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不买社保买社保是义务吗

【同城播报】试用期员工到底用不用买社保?必须点进来看看_百度宝宝知道
【同城播报】试用期员工到底用不用买社保?必须点进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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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先来看一个案例:
南宁某房地产公司与小李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该公司部门主管口头告知小李,在试用期间公司是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保的,因为他尚处于试用期,还不算正式员工,等他顺利通过试用期转为正式员工后,就为其办理社保登记并缴费,并强调这是公司的一贯做法。小李听后,对此并无异议。
在小李工作2个月后,该公司以小李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小李对公司的做法表示不服,要求补缴其试用期间的社保。
那么,这位公司部门主管的说法对不对呢?公司是否该为小李缴纳试用期间的社保费用呢?
答案是: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应该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现实生活里,很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甚至一些用人单位单方和员工协商决定,试用期内不交社保,试用期后如果转正再行补交。劳动者由于缺乏法律知识,误认为试用期用人单位可以不为自己缴纳社会保险费,从而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实际上,劳动关系一旦确立,用人单位就应该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并非独立于劳动关系之外的特殊时期,而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而且,社会保险是国家为员工的生活、医疗保障而实行的强制性保险。所谓强制性,就是由法律法规直接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规定,双方当事人不得自由协商。
因此社会保险是否缴纳、如何缴纳都不是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可以相互商量的事宜,用人单位应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即使双方有书面约定,只要与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相违背,约定也是违法的,定约双方还是应该按照法律法规来执行。
假如用人单位拒绝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向人社部门投诉,造成劳动者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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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仅需 1 分钟,律师在线解答试用期内需要交社保吗?为什么?_百度知道
试用期内需要交社保吗?为什么?
只要在劳动合同成立期间,就要缴纳社保,由于试用期也属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期间,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组成部分,所以应当缴纳社会保险(个人或企业都可以选择社保与云代缴社保)。
我有更好的答案
员工试用期内也需要交社保。在劳动合同成立期间,就要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限被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应当缴纳社会保险。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双方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限,缴纳社会保险手续繁杂,短期内频繁地加入使得各项工作变得复杂。规模化的招聘可以减少这样的麻烦。试用期内公司应当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其法律根据为劳动合同法笫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七) 社会保险。第十九条: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2、社会保险主要是通过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统筹调剂至劳动者遭遇劳动风险时给予必要的帮助,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劳动者符合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即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已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即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内容。
采纳率:75%
其实,这是误解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造成的结果、医疗保障而实行的强制性保险,试用期内不交社保,试用期后如果转正再行补交。因此社会保险是否缴纳、如何缴纳都不是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可以相互商量的事宜,用人单位应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即使双方有书面约定,只要与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相违背,约定也是违法的,定约双方还是应该按照法律法规来执行。劳动关系建立后必须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就是由法律法规直接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规定。试用期限被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应当缴纳社会保险。2、应在劳动合同条款之内约定试用期,口头约定的试用期不予认可,属于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短期内频繁地入职离职,有些人也不在意是否缴纳社会保险。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从简化工作的角度考虑,很多工作就做的不是很规范。但是不少用人单位却提出。所谓强制性。3,但也不可忽视现在国内工作人员流动性较强。社会保险是国家为员工的生活、现在有很多单位之所以口头约定试用期,不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对于建立了劳动关系应该缴纳社会保险应该已有了清晰的概念,的确是有一小部分公司是妄图逃避法定义务。实践中,入职一两个月公司觉得不合适被辞退或主动离职的事例相当普遍。而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手续繁杂,一些用人单位单方甚至和员工协商决定,双方当事人不得自由协商1、只要在劳动合同成立期间,就要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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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询问一下社保局
社会保险简称“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也就是常说的“五险”。严格来讲,社保是要从开始入职之日起参保缴费的,至少也要从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缴费(有时候缴费部门有时限限制,比如当月在19号前缴费等等)。确实有一些企业在忽悠员工说是试用期不买社保,企业这个是违法的行为,一旦发生医疗、工伤那企业可就要承担咯。最好,提前跟企业将清楚,五险中的养老、医疗、工伤是最基本的险种咯,是必须要参加的,保障劳动者的利益。(手机百度『百度现金贷』,随时满足您的消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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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试用期员工缴社保?HR请拒绝这些×操作……
职场上虽然有“金三银四”“金九银十”黄金求职季的说法,但是对于想跳槽的人来说,每天都是就业的好日子!尤其到了年底,总有一波人愿意放弃年终奖而寻找新东家……但是,入职新公司到试用期结束,是社保最容易出问题的时间段,想积累缴纳年限买房摇号的你,最好还是重视一下跟社保有关的问题哦。以下行为hin危险,HR请拒绝,如果你的公司恰好存在这种操作,那么……给你2个眼神你自己体会1.试用期不给员工缴社保很多“机智”的公司以试用期为由,不给员工缴纳社保,YOYO想用一张图来概括这种行为:....根据《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必须给职工缴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企业与职工签订合同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都属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中,也就是说,企业在试用期间也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2.不签合同就不缴社保这时候,又有“机智”的公司读懂了上一条:“ 企业与职工签订合同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都属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所以,不签劳动合同是不是就能巧妙避免给员工缴社保的问题了呢?答案是:不!存!在!的!即便用人单位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为员工缴纳社保,但是只要员工能提供以下证明,照样可以证明自己与单位之间的用人关系。▼ ▼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2005)12号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3.让员工放弃缴纳社保“机智”公司又开始动脑筋了:试用期不缴社保违法、不签合同不缴社保违法,emmmm……如果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问题不就解决了么??于是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员工出具一份书面承诺:员工自愿放弃该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金,公司将社会保险金作为工资的组成部分,直接支付给员工……然而这个操作真的是违法且不合理。据《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金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约定变更或者放弃。4.用支付现金取代缴纳社保费用一些公司不给员工缴纳社保费用,但是会给员工发一笔社保补助费,用现金代替社保缴纳。《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来源:金柚网(感谢原作者)版权说明:人力资本精选的每一篇文章,都会注明作者和来源(除非实在找不到),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感谢原作者的辛苦创作,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谢谢!联系邮箱:,QQ:欢迎投稿百万年薪的人都在靠什么赚钱?这么大的秘密想想都激动他和我们只差一步懂得自我管理实现自我价值▼10万年薪,靠个人能力。100万年薪,靠自我价值!马云、王健林等成功人士都很善于自我品牌打造实现自我价值,你的自我价值决定你的收入高低,如何才能实现自我价值,让自己变得更值钱、更有钱,就必须学习最顶级的自我管理技巧,来实现自我价值,最有料的价值打造方法,请关注“管理价值”,学点管理价值,让你的个人收入翻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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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点暖心的!扫这里试用期职工需要缴纳社保吗
[导读]:人力资源服务商前程无忧展开的一项调查显示,受调查的应届毕业生中,有43.8%实际试用期时长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且这种超长试用期的现象集中在合同期限为三年以下的应届毕业生中。这一群体中,超半数来自民营企业,国企员工所占比例则居第二位。
  案例回放:2011年6月,小刘被某食品公司录取,入职后公司告知小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后公司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小刘当时找工作心切,就答应了公司的要求。入职一个月之后,小刘发现公司的做法不妥,就与公司沟通希望能够及时缴纳社会保险。但是公司坚持认为试用期未满,拒绝为小刘缴纳社保。无奈,小刘以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向公司邮寄了书面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后小刘通过仲裁及诉讼程序要求该食品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最终小刘的诉讼请求获得了法院的支持。
  法官说法:试用期内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的习惯做法,此举可以减轻用人单位的经济负担。实际上,劳动关系一旦建立,用人单位就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拒绝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劳动者以此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还应支付补偿金。另外,用人单位也不应当存在试用期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侥幸心理,否则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发生工伤、疾病、意外伤亡,公司将承担因此发生的大笔赔偿费用,得不偿失。
  权利三:试用期解约有限制不能说辞就辞
  案例回放:小孙应聘进入一家广告公司,双方签订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并约定了三个月的试用期。后来由于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小孙在试用期未满便收到了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解聘理由是小孙&不符合录用条件&。小孙和公司交涉要求留任无果后,愤而起诉公司,要求法院认定公司的解聘决定无效,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法院经审理认为,该广告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小孙不符合录用条件,故撤销广告公司关于解除与小孙劳动合同的决定,并判决广告公司继续履行与小孙的劳动合同。
  法官说法: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仅限于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此外,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负有举证义务,否则,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法律后果,即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两倍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还需要注意的是,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得再以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权利四:单约试用期无效试用期变正式期
  案例回放:2010年7月,小谭到某药品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一份六个月期限的试用期合同,公司并告知小谭,试用期满后,如果小谭工作表现良好,公司会正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1年1月,小谭试用期满后因表现良好,与药品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书面劳动合同。该份劳动合同期满后,公司想继续留用小谭,便提出再签订一份一年期的劳动合同。此时,小谭主张已经签订过两次合同,公司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药品公司未能同意。于是,小谭将药品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其与药品公司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最后,小谭的诉讼请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法官说法:司法实践中,大量用人单位为了避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往往在招用劳动者时与劳动者签订单独的试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个月到六个月不等,在试用期合同期满后再决定是否正式聘用该劳动者。用人单位这样做的目的往往是为了规避法律,在试用期使用廉价劳动力,方便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约定单独的试用期合同不仅仅需承担违法约定试用期的风险,还白白&浪费&了一次固定期限合同,因为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需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得不偿失。
  维权提示:面对用人单位利用试用期而设置的种种陷阱,劳动者一定要擦亮眼睛。一是要注意用人单位与自己约定的试用期期限是否合法,二是要注意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期间是否履行了相关义务,比如工资报酬不能低于转正后的工资标准的80%,以及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就应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三是要注意保存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比如说工资条、考勤记录等等。与此同时,劳动者还要注意避免不当维权,因为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定义务仅限于按照正式工资补偿违法约定的试用期期间的工资,劳动者不能利用试用期约定的期限&倒推&劳动合同的期限,延长原来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否则就违反了合同订立的自由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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