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神异闻录5恋爱关系系买房有保障吗

婚前买房与婚后买房有区别你知道吗?
湘潭房产网
房子与婚姻,在这个房价比工资涨得快得多的年代,两者已经分不清孰重孰轻。买房或许是普通市民一辈子最大一笔支出,而结婚是人生最重要的一步。夫妻本是同林鸟,房子来了各自飞。在如今夫妻因离婚财产纠纷中80%以上涉及房产,有的甚至还打官司,不欢而散。究其原因,现在买房很贵,而房子又是普通家庭中最值钱的商品,既然婚姻已经不复存在,争夺最后的夫妻财产不惜反目成仇。那么,婚前买房与婚后买房的两者有什么区别呢?为此,编辑整理出以下五种情况。一、如何区分婚前买房和婚后买房?买房的先后在法律上和婚姻最大的联系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根据婚姻法17、18条规定,婚前取得财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取得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夫妻共同财产要是万一离婚的话是要分对方一半的,即使当初对方没在房子上花一分钱。因而,婚前买房,房子写了谁的名字,就属于谁。结婚前男方买房,应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因此假如离婚,房子应归属男方,除非把房子做夫妻共同财产的公证;结婚后买房,如果还是男方出钱的话,在办房产证的时候,根据新规定,若夫妻双方都在场,且女方要在场签字,那么应是夫妻双方共用财产。二、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杨女士即将踏入婚姻的殿堂,男方父母准备为他们结婚出全款买房,女方则负责装修家具的钱款,杨小姐困惑房产证上面可否写她的名字?并且怎么样才能最大限度保障女方的婚姻权益?由于是杨女士另一半的父母出全资购房,婚姻法第二十二条指出: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男方父母为购置房屋出了全资,也没有明确表示房屋是赠与夫妻二人,那么房子是赠予男方一人,杨女士没有份。但是,如果是婚后男方父母全资买房,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予男方一人的话,房子是赠予夫妻二人的,为夫妻共同财产。三、恋爱期间共同出资以一方名义购房,分手后房屋如何处置?日,张某(男)与李某(女)通过网络认识并确定恋爱关系。日,双方约定共同购买房屋一套作为结婚之用。由于李某之前未购房可以享受首套房政策,双方商定以李某的名义购房。然而,好景不长,张某和李某在交往过程中性格差异较大,矛盾不断,双方遂于2012年5月终止恋爱关系。但之后原本用于结婚的房屋如何分割未达成协议,李某以张某恋爱期间的赠与为由拒绝返还张某支付的购房款。对此,法律人士表示,双方购房的目的不应影响双方购房行为的法律属性,应当抛开双方的恋爱关系认定张某付款的性质。李某和张某之间虽未书面约定,但显然存在婚前共同购房协议。以李某名义购房,由双方共同出资均系共同购房协议条款的内容。房屋所有权因登记为李某名下,应认定为李某个人财产,但这并不影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协议的效力。张某和李某终止共同购房实际是对共同购房协议的解除,张某可以要求李某恢复原状,返还张某的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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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恋爱关系后购置房屋的权属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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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从不动产登记的角度分析,房屋已经确定为恋爱双方共有。双方终止恋爱关系后分割共有财产,符合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情形。
案例一:恋爱期间买房登记在双方名下,深圳法院判决房屋双方各有50%产权
深圳市宝安区宝民法院(2010)深宝法民三初字第1346号判决书
案情简介:
原告(反诉被告):肖某。
被告(反诉原告):聂某。
日,原、被告共同作为买方与案外人朱某签订了《房地产预售合约》,约定原、被告共同向案外人朱某购买座落于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广深公路东侧锦绣花园某栋某号房屋,成交价为人民币31万元。
日,原、被告共同作为买方与案外人朱某签订了《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原、被告共同向案外人朱某购买座落于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广深公路东侧锦绣花园某栋某号房屋,原、被告各占50%份额。
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了涉案房产的房地产证,房地产证上的登记权利人为原告和被告,原、被告各占50%份额。
各方观点:
原告肖某观点:原、被告于2005年在深圳相识,继而相恋,并于日由双方向第三人朱某共同购买了其座落在西乡街道广深公路东侧锦绣花园某栋某号房屋,产权各占50%。日,被告提出分手并要求分割财产。为维护原告合法之权益,原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l、确认西乡街道广深公路东侧锦绣花园某栋某号房的50%产权归原告所有(该房登记价为人民币137235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负担。
被告聂某答观点:1、原告和被告分手的原因是因为原告认为被告没有进取心,另外一个男人比被告更优秀,坚持与被告分手,被告是被动地接受分手的事实,并不是原告诉状中称的被告主动提出分手。2、涉案房产是被告一方出资购买,原告没有为购买涉案房产出资。3、原、被告同居相恋多年,被告原本对原告是一片深情,希望早日与原告结婚,原告却提出购房并且在房产证上加上其名字作为结婚条件,被告以为婚后双方是夫妻,应该同舟共济,因此同意原告的要求,在原告没有出资的情况下在房产证上加上原告的名字。4、虽然以双方的名义购房,但不到两年的时间原告提出分手,如果按照原告诉请的比例分割房产是对被告不公平,不符合法律精神及司法实践。综上所述,原告诉称的部分事实不是事实,其请求缺乏依据,请求驳回其诉讼请求。
被告反诉观点:被告与原告于2005年10月建立恋爱关系,2006年1月开始同居生活。原告在此后几年的工作一直不稳定,经济状况很差。直到2009年,被告提供深户担保原告才找到一份出纳的工作。被告在同居期间多次带原告到湖南老家见父母。2009年回湖南过春节,原告在谈到婚姻问题时对被告的父母说“没有房子就不结婚”,这一观点让被告父母难以接受。但被告因深爱原告,一心想与原告结婚,最终说服父母同意助其购房。2009年3月,被告看中了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广深公路东侧的锦绣花园某栋某房。被告父母和叔叔应被告请求当月就寄钱给被告用于购房。购房时,原告又提出房产证上要加上她的名字,否则说明被告没有结婚共同生活的诚意,就不结婚。被告因想与原告结婚而再次让步,同意了原告的要求。被告最终以原告二人的名义购买了涉案房屋。房子装修完毕后,原告将其父母接到新房居住。被告因为工作需要,只有周末才能回去与原告同住。此后,原告非但不谈结婚之事,还多次抱怨被告挣钱少,没进取心,要求被告换工作,后来甚至提出分手、卖房分钱。被告多次努力与原告沟通未果。日被告在家上网,无意中发现原告与其他男子聊天的QQ记录,内容极为暧昧。面对被告的质问,原告表示该男子很优秀、经济条件好、是个非常好的男子。即便如此,被告还是希望与原告重归于好,并请自己的叔叔特意到深圳进行调解,但最终还是未能让原告真正回心转意。之后,原告多次要求分手、卖房分钱,态度越来越强烈。日原告在与被告吵闹之后表示“如果你不同意,我就到法院起诉,要求分割房产”,被告与原告在此次吵闹之后正式分手。当月底,被告即收到原告的诉状和法院的传票。购买涉案房产的资金是被告提供的,原告并未出资。被告一直很看重其与原告的感情,为了与原告结婚才以二人的名义购买涉案房屋,计划将此房作婚后共同生活用房。购房后不久,原告即认为被告不上进、不如别的男子优秀,坚持要分手,这是被告始料未及的。原告坚持分手,并要求平分房产,原告不诚信的做法可能让被告人财两空,对被告不公平。为维护被告合法之权益,被告特向法院提起反诉,请求判令:1、确认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广深公路东侧的锦绣花园某栋某房属被告所有;2、将上述房产登记在原告名下的部分变更登记到被告名下;3、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原告针对被告的反诉答辩观点:被告主张原、被告的关系不是事实,没有依据。被告提交的买卖合同明确记载原、被告共同购买涉案房产。原告提交的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上也记载原、被告对涉案房屋各占50%份额。另外,房产作为不动产应当在我国实行登记公示制度,产权人以房地产主管机关的登记为准。所以,原告对涉案房屋占有50%份额。
法院观点:
受理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我国不动产物权采取的是登记生效主义,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方可发生法律效力,未经登记,则不发生效力。同时,该法律还明确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的证明。本案所涉的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广深公路东侧锦绣花园某栋某号房屋,其登记权利人为原告和被告,原、被告各占50%份额。被告并无证据证明该登记行为存在违法违规情形,足以认定原告和被告共同作为涉案房产的登记权利人具有物权法上的效力。因此,原告诉请确认其享有涉案房产50%产权依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被告要求确认涉案房产所有权归其所有,并要求原告将涉案房产登记在原告名下的份额过户至被告名下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本院均不予支持。至于涉案房产的房款问题,原、被告双方可另循法律途径解决。
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确认原告与被告各占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广深公路东侧锦绣花园某栋某号房屋所有权50%的份额;
二、驳回被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本诉受理费人民币1522元及反诉受理费人民币761元,均由被告承担。
案例二:恋爱期间购房登记在女方名下,上海法院判决女方获得房屋价值18%的折价款
一审判决: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2010)宝民三(民)初字第196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0)沪二中民二(民)终字第1221号判决书;
案情简介:
原告:(上诉人)陈某某。
原告:(上诉人)唐某某。
被告:(被上诉人)徐某
唐甲系陈某某与唐某某之子。2001年,唐甲与徐某开始恋爱。日,陈某某通过上海先哲房地产经纪事务所,与上家滕建龙签订《代理服务协议》,约定以人民币407,000元的价格购买上海市宝山区宝林八村某号602室房屋。当月起,唐甲、陈某某与唐某某入住该房屋,并居住至今。日,徐某经核准登记为系争房屋的权利人。
徐某向上海银行贷款20万元用于支付房款,其余房款均由陈某某与唐某某出资。徐某将上海银行存折交给陈某某与唐某某,一直由陈某某与唐某某代徐某归还贷款本息。后唐甲与徐某结束恋爱关系,各方为房屋产权问题产生纠纷,陈某某与唐某某诉至原审法院,请求判令确认上海市宝山区宝林八村某号602室房屋归其二人所有。陈某某与唐某某于日出资为徐某向上海银行提前还清了贷款。另外,陈某某与唐某某否认将房屋赠与徐某,徐某未就此向法院提供证据。双方当事人一致确认,目前房屋的市场价值在82万元左右。
各方观点:
原告陈某某、唐某某观点:其一家因面临动迁故需购房,因其一家三口均不符合贷款条件,故没有多想就由徐某贷款购房。该房屋应为陈某某、唐某某一家三口与徐某共有,按照房屋增值部分平分,原审判决15万元补偿款不公,且陈某某、唐某某经济困难。故上诉请求撤销原判第二项,陈某某、唐某某自愿向徐某支付补偿款10万元。
被上诉人徐某观点:陈某某、唐某某所述不实,唐甲因与徐某的恋爱关系,自愿将房屋赠与徐某,故只写了徐某一人名字。原本对原审判决不服,认为房屋应属徐某个人所有,但经考虑,鉴于自己未出资,表示服从原判。
一审法院论点: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徐某关于恋爱期间受赠系争房屋的陈述,因缺乏证据佐证,也违反常理,法院难以采信。系争房屋的权利人虽登记为徐某一人,但徐某在购房时未实际出资,银行贷款也一直由陈某某与唐某某归还,再结合房屋实际居住情况等事实,法院采信陈某某与唐某某的陈述,认定徐某仅是名义上的房屋产权人。陈某某与唐某某作为实际出资人,要求确认其二人系房屋真实所有权人的请求,法院可予支持。因徐某申请购房贷款,对购房具有一定贡献,且鉴于当时唐甲与徐某的恋爱关系,陈某某与唐某某同意将产权人登记为徐某,也具有与其共有房屋的一定含义,现恋爱关系终结,陈某某与唐某某在被确认为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时,应当对徐某作出相应补偿。因此,法院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酌情确定陈某某与唐某某补偿徐某某5万元。原审法院据此判决:一、上海市宝山区宝林八村某号602室房屋由陈某某、唐某某共有;二、陈某某、唐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其十日内,向徐某支付补偿款15万元。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审法院观点:
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当事人对于房屋的实际权属未作书面约定,而双方对于当时以徐某名义购房的原因说法不一,但也均无证据证明,故应当在民法基本原则——公平原则的指导下,结合本案可以查明的基本事实予以公平处理。本案可以查明的基本事实为,陈某某、唐某某一家实际出资并实际居住系争房屋,徐某与陈某某、唐某某之子有恋爱关系并贷款购房登记为房屋产权人,根据上述情形,本院同意原审法院的分析认定,本案系争房屋所有权归属陈某某、唐某某更符合公平原则。同时,鉴于众所周知的近年来本市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把握入市购房的机会亦是使资产增值的重要因素,甚至是决定性因素,因此根据陈某某、唐某某所述,其一家均不符合贷款购房的条件,在此情形下,虽然徐某没有实际出资,但不能忽视以其名义贷款购房对于系争房屋所作的贡献,以及不断变化的国家调控政策对于徐某此后再次申请贷款购房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由此,原审法院确定补偿款为15万元符合公平原则,本院对陈某某、唐某某要求改判支付10万元补偿款的上诉请求不予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三:一方婚前赠与另一方房屋,法院判决受赠方应当返还。
案例载自《新编婚姻家庭纠纷处理法律依据与案例评析》,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第39~43页。
案情简介:
原告:任某。
被告:李某。
2008年,任某被公司派到上海工作,一次偶然的机会与李某在咖啡厅相识,之后两人便开始交往。2009年5月,未表明自己的忠心,任某以李某的名义购买了上海市某小区的商品房一套。2009年10月,任某和李某开始在购买的房内共同居住,此后,任某曾多次提出办理结婚手续,但李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不就李某以双方性格不合,不能继续交往为由将任某感触甲某,拒绝人某再次进入房屋。无奈之下,任某于2010年4月起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返还不当得利价值68万元的商品房一套并承担案件的诉讼费、保全费。
各方观点:
原告任某观点:当初为被告买房是基于结婚的目的,是附条件的赠与,现在双方结婚不成,被告任某就失去了占有该房屋的法律依据。
被告李某观点:该套房屋是原告任某对被告李某的赠与,任某作为成年人,其意思表示真实有效,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且当初赠与房屋时,任某并没有表示该房屋是附条件的赠与,现房产证上写的是李某的名字,该房屋已经属于李某所有。
法院观点:
受理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虽然当初原告任某购房并没有表明是为结婚而赠与,但是双方存在共同居住的事实,而且任某多次提出办理结婚手续的要求,可以认定任某的赠与是以结婚为目的的,是附条件的赠与,现在双方结婚不成,被告李某就失去了占有该房屋的法律依据,因此法院判决被告李某应将房屋的产权退还给原告任某。一审判决后,被告李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终审维持一审判决。  首先声明此马甲是公马,之前的发帖都与我无关
主帖获得的天涯分:0
楼主发言:58次 发图:0张 | 更多
  不第一次发帖,不知道该怎么操作
  先介绍一下我跟男友的情况  楼主:读书不多,初中毕业后读了个大专,87年大龄,离异,上一段婚姻育有一个7岁女儿,前夫家暴又出轨吃软饭离异两年,孩子抚养权归男方,楼主等于是净身出户(离婚时我有力争过孩子抚养权,奈何男方死咬不肯把孩子给我),楼主目前在沿海城市民营企业做销售,工作性质与收入都不稳定且没有社保,但是自给自足过小资生活完全没问题,工作这些年也略有积蓄,大约能在中部一线城市付个80平房子首付的样子,有给自己购置医疗保险与补充养老保险,父母的养老与医疗都没有负担  男友:就用T来代替,T同样87年生,大龄未婚,中部城市二本院校毕业,有过3年国外工作经历,现今在某中部地区一线城市工作,民营企业从事销售,月薪大概税前5K,有社保公积金,T工作这些年的积蓄大多用来给老家父母造房子和补贴家用,T家有老家县城一套小产权房已装修好,村里老家有栋自建4层小楼房,一辆某牌子的国产车,以上种种之后T目前没有什么积蓄,每个月有大约固定的工资,T的爸爸有社保,T妈妈没有,只有农村合作医疗保险,T还有个弟弟,也是大龄未婚男青年,但是有感情稳定女友,估摸着这两年也会结婚
  能发出去了吗
  离异后认识了男朋友,算是初中校友,相处之初万般皆美好,久了也有争吵矛盾,但大多不影响彼此感情,目前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好多问题跟着来了
  涉及到婚嫁,很多现实问题来了,上面说到T在县城有套小产权房已经装修好,可以作为婚房使用,家具家电之类的我们自己慢慢添置,但是T想在他所工作的城市买套房子,首付大约需要20多万,因为所在城市限购政策一直都有,所以T把自己的户口转到了工作地,就是为了将来方便买房,目前T在积极到处看房,大约看中了一处房子吧,T跟我提出房子首付两人一起拿一起还贷,结婚就一切从简裸婚,我表示认可,但是我没想到的是!!20多万的首付款T只有8万块而且还是找亲戚朋友借的情况下!最要命的是现在房子将买在即,他这个8万还不一定能拿到!T说钱凑齐了马上拿过来买房,换句话说也就是意味着买房我要一个人拿首付,裸婚不说,女方拿首付然后一起还贷款!我稍有微词T就各种阴阳怪气不高兴!我真是斯巴达了,心里怎么感觉哪里不对劲呢?难道是我太计较了吗?
  因为限购政策原因,我一人无法在当地购房
  因为我没有当地户口也没有当地社保
  我迷茫了,T的意思是买房要趁早,钱放银行只会贬值,这话我认同,所以我同意一起趁早买房、可是他这边首付都拿不出,凑钱借钱又模棱两可的什么时候能凑到都未知,这不成了我倒贴了吗?在我再三强调之下,T表示一个月内会将8万凑齐,也不知道可不可信…唉…我该怎么办…
  有人帮忙分析一下吗
  感觉自己很无能,女儿无法带在身边,房子也买不起,活得失败
  那就只能等八万凑齐再说,但是吧,凑齐八万也是借的,婚后还是他的钱拿来还债,你的拿来还贷,依然相当于你自己付的首付
  我一向讨厌看到倒贴这个词。不论男女为小家比对方多付出,不能叫倒贴。但你找的这个老公真的不咋地。楼主还是再看看这个人的品质,再考虑结婚。
  换我会撤!结果一次婚再结婚完全是让自己开心,这样还不如一个人!
  中部地区,并没有一线城市,一线城市指的是北上广深!
  前夫家暴又出轨吃软饭离异两年,孩子抚养权归男方(来自天涯社区客户端)  这种情况你竟然要不到孩子的抚养权?
  买房要趁早的时代早已过去,房产红利已经被消耗殆尽,现在买房不可能再出现房产翻翻的情况,有的地方保值都做不到,甚至出现了亏本。如果不是刚需买房或钱不够,真没必要买房,租房也是不错的选择。  楼主可以租房先同居,两个人只有生活在一起才能真正发现是否适合,二婚还有个孩子,再组家庭容易出现矛盾,如果贸然买房结婚,将来发现不合适,再婚家庭很容易再离婚,楼主一个女人背负两次婚姻失败的名声,实在不好,而且离婚时经济分割都是非常麻烦的事,不如同居两年,彼此磨合好了再结婚,再婚一定要慎重。
  首付之后,还有各种开口费,装修,又要10万。钱哪来?
  男方应该把首付凑齐了再跟你谈买房,而不是什么都没有嘴巴一张就说买房,离异也不一定非要找个鸡贼男吧?
  你这个男友人品不行  摆明了是占女方偏宜,吃软饭  而且工资才5000,婚前无积蓄,买房付个首付的钱都要借  以后还不是拿女方的钱还债或者还贷  真心劝你换人  从女方手上搞不到钱榨不到油水就阴阳怪气的男人  避之大吉  只要努力工作赚钱  你也别怕嫁不到比你男友条件好的  要知道  越是穷男人越看重女方的经济能力  自身强大才是正理  而且你还年轻,只要经济上宽裕了  可以慢慢精挑细选男朋友  你目前这个男友太垃圾  千万不能要
  按出资比例购房
  你不倒贴他愿意娶你吗 这么点岁数了心里没点数吗
  呵呵。不买,你有多少钱,为什么要告诉他,那钱刘给女儿。
  女人结婚,怎么能不赚钱呢?结婚花钱的男人是正常爱对方。女人要是结婚花钱那是倒贴的,没卖上价。
  离了一次还没学精,真是招渣男体质。
  遇到的男人都是吃软饭的,楼主莫非就是传说中的渣男收割机,不是渣男的都被你完美过滤掉了
  没有必要和这种男人在一起,分手
  回到父母家乡,找一份工作,努力赚钱买个小房子,变更子女的扶养权,努力活出自己,男人,以随缘心对待。不要强求。遇到心灵想通,人品不错的才考虑。而不是有男人就行。记住,男人不是必须品
  不知道怎么劝你,姐姐我很多年前谈过一个,首付五十万,他二十我三十,工资不到我的一半。最后关头说五万要再等等,只有十五万。最后分了,但是这些年n多的人对我说当年的决定是错的,我应该后悔。  好吧,其实我已经倒没怎么后悔,我觉着倒贴没关系,谁有钱谁多出点。但是算计不行。因为从一开始到最后,我退得太多,退无可退了。
  说实话,我的私心是有的,其实还有另外一个适婚对象,也是大龄单身男青年,条件比他强一些,我指的目前的挣钱能力,但是这个男生不肯接受我的女儿,甚至一开始要求我跟女儿断绝来往的那种,后面在我的强烈不满之下退了一步,只允许女儿寒暑假过来小住,不允许我提供任何资源给女儿,尤其是双方共同持有的资源,说什么看到我女儿就想起我跟前夫的过去,这对于他来说是一种耻辱之类的话…我心里就打了退堂鼓,目前就是普通朋友不咸不淡的偶尔聊两句
  然后对比之下我感觉男友好像更通情达理一些,虽然赚钱能力目前一般,但是也饿不死我们,就是买房这个事情有点让我感觉被算计了…不知道我是不是太计较了
  对了,另一个男生是在今年夏天我俩闹分手时我妹妹介绍的,是她老公之前的事业合作伙伴,这个男生自己开了个小公司,自己跑业务,根据他自述的年收入,大概是男友的4-5倍的样子,不过不排除该男生对我有防备保留之心,或许挣得更多,平时较为大男子主义,生活略粗枝大叶,生意场上应酬喝酒吸烟之类的不可避免,平时略小气些,家里兄弟姐妹4个除了他均已婚已育,母亲已经不在,父亲健在,这点上或许以后会少了婆媳关系的烦恼…总之该男生更适合婚姻,但是他并不爱我,甚至可以说连喜欢都只有些许,只是觉得我温柔懂事善于持家,所以把我列作婚姻备胎吧
  今天上午他貌似有旁敲侧击了一句:那边房子好像目前交通不太方便得代步车,他有一辆手动挡国产车,他知道我不会开手动挡,之前提过把手动挡卖掉俩人一起凑钱换自动挡,可是他明明连首付款都拿不出要去借,他提这个话题是什么意思…?难道又是我多想了吗
  不买,咱不说图人家什么,但是也不能傻傻去倒贴!
  你觉得这样以后会幸福吗?
  为嘛非得找个男人结婚,其实很多婚姻还不如单身呢,再婚真的要慎重,找那像的男人一旦生了孩子,你会比现在辛苦得多
  有点算计
  结婚吧!天涯一般都是劝分的,不过女人还是不要太依赖男人了,依赖习惯,你的主动权就没有了,等着当怨妇和离婚就好了。安全感是自己给的,谁也给不了。
  你要想三婚就买啊
  非结婚不可么?  主要是,就算非要结婚,这两个人选看上去都不像什么良人,就不能静静地等那个好的人么?如果因为结婚而结婚,将就的结果往往还不如不结婚呢!
  或许我应该拿钱在县里买一套属于自己一个人的房子
  你这种的还不如自己一个过多好,啥时遇到合适的在交往多好,别把离婚女人想的那么不堪……你简直就是从一个火坑跳到另一个火坑,你真是自己坑自己…倒贴咱不怕,关键你们有那么深厚的感情值得你为他倒贴吗?
  总而言之一句话,悠着点,不要男人叫你拿钱就拿钱。
  之前看到的房源被秒了,他好像很不开心,饭都吃不下,说特别想在这个城市安个家,不然都没动力打拼
  你在沿海上班,他在中部一线,异地,在一起后你是要到中部一线上班么?买了房子给男人享受?又没结婚,指望你来改善生活?房子不是衣服,说扔就扔,说卖就卖,卖也需要过程。
  你就自己买一个房子算了,如果以后结婚,让他每月交房租和生活费,这样清爽
  还没结婚就这么互相算计 还是不要结了吧 楼主都有过一次失败婚姻了 这一次为什么不找个真正合适的呢
  自己买房写自己的名字,离婚一次了,还是各种谨慎一些好
  楼主是个老实人,以我的经验,这渣男不会比你前任强多少。我建议你们这种要把经济绑一块的婚姻。你都失败一次了,慎重。
  楼主要好好反省一下自己了。和这种男的压根不该开始。当然,也有可能楼主好这种类型
  你要是买了就是倒贴,请尽量购置婚前房产。
  把自己的钱全部买了房子,一分不给他用,可以用你的房子做婚房生活。其他的一起打拼。彩礼陪嫁啥都不要,你告诉他你愿意和他裸婚,一起打拼过日子,哈哈,
  首先,楼主,是离异!其实男方家庭比你好~估计是不愿意付出吧了~主要还是看男方那八万能拿得出来不!你这离异带孩子,不知道你的扶养费是怎么说的你前夫全责还是怎么的。
  依我看,这个男好像在算计你,楼主还是多观察吧,自己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没有用户名啊麻的
16:21:18  不第一次发帖,不知道该怎么操作  -----------------------------  为什么一定要结婚啊,既然他没钱那就不结婚啊,就谈着恋爱,享受着二人世界,这个过程中要是自己有钱了就自己买套房子,只写自己名字啊,反正你也有自己的孩子了,急啥?结不结婚生不生孩子,不应该是男方更着急吗?他还没自己的孩子呢
  很明显是看上楼主的钱了,此男生不靠谱,楼主慎重
  你如果不怕他像你前夫那样对你,你可以继续,你心里愿意倒贴我们是说不动的
  你跟他结婚你还要生孩子吧,因为他头婚啊肯定要孩子的,那你生孩子有没有人帮你带孩子呢?如果你生孩子没人帮你带那你的工作肯定得影响啊,然后他一个人能养家吗?还要供房贷,还要还外债,你想想这个日子吧,其实还不如一个人
  看了你说的,我觉得,你俩是在相互算计,谁也不喜欢谁啊。你都离过一次婚了,不能又为了结婚而结婚啊,如果你爱他,你就不会在乎这些,当然他也不爱你,你俩也许觉得相互合适,如果他出得起钱,估计不会找你结婚,你也说了,他要娶一个没结过婚的,肯定他得买房彩礼,裸婚首付你出大头,这种条件换了没结婚的女生,他敢提吗,而你二婚生过孩子,他似乎觉得可以理所应当。特别希望你能想清楚,你结婚到底是为了什么,你要不是一张结婚证,也不是一个可以嫁出去的结果,你要的是婚后面对怎么样的生活,以及要和你过一辈子的人。
  月薪5000只能自保生活,哪来的钱养家,房贷
  分!不要嫁两兄弟
  主要还是看你有多喜欢这男的吧。我一个表姐,是头婚,就是倒贴男的,男方家里才娶她的。她自己20万左右一年,男方家里条件一般,男的好几年都无业,她把工资卡都交给男的,自己花钱跟男的要。男的比她小4岁,男方家里不同意,看了倒贴才娶的。反正我是接受不了,她太喜欢那男的了。你可以参照下。
  此男不可嫁
  楼主两次婚姻,都这样,看楼主自身有问题,看人处事,相当垃圾,优柔寡断,即使在结婚也幸福不了,楼主放弃吧,两条腿的活人,特别是男人多去了
  听家人的没错,姨妹子就是不听家人的,现在后悔。
  楼主,如果我是你,我不会急着这样出嫁。  首先会在老家县城买个房子,自己继续在外工作。  遇到真正合适的就嫁,否则不如自己一个人生活。
  写手?还是智硬?  恋爱期间忽悠你买房的时候都能撩别的小姑娘 工作这么久8万拿不出来,也就是说你不仅要付首付还要帮他还借款。。。。还要一起负担房贷。。。。。。这男的挺精啊首付你付借款一起还房贷他来还,离婚的时候你一分捞不着。。。。。
  找了这么个垃圾货,lz早点分手。
  他把老家房子卖了不就有钱了?或者你问他能把老家房子加你名字吗?要不直接告诉他,你离过婚,被伤害过,所以你不想再落得上一段婚姻结果。不是对他没信心,是对你自己没信心,这个钱是你养老钱。如果他是男人,会尽量不用你的钱
  我是异地远嫁,婚房是公婆准备的没写老公名字,要和他们同住。后来老公单位团购房子,老公想买一套,提出首付和我家一人一半,贷款他付,以后我爸妈外地过来住。被我一口回绝了。我说我那么远嫁过来,怎么可能开口要我爸妈帮我付首付,房子首付不够就不买,等够了再买。后来他找他爸爸补齐了首付,所以女孩子脑子一定要清楚哦。
  他或放只是看中了你买房的能力!
  买你自己的婚前房,这回答明确否?我们这边湖北农村没有让女人出钱买房的!是中部不?这个男人说跟你共同买房,可他有一分钱吗?8万借的不用你们婚后还吗?你出的起20多万首付,何不婚前买写你一个人名字?
  买房谁的名谁出钱,他的名你一分钱都不要出,你会后悔的
  露珠,你说的我都不敢离婚了,看来要好好巴结好老公,离婚女人就该这么被挑拣?我要是你我誓死也要守住女儿,本来上段婚姻也是渣男过错方,凭什么跟你抢抚养权,然后这辈子能遇到合适的就一起过,遇不到一个人潇洒过
  买房可以,先去公正,婚前财产公正。
  女人可以爱一个没什么钱的男人,但最少你能从他那感受到他可以为你尽他所能!!尽他所有!!爱你就不该计较你的过去,他爱的你当时是什么样的,就是什么样的,说什么你二婚的他亏了,就让他死一边去!!他这么屌,干嘛要将就委屈自己娶二婚女?!他那鬼德行,就你买了房,婚后对他言听计从,养他伺候他和公婆!!给他生儿育女?!这些最后会让你生不如死!到时候你敢离吗??!楼主你自给自足,也无需理会周边那些嘴碎的男女,过好自己的生活,你的爱请给更珍惜你的男人!也请你珍惜你自己!别以为那些维系中的婚姻多美好幸福,很多女人就怕被人看不起,看轻,也可能自己离了男人生存都有问题,所以能忍就忍~
  等等,楼主,你看清楚他的为人没有?别自以为是的以为那男人很好,也许结婚后,货款要你一个人还,可能也会像你前夫一样家暴你!你先试探一下他对你的感情如何?也可能他也会像你前夫那样,出轨(只是也许,没恶意,假设假设……)
  @ty_17-10-28 00:46:17  看了你说的,我觉得,你俩是在相互算计,谁也不喜欢谁啊。你都离过一次婚了,不能又为了结婚而结婚啊,如果你爱他,你就不会在乎这些,当然他也不爱你,你俩也许觉得相互合适,如果他出得起钱,估计不会找你结...  -----------------------  亲:已经有过一段婚姻生活且有一个女儿,为什么还要再次走进婚姻呢!
其实一个人其实也很好,现在的社会很现实,谁也不愿对谁真心实意的付出。 你的经济条件可以,回到父母身边买房子,把女儿的抚养权争取过来,一个人过会比两个人更轻松些,没有柴米油盐婆媳大战等等
  已经经历一次婚姻了,还是不要被人套路了。真心实意有时候会换回狼心狗肺,自己首付一套小房子,岂不是更好呢
  离婚后加上你有女儿,而且年龄也不小了,你的价值大打折扣了。说实话,作为一个男人,除非娶不到老婆,退而求其次,才会和你在一起。但是那种大龄娶不到老婆的,自身条件或性格肯定有哪些方面不足。你藏有私心,也是正常的,女人都想过得好一点,不过你的条件有些困难了。我也想劝你,分手了好,这男懂享受,但是没有能力和规划,你跟了以后会很累。不过你想找更好的接盘手也不容易,当然也不是没出路,把你存的钱先别买房,拿些去整整容,房价涨不涨一回事,先提高自己身价吧。然后护肤美化自己,男人看见漂亮女人思路会短很多,你这年纪还有机会,打理一下应该风韵犹存,很多女人一受打击,不仅自卑也不打理自己,让自己永远失去了价值。
  不要结,女人都说老娘身体我做主,为什么女人就不养男人呢?为什么重男轻女呢?老百姓傻逼?
  支持楼主分手,即使离婚十次也要把自己看金贵一点,千万不要跳楼大甩卖!会拿你二婚来当借口对你要求多多的男人一定要远离,因为他们内心里根本没打算珍惜你,遇到喜欢他的大姑娘绝对把你蹬了,嫁给这样的男人宁愿单身一辈子
  蠢女人,你都被无能软饭男坑一回了,还不长记性。如果只是为个购房资格,换个人也一样,非得是个买不起房付不起首付还抠鼻算计的准软饭男?你才三十岁,已经知道烂婚姻什么样子了,怎么就记吃不记打?你就跟他拖着吧,等你三十多四十多彻底清醒,就该后悔浪费时间在这个人身上,反正男人青春长,在婚恋市场受年龄影响小。
  婚姻其实也是一种交换关系:在这种关系里,你用你的钱去换这个和经济实力很差还没有担当的人的婚姻!结婚后,你能得到啥?如果还没一个人过得好,你是为了找虐待,还是没人花你钱你难受!
  建议楼主:提升自己的财力与魅力,多挣钱,等楼市稳了自己买房,给父母和自己今后生活一个最低保障!多去健身房锻炼形体,多学点中医养生,养好女人的气色,买一些适合自己风格的质量好一点的衣服,那个什么淘宝之类的就算了,多学点化淡妆,这个年龄应该端庄优雅范!去美容院或是整容对你来说不现实,但是,你可以去了解一下,那些经常去美容院的女人为啥过得这么潇洒,你们的差距在哪里,知道差距了,就要努力往那方向发展,不要说你跑销售没时间之类的,女人最大的投资就是投资自己。你有钱了,身材样貌好了,到哪里都是你的生活你做主!这时候如果遇到能够懂付出的男人,还是可以考虑一下,那种只想在你身上千刀万剐,你上辈子欠了他这辈子来当牛作马的就算了!
  我认识一阿姨,50+,偶尔听到其同居的男友保安酗酒萎琐经济差混日子........ 想起一本电影的台词,一老女人说“年轻时,怕男人有所图,年纪大时,怕自己没什么让男人图的了。”好悲哀。
  这男的不靠谱。不过,楼主自己的条件也不咋地。  首先疑惑楼主的生活方式和生活圈子,怎么老是遇到渣男?前夫如此不堪,你居然争不到女儿的监护权,这一点让我觉得你也是个有私心的女人,没有为母则强的坚定和心力,也许也考虑了自己的未来,所以面对吃软饭家暴出轨的男人你居然争不到女儿的抚养权,话说老公是自己选的,不同情你,我倒是很同情你那个女儿,父亲是个渣男,母亲又轻易放弃自己,唉~  其次,婚姻就是一个残酷得市场,在这里,楼主目前的优势并不明显。大龄,离过婚,生过孩子,学历不高,收入不稳定,后家没太大助力,这每条都是弱点,目前你这个男友,由于他是男人,年纪方面还算过得去,收入虽然不高但比你稳定,关键是他未婚,家里有房,老人虽然养老方面困难点,但他老家有兄弟,也许有一定助力分担养老压力。综上所述,在这个婚姻的市场上,是他挑你而不是你挑他。这点,虽然话说起来难听,但也是一个必须理性面对的问题,毕竟大家都不是中学生了。  第三,这个男的的确有点不靠谱。上策建议楼主跟他分手,自己多苦钱回老家购房作为自己独立的财产,有了底气再选择合适得对象。中策是楼主怕拖大了没自信的话要跟这个男人死磕,那就稳住不动。前面有朋友出主意先同居试婚挺可行的,不过不排除男的一边跟你同居一边背着你相亲的风险。也可以等他凑好了十万你再出你的十万,不过,房产证一定要是两个人的名字。不过这种婚姻也蛮有隐患的的。关键一点是楼主自己性格见识上可能就有些问题,不然怎么会有渣男收割机的嫌疑。
  一个人挺好,为什么要结婚,还是和这样没有能力的男人。等于多了个负担。如果喜欢孩子,借个精子就可以了。
  这事一定不要操之过急。结婚了再离婚你就等三婚了更难。好好打理自己和自己的生活,总有合适的会出现,如果没有,就一个人过也挺好。不是一定要找个男人才是完美人生。完美的前提是这个男人勤奋上进醇厚单纯。不是说你一定要有钱有实力之类,最起码,你不能把我当傻子跟我玩心机。说实话.一个87年的男人,还没结婚,本身就是有很大问题的,赚5000的工资说明能力有限,没结婚可能是因为想攀高枝,穷女孩看不上。因为对他生活质量提高没我帮助,现在的男人真的阴阴的一点都不真诚,如果你足够有钱,你七老八十都会奋不顾身的娶你。
  楼主啊。你也是离婚一次的人,能长点脑子吗。
  楼主快醒醒,这男的摆明没把你当一家人,这么算计你,结婚后遇到大事情也是先顾着自己的,赶紧分了去相亲吧,这男的品质不行,你87年不大啊,有女儿怎么了,你不是过的挺好的么,别犹豫了,这种男人结婚后也不幸福,太自私算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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