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做合伙人

怎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合伙开发合同_百度知道
怎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合伙开发合同
怎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合伙开发合同
我有更好的答案
亲,直接去找个律师事务所,打印几份合作开发协议,律师会详细和你介绍相关的细节的!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您可能关注的内容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集体经济组织外的成员可享有土地承包优先权吗
14:07:46 &&
中国土地 &&
A村村民甲与B村村民乙、丙三人共同成立以甲为法定代表人的养殖场,并以该养殖场名义在A村租赁了一块集体土地,合同约定租赁到期后原承包者享有土地承包优先权。现租赁期满,甲乙丙三人中有人不愿再经营该养殖场。同等条件下,谁能享有土地承包优先权?
土地承包优先权指在发包、承包土地及土地流转过程中,法定或约定优先权人对发包人优先请求承包土地的权利。土地承包优先权可分为法定优先权和约定优先权,但约定优先权不得对抗法定优先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为法定优先权产生的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流转价款、流转期限等主要内容相同的条件下主张优先权的,应予支持。&由此可知,法定优先权是一项在同等条件下只能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取得的权利。
优先权作为一项私权利,根据&法不禁止即自由&的原则,其在与法律规定不相抵触的情况下也可基于约定而取得。须注意的是,当事人不能以约定的形式约束或者限制法定土地承包优先权人行使优先权,即约定优先权不能对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享有的法定优先权,约定必须以遵守法定为前提,否则约定无效。
在本例中,当甲乙丙三人中有人不愿再经营该养殖场时,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八条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可能出现养殖场存续或解散两种情况,应分别进行讨论。
若只有一人退伙,剩下两个合伙人,根据上述《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养殖场存续。因租赁期满,养殖场可基于合同的约定取得约定优先权。若甲退伙,并以A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主张土地承包优先权,由于约定优先权不能对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享有的法定优先权,故应由甲享有土地承包优先权。若是乙或丙退伙,由于此两人均为B村村民,而非A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此既不能享有法定优先权也不能享有约定优先权。
若有两人退伙或三人均退伙,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因合伙人已不足两人,养殖场解散,约定优先权的主体已不存在,此时只剩下法定优先权取得的问题。又因法定优先权只能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取得,所以甲乙丙三人中,只有甲作为A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主张享有土地承包优先权。
土地承包优先权是一项特殊的权利,集体经济组织内成员可基于法律规定享有法定优先权,集体经济组织外的成员可基于合同约定享有约定优先权。在法定优先权与约定优先权发生竞合时,后者应让位于前者。同等条件下,法定优先权人主张权利时,集体经济组织外的成员所享有的约定优先权将不能对抗法定优先权,此时,集体经济组织外的成员不可享有土地承包优先权;在没有法定优先权人主张权利的情况下,因不存在权利竞合,故此时,集体经济组织外的成员可基于约定享有土地承包优先权。
(作者单位: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人文经管学院)
转载免责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中国自然资源报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主管: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主办:中国国土资源报社
承办:北京中地世纪文化传媒中心
运维:北京金地世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ICP备:京ICP备号 &&&&京公网安备:&&&&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羊肉胡同甲30号&&邮编:100034 &&&技术支持:010-&&&邮箱:跟公司承包矿山工程,有三个合伙人,如何能确保各合伙人的权益得到保障这一条成立吗?--在线法律咨询|律师365(64365.com)
大家都在搜:
微信扫一扫 免费问律师
手机扫一扫 法律兜里装
跟公司承包矿山工程,有三个合伙人,如何能确保各合伙人的权益得到保障这一条成立吗?
承包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即承包地。承包者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同时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承包商:承包商是指有一定生产能力、技术装备、流动资金,具有承包工程建设任务的营业资格,在建筑市场中能够按照业主的要求,提供不同形态的建筑产品,并获得工程价款的建筑业企业。按照他们进行生产的主要形式的不同,分为勘察、设计单位,建筑安装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非标准件制作等生产厂家,商品混凝土供应站,建筑机械租赁单位,以及专门提供劳务的企业等;按照他们的承包方式不同分为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在我国工程建设中承包商又称为乙方。
1分钟提交法律咨询 2000多位 信得过的好律师 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师365)
地区:吉林 长春|解答问题:1306条
利利益如何保障,需要你方与矿山达成协议,按照协议的约定确保合伙人的利益能够实现,对于安全事故的约定,约定厂长不承担责任的问题,这样的约定对外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相关法律咨询
合伙承包装修工程一方却不愿意进行合伙盈余分配,咋办?
我与朋友合伙承包了某装修工程,未签,但有口头约定,也有两证人可以为此作证。现在工程早已完工,朋友也早领了装修,却不愿意与我进行合伙盈余分配。请问,我该怎么办?社区咨询小组成员解答:协商不成,你可以诉至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尽管你们之间无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是已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同时,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能证明有口头合伙协议,法院可以认定你们之间具有合伙关系。合伙终止时,无约定分配额比例的,可以参照出资额比例来分配。
我和人合伙承包楼盘销售。当时口头说好合伙人负责前期策划,我负责后期销售。但是签订的合伙承包合同上没有就职责做任何划分,只明确了双方的职务和薪酬:合伙人是项目经理,15000元每月。前期每周必须到现场一次,项目开工后视工作需要来现场,但必须不能影响项目的正常开展。我是销售总监,6000元每月。我们的工资前期由开发商垫付,在项目开盘,结算佣金提成后,前期垫付的工资从佣金提成中扣除。承包合同约定销售94套就可结束合同。目前已签正式合同63套,另收取了22套定金。但是因为开发商的土地证抵押贷款了,所以客户的按揭款无法发放。造成佣金结算不足,我已四个月未拿取任何报酬。目前我已怀孕,无法再坚持上班。我向开发商和合伙人提出了结束工作的申请。合伙人因为另外又承包了别的项目,不愿意接手。开发商因为一直以来都是我在销售部现场负责所有工作,只向我一个人发了告知函:因为我的个人原因结束工作,给销售部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我个人赔偿。这个承包合同的乙方填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当我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时候,合伙人是否有责任继续履行完合同?违约责任应该由我一个人承担吗?
你好,如果是因开发商将土地证导致无法无法发放按揭款的话,开发商有过错,你四个月未拿到报酬,对方已先行违约,你可以以此为抗辩不再履行此处为私密留言,仅问题发布者可见!
两人合伙承包工程一人将工程款及设备带走我该怎样要回属于自己的部分
你好,你们有没有?有没有关于出资的协议?工地上的设备属于谁的?有没有明确已经给你支付的?建议你来电咨询,以便更好的为你解答。
关注此问题的人还看了
相关法律知识
周边专业律师
扫描二维码
更多惊喜等着您!
立即提问、免费短信回复
律师365,优质法律服务平台
400-64365-6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六8:00~22:00服务指南平台保障律师入驻常见问题
Copyright(C) 成都六四三六五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
1060律师在线
2978今日解答> 缙云喊你来当“合伙人”振兴乡村
缙云喊你来当“合伙人”振兴乡村
日前,“乡村振兴合伙人”招募会召开,丽水共105个行政村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创业团队和创业者,投身丽水的乡村振兴事业,“合伙”实现振兴乡村的梦想!其中,有14个是来自缙云县的行政村!
良好生态、农耕文化、人文历史、独特民俗,都是农村广阔天地上独特的乡村振兴元素。此次精心挑选的美丽乡村,有着山、林、河、湖、田、农房、物业等集体资源可供规划开发,发展前景非常广阔。
据了解,5月底至6月15日,是“合伙人”报名时间,6月底前,由各县(市、区)分别组织意向团队赴有关行政村实地考察;7月初,洽谈协商,届时将举行百村百名“合伙人”签约仪式。
怎样成为“合伙人”?
1.原籍为本村的大学生、乡贤,省内外丽水籍创业团队或全省国有企业、两新组织以及省市青年企业家协会、青联组织成员等;
2.能坚持党的领导,热爱“三农”工作,致力于乡村振兴事业;
3.团队或者团队负责人在区域内有一定社会知名度、美誉度,所在团队有一定经济实力,经营状况良好、有较好发展潜力,有“三农”从业经验的优先;
4.有一定优势和特长,能够吸引、整合、调动各方资源,为结对村发展出谋划策、推动发展新型农业主体,实现村集体经济壮大、农民增收致富。
“合伙人”的权益和义务:
1.坚持互惠互利、合作双赢原则,统一授予合作企业和团队负责人“名誉村长”称号,“名誉村长”可为村里发展和实施重要事项提出意见建议,共同建设乡村,实现双赢;
2.“合伙人”帮助合作村完善发展规划,确定具体的发展项目,通过投资、合作、招商、技术服务、入股等多种形式,因村、因乡制宜共同发展新型农业主体和农村新业态;
3.“合伙人”享有村庄和乡域内项目招商的优先权。合作期间需实现村集体每年经营性收入不少于10万元。对合作发展成效突出项目,将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支持;
4.村一级需主动配合“合伙人”开展有关工作,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主动做好资源整合、协调沟通、化解矛盾等工作,组织和发动群众,共同参与乡村建设;
5.聘期一般为三年,可视情续聘。
最新评论 (4)
#时政进丽园#良好生态、农耕文化、人文历史、独特民俗,都是农村广阔天地上独特的乡村振兴元素。
C-3-19-B-3-54
#时政进丽院#缙云喊我来当合伙人啦,真呀真高兴
#时政进校园#我们应该怀着敬畏之心,用心挖掘出属于绍兴的特色文化。
A-20-8-C-4-3
#时政进丽院#良好生态、农耕文化、人文历史、独特民俗,都是农村广阔天地上独特的乡村振兴元素。 &本期关注&&▲试点改革龙岗区委常委熊小平深入岗头股份合作公司进行股权改革调研&▲工作研究李朗片区产业转型升级分析与对策&▲改革探索山厦股份合作公司探索执行“三规”处理政策的实践与思考&目录▲试点改革 (一)龙岗区召开股份合作公司试点改革工作汇报会(二)龙岗区委常委熊小平深入岗头股份合作公司进行股权改革调研(三)坪地街道领导深入坪东股份合作公司开展政企分开调研▲工作研究李朗片区产业转型升级分析与对策▲改革探索山厦股份合作公司探索执行“三规”处理政策的实践与思考▲产业转型股份合作公司相关联台资企业陷入五大困境 亟待转型升级▲经验交流南约股份合作公司多措并举创建关联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社区论坛股份合作公司应走出“租赁经济”模式向外向型企业方向发展▲工作简讯 (一)坂田街道召开会议 总结股份合作公司换届选举经验 推进试点改革工作(二)盛平股份合作公司“三资”监管实现六个转变(三)下沙股份合作公司推行“五公开”加强廉政建设(四)五联股份合作公司举办“迎八一 听老战士讲故事”活动(五)辅城坳股份合作公司举办单身青工联谊公益活动(六)鹅公岭股份合作公司积极促进户籍老龄服务工作健康发展(七)上木古股份合作公司大力开展禁毒工作(八)鹏城股份合作公司启动大鹏所城综合整治工作(九)爱联股份合作公司举办“践行群众路线、共建和谐爱联”第六届运动会&社区有发展& 股民得实惠——龙岗区全面部署推进社区发展基金设立工作&7月2日,龙岗区召开动员会,全面部署推进社区发展基金设立工作。龙岗区委常委熊小平、副区长候海,区发改局、财政局(国资委)、城投公司,各街道办及建设银行、建银国际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盘活存量资金的精神要求,区财政局(国资委)积极探索设立龙岗区社区发展基金,盘活社区集体存量资金,提高各股份合作公司经济收益,建立社区闲散资金和区重点项目之间的投融资渠道,促进资金的有效配置,实现多方共赢。社区发展基金工作受到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被列入龙岗区股份合作公司试点改革内容之一。6月20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龙岗区社区发展基金设立方案》,为落实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区国资委专门制定了《龙岗区社区发展基金工作实施方案》,对社区发展基金设立工作进行分解细化,明确任务分工和进度要求。会上,龙岗区国资委副主任彭爱民解读了《龙岗区社区发展基金设立方案》和《龙岗区社区发展基金工作实施方案》。与会者深入讨论了设立社区发展基金工作所涉及的协议签订、账户开设、转地款投资以及与其他银行的关系等具体事项,并进行现场咨询、答疑、说明。候海副区长就如何处理好与相关银行的关系、基金投委会运作方式等关键环节提出指导意见。熊小平常委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认为社区发展基金的两个方案具有合法性、安全性,应尽快落实。同时,他要求各街道、各相关部门及企业,一是要高度重视社区发展基金工作。各街道应组织发动所辖股份合作公司将闲置资金用于投资社区发展基金,要将为什么采取基金的形式盘活社区资金的道理讲清楚,消除社区干部群众的顾虑,社区发展基金让社区受益,而且便利、无风险,是政府、社区、国企、银行多方共赢的项目。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将其提到政治高度,作为立行立改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二是要周密部署,具体落实好社区发展基金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的工作原则,分批在各街道组织设立社区发展基金。区财政局(国资委) 负责牵头组织实施社区发展基金工作,要统筹协调社区发展基金具体操作流程和运作管理机制等各项工作,研究并协调解决社区发展基金相关问题。各街道办是实施主体,要做好社区发展基金的宣传发动和组织落实工作,要尽快召开动员会和培训会。区财政局(国资委)、建设银行等要派人参加会议,并针对社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让百姓放心。建设银行要负责做好社区发展基金的投资管理服务和资金结算等工作,保障社区发展基金规范安全运作,要将涉及社区发展基金的具体操作等技术环节和相关问题解释清楚。三是要加强指导督促,保障如期全面完成社区发展基金工作任务。要按照方案中的进度安排,尽快完成社区发展基金建立工作,做到应投尽投,每月报一次进度。是否完成社区发展基金工作任务,是检验社区换届选举后新班子工作的一个具体指标,各相关单位要有条不紊地推进,力争社区发展基金工作早见成效。相关链接:一、社区发展基金的起源及类型社区发展基金(简称CDF)脱胎于农村社区发展基金。创立之初,它是一种以社区组织为载体,通过小额贷款等活动及其产生的积累,将社区合作医疗保障,助贫扶弱,科技推广和社区公共产品供给等有机结合起来,推动社区综合发展的机制。目前,我国社区发展基金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国际组织推动型,主要是由国际金融组织和民间慈善机构出资成立的扶贫项目(包括贵州草海的“村寨发展基金”、“中荷”霍县项目等)。二是政府推动型,主要是由政府部门促进推动,政府部门为监督主体的扶贫项目,包括2006年的“社区主导型发展”项目(该项目覆盖广西壮族自治区靖西县、四川 省南充市嘉陵区、陕西省白水县、内蒙古自治区翁牛特旗的60个重点贫困村)和2007年的“村级发展互助基金”项目(国务院扶贫办和财政部研究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选取140个村进行贫困村互助合作基金试点,设立“贫困村村级互助基金”)等。三是国际组织与村民共建型,主要是由民间慈善机构和村民共同出资成立的扶贫项目,典型代表是香港乐施会的肖井庄社区发展基金项目。二、龙岗区社区发展基金项目说明龙岗区社区发展基金是龙岗区的一项改革创新,是盘活社区存量资金的有效举措。在政府推动下,联合国内金融巨头建设银行及国有企业与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公司)建立基金,实现资金有效配置,是政府、社区、国企、银行多方共赢的项目。它不同于以往的社区发展基金,也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产业基金(证券),更不同于社会福利、慈善基金,以及社会建设基金(社区基金会)。目前,龙岗区社区发展基金的相关方案已确定,进入全面落实阶段。三、《龙岗区社区发展基金设立方案》及《龙岗区社区发展基金工作实施方案》(摘要)(一)工作目标&&& 1、实现资金定期归集和统一利用。对于各股份合作公司账户上的闲散资金进行定期归集,实现资金的统一利用和有效配置,提高社区集体收益。&&& 2、保障资金安全和使用方便。依托银行提供的资金结算系统,能自动归集和核算资金收益,简化资金日常往来支取手续,保障资金安全和使用方便。&& 3、合法合规实现多方共赢。依据现有政策法规,以改革创新方式,使社区集体资金具有使用的便利性和较高的收益率,实现社区、银行、政府、国企的多方共赢。&& (二)主要内容&&& 龙岗区各股份合作公司和区属企业作为有限合伙人(L P),建银国际(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银国际”)成立龙岗区社区发展基金管理公司(建银国际全资子公司,名称以注册登记为准,简称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基金普通合伙人(G P),共同发起设立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即“龙岗区社区发展基金”)。&1、基金的资金流(1)资金归集过程。各股份合作公司参与投资成立社区发展基金,社区发展基金通过受让资产收益权将资金归集投资关系至区属企业。股份合作公司将社区闲置资金在建行网点开户存储,以实现资金首次归集,首次归集后系统将进行常态化定期归集,归集频率暂定为每月一次。此外,建行对股份合作公司和区属企业账户上资金余额在50万元以上部分给予1.15%/年的协定存款利息。&& (2)资金拨付过程。区属企业在基金中按转让资产收益权或股权金额的5%预留资金额度,各股份合作公司需使用资金时,在区属企业预留资金范围内通过基金拨付至申请用款的股份合作公司。同时,建行根据基金规模按照1:1核定授信额度,由区属企业负责还本付息,在区属企业的预留资金不足以满足各股份合作公司资金使用需求时,为各股份合作公司配套应急使用资金。建行在基金存续期间为股份合作公司提供与基金同等额度的授信。&& &&& 2、基金的具体事项&&& (1)设立社区发展基金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设立社区发展基金属于股份合作公司与区属企业的投资行为,经过建银国际、建设银行、区法制办、区发改局等相关单位研究,结论认为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能够实现社区闲散资金与区重点投资项目融资需求对接。(2)由建银国际依法筹办成立龙岗区社区发展基金管理公司并负责管理龙岗区社区发展基金。龙岗区社区发展基金管理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基金期限定为10年,存续期间根据实际情况经全体有限全伙人即股份合作公司和区属企业同意,即可解散基金,以保障风险可控。(3)龙岗区各股份合作公司和区属企业作为有限合伙人以各自闲散资金认购基金份额。其中各股份合作公司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区属企业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为保障社区利益,区属企业以其出资额及基金定向所投项目保障各股份合作公司的本金及预期收益,各股份合作公司实现预期收益后的超额收益部分由区属企业享有。如有限合伙企业发生亏损,则该亏损由区属企业承担。(4)在基金层面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投委会成员共6人,其中各股份合作公司共同选派2名代表,区属企业选派2名代表,建银国际选派2名代表(其中1名代表由建行龙岗支行选派)。投委会成员共同推选一名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投委会会议,基金的投资决策需取得投资决策委员会全体成员书面同意方可通过。(5)资金安全性保障措施。一是由基金管理公司负责基金投资项目的尽职调查,确保资金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政策要求,融资主体及其关联方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根据尽职调查情况,形成投资建议书、尽职调查报告以及风险提示,报送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二是由建设银行负责资金核算。依托建设银行的一“财资多级核算系统”,实现区属企业、各股份合作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各方资金的多级管理、定向支付控制、资金计价核算等灵活快捷结算功能。三是基金投资范围仅限于龙岗区属企业所持有的资产收益权,并与建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6)资金流动性保障措施。一是区属企业在基金中预留5%的资金额度,保障日常基金赎回。二是建行根据基金规模按照1:1核定授信额度,由区属企业负责还本付息,以解决上述预留资金不能满足的社区流动资金需求。(7)特别约定。基金不得在任何情况下对外融资或对外提供担保,以防范风险。(8)完善相关法律手续。由各股份合作公司、区属企业、建银国际、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等各方分别签订《合伙协议》、《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资金监管协议》等资金投资、管理及委托协议,形成相应的法律关系。&&& (三)设立社区发展基金的主要工作步骤&&& 1、区、街道分别召开社区发展基金工作动员布置会议;&2、区财政局(国资委)组织建银国际、建设银行等单位到各街道举办社区发展基金设立和投资操作宣传培训;&&& 3、各街道组织股份合作公司开设社区发展基金投资银行帐户,并设立资金监管帐户;&&& 4、各街道组织股份合作公司签署投资社区发展基金相关协议文件;&&& 5、区城投公司参与发起社区发展基金并出让相关资产收益权,签订相关投资、监管协议文件;&&& 6、建银国际和建设银行完成社区发展基金设立工作,并做好基金运行管理。&&&& (四)工作要求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社区发展基金是一项创新性工作,也是一项惠民措施,涉及面广,影响深远。各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措施,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保额保效完成工作目标。&&& 2、强化意识,合力推动。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和协作意识,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指定专职工作人员,按照工作部署和职能分工,加强组织协调,主动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推进力度,确保社区发展基金设立工作顺利完成。3、加快推进,早见成效。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督办抓落实,分管领导要加强统筹大力推进,各社区第一书记要积极宣传发动和组织落实,加快工作进度,建立工作问题即时协调处理机制,争取早设立社区发展基金,早让社区受益。四、各社区对社区发展基金的反馈意见及解释说明&&& 按照区政府工作要求,各街道分别召开了龙岗区发展基金工作动员会,传达区政府会议精神,对相关工作作了布置安排。区国资委组织建设银行工作人员参加各街道的工作动员会,宣传介绍设立社区发展基金的目的意义和政策背景,深入解读基金的制度设计和运作机制。为便于大家进一步了解社区发展基金,现将各股份合作公司对社区发展基金提出的意见进行收集汇总和解释说明:(一)龙岗区社区发展基金的运行模式与市面上的基金有什么区别龙岗区社区发展基金以各股份合作公司和龙岗区城投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LP),建银国际(深圳)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作为基金普通合伙人(GP),共同发起设立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命名为“社区发展基金”),并在基金层面成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建设银行负责基金的资金结算管理等工作。龙岗社区发展基金与市面上基金不同,属于定向募集基金,定向投资于龙岗区重点建设项目,该基金并非市面上可在全社会进行募集发行的基金,基金运作全程封闭,以防范控制风险。(二)设立龙岗区发展基金工作是政府行为还是银行行为龙岗区社区发展基金是以政府为主导,实现社区、政府、区属企业、银行多方共赢的行为。基金运作由区发改、财政(国资)部门监督,并由区城投公司具体参与。基金设立及管理由专业机构负责,保障按照国家法规政策规范运作。(三)社区发展基金投资的固定收益率吸引力主要在哪龙岗区社区发展基金吸引力主要体现在保障资金高收益的同时,具备完全的流动性和安全性。较高的收益率:5%(资金归集后),1.15%(资金归集前)。资金每月归集1次,收益可每季度或半年结算支付1次。完全的流动性。在社区预留资金5%范围内,社区对于资金的赎回可实现实时赎回;超出5%预留资金部份由建行授信配套,社区只需提前4小时发送赎回指令建行承诺给予放款。与现有市面上银行理财产品对比分析如下:1、定期存款:1年期3.25%,利率低、不灵活、资金使用效率低;2、理财产品:2%-5.48%,买入、赎回不灵活,收益不稳定,有风险;3、余额宝:7天/14天/28天,约4.235%/4.36%/4.54%,申购上限100万,收益率平均低、返现不灵活。(四)银行贷款配套额度、利率和放款及时性等问题建行承诺:1、在社区基金投资范围内,按基金整体规模以1:1比例进行授信,授信总金额匹配基金募集金额;2、在基金范围外,无缝承接社区在其他行的授信(如有需要),且享受分行权限所能给予的绿色通道利率优惠。放款及时性方面,在社区预留资金5%范围内,社区对于资金的赎回可实现实时赎回;超出5%预留资金部份由建行授信配套,社区只需提前4小时发送赎回指令,建行将及时给予放款。(五)政策的变化影响如何考虑,是否会影响到社区发展基金的流通性社区发展基金在设立之初即充分考虑了该方面内容,并设立以下决策机制及退出机制:1、决策机制:在基金层面成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审议决策。基金的投资、决策的指定由投委会讨论决定。投委会成员共6人,其中龙岗区各股份合作公司共同选派2名代表,龙岗区城投公司选派2名代表,建银国际选派2名代表(其中1名代表由建行龙岗支行选派)。基金存续期,如遇央行对利率政策进行调整,可由投委会审批决策修改基金。2、退出机制:基金期限定为10年,存续期间根据经济发展形势,经有限合伙人(即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和龙岗区城投公司)同意,即可解散基金,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六)部分公司的资金是贷款获得,将资金投入基金会造成公司经营运作困难社区资金归集存取自由,并非涵盖社区全部资金,也不是一步到位,社区可根据自身资金情况合理安排资金投入的金额及频率。基金每月归集一次,投资及赎回自由灵活,社区可在保证公司正常运作的前提下进行有序合理安排,以实现社区集体收益最大化。(七)公司参与设立基金后,其他银行不再提供贷款怎么办&&& 建设银行承诺对于参与设立基金的股份合作公司及其股东提供专门的综合金融服务和支持,包括按照政策规定提供优惠的公司贷款、便捷的资金结算、根据需求设计个性化金融产品和服务,以及做好公司股东个人的住房、消费贷款等金融服务。山厦股份合作公司探索执行深圳“三规”处理政策的实践与思考深圳 “三规”处理政策出台背景本文中深圳“三规”处理特指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简称“两规”),以及《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对历史遗留违法建筑进行处理。1992年6月18日,深圳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农村城市化的暂行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内农村城市化全面启动。日,深圳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进程的意见》,从日起正式启动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各项工作。经过1992年特区内农村城市化和2003年特区外农村城市化,全市原村民已全部转为城市居民,原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全部转为国家所有。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深圳市原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兴建的数十万栋未依法报建的建筑物,属于违法建筑,但目前深圳市已无农村居民,乡、村建制也已撤销,无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故形成了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土地全部国有化后特有的违法建筑处理模式,由市人大进行专项立法,统一处理。&&& “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是对深圳市原集体所有土地上遗留的违法建筑较为准确的定义,既反映了此类建筑物报建手续不全或者未报建的事实,也体现了农村城市化、全市土地全部国有的特定背景。“三规”处理政策与股份合作公司及处理违法建筑的关系改革开放以来,深圳第一个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开创了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先河,并被法律所认可。然而,在土地使用权上,由于种种原因,产生了一些违法建筑,其中就包括深圳的违法建筑。违法建筑与土地利用规划是背道而驰的,其危害深远,不仅影响城市形象,而且影响城市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同时,“三规”处理政策,也关系到股份合作公司切身利益,影响处理违法建筑工作进程。2013年12月30日,深圳出台《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试点实施办法,该政策被原村民视为“新三规”政策(该政策是在2009年颁布《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后,经多个处理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相关部门广泛调研,听取意见,历时四年多时间出台的关于农村城市化以后对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的新政策),提出对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采取分类处理方式。符合条件的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经处理后,可有限确权,登记为非商品性质房地产,限定自用,不得抵押、转让。但原村民符合“一户一栋”原则的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在480平方米以内的部分,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所建商业、办公、生产经营性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原村民、其他企业单位或者非原村民所建商业、办公、生产经营性历史遗留违法建筑,这三类在有限确权后,可补缴地价申请转为商品性质,进入市场流通。该实施办法于日起实施。在“三规”新政策里,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规定成为新一轮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风向标”,受到了广大深圳原住村民的特别关注。2014年4月10日,深圳举行了“全市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开展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工作,并选取12个社区和1个街道为为期一年的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分类处理试点,平湖街道山厦社区是试点单位之一。“三规”处理范围 ●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  ●生产经营性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包括工业类、仓储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  ●商业、办公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是指实际用于商业批发与零售、商业性办公、服务(含餐饮、娱乐)、旅馆、商业性文教体卫等营利性用途的建筑物及生活配套设施;  ●公共配套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是指实际用于非商业性文教体卫、行政办公及社区服务等非营利性用途的建筑物及生活配套设施;  ●具有多种用途的历史遗留违法建筑;  ●用于其他用途的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山厦股份合作公司执行“三规”处理政策的实践●按“三规”处理政策申报房屋随着“三规”处理政策的出台,山厦股份合作公司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开展处理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工作。公司通过派发宣传资料、走家串户做工作、电话告知“三规”政策,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把“三规”政策优惠告知每个原村民,至今,已申报“三规”手续的私房共1207栋(其中二层或以上房屋326栋,建筑面积80177平方米),厂房235栋,仍有需补办“三规”申报房屋156栋,公司已向业主发放“三规”房屋申报表100份,收回20份。●坚持铁腕查处违法建筑自龙岗区实现农村城市化以来,山厦股份合作公司班子意识到土地对社区发展的重要性,历届班子坚持控制土地开发,始终坚持铁腕查处违法建筑不动摇。通过自觉抵制违法建筑,公司从未对外转让一块宅基地,连续多年实现“零增量”。2011年山厦社区荣获深圳市“查违先进社区”;日,深圳正式启动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综合试点工作,山厦社区因对违法建筑控制相对严格,成为深圳处理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两个试点社区之一。日,市规划国土委韩肖平副巡视员带队到山厦股份合作公司召开现场办公会,对山厦股份合作公司查违工作予以肯定。山厦股份合作公司全面展开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试点的宣传,在山厦文化广场设置咨询台为广大业主解答试点的有关问题,仅日,现场派发试点宣传资料就达1000多份。●执行“三规”处理政策遇到的瓶颈按照 “三规”处理政策,在处理历史遗留违法建筑过程中,公司收集到众多业主关于该政策用于处理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看法,进行汇总并归纳:(一) 现行“三规”处理的罚款过高原村民符合“一户一栋”原则的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480平方米以外部分罚款标准设定过高,原村民接受处理的意愿低。(二)“三规”申报门槛太高按照《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的配套实施文件规定,公司认为“三规”申报的门槛太高:1、在日后新建且符合原村民“一户一栋”政策的私房,由于原卫星图中没有显示,未能纳入这次的“三规”处理范围;2、私宅产权证是绿本房产证的,由于不能“绿转红”,房屋不能在市场上流通,难以吸引村民积极办证;3、拆旧建新时,大多数新建房都大面积突破了政策限制许可范围,衍生出较多的“握手楼”,难以通过消防验收,无法顺利办证。(三)“三规”申报房屋结合城市更新打包处理虽然得到上级部门认可,但具体的处理程序、指导性文件仍未出来,难以推行。(四)“三规”处理与城市更新打包处理建设手续,主要吸引城市更新范围内的业主,但城市更新范围以外的业主办理热情并不高。&“三规”处理政策建议●建议按 “三规”处理政策要求办理房屋申报,采取与城市更新打包的方式,简化处理程序,特事特办对于旧工业区改造,实行通过产权确认但不出房产证的方法进行,从而简化处理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手续。●尽快出台“三规”与城市更新打包处理的相关政策、法规“三规”处理政策与城市更新打包处理,方法简捷,但具体措施政策没有出台。建议早日出台“三规”与城市更新打包处理的相关程序、流程、指导性文件,加快城市更新的进程,促进“三规”相关政策在处理历史遗留违法建筑过程中起到积极作用。“三规”处理政策(《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第三十六条(原村民所建符合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建设标准、总建筑面积不足480平方米的私宅,可以参照复工相关规定办理手续、按照本实施办法规定接受处理;其他情形,已建起地上建筑物的,按现状封顶后依照本实施办法处理,拒不按现状封顶并擅自续建、加建的,整栋建筑物均不予处理确认。);建议修改此条款,对于持有1992年宝安县《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的原村民,可酌情减少罚款。相关链接:一、本文中的“三规”与国家“三规”的区别本文中深圳“三规”处理特指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若干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两规”),以及《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对历史遗留违法建筑进行处理。国家(包括地方)“三规”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简称。目前,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之间存在着不协调、不统一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共项目布局和落地,不适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需要。在这种背景情况下,深圳市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年1月1日起实施。这是全国首个地方“快转”条例。年月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了“条例”发布会。“条例”明确提出了“三规”协调统一的问题,要求市政府应当加快规划体制改革,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基础和依据,促进“三规”相互协调统一。我国正探索着“三规合一”,即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中涉及的内容统一起来,并落实到一个共同的空间规划平台上,各规划的其他内容按相关专业要求各自补充完成。鉴于在政府部门的各种规划由于缺乏全局统一协调的情况下,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中纳入启动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土地利用规划“三规合一”的改革。二、深圳市处理违法建筑概况(一)违法建筑的涵义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可以拆除。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年月日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所称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以下简称“违法建筑”)是指:、原村民非商品住宅超批准面积的违法建筑;、年月日之前所建的符合“两规”处理条件,尚未接受处理的违法建筑;、年月日之前所建不符合“两规”处理条件的违法建筑;、年月日之后至年月日之前所建的各类违法建筑;、年月日之后至本决定实施之前所建的除经区政府批准复工或者同意建设外的各类违法建筑。(二)违法建筑的分类 、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城中村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它建筑。(三)深圳市处理违法建筑法规、年,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坚决查处违法建筑的决定》、年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若干规定》和《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若干规定》年月日,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若干规定》,自年3月1日起施行。该《若干规定》规定,申报的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私房是指年月日以前违反法律、法规所建的下列私房:()村民非法占用国家所有土地新建、改建、扩建的私房;()村民未经镇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新建、改建、扩建的私房;()村民超出批准文件规定的用地面积、建筑面积所建的私房;()村民违反一户一栋原则所建的私房;()非村民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单独或合作兴建的私房。龙岗区专门针对此规定召开会议,并形成深龙处遗违纪〔〕号《会议纪要》,纪要精神明确了:原村民在年月日以前所建的违反法律、法规所建的私房,可参照《深圳市龙岗区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若干规定办法》中有关处理村民违法私房的规定进行处理。、经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年月日通过,《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并予以公布(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一○一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决定涉及了原村民符合处理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三规”政策的违法建筑,政策对原村民、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予以最大保护,对可以保留的建筑物,采用了免予罚款,免交地价或者减少罚款、地价以及准予以申办商品性质(红本)房地产证等的各种措施,给予多种补偿、补贴、优惠等政策;对非原村民、其他企业单位,区别情形相对从重处理。、年底,深圳出台《〈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试点实施办法》。(四)违法建筑的历史及现状深圳市经济特区成立多来,爆发过五次较大的违法建筑风潮。第一次:特区成立之初;第二次:从年的土地有偿使用开始到年深圳特区内的集体土地统一征用的过程中;第三次:年特区城市化以及年宝安县撤县改区的过程中;第四次:年到年深圳市查处违法建筑相关政策出台期间;第五次:年底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期间的抢建风潮。由于历次查处违法建筑和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并不彻底,因此,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深圳市违法建筑问题相当突出。历史遗留违法建筑长期困扰深圳市,制定法规性文件进行处理是深圳实现科学发展、长远发展的需要。土地是城市的战略性资源,但是经过近年的开发利用,深圳土地已经十分有限,以耗费大量土地等资源为支撑的粗放型发展模式已经难以为继,转变增长方式,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经济结构成为必然的选择。而违法建筑大量侵占了土地,土地无法集约利用,加剧了土地资源的紧张,成为产业结构调整的“瓶颈”。另一方面,深圳要实现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要完成国家赋予的光荣任务,就必须处理好违法建筑问题,盘活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发展空间。深圳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类似于其他城市的“小产权房”。“小产权房”通常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向社会公众租售的房屋。经过年、年两次农村城市化改造,深圳全市农村集体土地均已转为国有土地,因此,深圳将其他城市称之为“小产权房”的建筑称为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此前,深圳市查处违法建筑和处理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数据显示,深圳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总计达万栋,约亿平方米。年月日,深圳市召开处理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动员大会,贯彻落实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这标志着深圳市推进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工作全面启动。年底,深圳出台《〈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试点实施办法》,提出对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采取分类处理方式。符合条件的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经处理后,可有限确权,登记为非商品性质房地产,限定自用,不得抵押、转让。但原村民符合“一户一栋”原则的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在平方米以内的部分,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所建商业、办公、生产经营性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原村民、其他企业单位或者非原村民所建商业、办公、生产经营性历史遗留违法建筑,这三类在有限确权后,可补缴地价申请转为商品性质,进入市场流通。&股份合作公司相关联台资企业陷入五大困境亟待转型升级&台资企业(其中包括与股份合作公司有租赁关系的企业)为龙岗区的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据统计,龙城街道辖区现有台资企业30家,其中29家为生产型企业,1家为服务类企业,投资千万美元以上的台资企业有12家,企业员工有11295人。目前,台资企业发展面临五大困境亟待转型升级。台资企业发展面临五大困境●企业处于产业链低端,产品主要集中在塑料、金属、电子组件等低端制造业,产品附加值低,半数以上企业经营亏损;●企业缺乏自有独立品牌,大部分为贴牌生产企业,缺乏自有品牌及自我创新能力,过度依赖海外代工订单;●企业产品依赖出口,未打开内销市场,国内市场开拓能力不足,缺乏抵御国际风险的能力;●企业创新能力不足,仅有两家企业拥有独立研发机构,研发人员及创新能力严重不足,导致企业发展后劲乏力;●企业融资能力有限,杠杆效应不足。目前,辖区内台资企业资金主要来源于台湾、香港等地,后续投入不足,企业难于扩大生产及增加研发投入。对策与建议●加大对台资企业引导、扶持、培训力度,采取送政策、送培训、送服务进企业的方式,帮助企业破解发展难题;●树立转型升级样板企业,通过示范带动效应,激发台资企业转型升级的积极性;●整合资源,助力企业发展。如充分利用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信息学院等高端教育资源优势,促进校企合作、引入高端人才等。龙城街道党工委办 张建国 经科办 胡艳丽)&下沙股份合作公司推行“五公开”加强廉政建设&下沙股份合作公司加强廉政建设,推行“站务”、“居务”、“党务”、“财务”、“企务”五公开,全面提高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能力,取得良好成效。下沙股份合作公司以“创建阳光社区”为契机,以“自觉接受监督,密切联系群众”为主题,扎实有序地开展创廉活动,推行“站务”、“居务”、“党务”、“财务”、“企务”等 五公开。各分公司与公司党总支签订责任书、党员干部公开承诺书,将党组织、公司工作中须公开的事项和党员干部的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得到进一步提高,促使党员干部带头自律,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成为群众的表率。推行“五务”公开,畅通了党组织联系群众的渠道,增进了党群之间的信任与和谐,激发群众参政议政的热情。下沙股份合作公司&&&南约股份合作公司多措并举创建关联企业和谐劳动关系&股份合作公司关联企业是否稳定,不仅关系到其自身的发展,而且还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南约股份合作公司高度重视关联企业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工作,采取多项措施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取得良好成效。2014年上半年共受理各类信访投诉61宗,其中劳动纠纷案58件,信访件处理率100%,劳资纠纷调解成功率96%,未发生任何突发群体性上访事件,有效维护了社区和谐稳定。构建“三位一体”劳动争议调解体系& 推广试点企业经验 南约社区内现有216家规模以上工商企业,3900名员工,劳动争议调解历来是社区信访维稳工作的重中之重。南约股份合作公司充分利用“街道—社区—企业”三级劳动争议调解网络,构建社区、企业和劳动者个体“和谐劳动关系”多方共赢体。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室上与街道调解中心联通,下与企业调委会协调,上下联动、三方合力,构筑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准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劳动争议大调解体系。近年来,股份合作公司借鉴宝龙劳动争议调解示范点成功做法,建立健全以社区、园区、厂区为主导的“三区”信访调解联防机制与联调平台,探索多维度破解信访难题、化解矛盾纠纷的新路径,通过基层大走访、大调研,深入工厂车间征集员工诉求,引导企业妥善处理各类劳资纠纷,大大提高了劳动争议调解效能。建立和完善劳动争议调处机制& 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并举公司按照信访案例“早预防、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的方针,通过整章建制、严明纲纪、完善机制、加强培训、激能自助、推进普法,劝诫调解与行政干预双管齐下,着力打造“群众诉求即时受理、矛盾纠纷集中调处、综合服务同步跟进”三级平台。股份合作公司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并举,动态监管企业劳动用工、劳动合同签订、社保福利、工作时限和工资发放等情况,在第一时间查明劳资隐患,促使劳资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企业。公司成功调处了诸如厦深铁路用工劳动纠纷和农贸市场富华公司劳动争议等一系列案件,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指导关联企业做好劳资管理工作& 预防矛盾纠纷发生按照上级劳动主管部门的要求,股份合作公司督促近50家规模较大企业组建了劳资纠纷调解委员会;指导企业通过内部网络平台和工会组织,以及借助劳资例会、员工大会等,广泛宣传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义,引导关联企业员工支持、参与、配合企业调委会工作,同时细化劳资档案管理、数据统计和台账登录等具体工作,预防劳动管理中的纠纷发生,收到良好效果。加强关联企业劳动用工与薪酬跟踪落实 遏止企业不法行为股份合作公司会同劳动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等约谈相关工商企业经营者,以开展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为重点,督促关联企业经营责任主体守法经营,及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严禁欠薪逃匿等不法行为。同时联合工会组织共同敦促重点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及时调升工资标准,与企业签订区域性集体合同,有效保障员工工资待遇,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引进专业机构& 加强社会管理与服务工作南约股份合作公司发挥社会组织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中的推动作用,引进专业社工机构,率先挂牌成立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社工综合服务站,不断加强企业社会管理与服务,实现企业“末端”维稳,推进基层自治。 雍向阳)&五联股份合作公司举办“迎八一 听老战士讲故事”活动&为发扬革命优良传统,同时进一步加强员工的思想道德建设,7月30日,五联股份合作公司邀请曾驻守中国南疆昆仑山的退伍老战士于胜文给社区及股份合作公司50多名青年讲边疆军旅生涯的故事,纪念八一建军节。于胜文同志曾是解放军新疆边防部队的战士。他满怀深情地讲述了40多年前的军旅生活:从雪山上放哨巡逻路途的惊险讲到与头顶上的敌机勇敢对峙,随时做好牺牲的准备;从退伍后在机关单位继续为国家建设贡献力量讲到退休后居住在五联村,但仍不忘参加党员志愿者活动积极服务群众……他始终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表示只要国家需要,自己还愿意回到昆仑山当一名士兵。听着于老讲的故事,青年们都热泪盈眶,不禁联想到于胜文老人当年在皑皑雪山上坚守岗位,保家卫国的艰辛历程,大家对老战士的坚强毅力和无私奉献的精神更加敬佩。“为什么当今社会出现那么多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案件?归根结底就是道德危机的问题!”于胜文还列举了其他反面例子,表示十分痛心。他语重心长地告诫大家必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继承和发扬革命优良传统,并反复强调“一定要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以优异的成绩报效祖国!”青年们纷纷表示,今后将坚守自己的岗位,热爱社区及股份合作公司这个大家庭,为建设美好五联贡献力量。2014年8月来稿情况&&&股份合作公司应走出“租赁经济”模式 向外向型企业方向发展&股份合作公司是城市化的产物,具有封闭性、平均性、福利性等特点,其投资项目主要收入来源以建厂房招租为主,是单一的“出租型经济”模式,基本没有自营、自办经济实体,没有建立起有实质性生产经营企业,市场竞争力差。因此,必须拓展思路,引导、支持股份合作公司发展外向型经济,实现社区集体经济可持续跨越式发展。制定优惠政策,鼓励股份合作公司发展外向型经济对股份合作公司发展外向型经济的,政府可适当减免税收或给予奖励及市场风险补贴等。政府可每年评选出发展外向型经济优秀股份合作公司,并予以表彰、奖励。同时,在引进外向型人才方面给予政策优惠,为股份合作公司发展外向型经济提供有力保障。提供优质服务,帮助股份合作公司发展外向型经济在制定政策鼓励股份合作公司发展外向型经济的同时,主动为股份合作公司提供经济信息、政策咨询、法律法规等信息服务,帮助其发展外向型经济。构筑优良平台,支持股份合作公司发展外向型经济为股份合作公司牵线搭桥,构筑平台,支持其发展外向型经济。积极鼓励股份合作公司参股成长性好的外向型优质企业,增加社区集体经济收入。同时,股份合作公司要充分利用城市更新政策发展外向型经济,实现政府和社区的双赢。上木古股份合作公司大力开展禁毒工作&为净化社会环境,营造积极健康的氛围,打造宜居和谐社区,上木古股份合作公司采取多项措施,大力开展禁毒工作,取得成效。上木古股份合作公司的主要做法:一是防堵结合,禁毒工作渗入到社区住户家庭。工作人员深入社区,通过派发传单,到居民家中了解情况等形式入户讲解,劝导居民高度重视禁毒工作,同时预防新吸毒人员产生。二是因势利导,展开禁毒宣传攻势。公司在社区宣传栏张贴画报,悬挂横幅,制作宣传册子,以及通过电子显示屏等,开展禁毒教育宣传工作,并对相关内容及时更新。同时,采取多种措施开展禁毒宣传,如“禁毒游戏闯关”、“禁毒知识短讲”、“禁毒资料派发”等,使群众对禁毒知识的更多了解。三是每月进行帮教谈话。目前社区仍有3名帮教对象,股份合作公司帮教小组成员每月都对其进行帮教谈话,了解情况,做思想工作,送上关怀,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四是协助公安机关进行巡查。根据社区实际,登记情况,做好统计,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关的资料,加强配合,方便公安机关侦破有关案件。坂田街道召开会议 总结股份合作公司换届选举经验 推进试点改革工作月日,坂田街道召开会议,总结股份合作公司换届选举经验,推进试点改革工作。坂田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曾子伦,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朱玉华,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武新宁,纪工委副书记万小燕,以及街道组织部(基层办)、财政办、集体办,各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长、集资委主任、经理及财会人员等人参加会议。会上,朱玉华对坂田街道年股份合作公司换届选举工作做了全面总结。武新宁传达了市、区关于股份合作公司试点改革的指导意见。曾子伦作了重要发言,指出:坂田街道自年成立至今,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股份合作公司配合街道中心工作起到重要作用。年坂田街道股份合作公司换届选举工作取得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暴露出公司在财务、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足。如部分股份合作公司在重大事项的表决程序上不严格,存在“一把手说了算”的现象,公司的章程形同虚设等。股份合作公司应加管内部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规范管理促进企业发展。当前坂田街道正处于大开发、大建设的跨越式发展时期,如果能抓机遇趁势而为,坂田将会成为深圳“质量造就未来的新标杆”,届时股份合作公司也能分享辖区发展的红利。曾子伦提出要求:一是股份合作公司要学习坂田集团打造“手造街”、岗头与天安合作打造的“天安云谷”的经验做法,通过城市更新促进股份合作公司经济发展,提升股份合作公司的综合实力。二是股份合作公司应积极参与改革,以改革规范公司运营、以改革激发内生动力,以改革进一步加强民主决策与民主监督,规范决策程序与监督程序,提升股份合作公司综合实力。三是股份合作公司新班子要果断抓住改革发展机遇,勇于担起转型发展的历史重任;要廉洁自律,一心一意为公司和股民利益着想,团结一致,锐意进取,大胆创新,带领全体股民发展壮大社区集体经济,把股份合作公司做大做强! 邓添杰)盛平股份合作公司“三资”监管实现六个转变为贯彻落实市、区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精神,确保集体资产安全,盛平股份合作公司强化“三资”监管,在龙岗区率先开发了社区“三资”智能化管理系统。盛平社区“三资”监管实现六个转变。一是“三资”管理从分散转向集中。该系统集合同管理、物业管理、客户管理和收费管理等模块于一体,直接关联“三资”台帐,实现资产、合同、财务信息的数据对接。二是财务监督从事后监管转向过程控制。财务管理从业务数据的输入、各环节的监督稽核到数据的汇总分析预警,为各项经济业务规范化、阳光化、效率化运作提供保障。三是会计核算从人工转向计算机辅助。该系统界面简单明了、流程清晰,实现了信息技术与基层工作无缝融合。四是公开方式从单一转向多元化。企务、居务信息公开从单一的公布栏公布扩展到电脑网络、手机信息等信息化发布方式。五是档案管理从传统转向现代化。该系统可存储会议信息、合同纸质扫描件信息,提供多种数据备份策略,改变了过去单纯依靠纸质档案造成查询不便、册页磨损、遗失、污毁等现象,形成了纸质、数字化档案共存的现代化管理。六是“三资”清查由定期和不定期清理转向常态化管理。系统涵盖固定资产、应付款等全面的会计科目要素,形成了全面的综合财务数据,使“三资”管理真正实现日清月结。 盛平股份合作公司建立的社区“三资”监管平台将社区资金、资产、资源纳入一体化管理,信息高度透明;信息智能公开,动态跟进,股民及上级监管部门人员可时时查询;实现了“财务在阳光下运行,权力在监督下运作”,资源度高整合;该系统得到深圳市委书记王荣等领导的充分肯定。盛平社区还荣获“广东省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社区”称号。& 张建国 徐美玲) 鹅公岭股份合作公司积极促进老龄服务工作健康发展鹅公岭股份合作公司不断创新老龄服务工作思路,拓展老龄事业发展空间,发挥好老龄服务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促进作用,取得良好成效。鹅公岭股份合作公司的主要做法:一是把为户籍老年人服务的工作队伍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定期召开老龄工作人员会议,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准确把握老龄工作相关的方针政策;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区﹑街道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和知识水平。二是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为了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股份合作公司安排专业社工及巾帼互助会的妇女们贴心为本社区老年人提供服务和信息联络,努力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等服务,令其感受到社区集体的温暖。三是建立高龄津贴发放机制。股份合作公司建立了辖区户籍老年人信息台账,并给予至周岁户籍老年人每月元﹑至周岁老年人每月元﹑周岁以上老年人每月元的高龄津贴补助。四是举办丰富多彩老年人活动。为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股份合作公司在春节、元宵节、老人节等节日,举办粤剧进社区、舞麒麟等适合老年人观赏的文体活动,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深受广大老年人的欢迎。 鹅公岭股份合作公司& 宋凤珠)& 鹏城股份合作公司启动大鹏所城综合整治工作鹏城股份合作公司参照较场尾城中村治理模式,坚持“综合整治,服务提升”理念,将对大鹏所城进行综合整治服务提升,积极推进治安、消防、交通等整治,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大鹏所城是深圳市唯一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大鹏半岛发展旅游、文化事业的重要载体。近年来较场尾海滨民宿的持续火爆,带旺了大鹏所城的文化旅游。据统计今年月大鹏所城接待游客人数万人次,超过以往任何一年总量。如今是旅游旺季,大鹏所城南门、东门乱停车易堵塞交通。长期以来由于多头管理,存在管理主体模糊、界线不清晰、责任不明确等问题,城内出租屋人员复杂、管理混乱,出现乱拉电线、乱搭建、乱丢垃圾等现象。前几年市政府已实施大鹏所城抢救性一期保护工程,二期工程也于近期启动。为治理乱象,鹏城股份合作公司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厘清大鹏所城房屋产权情况,对大鹏所城内现有建筑统一摸底排查,建立台账,确保所城内土地及建筑物产权清晰、主体明确、整体风貌符合片区规划要求。同时,股份合作公司与业主签订《大鹏所城宅基地管理协议》,业主与承租方签订《大鹏所城小区物业租赁管理协议》,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抓好大鹏所城内经营场所、民宿等重点场所的安全检查和督促工作;加大对房屋进行经营性改造和外立面改造的监管力度,确保结构安全性必须符合文物保护等相关规范标准,力争尽快完成准备工作,推动大鹏所城的综合整治工作,发展所城旅游经济。 鹏城股份合作公司 谢格耀) 爱联股份合作公司举办 “践行群众路线 共建和谐爱联”第六届运动会为了进一步践行群众路线,增强群众体质,丰富群众生活,爱联股份合作公司主办的“爱联股份合作公司年‘践行群众路线、共建和谐爱联’第六届运动会”于月日圆满闭幕。本届运动会由爱联股份合作公司主办,爱联片区爱联、新联、吉祥、嶂背四个社区承办,爱联股份合作公司各分公司及辖区各企事业单位协办,历时近个月,于年月日(因不少比赛项目需借用到学校场地,因此,斯诺克、篮球、足球等比赛项目于月日起开赛)至月日举办,月日在爱联学校举行了开幕仪式,月日闭幕。爱联股份合作公司党委、爱联股份合作公司、爱联片区爱联、新联、吉祥、嶂背四个社区高度重视发展体育事业,坚持每年举办篮球赛、每四年举办一届运动会,还积极举办定向越野活动。本届运动会,阵容庞大。来自爱联股份合作公司新西、老西、岗贝、新屯、太平、田寮、輋吓、西湖、陂头背、建新、前进、石火、蒲排、嶂一、嶂二个分公司及爱联片区爱联派出所、深圳市农村商业银行龙城支行、爱联幼儿园、深圳市福昌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美雅眼镜(深圳)有限公司、爱联麒麟武术队等共有个代表队参赛。比赛项目有篮球、足球、田径、拔河、乒乓球、羽毛球、武术等大项小项,运动员有名,最终决出团体个、个人个奖项。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及观众表示,本届运动会展现出爱联人积极进取、勇于赶超的精神,将使爱联经济发展更加提速,政治文明、经济文明 、城市文明、社会文明、文化文明建设成果更加丰硕,从而推动实现共建“更快更高更强大爱联、同心同德同梦大爱联”的目标。(龙城街道 爱联股份合作公司何思旗)}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