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小额公积金提取如果想提取,有什么法子呀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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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公积金提取条件 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资料
来源:搜房网 &&发布时间:
随着的上涨,为了缓解住房购买压力,已经成为一种流行趋势。比的利率更低,还款方式也是比较简单,资金利用率比较高的一种了。下面小编给大家普及下的提取条件和需要哪些资料?1、公积金的提取条件的提取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权的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时;5、偿还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2、公积金的提取所需材料1、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复印件2份;如果有共有人,同时提供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2、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共有人)户 口本复印件各2份。3、借款人及配偶原件各2份(工资主管部门盖章)。4、借款人结(离)婚证复印件2份。5、借款人为缴存户的提供8位公积金账号,如10XXXXXX,其他公积金户出具申请当月之前6个月的缴存明细表(缴存地打印)。6、《》原件3份;《合同信息备案摘要》复印件2份。7、首付款复印件2份。8、《房屋证明》复印件2份(购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产除外)。9、《使用证》(全部)复印件1份。10、《商品房》(带附图)复印件1份。11、借款人用于还款的银行帐号。学府根英伦风,80万方园英伦生活体,晖达集体首临开封之礼,20年厚积薄发 ,品牌跨越之作。择址七朝古都复兴要地—大道与郑开大道,借今朝融城之势,尽纳古风新韵,重现东京梦华。萃取英伦住区人文精华—百年的河大、都铎的、低密的园区、绅士的礼制、闲适的格调和考究的态度一脉相承。相关楼盘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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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公积金可以按月提取了!不要忘记提取哦!
2017年!公积金可以按月提取了!不要忘记提取哦!
提取公积金有史以来一直是大家所关注的焦点之一,但是相信大家都知道,想要真正的将公积金提取出来,不管是从提取条件还是提取手续上来看,多少都有些苛刻和繁琐。据悉,自日起,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将开展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也就是说,从今年开始,申请支取省直住房公积金的辽宁省职工,不必再每年一次请假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公积金账户中的钱提取出来啦!【新政目的:简化服务流程,节约办理时间】该中心表示,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业务,目的在于简化服务流程,节省借款提取人的办理时间,从而借款人不用每年都到省直中心来办理提取业务。该业务的内容是根据与借款人签订相关的条款,按月从借款人的个人公积金账户中提取月应还款本息额,存入本人名下的公积金龙卡联名卡中。如果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可自动从其共同申请人个人账户中提取。开通此项业务,在按月提取的当日,省直中心将以短信的形式将本次有关的提取信息发至相关人手机,提取人也可以通过省直中心公积金网上营业厅查询明细。但省直中心将不另向提取人出具公积金提取凭证以及转存凭证。目前该政策已实施,该政策主要针对的是自2017年1月新贷款的人,而过去的“老人”将逐渐过渡到按月提取。【新政适用范围有限】新政有一定的适用范围,具体为在建设银行缴存省直住房公积金且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而异地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目前没有纳入新政的实施范围。委托按月提取方式只涉及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不涉及借款人与建设银行原约定的扣收贷款本息业务。因此,借款人在每期还款日前请自行确认签约还款卡余额充足,确保签约银行能够及时、足额扣收贷款本息,以免影响借款人个人信用。注:此项政策目前只落实在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贷款业务的办理中,而没有普及落实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但同时,随着这项政策的便利性,在未来也会普及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及其他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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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公积金贷款政策
12-0611-2210-2810-2610-2010-1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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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公积金查询方式
江门住房公积金查询电话:
江门个人公积金查询网址:
江门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江门市江海一路83号住建大厦二楼
江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
于2001年12月成立,主要负责编制执行的归集使用计划、审批住房的提取、使用等管理工作,确保我市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同时,还承担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中心内设两部一室,包括办公室、业务部及财务部三个部门:
负责人事管理、劳资、工青妇、计生工作;负责文件的收发、阅办、保管及归档工作,筹备日常工作会议,组织协办各项宣传文化活动,协调各部室关系,接待群众来访,处理投诉;负责监控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的使用情况,管理业务数据,对计算机进行日常维护。
负责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审批;负责业务的审批及贷后管理工作;负责单位业务的审批;接待群众咨询,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负责财务核算、财务监督、费用管理。编制管理费用年度预决算;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核算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批准的管理费用预算,控制管理费用支出;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降低运作风险,保证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确保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016年江门公积金提取条件
房屋类:1、购房自住住房;2、建造自护住房;3、翻建自住住房;4、大修自住住房;5、偿还住房贷款;6、租房。基本材料:1、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存折。根据不同情形,需要相对应提供以下相关材料:一手房:(1)网签购房合同(2)已付购房款发票(3)《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4)如提取人非产权人时必须提供结婚证,且必须本人亲自办理(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直接划入开发商指定的账户
江门个人公积金提取流程
步骤一:接受申请:窗口经办人接受申请人咨询、了解申请人、申请事项的一般情况,并告知申请人需符合的条件、标准和需提交的申请材料;步骤二:事项审批:窗口经办人接收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格和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如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窗口经办人根据业务权限当场进行审批,并发出《江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审批表》、《江门市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审批表》、《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业务审批表》;步骤三:办理提取手续:申请人把《江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审批表》、《江门市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审批表》、《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业务审批表》及缴存银行要求的相应材料送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江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贷款期限:  (1)购买新建商品房,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  (2)购买存量住房,竣工时间在20年(含)以内的,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竣工时间在21-30年(含)以内的,贷款期限最长为15年;竣工时间在30年以上的,贷款期限最长为10年。  (3)贷款最长年限的确定,除了受房屋类型不同的限制外,还要受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的限制,即借款人年龄加上借款年限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若有共同申请人,则以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长的缴存职工可借款年限为计算依据。申请人距法定退休年龄剩余年限在5年以内,家庭成员没有在我市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住房,具有贷款偿还能力且信用良好的,贷款期限最长可延长5年,但最长不得超过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长贷款期限。贷款额度:2015年度江门市公积金贷款额度:(1)市区一个职工最高能申请30万元,两个或以上职工最高能申请60万元;(2)其他各市一个职工最高能申请25万元,两个或以上职工最高能申请50万元。贷款利率:2015年度江门市贷款基准利率为:首套房:(1)5年(含)以下的年利率为2.75%(2)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3.25%二套房:(1)5年期(含)以下的年利率为3.025%;(1)5年期以上的年利率为3.575%。温馨提示:以发放贷款时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准;贷款期间遇国家利率调整,统一在次年的1月1日调整。
最新江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及材料
 江门一手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1)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借款申请审批表;  (2) 网签的购房合同、首期购房发票或收据;  (3) 居民身份证或有效居留证明、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等;  (4) 有效收入证明;  (5) 供楼存折;  (6) 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7) 房产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住房总套数的证明;  (8) 个人信用报告;& & (9)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 &&江门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 & & (1)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借款申请审批表;  (2) 网签的购房合同、首期购房发票或收据;  (3) 居民身份证或有效居留证明、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等;  (4) 有效收入证明;  (5) 供楼存折;  (6) 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7) 房产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住房总套数的证明;  (8) 个人信用报告;  (9)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10)二手房评估报告书
江门公积金贷款计算器
9年(108期)
10年(120期)
11年(132期)
12年(144期)
13年(156期)
14年(168期)
15年(180期)
16年(192期)
17年(204期)
18年(216期)
19年(228期)
20年(240期)
21年(252期)
22年(264期)
23年(276期)
24年(288期)
25年(300期)
26年(312期)
27年(324期)
28年(336期)
29年(348期)
30年(360期)
等额本息还贷计算结果
总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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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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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公积金提取新政策
发布时间: 20:15 来源:王顺莺
为什么提取公积金这么难?
很多人关心这个政策,是面临这样的情况:家里明明没什么贷款,每个月单位工资扣缴了那么大几百公积金,账户里慢慢累积了好几万,却没法提取出来,于是感叹,这个公积金政策不合理!
公积金政策因何而来&&当初设立住房公积金,是作为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积累性和专用性。所以,针对性很强,不是购房,装修,大病,退休,是无法获取的,最主要是那部分钱,你只占50%,或许更少,不满足条件,是不会让你用的。
满足什么条件可以用住房公积金?
根据现有的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咨询自己单位,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本人离休、退休的;
3、本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4、本人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一次性提取);
6、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包括已有住房的);
7、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8、本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9、本人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0、本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1、本人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怎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这些人群,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首付款收据,具备这些条件;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证》,作为基础证明;购买拆迁还建房的,如果购买的是这种房屋,提供市房产管理部门印制的《拆迁还建协议书》及交房款收据;
3、自建、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如果住户属于这种情况,应提供承办银行(我们是建行)行政主管部门,权威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划、施工文件或危房鉴定证明,二选一即可,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具备这种合同的,工程预算或决算及原《房屋所有权证》;
4、离休、退休的,如果住户属于这种情况,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核发的离退休证,作为相关证明;不能提供离退休证的,特殊情况,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养老金领取证明;
5、本人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生活艰难的,生活面临巨大压力,应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案、二级甲等才有效,病人的医保卡、当期治疗费用发票。非职工本人患病的,不是其本人的话,还应提供婚姻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不再存在劳动关系,应提供与原单位,就是自己工作过的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市(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医院证明;
7、出境定居的,应出具出境定居人员审批表,或公安机关签发的出境定居有效证明;
8、偿还住房贷款的,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截止申请提取日贷款余额证明,必须是由银行发布的。其中,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属于是商业性的,还应提供借款人与贷款发放银行签定的商业性住房借款合同;
9、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应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劳动、工会等部门提供的其他有效证明;
10、支付房租的,应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书、二者可以选择其一,支付房租发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11、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如果经济压力比较大的话,应提供县(区)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突发事件证明、说明相关的问题,大额支出费用单据,职工及家庭其他成员的收入证明;
12、进城务工人员或职工户口在本市辖区以外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不再存在雇佣关系,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户籍证明;
13、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应提供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证明,证明已经死亡。属于亡者法定继承人的,具备法律效益的继承人,应提供继承人身份证、户口簿、法定继承证明;属于亡者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应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经公证的指定继承证明、身份证;
1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没有工作的,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
15、同时申请提取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如果不是本人直接参与的话,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条件所需资料外,这些基本的必备材料,还应提供配偶和直系亲属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或者亲属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16、代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也就是第三人帮忙的话,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条件所需材料外,须同时提供提取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代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申请通过以后怎么拿到钱?
1、如果你有在上班的,可以凭领取的凭证(正常办离职时应该都有的,都会有这些,在HR人事部、财务部也会审核),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申请单位帮助,所在单位会核实并证明的,会出具有效的公积金提取证明文件;
2、然后凭领取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出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证明起到证明的作用,到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提取,公积金管理部门一般会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是不是通过了,并通知申请人。经审批不准予提取的,不允许的话,公积金管理部门也会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3、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和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的公积金,这样的公积金的话,提取证明到承办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就行了,一切就绪,银行会转账到你指定的账户内(一般3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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