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离婚律师网妻子该不该离婚分得一半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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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离婚的时候,法律事务所的律师说如果要卖掉房子需要双方签字的,现在我没有签字,对方是不是属于侵权
在我们离婚的时候,法律事务所的律师说如果要卖掉房子需要双方签字的,现在我没有签字,对方是不是属于侵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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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离婚时房子未处理的,你可以要求分割房款。已经处理的,那要看当时怎么处理的。房子归他的,他当然有权处理;房子归你但没过户的,属于侵权,可以要求其归还售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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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经纪人
……财产分割问题,
二手房经纪人
属于共有产权的话就是侵权了,看你们离婚的时候是怎么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了。
二手房经纪人
二手房经纪人
看房屋产权了
上面要是有你名字
那他单独卖就属于侵权
如果没有你的名字....就不好说了...应该是私有财产
人家就有权处理自己的房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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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是如何约定的?
夫妻共有财产如果卖,必须夫妻都同意才行,离婚要约定房子归属和补偿问题,不签字就是没有同意,属侵权
得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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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信息举报邮箱:离婚时过错方应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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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过错方应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吗
关键词: 不分,财产,离婚,过错方&&&&&  根据《婚姻法》的划定,夫妻婚后财产假如没有特别商定的话,原则上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论谁赚多赚少,夫妻婚后所得收进都属于共同财产!  一,无错过方哀求赔偿的情况:&  我国《婚姻法》第46条划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哀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假如你的另一半存在&与她人同居&的情形,你可以主张损害赔偿,但是这一条在现实糊口中因为难以收集证据,法院难以支持。&&&&&(你假如有证据那就好办,但是假如对方仅仅是上网与其它女人说些过火暖的话,无意偶尔有些一夜情的事情发生,这个与法条中划定的&与她人同居&,是不相符的,法律划定的同居行为是指长期不乱地共同栖身。&&&&&)  你丈夫背对着你给别的女人金钱,假如小额的话尚且不论,但是假如大额的话,你可以主张赠与无效,根据我国法律划定,擅自处分夫妻共有财产,你可以向法院主张赠与无效,但对方是善意有偿取得的除外。&&&&&  二,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情况:&  我国《婚姻法》第47条:&&离婚时,一方隐躲,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躲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哀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四十条:&夫妻书面商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回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白叟,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哀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因此,假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一方过错而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应均匀分割,并不存在过错方应少分或不分的划定,但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当然了,一方自愿抛却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法律也并不禁止和干涉。&&&&&
友情链接:离婚诉讼财产分割中房屋分割特别是经济适用房的处理
财产分割中房屋分割相关问题:
一、房屋价值的界定
法院分割房产,一般是以房产现值作为分割依据。房价的市值一般由当事人双方估价后达成一致意见;若达不成,一般由原告申请评估。当然,不是必须委托评估,可通过竞价、拍卖等形式处理。
二、房屋分割中的问题&
1.关于是否夫妻共有财产的界定
产生争议的原因主要是由于购买时间和取得产权时间有差异、缴纳房款存在时间跨度、房产证的取得与登记,这些原因导致共有房产认定的争议。
2.关于公房分割存在的问题
离婚纠纷涉及的公房,可能是职工经房改售方取得产权证的部分产权的公房,也可能是婚前或婚后购买但没有取得产权证的公房,处理比较复杂。
对于“部分产权”房,司法实践一般会判决取得部分产权的一方,按所得房屋产权的比例,依照离婚时当地同类住房标准价,给予对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3.关于承租公房承租权问题 主要法律依据:《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方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
问:夫妻一方在婚前购得经适房并缴纳首付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
长沙离婚律师周晋答:一方婚前购得经适房并支付首付款,离婚时房屋可以认定为归该方所有。可对婚后夫妻共同还款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分割。
问:夫妻一方婚前取得购买经适房资格,婚后购得的经适房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
周晋答:婚后双方共同支付购房款的,应认定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离婚诉讼中,应依据婚姻法确定的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予以分割。
问:夫妻在婚后取得经适房预购权,经适房尚未建成但缴纳了首付,离婚时经适房咋分割? &
长沙离婚律师周晋答: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共同取得经适房的预购权要求分割,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协商,确定由一方取得预购权,给予另一方适当的补偿。
问:夫妻一方在婚前购得经适房并缴纳全房款,离婚时如何分割? & &
长沙离婚律师答: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为购房人个人所有。婚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是依附于婚前所购房屋自然产生的,也应当归属于该房屋产权人。
长沙离婚律师周晋介绍说,在实践中,因政策原因,在一定期间经适房具有不可流通性及价格评估等问题,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则具体分割难以实现。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处理,或根据实际情况由人民法院依据公平原则作出相应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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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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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律师进 婚前丈夫买的房子 现在离婚我可以分得一半吗?_百度知道
律师进 婚前丈夫买的房子 现在离婚我可以分得一半吗?
那我可以得到什么? 我损失了这么多!!!怎么得到他的补偿?
我有更好的答案
房子应该属于你丈夫的婚前财产;如果你们离婚是因为你丈夫有下列几种情形你可以请求赔偿:1.重婚2.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采纳率:34%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你可以得到你们婚后的共同财产,要得到的他对你的补偿,除非他是作为婚姻的过错方(外遇或对你实施家庭暴力),你作为无错方可以依法向他要求补偿。你丈夫婚前买的房子属他的个人财产,不作离婚财产分割。
你可以到律师事务所详细咨询一下。
这要看房产登记日期和婚姻登记日期,如果确实是在婚姻登记前,那么房产很可能会认定婚前个人财产,而你无法分割。至于你说的:“我损失了这么多”因为不清楚具体的情况,不好答复。如果是在婚姻中一方有过错的话,无过错方是可以多分财产的。建议找当地律师代理。如果是郑州的可以来律师所找我当面咨询。百度Hi在线咨询或到我的博客:留言咨询。
不可以。如果婚后还有贷款的话,共同偿还部分可以从丈夫那里得到一半的补偿。
具体问题婚前财产你无权分割,但如果协议离婚,你丈夫同意给你法律是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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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例纠纷:妻子该不该分得一半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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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高某与李某于1996年结婚后,双方一直居住在高某婚前购置的一栋房屋(房屋一)内,婚后两人一直无子女,2006年,高某父亲病故,病故前立下遗嘱,遗嘱内容为其所有的一处住房即(房屋二)在他死后只归儿子高某继承,高某的妻子李某不得享有。2008年,李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分割这两栋房屋。高某不同意分割二处房产。【张雷律师法律分析】此问题涉及到李某对这两处房屋是否有权分割的问题。(一)对于房屋一,是高某在婚前购置的房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栋房屋应该属于高某的个人财产,不能因为夫妻关系的存续而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二)对于房屋二,是高某婚后继承的高某父亲的房屋,但是由于高某父亲立下遗嘱说只归高某一人所有,房产二也属于高某一人所有,因此对于房产二李某也没有权去分割此房产。因此,李某提出的对于婚前房产和遗嘱继承的房产要求进行分割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四款: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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