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知道被告的开户信息吗 还要原告撤诉了被告怎么办去找

PayPal账户被冻结, 美国法院发来传票, 中国商家应如何应对? - 简书
PayPal账户被冻结, 美国法院发来传票, 中国商家应如何应对?
作者:刘文卓 刘晖(MKW LLP())刘文卓是MKW LLP的律师, 刘晖是MKWLLP的合伙人。()
图片来源:http://www.baike.com/wiki/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
最近,许多跨境电子商务网站,包括独立网站或在其他网站上(eBay, Alibaba)挂牌的卖家经历了被美国众多品牌方起诉商标侵权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网商通过电子邮件收到起诉状和法院传票后,突然发现PayPal或其他账户已被冻结。由于此类诉讼的被告众多,许多卖家的账户中少则几千美金,多的上达十万或者上百万美金,涉及金额总额巨大。由于应诉时间急,以及卖家对美国法律和程序的不熟悉,有些商家来不及反应,导致账户被冻结后,很快收到缺席判决,账户金额被转走,网店被关闭。另有些网商又一味追求和解,在没有与对方有任何交锋的情况下主动交出账户的大部分金额以息事宁人,而导致惨重经济损失。在此文中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解析这类案件,并介绍遇到这种情况时应如何快速解决并将损失降到最低:第一,起诉状长达几十页,起诉状中到底写些什么?第二,什么是临时禁止令(Temporary Restraining Order, or “TRO”),且收到TRO意味着什么?第三,传票说21天应诉,不应诉的后果是什么?第四,遇到这种情况如何应对?第一,起诉状长达几十页,起诉状中到底写了什么?诉状一般包括以下几个常见部分:原告与被告:首先,商家会发现案件往往是由美国联邦法院伊利诺伊北区法院受理。当然也有原告在其他法院提起诉讼。比如最近Longchamp的品牌商在弗洛里达州南区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诉状中包括上百家网商。此类案件中,原告一般是拥有注册商标的品牌商,并且往往是名牌厂家(Coach,Rayban,等等)。在伊利诺伊北区法院提起的此类诉讼中,原告品牌商很多都是由芝加哥一家叫Greer,Burns & Crain, Ltd.(GBC) 的律所代理。被告则或是eBay,Alibaba等网站上的网店,或是独立网商,经常长达上百家被告。因版面限制,首页有时只列出部分被告。如果商家未在首页被告项中见到自己网店名字,先不要以为是原告弄错了,而是应该查一查附件(“Schedule A”),所有被告的名字都会列于其中。如果在Schedule A中找到了自己的店名账户或者邮箱,那么可以确定自己是被告了。管辖权:起诉状中会说明法院有管辖权,所述原因往往是因为被告通过网店将假冒产品卖给了法院所在州的居民。以伊利诺伊州为例,很多网店店主常常是无意识地将产品卖到伊利诺伊州,所以会疑惑为什么这个州的法院会对自己有属人管辖权。这里面就涉及到一个“钓鱼执法”的问题。往往店主在收到起诉状之前的几个月里,会收到某个伊利诺伊州客户的咨询,客户表明意向购买产品,并要求店主将产品寄到伊利诺伊州。这类客户很有可能是由GBC或其他律所雇用的私人调查员。他们在买到产品后,会在原告递交诉状时向法庭呈交与店主的对话的证据,自己购买产品的凭证,及产品照片,证明店主有将产品销售到伊利诺伊州的意图,或者已经将产品销售到了伊利诺伊州的证据。根据美国现有案例法,将一件产品卖入伊利诺伊州,或甚至只要显示商家有明确意图将产品卖入伊利诺伊州,即可导致伊利诺伊北区法院对卖家具有属人管辖权。到此为止,我们可以知道,不管中国店主是否真正销售了假冒产品,从诉讼程序一开始就已经处于劣势。以在伊利诺伊州北区法院提起的诉讼为例,这个法院对原告来说显然具有地理优势,原告律所可以很方便地去法院申请冻结令或其他措施。而对于中国店家来说,可能从来都没有踏入过伊利诺伊州,更不用说在伊利诺伊州法院打官司。在这种情况下,能很快找到有经验的美国代理律师的中国店主会占据相对有利的位置,因为有经验的律师可以快速有效地全权代理客户处理案件。而对于没有律师代理的中国网商来说,申请美国签证,搭乘飞机到美国在法院参加听证会,陈述理由并与原告律师抗辩,不仅不太现实,而且对于对美国法律不了解的中国卖家来说,结果也是预想而知的。事由:根据美国对商标侵权衡量的规定,起诉状在事由中会列出品牌方的注册商标,并往往会声称原告的商标是知名商标,阐述原告投入了大量的时间、金钱和其他资源来获得商标在世界范围内的知名度和认可度。起诉状会声称被告销售假冒品牌商品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违反了联邦商标法以及伊利诺伊州反欺诈法等相关的法律。诉求:在诉求中,原告一般会要求法院作出如下判决:1.判处被告在美国停止销售、生产、运输或存储侵权产品,停止侵犯原告的商标权;2.将侵权网店域名转给原告或由原告更改;3.要求法院命令第三方服务器,如iOffer,eBay, AliExpree或者Alibaba等,停止为被告提供服务;4.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因被告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并追加惩罚性赔偿;5.对于故意侵权行为,要求被告对于每类故意侵权产品赔偿2百万美金,对于每个故意侵犯原告商标的域名,则要求被告赔偿10万美金;6.起诉状中还会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合理的律师费及其他诉讼费用等。第二,什么是TRO,TRO里面有什么并意味着什么?原告在收到起诉状的同时,往往还会收到临时禁止令,或TRO。TRO是由案件受理法院签发的临时禁止令。一般而言,TRO是在起诉状提交的同时由原告向法院单方面提交申请的。由于是单方动议,呈据给法院的只有原告方的一面之词,被批准的可能性相对较大。在法院批准后,被告商家的账户往往会被冻结。商家一般是在知道自己的账户被冻结后,才知道自己已经在美国法院被告了。那么在被告没有准备的情况下,原告显然已占据了主动,获得了先机。临时禁止令的动议上原告会请求法院要求被告方停止侵权,强制将被告的网络地址临时转移,冻结账户,有时会同时要求法院批准一个简易的调查取证期间,允许原告来查找与被告销售行为相关的其他账户。一般原告律所会要求法院批准原告通过电子邮件或者其他的网络通讯方式来代替美国法律所要求的传统诉状传达方式。原告的理由往往是基于网店的实际拥有人信息不明,无法查知通讯方式。伊利诺伊北区法院在此类案件中,一般都会批准原告简化诉状传达方式的要求,从而使位于中国的被告处于更大的劣势。为什么呢?第一,一般美国案件中,对于位于中国的被告的诉状传达需通过海牙公约规定的方式,也就是诉状必须以规定的形式由中国主管机构来负责传送。这个过程很耗时,有时达六个月以上,从而给被告争取时间。而当法院批准原告简化诉状传达方式的要求时,海牙公约给被告的时间优势就已经丧失;第二,有时电子邮件或网络传送方式并不可靠,导致诉状不能及时送到被告手中,使被告错过临时禁止令的听证会甚至答辩的截至日期。临时禁止令一般有效期短,两个星期左右。所以原告在争取到法院的临时禁止令后,一般会很快再向法院提交申请前期禁止令(Preliminary Injunction)。前期禁止令的有效期较长,一般贯穿整个案件过程。前期禁止令一旦被批准,被告无疑将会处于更加被动的位置。对于被告来说,防止前期禁止令发生的关键是及时对临时禁止令进行答辩。前期禁止令的动议与单方面临时禁止令不一样。法院会给被告提供时间来提出抗辩。法院在收到原告的动议后,会设一个日期(hearing date)要求原告和被告参加听证会陈述意见。这个hearingdate是案件进展中的第一个关键日期。在听证会上,法院会听取双方陈述意见,说明是否应该将临时禁止令变成前期禁止令,或者是否应当解除临时禁止令。美国法律对是否签发前期禁止令的衡量标准实际是较高的。但如果被告缺席,法院就只有原告的一面之词。如果原告陈述的理由或证据在表面上成立,而又没有被告抗辩的情况下,法院就很有可能将临时禁止令变为前期禁止令。相反,有律师代理的被告则可以向法院提出对自己有利的论点和论据,并由律师代理出庭向法官当面陈述。在这种情况下,法院签发前期禁止令的可能性将极大地降低,并有可能提前撤销临时禁止令。一旦临时禁止令被解除,原告就失去了对被告方账户的控制,这样被告可以站在一个比较有利的位置和原告谈和解。第三,传票中规定21天应诉,如果不应诉的后果是什么?在第一个重要日期过去后,第二个重要日期是对原告的诉状提出答辩的截止日期。在过了答辩截止日期之后,如果被告不出现,原告会向法院提交动议,要求法院作出缺席判决。如果被告逾期一段时间后不出现,法院在原告的请求下就极有可能做出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可能导致法院批准原告所有诉求,包括将被告账户上的资金部分或全部赔偿给原告。由于原告一般会提出故意侵权的主张,缺席判决有可能导致几百万美金的赔偿金额。看到这里,很多商家可能会问了,我只卖了几十块钱,甚至几块钱的小东西,为什么要赔几百万美金?这个就跟美国的商标法有关。美国商标法规定(15 U.S. Code §1117 (c)),对于使用假冒的商标的买卖,或邀约,原告可以在判决时要求法院对于使用每一个假冒商标的每一种类型的产品判处不少于1千美金不多于20万美金的赔偿来代替原告实际的损失(“statutorydamages”)。而对于被判故意侵权的行为,法院可以将赔偿提升到两百万美金。因此,原告主张对于故意侵权行为判处2百万美金的赔偿金,是符合美国商标法的规定的。对于普通买家而言,最直接的损失往往是经营账户上被原告控制的金额全部赔偿给被告。除经济损失之外,缺席判决也会导致商家运营的网店被永久性关闭。第四,遇到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将损失降到最低?首先,在被诉后,中国网商第一步应衡量是否聘请律师代表参加听证会,将禁止令解除。对于一些大商家而言,由于经营较大,每日进账较大,那么账户在整个诉讼过程被冻结将对商家的运营将产生重大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商家最好尽快聘请有经验的美国律师代理案件并参加听证会,到法院陈述理由,将禁止令解除。一旦禁止令被解除,商家网店的经营在诉讼过程中不会受到影响,同时也能够在谈判中处于相对优势的地位。对于比较小的卖家而言,从时间和金钱的成本上考虑,可能会选择不参加听证会。对于这样的被告,需要尽快与原告方联系开始谈判程序,用和解的方式让原告方撤诉而将账户解冻。在谈判中,应注意不要一味求和。而应聘请美国专业律师从法律的角度,分析对方的漏洞,与对方谈判,为已方争取有利条件。如果直接向对方求和,对方往往会要求在扣押账户中大部分金额的前提下撤销案件。如果商家销售仿制的数量较少,并且没有故意使用对方品牌的证据,或只是商品图形,形状有些雷同等情形,由律师与对方在商标法上进行论辩,将和解的金额压低是很有可能的。有些案件和解金额可以压低到账户被冻金额的20%,甚至以下。 当然,从根本上来说,中国商家应尽量避免销售假冒知名商标的产品,或避免销售近似商品,以避免或减少在此类诉讼中成为被告并赔偿的可能。同时,在进行跨境电子商务活动中,中国商家也应事先做好功课,建立起一些防范机制。
致力于中美跨境商事诉讼实务及研究。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
浙江资深刑辩程达群律师 最高法院《刑事审判参考》公布的所有案例
09:30:021358辩护人 最高法院《刑事审判参考》公布的所有案例 1999年第1集·总第1集【第1号】北京太子纺织工业有限公司、姚志俊等走私普通货...
关于转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的通知 豫律协〔2017〕7 号 各省辖市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分会、各直管县工作委员会: 近日,第九届全国律协常务理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现转发你们,请组织律师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行政·题 2005.98 A.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五)...
时间,已近午夜,而我却难以成眠,起床推开窗,倚窗而望,楼下昏黄的路灯下不时闪过一对相拥着的情侣,不远处,KTV门前霓虹闪烁,给这朦胧的夜色注入了一丝活力。身后,传来老公均匀的鼾声,让我的心安宁不少。一晃眼,离家又是多年,虽有老公相伴在侧,却怎能抵挡得了时不时浸润上心头的浓浓...
今天早起,还是同一辆车,同一个地点下车,送兆中去坐了机场巴士,本以为会迟到,原来刚刚好。 还是很忙,不过好在压迫感少了好多,午觉睡不醒,怎么都不够睡,下午精神萎靡。 晚上一到家就开始复习印象管理的课程,忘记了自己有些饿,突然感觉知识都是相通的,但是我记忆力不好,注定要付出更...
并是不是生能量就是好,死能量就是坏,连续就对,断裂就错。我们需要使用死能量去毁坏一些该毁坏的东西。 断舍离就是一种很好的利用断裂去维持更好的连续的方式,与物品断舍离,整理出更大的空间,与过去断舍离,以更大的激情去拥抱未来。 工作中要学会说不,杜绝做老好人,给自己多的时间和精...法院立案了,但找不到被告怎么办【律师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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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立案了,但找不到被告怎么办
民事诉讼,法院立了案,但后来又找不到被告,(被告其实就住在原告所写的地方,但就是不露面,不接诉状)。法院给被告打电话也接,老说过几天就去,一直推了两个月了。这样法院就不能下传票吗?如果不能下传票,原告就只能一直等下去吗?另外,法院建议原告本人去找被告,但原告认为让被告接传票应该是法院自己的事,原告已经提供了正确、详细的联系方式,就不应该再用自己找了。更何况原告不想去见被告,以免引起冲突。原告可以拒绝法院的要求吗?
是不是时间长了找不到被告诉讼就失效了
我也有同样问题,
竟然没有知道这个问题
公告送达。
如果你起诉了,就不会因为送达问题而失效;可以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
洛阳西工法院违法不执行冻结被告8万元解冻该法院买单吧?
您好,可以上律伴网 在线咨询律师、
不会失效的,你这种情况送达是法院的责任,不是你的责任,因为能联系上被告所以也不能公告送达,法院受理的案子有审理期限,法官应该会去送的
您好~问下一个同事借钱跑路了~没写借条倒是有微信聊天记录~以及短信记录~还有转账记录~以及刷卡记录~这样可以上诉吗 诉讼成功了是不是他不还钱永远的征信不好
首都著名律师熊云飞,在国务院土地案终极律师,成功撤销山东律师行政复议决定书.所办律师,曾在凤凰卫视,北京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报道.律师热线.
你好我想起诉二房东但是不知道他的居住地址,在网上看到可以起诉合同上的地址,但他不住在那里啊,请问起诉那里可以吗
你操心太多,法院会做缺席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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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持有法院的银行调查令,是不是可查被告所有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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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哈尔滨一法院判出离奇案:当事人不知情未起诉却成了影子原告
多年前,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的民事诉讼案件在道里区人民法院审结了。立案、审理、判决、下达执行裁定……
案件卷宗,看上去非常完整和规范,一切都符合法定程序。但是,本案“原告”关丽荣却坚称:“我从来没有起诉过被告!”
12年了,这到底是一桩怎样的案子,请看生活报记者的调查。
近日,哈尔滨市民关丽荣向生活报记者反映了一件蹊跷事。在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案件卷宗里,她曾起诉自己的生意伙伴李源索要拖欠的货款,这起案子已经审结。可是她根本不知道有过这一回事,也没有到过开庭现场,更不认识她的所谓委托人。多年来,她多次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终于,道里区法院开庭再审此案,3天后作出裁定:撤销原判决,驳回起诉。但是她要求法院继续调查这起虚假诉讼案的真相,法院却不予理会。时至今日,也没有给她一个说法。
当事人不知情 却成民事案“原告”
2013年5月,一个偶然的机会,哈尔滨市民关丽荣从南岗区司法局得知,自己在6年前曾作为原告起诉了生意伙伴李源,要求李源返还所欠货款,此案已经由道里区人民法院审结。“我从来也没有起诉李源啊,再说李源也不欠我钱。”关丽荣惊愕地说。
获知此事后,关丽荣和儿子王冠男到办案单位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调阅案件卷宗。
案件卷宗记载,关丽荣是日向道里区法院提起的诉讼,10月23日委托一名叫冷建坤的人代理诉讼;日法院开庭,同年11月2日下达(2006)里民三初字第3093号判决,判决被告李源还款30357元。
更让关丽荣感到“可怕”的是:庭审笔录记载,自己曾参加了庭审,法庭还进行了“身份核对”。
此后,关丽荣和儿子王冠男开始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控告道里区法院及相关法官涉嫌虚假诉讼。
立案用过期身份证复印件 “原告”也称没签过字
2013年6月,关丽荣通过查阅卷宗,找到了道里区法院在6年前审理这起案件的全部案卷材料。
关丽荣的儿子王冠男说:“从卷宗材料看,当年道里法院受理我母亲起诉李源案件的主要依据是我母亲的一张过期身份证复印件,另外还有一份冒用我母亲签名的起诉书和一份授权委托书。”
生活报记者看到,关丽荣被道里区法院用于起诉立案的身份证复印件是第一代身份证,有效期至日,已经在立案前过期。一份起诉状和一份授权委托书分别签有“关丽荣”的名字,关丽荣说“这压根就不是我签的字!”
关于被告李源的信息,卷宗内材料少有体现。只有其公司名称、职务和住址,还有一个手写的电话号码(目前已失效)。
李源自2005年从哈尔滨回南京后与关丽荣就少有联系,关丽荣试图联系李源,但李源的电话号码早已经停用了。生活报记者拨打起诉书上李源的电话号码,接通后机主告知已经换人。
查阅卷宗,王冠男还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第一次复印卷宗时,案卷第53页和第54页的“开庭笔录”、第57页“宣判笔录”、第58页“送达回证”,除了神秘的被委托人“冷建坤”签名外,其余均为空白。时隔一月,当王冠男第二次复印卷宗时,发现上述卷宗内空白项目都已经填上了内容,包括法官迟立波等人的签名。
“原告”称根本没出庭 卷宗记载“核对”了其身份
生活报记者梳理了该案卷宗复印件的一些细节。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4条之规定,现在核对当事人身份”——卷宗内的“开庭笔录”记载道:在庭审中,原告关丽荣和委托代理人冷建坤参加庭审;被告李源“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但关丽荣说:“我根本就不知情,更没参加庭审!”生活报记者在卷宗中发现,道里区法院“合法传唤”被告李源的方式是信函邮寄,但邮件因“地址不详”被“退回”。而参加庭审的“原告委托代理人冷建坤”,关丽荣表示根本不认识。
根据起诉书所述:被告李源及其公司日欠其(关丽荣)货款24598元,要求返还并计算利息。支持这一主张的证据是一张李源打的“欠条”。
关丽荣说,这张“欠条”既没有写明欠谁的钱,也没约定何时还款,至于欠款人“李源”的签名是否是本人的字均不知。“欠条肯定不是打给我的。因为我跟李源账目往来从来不打“欠条”,用提货三联单结算货款是我们的惯例。”关丽荣说。
生活报记者查阅卷宗显示:日,“原告委托代理人冷建坤”再次接受“关丽荣”委托,“代为申请执行;代为收取执行款;代为和解”。同日,“关丽荣”向法院申请执行被告欠款30357元。
日,“冷建坤”签署“道里区法院执行送达回证”,证实关丽荣收到“申请执行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登记表”和“廉政纪律监督卡”。
直到2013年5月,关丽荣发现该起案件后,道里区法院才对该案下达了“终止执行”裁定。
当事人追问真相 法院答复“不是原告没权提要求”
经过不断地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控告,日,道里区法院以该院(2006)里民三初字第3093号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应予再审”作出了再审裁定。
日,道里区法院作出再审裁定,认为“本案中关丽荣未向本院提起与李源诉讼,也未委托冷建坤提起诉讼,故冷建坤以关丽荣名义提起诉讼系原告主体不适格……遂裁定撤销(2006)里民三初字第3093号判决;驳回冷建坤以关丽荣名义提起的诉讼。”
对于这样一个结果,关丽荣并不满意,“我要求道里区法院调查并公布制造这起虚假诉讼案件的真相,追查幕后操手,追究相关法官虚假诉讼的责任。但至今院方不予理会,称我没有权利提这些要求,理由是案件是假的,我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原告。”
关丽荣说,冷建坤是谁?又到底是谁操纵了这起案件?他们制造这起虚假案件的目的是什么?“我一定要讨个公道出来!”
日,针对此案生活报记者向道里区法院提出采访要求,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答复,记者采访的相关问题道里区法院需要先行调查了解;接受记者采访也需要征得上级法院的批准后方可。
(原题为《道里区法院判出一桩离奇案:没起诉、没出庭、没签字,我成了影子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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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转载]起诉时,找不到被告时该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据原告起诉时提供的被告住址无法送达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已于2004年10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2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2月2日起施行。&
人民法院依据原告起诉时所提供的被告住址无法直接送达或者留置送达,应当要求原告补充材料。原告因客观原因不能补充或者依据原告补充的材料仍不能确定被告住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向被告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人民法院不得仅以原告不能提供真实、准确的被告住址为由裁定驳回起诉或者裁定终结诉讼。&  因有关部门不准许当事人自行查询其他当事人的住址信息,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请查询的,人民法院应当依原告的申请予以查询。&
&&&&可见,原告在起诉过程中提供详细准确的被告资料对于法院及时送达,通知应诉具有重要作用。但是如果原告提供的信息不确切,人民法院不得仅以原告不能提供真实、准确的被告住址为由裁定驳回起诉或者裁定终结诉讼。而需要通过其他方式(如公告送达等)予以送达,同时如果原告因客观情况无法提供被告信息的,法院可依申请予以查询。这样就充分保障了原告的利益,避免被告逃避责任。&
随着目前社会人员流动性比较大,以及各种因素的影响。不管借钱的人是本地还是异地,经常会发生借款一段时间后,借款人失去联系的情况,很多出于逃避债务的目的。这就导致出借人的权益保障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很多债权人这时就面临一些问题:怎么办?能起诉吗?胜诉后能执行吗?如果不能执行,起诉还有意义吗?
律师点评:首先,不管是债权债务、经济纠纷、民事侵权、还是婚姻家庭案件都需要有明确的被告。所谓明确不是说必须找到这个人,即使找不到这个人,但是原告能明确提供此人的准确信息,姓名、身份证、户籍、具体地址等相关资料,仍然是可以在法院立案起诉的。
其次,在找不到被告的情况,法院会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告送达传票、公告后仍不到庭,可以缺席审理、判决。当然,由于公告期要两个月,所以,这样情况下案子需要的时间会长一些。
再次,判决后如果找不到被告本人,但是,能找到被告的财产,可以直接由法院执行。如果既找不到人,也找不到财产。这样判决是否就没有意义了?如果真的什么都找不到,法院暂时也是没法执行的,这个案子会暂时被中止。但是,如果将来一旦找到被告的人或财产线索,由于已经有生效判决并进入执行程序,就可以由法院立刻采取相应措施了。如果您等到找到人再起诉,由于审理还需要一段时间,那么很可能你再拿到生效判决时,对方又不见了。
最后,由于诉讼是有时效的,如果不能在时效到来前提起诉讼或主张权利,一旦超过时效,即使你能再找到对方,到法院起诉,也是无法胜诉的,所以,如果认为对方确实无诚意了,又想起诉,还是及时起诉为好,不要因为等,把时效都误了,这也是及时起诉的另一个意义。一般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两年。
当然,诉讼总是有风险的,律师可以以不同情况做出一定风险评估,但最终决定只能由当事人本人决定。综合各种情况,如果当事人认为欠款数额较低、最终找到人和财产的机会不大,也是可以放弃的。毕竟无论是出各种费用还是最后能否得到钱,都是债权人自己的所出所得。
总结而言:如果对方缺乏还款诚意,最好的办法是及时到法院起诉,即使找不到人法院也可以缺席审理判决。等将来一旦找到对方的人或财产线索,法院执行人员就可以立即采取措施了。否则一旦过了时效就无法保护,就算没过时效,如果发现了人或财产,由于没有生效判决,也很难直接采取措施。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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