)规模养猪场的免疫。
商品猪:25~35日龄初免,60~70日龄加强免疫一次。
种公猪:25~35日龄初免,60~70日龄加强免疫一次,以后每6个月免疫一次。
种母猪:25~35日龄初免,60~70日龄加强免疫一次,以后每次配种前免疫一次。
(二)散养猪的免疫。
春、秋两季分别实施集中免疫,每月对新补栏猪进行补免。每次免疫后适时进行二次加强免疫。
三、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对疫区和受威胁地区所有健康猪进行一次加强免疫。最近1个月已免疫的猪可以不进行加强免疫。
四、使用疫苗种类
猪瘟高效细胞疫苗、传代细胞源猪瘟活疫苗。
五、免疫方法
各种疫苗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规定操作。
六、免疫效果监测
免疫21天后,进行免疫效果监测。
猪瘟抗体阻断elisa检测试验抗体阳性判定为合格,猪瘟抗体间接elisa检测试验抗体阳性判定为合格,猪瘟抗体正向间接血凝试验抗体效价≥25判定为合格。
存栏猪抗体合格率≥70%判定为合格。
第7篇:畜牧局质量安全监测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加强水产畜牧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推进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执法工作,保障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16年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的通知》(桂渔牧发[2016]14号)文件精神,为按质、按量、按时完成监测任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监测任务
2016年计划监测水产畜牧产品样本2074批次,其中:水产品124批次、畜牧产品130批次、县级快速检测1820批次。
(一)水产品
共监测水产品样本124批次。其中,成品112批次,苗种12批次。样品抽取要求覆盖辖区所有无公害水产养殖基地、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水产品养殖备案基地、地理标志产品登记产地等。重点监测草鱼、鲤鱼等本地养殖优势品种和特色品种(鲢、鳙不列入抽样品种)。重点监测项目:氯霉素、孔雀石绿、甲基睾酮、硝基呋喃类代谢物、五氯酚钠、喹乙醇代谢物。具体采样时间、采样任务的分配、样本种类及数量等详见附件1。
(二)畜牧产品
共监测畜牧产品样本130批次,其中:猪尿100批次、猪肉10批次、禽肉15批次、禽蛋5批次。样品抽取要求覆盖辖区所有无公害产地、生猪出口或储备场、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等。重点监测品种:生猪、肉禽、禽蛋。重点监测项目: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磺胺类、氟喹诺酮类、三聚氰胺等。具体抽样样本种类及抽样数量等详见附件2。
(三)县级快速检测
十二县和雁山区快速检测共监测1820批次样品,其中:水产品260批次,畜牧产品1560批次。从屠宰场、养殖场抽取,样品抽取要求覆盖辖区所有无公害产地、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生猪出口或储备场、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具体抽样任务的分配、样本种类及抽样数量等详见附件3。
二、组织实施与分工
我局医政药政科、畜牧与饲料科和渔业渔政科负责组织协调,具体实施单位:市渔政站、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县(区)水产畜牧兽医局以及指定的抽样和检测机构等。
(一)水产品
水产品抽样、送样工作由市、县渔政站承担;快速检测单位由各县(区)局指定检测单位负责检测,并按时上报监测结果到市局医政药政科。医政药政科汇总后报渔业病害防治环境监测和质量检验中心。
(二)畜牧产品
畜牧产品抽样、送样工作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承担,市级快速检测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承担,县级畜牧产品快速检测抽样工作由县(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承担,快速检测由县(区)局指定,检测单位负责检测并按时上报监测结果到市局医政药政科,医政药政科汇总后报畜牧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三、监测抽样方法、检测依据和判定标准
(一)水产品
1.水产品抽样。抽样按《水产品抽样方法》(sc/t)(见附件10)规定执行。每个品种样本取样400g(肉),等量分为2份,一份用于检测,一份留样,样品抽取后要及时送渔业病害防治环境监测和质量检验中心检测。暂时不能送样的,要存在于-18℃冰柜中冷冻保存,并妥善保管。被抽检单位要求留样的,则每个品种等量抽取3份样本,每份样本不少于200g(肉),其中2份送渔业病害防治环境监测和质量检验中心检测,另一份由被抽检单位保存,留给被检单位的样本应要求其在冰柜、冰箱等设备中-18℃冷冻保存。
除非出现阳性(超标)结果,否则一年内不能在同一地点(养殖场)重复抽样,每个被抽检单位一次最多只能抽取不同塘(池/网箱)的2个样本。
2.水产苗种抽样。按《水产苗种违禁药物抽检技术规范》(农业部1192号公告-1-2016)规定执行(见附件11)。应合理布设采样点,随机抽取样本,一个检验批次(指同一育苗场或养殖场内的同一品种、同期繁育、相同培育条件、同一来源的水产苗种,或同一暂养池中的水产苗种)抽取一个样本。抽样时避免损伤其他苗种,在鱼网内沥干水分后,装入样本袋内称重。抽样数量为:虾类不少于60g、其它苗种不少于100g。
3.检测依据和判定标准。见附件8。
(二)畜牧产品
1.抽样方法。抽样按《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抽样规范》(ny/t)规定执行(见附件12)。样本采集后置于保温箱内并冷藏运输,运输过程中要保持保温箱内温度不高于4℃,24h内必须抵达检测单位。如果不能保证24h抵达,应利用当地冰柜、冰箱等设备中-20℃冷冻保存(禽蛋除外)。留给被检单位的样本应要求其在-20℃冷冻保存(禽蛋除外)。
2.抽样数量。猪尿样品只能从养殖场抽取,同一来源养殖场一次采样应不多于3个,其他样品同一养殖场一次采样应不多于1个。抽取样品的数量及质量应满足检测工作的需要,每份猪肉样品(净瘦肉)抽样量约600g,平均分成3份,每份约200g;每份禽肉样品(净肌肉)抽样量约450g,平均分成3份,每份约150g;每份禽蛋样品18枚,分成3份,每份6枚;每份牛奶样品抽样量约3000ml,混合均匀后,分装3份,每份样品不小于250ml。样品编号按监测市或县拼音首字母(雁山区用ysq) 年份(后两位) 月份(两位) 流水号(三位数),如市gl1403001、平乐县pl1403001。
3.检测依据及判定标准。见附件9。
(三)县级快速检测
抽样方法及抽样数量参照水产品和畜牧产品。如实完整填写抽样工作单(附件5),检测采用统一原始记录(附件6),检测及判定标准依照快速检测试剂盒产品说明。
四、时间安排
(一)抽样检测时间
水产品抽、送样时间全年分四次,分别为3月、5月、8月、10月的10日-20日。畜牧产品抽、送样时间全年分两次,分别为3月、8月20日前。县级快速检测抽样检测全年进行(在重大节日期间重点抽检),10月30日前完成。
(二)监测结果报送时间
1.阳性样品确证和执法查处。市、县快速方法筛选的可疑阳性样本,水产、畜牧样品要在24h内分别送达渔业病害防治环境监测和质量检验中心、畜牧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进行确证;检测中心应在样品送达3天内将确证结果报告所在地市、县(区)水产畜牧兽医局(附检测报告),可疑阳性样本和确证阳性样本,各地都要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置。
2.快速检测结果上报。各县(区)快速检测抽样检}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兽医站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