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单位建立旧版劳动合同法需要旧单位的合同么

本人已经与原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考入新单位需要哪里开提档函_百度知道
本人已经与原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考入新单位需要哪里开提档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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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挡案由新单位向原事业单位调取,不用个人去操办的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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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月初,单位由于内部成本的问题,将我从内勤调到了外勤(销售部门),工资待遇都发生了变化,基本工资降低,说是因为现在我有业绩提成了,不可能跟内勤一样高,工作了一个星期,又从会计那里说以前内勤的餐补和电话补助都没有了,(当初总经理信誓旦旦地说到外勤原来的工资待遇都不变,我才被迫同意去的),现在又听说公司要马上跟我们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当初到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还差一年多到期呢),他们有权利重新跟我签署劳动合同么,签署的新劳动合同一定是比两年前的合同待遇差的多,单位只想自己利益,不考虑我的利益,我有没有理由不解除原来的劳动合同??(未到期的劳动合同)
1、单位内部调动没必要重签劳动合同。
2、工作岗位变动,工资待遇变动等,可在原合同中做变更处理。
3、你现在“从内勤调到了外勤(销售部门),工资待遇都发生了变化,基本工资降低,说是因为现在我有业绩提成了,不可能跟内勤一样高”。企业有工资自主权,岗变薪变,只要不是故意为难你,只好服从。
4、变更劳动合同是要双方协商一致的,你可以与公司协商,争取你的合法权益。
祝你顺利!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因为是单位派遣,本人也无异议,...
社会保险金等是国家强制险种,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参加,对此《劳动法》有明确规定。社会保险金的创意是为充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一旦建立劳动关系,单位和个人都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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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是一年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劳动合同》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原公司被收购的,原劳动合同继续...
提点儿不同意见——
楼上诸位对单位存在的违法侵权问题谈得很多, 甚至把什么是“五险”也进行了详细解读。但我觉得,你对单位的违法侵权问题和什么是“五险”的问题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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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登陆牛耳网: ,找工作最偷懒,不过效果还不错.不信,你可以去试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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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答:123456789101112131415今日律师风向标:
单位要求重新签订合同,在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前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将来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应?
我是一名企业职工,于1996年与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现在单位又要求在职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申明如果不重新签订合同将视为自动解除劳动关系而且将扣除年终奖金。请问如果我们不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在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将来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应?单位是否应该继续履行1996年签订的劳动合同?
yunzhongyue
律师回复区
公司的说法不对。不需重新签订合同,原合同仍然有效,应继续执行。即使重新签订合同,你也有权在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河北-石家庄
根据劳动合同法附则中的规定,原劳动合同有效,不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原合同应继续履行,你有权拒绝单位的重签要求,否则你可申请劳动仲裁
原来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你可以不再重新签定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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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问律师用人单位成立了新的子公司,要员工与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是否需要赔偿
我是一名上市公司的6年员工,目前公司要将部门成立一个子公司,要求员工与新公司签约,那我6年的工龄是不是没有了?如果在新公司的被辞退,公司是不是一毛钱也不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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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对于问题描述,可以作如下分析:1、你好,你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
2、你已经在该用人单位工作了六年时间,现在该用人单位又成立了一个新的子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
3、现在用人单位要求你们员工与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认为,你们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已经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终止。
4、原用人单位应当向你们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5、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每工作一年一个月的工资,超过半年的时间按照一个月的工资来计算,不足半年的时间按照半个月的工资来计算。
6、如果你们在新的子公司被辞退,已经与原用人单位是没有关系的,因此,是不能要求子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
7、建议与原用人单位协商处理,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行动建议1、收集并保存好能够证明与原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关系的证据。
2、你们如果与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已经终止。
3、可以要求原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4、如果现在被子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是不能要求子公司支付原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金的。
5、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及时向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解决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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