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在养老院摔伤有城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险报销吗

农村合作医疗可报销意外受伤,而城镇医保却有限制老人和儿童可以报销,我意外摔了脚手术住院可以报销吗?_百度知道
农村合作医疗可报销意外受伤,而城镇医保却有限制老人和儿童可以报销,我意外摔了脚手术住院可以报销吗?
我意外摔了脚办理住院时就报销问题问了医保办驻医院办事人员他们的回答是老人和儿童可以报销意外受伤成年人不报销我就敢到疑惑,既然是城镇医疗保险带有保险性质就因该报销,难道对意外摔伤是不是每个地方政策不同报销比例也不同,还有可能有的地方不能报销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只要是以外受伤按照规定是可以享受国家补偿的,不过卫生局农合办会审核你的病例和原因的,没有规定成年人外伤不能报销。什么情况不能报销我简单给你说下打架斗殴,车祸,自残,服毒,只要是因为外因使其住院发生医疗费用的是不给报销的。希望对你有帮助祝你早日康复
采纳率:46%
医保定点医院都可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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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住养老院可报销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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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老年人住养老院可报销医疗费)
本报讯(记者&马道军&实习生&徐澜鑫)&我省是全国最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的省份之一,如何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特别是就医方面的诉求?昨天上午,省政府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近日出台的《关于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推动医疗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对入住护理型养老机构的老人,医疗费用可按规定报销。据民政部门统计,截至去年底,我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为1719.26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22.10%。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何小鹏表示,我省医养结合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但与日益增长的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比如区域、城乡发展不平衡;医养结合服务对居家、社区的供给不足;社会力量参与医养结合产业发展的积极性有待充分调动;专业人才严重短缺制约医养结合的发展等。针对这一现状,《实施意见》紧扣江苏特色,提出了可操作性较强的落实举措。比如发挥江苏中医药特色优势,养老机构开设中医特色科室,推进中医特色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将中医药融入医养结合服务全过程。《实施意见》还明确,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要开设老年病科,鼓励医疗资源丰富的地区,转型发展老年医疗机构和护理型养老机构。到2020年,每个市至少建立1所安宁疗护中心或有安宁疗护功能的医疗机构;每个县(市、区)建有1所以上的护理院或康复医院;全省老年护理院达到200所以上,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
一直以来,考虑到医保报销问题,在养老院生活的老人看病就医需要去定点医院,免不了来回折腾。如今不同了,《实施意见》提出相应保障措施,其中包括: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人,入住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发生的符合政策的医疗费用,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报销结算。针对居家老年人,将符合规定的家庭病床、医疗巡诊等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等。同时,将护理院、康复医院、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等医养结合机构,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原标题:老年人住养老院可报销医疗费)
本文来源:南京龙虎网-南京日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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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在养老院摔到死亡 意外险赔不赔?
老人在养老院摔倒,四个多月以后因病情恶化经抢救无效去世。养老院曾为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但保险公司认为老人因病摔倒,不属于意外,因此拒绝理赔。无奈,老人家属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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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老人在养老院摔倒,四个多月以后因病情恶化经抢救无效去世。养老院曾为老人购买,但认为老人因病摔倒,不属于意外,因此拒绝理赔。无奈,老人家属将公司告上法庭……
老人散步摔倒不幸去世
李德老人生前入住大连某养老院,这家养老院为45名老人购买了意外伤害集体保险,合同约定,意外死亡赔偿20000元,医疗费4000元,保险期间为日至日,保险费1350元由这家养老院交付。
日早上7点,李德老人散步后突然摔倒并昏迷,养老院的工作人员立即把他抬到床上,并通知李德老人的女儿,决定送医院接受治疗。
李德老人到医院后在门诊做了ct检查,结果是右额叶出血,右侧顶骨骨折,根据医生建议,李德老人住院接受治疗。医院病历显示:患者于7小时前突然感觉头晕,继而倒地并神志不清。李德老人因伤势过重,住院期间一直意识模糊,今年3月22日因病情恶化经抢救无效死亡。
保险公司拒绝理赔
养老院的工作人员告诉李德老人的老伴田大娘,称养老院为老人们投保了意外集体险,像李德老人的情况,属于意外摔倒,可以理赔2.4万元。田大娘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准备了相关理赔资料,没想到材料准备好了,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田大娘,称李德老人的情况属于因病摔倒,不属于意外,故拒赔。
田大娘想,保险公司本来决定理赔,并让她准备相关材料,现又不赔了,这不是折腾人吗?话又说回来了,养老院的人都知道,李德是摔倒后头部着地才导致右额叶出血,右侧顶骨骨折,这明显是摔倒后引发的,不是意外怎么会是生病造成的?
今年9月份,田大娘委托王金海律师将这家保险公司起诉到沙河口区人民法院,请求保险公司理赔2.4万元。
保险公司摔倒是因病引起,不赔!
保险公司认为,从李德老人生前的病历记载可以看出,患者突然感觉头晕,继而倒地并神志不清。这说明李德老人的摔倒是因病引起,不是意外导致,不属于理赔范围。
老人一方伤情是意外摔伤,应赔!
田大娘一方认为,病历记载的主诉并非李德老人,而是李德老人的女儿的主观描述,她在李德老人意外摔倒时并不在场,对李德老人是因头晕进而摔倒,还是因为养老院地不平导致摔倒并不知情,仅仅是根据自己的想象进行描述,其实并不准确。从检查结果来看,李德老人的伤情完全是意外摔伤导致的外伤。老人住院期间意识模糊,问话无应答,自己不可能“突然感觉头晕,继而倒地”。李德老人受伤到死亡,完全是在约定的期限内,保险公司应当理赔。
驳回田大娘的起诉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田大娘因未提供证据证明李德老人系意外摔倒予以佐证,要求保险公司理赔证据不足。今年12月9日作出一审判决,驳回田大娘的起诉。田大娘决定即日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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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入院前已签订“意外风险告知书”,自己担责   律师:是否是养老院失责很关键,未尽到义务就应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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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热线 消息(记者 辛安然)2月13日,市民刘先生的母亲在贾汪一家养老院里上厕所时,摔倒伤到腰椎。治疗期间花费医药费3万多元,刘先生多次要求养老院赔偿,但是遭到拒绝。养老院以办理入院手续时给家属签订过一份“意外风险告知书”为由,提出对老人自身原因导致的摔伤,养老院可以不赔偿。&&市民:&&老人养老院里摔伤腰&&昨日,市民刘先生告诉记者,他家中的老母亲87岁,因家人工作繁忙,2013年底,他们把母亲送到贾汪桃源颐养院代为照顾。&&今年2月13日,刘先生接到养老院电话,被告知母亲上厕所时摔伤了。据刘先生的母亲说,当天中午就餐的时间,她忽然想上厕所,就让护工将她送到厕所。护工将老人扶坐上老年人专用的马桶座椅上后,就离开去吃饭了。老人久坐不太舒服,想起身活动一下,结果摔倒在厕所里,腰部受了伤。&&治疗:&&为老人看病花了三万多&&“我母亲这一摔伤,导致腰椎骨质疏松压缩粉碎性骨折。”刘先生说,经过医生的治疗,老人在医院里住了近半个月,先后花费医药费3万多元。好不容易可以出院了,但是母亲回家后不能久坐,连翻身都疼。&&对此,刘先生认为,养老院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但是对方却提出,当时办理手续时,签订过一份“意外风险告知书”,所以可以不用赔偿。&&“我们花那么多钱去住养老院,就是觉得那边有人可以24小时监护,既然做不到,让老人独自在厕所受伤,就应该承担责任。”刘先生说。&&养老院:&&愿免一个月生活费&&昨日下午,记者与贾汪桃源颐养院取得联系,负责此事的赵主管解释说,事情并不完全像老人说的那样。当时虽然是中午吃饭时间,老人提出要上厕所时,护工就把她推到了厕所里。并扶着老人坐在如厕椅上。当时老人声称有人在跟前感觉别扭,要求护工回避,说等会再叫护工来。之后护工也没走远,就在附近。后来老人自己移动身体,导致从椅子上摔落下来受伤。&&对于这个事情,赵主管说,家属送老人来院里时,都办理过手续,签订了协议书,其中就有一份“意外风险告知书”,里面强调了老年人因为骨质疏松等问题,容易导致受伤、骨折等。如果非养老院责任,自身原因受伤的,养老院是不承担责任的。所以,这次养老院拒绝赔偿。出于人道主义,院方愿意免一个月生活费,大约一千多元,但是家属拒绝接受。&&律师:&&养老院是否失责是关键&&对此,红杉树律师事务所刘梦林律师表示,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当事人双方的协议或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供双方在产生争议时优先执行。其母亲摔伤养老院护理人员是否存在过失或失职,养老院设施、设备是否有瑕疵和是否未尽到警示义务,如果养老院以及护理人员无失职或过错的,双方又事先由合同约定的,养老院就无需承担责任。但如果养老院设施、设备及其护理人员存在失职行为或未尽到提醒警示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那么风险告知书是否属于霸王条款,对此,刘梦林律师解释说,风险协议是针对老人现状的一个防护措施,如果其家人在送老人入院时详细阅读了该协议并签字确认,协议的条款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就是有效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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