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信用卡额度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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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卡片简介
  中国工商银行发行的银行卡统一命名为牡丹卡。牡丹信用卡是中国工商银行(含中国工商银行相关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发卡机构)发行,并给予持卡人一定信用额度……
  名称及分类
  牡丹卡按是否具有消费信用功能分为牡丹信用卡、借记卡,牡丹信用卡按照是否享有免息还款期分为牡丹贷记卡和牡丹准贷记卡……
  定义及功能
  (一)牡丹贷记卡  牡丹贷记卡是中国工商银行发行的,给予持卡人一定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支付后还款、按规定享有免息还款期待遇……
  申请部分
  客户可通过我行营业网点或登录我行网站办理信用卡申请业务。我行受理各类信用卡、专用卡、国际借记卡申请(含下列特色卡)……
  特色优势部分
  ★ 循环信用,充裕免息还款期
  ★ 众多的还款渠道,便捷的自动还款……
  风险提示
  申请到银行卡后,请在卡的背面签名。刷卡消费时不要让银行卡离开视线范围,留意收银员的刷卡次数,避免误刷、多刷带来损失……
标准卡产品系列
标准白金卡
标准金、普卡
联名卡产品系列
商旅服务系列
金融保险系列
休闲娱乐系列
百货零售系列
通讯服务系列
车主服务系列
互联网+系列
分行级产品系列
趣味主题系列
公务卡产品系列| 领用合约 |
  牡丹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
  牡丹信用卡申领人(包括主卡申领人和副卡申领人,以下简称“甲方”)基于知悉并理解牡丹信用卡章程和本合约各项条款,自愿申领牡丹信用卡,经与中国工商银行发卡机构(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申领使用牡丹信用卡的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合约:
  第一条 申请
  1、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真实、有效,并同意乙方向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甲方有关资信、财产和其他有关方面的情况。甲方同意乙方可向相关单位或机构提供甲方有关资料,但以正常履行本合约和牡丹信用卡章程、提供牡丹信用卡有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由乙方或第三方提供的积分兑换、奖品、保险等增值服务)及履行法定义务为限。
  2、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申请及资信状况确定是否同意发卡、发卡的种类及信用额度。乙方依法对甲方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但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或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甲方主卡申领人可申请为其符合乙方发卡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配偶、父母或子女以及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子女办理不超过两张的副卡,有义务督促其副卡持卡人遵守牡丹信用卡章程及本合约相关规定,并应承担因副卡持卡人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主卡申领人可随时申请调整、停止或取消副卡的使用(电子现金交易除外),并须承担主副卡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副卡持卡人对副卡项下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甲方授权中国工商银行为本合约订立和履行之目的,在审批授信、额度管理、欠款催收等发卡业务管理及异议核查过程中可以通过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或其他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查询本人信用报告中的身份、职业和居住地址等个人基本信息,本人在个人贷款、各类信用卡和对外担保等信用活动中形成的交易记录等个人信贷交易信息及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个人养老保险金(缴存)、个人电信缴存等非银行信用信息;并将本人的个人基本信息、个人信贷交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未按照约定履行本合约项下义务等不良信息)以及其他相关信息提供至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或其他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
  第二条 使用
  1、甲方收到牡丹信用卡后,应及时办理卡片启用,对有签名栏的卡片,应立即在卡片背面签名栏签名,并在用卡时按规定使用此签名,否则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损失。
  如甲方所申领牡丹信用卡带有可用于脱机消费的芯片电子现金业务,应在收到牡丹信用卡后,及时向乙方申请电子现金启用,也可通过芯片消费交易自助办理电子现金启用。同时,甲方应及时圈定电子现金余额,电子现金余额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1000元。
  2、甲方可使用密码(含动态密码,下同)进行交易。凡因交易性质、习惯,或按银行卡组织、乙方规定或依甲方选择不使用密码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不校验密码的刷卡消费,电子现金脱机消费以及通过邮件、电话、移动设备、短信、传真、互联网等方式进行的交易,可以持卡人签名,磁条或芯片信息,动态验证码,卡号、有效期、安全码等卡面信息,身份证件号码、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以及指纹等个人生物特征信息等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以下简称“验证要素”)进行交易确认。
  经密码或验证要素校验通过,交易(含预授权交易)即视为甲方本人所为并由甲方承担交易款项。基于甲方签字形成的交易凭证和/或凭其他验证要素、密码产生的信息记录之一或全部均属于该项交易的有效凭据。
  3、甲方应采取合理谨慎措施妥善保管牡丹信用卡、密码以及验证要素,防止信息丢失或泄露,并不得出租、出售或转借牡丹信用卡。因牡丹信用卡、密码以及验证要素保管或使用不当,以及出租、出售或转借牡丹信用卡产生的后果或损失应由甲方自行承担。
  4、牡丹信用卡可在乙方、相应银行卡组织指定的特约商户、营业网点、自动柜员机等受理点或其他渠道使用。甲方在境内外的消费、分期付款、取现、转账等交易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乙方、特约商户及银行卡组织等的相关规定。甲方使用牡丹信用卡通过电子银行渠道办理业务,应遵守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业务相关章程、协议和交易规则。
  甲方在乙方、银行卡组织指定的特约商户、营业网点、自动柜员机等受理点或其他渠道使用牡丹信用卡时,乙方按照交易记账币种记入牡丹信用卡对应的人民币账户或外币账户。
  多币卡指具有一个或多个外币账户的牡丹贷记信用卡产品。甲方同意由乙方在多个外币账户中指定一个外币账户作为主外币种账户。在境外有关银行卡组织指定的境外受理点使用和交易时,按交易记账币种记入甲方对应的外币账户,如无交易币种对应的外币账户,则折算记入主外币种账户。乙方与未获准在境内从事银行卡清算业务的境外银行卡组织合作发行的仅具有该银行卡组织标识的外币卡,可在境外实体特约商户和境外网络特约商户使用;在境内使用时,仅限于凭卡片按国家外汇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存取现钞、转账汇款以及信用卡还款等业务。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甲方信用卡账户的资金以现金存入或以合法款项转账存入。外币账户透支可用甲方外汇资金偿还,也可向乙方申请以人民币购汇偿还。
  5、甲方遗失牡丹信用卡应立即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电话银行(95588)、网上银行(www.icbc.com.cn)、手机银行等电子银行渠道或到营业网点办理挂失(电子现金除外,乙方不受理电子现金挂失),挂失手续办妥,挂失即生效。甲方对挂失生效后其牡丹信用卡发生的交易不承担任何责任,除非甲方对该交易存在欺诈、串通他人欺诈或其他不诚信行为;挂失生效前牡丹信用卡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过错或与甲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乙方对牡丹信用卡卡片设定有效期,有效期最长为十年,另有约定的除外。如甲方到期需要继续使用,应办理更换新卡手续。对有效期内未启用的信用卡,乙方可不提供到期换卡服务。如果甲方在牡丹信用卡有效期满后不愿继续用卡的,则应在牡丹信用卡有效期满前,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或乙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乙方;否则,乙方将视为甲方到期自愿更换新卡。已过期的牡丹信用卡,甲方在按照乙方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前不能继续使用(收入款项除外),如甲方未及时办理更换新卡手续而造成牡丹信用卡无法正常使用,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本合约、牡丹信用卡章程及其他业务规定对已过期的牡丹信用卡继续有效,同时乙方继续保留对牡丹信用卡的管理权、追索权和按规定收取相关费用(包括违约金、年费、手续费等,下同)等权利。如因乙方与合作单位、银行卡组织合作终止等原因导致无法补换卡的,甲方同意乙方可发放其他同等级的牡丹信用卡。甲方不补换新卡或中途停止使用牡丹信用卡的,仍须清偿该卡所欠债务,并按规定申请办理销户手续。
  7、乙方受理甲方销户申请30日后按有关规定为甲方办理销户手续,甲方仍应偿还自申请销户之日至正式销户间发生的欠款(含交易款项、费用及利息等,下同)。在销户申请时甲方电子现金余额应为零,如因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丢失或被盗等)导致电子现金余额不能为零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有关款项。
  8、甲方同意乙方为其交易累计积分或向甲方提供增值服务。乙方保留变更积分累计规则、积分明细保存时间、增值服务种类及内容或清理积分、终止有关增值服务等权利。乙方行使上述权利时应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即对甲方产生法律效力。
  9、甲方不得以与特约商户或受理单位发生纠纷为由拒绝支付所欠乙方的款项,不得利用牡丹信用卡进行虚假交易等欺诈活动套取资金、积分、奖品或增值服务。
  10、甲方同意,乙方可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或风险管理需要,对甲方在特定机具设备、特约商户或柜面等渠道的信用卡消费、现金提取、现金转账等交易设定限制或限额。
  第三条 对账及还款
  1、对有交易发生或虽未发生交易但账户有未清偿欠款的,乙方应通过电子对账单等方式,定期向甲方提供对账服务,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甲方在对账单生成日(对账单生成日以对账单记载为准,下同)15日后仍未收到对账单的,应及时向乙方索要对账单,否则视同甲方已收到。甲方不得以未收到对账单、未接到通知为由拒付透支本息及相关费用。甲方对牡丹信用卡交易和账户情况有疑问的,应自交易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乙方进行查询,并按乙方要求提供证明文件,乙方应予以查证并在收到核实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给予答复。在查证结果确认前,甲方应及时还款,如不及时还款,可能对甲方信用记录产生影响。经查证,如应由甲方承担责任的,有关交易款项及相关利息、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不应由甲方承担责任的,乙方负责将有关交易款项退回(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方应在乙方规定的还款期限内偿还欠款并同意乙方可以自行或委托第三方通过信函、短信、电子邮件、电话、上门、公告或司法渠道等方式向甲方催收欠款。若甲方经乙方催收仍未能清偿其欠款,甲方同意乙方可选择采取或同时采取如下措施:停止该卡使用(电子现金交易除外);停止甲方所有牡丹信用卡使用(电子现金交易除外);行使质权;从甲方在中国工商银行任何分支机构开立的任何账户中直接扣收;乙方通过甲方预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到甲方或乙方向甲方发出催收通知后甲方仍未还款的,乙方可在中国工商银行网站(www.icbc.com.cn,下同)及相关媒体上公告催收。乙方因催收欠款和实现债权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3、牡丹贷记卡条款
  (1)甲方除取现及转账透支交易外,其他透支交易从银行记账日起至到期还款日(含)之间的时间段为免息还款期,到期还款日以对账单记载为准。甲方在到期还款日(含)前偿还当期应还款项,则无需支付除取现及转账透支交易外的透支利息。甲方使用信用额度取现及转账的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并应按每日万分之五支付所用款项从银行记账日起至还款日止的透支利息。
  (2)甲方可按照乙方对账单标明的最低还款额还款。甲方按照最低还款额规定还款的,乙方只对未清偿部分计收从银行记账日起至还款日止的透支利息。对于部分信用卡产品,甲方同意采用“特殊计息”方式,甲方未全额偿还当期应还款项的,应对享受免息还款期的透支交易(包括已偿还部分)支付从银行记账日起至还款日止的透支利息,乙方将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站-“信用卡”-“卡片世界”等途径告知甲方。甲方未能在到期还款日(含)前偿还最低还款额的,视为逾期,除按上述计息方法支付透支利息外,还应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支付违约金,每期违约金最高500元人民币或500港币或500澳门元或100美元或100欧元(其余外币账户按最高100美元等值外币收取)。甲方连续两次(含)以上在到期还款日(含)前未能足额偿还最低还款额的,乙方有权停止其牡丹信用卡的使用(电子现金交易除外)。
  每期最低还款额为以下部分金额之总和:对账单中未偿还的一般交易(分期付款、透支取现、透支转账以外的透支消费以及相关利息、费用等)金额的百分之十;所有已入账未偿还的分期付款、透支取现、透支转账金额的百分之百;上期账单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金额。如当期账单透支余额低于上述金额总和,则最低还款额以当期账单透支余额为限。
  (3)因甲方在临时调高额度期限届满前未归还欠款导致超过信用额度,或因利息、费用等其他原因导致超过信用额度的,属于超额使用信用额度。对于上述情形,甲方不得以超过信用额度为由拒绝归还牡丹信用卡账户欠款。
  (4)乙方对甲方不符合免息条件的交易款项从银行记账日开始计算透支利息,透支利率为日利率万分之五(年化利率约为18.25%,受每月天数不同及甲方还款情况不同等因素的影响,实际年化利率与上述年化利率可能存在差异),按月计收复利,并从甲方账户中扣收(含透支扣收,下同)。
  (5)牡丹贷记卡账户内存款不计付利息。
  (6)甲方向乙方申请分期付款业务应遵守乙方分期付款业务相关规则。分期付款扣款金额入账后将全额计入当期账单的最低还款额。乙方可根据甲方的交易、还款记录情况、资信状况变化或突发性欺诈风险等情况,取消剩余期数分期付款,并将剩余款项一次性记入甲方牡丹信用卡账户,甲方应按当期对账单在到期还款日前一次性偿还。
  4、牡丹准贷记卡条款
  (1)准贷记卡透支利息自银行记账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五、年利率18.25%计收单利,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甲方透支超过60天仍未还款的,视为逾期,乙方有权停止其牡丹信用卡的使用(电子现金交易除外)。
  (2)准贷记卡账户内的存款按照中国工商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5、甲方应承担牡丹信用卡(含副卡)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乙方有权从其账户中扣收因牡丹信用卡(含副卡)而发生的全部交易款项、利息及费用等。费用按照乙方对外统一公布的中国工商银行服务价目表收取。
  第四条
  1、乙方可根据甲方的申请及资信状况,要求甲方提供一定的权利质押担保。提供权利质押担保的,出质权利到期日应超过牡丹信用卡有效期到期日后30天。甲方牡丹信用卡有效期期满继续使用的,该权利质押应办理相应的转期、续押手续。
  2、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根据甲方交易、还款记录情况、资信状况变化或突发性欺诈风险等情况调整其牡丹信用卡账户的信用额度,或者要求甲方按规定提供或增加权利质押担保。乙方调整信用额度,可通过短信、电话或对账单等方式通知甲方。前述信用额度调整不影响甲方在本合约项下的还款义务,甲方仍需清偿已经发生的交易款项、利息及费用等,且不得以未收到通知为由要求乙方承担责任,除非乙方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过错。
  乙方可对甲方名下的多个信用卡账户授信额度实施合并管理,设定总授信额度上限。
  3、乙方有权基于甲方资信状况等原因或为维护甲方账户资金安全等目的,暂时限制或停止其使用牡丹信用卡(电子现金交易除外),甲方应配合乙方采取相关措施;甲方不得因乙方限制或暂停其使用牡丹信用卡而要求乙方承担责任,除非乙方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过错。
  4、甲方享有按规定使用牡丹信用卡的权利。发生(不限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停止甲方牡丹信用卡的使用(电子现金交易除外),同时可自行或授权有关单位收回其牡丹信用卡,并对甲方未清偿款项进行追索。甲方不得以乙方采取或未采取停止信用卡使用的措施为由要求乙方承担责任,除非乙方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过错。
  (1)甲方提供虚假申请材料;
  (2)甲方资信状况恶化或家庭财务状况恶化;
  (3)本合约项下的担保发生担保合约中途解除、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或可能导致质押权利受损害的、质押权利的权属发生争议等情形之一,而甲方又未能提供令乙方认可的担保;
  (4)甲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规定或本合约及牡丹信用卡章程等规定。
  5、甲方同意乙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转让、处置对甲方享有的全部或部分债权, 并可通过公告或手机短信、信函、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甲方债权转让及处置事宜。
  第五条 甲方同意将在申请表中所填单位及住宅地址、电子邮箱作为通知或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上述内容以及甲方在乙方预留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有所变更时,须立即以书面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乙方办理资料变更。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和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同意乙方可通过短信、客户端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其发送与牡丹信用卡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介绍、活动推介等各类商业性信息,乙方保留随时终止发送的权利。甲方如拒绝接收商业性信息,可拨打乙方服务热线电话95588。
  第六条 乙方服务热线电话:95588。乙方公告方式:中国工商银行网站(包括但不限于首页“重要公告”或“信用卡-信息披露”栏目)或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等。
  第七条 牡丹信用卡申请表和《中国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章程》是本合约的组成部分。
  第八条 甲方同意,乙方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不时对本合约进行修改。乙方如对合约内容进行修改,将依法进行公告,无须另行通知甲方。公告期内,甲方可以选择是否继续使用牡丹信用卡,甲方如不同意有关变更,可按照规定办理销户手续,未办理销户手续的,视为甲方同意有关变更,公告期满即为生效。
  第九条 甲乙双方因本合约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本合约条款如未指明卡种,均适用于牡丹贷记卡和牡丹准贷记卡。本合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规定,本合约与《中国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章程》不一致的,以本合约约定为准,未尽事宜依据《中国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章程》、业务规定、使用指南及金融惯例办理。甲方在使用联名牡丹信用卡、芯片卡、磁条芯片复合卡或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等服务时,还应遵守该类卡或该类服务相关规定。牡丹信用卡交易还须执行该卡及交易涉及的有关银行卡组织的规定。
  第十一条 本合约自乙方批准甲方办卡申请之日起生效,至甲方依据本申请表申领的所有牡丹信用卡项下债务全部清偿且办理完毕销户手续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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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信用卡使用指南
工商银行信用卡收费标准
工商银行信用卡收费标准
特约单位消费回佣
按协议价格收取
&&& 收单银行与特约商户签约为持卡人提供用卡支付条件,并向特约商户提供银行卡资金结算服务.
按协议价格收取
&&& 收单银行与财务POS单位签约为财务POS单位提供用卡支付条件,并完成相关资金结算服务.
按不低于同期贷款利率收取
持卡人办理分期付款业务
分期付款展期
按不低于同期贷款利率收取
持卡人办理分期付款展期业务
黑金卡年费
工银运通百夫长黑金卡主卡18000/卡/年;
副卡免年费
白金卡年费
工银运通百夫长白金卡主卡3600/卡/年;
副卡免年费
牡丹白金卡主卡2000元/卡/年;牡丹白金卡副卡1000元/卡/年.
持卡人用卡年费
个人金卡年费
& 1.牡丹双币贷记卡个人卡:金卡主卡200元/卡/年;金卡副卡100元/卡/年.
& 2.牡丹人民币贷记卡个人卡:金卡主卡100元/卡/年;金卡副卡50元/卡/年.
& 3.牡丹准贷记卡个人卡:金卡主卡50元/卡/年;金卡副卡25元/卡/年.
持卡人用卡年费
个人普通年费
& 1.牡丹双币贷记卡个人卡:普通卡主卡100元/卡/年;普通卡副卡50元/卡/年.
& 2.牡丹人民币贷记卡个人卡:普通卡主卡50元/卡/年;普通卡副卡25元/卡/年.
& 3.牡丹准贷记卡个人卡:普通卡主卡25元/卡/年;普通卡副卡12.5元/卡/年.
持卡人用卡年费
商务卡年费
& 1.牡丹双币贷记卡商务卡:金卡400元/卡/年;普通卡200元/卡/年.
& 2.牡丹人民币贷记卡商务卡:金卡200元/卡/年;普通卡100元/卡/年.
& 3.牡丹准贷记卡商务卡:金卡100元/卡/年;普通卡50元/卡/年.
持卡人用卡年费
专用卡年费
牡丹专用卡20元/卡/年
持卡人用卡年费
智能卡年费
牡丹智能卡电子钱包卡可续存钱包卡10元/卡/年
持卡人用卡年费
国际借记卡年费
牡丹国际借记卡个人卡平面卡10元/卡/年
持卡人用卡年费
联名卡年费
&&& 牡丹联名卡(认同卡)年手续费可高于所依附的卡种的收费标准;其他收费项目同所依附的卡种。
持卡人用卡年费
彩照片除所依附的卡种收费标准外,另加收50元/卡.
彩照片卡片工本费
新发卡/补发卡/换发卡
& 1.芯片卡20元/卡-40元/卡
& 2.牡丹智能卡电子钱包卡可续存钱包卡25元/卡
& 3.牡丹智能卡电子钱包卡不可续存钱包卡15元/卡
芯片卡、可续存钱包卡、不可续存钱包卡新发、补发或换发卡
贷记卡、准贷记卡、国际借记卡20元/卡,专用卡10元/卡
&&& 客户遗失信用卡后,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电子银行或到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办理卡片挂失
索取两个月(不含)前的对账单5元/月/份
持卡人补制对账单
国内交易正本50元/份,副本10元/份;国外交易副本5美元/份或5欧元/份
持卡人索取交易单据
为持卡人提供信件、凭证等邮寄快递服务
信用卡授信证明
单位100元/份
开具信用卡信用额度证明
外汇兑换手续费
按照银行卡合作组织收费标准收取
将交易币种转换为信用卡账户记账币种
境内紧急补换卡
牡丹双币贷记卡40元/卡
持卡人在境内因卡片遗失或损坏紧急补卡或换卡
境外紧急服务
境外紧急挂失、取现、补换卡手续费按照银行卡合作组织收费标准收取
向持卡人提供的境外紧急挂失、取现、补换卡服务
代理外卡取现收单
&&& 在指定网点办理柜面取现,威士卡、万事达卡,按取现金额的3%收取,大来卡按取现金额的4%收取。
我行营业网点受理国际卡组织境外发行的信用卡取现业务
代理外卡消费收单
按协议价格收取
&&& 收单银行、外卡组织与特约商户签订三方协议,收单银行为外汇卡持卡人提供用卡支付条件,并向特约商户提供外汇卡资金结算服务
信用卡代理业务
按协议价格收取
代理付款或代理收款等信用卡代理业务
异地取款及转账付出
& 人民币:按金额的1%收取,最低2元,最高100元.
& 外币:按金额的2.9%收取,最低3港币或3美元或3欧元(含境内外)
在发卡地区以外的城市提取现金或办理转账付出业务
持卡向本人信用卡异地存款及转账存入
& 人民币:按金额的0.5%收取,最低2元,最高100元.
& 外币:按金额的0.5%收取,最低3港币或3美元或3欧元,最高100港币或15美元或15欧元(含境内外)
在发卡地区以外的城市办理柜面存款或转账存入业务
持卡人在中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办理查询业务
人民币账户/卡跨境ATM取现
按(取现金额的1%+12元)人民币收取,最低14元/笔,最高112元/笔
持卡人在中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银联网络ATM终端办理取现业务
跨行ATM取现
4元/笔,异地取现另加收异地取款手续费
持卡人在境内银联网络ATM终端办理取现业务手续费
按协议价格收取
向合作方收取的我行信用卡品牌使用费
个性化服务
按协议价格收取
向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
标签:工商银行信用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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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开富贵,盛世牡丹。中国工商银行秉承“一切为了持卡人”的服务理念,诚挚为您服务,让您享受品质生活。您可通过我行融e联、手机银行(融e行)、网站()、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95588)/金卡贵宾专线()、营业网点及自助设备随时体验贴心服务,尽享尊贵与便利。
  客户服务、收费标准等更多详细信息可通过我行网站、客服热线或营业网点查询。请您在用卡前详阅本使用指南,敬祝您用卡愉快!
中国工商银行牡丹卡中心
  本使用指南制作日期为2017年1月,如遇业务变化,以最新宣传为准。您可随时登陆我行网站查询最新资讯。
  重要提示
  卡片启用
  在使用前,请通过我行融e联、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或营业网点等渠道启用您的信用卡。卡片启用后,才能正常用卡。
  妥善保管卡片、密码
  请妥善保管卡片,不要将卡片、身份证件、密码放在一起或将卡片密码泄露给他人。避免将卡片置于磁场附近,避免卡片折损或磁条刮坏。请定期检查卡片是否遗失,不要将卡片借给他人使用。
  卡片挂失
  如果您的信用卡遗失,请通过我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或营业网点等渠道办理挂失(电子现金不可办理挂失)。
  交易单据
  在用卡交易后,请认真核对交易凭证上的日期、卡号、金额等重要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名,并保留好交易单据。
  账单核对
  收到账单后,请您及时对账。如对交易有任何疑问,请在交易记账日起60天内拨打我行客户服务热线进行查询。
  信息变更
  如果您的地址、邮编或电话等联系方式发生变化,请及时通过我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或营业网点申请变更。
  客户端下载、关注公众号
  您可扫描二维码下载工银融e联、融e行手机银行,关注工银信用卡微信公众号。
  一、认知篇
  (一)与我行合作的信用卡组织
  “银联”、“威士”、“万事达卡”、“运通”、“JCB”或“大来”。
  (二)卡面说明&
  (三)检查签名
  收到信用卡后,请立即检查卡面上的姓名拼音和称谓(Mr./先生,Ms./女士)是否正确,并在信用卡背面的签名栏上签上本人姓名(签名请与申请表上的签名保持一致)。
  (四)卡片启用
  领到卡片后,您需通过我行融e联、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或营业网点等渠道办理卡片启用并设置卡片交易密码,才能正常用卡。
  (五)密码
  工银信用卡的密码为6位数字。为保证您安全用卡,自行设置密码时,建议您最好不要使用出生日期、电话号码、“000000”等易被他人破译的数字,并敬请牢记,避免泄露。
  如需修改密码,您可在我行本异地ATM机上进行操作或致电我行客户服务热线办理。
  如果您遗忘了密码,请持本人身份证件和卡片到我行营业网点办理密码重置。
  ★★★温馨提示:由于境外某些国家或地区的非银联网络ATM机只认可4位密码,因此当您输入正确的6位密码而不能成功取款时,请您输入密码前4位。具体情况,您需要与境外ATM机所属行确认。
  (六)关于副卡
  牡丹个人信用卡的主卡持卡人可办理不超过两张副卡,您可以为您符合我行发卡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配偶、父母或子女以及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13周岁(含)以上子女办理副卡。副卡和主卡的种类相同,信用额度共享。
  二、使用篇
  (一)刷卡消费
  您可持带有“银联”标识的工银信用卡在境内外有“银联”标识的特约商户刷卡消费,也可持多币卡(含双币卡)在境外相应信用卡组织或公司的特约商户刷卡消费。
  (二)线上消费
  您可以通过注册我行网上银行、开通工银e支付或快捷支付等方式,充分享受足不出户、轻松购物的乐趣。
网上商户类型
网银注册方式
境内网上商户
柜面注册动态密码
柜面注册口令卡
柜面注册U盾
外卡组织网上认证商户
注册并登陆网上银行后开通外卡组织验证服务
境外网上非认证商户
默认开通境外网上(无卡)交易服务,可通过我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或短信方式关闭
  (三)二维码支付
  我行二维码支付首度采用国际清算组织领先的令牌技术对卡号进行变异处理,有效保护您的资金和信息安全,二维码支付分为被扫及主扫两种支付模式,被扫模式为商户使用扫描设备扫描您的二维码,主扫模式为您使用手机等移动设备扫描商户二维码。您可以在融e联上绑定银行卡,实现扫码一键支付。详细介绍及促销活动请点击如下链接。
  (四)电子现金
  1.圈存
  您可通过我行营业网点、ATM及特约单位POS终端凭您本人芯片卡密码申请办理电子现金圈存业务。如您是我行网上银行注册客户,您可登陆网上银行,链接我行认证或许可的芯片卡读卡器,通过圈存功能自助办理圈存业务。同时,您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我行营业网点申请设置和调整电子现金的自动圈存。
  2.圈提
  您可通过我行营业网点凭您本人芯片卡密码申请办理电子现金圈提业务。如您是我行网上银行注册客户,您可登陆网上银行,链接我行认证或许可的芯片卡读卡器,通过圈提功能自助办理圈提业务。
  ★★★温馨提示:电子现金不能办理取现、转账和联机消费等业务。电子现金交易不校验密码,不核对持卡人签名,凡使用电子现金进行的交易均视为您本人所为。
  (五)手机信用卡
  为满足您的快速便捷用卡需求,我行推出手机信用卡业务,您可以使用手机等设备为您正常使用的工银银联信用卡个人卡主卡申请附属卡(日后支持基于副卡申请手机信用卡),并以手机等设备为载体完成支付。目前我行已推出HCE云闪付、Apple Pay、Samsung Pay、Huawei Pay、Mi Pay等手机支付方式。
          
  (六)预授权
  预授权指特约商户就持卡人预计支付金额,提前向发卡机构取得付款承诺,并在持卡人获取商品或接受服务后,按实际交易金额通过预授权完成/确认交易进行支付结算的业务。预授权完成/确认交易无须验证卡片密码。
  (七)取现
  您可持本人卡片和有效身份证件或取现密码,在工商银行营业网点、有工商银行或“银联”标识的ATM取现。多币卡(含双币卡)还可在境外相应信用卡组织或公司的ATM和银行网点提取当地货币。
  ★★★温馨提示:
  (1)工银信用卡在境外相应信用卡组织或公司的ATM机或银行网点取外币存款,通过银联渠道每日累计取现不得超过等值1万元人民币,每年累计取现不得超过等值10万元人民币,通过国际信用卡组织渠道,每日累计不得超过等值1000美元,一个月内累计取现不得超过等值5000美元,6个月内累计取现不得超过等值10000美元。
  (2)工银信用卡账户内余额不足时,可以利用信用额度透支取现。使用信用额度取现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贷记卡每日累计不超过10000元人民币,透支取现总额不能超过可用取现额度。准贷记卡不能超过透支取现比例。使用信用额度取现,从记账日起至还款日止,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收透支利息。
  (八)分期付款
  您使用工银牡丹贷记卡消费可享受我行提供的分期付款服务。您满足一定金额的单笔消费或上期账单全部或部分消费交易可以在免息期内申请分期偿还,单笔消费可以通过我行特约商户具有分期付款功能的POS机或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短信方式、营业网点申请,上期账单全部或部分消费交易可以通过我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短信、自助终端或营业网点申请。分期付款手续费按指定期限和费率扣收。分期付款扣款金额入账后将全额计入该期账单的最低还款额。
  (九)积分
  您使用工银信用卡消费可按照我行积分规则累计个人综合积分,POS刷卡消费1元积1分,外币消费按照比例折算为人民币后进行积分计算。有效期最长五年(以日历年度计算)。购房购车、批发类、政府服务、公立医院、公立学校、慈善与非营利性社会服务、网上交易以及工商银行认定不应累计积分的交易均不累计积分,积分可通过我行融e购商城或POS积分消费商户用于消费抵现。
  (十)货币兑换费
  您使用外币账户在非账户币种国家进行交易,要根据国际组织的规定收取货币兑换费。单标识多(全)币种卡、JCB单标识卡及大来爱购卡在相应信用卡组织或公司使用时,免收外汇兑换手续费。
  (十一)常见问题解答
  1.刷卡消费是否需要输入密码?
  我行为您提供刷卡消费输密自选服务,根据信用卡品牌和境内外分为以下情况:
非银联网络
境外免输密网络(粘贴有“银联主标识+仅支持签名Signature Only”标识)
威士、万事达卡、运通、JCB、大来网络
超过输密限额需输密码
无需输入密码
当地规定为准
无需输入密码
  ★★★温馨提示:
  (1)目前,中国银联提供“免密免签”便捷支付服务。您使用具备非接功能的银联芯片卡或手机信用卡,在指定商户通过非接触方式进行境内300元人民币及以下(境外以当地限额为准)的交易时,只需将卡片靠近POS等受理终端即可完成消费交易。消费过程中,无需输入密码,也无需签名,极大提升了支付体验。
  您可以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和电话银行调整“银联非接小额免密开关”。
  (2)目前,中国银联已开通银联信用卡境外免验密服务,如您需要了解中国银联开通的境外免输密受理网络及受理卡种的最新信息,请登录中国银联官方网站查询。
  您可以通过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或营业网点设置、调整银联境外免输密网络交易限额。设置交易限额后,您可以在设置的交易限额内仅凭签名完成交易。
  2.我用卡受阻,怎么办?
  您的工银信用卡刷卡受阻可能由于卡片未启用、额度不足等原因造成,请您致电客户服务热线查询。
  3.我需要留存交易单据么?
  请您妥善保管交易单据,如对交易有疑问,请在交易记账日起60天内提出查询,并请您积极配合我行业务人员进行相关调查。
  4.用卡消费后我该怎样退货?
  如您要求退货,可持工银信用卡和消费单据与商户协商办理退货手续,退还款项将直接划回您的信用卡账户。
  5.卡片被吞应该找谁?
  如果您在ATM机上操作步骤超时或使用止付卡会造成吞卡。
  在境内,请您立即与ATM机所属行联系,并持有效身份证件和ATM打印单据到ATM机所属行查询并领回卡片。
  在境外,请立即到ATM机所属行寻求帮助。
  6.扣账未吐钞,怎么办?
  如您发现ATM机取现交易已扣账但未吐钞,请立即与ATM机所属行联系,或致电客户服务热线寻求帮助。
  7.如何申请紧急取现?
  如果您的工银信用卡在异地遗失或损毁,我们为您提供紧急取现服务。您可向我行营业网点提出紧急取现申请。境内紧急取现只按照工银信用卡异地取现标准收费,不额外加收服务费。
  在境外,您可以通过相应的信用卡组织申请紧急取现服务。双币/多币贷记卡境外紧急取现服务除按异地取现收费外,还要按国际信用卡组织的规定收取相关费用。
  三、账单篇
  为提倡低碳环保生活,我行已取消纸质账单,您可以选择Email账单、短信/融e联账单等电子对账单。此外,您还可以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或电话银行等渠道查询您的账单详情。
  (一)名词释义
  1.信用额度
  指发卡机构根据您的资信状况等为其核定、在卡片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的最高授信限额。
  2.可用额度
  指您当前实际可使用的额度,包括可取现额度和可消费额度。
  3.对账单日
  指发卡机构定期对您的交易款项、费用等进行汇总,结计利息,计算出您应还款的日期。
  4.到期还款日
  指发卡机构与您约定的,您归还当期应还款项或最低还款额的最后日期。
  5.免息还款期
  指贷记卡除取现及转账透支交易外,其他透支交易从银行记账日起至到期还款日(含)之间可享受免息待遇的时间段。
  6.当期应还款额
  指截至当前对账单日,您累计已经发卡机构记账但未偿还的交易款项,以及利息、费用等的总和。
  7.最低还款额
  为以下部分金额之总和:对账单中未偿还的一般交易(分期付款交易以外的透支消费、取现、转账以及相关利息、费用等)金额的百分之十;所有已入账未偿还的分期付款交易金额的百分之百;上期账单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金额。
  8.违约金
  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支付违约金,每期违约金最高500元人民币或500港币或500澳门元或100美元或100欧元(其余外币账户按最高100美元等值外币收取)。
  (二)利息及费用计算
  1.牡丹贷记卡
  如您在到期还款日前未能全额还款,我行只对您未偿还的透支消费部分每日按万分之五计收从银行记账日起至还款日止的透支利息,已归还的透支消费部分不计算利息,仍享受免息还款期。透支取现及转账部分每日按万分之五计收利息。
  透支利息计算:上期对账单的每笔透支金额为计息本金,自该笔透支交易的记账日起至还款日为计息天数,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息,按月计收复利。
  2.牡丹准贷记卡
  牡丹准贷记卡账户内的存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及计息办法计付利息。
  使用准贷记卡透支,无论取现还是消费都要支付利息。
  透支利息计算:上期对账单的每笔透支金额为计息本金,自该笔交易记账日起至该笔账款还清日为计息天数,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收单利。
  四、还款篇
  我行为您提供多种还款方式,您可自主选择最方便的方式进行还款。人民币账户与外币账户的欠款须分别偿还。
  (一)人民币还款方式
  1.手机银行、网上银行转账还款。转出卡需要在柜面开通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才能向信用卡还款。
  2.签订自动还款。可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营业网点签订自动还款。
  3.自助机具、营业网点存款或转账还款。
  4.从其他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汇款还款。不同银行及不同第三方机构还款资金到账时间可能不同,详询转出行、第三方支付机构。
  (二)外币还款方式
  1.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购汇还款、外汇账户汇款还款。转出卡需要在柜面开通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才能向信用卡还款
  2.签订自动还款。可选择人民币自动购汇还款、外币自动转账还款
  3.在指定的外币营业网点购汇还款、存入外币现钞还款。办理存入外币现钞业务时,若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在银行办理。
  4.电话银行人工购汇。需要使用同卡人民币账户存款(在清偿当前人民币账户全部欠款后多出的人民币存款余额)购汇还款同卡外币欠款。
  5.从境内外其他银行汇款还款。请向转出行咨询到账时间以免耽误还款。
  注:各渠道购汇还款包括自动购汇还款,均不能以人民币账户透支的方式购汇偿还外币账户欠款。
  ★★★温馨提示:请在到期还款日前及时偿还您的欠款。若不能全额还款,建议您还清最低还款额以避免留下欠款记录。对您未及时足额归还最低还款额而产生的逾期信息,我行按规定提供给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或其他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您的每一次用卡及还款行为都将纳入您的个人信用记录。
  五、安全篇
  (一)异常交易确认
  为了保障您的资金安全,我行会通过电话呼出,短信通知等形式与您确认卡片的异常交易情况,请您积极配合。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致电我行客户服务热线查询。
  如您对已发生交易存在疑问,请在交易记账日起60天内提出查询,我行将为您申请交易拒付,最大限度保障您的权益。
  (二)余额变动提醒
  为保障您的资金安全,我行为您提供余额变动提醒服务。
  我行通过融e联、短信等方式为您提供信用卡余额变动提醒服务和电子对账单发送服务,及时全面地掌握信用卡账务情况。
  ★★★温馨提示:当您收到提醒信息时,请注意核对信息内容。如有疑问,请致电我行客户服务热线咨询。切勿向不明的电话、电邮、短信、网站等泄露您的信用卡卡号、密码及其他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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